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cktin:千萬不要啊~~~ 140.112.121.97 10/11
> -------------------------------------------------------------------------- <
作者: chako (RU??)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Mon Oct 11 10:13:32 2004
其實合購應該算是人性的光明面吧^^"
像跑單問題 或是主購收了錢就不見了 或是主購趁機牟利
或是時間地點僑不好 結果弄得很麻煩
這都是合購淺在的危險
不過板上都是好心人啊^^"~~而且又可以交朋友
我希望這種合購行為低調點比較好吧
不想合購這種行為上新聞>.< 不然這樣的話一定有買家趁機牟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97.195
推 mnooo:推 我也不希望合購上新聞..撿便宜要低調點 210.243.253.249 10/11
推 lovecornbug:我也這麼認為 低調低調 61.228.103.205 10/11
推 KudohPhoe:低調低調 D掉D掉?XD||| 218.166.197.89 10/11
推 FunnyQoo:嗯~我也想低調的撿便宜XD~請不要來找我 61.228.16.250 10/11
推 kiyouka:我不想營利之徒來污染這片淨地\( ̄□ ̄*) 218.166.163.129 10/11
推 minicar:同意,總覺得事情一被報導就會開始變質。 210.68.10.173 10/11
→ minicar:所以還是不要的好。 210.68.10.173 10/11
推 cwccat:我也這麼覺得 太多不好的因素 令人覺得累 218.34.169.87 10/11
> -------------------------------------------------------------------------- <
作者: misspc (gg N)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16:33:34 2004
※ 引述《Ojuice ()》之銘言:
: 我這個禮拜要做一篇關於合購的報導 ^^"
: 因為現在網路購物已經不稀奇啦
: 大學生間興起沒多久的合購風氣
: 感覺比較新奇有趣
: 會來這個版的 應該都是合購的忠實愛護者吧 :P
: 我自己也跟過幾個團 感覺很棒
: 不僅主購人美又客氣 還可以買到便宜的好東西
: 呵呵呵呵 難怪合購現在會大風行阿
: 希望大家來聊聊合購的利與弊
: 還有一些很特殊的合購經驗
: 也徵求大小主購對於主辦合購的感想
: (我也會參考Buytogether的啦
: 但還是要主購本人授權才能使用阿)
: 如果板上有拍賣賣家有看到
: 願意分享身為賣家對合購的看法和經驗就更好啦
: 請大家踴躍回文阿
: 我這禮拜稿子出不出的來 就拜託大家了 Orz
---------------------------以上是10/11的文章------------------------------
---------------------------以下是今天的晚報-------------------------------
女大學生 瘋合購保險套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黃孝怡/台北報導】
不景氣,物價又飆漲,學生族群掀起一股合購風,一方面節省運費,同時也擴張了議價空
間。合購物品包羅萬象,從名牌款式牛仔褲到零食蒟蒻干都有,最近一大群女大學生合購
大批保險套,則意外地在BBS上掀起一陣討論熱潮。
學生愛合購,剛開始是為了節省網路購物郵資,因而結伴購買,但在商家大量推出滿額折
扣及大量購買優惠後,現在幾乎想要買東西,就先呼朋引伴,然後再向商家「砍價」,數
量越大、訂價愈高砍得愈凶,不少學生還因此練出了高段的殺價技巧。
目前合購的搶手貨是保險套,且買家竟多是女學生。一般藥妝店販售的知名品牌超薄型保
險套一盒12片約兩、三百元,平均一片20元左右,對學生族群而言,是不算小的負荷。有
網友在拍賣網站中找到專銷旅館的商務用包裝,內包裝完全相同,只是須購買一定數量,
因此徵求網友合購。最後總訂購數量竟高達1500多個,成功殺到一個八塊半。
由於參與保險套合購的多為大學女生,在BBS上也引起一陣討論。有網友在匿名版(Anonym
ous)點名指出這是「不自重、沒有節操」的行為,引起合購團員不滿,紛紛出面聲援主購
(發起合購者)cutebabylin。版友fliegen認為「懂得保護自己,享受愉快的性生活是很聰
明的。」版友kikyoubaloon表示,「買保險套就和買衛生棉一樣正常,支持主購堅持安全
性行為。」版友surender也提出心理學專家張怡筠的公開呼籲:男生女生都應隨身攜帶保
險套,避免一時激情產生難以收拾的後果。
台北保險套合購團成立後,由於價格優惠,吸引許多中南部網友躍躍欲試。但該名賣家表
示,手邊只剩五百枚殘量,又因為私人因素,11月初才能再進貨,讓許多版友為手腳太慢
沒跟到團而扼腕不已。即使合購團員,也只能先拿到部分,網友auan笑稱:「暫時夠用就
好。」主購也發文表示,信箱已經被合購保險套的版友塞爆了,希望大家暫停寄信。
【2004/10/24 聯合晚報】
------------------------------
我不喜歡好好的合購被人說成這樣
沒有要挑起筆戰之意 只希望這位記者知道
如果你有跟過團、常上合購版 應該就知道保險套這是偶而才會有的
但是這樣的內容 說老實話我看的不舒服
我沒有跟這個團 但是讓社會大眾對合購有這樣的印象我覺得很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5.131
推 miwako:生氣啦(/‵Д′)/~ ╧╧ 218.166.59.224 10/24
推 lilibean:機車~ 218.166.201.190 10/24
推 acookie:爛記者 只會挑這種聳動的東西寫 吼! 61.228.96.204 10/24
推 teagreen:保險套我只看過一次 哪來的搶手阿 瞎掰.. 211.74.5.114 10/24
推 dk3y93:合購開板到保險套現在也才兩次啊。= = 140.116.141.244 10/24
推 loshen:濫記者...= =#腦袋裝什麼????!!!! 61.64.224.15 10/24
推 loshen:以上推文非版主立場.... 61.64.224.15 10/24
推 weimo:推樓上非版主立場XD 61.216.79.64 10/24
推 liveagain:看了之後 我覺得可悲的是報導的人 61.231.130.116 10/24
推 wunn:那個記者有在合購po了文章 大家可以看一下 211.74.246.94 10/24
推 Maite:怎麼被講的好像合購只買保險套一樣=_=- 219.84.29.150 10/24
> -------------------------------------------------------------------------- <
作者: Ojuice ()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16:57:07 2004
※ 引述《misspc (gg N)》之銘言:
: ※ 引述《Ojuice ()》之銘言:
: : 我這個禮拜要做一篇關於合購的報導 ^^"
: : 因為現在網路購物已經不稀奇啦
: : 大學生間興起沒多久的合購風氣
: : 感覺比較新奇有趣
: : 會來這個版的 應該都是合購的忠實愛護者吧 :P
: : 我自己也跟過幾個團 感覺很棒
: : 不僅主購人美又客氣 還可以買到便宜的好東西
: : 呵呵呵呵 難怪合購現在會大風行阿
: : 希望大家來聊聊合購的利與弊
: : 還有一些很特殊的合購經驗
: : 也徵求大小主購對於主辦合購的感想
: : (我也會參考Buytogether的啦
: : 但還是要主購本人授權才能使用阿)
: : 如果板上有拍賣賣家有看到
: : 願意分享身為賣家對合購的看法和經驗就更好啦
: : 請大家踴躍回文阿
: : 我這禮拜稿子出不出的來 就拜託大家了 Orz
: ---------------------------以上是10/11的文章------------------------------
: ---------------------------以下是今天的晚報-------------------------------
: 女大學生 瘋合購保險套
: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黃孝怡/台北報導】
: 不景氣,物價又飆漲,學生族群掀起一股合購風,一方面節省運費,同時也擴張了議價空
: 間。合購物品包羅萬象,從名牌款式牛仔褲到零食蒟蒻干都有,最近一大群女大學生合購
: 大批保險套,則意外地在BBS上掀起一陣討論熱潮。
: 學生愛合購,剛開始是為了節省網路購物郵資,因而結伴購買,但在商家大量推出滿額折
: 扣及大量購買優惠後,現在幾乎想要買東西,就先呼朋引伴,然後再向商家「砍價」,數
: 量越大、訂價愈高砍得愈凶,不少學生還因此練出了高段的殺價技巧。
: 目前合購的搶手貨是保險套,且買家竟多是女學生。一般藥妝店販售的知名品牌超薄型保
: 險套一盒12片約兩、三百元,平均一片20元左右,對學生族群而言,是不算小的負荷。有
: 網友在拍賣網站中找到專銷旅館的商務用包裝,內包裝完全相同,只是須購買一定數量,
: 因此徵求網友合購。最後總訂購數量竟高達1500多個,成功殺到一個八塊半。
: 由於參與保險套合購的多為大學女生,在BBS上也引起一陣討論。有網友在匿名版(Anonym
: ous)點名指出這是「不自重、沒有節操」的行為,引起合購團員不滿,紛紛出面聲援主購
: (發起合購者)cutebabylin。版友fliegen認為「懂得保護自己,享受愉快的性生活是很聰
: 明的。」版友kikyoubaloon表示,「買保險套就和買衛生棉一樣正常,支持主購堅持安全
: 性行為。」版友surender也提出心理學專家張怡筠的公開呼籲:男生女生都應隨身攜帶保
: 險套,避免一時激情產生難以收拾的後果。
: 台北保險套合購團成立後,由於價格優惠,吸引許多中南部網友躍躍欲試。但該名賣家表
: 示,手邊只剩五百枚殘量,又因為私人因素,11月初才能再進貨,讓許多版友為手腳太慢
: 沒跟到團而扼腕不已。即使合購團員,也只能先拿到部分,網友auan笑稱:「暫時夠用就
: 好。」主購也發文表示,信箱已經被合購保險套的版友塞爆了,希望大家暫停寄信。
: 【2004/10/2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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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喜歡好好的合購被人說成這樣
: 沒有要挑起筆戰之意 只希望這位記者知道
: 如果你有跟過團、常上合購版 應該就知道保險套這是偶而才會有的
: 但是這樣的內容 說老實話我看的不舒服
: 我沒有跟這個團 但是讓社會大眾對合購有這樣的印象我覺得很不好
我剛剛在合購版PO過道歉文了
我也想跟大家說明
我沒有推卸責任的意思
這篇文章 真的是經過再三修改以後
才變成大家現在看到的樣子
如果今天我要推卸責任
我大可改用別的id上站
也不用出面說明
但我要對我的東西負責
所以才把整個狀況告訴大家
我本來想把我第一篇交出的文章PO給大家看
但大家可能也不願意看吧
所以 請想要驗證的網友回信到我的信箱
我一開始真的不是針對保險套做新聞的
因為我知道保險套偶爾才會有一次
也知道大家平常都是合購衣服、食品等
但後來的稿件被改成這樣
很對不起主購 對不起網友和大家
另外 我之前有一段時間上站都是隱形的
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剛剛才隱形
現在已經解除隱形了
該我承認的事情我會承認
但不是我做的部份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對不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40.189
→ liiko:請妳向被公佈的ID道歉..... 61.228.57.31 10/24
噓 topojean:請妳登報道歉~ 218.170.50.137 10/24
噓 missmoney:不是呼了人一巴掌之後 願意認錯道歉 140.135.253.26 10/24
→ missmoney:就可以一了了之的 140.135.253.26 10/24
→ crimsongirl:道歉有用那法律的存在是假的嗎 61.62.247.88 10/24
噓 miwako:既然知道又為什麼要講! 218.166.59.224 10/24
→ comebaby1:你本來就應該出面公開道歉 61.229.84.107 10/24
噓 raee:講的一附很委屈的樣子!! 寫的文章出名了 61.230.28.185 10/24
→ raee:開心了吧! 記者永遠是"自以為很懂" 61.230.28.185 10/24
噓 ilovebag:妳出名了自己爽得很吧 哪管得了別人死活 218.160.42.241 10/24
噓 klisaiah:登報道歉 218.165.76.189 10/24
噓 bluetemple:你真的很差勁耶 引用別人ID前有徵得同意嗎 140.112.25.189 10/24
→ bluetemple:你以為現在道歉有什麼用? 不過既然你這麼 140.112.25.189 10/24
→ bluetemple:有誠意的話 拍個道歉的DV 讓大家用BT下載 140.112.25.189 10/24
→ bluetemple:如何? 140.112.25.189 10/24
推 SAMHSU:從這"小"事情來看 社會這麼亂就是你們這 61.230.129.205 10/24
→ SAMHSU:種人搞的吧 61.230.129.205 10/24
噓 LY:事後道歉?真有誠意阿!自私到了極點!濫人! 220.130.4.211 10/24
→ LY:推說不知情?ID是你提供的你也承認了!碼的 220.130.4.21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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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ybear (辦風城聯名卡請Q我)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17:02:14 2004
哼哼,
要聳動的合購物來當標題?
之前曾經有人po出有一位有愛心的網友(kindheart520)
他分裝Double A的影印紙,
售出的金額拿來幫助流浪狗。
要聳動怎麼不寫這個?
這樣還可以幫助流浪狗耶,
寫什麼保險套?
都沒有想到可能隔天早報或是評論性節目,
就會出現什麼世風日下 道德xx之類的文章。............
老娘(其實也沒多老)以前也上過新聞課程,
我們老師就是中國時報的記者,
他其實在這一行很多年了
但是他一直感嘆現在新聞的風氣,
就是亂用聳動標題,
造成越來越多人閱讀斷章取義。
生氣啦!
--
╭──╮
│粒熊│ 平 凡 的 幸 福 , 才 會 在 心 中 迴 旋 。
│粒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62.168
> -------------------------------------------------------------------------- <
作者: weimo (小葳N NN NI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17:02:26 2004
未經同意即公佈網路ID,
是對當事人人格權造成侵害,並違反憲法上對基本權利之保障。
所以合購的相關當事人可以向此政大外交黃小姐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補償其損害。
黃小姐您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嗎?
因為大家都是高級知識份子,
尤其您出身名校,
是這樣的包袱讓您喘不過氣來,
以致於寫出這種非常不專業的報導嗎?
如果是這樣,
我想大家應該會諒解的~~~
(唉~~~第一次PO文就這麼尖銳....)
: 我剛剛在合購版PO過道歉文了
: 我也想跟大家說明
: 我沒有推卸責任的意思
: 這篇文章 真的是經過再三修改以後
: 才變成大家現在看到的樣子
: 如果今天我要推卸責任
: 我大可改用別的id上站
: 也不用出面說明
: 但我要對我的東西負責
: 所以才把整個狀況告訴大家
: 我本來想把我第一篇交出的文章PO給大家看
: 但大家可能也不願意看吧
: 所以 請想要驗證的網友回信到我的信箱
: 我一開始真的不是針對保險套做新聞的
: 因為我知道保險套偶爾才會有一次
: 也知道大家平常都是合購衣服、食品等
: 但後來的稿件被改成這樣
: 很對不起主購 對不起網友和大家
: 另外 我之前有一段時間上站都是隱形的
: 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剛剛才隱形
: 現在已經解除隱形了
: 該我承認的事情我會承認
: 但不是我做的部份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 對不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9.64
> -------------------------------------------------------------------------- <
作者: nauni (小胖豬該運動了~)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17:12:04 2004
※ 引述《Ojuice ()》之銘言:
[恕刪]
: 該我承認的事情我會承認
: 但不是我做的部份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 對不起
我只想說 是你起的稿 你就該負責到底
你上級不明所以 亂改 使版友的名譽受到傷害
你也應該負起連帶責任
怎麼可以說後來他改了 你就可以以不知情
不用負起責任呢??
如果說你覺得你不用負責
那修改你文章的那個人他會出來道歉嗎
不是說文章不是你改的 修改文章的人也不會出現 就可以不了了之..
再者自己騎虎難下 就可以趕鴨子上架 這樣的態度實在令人難以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1.194
※ 編輯: nauni 來自: 218.166.81.194 (10/24 17:17)
> -------------------------------------------------------------------------- <
作者: hyochon (我要當用功且愛貓的學姐)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17:12:40 2004
身為跟你同校的人...
我真的覺得好可恥
雖然我也不想這麼尖銳的說話
但是我覺得
妳喪失了妳的工作道德
做新聞不是一天兩天
妳會不了解只要有提到的東西
都有可能會被誇大寫出嗎?
還講出人家的id.讓合購版的人白白被外界看得亂七八糟
如果妳真的知道錯了.我覺得妳應該在報紙上po一篇道歉啟示
澄清這些事情
不然.只在這邊講有什麼用呢.妳已經造成了被妳po出id的人的傷害
只是網路上的道歉怎麼可能可以就這樣算了
※ 引述《weimo (小葳N NN NI》之銘言:
: 未經同意即公佈網路ID,
: 是對當事人人格權造成侵害,並違反憲法上對基本權利之保障。
: 所以合購的相關當事人可以向此政大外交黃小姐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補償其損害。
: 黃小姐您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嗎?
: 因為大家都是高級知識份子,
: 尤其您出身名校,
: 是這樣的包袱讓您喘不過氣來,
: 以致於寫出這種非常不專業的報導嗎?
: 如果是這樣,
: 我想大家應該會諒解的~~~
: (唉~~~第一次PO文就這麼尖銳....)
: : 我剛剛在合購版PO過道歉文了
: : 我也想跟大家說明
: : 我沒有推卸責任的意思
: : 這篇文章 真的是經過再三修改以後
: : 才變成大家現在看到的樣子
: : 如果今天我要推卸責任
: : 我大可改用別的id上站
: : 也不用出面說明
: : 但我要對我的東西負責
: : 所以才把整個狀況告訴大家
: : 我本來想把我第一篇交出的文章PO給大家看
: : 但大家可能也不願意看吧
: : 所以 請想要驗證的網友回信到我的信箱
: : 我一開始真的不是針對保險套做新聞的
: : 因為我知道保險套偶爾才會有一次
: : 也知道大家平常都是合購衣服、食品等
: : 但後來的稿件被改成這樣
: : 很對不起主購 對不起網友和大家
: : 另外 我之前有一段時間上站都是隱形的
: : 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剛剛才隱形
: : 現在已經解除隱形了
: : 該我承認的事情我會承認
: : 但不是我做的部份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 : 對不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1.249
推 liveagain:我也是政大的 看完之後我真的由衷遺憾 61.231.130.116 10/24
推 sassa:說得好 來個登報道歉 218.166.5.102 10/24
> -------------------------------------------------------------------------- <
作者: tetzu (繁花似錦巴洛克)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21:56:46 2004
我說
諒解是一回事
民事責任是一回事
刑事責任又是另一回事
請去參考一下刑法第310條
你會知道我的意思的
真難得我會看到這麼火....
※ 引述《weimo (小葳N NN NI》之銘言:
: 未經同意即公佈網路ID,
: 是對當事人人格權造成侵害,並違反憲法上對基本權利之保障。
: 所以合購的相關當事人可以向此政大外交黃小姐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補償其損害。
: 黃小姐您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嗎?
: 因為大家都是高級知識份子,
: 尤其您出身名校,
: 是這樣的包袱讓您喘不過氣來,
: 以致於寫出這種非常不專業的報導嗎?
: 如果是這樣,
: 我想大家應該會諒解的~~~
: (唉~~~第一次PO文就這麼尖銳....)
: : 我剛剛在合購版PO過道歉文了
: : 我也想跟大家說明
: : 我沒有推卸責任的意思
: : 這篇文章 真的是經過再三修改以後
: : 才變成大家現在看到的樣子
: : 如果今天我要推卸責任
: : 我大可改用別的id上站
: : 也不用出面說明
: : 但我要對我的東西負責
: : 所以才把整個狀況告訴大家
: : 我本來想把我第一篇交出的文章PO給大家看
: : 但大家可能也不願意看吧
: : 所以 請想要驗證的網友回信到我的信箱
: : 我一開始真的不是針對保險套做新聞的
: : 因為我知道保險套偶爾才會有一次
: : 也知道大家平常都是合購衣服、食品等
: : 但後來的稿件被改成這樣
: : 很對不起主購 對不起網友和大家
: : 另外 我之前有一段時間上站都是隱形的
: : 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剛剛才隱形
: : 現在已經解除隱形了
: : 該我承認的事情我會承認
: : 但不是我做的部份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 : 對不起
--
<( ̄︶ ̄)> 貼紙 <( ̄︶ ̄)> 貼紙 <( ̄︶ ̄)> 貼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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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22.52
推 fruitmonster:妳確定這可以構成誹謗罪嗎?!@_@ 61.59.87.210 10/24
推 tetzu:網路上的名譽也是需要被保護的啊... 218.35.22.52 10/24
> -------------------------------------------------------------------------- <
作者: tetzu (繁花似錦巴洛克)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21:58:05 2004
╮(﹀_﹀)╭
不好意思
既然文章掛的是你的名
當然你要負責
你的編輯改文章??
去把編輯找來啊!!!!!
※ 引述《nauni (小胖豬該運動了~)》之銘言:
: ※ 引述《Ojuice ()》之銘言:
: [恕刪]
: : 該我承認的事情我會承認
: : 但不是我做的部份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 : 對不起
: 我只想說 是你起的稿 你就該負責到底
: 你上級不明所以 亂改 使版友的名譽受到傷害
: 你也應該負起連帶責任
: 怎麼可以說後來他改了 你就可以以不知情
: 不用負起責任呢??
: 如果說你覺得你不用負責
: 那修改你文章的那個人他會出來道歉嗎
: 不是說文章不是你改的 修改文章的人也不會出現 就可以不了了之..
: 再者自己騎虎難下 就可以趕鴨子上架 這樣的態度實在令人難以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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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貼紙 <( ̄︶ ̄)> 貼紙 <( ̄︶ ̄)> 貼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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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22.52
推 meikey:貼紙>/////< 140.127.58.132 10/24
推 tetzu:Orz..我本來想買布丁的..這樣一搞大概沒了 218.35.22.52 10/24
→ tetzu:好生氣喔!!!!!!!!!! 218.35.22.52 10/24
→ plakea:還好吧.有市場就會有人賣,還是可以合購吧 211.74.7.168 10/24
推 tetzu:╮( ̄▽ ̄)╭真的嗎?颱風走了就去買布丁! 218.35.22.52 10/24
推 SMALLPIG0521:我想他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不能說都不知 61.62.130.36 10/24
→ SMALLPIG0521:道呀!! 61.62.130.36 10/24
推 tsuzukiasato:看到簽名檔實在覺得太可愛啦~ 218.160.34.14 10/24
推 toumasol:貼紙好棒阿!!!!!!!!!!!!!!!!!!!!!!!!! 192.192.120.235 10/24
推 endor:貼紙親愛的.>//////////< 218.166.166.169 10/24
> -------------------------------------------------------------------------- <
作者: fruitmonster (把一切都忘記)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22:11:41 2004
※ 引述《tetzu (繁花似錦巴洛克)》之銘言:
: 我說
: 諒解是一回事
: 民事責任是一回事
: 刑事責任又是另一回事
: 請去參考一下刑法第310條
: 你會知道我的意思的
: 真難得我會看到這麼火....
能不能請這位網友解釋一下對於為何可以成立誹謗罪?!
我是真的想知道...
先謝謝妳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87.210
推 whitestar:不才小女子我也想知道 ^^" 220.139.203.16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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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tzu (繁花似錦巴洛克)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22:44:14 2004
※ 引述《fruitmonster (把一切都忘記)》之銘言:
: ※ 引述《tetzu (繁花似錦巴洛克)》之銘言:
: : 我說
: : 諒解是一回事
: : 民事責任是一回事
: : 刑事責任又是另一回事
: : 請去參考一下刑法第310條
: : 你會知道我的意思的
: : 真難得我會看到這麼火....
: 能不能請這位網友解釋一下對於為何可以成立誹謗罪?!
: 我是真的想知道...
: 先謝謝妳的回答~~
嗯啊
那就先談構成要件好了
可是這文好像不太應該貼在這裡的感覺... ̄▽ ̄|||
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我們一個一個來看
1.這篇報導既然刊在報紙上,意圖散佈於眾應該很明顯吧?希望這點可以不用多解釋
(Orz 原諒我懶,我好討厭用電腦寫這個,所以能免就免XD)
2.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買保險套算不算一件丟臉的事?這倒是未必,可是買很多保險套....
就算不丟臉,也一定會引起議論的吧
一千五百個呢!雖然是合購,但是看報的人會怎麼想?
現在的女大學生使用保險套的量真大啊...
這些id被公開的版友該如何自處?
這篇報導可能讓旁人看他們的目光多了一層曖昧的色彩
這會不會毀損他們的名譽?
嗯啊....那要看被人家說是慾女算不算是一件光榮的事囉
這就跟有人覺得破麻不算罵人的話是一樣的
我個人是覺得這可以構成毀損名譽了
此外
對
這是合購版
公開場合沒錯
但是這幾位版友是公眾人物嗎?
買保險套是可受一般民眾議論的事嗎?
這是私事!!!
璩美鳳是公眾人物吧?
她跟曾先生上床也是事實吧?
公開性愛光碟一事也構成誹謗罪了
這件事的性質跟那所差無幾
喔
我所謂性質指的是,同樣是事實,同樣未經當事人同意,同樣公諸社會
 ̄▽ ̄|||
我不知道有沒有解答你的問題
你再問我好了
因為依我看
構成要件完全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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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22.52
推 toumasol:頭推!!!!!!!!!!!!!!!!!!!!!!!!!!!!!!! 192.192.120.235 10/24
推 loshen:我欣賞你T_T 妳為什麼不早出現呢? 61.64.224.15 10/24
推 SMALLPIG0521:太強了!! 61.62.130.36 10/24
推 ogawa:推~~~!!! 220.139.80.224 10/24
推 FunnyQoo:嗯~我也要推XD~ 218.160.236.179 10/24
推 weifish:跟著推...強~ 61.229.141.106 10/24
→ ogawa:可以把文章給組長看嗎 >q< 220.139.80.224 10/24
推 loshen:要不要考慮當顧問? 沒有錢只有熱情T_T 61.64.224.15 10/24
推 tetzu: ̄▽ ̄|||我偶爾可以上來看看回答問題 218.35.22.52 10/24
→ tetzu:可是沒法每天都看..然後想轉錄請自便..XD 218.35.22.52 10/24
→ lemonbee:著作權 人格權 一大堆權都被侵犯了啦 203.73.27.54 10/24
→ lemonbee:要說到賠償等法律問題 真的脫不了責任 203.73.27.54 10/24
推 tetzu:民事責任是一定有的,可是太多了懶得寫XD 218.35.22.52 10/24
推 roura:說真的,tetzu板友,忽略掉很重要的一點: 218.161.5.10 10/24
→ roura:主觀上的誹謗故意~ 在這裡好像不該當。 218.161.5.10 10/24
推 meikey:貼紙* * * * * * * ~ * * \( ̄▽ ̄) 140.127.58.132 10/24
推 gloriadli:讚~~~~~!!!!!!! 61.228.212.234 10/24
推 winsome:roura說的沒錯 要該當刑法上的罪行必須要꘠ 61.20.0.243 10/24
→ winsome:有主觀上的故意 至少是未必故意 只有過失갠 61.20.0.243 10/24
推 tetzu:他不用知道他正在毀謗,只要知道正在傳述就 218.35.22.52 10/24
→ winsome:是不會構成誹謗罪的 但可追究民法侵權責任 61.20.0.243 10/24
→ tetzu:算有故意了.. 218.35.22.52 10/24
推 danlook:而且原PO知道有所謂的"真實惡意"原則嗎? 61.229.178.73 10/24
→ danlook:我個人是認為 如果真的告了 會輸 61.229.178.73 10/24
→ tetzu:真實惡意原則用於查證責任上 218.35.22.52 10/24
→ tetzu:我看不出記者有盡到任何查證責任 218.35.22.52 10/24
→ tetzu:這樣版面好亂,好像回個文比較好.... 218.35.22.52 10/24
推 cutelukitty:推~~~太多人故意七五小老百姓囉 61.228.59.6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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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tzu (繁花似錦巴洛克)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閒聊] 聊聊合購吧 ^^
時間: Sun Oct 24 23:29:42 2004
推 roura:說真的,tetzu板友,忽略掉很重要的一點: 218.161.5.10 10/24
→ roura:主觀上的誹謗故意~ 在這裡好像不該當。 218.161.5.10 10/24
我另外回了
誠如roura所說
要有主觀上的誹謗故意才能構成犯罪
我舉個例子好了
有人打伯勞鳥下來吃
他知道那是伯勞鳥
但是不知道伯勞鳥是保育類動物
這種情形實務上還是要罰
我已經忘記這是什麼錯誤了
嗯啊我刑法一片爛
可是我知道這次的情形跟那個案子有點像
他知道他在幹嘛-->他不知道這是不能做的
推 meikey:貼紙* * * * * * * ~ * * \( ̄▽ ̄) 140.127.58.132 10/24
推 gloriadli:讚~~~~~!!!!!!! 61.228.212.234 10/24
推 winsome:roura說的沒錯 要該當刑法上的罪行必須要꘠ 61.20.0.243 10/24
→ winsome:有主觀上的故意 至少是未必故意 只有過失갠 61.20.0.243 10/24
推 tetzu:他不用知道他正在毀謗,只要知道正在傳述就 218.35.22.52 10/24
→ winsome:是不會構成誹謗罪的 但可追究民法侵權責任
先講真實惡意原則
我想之前版友說的真實惡意原則
源自於釋字第五O九號
依其所提證據資料確信其為真實者
不過這並不表示只要是真實的事情就可以說出來
在這裡會用真實惡意原則
基本上只是要解決所傳述的事是否為真實
也就是刑法第310條第三項
可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是"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嗯啊
我覺得本案與公共利益無關
不知其他版友看法如何?
以上都是淺見淺見
請大家一起討論這樣
╮( ̄▽ ̄)╭
還有
可能的話用回文的好了
推文看得很亂...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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