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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收到信~~ 馬上打給業務~~ 但是電話有通 沒人接 我傳簡訊 目前還沒有回 後來我想到 我好像認識企劃(他以前離職一陣子了,五月離) 我打給他 問他可以不可幫我找業務 他也說找不到~ 不過!!!!! 他說他明天會幫我打電話問問其他人~~ 我請他詢問 1.票券上有蓋12/31是否可以延期使用 2.飯店易主票券應該要正常使用 3.可以辦理退費 大約這些事情~~ 我只能幫大家做到這裡了~~ 對了~~我知道大家很急~~但是~~我有點小私心~~可不可以在12月前 有關退票和一些問題~~可否先別寫信給我~~ 我有消息一定會PO版~~ 因為我收到妳們的信 不處理我放不下~ 但是我下星期有一個很大的考試 12月初~~也有很大的考試~~ 請大家幫我個忙~有事在板上討論 先別寄信給我~ 我還是會看板~會盡量幫大家的~~ 我剛有跟P主購連絡 他也會去找一些相關條文~~ 相信~~我們PTT力量~~ 應該可以OK的^^ 所以~~巴黎春天之事~~只能處理到這~~真的很抱歉~~ 在此對不起大家 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個原本很好的事情會變成這樣 難道~~"便宜就沒有好貨嗎" 好煩喔~我們也是有花錢阿 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8.133
kinsley:辛苦主購囉!^^ 考試加油:)125.225.133.160 11/01 23:33
abby111:請問一下~我的票到期日沒有寫~><票號開頭 61.230.40.114 11/01 23:34
abby111:是BB的~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61.230.40.114 11/01 23:35
sakuracat:考試加油^^ 非常感謝您~218.162.114.253 11/01 23:35
Annier:考試加油 :) 主購真的辛苦了 >////< 122.123.48.223 11/01 23:40
Annier:二樓的應該是後來合購的非專案卷 122.123.48.223 11/01 23:41
snares:主購辛苦了QQ 122.126.32.242 11/01 23:42
PayHome:我的也是沒時間限制的BB卷.. 140.129.69.129 11/01 23:50
BalaBaBaBa:主購辛苦了~ 考試加油! :) 59.115.8.115 11/01 23:53
danascclly:主購辛苦了~ 考試加油! :) 218.166.162.95 11/01 23:54
NikitaL:請問沒寫bb但是沒日期的是什麼券啊??謝謝 203.70.5.145 11/01 23:55
louis213:我也是跟N大一樣!請問這是甚麼卷?125.230.122.140 11/02 00:04
louis213:這位主購別說抱歉!大家都不希望這事發生ꠠ125.230.122.140 11/02 00:12
louis213:盡力而為就好.....考試加油˙125.230.122.140 11/02 00:14
fantacyCI:下禮拜?是SOA的考試? ^^;;;好奇一問 61.229.141.61 11/02 01:53
Elija:加油!若不能退就努力去心墅住掉了 163.26.164.91 11/02 09:40
phjill:主購辛苦了~ 考試加油! :) 210.202.26.221 11/02 12:16
KeiB:主購辛苦了~ 考試加油! :) 203.64.44.112 11/02 15:26
aaaabreact:主購加油,我覺得他們新團隊應該也還ok 218.167.65.84 11/02 21:58
> -------------------------------------------------------------------------- < 作者: openj94 (忙) 站內: Chat82gether 標題: Re: [討論]巴黎春天 時間: Fri Nov 2 00:05:47 2007 關於時效性的問題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相關的實例 以下擷取原作者引用的法律 ====================================================== 說到「過期」一事,那就得看看「時效」… 民法針對「無記名證?」,並未如「指示證?」(民法,第710條),設有「三年」的短期消滅 時效(第717條)… …又,商品禮?的情形,通常是持有人或其前手(消費者)早先已支付價金 予商家(發行人),不同於第127條第8款的「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 之代價」,故亦無第127條「二年」短期消滅時效的適用… …因此,「無記名證?」持有人 的請求權時效,仍適用第125條的一般規定,即,十五年!… 也就是說,十五年之內,你都可以拿著禮?向商家換取約定的商品,民法第147條:「時效 期間,不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之。並不得預先拋棄時效之利益。」 本條係屬強制規定… …因此,任何縮短消滅時效期間的約定,依前述民法第71條,應屬無 效 ====================================================== 消保會制訂了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計三點及其不得記載事項計八點,其內容如下: 應記載事項: 第一點 商品(服務)禮券之應記載事項 (一) 發行人名稱、地址、營利事業登記證號碼及負責人姓名。 (二) 商品(服務)禮券之面額或使用之項目、次數。 (三) 商品(服務)禮券發售編號。 (四) 使用方式。 第二點 發行人之履約保證責任 (發行人應依下列三種方式之一為之:) □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經○○金融機構提供全額履約保證。 □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事前向○○保險公司購買足額責任保險。 □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存入發行人於○○金融機構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 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 無償取得之抵用券、折扣(價)券,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第三點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專線。(例如:電話………;網址……;全國性消費 者服務專線:1950) 不得記載事項: 第一點 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第二點 不得記載「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 第三點 不得記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 第四點 不得記載有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 第五點 不得記載發行人得片面解約條款。 第六點 不得記載預先排除發行人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第七點 不得記載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 第八點 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 所以我想住宿卷上的日期應該是無效的才對 還有版友說心墅表示與巴黎春天只簽約到今年12月底,所以要在期限內用完 但是住宿卷上並無規範這一點,心墅不應該有這個規定才是 不然應該算是片面解約或是欺罔吧 小女子並非法律專科,只是從網路上找到一些看似可以引用的條例 若是版上有比較了解法律的人,希望可以幫一下忙,提供一下意見 團結力量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60.70
louis213:唉唷...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最近都沒看新聞125.230.122.140 11/02 00:10
louis213:好加在有看到一些訊息!真的很傻眼~~125.230.122.140 11/02 00:11
louis213:難怪前幾天賣的價錢超低的...125.230.122.140 11/02 00:11
> -------------------------------------------------------------------------- < 作者: missEtsuko (missEtsuko津津)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討論]巴黎春天 時間: Fri Nov 2 00:26:48 2007 我也提供一點自己知道的部份 因為工作是相關產業 有關禮券定型化契約這部份大家可以參考下列網址 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043 在第11項 有禮券的部份 其中關於巴黎春天等住宿券的應該是屬於 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http://1950.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6225 那大家看到落落長的不要怕,以後記得購買預付型的商品(禮券)時 不管它的型態是如何,都得注意它有沒有將這些預收費用做履保(找銀行信託或履約承保) 這條法規應該是去年(95年)公告,今年(96)4/1正式施行 由於禮券信託對業者而言從原本的期望預收金(放入口袋自行運用)轉變成為成本支出, 一下子金流量太大(其實這意味著發行10000張1000元面額的禮券,若是銀行沒有優惠 條件,或財報太爛業者相對卡在這部份的錢就等同全部發行在外的金額) 但也由於這才剛開始施行,所以很多業者都還在遊走邊緣... PS.期限這部分若有限定日期應該是違法的,消費者用金額購買的不能設定期限, 但是贈與的紅利或是無償得到的商品業者可以自訂規範。 -- 津子有兩個BLOG 是『津津有味』亦或是『乏人問津』? 生活的 http://blog.pixnet.net/MINIQQ 沒倒台應該都會在吧... 遊戲的 http://www.wretch.cc/blog/missEtsuko 不玩就走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4.139 ※ 編輯: missEtsuko 來自: 61.224.174.139 (11/02 00:28)
san122:這規定出來後,很多住宿券都改稱為「優待券 61.31.135.124 11/02 00:58
san122:」,宣稱不是禮券,只是到期前優待而已,到期 61.31.135.124 11/02 00:59
san122:後就不能用或得加錢,我不知這樣合不合法,但 61.31.135.124 11/02 01:00
san122:事實上是有人玩這種文字遊戲找漏洞鑽的 61.31.135.124 11/02 01:00
ma1016:我也問過巴黎春天 但他卻回我法條是在禮券 59.120.144.227 11/02 02:02
ma1016:錯了 住宿券發行後才頒布所以不算耶.... 59.120.144.227 11/02 02:02
Elija:可是我們是前兩個月才買,應該有算在內吧! 163.26.164.91 11/02 09:41
mashkk1234:沒記錯的話...時間是指消費者拿到的時똠 125.225.16.92 11/02 09:55
> -------------------------------------------------------------------------- < 作者: poltroon (20公分的距離)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Re: [討論]巴黎春天 時間: Fri Nov 2 17:40:56 2007 http://news.sina.com.tw/society/ftv/tw/2007-10-31/211612746048.shtml 台北市北投一間汽車旅館業者,因為積欠大筆債務,被迫將旗下兩間精品旅館轉賣,沒想 到新的團隊接手時,原本的經營者和員工卻賴著不走,雙方怎麼協調,都沒有交集,新的 經營者擔心旅館內部遭到破壞,只好聘請保全人員,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曾經懸掛背部 全裸巨幅海報,引發爭議的北投一間汽車旅館,風光開幕八個多月後,最近傳出財務危機 、產權轉讓,不過,當債權人前往點交時,原有工作團隊卻不願離開,讓新的經營者頭痛 萬分。算一算,三個月來,新的經營團隊已經損失大約八千萬,而且,受害的還包括旅館 音響設備的廠商。雙方明明已經協商點交,但新的經營團隊卻無法正常營業,只好僱用保 全人員二十四小時監控,避免內部的設施遭竊或破壞。 ※ 引述《missEtsuko (missEtsuko津津)》之銘言: : 我也提供一點自己知道的部份 因為工作是相關產業 : 有關禮券定型化契約這部份大家可以參考下列網址 : 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043 : 在第11項 有禮券的部份 : 其中關於巴黎春天等住宿券的應該是屬於 : 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http://1950.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6225 : 那大家看到落落長的不要怕,以後記得購買預付型的商品(禮券)時 : 不管它的型態是如何,都得注意它有沒有將這些預收費用做履保(找銀行信託或履約承保) : 這條法規應該是去年(95年)公告,今年(96)4/1正式施行 : 由於禮券信託對業者而言從原本的期望預收金(放入口袋自行運用)轉變成為成本支出, : 一下子金流量太大(其實這意味著發行10000張1000元面額的禮券,若是銀行沒有優惠 : 條件,或財報太爛業者相對卡在這部份的錢就等同全部發行在外的金額) : 但也由於這才剛開始施行,所以很多業者都還在遊走邊緣... : PS.期限這部分若有限定日期應該是違法的,消費者用金額購買的不能設定期限, : 但是贈與的紅利或是無償得到的商品業者可以自訂規範。 -- 擁抱幸福其實很簡單,是我們把它物化,類型化了! 幸福只是一種內在心靈感覺 在某一剎那 心中的某一根隱密的弦,忽然被牽動,泛出圈圈甜美的滿足感 那便是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3.100.2
rosemary10:傻眼耶@@ 巴黎春天實在是... 61.61.155.199 11/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