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rlie7788:沒差吧~總比好幾年都不做事或沒理由直接刪文 強多惹而 05/25 16:49
推 r51303:我覺得比照八卦版12個月就可以了 推政策 不用覺得抱歉 05/25 17:06
→ vankotool:我看他也只是提出建議而大家認同你也採用,沒什麼罵不 05/25 17:30
→ vankotool:罵的,在公告中帶入情緒性字眼才不合適吧 05/25 17:30
→ hereiam:如果還要開投票來追認的話 為什麼不直接再選一個板主出來 05/25 17:35
→ hereiam:還要限定這個人有管板超過3個月的經驗 很難不讓人聯想 05/25 17:36
→ charlie7788:別總想全部自己扛~會很累~所以我才說把雜事下放 05/25 18:26
→ charlie7788:制度從無到有~又要週全完美~世上沒這種事~你得懂這點 05/25 18:27
→ charlie7788:制度是用來維護秩序用的~而不是滿足每個人需求用的 05/25 18:31
→ charlie7788:做多久?有差嗎?larle要做永久我也沒差啊~人家有做事 05/25 18:32
→ charlie7788:有做事的人~我還支持連審議都不用直接續連任咧~ 05/25 18:32
→ charlie7788:不怕你有做事~怕的是沒做事又用權力亂改規則想連任 05/25 18:33
→ charlie7788:而且~第二個版主現在很急嗎?現在版務很亂嗎?怕啥? 05/25 18:34
→ charlie7788:持續徵有熱誠的人就行啦~下波畢業/新生潮也許就有人囉 05/25 18:36
→ charlie7788:Take it easy. OK? 05/25 18:38
→ charlie7788:版務才是重點,版主人數 從來 就不是重點~懂? 05/25 18:40
→ masa200292:認同C大 第二個板主真的沒有很急的話K大是否等上手一段 05/25 19:32
→ masa200292:時間再來考慮第二個板主的事情會來的恰當 05/25 19:33
→ masa200292:我自己也是板主確實在公告或刪文的過程中不要加入情緒 05/25 19:37
→ masa200292:性的字眼比較洽當 再來就是暫時性板主P大是自願的是否 05/25 19:38
→ masa200292:以後有遇到類似情形就由相關有板經驗的人去暫代這部分 05/25 19:39
→ masa200292:也可以朝這部份去思考 這樣就沒有進退場機制問題 05/25 19:39
推 arral:資格限定必須擔任過板主三個月以上 05/25 19:40
→ arral:是限定公開看板? 05/25 19:40
→ masa200292:照PTT的站規 個板 班級板 還有一個甚麼我忘了不能列入 05/25 19:41
→ masa200292:擔任板主時間 其實三個月有點短是否開放到一年或是半年 05/25 19:41
→ arral:站規沒規定... 樓上你還好嗎 05/26 10:03
→ masa200292:如果要申請小組長的規定~SOR 記錯= = 05/26 12:27
→ masa200292:往那個方向走也不錯 05/26 12:29
先簡單回答上面的問題
(1) 2個板主以上的設定
基本上就要權力均分、分工合作的概念
現有管板風氣的確不錯 只有買賣文過多
但精華區要整理舊有文章
所以現有情況 維持2個板主是必要的
我不可能把時間都花在嘉義板上
個人還得工作、生活中其他雜事
而且長期以來 只有一個板主的話 管板很容易流於偏執
(2) 板規制定
請查照站規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
規,有牴觸者無效。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七條(建議之處理)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目前本人皆有依照此站規進行
板規由板主提出(制定板規權),保障使用者建議權。
(3) 板主申請
請查照組規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如果我今天要不民主的話
其實我連製定此項條文的必要都不用
直接申請就好了
不用被說什麼陰謀論的
如果不是因為日後嘉義板的制度面著想
我根本不用承受被說不民主或被懷疑陰謀論的委屈
(4) 暫時板主加強門檻限制
主要是希望暫時板主一上任就要馬上上手
所以門檻這可以商量
三個月只是我個人認為 已經可以上手的程度了
關於類似規定 請查照組規
1.擔任小組長資格為登入400且發表300,並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a. 半年內曾任該小組內板主資歷四個月以上。
b. 現任該小組內板主且Ptt其他看板(非班板/社團板)板主資歷累計一年以上
c. 現任生活群組任一小組內板主達一年以上(需為單一看板任期連續)。
基本上 我認為超過小組定認定資格就太過了
如果各位認為有必要的話
改成曾任板主(非班板/社團板)達半年以上
這應該是OK的!!
※ 編輯: KDDKDD (220.143.212.233), 05/26/2014 14:41:05
推 stukpe:你沒辦法取悅所有的人,你只能盡量往眾多的民意方向走,並 05/26 19:31
→ stukpe:保持初衷,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05/26 19:31
推 Ruthcat:不要老是為了少數人的意見在那邊不高興啦~ 05/26 21:55
→ Ruthcat:不然你光氣就飽,都不用吃(省下來給兔寶買好料似乎不錯) 05/26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