作者trywill (小踹)
看板Chat82gether
標題Re: [討論] 主購罪大惡極嗎,到底是誰吃定誰?!
時間Fri Jun 4 17:46:40 2010
說實在真覺主購是好人
1. 那裡是公開場合
要告公然侮辱條件具備之全
2. 小七還有攝影機
只要被推一下
傷害罪立刻也成立
還有錄影存證唷 (是我一定希望被打一下啊~接下來的發展更棒呢^^)
3. 你都回白單了耶
就算主購沒有在合購文上寫
那些在公開信件中往來叫什麼
叫附件
附件有沒有效力? 當然有 不然你當下在對方訂附件時
為什麼不寫信去討論?
這叫默認的合意
一般人都是遲到被扣款就默認了
居然有一點都不騎士像是XX的跳出來
連帶責任你懂不懂?
狗咬人飼主都要負連帶責任了
更何況是能聽懂人話的人^^
這樣其實還能往共犯方向討論
別裝一附我沒錯的嘴臉推的一乾二淨OK
這不只是公主層次問題了
這算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了^^
我已後要是有開團一定會記得拒收你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4.95
推 rubyh:其實我最近一直覺得合購好多法律問題可以寫140.112.218.228 06/06 22:27
→ rubyh:耶XD"140.112.218.228 06/06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