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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度(2009/07/26 17:09) 目前小組長正在開板中, 開板後會馬上告知! 最新進度(2009/07/26 16:55) 有板友來電告知關於「未指定犯人誣告罪」(針對ch報案說他自己被詐欺)的部份 已經有人去提告了, 另外關於詐欺方面也有一些板友自行去做了報案的動作, 在警局做了筆錄。 因此關於板友們受到ch詐欺的部份可以一起集結去報案, 也可以私人都先去報案, 當然如果能夠找到相同地域的人一起去應該會更加方便有力量! ▲▲▲ 北門警察局要請被害者過去一趟 有在台南的現在過去吧 07/26 16:56▲▲▲ ------------------------以下原始文章------------------------------------------ 各位板友們大家好。 這幾天的事情想必讓大家都是一肚子氣。 多虧文具板融洽的氣氛、板友們的合作精神, 整個事情截至目前也已經大致有了一些進展。 雖然說我其實一直覺得有些疑點, 但是卻又想不清楚挑不出來, 是在看了熱心的各位的分析以後, 才大致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而現在某位小姐發文終於承認了他是自己把錢花掉了, 然後還在想要用博取同情的攻勢讓大家接受他慢慢還款。 事實上, 文具板事情爆發後我也有到合購板翻出某人「犯錯」的相關文章, 看到他以前在成大BBS夢之大地發生的EQ面膜事件。 當時他也是講得聲淚俱下好似自己從今以後便會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樣子, 但是看看今天, 很顯然地他從未下定決心革除這樣的惡習, 而且反而還變本加厲漫天扯謊, 挪用了高達十萬元以上的他人錢財。 針對這樣的情形, 我一方面真的覺得很同情某人, 另一方面也認真地認為應該要報警或者是到法院處理。 理由很簡單: 1. 一個一再要求人原諒,利用他人同情心而讓自己逍遙法外的人真的有心改過? 2. 不經由法律途徑處理,我們這些受害者是否真的還有保障? 因此在此我想要詢問: 是否已經有板友報案了? 若是沒有, 那我希望可以做個號召幫忙報案, 也希望找出各種「某位小姐的破綻」的板友能夠幫忙證詞完整。 不過是否請台南地區的板友出來一起處理會比較方便? 畢竟某位小姐似乎也是台南人。 若說地區性沒有關係的話我也願意幫忙(我住台北)。 請有志的板友推文發表, 涉及案情之重要資訊也請以站內信以保資訊不外洩。 謝謝各位! 老實說我也只是一個沒什麼力量的傢伙啦! 不過真的看不下去他這樣子一再吃香喝辣三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的難看吃相。 -- ┌┐┌─ └┼┘落紅鋪徑水平池。弄晴小雨霏霏。杏花憔悴杜鵑啼。無奈春歸。 ┌┘ ┌┘ 柳外畫樓獨上,憑欄手撚花枝。放┌┼┐ ─┘└┘ψsnowofsumm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98.17 依照pxxxxx板友要求刪除推文。
visuna:酒粕事件收錄在夢大合購版精華區13.5.14 跟本次事件類似 07/26 16:27
snufukin:bug我可以提供(很認真在整理),請私下來信,不要公開 07/26 16:30
snufukin:或是有其他可以供團員私下討論的地方可張貼 07/26 16:31
s92233033:我在高雄0.0 07/26 16:32
puput:誤解原po的意思了 sorry 拜託請幫我把推文修掉 謝謝 07/26 16:33
另外有板友來信告知他預報報案的事情。 我在想是不是先提供MSN做討論會比較方便? ※ 編輯: zephyr0315 來自: 118.169.198.17 (07/26 16:40)
liouji:我覺得也許有意願的板友可以匯整一下資料,大家一起打集體 07/26 16:43
liouji:訴訟?不過我現在人在雲林,可能回開學台北比較方便幫忙Q_Q 07/26 16:43
tata11170303:不能打集體哦 每個人的案發地不一樣 07/26 16:45
tata11170303:你在哪地方上網跟團匯錢給他 要至你的所在地報案 07/26 16:45
CrazyMarc:可以集體啊...都是台南地院管轄,且是牽連案件 07/26 16:47
liouji:嗚啊如果是這樣也太嗨了,我得回台北才能報案啊=口=||| 07/26 16:51
CrazyMarc:何不考慮一張刑事狀紙,全部人署名,送台南地檢 07/26 16:52
Frehrt:馬克大,因為不了解相關程序啊... 07/26 16:53
brianjim:所以是可以直接提出集體訴訟的意思囉? 07/26 16:54
lovemywife:哪有..報案隨便一家警察局都可以 打165就知道了... 07/26 16:55
lovemywife:他們會傳真到你要報案的警察局 報完案 他們內部會傳真 07/26 16:55
lovemywife:但案發所屬的警察分局... 07/26 16:55
※ 編輯: zephyr0315 來自: 118.169.198.17 (07/26 16:59)
rockhopper:北門警察局要請被害者過去一趟 有在台南的現在過去吧 07/26 16:56
visuna: ^^^^^^^^^^^^^^^^^^^^^^^^^^^^^^^^^^^^^^^^^^^^^^^^^ 07/26 16:57
visuna:幫推那段話~這樣比較顯眼 07/26 16:57
imjoanne: ^^^^^^^^^^^^^^^^^^^^^^^^^^^^^^^^^^^^^^^^^^^^^^^^^ 07/26 16:58
幫放置在文章頂端!
DrKoh:被C指控詐欺者是確有其人麼....? 07/26 17:03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brianjim:似乎只是拿個電話號碼湊個名字而已 07/26 17:04
cpblcc:那還沒有報案的呢?是要同區域一起去嗎?還是稍後專版討論? 07/26 17:05
liouji:是否有台北地區的板友下禮拜要集結去報案呢?不過我要星期 07/26 17:05
liouji:二才會回到台北囧rz 07/26 17:06
bejocund:不知道需不需要轉到合購版、洽特版,讓被她騙過的版友知 07/26 17:08
bejocund:道已經報案這件事?另外,其他團的受害者也可以在這個時 07/26 17:09
bejocund:候一起報案嗎? 07/26 17:10
※ 編輯: zephyr0315 來自: 118.169.198.17 (07/26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