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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主購風波這陣子再版上沸沸揚揚 受害者為數眾多 除了不當獲得團員的金錢以及影響許多版友的生活作息外 (因為要熬夜追進度XD) 更重要的 是她破壞了網路上陌生人之間彼此的互信 撼動合購版的根基 根據懂得法律的版友表示 要告LS是很困難的 而我認為 水果報紙或數字週刊等對於這樣的事情不會有興趣 因為不懂合購的一般人 幾乎都以為所謂的主購是有營利的 那麼開一個金額上百萬的主購 收取十幾二十萬的利益 對不懂的人來說 就像呼吸喝水一樣 稀鬆平常又理所當然 所以不要冀望媒體的力量可以幫助這起事件 再者 姑且不論是否能追回既往的受害金錢 即使可以追回 也不算是解決這件事情 由LS的回應以及版方及站方的反應 不難看出處理上的不及時 這不能怪罪他們 因為畢竟是無給職 且版務繁雜 不能強求每個人花最大心思在這裡 另外由LS仍然有上線觀看文章等 我認為LS是在測試大家的底線 以便策劃未來的新騙局 也就是說 我認為LS會東山再起 用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手法作一樣的事情 我認為解決方案 是針對全省團訂出規範 太過嚴苛的規範 也許不適用地區團 但是最起碼要對最有可能圖利的全省團有所限制 剛剛在洗澡的時候我想了一下 所謂的規範應該是一紙"白紙黑字"的合約 立約人是開團主購 而見證人是合購版版主群 內容應包括: 本人(寫下ptt id)受ptt版友所託與廠商(寫下廠商公司全名)交涉買賣(寫下物品名稱) 廠商(寫下廠商公司全名)實收金額(寫下全額或者單位金額) 本人只收取聯絡及郵寄等雜費(寫下收取方式) 不涉及營利 若有營利 即違反以下法規: 刑法 詐欺背信罪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若營利屬實 本人願意負起所有法律責任 或以100倍受害金額和解 (這行是我肖想的XD) 立約日期: 立約人: 右手拇指指印: 見證人:(合購版所有版主的姓名+指印) (以上請會行公文的版友幫忙看要怎麼寫得更正式更完善^^) 另外再附上與廠商交涉的簽約或者影本 (若修改影本還觸犯偽造文書罪 LS可別以身試法喔^^) 主購寫好以上契約後 先行簽名蓋指印 然後寄給每個合購版主2份 版主簽好後回寄給主購 也就是版主和主購各執一份契約書 (以上掛號的金額可併入合購雜費 只是比較麻煩是真的^^") 以上 是我想出來的解決方案 不知道會不會太異想天開?或者太麻煩合購版版主呢?@@ 或者有更好的規範方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90.225
mtop62:行不通 我覺得 220.228.91.232 11/12 00:26
※ 編輯: miauah 來自: 61.62.190.225 (11/12 00:27)
miauah:修到誰的推文了 可以重推嗎 抱歉@@" 61.62.190.225 11/12 00:27
chyl:這給板主的壓力太大,有他們背書就成了嗎?不成 218.164.154.6 11/12 00:27
miauah:我是覺得有白紙黑字契約 要告比較方便..XD 61.62.190.225 11/12 00:27
mtop62:我說 以後都禁全省大團最方便省事 220.228.91.232 11/12 00:28
ysc1:禁止3萬元以上全省團 反正轉帳上限是3萬囧.. 218.164.3.194 11/12 00:28
papa820:真的行不通...也不會有合約是這樣定的~ 218.175.26.35 11/12 00:28
papa820:只是會造成接下來不會有全省團罷了 218.175.26.35 11/12 00:29
merkyor:禁止大團,回歸合購原點,最早合購板就只 61.228.195.49 11/12 00:29
merkyor:是大家一起買,省省運費,如此而已 61.228.195.49 11/12 00:30
chyl:推mt板友,就算地區主購能賺,那數字也會少點 218.164.154.6 11/12 00:30
mimily0504:倒不如規定金額上限,錢一多想獲利的人 61.217.249.56 11/12 00:30
arylin:贊成禁止全省團~ 218.166.151.84 11/12 00:31
mimily0504:就來了,這根是不是全省性的比較沒關係 61.217.249.56 11/12 00:31
meere:還有上站次數 跟 po 文數也要啦 125.231.75.236 11/12 00:31
mimily0504:如果合購十部NB價格可以壓在哪一個範圍 61.217.249.56 11/12 00:32
mimily0504:同樣也是有回扣的疑慮,倒不如把總金額 61.217.249.56 11/12 00:32
merkyor:meere,目前有規定了,上站60,發文20,註 61.228.195.49 11/12 00:33
mimily0504:控制在某個數量以下 61.217.249.56 11/12 00:33
mtop62:大團主購又累 何必累到真心的好主購... 220.228.91.232 11/12 00:33
merkyor:冊三個月內 61.228.195.49 11/12 00:33
miauah:對有心人來說上站和po文數根本不是問題 ~"~ 61.62.190.225 11/12 00:33
mtop62:這個規定一整個太好達到 220.228.91.232 11/12 00:33
merkyor:對有心人來說,一切都不是問題,ip也不是 61.228.195.49 11/12 00:33
merkyor:發文數,說簡單也沒很簡單,定個五十一百 61.228.195.49 11/12 00:35
merkyor:又好像太高,我是靠合購文才有文章數的 61.228.195.49 11/12 00:35
TaiwanLocal:神經病ˋ(′_‵||)ˊ 203.67.96.207 11/12 00:37
meere:最好60/20可以開全省團啦~最少要500/200吧 125.231.75.236 11/12 00:37
meere:樓上那個在神啥鬼?! 125.231.75.236 11/12 00:39
miauah:嗚嗚 被說神經病了 為什麼 ㄒ_ㄒ 61.62.190.225 11/12 00:40
merkyor:呃,我在說的是開團權限,我還停在說全省 61.228.195.49 11/12 00:40
beautycn:推"熬夜追進度" XDDDD 59.104.48.77 11/12 00:40
merkyor:團不能開的世界裡 @_@" 61.228.195.49 11/12 00:40
beautycn:原po別哭,再幫你推回來~(拍拍) 59.104.48.77 11/12 00:42
peichan:當過板主的人都...限制的成效有限 218.166.100.68 11/12 00:43
emptylu:說實在的 有心人 還是有很多方法謀利 124.8.11.1 11/12 00:43
narwalEve:版主群要怎麼去簽名蓋章阿QQ... 59.124.15.245 11/12 00:44
emptylu:我是用團員訂購詳細目錄 + 匯款明細上傳 124.8.11.1 11/12 00:44
iamdpp:用評價制度呢? 經20位團員推薦即可開全省團122.123.135.182 11/12 00:43
emptylu:雖然很長 但造假的成份會少很多 每個團員 124.8.11.1 11/12 00:45
iamdpp:不過實行起來可能會有難度就是了122.123.135.182 11/12 00:45
emptylu:都可以對 124.8.11.1 11/12 00:45
narwalEve:這個也很簡單吧@@" 59.124.15.245 11/12 00:45
ilovecatt:當初某人用假名跟秘書帳戶就有問題了 123.192.69.65 11/12 00:46
ilovecatt:大家真的很單純竟然會跟....orz 123.192.69.65 11/12 00:46
kusachan:這樣要開團好麻煩 當主購已經夠累了 囧 59.117.26.147 11/12 00:52
noyt: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218.162.188.170 11/12 00:58
lemonlover:禁止開全省團+1 都是貪心惹的禍 61.223.98.38 11/12 03:32
lemonlover:總是想要一省再省 地區團有省到就好了ꐠ 61.223.98.38 11/12 03:33
lemonlover:全省團真的沒必要 麻煩又容易惹事 61.223.98.38 11/12 03:33
laghaim:完全行不通的辦法,直接禁開最省事 203.71.94.4 11/12 10:43
redrabc:很難 只能大家在跟團時多注意 一直開大團 218.164.4.177 11/12 13:25
redrabc:或是各板上討論生火文都不要一窩風的跟 218.164.4.177 11/12 13:26
redrabc:很多事件不是都是熱門物出問題嗎? 218.164.4.177 11/12 13:27
uuui:真的要好好討論 不想這種人再出現 ><218.167.160.156 11/12 14:37
Elite1979:基本上,訂這種約完全沒法律效力XD 有沒 203.121.233.85 11/12 15:12
Elite1979:有違反刑法規範是法官來判決的XD 203.121.233.85 11/12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