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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小小呆請看~~你最好給個合理解釋!!
時間: Sat Aug 3 19:30:39 2002
※ 引述《fuga (口孔口孔口孔)》之銘言:
: ※ 引述《ChiAttorney (悔不當初><)》之銘言:
: : 你該搞清楚的是..那個說是模特兒個照片..
: : 就算不是本人..就算是有人拿還玩..
: : 除了照片本人或攝影者..
: : 請問你們有什麼損害??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妳們認為該抓出真兇??
: 難道就要姑息養奸?養癰貽患?
: 瞭解事實的人不能揭發真相?
確定小小呆是奸了嗎?那就不用再審了嗎!直接抓去槍斃算了吧!
未審先判,這世界也不是沒有這種例子!
瞭解事實的人,要舉發,當然可以啊!
只不過,所謂瞭解事實的人,會不會只是別有用心人?
誰知道!經常不也是不負責的黑函滿天飛?
是姑息還是容忍黑函滿天,誰知道!
所以!被害人可告訴,路人只能告發,告訴的人可以不服處分,告發的人不行,
而且,陳述要據實、要切結,胡說要負誣告、偽證罪責,
請問,在版上要人交待,如果弄錯了,貴大版主要負什麼責任?
除了摸摸鼻子外,有什麼責任?被他要求交代的人,不是很倒楣?
: 眼睜睜地看一群人被耍得團團轉還在旁邊額手稱慶?
: 陳述事實有什麼不對?
: 既然這件事情已經發展到危害小魚下棋的環境
: 搞得大家整天捕風捉影...風聲鶴唳
: 這時有人出面針對可疑的線索提出疑惑...要求解釋
: 這難道不是為了要息止紛爭...掃除疑惑麼?
: : 如果..一個網路遊戲..值得一個版主掀起軒然大波..
: : 擙引一群人猛打一個人..然後另一群人聲援被打的人?
: : 打完..發洩完..社會成本浪費完..結束
: : 又再等下一次找時間發洩??
: : 要我搞清楚?去......
: 我認為沒有搞清楚事情發展來龍去脈的人
: 並沒有足夠的立場來評斷這件事
看你看過哪個法官哪個律師,是經歷過事件的?
他們沒經歷過事件,又憑什麼主導審判?
: : 你怎麼不知該找被你窮追猛打的人或皇爺私下處理啦??
: : 標準這樣多變..
: 我想夜梟會窮追猛打的原因
: 不外乎真正的主角不願意出面承認自己就是那個興風作浪的人
: 大家可以回想這一連串事件發展下來
: 有誰能夠給予我們眾多疑惑的諸般合理解釋?
: 不都是模糊焦點...顧左右而言他?
吵了半天,只是想要一個合理解釋,還以為誰被誰騙了,誰的名譽受損了呢!
就算解釋了,你們得到什麼?學到什麼?
那個被騙了的人,那個名譽受損了的人,他得到了什麼補償回復了?
如果眾人都認為很嚴重,就想想這是什麼層次的問題,
有人受害,是法律上該保護的,就去考慮法律處理,
但這個被害人決定嗎?懂不懂什麼叫告訴乃論?
被害人不打算法律處理,即使國家也不該介入,
當然也不該利用輿論來申張他所不要的正義,
這不是姑息養奸,是尊重,
反之,就像上上篇作者,既然認為說定罪太嚴重了,
該不該考慮使用的手段!
誠如 貴大版主所言,想了解可私下與他聯絡,
如果不是嚴重到必須法律處理,怎麼 貴大版主還有聲援他的人,
在確認兇手就是小小呆之前,沒人會想到該與小小呆私下查證?
反而在還不確定,要他交待時,就公開的把矛頭對向他呢?
未審判前,不管是法律審判還是輿論審判,就定一個人的罪,
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
程序問題,必須早於實體的討論,
在還要人交待,還分不清事件嚴重性前,就抓個不喜歡的人要他給合理交待,
尤其身為審判者,在沒有被害人出面的情形下,就發動他的權力,
這遠遠嚴重於某個人的不當行為,
貴大版主,身為版務處理人員,職責與審判者並無二致,
卻已經第二次主動發動攻詰,
該不該先討論?先反思?
是模糊焦點呢?還是三思後行?
願意思考的人,對他有益!
: 受到這次事件傷害的人為數不少
: 我想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釐清這一連串傷害事件的主謀者
: 對於各人的身分也應交代清楚
: 而不是無止盡的謾罵與迴護
你謾罵?我迴護?
幾年前,小魚、五子棋圈就是如此了,
霹靂啪啦說了人一堆後,有人出來說話,就是謾罵與迴護,
就是通通列為壞份子,
幾年後呢?小魚、五子棋圈,依然如此!
Why?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挺,或全刪,
怎麼能跳脫紛爭看到歷史留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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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小魚紫色花園▕▕那書生眉清目秀。塞外邊荒之地,很少▏
▏ ◢◣◥◤ ▕ ▏星座家族 ▕▕見這般風流英俊人物,李沅芷不免多看▏
▏ ██▌ ▕ ▏牡羊家族一家▕▕了一眼。那書生也見到了她,微微一笑▏
▏ ◤◤◥◥▕ ▏家胞金笛秀才▕▕,李沅芷臉上一熱,忙把頭轉了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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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ga (口孔口孔口孔)》之銘言:
: ※ 引述《ChiAttorney (悔不當初><)》之銘言:
: : 你該搞清楚的是..那個說是模特兒個照片..
: : 就算不是本人..就算是有人拿還玩..
: : 除了照片本人或攝影者..
: : 請問你們有什麼損害??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妳們認為該抓出真兇??
: 難道就要姑息養奸?養癰貽患?
: 瞭解事實的人不能揭發真相?
確定小小呆是奸了嗎?那就不用再審了嗎!直接抓去槍斃算了吧!
未審先判,這世界也不是沒有這種例子!
瞭解事實的人,要舉發,當然可以啊!
只不過,所謂瞭解事實的人,會不會只是別有用心人?
誰知道!經常不也是不負責的黑函滿天飛?
是姑息還是容忍黑函滿天,誰知道!
所以!被害人可告訴,路人只能告發,告訴的人可以不服處分,告發的人不行,
而且,陳述要據實、要切結,胡說要負誣告、偽證罪責,
請問,在版上要人交待,如果弄錯了,貴大版主要負什麼責任?
除了摸摸鼻子外,有什麼責任?被他要求交代的人,不是很倒楣?
: 眼睜睜地看一群人被耍得團團轉還在旁邊額手稱慶?
: 陳述事實有什麼不對?
: 既然這件事情已經發展到危害小魚下棋的環境
: 搞得大家整天捕風捉影...風聲鶴唳
: 這時有人出面針對可疑的線索提出疑惑...要求解釋
: 這難道不是為了要息止紛爭...掃除疑惑麼?
: : 如果..一個網路遊戲..值得一個版主掀起軒然大波..
: : 擙引一群人猛打一個人..然後另一群人聲援被打的人?
: : 打完..發洩完..社會成本浪費完..結束
: : 又再等下一次找時間發洩??
: : 要我搞清楚?去......
: 我認為沒有搞清楚事情發展來龍去脈的人
: 並沒有足夠的立場來評斷這件事
看你看過哪個法官哪個律師,是經歷過事件的?
他們沒經歷過事件,又憑什麼主導審判?
: : 你怎麼不知該找被你窮追猛打的人或皇爺私下處理啦??
: : 標準這樣多變..
: 我想夜梟會窮追猛打的原因
: 不外乎真正的主角不願意出面承認自己就是那個興風作浪的人
: 大家可以回想這一連串事件發展下來
: 有誰能夠給予我們眾多疑惑的諸般合理解釋?
: 不都是模糊焦點...顧左右而言他?
吵了半天,只是想要一個合理解釋,還以為誰被誰騙了,誰的名譽受損了呢!
就算解釋了,你們得到什麼?學到什麼?
那個被騙了的人,那個名譽受損了的人,他得到了什麼補償回復了?
如果眾人都認為很嚴重,就想想這是什麼層次的問題,
有人受害,是法律上該保護的,就去考慮法律處理,
但這個被害人決定嗎?懂不懂什麼叫告訴乃論?
被害人不打算法律處理,即使國家也不該介入,
當然也不該利用輿論來申張他所不要的正義,
這不是姑息養奸,是尊重,
反之,就像上上篇作者,既然認為說定罪太嚴重了,
該不該考慮使用的手段!
誠如 貴大版主所言,想了解可私下與他聯絡,
如果不是嚴重到必須法律處理,怎麼 貴大版主還有聲援他的人,
在確認兇手就是小小呆之前,沒人會想到該與小小呆私下查證?
反而在還不確定,要他交待時,就公開的把矛頭對向他呢?
未審判前,不管是法律審判還是輿論審判,就定一個人的罪,
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
程序問題,必須早於實體的討論,
在還要人交待,還分不清事件嚴重性前,就抓個不喜歡的人要他給合理交待,
尤其身為審判者,在沒有被害人出面的情形下,就發動他的權力,
這遠遠嚴重於某個人的不當行為,
貴大版主,身為版務處理人員,職責與審判者並無二致,
卻已經第二次主動發動攻詰,
該不該先討論?先反思?
是模糊焦點呢?還是三思後行?
願意思考的人,對他有益!
: 受到這次事件傷害的人為數不少
: 我想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釐清這一連串傷害事件的主謀者
: 對於各人的身分也應交代清楚
: 而不是無止盡的謾罵與迴護
你謾罵?我迴護?
幾年前,小魚、五子棋圈就是如此了,
霹靂啪啦說了人一堆後,有人出來說話,就是謾罵與迴護,
就是通通列為壞份子,
幾年後呢?小魚、五子棋圈,依然如此!
Why?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挺,或全刪,
怎麼能跳脫紛爭看到歷史留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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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牡羊家族一家▕▕了一眼。那書生也見到了她,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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