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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ayi板規。規定始終來自於人性 ■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03日。 以下板規文字中,如有[處罰]二字,初犯水桶三十天、二犯水桶六十天、三犯以後劣退! 1.本處罰在板規第2&3條,予以寬鬆處理,第一次警告刪文,第二次後維持原處罰方式。 2.如被水桶之板友,時間一到系統會自動解開,水桶名單也會列在此篇推文最下方。 3.原發文者若違規,將予以處罰,之後回覆的文章則刪除不處罰,並收錄精華區。 4.請注意置底的專區推文,如違反規定,會先警告後,再犯則以處罰管理。 5.如板規有出現[警告]二字,會採取初犯警告,再犯才水桶懲罰的處罰模式。 ═══════════════════════════════════════ 1. §基本操作指令使用說明 .進入本板精華區:z  .搜尋板上文章:/ .查詢優(M)文及公告:G .發表文章:ctrl+p .文章送出:ctrl+x .推文:X .回應文章:r .修改文章內容:E .修改文章標題:T .搜尋作者:a .查詢文章資訊:Q .查詢推文數以上文章:Z .文摘查詢:Tab ============================================================================== 2.文章po文方式,及標題用法。 請盡量把你要寫的東西在標題清楚表達, 並用上[xx] 作為標題開頭。中間請空一格。 範例OX表: [幫忙]需要綠豆一包。 (X) [幫忙] 需要綠豆一包。 (O) 需空一格 [自介] 我是綠豆 (X) [自介] hereiam自介。 (O) 自介標題要有ID [求] 我想要綠豆一包 (X) [徵求] 我想要綠豆一包 (O) [ ]裡要有兩個字 [情報]綠豆樂團。 (X) [情報] 綠豆樂團。 (O) 框框不要大框 諸如此類的[XX] 標題開頭。讓板友能夠更清楚看見。 若是發文方式錯誤,首次警告+再犯處罰! 手動置底文章者,劣退! P.S為了維持版面容易閱讀,會將某些特定種類的文章以置底或文摘型式型式發布。 目前可用文摘查詢的文章有,租屋文統一發票便利超商點數商品買賣交換 手機及手機門號買賣速食店商品交換並且會不定期更新。 ============================================================================== 3.新朋友記得要填寫自介,有填有保佑喔! 只要po文選項按5[自介],就會有標準表格囉! 自介文資料填寫需80字以上,否則將不收錄精華區 本板自介內文及標題應遵守版規第2點所述之格式, 內文須寫滿80字以上不包含自介格式、ID、個人網站網址及Email字數, 標題未含po文者ID或違反版規2之規定者,不予收錄! 自介將於發文後七天收錄精華區。 如果發現自己的自介沒有被收錄,可能是因為你的格式及內容有誤, 板主也會在你的文章下面推文提醒,請綠豆們在七天的審核期間內更改, 以免影響使用權益。 本板自介收錄事宜由 hereiam 版主主責, 若有疏忽收錄及任何自介方面之疑問,請來信告知或詢問。 ============================================================================== 4.禁止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空白文、挑釁文、文字未滿二十五字,回文未滿50字。 沒誠意的文章,本板嚴格執行。刪除+處罰! (地震文除外) PTT有個很好用的東西叫作推文,請大家多多善用。 §轉文需徵得文章原主人同意,並且每日限定一篇。一經原當事人申訴。刪除+處罰! 5.禁止針對某些特定族群,特定人物的文章及推文出現。 (包括簽名檔的內容)刪除+處罰! (除新聞文章外) 6.禁止攻擊性言語挑釁文章以及推文出現。 若事情越演越烈,板主將有刪除並收錄討論串之義務。 並視情形將文章禁止推文討論刪除+處罰!處置 P.S:本版禁止修改及刪除他人推文 7.禁止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 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以及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板主不想知道你們之間的恩恩怨怨。 ============================================================================== 8.說明[綠記][亂入]文章選項。 綠記:每人每天限po一篇。 亂入:每人每天限po兩篇。 刪除+處罰! 9.販賣文章、合購文章、代購代買(有代買費用請遵守此板規,免費代買不在此限) 請勿留下電話號碼,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擾!相關商業糾紛,本板一概不負責, 而販賣行為之文章,前提需要貼文者自介被收錄精華區! 10天內只能po一篇。違者刪除+處罰! 分身帳號發表買賣文根據屬實劣退! 若急需販賣物品,可來信版主審核。 並需於文章前註明 10.廣告文.租屋文舉凡你家開的店或是你開的板通通可以廣告, 不過千萬不要有色情廣告,嘉義板的綠豆都很純樸的,不太適合色的XD 廣告文章必須要你的自介被收錄在精華區。 違反下列任一項刪除+處罰! 1.開張/推廣宣傳: 一次為限 2.優惠情報: 兩個月一篇為限 3.避免過度宣傳廣告   a.請勿使用其他文章分類或夾帶於其他文章內進行相關介紹宣傳   b.每間店(或單位)兩個月一篇優惠情報為限,請勿以複數帳號重複曝光 11.基於勞基法,發表徵才文時請遵守現行法規並注意以下規定,以免受罰。 如不符合規定,文章將被刪文! (1).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禁止招募歧視: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  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  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  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  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  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12.新聞張貼板規 (1).無自介收錄者,不得貼出新聞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2).同ID & 同IP 每天限定貼出一篇新聞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3).明明是新聞,結果標題用錯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4).同質性相關新聞第二篇起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13.問卷文請先寄信給板主說明問卷內容與嘉義之關聯性,並附上問卷連 結,經同意後才可發文。 14.共乘文標題內容請告知日期、起迄點。每人每3日限制一篇。 15.未經許可之非法下載品或盜版軟體,本版禁止求檔或分享, 違者水桶一個月,並視情況劣文處置。 16.以上板規執行,版主有權做最後的決定及處置裁量權。 ============================================================================== -- 當你除去所有不可能 剩下的 無論如何令人不敢相信 它必然就是真相 以上是福爾摩斯的名言 相隔百年後 被高中生名偵探工藤新一奉為座右銘 工藤新一重返童年 化名江戶川柯南 和少年偵探團生活在米花市裡 那是一個老是有人慘死 卻永遠不需要兒童心理醫師的大遊樂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24.1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12307484.A.14C.html
sponge0823: 推板龜! 10/03 11:52
cydy80229: 版龜會咬人XD 10/03 12:00
hayharold: 簡單易懂 10/03 12:05
er8955383: 正常使用又有自介 絕對不會被咬到^_^ 10/03 12:13
q770219: YA!我是五樓欸~媽我在這裡~XD 10/03 12:29
rocfrank: 10天內只能po一篇 <= 會不會造成買賣文太浮濫佔據板面? 10/03 12:48
qi3qi3: 之前是7天一po 10/03 12:55
komachi275: 支持十天一PO 10/03 13:24
q770219: 多一些揪團文跟綠紀~十天PO一篇很快就被洗掉了!XD 10/03 13:26
Andydream: 給推 10/03 14:04
bb2524481: 清楚、簡單 10/03 19:03
oldcoco: 支持買賣文七天一PO,之前沒人管版有浮濫嘛? 10/03 19:53
alexamm: Co姨 現在沒浮濫不代表以後不會亂 先小人後君子比較好 10/03 20:28
andrea413: 所以買賣文又開放可以發文了? 10/03 21:09
JJFROMCIA: 推簡單易懂 10/03 21:11
OD1109: 之前買賣文是投票得來的規定 現在換版主就可以直接改掉?? 10/03 22:53
OD1109: 每次都對買賣文有很大爭議 設計好選項 再投一次 會比較好 10/03 22:55
p669933: 之前的板主直接改一大堆板規,怎不見樓上跳出來講話 10/04 12:08
p669933: 但我也認為,買賣文還是由投票決定,以免落人口實~ 10/04 12:09
gaiaesque: 買賣文可以投票嗎 10/04 13:47
maro1357: 要嘛就再投一次票~也不要「私下討論過」就推翻投票結果 10/04 15:24
maro1357: 請尊重投票結果,另外,也請具商家身份使用者適度避嫌 10/04 15:25
maro1357: 待另一版主上任,再公開討論投票選項並定案再次投票 10/04 15:29
OD1109: P66兄 我只針對有投票過的版規 不用再扯前版主的"政績"了 10/04 15:56
OD1109: 再投一次票 設計好選項 買賣文會過呀 也比較名正言順 10/04 15:59
hayharold: 1次投票各自解讀 能接受前版主全部置底做法 10/04 16:04
hayharold: 同樣能接受現任版主解釋 不須重新舉辦買賣文投票+1 10/04 16:04
er8955383: 事情沒那麼誇張 不必再投 10/04 16:42
maro1357: 各自解讀?說投票選項有偏頗的不就你們?有意見>>繼續鬧 10/04 19:10
maro1357: 不投?那也許產生紛擾的機率就是會非常高,自己決定吧 10/04 19:12
hayharold: 我發表自己的看法 沒批評支持投票的人 10/04 19:16
因推文帶有攻擊性言詞,經過原推文者同意予以刪除
lanpaopao: 討論就討論 理性點嘛! 10/04 22:28
oldcoco: 再說之前版主總辭時有浮濫嘛?所謂浮濫的標準? 10/04 23:37
oldcoco: 我討厭政治文有一直跳針排除政治文嘛?視而不見很難嘛? 10/04 23:40
r51303: 有爭議的事情就是有爭議 不懂兩套標準的邏輯在哪 10/05 04:12
因推文帶有攻擊性言詞,經過原推文者同意予以刪除
lanpaopao: 有人好吵 好好講很難嗎? 10/05 09:45
經原推文者要求,推文予以刪除
p669933: 有人崩潰程度大勝某p真是被看破手腳XD 10/05 12:23
p669933: 之前還在那裝的很清高,現在看到就想笑 10/05 12:24
※ 編輯: hereiam (111.242.20.208), 10/06/2014 07:17:52
hayharold: r5我沒有檢舉你喔 希望你能想出有創意的解釋 10/06 12:21
er8955383: 處理的蠻好的阿 又有和原推文者溝通 又有刪 10/06 12:38
ttv: 另一位版主怎麼沒上 10/07 00:25
hereiam: 另外一位板主因為帳號資料更新作業較慢,所以較晚上任 10/07 09:19
love62469: 很乾淨的版面,很明瞭的版規,沒有一堆公告,很開心! 10/08 23:05
alexamm: 這篇的針對人物的推文就沒事? ˊˇˋ 念茲在茲.. 10/11 16:27
hayharold: 有事 我被檢舉了 也被版主警告!!上篇還沒看完就刪了=.= 10/11 16:31
hayharold: 版規宣導期 版主網開一面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10/11 16:33
alexamm: 跟事主有事而已 單純路過看熱鬧... 10/11 16:35
georgei0: 有篇講到騷擾女版友就自D了嗎? 10/11 16:44
alexamm: 還是有問題 所以c大就是刪文+警告 h大卻只有警告沒刪推文 10/11 16:57
alexamm: 感覺..嗯 警告有專區嗎? 誰誰被警告... 10/11 16:58
qwer789456: 有阿 H大原本的推文被刪了 10/11 17:00
lanpaopao: H大有發文?沒發文要刪什麼文 @@ 10/11 17:14
hayharold: 抱歉是我沒說清楚 是言語警告(下次推文用字注意之類的) 10/11 17:22
hayharold: 現任版主的宣導期 真的是宣導期 所以沒判警告的問題 10/11 17:22
charlie7788: 所以還是不刪hayharold的推文?哈哈,悲哀啊,吃相 10/11 18:07
charlie7788: 真難看,做版主果然就是不一樣! 10/11 18:07
charlie7788: 我猜我要被冠'提及特定人物'被桶終身了,掰掰,兩套 10/11 18:10
charlie7788: 標準就是屌啊 10/11 18:10
love62469: 唉,帳號,真是人如齊名!! 10/11 18:16
maro1357: 問題是上面那張照片及兩位版友的ID被推文,為何就不刪? 10/11 18:18
maro1357: 新版主才剛上任而已,就要自己惹爭議了? 10/11 18:19
er8955383: 請問真的有看清楚原文和現在推文嗎? 根本已經刪了 10/11 18:20
er8955383: 版主刪的是攻擊他人部分 10/11 18:20
er8955383: 不然要視版主嫌麻煩全部都刪了 還一人只刪一部分 10/11 18:20
er8955383: 尊重原文當人家不公正 簡直有事 10/11 18:21
maro1357: 你們是在裝傻還是雞同鴨講?公平點啥事都沒有,很難嗎? 10/11 18:21
P55555: 建議認為有違規的話,應述明(1)違規事實(2)違反板規 10/11 18:23
P55555: (3)檢舉訴求,進行檢舉。 10/11 18:24
maro1357: 我們是在講本文裡hay在10/05九點的推文...提及別人id 10/11 18:24
P55555: 若認為版主處置不當,可持檢舉溝通證明,至組務申訴。 10/11 18:24
maro1357: 怎麼版主就不刪?這不也提及特定人物? 10/11 18:24
er8955383: 你有權利檢舉! 10/11 18:25
er8955383: 只會講又不檢舉 根本鬧版 10/11 18:25
P55555: 那你就進行檢舉,檢舉需要給板主處理時間,在這裡質問板友 10/11 18:26
P55555: 毫無實益。 10/11 18:26
maro1357: 我場外看熱鬧的~我覺得版主行事不公,不能講?檢舉? 10/11 18:26
P55555: 建議 er8955383 避免使用「鬧板」詞彙,引起不必要紛爭 10/11 18:26
er8955383: 事實就是 版主已經刪除H和C 各一句推文有意見請檢舉 10/11 18:27
maro1357: 你有事?啥事都要上法院?這種小事也搏這麼硬?在想啥? 10/11 18:27
P55555: 覺得版主行事不公,可申訴。 10/11 18:27
er8955383: 那請版主修成"無助事情進展" 10/11 18:27
er8955383: 本來就是阿 你現在批評人家就得改嗎? 理由和證據? 10/11 18:28
er8955383: 然後 你有看到版主經原作者同意嗎? 10/11 18:30
P55555: 大家就各退一步吧,有違規就檢舉,若對板主處置不當,可 10/11 18:30
maro1357: 版規七,不得提及特定人物ID,hayharold 能提也不被刪 10/11 18:30
P55555: 申訴,不必要在這兒言論爭執。 10/11 18:30
maro1357: C大發文就被刪文+警告,這還不算證據啊...天啊~~我難過 10/11 18:30
er8955383: 那你可以向版主檢舉 也許當初他人檢舉非此名目 10/11 18:31
P55555: maro1357 試著寄信檢舉 違規事實看看吧!! 10/11 18:31
maro1357: 那就停吧該吃飯了,我講我的場外評論~怎是er你來看不慣 10/11 18:32
P55555: 所以 你只是場外評論 不願意進行檢舉嗎@@? 10/11 18:32
er8955383: 我看到的就是版主刪過了 有問題本來就是要檢舉 10/11 18:32
er8955383: 放棄自己的權利 卻老喊著不公平 怪哉! 10/11 18:33
maro1357: okok休息~嘴炮還行~我可不想專職淌渾水了~太廢神了 10/11 18:34
love62469: 又一個搞不清楚就說話的,ma大,我一開始也像你這樣, 10/11 19:31
love62469: 你現在算好了,我一開始被噓到不行,還被說是崩潰組, 10/11 19:31
love62469: 希望你能搞清楚一點再幫別人說話! 10/11 19:31
hayharold: IP是公開資訊 Goole一查都有 我只是把他整理一下貼成圖 10/11 22:41
hayharold: 沒違反版規七 況且我一開始會打那兩行 是為了回覆r5的 10/11 22:41
hayharold: 疑慮 完全沒有引戰的意思 10/11 22:42
hayharold: 我提供資訊 大家自行判斷是不是分身 我沒下任何註解 10/11 22:45
maro1357: 你講這樣其實只是玩比較難看的作法而已~1、照你的邏輯 10/12 12:21
maro1357: ip是公開資訊,而這是回R5,那與本文有何關係?再者 10/12 12:22
maro1357: 第二:我能不能打個 powerseven 附上一張ip圖? 10/12 12:22
maro1357: 我也不加註解,我就是做一個「與本文無關的行為」那麼 10/12 12:23
maro1357: 第三:你這算不算翻舊帳?大家會有解讀,若不算?那我po 10/12 12:24
maro1357: 前前朝的怠惰行為,再補一句:希望新版主別這樣 10/12 12:24
maro1357: 這樣我的行為是拐彎酸人,還是用心良苦,大家也各有解讀 10/12 12:25
maro1357: 我只能說,你的做法很不厚道,當然犯不犯版規,版主偏頗 10/12 12:26
maro1357: 我想結果很清楚,我只想說,別玩文字遊戲了,又不是仇人 10/12 12:28
hayharold: 你回文有查理的fu 10/12 13:48
hayharold: 我覺得爭論這個蠻無聊的 不陪你跳針了 10/12 13:52
※ 編輯: hereiam (111.242.22.175), 10/13/2014 00:16:17
hayharold: 已經請版主刪除了 我們就不要在鬧了 好嗎? 以和為貴 10/13 00:41
lanpaopao: 推hay大以和為貴 謝謝您 10/13 11:23
alexamm: 其實應該是H大提過兩三次有帶人名推文 比較激烈的已砍 10/13 16:47
alexamm: 剩下一個就是MAR大跟我看到問c大問IP問題的那推文 10/13 16:48
alexamm: 跳不跳針沒關係吧 是雙方看的角度不一樣 10/13 16:48
alexamm: 當下了解我就沒繼續追問了 沒想到M大還在迴圈 抱歉 10/13 16:50
hayharold: 被正妹推了 >////< 10/13 21:31
hayharold: 嗯 可能角度不一樣 我也有錯!!現在刪了大家和平相處吧! 10/13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