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cz:我坐第四排 看到所謂拿公關票的第二排 有人拿著DV 一直拍 11/02 12:21
→ jcz:工作人員有制止第三排拍照的 卻晃過第二排的 埃 納悶 11/02 12:22
推 blackcat:拍照的人在被工作人員嚇阻的時候常常嚇到我 11/02 12:37
→ blackcat:我也覺得被那些人給干擾了,其實有點小小的不開心! 11/02 12:37
推 lane34:那你就變得跟你所討厭的那些人一樣 何必失去自己的原則 11/02 13:01
→ wlm1117:樓上...看不出來我是在諷刺嗎 我下次連相機都不會帶 11/02 13:05
→ lane34:看不出來 XD 這時候沒相機是種幸福(明明就是窮) 11/02 13:47
推 telly:雖然知道可以拍照,但是我還是沒帶出門,因為我坐太後面拍不清 11/02 13:49
→ telly:不過看到大家瘋狂閃光燈的時候我還是偷偷後悔了一下 QQ 11/02 13:51
推 TheSounds:帶不帶相機跟窮不窮沒有關係吧?.. 11/02 14:03
→ TheSounds:我覺得他做的很好阿...雖然我沒有去演唱會... 11/02 14:06
推 simonown:做後面享受整場壯觀的場面也不賴說:p 太前面完全沒感覺 11/02 14:07
→ lane34:我說我窮啦............ 11/02 14:10
推 TheSounds:原來...不好意思 11/02 14:12
推 ap691108:說不一定拿dv拍的是幫綺貞拍的阿我記得以前也有人拍 11/02 16:43
推 taco428:算了吧 我們自己行的正坐的端就好 因為我們愛綺貞 11/02 17:38
推 ianc:說得好,推一個 11/02 18:28
推 marsu:嗯 推一下原PO和taco!!我壓根沒想到錄影這回事哩!閃完就收了 11/02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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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tdf (麥可傑克森一級棒)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Wed Nov 2 13:14:29 2005
從演唱會結束後, 我就瀏覽著許多人分享出來的照片,
但是看著看著, 真的很想問問那些人, 以高自制力自居的綺貞歌迷,
為何還是有許多人不守規矩!!?
看著網路的分享出來的照片, 可以看到許多不是唱1234567時拍的,
甚至有那種開場時就有拍的照片, 我不想指出來是哪些人,
但是這些人難道不知道, 綺貞好心開放一個小時段讓大家拍照,
為何這些人利用機會在不該拍的時候偷拍??!
我只想問, 這些人不知道演唱會拍照的規定嗎?
無論你是偷偷拍, 或是光明正大拍, 或是關掉閃光燈拍,
問題在於
你都是在不該拍的時候偷拍
而在演唱會現場開唱前, 一小撮一小撮人就在拍工作人員,
在拍楊乃文, 在拍舞台, 無奈這些人離我太遠, 我無法當面給予抗議,
但是工作人員一再地勸阻, 這些人還是東張西望地趁沒人注意時,
舉起相機, 開著閃光燈偷拍, 如果有注意, 閃光燈在整場演唱會從沒停過,
尤其在1234567之後, 偷拍的人也愈來愈多, 當這些人滿心歡喜地分享他的成果時,
請問這些人的水準在哪裡?!
雖然很不想, 但是真的要告訴主辦單位, 請不要再開放時段拍照了,
雖然我也很想拍, 但是總是有人給臉不要臉, 把方便當隨便,
讓守規矩的人沒能不被閃光燈打擾, 看著那篇愛護綺貞不開閃光燈的推文,
只能說....真的很諷刺!
※ 引述《wlm1117 (wei)》之銘言:
: 真是諷刺
: 不是說不能錄影錄音
: 天啊我竟然信以為真
: 雙子座矛盾的個性讓我無法說服自己
: 我真的覺得 其實規則是寫給笨蛋看的吧
: 那是不是下一場台中的演唱會
: 大家都來錄影啊
: (心中OP...反正上次演唱會也有人在錄,
: 多麼強而有力的藉口啊!於是內心的惡魔擊敗了天使...)
: 是這樣嗎?
: 那到底還有什麼資格再用高道德標準檢視別人、撻伐別人
: 都是屁
: 可以帶相機且開放半首歌拍照是美意 大家也很開心
: 方便之門如果變成...隨便 ......
: 是這樣嗎?
: 彼此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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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IDE MY SKIN INSIDE MY HEART ◣▼
◆ THERE IS THIS SPACE THERE'S AN EMPTY RO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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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BLEEDS AND ACHES IT'S WAITING FOR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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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59.131
推 bluemelan:沒錯 我覺得這很不尊重老師 11/02 13:16
推 trueno:推...身前身後一堆人偷拍..明明LCD就亮得那麼顯眼還在拍.. 11/02 13:38
→ diswater:期實我也發現..奇怪~那時沒說可以拍阿..... 11/0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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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omcat (夜中的貓♂)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Wed Nov 2 15:42:18 2005
以正常來看,演唱會拍照是不被許可的原因有很多
最大的重點還是在"尊重著作權"
但是在教育中都沒提到,最後會演變成
為什麼不能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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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7.64.56
推 acc1016:我認為最大的原因還有一個 11/02 17:38
→ acc1016:拍照的閃光燈是會干擾演出者的 11/02 17:39
推 sim3000:有攝影概念的就知道 內閃超過10排可能就閃不到了 11/02 19:03
→ sim3000:所以那大家一起閃的活動 根本就只是閃好玩的 11/02 19:04
→ sim3000:最主要還是著作權的問題 因為可能要賣DVD吧 11/02 19:05
推 mickeylu:那來個「演唱會+16天」DVD特惠禮盒組,附送小禮物吧! orz 11/02 19:25
推 doomcat:no最跟本的本質就是這一點!!不是要不要賣DVD 11/02 19:30
推 angel:大家一起閃閃光燈的話 攝影機可以拍下來 以後收到DVD裡~ 11/03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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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dykiss (表面的和平)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Wed Nov 2 17:17:01 2005
其實在演唱會允許拍照之後的那段時間(就是唱完1234567之後),
我就處在極樂和極怒的奇妙狀態中……XD
在允許拍照的時間,看著整場的閃光燈將會場照得好像開了燈一
樣,看著綺貞臉上的笑容,我真是非常非常非常高興~~~~
但是,看到我前兩排和前三排的兩對觀眾,拿著相機一直錄影一
直錄影一直錄影一直錄到安可,我又非常生氣,也很想請我前面
那排的觀眾制止她們。
但是因為我膽小,所以……╮(╯_╰)╭
我那時候氣到甚至想回家之後在板上公布座位,結果批踢踢強迫
大家冷靜XDDDDD
那些便衣後來也還是有制止,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都跳過她們,明
明就坐在走道邊,LCD也亮得那麼明顯,卻還是視若無睹,我真的
很想問他們到底是來做什麼的。
總之那兩個錄影的紅點到現在還讓我記恨(小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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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49.43
※ 編輯: ladykiss 來自: 203.70.49.43 (11/0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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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itarbe (腹肌出來吧!)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Wed Nov 2 17:45:18 2005
※ 引述《wlm1117 (wei)》之銘言:
: 真是諷刺
: 不是說不能錄影錄音
: 天啊我竟然信以為真
: 雙子座矛盾的個性讓我無法說服自己
: 我真的覺得 其實規則是寫給笨蛋看的吧
: 那是不是下一場台中的演唱會
: 大家都來錄影啊
: (心中OP...反正上次演唱會也有人在錄,
: 多麼強而有力的藉口啊!於是內心的惡魔擊敗了天使...)
: 是這樣嗎?
: 那到底還有什麼資格再用高道德標準檢視別人、撻伐別人
: 都是屁
: 可以帶相機且開放半首歌拍照是美意 大家也很開心
: 方便之門如果變成...隨便 ......
: 是這樣嗎?
: 彼此尊重吧!
我也想要講一件事
我是30號那場 坐在14排的
散場後我和女友想往後走 走上去看看從那麼高看下來是怎樣的情形
結果一路上 竟然在許多位子下方都看見被遺棄的垃圾
看了實在有些驚訝
希望以後還有演唱會的話 我們大家可以一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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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59.165
推 liaozi:素質....orz 11/0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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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c1016 (一個人的旅行)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Wed Nov 2 18:16:43 2005
※ 引述《doomcat (夜中的貓♂)》之銘言:
: 以正常來看,演唱會拍照是不被許可的原因有很多
: 最大的重點還是在"尊重著作權"
: 但是在教育中都沒提到,最後會演變成
: 為什麼不能拍照?
借doomcat的發言一用。
在這種特別是由唱片公司主辦的演唱會中,不能錄音、錄影、拍照,
這種關乎著作權的問題本來就是常識了。
為什麼今天還看到有人可以這樣做?
講難聽點,因為今天不可能完全抓得罷了。
著作權的範圍和成因我就不談了,個人並非專家。
我只想談一點關於照相的事。
在演出中照相究竟會有什麼影響?
很簡單,如果拍照者開了閃光燈,他就對演出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擾。
沒有錯,拍照的人可能會拍到很棒的照片,
但是當拍照者按下快門的同時,最直接影響到的就是演出者的眼睛。
三不五時地給它閃幾下,演出者的心情是會受到影響的。
講誇張一點,甚至會受到驚嚇、驚嚇之後甚至可能會暫時性恍神。
以我自己來說吧。我曾經不止一次在國家音樂廳演出過。
某一次一首曲子正在進行時,我的眼前突然莫名其妙地連閃了兩個閃光燈。
(可能是因為想要拍指揮的關係。)
那道強烈的白光實在是把我的眼睛弄得很不舒服,
當下是一邊演出、一邊在心中罵了個:「幹,白木啊!」。
結果是我差點看錯行。
我只想說,一個演出者受到這樣的干擾,萬一他的演出品質受到影響,
那你不僅干擾了演出者,你還傷害了其它一起買票進場的人的權益。
況且,坐拍照者附近的人也會不好受。
憑什麼其它人的視線應該被拍照者的閃光燈影響到?
最後一點:我只是把拍照時用閃光燈會造成的可能影響講出來,
但不管有沒有閃光燈,在這樣的場合拍照,就是違反著作權的精神。
當然,主辦單位事先講好可以拍照的部分就沒有關係。
總之,不照規矩來,是蠻令人沮喪、厭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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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63.33
※ 編輯: acc1016 來自: 218.167.163.33 (11/0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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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da2001 (pcplayer)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Wed Nov 2 18:17:43 2005
※ 引述《wlm1117 (wei)》之銘言:
: 真是諷刺
: 不是說不能錄影錄音
: 天啊我竟然信以為真
: 雙子座矛盾的個性讓我無法說服自己
: 我真的覺得 其實規則是寫給笨蛋看的吧
: 那是不是下一場台中的演唱會
: 大家都來錄影啊
: (心中OP...反正上次演唱會也有人在錄,
: 多麼強而有力的藉口啊!於是內心的惡魔擊敗了天使...)
: 是這樣嗎?
: 那到底還有什麼資格再用高道德標準檢視別人、撻伐別人
: 都是屁
: 可以帶相機且開放半首歌拍照是美意 大家也很開心
: 方便之門如果變成...隨便 ......
: 是這樣嗎?
: 彼此尊重吧!
說實在 我看表演 不太喜歡 帶什麼DV、相機...的
也不喜歡拍照...習慣問題 與經濟無關
因為我覺得 既然花錢去看表演
還得透過鏡頭來看 不就划不來 比看電視還不如
都身在現場了 何必多此一舉?
還得顧慮拍的品質 和相機又怕搞丟 尤其是某些高檔貨...
怎麼能專心看演唱會?
真正深刻的影像內容 都是永遠刻在心裡 伴隨一生
要拍照紀錄 交給專業的工作人員、媒體
他們的工具 絕對夠專業 夠高檔
有機會 能看得到 較完美的紀錄
說實在 除了私下合照 表演中 拍出來的東西 又有什麼差別?
個人認為 將自己的耳朵、眼睛、和心..全都付出給演唱會 也是蠻幸福的
才是最完美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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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32.171.118
※ 編輯: pda2001 來自: 202.132.171.118 (11/02 18:51)
→ sim3000:嗯 推一個 11/02 19:06
→ sim3000:我就是帶了高級像機在那邊一直心有旁鶩 應該放鬆心情欣賞 11/02 19:07
推 sim3000:以後再買DVD座紀念就好:P 11/02 19:12
推 bsixundeux:我真的覺得看一場表演是需要全心投入的,哈! 11/02 20:17
推 kingdomheart:我也沒帶 不想浪費指尖的細胞去按快門.......!! 11/02 23:06
推 dlhsc:不過說真的 那些記者的閃光持續了很久 雖然是工作必要 11/02 23:55
→ dlhsc:但影響老師的演出加上自己也覺得刺眼 有種衝動想砸他們=.= 11/02 23:56
推 wild68:恩 第一段跟你同感 推 11/03 00:18
推 Linus13:說的好 我帶了相機 可是卻不想拿起來拍 只想聽她唱歌 11/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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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stars (卡夫卡不在海邊) 看板: Cheer
標題: Re: [心得] 真是諷刺
時間: Fri Nov 4 22:00:09 2005
也許是因為位置的關係,二十九日的演唱會我從開始拍
照的時候才感受到閃光燈的存在。
看過三場售票演唱會,第一場就是綺貞在台大的吉他手演
唱會,記得那場演唱會在進去之前有檢查包包有沒有攜帶像
機或者是DV,當時數位像機也不像現在這樣普及。
第二場是今年三月份的Norah Jones台北演唱會,入場的觀眾
大概就是上班族比較多一點,原本期待著進場時工作人員會
像當年綺貞的演唱會一樣檢查像機,不過並沒有這樣的舉動;
當Norah Jones出場的那一刻,在最後一排的我完全傻了眼,
整個觀眾席〝星光閃閃〞,畢竟會來聽Norah Jones演唱會的
觀眾水平是較高的〈因為票也貴〉,但是卻發生這樣的事情。
這次的演唱會我一開始沒抱多大的希望,要不是一開始的廣播
說有開放拍照時間,我想三月份在新莊體育館的場景又會再次重
現在我眼前吧?!
那伴首歌的拍照時間足見綺貞的貼心〈也跟老師愛拍照有關吧〉
只是當拍照時間過了以後,我前面有人拿著T型像機繼續錄影,
偶而會有閃光燈四起,除了搖頭以外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演唱會該是輕鬆赴約,該是enjoy音樂,該是輕裝出席的
別用小小的LCD跟閃光燈讓你的偶像感到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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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85.210
→ lajabor:同行朋友說,因為沒講清楚拍照時間何時結束,才會繼續拍 11/04 22:54
推 Robber1412:這是藉口吧... 這種事不用說也該有個默契阿 11/05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