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nafkin:同意這篇.我還是認為他一開始就是營利跟團 211.74.233.30 11/15
→ snafkin:思慮不周還真好用 我學起來了:p 211.74.233.30 11/15
※ 編輯: clevergirl 來自: 61.224.40.146 (11/15 23:52)
推 liveagain:我覺得那個「一百」應該退還給每個人 真的 59.104.122.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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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ohuei (健康真重要!)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以上討論串的感覺
時間: Mon Nov 15 23:39:29 2004
※ 引述《clevergirl (= =票據法)》之銘言:
: 恕刪
: : 並不是直接在PTT牟利。
: : 這邊我並不是說他沒有賺錢喔~只是兩個平台不一樣
: 我想這個要先探討成立這版的主旨是什麼??
: 開給喜好購物又想撿便宜的同好
: 設立種種禁止營利的版規之主要目的??
: 避免該版商業廣告版
: 甚至是避免不道德的變相營利行為
: 如果從上述版旨及規範意旨檢驗之
: 不論賺得是版友的錢或是其他買家的錢都是不被允許的吧!!
我並不是說他的行為是正確。
我的意思就是應該制定出版規來規範日後萬一也有類似的行為
該要怎麼去處理。
就像Daisy的衣服也是有人搶標後再去競標,
這也是轉個手又賺錢的例子
(也許跟這個case不一樣,不過暫時沒有想到類似的狀況)
: 這已經不是價值觀不同了
: 這件事的基礎點在於 利用別人無酬勞支付出來為自己營利之行為
: 我想先不論錢賺多賺少 光是從這點看待
: 道德上也是十分不妥
是呀。
我真的沒有說他是對的或是要幫他什麼脫罪的 > <
我深深的覺得你完全誤解了我的意思了。
我只是想說事情真的都已經發生了,而他也盡力想要彌補了。
我從頭到尾不都是在說這些嗎............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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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57.3
※ 編輯: chaohuei 來自: 202.178.157.3 (11/15 23:42)
噓 iino:搶標跟合購是不一樣的吧!! 61.229.8.93 11/15
→ chaohuei:麻煩你看下面我為什麼會舉這個例子 202.178.157.3 11/15
→ chaohuei:我單純是這樣子想才會用這個例子 202.178.157.3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