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修改內容:日期錯誤(d) 板主交接 5/12~5/3"1"
依據投票結果(#1JXdbxXQ)
嘉義版版主每屆任期確定為一年
任期制度即刻生效
制度條文自6/1 00:00 生效
此文正式備份於精華區存查
詳細制度如下:
新增板主與任期制
1. 本條文依據板規4-1設立。
2. 板主任期年限為一年,每年6月1日前需完成交接工作,原板主可競選連任,不受
連任次數限制。
新增板主方式
3. 每年4月10日,板主需提出政績說明,並開始進行新任板主選舉。
(1)以下是建議流程。
內容 日程
(a) 公告招募新任板主 4/15
(b) 參選人發表政見 4/15~5/1
(c) 板主投票選舉 5/2 ~5/12
(d) 板主交接 5/12~5/31
(2) 候選人資格限定:登入300次,文章200篇
4. 板主人數:保持2人以上。不足2人且剩餘任期大於1個月時,應在15天內進行第7條。
5. 當選人數:該次選舉若4人以下參選,則應當選人數1人。
該次選舉若4到8人參選,則應當選人數2人。
該次選舉若9人以上參選,則應當選人數3人。
6. 投票限制:登錄50次以上。
可投票數:依據應當選人數而定。
特別條例
7. 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且剩餘任期大於1個月時,可依以下方式補充板主人數到2人。
(1) 重新舉辦板主選舉。流程天數需參考本條文第三條。
(2) 申請暫時板主。其限制如下:
(a) 資格限定: 登入300次,文章200篇,曾擔任公開板主達6個月以上。
(b) 上任後二個月需進行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需大於60%才可成為正式版主。
(c) 若滿意度未達60%,則重新進行第七條流程。
以上(1)、(2)所選出的板主任期只到每年5月31日。
8. 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且剩餘任期小於1個月時,則原板主代理至任期結束。
9. 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時,則暫停實行板規4-3中署名制。
備註:原本應2位板主才能實施板規3-3,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此項條文暫停使用。
10.本條文修正方式同板規4-8
11.本條文存放在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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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DDKDD (220.143.201.206), 05/29/2014 08:17:57
備註 原第七條第(2)項 經過提醒
需設定條件成"公開版主達六個月以上"
若無重大爭議 修改流程請參考新式版規
※ 編輯: KDDKDD (220.143.201.206), 05/29/2014 08: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