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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獲版友反應,板面太多廣告文影響閱讀, 因此,板主方會加強管理這方面的文章。 2. 廣告文,基本上請洽置底, 若販賣物品眾多,可發文打廣告,但是僅限於嘉義地區商店, 例如:oo手機行包膜服務的介紹、oo餐廳的菜單介紹, 網路行銷、網購或是非嘉義本地的商店,在無法確認的情況下會刪除。 3. 交易二手文,基本上洽置底 若要發文,請在文中註明 (1)二手物品交易(2)物品幾成新(3)地區(4)聯絡方式(5)面交地標 為了避免面交產生的風險性, 面交地標宜選在24小時的商店或是人潮眾多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8.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398310711.A.007.html
hateOnas:參選人對於這個有什麼想法嗎? 04/24 12:29
fly5678:如果改成限定時間,例如每星期幾才能貼廣告文呢? 04/24 12:40
有問題可以討論,可以修改程更符合嘉義板的需求 ※ 編輯: P55555 (111.242.8.199), 04/24/2014 13:06:18
ilporsche:若限定星期幾才能PO 若剛好想PO的人那天都沒空PO 04/24 14:40
ilporsche:會影響使用者的權益 04/24 14:41
ilporsche:個人覺得可以限定幾天一篇文章這樣 04/24 14:41
mofox:廣告文 同店鋪(換id等視) 14天一篇 04/24 14:52
mofox:買賣文7天一篇 免洗id重複發 警告 04/24 14:53
mofox:這樣如何? 04/24 15:12
CasioMan:14天有點長耶= = 04/24 15:14
mofox:顆顆~ 之前版規我沒記錯好像是30天 XDDD 04/24 15:18
menti:其實廣告之前是兩個月 超長 我都不太敢亂貼 XDDD 04/24 15:18
ilporsche:我認為mofox說的 廣告14天 買賣7天 還蠻OK的 04/24 15:22
masa200292:其實天數這個滿OK的 只是大家發文時間不一樣 04/24 15:43
masa200292:有可能造成混亂~~~ 04/24 15:43
masa200292:如果統一置底 用推文方式廣告其實推廣效益也不大 04/24 15:44
masa200292:天數限制加上統一時間發文或許會比較好一些 04/24 15:46
LemonCheng:代買文算買賣文嗎? 04/24 15:57
CasioMan:看錯了 以為買賣文14天QQ 04/24 16:11
vankotool:天數我覺得合理,另外建議上任後板規修訂前先公布草案 04/24 16:17
qi3qi3:間隔七天我覺得滿合理的or固定某一天才能發文也行 04/24 18:38
qi3qi3:但是規定一律發置底感覺效益不大 遵守的人也不多 04/24 18:39
qi3qi3:代買文如果有營利(包含紅利點數or現金)建議列入買賣文 04/24 18:41
hayharold:為何不從舊版規中修改就好 有必要全部重編嗎? 04/24 20:25
masa200292:版規應該不用重新編制~把需要修改的修正就好@@ 04/24 21:08
mofox:原來版規不是不好..我覺得是執行者占了99%的問題 04/24 21:48
KDDKDD:針對買賣文問題 有些地方版是限定一周只有某一天才能PO 04/25 07:36
KDDKDD:有些則是每幾天能PO一篇 但是也有完全禁買賣文只能置底 04/25 07:40
KDDKDD:推文 我會比較傾向只有大量物品才能PO文 而且限制幾天一 04/25 07:41
KDDKDD:篇 其他一律在置底文 04/25 07:42
teddygoodgoo:時間間隔的作法比較好,置底能見度太低 04/25 08:43
power7:標題應該是買"賣"文吧 04/2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