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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花怒放》 / 郝舫 ───────────────────────────────────  緒言 何為搖滾   形態各異的揚聲器巨牆之後,變幻莫測的聚光燈羅網之中,鼓手鬼斧天工般 地敲打,吉它扣人心弦地拔響,舞台英雄或嘶啞或高亢的聲音唱起,千萬歌迷的  狂呼響徹雲霄──搖滾張揚登場!    如果說90年代之前的中國,搖滾還只是崔健孑然獨立的呼喊,是青年們從  《伊甸園之門》出發萌生的嚮往和想像,如今,它卻響徹在每一家舞廳、每一部  隨身聽,探頭於每一家電台、電視台和大報小報,甚至成了最大眾化的口頭禪,  成了任何一個時麾青年表明自己不曾落伍的口頭招貼。    而與此同時,無數的人依然在疑惑何為搖滾。   如果非要用定義來限定搖滾,其結果往往令人啼笑皆非。讓我們來看看那些  「搖滾專家」的把戲:   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瑕邇的搖滾名著《神秘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  非是「一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國人的感受  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表達。」   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一種下意  識的俚語表達方式。   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音樂吶喊  。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偽善的反叛……是一  種深刻的顛覆形式。」   戴夫.哈克在《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斗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  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中視搖滾為資產階級  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沉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  堪並脫離實際。」   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則認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乃是對青  春活力的肆無忌憚的揮霍……   同樣,當問及搖滾樂迷為什么迷上搖滾時,你也可以聽到花樣百出、乃至矛  盾重重的回答:   「我喜歡這種節奏」﹔   「我喜歡這種聲音」﹔   「我喜歡這種調調」﹔   「它讓人坐不住」﹔   「我覺得聽起來過癮」﹔   「我覺得聽起來舒服」﹔   「我不聽歌詞,只聽那種感覺」﹔   「不聽歌詞就聽不懂搖滾,搖滾的可取之處就在於介入生活」﹔   「搖滾就是自由」﹔   「搖滾就是叛逆」﹔   「搖滾就是狂野」﹔   「搖滾就是狂熱」……   應當說,所有這些都搖滾,因為多元化就是搖滾的特性。從搖滾的所有定義  、專著(僅僅是有關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的書籍就已接近百種)或樂迷感覺中挑  選一種搖滾的含義,無非是一種盲從﹔而自造一種定義,也至多是一種任性。    如同任何一個稍微接觸過搖滾的人都會感覺到的那樣,搖滾固然首先是一種  音樂,但這種音樂之中並不存在什么完整的音樂要素可以使人有絕對把握將它同  其他音樂形式完全區分開,它的節奏、樂器、音量、旋律、聲音都可以從其他音  樂形式中找到。但這些四處存在的要素的組合形式卻使人可以斷定某一首歌是不  是搖滾,這不完全取決於音樂要素,勿寧說更多地取決於歷史,取決於搖滾包容  萬象的氣概,取決於崇尚搖滾者的信念。    而任何一種「標準」的搖滾定義,則可能會把搖滾之外的東西當作搖滾而將  真正的搖滾排斥在外。    因此,我尊崇並踐行在那些最為典型的搖滾歌手身上所表現出現的個性意識  ,自做主張地選取搖滾的精華或糟粕。尤為重要的是,我自然首先強調搖滾是一  種音樂、一種樂趣,但我也堅持認為,搖滾絕不信念是一種音樂,它也是判斷、  測試時代和人心的最佳手段之一。高唱軍歌行進的戰士和由情歌伴隨成長的戀人  會在多年告訴你,他們雖然再也記不得其他一切,卻記住當年陪伴自己的歌聲。  如果說這是音樂力量的見証,則搖滾的力量更加強大,因為它比軍歌和情歌更深  地與社會和文化相連,從它產生之日起,它不僅造成音樂領域的劇變,而且引發  了語言、髮型、衣著、生活方式和全部文化、政治、思想方式的劇變,這一切曾  經發生在西方,在今天的中國也在初露端倪。   由此,我們如同不過多沉溺於搖滾定義之爭一樣,同樣不過多沉溺於搖滾本  身的歷史﹔我們關注的是搖滾同社會、歷史、思潮一并搏動的情景,而正是從這  一情景的關注中,我們又可以真正更深刻地懂得什么才是搖滾。即由搖滾何為明  了何為搖滾。   那么,搖滾何為?最好的視點便是觀照搖滾的阻力和壓制來自何方及搖滾對  他們作了何等樣的搞爭。因此,我們判斷:   搖滾要求自由。這一自由絕非讓許多人談虎色變的為所欲為,而是對人類和  社會完善性的另一類刺探。當搖滾的自由得以保障,人類的自豪感才不至於依然  是偽善而色厲內茬的幻朮﹔所謂文化,也才得以成為人類形形色色境況的無羈觀  照,成為人類心靈往來無礙的操場。   搖滾參與革命。這是一種號召的參與,它用狂放或溫柔的形象、輕快或強烈  的節奏、考究或急就的歌詞,粉碎異化和現實,使不滿如同蒲公英種子四處飛散  。但搖滾恪守藝術和文化本份,只為爭做吉它英雄或舞台英雄而殫精竭慮,只赤  膊上陣不披挂上陣,只和平吟唱不訴諸武力,並時時將吉它作梵音飄向迷途者,  將鼓點作木魚敲往偏執狂。   搖滾超越道德。習俗和衛道士往往對搖滾大施殺手而反被肢解,其原因不在  於搖滾的道德雄辨而在於它乾脆無視辯論的存在。以創造力作刺刀的搖滾戰士在  革命途中毫不在乎地將道德法眼作為腫瘤切除,心中沒有半點猶豫。   搖滾躲避意識形態。它在那些神聖立場的夾擊之下如同風箱中的老鼠兩頭受  氣,這就使它意識到倚門賣笑的危險和呆滯,它寧愿在一個巨大的社會迷宮之中  以政治直覺為訴求東游西竄,而不願身陷哪怕是溫暖如家的囹圄,瓢流是一種痛  苦,但有時也是一種幸福。   搖滾挺身反抗貝多芬。它堅信音樂不是身份或地位、教養的表徵,不願讓生  性可以自然起舞的靈魂只對音樂囿於憧憬。它一只一只地解放藝術小腳和束胸,  使音樂「解放腳」和「天乳」滿地歡快飛跑,滿世界愉悅震顫,使音樂終於重新  向生命河床奔湧不息。   搖滾無視國界。它深知狹隘的民族主義與天下一家的情懷相比,實在是可以  通向喪心病狂的坦途。於是它無視四周繚繞的氤氳毒氣,遙想著藍色地球上各式  花環淹了坦克,全世界的少女們奏著各式鼓點晝夜起舞,不再有種種基因口實之  下的生靈塗炭。   搖滾崇尚激情。它用游移難定的火熱焚毀種種堂皇和偽善,使藝術意味放縱  的意像更加清晰強勁,它是那種已經噴射出地面的動蕩岩槳。在這種激情之中,  由於蘊含了與其詛咒者同樣的頻率和狂喜,使它縱然殲滅了四周麻木不仁卻怡然  自得的面具臉孔,卻也在狂喜之中不辨南北。    搖滾反抗上帝。這種反抗與其說是同上學的兒女們對陣叫板,不如說是讓上  帝分身百處,用搖滾的淺唱低吟取代唱詩班的虔誠敬頌,用電貝司和聚光燈使木  魚青燈消蹤匿跡,用前呼后擁的世界巡演淹沒寂寞難耐的云游四海。而在不經意  之間,人們卻又可以瞥見搖滾歌迷們鄰人難以置信的頂禮之姿,這是搖滾之光下  的慘淡一隅。   搖滾質疑理性。它固執地窺探人類的靈魂機密,不惜用狄奧尼索斯使人頭暈  目眩的酒劍斬剁大腦,讓生命中的快感和悲苦盡情向極致邁進。於是,搖滾大道  之上的跋涉也開始有了歧路徊徨,所幸,搖滾從不因尋找歸宿而枯萎,它永遠在  操練中常青。   看哪,這就是搖滾!  《緒言》完 -- I wander lonely streets Behind where the old Thames does flow And in every face I meet Reminds me of what I have run fr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5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