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kok4127: 辛苦了.....請問告侵占嗎?? 114.46.229.49 04/26 12:37
偽造文書、背信
推 odpc: 秒殺兩個字我用力看了五秒... 42.77.158.110 04/26 13:29
很重要 不要被兩個字衝腦~
推 gamemamy: 想問問這種事情發生怎樣叫充足的罪證呢? 101.15.80.173 04/26 13:43
我以我的事情來說
難度在於 要提出罪證證明
但是 被告可以說是賣場疏失
我沒有看到有提出事證
最重要的單據也沒看到 Orz
因此我想 充足的罪證是指
要讓被告百口莫辯
不過我們當時因為有三團 並且商家不同
我並沒有全跟 因此其實釐清上有點難度
外加是我第一次跟G市
所以一個小建議是
最好弄清楚淘寶、G市怎麼運作再跟團
團龐大又有不同商家的
並且短時間開多團的
都要特別注意
→ cmoeoo: 連進法院判決都沒有,在檢察官那裡就直接 39.9.170.216 04/26 14:34
→ cmoeoo: 不起訴駁回了。本來合購就違反民法很多的 39.9.170.216 04/26 14:35
→ cmoeoo: 規定(應該有的保障卻不能請求) 39.9.170.216 04/26 14:35
謝謝c大
不起訴確實是檢察官階段
因此還是提醒大家
跟團眼睛要張大注意
推 hahakyo: 推!真的要張大眼睛><118.169.165.209 04/26 14:52
推 b0610067: 推~這種時候就好希望自己是學法律的 36.231.191.104 04/26 20:20
→ gwen31337: 想問所以有請問過相關法律人士嗎?220.137.124.109 04/26 20:55
→ gwen31337: 其實告哪一條很重要220.137.124.109 04/26 20:55
我們都不懂法律
也是網路上拼拼湊湊
其實本意是希望主購能提供正確單據 Orz
※ 編輯: gogocat (140.116.48.104), 04/27/2015 09:10:37
推 everyna: rita1986主購 出事以後就沒再上線了 1.162.96.182 04/28 01:30
→ everyna: 我猜應該換了新分身 1.162.96.182 04/28 01:30
→ everyna: 合購版有很多 上站次數200出頭 發文篇數 1.162.96.182 04/28 01:30
→ everyna: 全部都在合購版的,有點先入為主;但一半 1.162.96.182 04/28 01:31
→ everyna: 有可能就是"問題主購",(第一次就開大團 1.162.96.182 04/28 01:32
→ everyna: 的尤其最為可疑,沒經驗的人心臟沒這麼猛 1.162.96.182 04/28 01:33
→ everyna: 但非常感謝原PO現身經驗分享<(_ _)> 1.162.96.182 04/28 01:34
推 doris0123: 感謝原PO分享心得,辛苦了!>"< 36.233.28.209 04/28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