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YPHi:謝謝你看出來了 :) 推 61.62.110.253 04/07
※ 引述《gsf7114 ()》之銘言:
: 標題: 通緝vontrier
: 時間: Wed Apr 7 02:51:35 2004
:
: 基本上只剩你還沒跟我連絡了
: 請速與我連絡
: 留下可以的時間與手機
:
: 另.我記得從來沒有收到你的信過
:
: 你4/7也有上站.照理說CD都沒消息你也應該會來注意一下吧
:
: 所以請給個理由
:
: 不然確定時間日期之後一樣送水桶
:
: 理由太濫也一樣
:
: 自己買了CD也稍微關心一下吧....都這麼多天了.還要我請你才出現嗎..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17.44.219
: → KYPHi:對於你動不動說送人水桶的語氣不敢恭維~ 推 61.62.200.247 04/07
: → KYPHi:請問你是版主嗎?! 推 61.62.200.247 04/07
: → KYPHi:不過剛剛才覺得就這件是來說~ 推 61.62.200.247 04/07
: → KYPHi:的確很需要一個人來當[黑臉].. 推 61.62.200.247 04/07
其實,我想大家誤會KYPHi的意思了吧?
他一開始提出的問題癥結是在"gsf兄為什麼可以拿出送人水桶的話"。
不過如果已經經過目前兩位版主同意當然可行啦!
不過因為我也沒很仔細看板,也許真的前面文章提到過也說不定 @.@
或者,私下丟過水球或通信取得共識也說不定。
只是,我一開始看到也會覺得怪怪的,
因為,畢竟gsf還不是正式版主阿(不過我覺得很適合當就是 ^^)
不過gsf兄說的是,也許該在可行範圍之內施點小小懲罰,
而除了送水桶好像也沒其他一途?? @.@""
然後,還是要說 gsf,elmo辛苦了。
※ 編輯: beckisbeck 來自: 140.114.220.80 (04/07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