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EGOI:轉讓其實本身是買賣 我後來思考了 白單實質 210.58.158.61 06/02 02:37
→ ANEGOI:效益並不大 因為賣方還是處於優勢 可以選擇 210.58.158.61 06/02 02:38
→ ANEGOI:最有利於他的交易者 210.58.158.61 06/02 02:39
→ f27878:白單是保護讓者一定讓得出去,但領者不一定 59.104.94.177 06/02 03:19
→ f27878:領的到吧..大家說那要怎樣對雙方才公平呢 59.104.94.177 06/02 03:20
推 tzang:回白單只是明確 讓表示買方必須遵守轉讓文 61.229.96.161 06/02 09:14
→ tzang:的規定 賣方也可以依回單的順序來決定順位 61.229.96.161 06/02 09:15
→ tzang:A板有不是也會自製轉讓白單嗎 只是只有自製 61.229.96.161 06/02 09:16
→ tzang:容易流於自以為 但若是一個共通的規定就沒有 61.229.96.161 06/02 09:18
→ tzang:爭議了 而且我並不贊同有利賣方的意見 61.229.96.161 06/02 09:19
→ tzang:在我作賣方的經驗裡 我必沒有得到什麼利益 61.229.96.161 06/02 09:20
→ tzang:我覺得有這各機制 可以讓轉讓者決定要不要 61.229.96.161 06/02 09:21
→ tzang:回覆不確定轉讓者的問題 以免浪費了很多時間 61.229.96.161 06/02 09:22
→ tzang:卻因為彼此認知不一而失敗 而受讓人回白單 61.229.96.161 06/02 09:23
→ tzang:後 轉讓人也有義務讓他在合於轉讓文的情形下 61.229.96.161 06/02 09:24
→ tzang:拿到東西 我覺得對兩方都有利 61.229.96.161 06/02 09:25
→ tzang:而且關於轉讓者選擇受讓者的優勢 並不是優勢 61.229.96.161 06/02 09:25
→ tzang:吧 何購版主夠不是也可以抽掉一些不配合的單 61.229.96.161 06/02 09:26
→ tzang:難道這也被你說成是優勢而應該被禁止嗎? 61.229.96.161 06/02 09:27
^^^^^^^ 我應該沒有提到禁止主購權利
只是推文覺得轉讓白單最後實際效用不大
討論轉讓者認定與權利的話
推 ANEGOI:恩 我的意思也是和f版友認同的一樣 210.58.158.61 06/02 13:14
→ ANEGOI:若以"回轉讓文"就當成轉讓物品確定讓出的話 210.58.158.61 06/02 13:15
→ ANEGOI:視不同的轉讓物需求多不多就一定是會出現 210.58.158.61 06/02 13:16
→ ANEGOI:回信多時 轉讓者可以從中挑選適合自己的 210.58.158.61 06/02 13:16
→ ANEGOI:很可能發生A轉讓者已和B在接洽後續面交時 210.58.158.61 06/02 13:17
→ ANEGOI:若出現了BCD 其中C突然出現是最好的選擇 210.58.158.61 06/02 13:17
→ ANEGOI:身為A 如同先前推文 大家會選擇C為最後決定 210.58.158.61 06/02 13:18
→ ANEGOI:再寫信和B說抱歉 (如板上"轉讓物品"文章中) 210.58.158.61 06/02 13:19
接上推文.
PO文的人 他也覺得很受傷 他苦苦等信之間 卻得到一個有人匯款了的答案
在當同樣的認知下 若只有一張回文 而A就把唯一的來信者
認定成 一定可以配合轉讓文之下 不能有討論之餘的空間
若後來花費了討論時間 來信者最後在不能配合之下 就要被說是小灰小黑
我想 這樣二個例子 對於回了轉讓文的人 是相對不公平的 對嗎?
再者 我所說的轉讓者的利 是指 多了一個轉讓品流通的場所
和賣家版常在抱怨的 會有人來信 留問與答 問了半個月 最後不下標
難道 賣家只作收把商品出售 而不願付出時間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不是嗎?
當然最後交易成功後 是買賣雙方雙贏的局面 對吧
這也是我一直想表達給你知道的 我們對於"轉讓""洽談""約定"的認知不同
若一個賣家把一個詢問者當成出售對象
為了買到/出售商品 站在同理心 換作是我會千方百計的去配合 達成出售的目的
但這個些方法 若是詢問者 何嘗不是個壓力呢?
可能好心作壞事 造成人家的困擾
誠意的動作 背後意義是沒辦法了解的
而花了心力想辦法 最後不能交易 就要撻伐對方 指人家浪費了時間
這樣真的和賣家版.ES的文章 有何不同呢? 買賣方都會覺得很難過的吧
有問有答 並不是只有一方在努力 大家都是花了時間
轉讓版的黑名單 和代買版/ES黑名單...其實標準應該是一樣的
就像昨天一篇 在約好面交時間後 臨時在當天說不能買了
這樣才是跑單的說法吧 這是我的想法
而不能把合購主購的權利和轉讓者混為一談
如同我 "有關洽特轉讓 是不是市場?"的PO文 和作主購的心得
一個為大家肯付出出身來為共利 湊人數 跑面交
很多好心的主購 因為差一點點人數金額
多收了 與條件有差距的團員 但最後往往造成更多的傷心事件
所以後來 很多主購都變得會挑團員
這是無庸置疑 這個權利 應該是可以被理解的 我覺得不必要禁止
因為多收了小白 來讓自己的團流程多阻礙 這應該對公益性質的合購不公平吧
轉讓者可以挑 沒錯因為也只有轉讓者自己知道
但受讓者的地位沒有相對的公平
所以要多加條件 就是自己加在轉讓文中
即然討論之後 大家也覺得認知會有不同
之後可以要多加注意這項 事先先解釋 避免誤會
再加上回覆後 代表你已經知道轉讓內容....等等的字句
(為避免糾紛,請再多看一次轉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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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158.61
※ 編輯: ANEGOI 來自: 210.58.158.61 (06/02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