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審判
在中華大地歡慶日本無條件投降的
鑼鼓聲中,從14年艱苦抗戰中取得勝利的中國人民,將昔日橫行中國的日
本戰犯迅速盡快逮捕,可謂揚眉吐氣,大快人心!
從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國各地共逮捕日本戰犯2357名
,相繼在北平、南京、上海、漢口、廣州、太原、徐州、濟南、台北、沈陽等地
,設立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經過各地的緊張審判,35名戰犯被執行死刑,遣
返回日本者933名,引渡出國者27名,尚有在押戰犯1137名,轉移到司
法機關者100名。
為統一審判在華日本戰犯,中國於1946年2月15日正式成立國防部審
判戰犯軍事法庭,任命石美瑜為庭長,王家楣為主任檢察官,任命李波、徐乃□
、高碩仁、施泳等為檢察官,陸起、李元慶、林建鵬、葉在增、孫建中、龍鐘煌
、張體坤等為審判官,統一審判由中國駐日代表團引渡和從全國各地法庭移交的
日本戰犯。
這又是正義與邪惡的大較量。在全國人民的強烈呼聲下,中國軍事法庭對屠
殺南京人民的劊子手谷壽夫、屠殺300多個中國人的乙級戰犯田中軍吉、在南
京紫金山下進行"殺人比賽"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巖、侵華日軍第23軍司令官酒井
壟侵華日軍華南派遣軍司令官田中久一等進行正義審判,並處以極刑,功不可沒
。
南京審判是一部威武雄壯又曲折多變的活劇,既有葉在增等愛國法官以中華
民族的浩然正氣,伸張人類正義、嚴懲侵華元兇的民族正氣歌,又有侵華戰犯無
恥狡辯的群醜曲,更有蔣介石、何應欽為發動全面內戰包庇侵華戰犯的賣國戲,
亦不乏中國法官在復雜條件下為完成艱巨任務而鬥智鬥勇的動人故事。
南京審判功過分明,但審判、槍斃了谷壽夫等罪大惡極的侵華戰犯乃是主流
,時光荏苒,雖過去50春秋,但重溫這段歷史,仍能告訴我們許多東西……▲
審南京大屠殺要犯--谷壽夫南京軍事法庭一開庭就碰上了硬釘子。
南京大屠殺的首惡、日寇第六師團中將師團長谷壽夫別看身材矮胖,貌不驚
人,卻驕橫跋扈,刁鑽狡詐。
谷壽夫1946年2月2日因戰犯嫌疑在東京被駐日盟軍總部逮捕,關押在
巢鴨拘留所,因欠中國人民血債太多,中國點名要求引渡,於是在同年8月被引
渡到中國,關押在國民黨政府國防部上海戰犯拘留所。
國民黨政府給谷壽夫下的斷語是:“谷壽夫為侵華最重要戰犯,尤為南京大
屠殺之要犯,為便利偵訊起見,經提戰犯處理委員會第三十八次常會決議:移本
部軍事法庭審判。 "第一綏靖區司令部軍事法庭接到命令,特派該法庭副官劉珊
率特務營班長和6名士兵,將谷壽夫從上海押解到南京,關進國防部南京小營戰
犯拘留所。
谷壽夫自離開東京之日,眼望波濤滾滾的大海,觀看中國的青山綠水,為不
能征服中國而 "憤憤不平" ,為保住自己的性命,他冥思苦想出無理狡辯的 "三
部曲“:首先是矢口否認有南京大屠殺:“我在南京大街上連個死人也沒有看到
過,甚至連殺人的事都沒有聽說過,隻是在戰爭結束後,從報紙上看到有南京大
屠殺這回事。" 以此掩蓋罪行,企圖逃脫懲罰。
其次是面對大量事實,把罪責推個一幹二凈。谷壽夫以退為進狡辯說:“南
京不幸事件的中心點是在城內中央部以北,下關方面的揚子江沿岸及紫金山方面
,在此等地方的主力為第十六、九、十一、一百一十、十三、三等各師團及重籐
支隊(旅團)等兵團之行政區,與我第六師團無關。" 第三是 "即行調轉" 不在
現場說。這是谷壽夫在 "陳述書" 中拿出的自以為最厲害的一招:“我師團於入
城未幾,即行調轉,故無任何關系。" 面對態度囂張而又陰險狡詐的谷壽夫,原
來負責承辦谷壽夫案件的法官借故推脫了,南京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對選任主審
法官犯了難。想來想去,想到了年輕法官葉在增,便把他請來,指著辦公桌上小
山似的一堆案卷說:“由遠東軍事法庭押來的谷壽夫,檢察官已偵察完畢,起訴
書過來了,我想請你協助調查整理一下好麼? "葉在增馬上預感到審判谷壽夫的
重任可能落到自己肩上,一時有些緊張,因為這是影響巨大的國際案件,審判的
是窮兇極惡的殺人魔王谷壽夫,有經驗的老法官借故推脫不幹,自己作為年輕法
官能勝任嗎?於是他對石美瑜說:“我年輕資淺,恐怕承擔不了。 "石美瑜鼓勵
他說:“在增,關鍵是你敢不敢為國雪恥、擔此重任。現在首先把罪証理清楚,
一定要做到真確、翔實,使人無懈可擊。" 葉在增說:“我深感責任十分重大,
因為這是一起伸張人類正義、嚴懲國際兇惡敵人的巨大案件。對被告的犯罪事實
,必須查得清清楚楚,罪証必須千真萬確。" 葉在增虛心向本案提起公訴的檢察
官陳光虞請教,因為陳光虞是南京檢察處的檢察長,有豐富的檢察經驗,已做過
多方調查,掌握了大量材料,對審判谷壽夫有了大體輪廊。陳光虞便帶石美瑜、
葉在增等人請南京紅十字會負責人和掩埋屍體的人陪同,到中華門外花神廟的萬
人坑實地視察,又從南京中山碼頭、草鞋峽、燕子磯、東岳廟、斬龍橋等地取回
大量証據。
在緊張的3個月法庭準備時間裡,中國法官開庭幾十次,傳訊了數以千計的
中外証人,拿到了侵華日軍為炫耀武功自己拍攝的電影、寫的日記、報刊和中外
有關書籍,寫出了有份量的法庭判決書,對谷壽夫可能採取的狡辯戰術進行了充
分分析,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審判方案。
石美瑜對年輕的中國法官葉在增刮目相看,胳膊有力地交插在胸前,臉上盪
漾著滿意的笑容,充滿了必將戰勝日本戰犯的戰鬥豪情。
為發動南京市民行動魄來與谷壽夫做鬥爭,南京法庭1946年10月28
日貼出一張惹人注目的大布告:“查本庭審理日本戰犯谷壽夫一名,據供:前任
柳川軍第六師團長,由杭州進攻南京,於(民國)二十六年12月13日進城,
所轄部隊分駐中華門內外附近一帶地方,至同月21日調往蕪湖等語。查日軍進
城一周之內,為南京大屠殺最慘烈時期,該犯既身任中華門一帶駐軍之將領,關
於該區域之犯罪事實與証據,自不能不切實調查,以明其責任。凡我軍民人等在
上述地帶及時期內,曾遭日軍燒殺姦掠及其它加害行為者,抑各被害人或遺族,
或在場目睹之人,迅即詳敘情形報告本庭,以資偵查,是為至要。切切,此布。
"這一布告威力無窮,立刻把受害人吸引過來,南京法庭又於1947年1月1
9日在中華門外區公所內設立臨時法庭,張貼布告,傳訊証人1000多人,搜
集到更多的証據。
1946年12月31日,南京軍事法庭檢察官陳光虞以戰犯谷壽夫破壞和
平罪和違反人道罪正式起訴,並請科處極刑,以維護世界正義。
南京人民久已盼望的一天終於來到了!
1947年2月6日,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南京黃浦路口的勵志
社(現在的南京市中山東路307號)大禮堂,對南京大屠殺首犯、侵華日軍第
六師團長谷壽夫開庭公審。
法庭布置得莊嚴肅穆:審判席設在令人注目的禮堂講台上,以布覆蓋著長桌
,庭長石美瑜端坐審判席中央,法官葉在增、葛召榮、李元慶、宋書同和檢察官
陳光虞、書記官張體坤、指定辯護律師梅祖芳和張仁德等分坐石美瑜兩側,一個
個精明強幹,威風凜凜。
審判席的正中下面為翻譯席,翻譯席的前面為被告席,其余是律師和証人席
,樓上樓下都是觀審席。
令人注目的是在審判席上,放置著許多受害人的頭顱骨,都是從被害人的叢
葬墳墓中挖出來的,更激欺人們對南京大屠殺首犯谷壽夫的滔天深仇。
石美瑜庭長莊重地宣布公審開始,他威嚴地一聲 "帶被告谷壽夫出庭" 令下
,谷壽夫被兩名法警押上被告席。人們一起把憤怒的目光射向被告席,隻見谷壽
夫身材矮胖,穿著黃色短呢軍服,蓄著東洋小胡子,是個典型的日本武士道軍人
模樣,但在樓上樓下聽眾的一片憤怒譴責聲中,漠然麻木的臉嚇得像死人一樣灰
白。
首先由公訴人陳光虞嚴正地宣讀起訴書:“被告谷壽夫,66歲,日本東京
都中野區人,陸軍中將師團長,曾先後在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及陸軍大學畢業,為
日本侵略運動中之激進軍人。一生充任軍職。……" 起訴書控訴谷壽夫1928
年任第三師團長期間入侵山東濟南等地,參與制造濟南慘案:1937年率第六
師團入侵華北,沿途縱部任意搶劫居民陳嗣哲家中衣服古玩28箱及紅木家具,
強迫中國婦女做肉體的慰勞,旋即直撲南京參加大屠殺,被害者幾十萬人。
谷壽夫似木樁一般站在被告席上聽完起訴書,好像若無其事,當法庭宣布指
定梅祖芳、張仁德兩個律師為他辯護時,他傲慢無理地拒絕說:“我比律師先生
更了解事實。 "法官葉在增威嚴地質問說:“被告谷壽夫,你對檢察官指控你在
南京大肆屠殺無辜百姓的犯罪事實,還有什麼話說?" 谷壽夫按他的預定計劃滔
滔不絕地講他的侵華經歷說:“1937年8月1日,我從熊本上船,經過朝鮮
到華北。以後由大沽口登船,在杭州灣登陸,參加南京作戰,後到蕪湖,193
8年1月9日離開中國蕪湖,不久到大阪做防衛司令官。" 法官要谷壽夫交代在
南京大屠殺的罪行,谷壽夫把早已準備好的開脫之詞拋了出來:“軍人以服從命
令為天職,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國作戰,交戰雙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遺憾。" 葉在
增法官見谷壽夫寥寥數語將他的罪責推得幹幹凈凈,不由怒火中燒,霍然站起高
聲宣布:“請受害人提供証據!" 中國法官一聲宣布,証人席前立刻排起了受害
者的長隊,一個個怒火滿腔,爭先恐後上台做証。
白增榮、樑廷芳兩人首先登上証人台,指著谷壽夫的鼻子揭露,在1937
年12月16日下午6時,麇集在南京華僑招待所的5000余難民,被谷壽夫
的部隊押往中山碼頭,瘋狂地用機槍掃射,然後把屍體棄往江中,白增榮、樑廷
芳兩人中彈受傷,也被日本兵投往長江,與屍體一同飄流,得以幸免。
南京市民姚加隆接著登台控訴說,12月14日他帶領全家在中華門斬龍橋
避難,被谷壽夫的部隊發現,他的妻子被輪姦殺害,8歲的幼兒、3歲的幼女因
在一旁哀求,被喪盡天良的谷壽夫部屬用槍尖挑入火中,活活燒死。
一個個受害百姓陸續出庭做証,控訴谷壽夫部屬殺人強姦的暴行,都恨不得
把谷壽夫撕成碎片,跺成肉泥,多虧法警竭力阻攔,才暫時保住了谷壽夫的性命
。
谷壽夫見此陣勢真有點膽戰心驚,但仍把粗短的脖子一梗矢口否認道:“我
部是有文化有教養的軍人。兩軍對壘造成的傷亡不可避免。至於百姓傷亡,可能
是別的部隊的士兵幹的。 "中國法官葉在增見這個兇惡的戰犯氣燄仍如此囂張,
便決定拿出他的有力武器:“請《陷都血淚錄》的作者郭岐營長出庭作証!" 郭
岐原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的輜重營中校營長,南京淪陷時沒有來得及逃出,在鐵
蹄下的南京停留3個月,根據他親眼目睹的事實,寫了一本《陷都血淚錄》,成
了審判谷壽夫的有力証詞。
先由檢察官宣讀《陷都血淚錄》,歷時一小時才讀完了重要章節,勵志社樓
上樓下的聽眾被激怒了,在法庭外面收聽實況廣播的人們,發出陣陣震天的怒吼
聲:“用不著再審判了,快把谷壽夫拖下去五馬分屍,為死難軍民報仇!" 法庭
內外,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掩面悲泣,有的沖上去要活扒谷壽夫的皮,吃谷壽夫
的肉,幸虧有大批法警竭力勸阻,才沒有當場要了谷壽夫的命。
審判長石美瑜被這種場面激動得熱淚滾滾,他先介紹証人郭岐的生氣,然後
請郭岐出庭作証。郭岐懷著中國人的浩然正氣與谷壽夫展開短兵相接的戰爭,他
以標準的軍人姿態屹立麥克風前,懷著悲憤的心情作証說:“谷壽夫率軍侵佔我
國首都南京,他們的暴行史無前例,罄竹難書,本人提供的証詞,不僅是親眼目
睹,而且事實可考。 "然後,郭岐突然向谷壽夫發起猛攻:“請問,攻陷南京時
,谷壽夫君的部隊駐在何處?" 谷壽夫在突如起來質問下應聲而答:“我部駐在
中華門。“郭岐見谷壽夫果然中計,就聲若洪鐘追擊:“對了,我的《陷都血淚
錄》列舉的慘案事實,都發生在中華門一帶,正是你部殘酷屠殺中國百姓的鐵証
! "谷壽夫的陣腳一下被打亂了,慌亂間以悲天憫人的口吻不得不承認鐵的血腥
事實:“恭聆郭先生所述供詞,確實太殘忍了。……" 谷壽夫決不認輸,話鋒一
轉又狡辯說:“不過,我部進駐中華門時,該地居民已遷徙一空,早已沒有屠殺
對象。我曾一再教育部隊嚴守紀律,不亂殺一人。……"谷壽夫"不亂殺一人" 的
狡辯激怒了法庭人員和旁聽者,立時像火山爆發一般響起震耳欲聾的譴責聲。石
美瑜庭長怒不可遏,拍案而起厲聲下令:“把中華門外外萬人坑內被害者的顱骨
搬上來!" 剎時間,隻見一顆顆顱骨被搬到審判席上,由中國參加挖掘被害人屍
骨的法醫潘英才說明紅十字會當時所埋屍骨及中華門外被谷壽夫部隊屠殺的無數
平民,大部分有被日軍槍殺及被鐵器打死的傷痕,從顱骨底部的切痕完全可以看
得明明白白:全都是用刀砍下來的!
接著,當時的紅十字會副會長許傳音出庭作証,敘述他親眼見日軍到處燒殺
搶劫姦淫婦女的罪行,証明當時紅十字會曾掩埋被害人屍體4萬余具。
谷壽夫面對此情此景,一時呆若木雞,中國法官氣憤地質問谷壽夫是否認罪
,這個大屠殺的元兇仍說不知道這些情況。
白發蒼蒼的美籍金陵大學教授史密斯懷著一個知識分子的正義感走上証人席
,怒不可遏地作証說:“南京安全區成立時,本人即為該區委員會之秘書。日本
軍隊進城後,安全區之人民曾受非常之虐待,本人不得不向日本大使館抗議。日
本人曾要求以事實証明,乃開始做報告,並將每件事實附諸抗議書中。 "金陵大
學教授貝德士出庭作証說:“自1937年12月13日日本軍隊進入南京後,
在廣大范圍內放火、搶劫、殺人、強姦平民,槍殺被認為是中國軍人的非武裝人
民,情勢萬分嚴重,達三星期至七星期之久。前三星期內,尤其是前七天至十天
內,對損害生命所犯之罪惡無可指數。本人曾親見日本槍斃中國旗民,滿城各街
盡是死屍。“谷壽夫對四周深深鞠躬,裝出十分沉痛的樣子說:“恭聆諸位先生
的証詞,那些事實的確是太殘忍了。不過,凡此種種我並不知情,我也沒有下達
過殘害中國人的命令。" 谷壽夫的狡辯又激起驚天動地的斥罵聲,中國審判官又
傳英國《曼徹斯特衛報》記者田伯烈出庭作証,用他所著《現代史上破天荒的殘
暴記錄》裡的鐵的事實,揭露谷壽夫部隊犯下的滔天罪行。接著,美國《紐約時
報》駐南京特派記者出庭宣讀《南京大屠殺的目睹記》。對此,谷壽夫仍推說全
然不知。
為制服谷壽夫,石庭長命令拉開銀幕,先放映日軍拍攝的新街口屠殺現場的
紀錄片,再放映美國駐華使館新聞處拍攝的谷壽夫部隊在中華門附近的暴行影片
,當看到自己在屠殺現場指揮的鏡頭時,他一時瞠目結舌,如五雷轟頂,旋即又
鎮定下來,要求傳証日本軍官小笠原清出庭作証,石美瑜表示同意。
小笠原清登上証人席,說自己原是日本陸軍大學學生,未參加進攻南京作戰
,但一直在研究南京戰役,據他研究的結果,認為當時雨花台是中日雙方激戰的
地方,中華門一帶早就沒有了居民,故無屠殺對象,因而斷言谷壽夫部隊沒有暴
力行動。
檢察官陳光虞駁斥小笠原清的辯護之詞說,谷壽夫部隊會攻南京之時,証人
小笠原清尚在日本求學,徒以臆測漫謂被告部隊在南京並無暴行,這種脫離史實
的唯心主義研究,必然得出違反事實的結論,自屬無可採信。
在幾千聽眾的一片責罵聲中,小笠原清灰溜溜走下証人席。谷壽夫並不死心
,又提出傳第六師參謀團長下野一霍等3人出庭為他作証。
1947年2月25日再次開庭時,庭長石美瑜當庭通知谷壽夫:“被告谷
壽夫聲請傳會攻南京之將領柳川軍參謀長田邊盛武、第六師團參謀長下野一霍、
□井德太郎出庭作証。本庭查田邊盛武三人既參與會攻南京之戰,他們對於南京
大屠殺案均有共犯嫌疑。本庭正擬引渡辦法,並無作証價值。應依刑事訴訟法第
279條將被告之聲請駁回。" 2月28日,谷壽夫再次向法庭提出要求傳訊田
邊盛武等人,以 "明確事件的真相" 。南京法庭再次予以拒絕:“田邊盛武等人
均系參與會攻南京之高級軍官及參謀長官,對於實施有計劃之南京大屠殺事件,
本有共犯嫌疑,縱使該嫌疑犯等到庭為被告所預期之陳述,亦不外瞻徇袒庇,自
難據為被告有利之判決。茲被告猶斤斤請傳該嫌疑犯等到庭作証,無非借端希圖
延宕。 "1947年3月10日,南京法庭對谷壽夫進行最後一次公審,谷壽夫
黔驢技窮,硬說南京法庭對他提出的証據都是假的,中國公訴人指出,對南京法
庭提出的鐵証,谷壽夫竟以空言抹煞,妄指為偽造,可謂毫無理由。綜上各點抗
辯,均屬狡展圖卸,殊無可採。
谷壽夫又臭又硬,蠻橫地為自己辯解,反復叫嚷:“我並沒有下達過肆虐於
華人的命令。" 証人郭岐怒發沖冠登台質問:“谷壽夫,我請問你,在日軍攻陷
南京以後,你是否曾經下達過命令,解散軍紀三天?" 谷壽夫遭此致命一擊,被
擊中要害,瞠目結舌,無言以對,重重地低下了頭。整個法庭鴉雀無聲,都將憤
怒的目光射向谷壽夫。
這時,南京法庭庭長石美瑜徐徐站起,威嚴地逼視著谷壽夫,以鏗鏘有力的
聲調,開始宣讀《戰犯谷壽夫判決正本》,根據《海牙陸戰規例》、《戰爭罪犯
審判條例》,作出莊嚴判決:“谷壽夫在作戰期間,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
,並強姦、搶劫、破壞財產,處死刑。" 整個法庭立刻歡聲雷動,幾乎所有的人
全都霍然起立,縱情歡呼,淚水橫流,感激為中國人民和人類和平伸張正義的法
官們,隻有谷壽夫一人低下了頭,俄頃又強作鎮靜,向審判席上鞠躬致意,法庭
聽眾眼見南京大屠殺的元兇俯首認罪,真是人心大快,揚眉吐氣。
1947年3月18日,南京軍事法庭將對谷壽夫的判決書和他的 "申請書
”一並備文呈述國民政府主席及參謀總長審批。
4月25日,南京軍事法庭接到國民黨政府防字第1053號卯有代電批復
:“查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姦、搶劫、破
壞財產,既據訊明確,原判依法從重處以死刑,尚無不當,應予照準。至被告聲
請復審之理由,核於陸海空軍審判法第四十五之規定不合,應予駁回,希即遵照
執行。“1947年4月26日中午,谷壽夫被從南京國防部軍法看守所提出來
,押往雨花台刑場,沿途10多萬民眾觀看,無不拍手稱快。
法警將谷壽夫押到雨花台刑場,法官高聲點名,驗明正身,檢察官宣讀行刑
執行令,按行刑習慣做法詢問:“你還可以做最後陳述。" 谷壽夫嘆口氣,想了
想緩緩抬起戴鐐銬的雙手,吃力地從口袋裡掏出事先縫好的一個白綢小口袋,遞
給檢察官,低聲請求說:“袋裡面裝有我的頭發、指甲和一首詩,請先生轉寄東
京都中野區富士町53號我的家屬,讓我的身體發膚回歸故土。" 中國檢察官本
著人道主義精神接受了谷壽夫的小口袋和請求,然後遞給他一管毛筆,讓他在法
庭筆錄上簽字。
谷壽夫頓覺這管毛筆有千鈞之重,不由想起他當年率領日本侵略軍進行南京
大屠殺犯下的滔天大罪;想起被押到南京後他給石美瑜庭長呈送過 "懇願書" ,
要求對他 "寬延公審" ,又向南京軍事法庭呈送 "申辯書" ,百般為自己的罪行
辯解,又向國民政府國防部長白崇禧、參謀總長陳誠上書,請求 "賜閱" 他的 "
申辯書" ;想起在從山東中路到中華門、雨花台的刑場途中,道路兩旁人山人海
,觀者如潮,幾乎阻斷了道路,如果沒有數以千計的中國軍警做疏導阻擋,他恐
怕到不了刑場就會被憤怒的南京市民撕得粉碎。
谷壽夫想到這裡,知道大勢已去,必死無疑,就用顫抖的手握著那管給他送
終的毛筆,無可奈何地在法庭筆錄上簽了字。
南京法庭庭長石美瑜見谷壽夫已在筆錄上簽字,有關手續均已完備,就威嚴
地下達了行刑命令。兩個憲兵沖上前來,將已帶戴鐐銬手的谷壽夫五花大綁,在
背後插上一塊木質斬標,上寫 "戰犯谷壽夫" 。
雨花台周圍的山七上,擠滿了成千上萬群眾,擠在最前面的是被害人的家屬
和親友,歡欣鼓舞,歡聲雷動,都來觀看屠殺南京人民的罪魁禍首谷壽夫應得的
可恥下常臨到行刑處,谷壽夫腿軟臉白已不能舉步,被法警拖著進入刑場,憲兵
大喝跪下,谷壽夫嚇得跪倒在地,憲兵懷著深仇大恨一槍擊中後腦,已被嚇癱的
谷壽夫應聲倒地,終於在他屠殺南京人民的地方結束了他罪惡的生命,遭受大屠
殺的南京人民終於報仇雪恨。
整個南京城沸騰了,到處都在觀看南京軍事法庭張貼的大快人心的布告:“
查戰犯谷壽夫。……判處死刑。轉奉國民政府主席本年4月25日防呂甚字第8
375號卯有電核準執行,各在案。遵於本月26日上午10時由本庭檢察官將
該犯谷壽夫壹名提案,驗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場,依法執行死刑。除呈報外,
合亟布告周知。此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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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無艷色驚群木
卻有清香壓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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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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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ED (五星紅旗迎風飄揚) 看板: China
標題: 中國大審判(2)
時間: Sun Mar 24 16:06:57 2002
▲殺人狂--酒井隆!
原侵華日軍第二十三軍司令官酒井隆是被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高
級將領。
酒井隆生於1887年,曾任日本駐中國公使館副武官,駐濟南武官、參謀
本部作戰部中國課課長、駐天津日軍參謀長、參謀本部部附第14師團第28旅
團長、張家口特務機關長、第23軍司令官。日本投降後,酒井隆因戰犯嫌疑被
中國政府扣留。
1946年5月30日,南京軍事法庭開始對酒井隆進行公開審判。酒井隆
一開始就說他不像谷壽夫那樣縱使部屬殺害十幾萬中國人,他一直對中國 "友好
" 。中國公訴人馬上指出他在中國作惡的時間長,范圍廣。
公訴人首先指控酒井隆早年參與制造濟南慘案的罪行。
1928年4月,北伐軍進駐濟南,當時任日本駐濟南武官的酒井隆向日本
陸軍參謀總長鈴木莊六發電,認為山東局勢混亂,北伐軍有可能退卻,濟南與青
島、天津的聯系被切斷,濟南即將陷入孤立,日本出兵的時機已到,應以保護日
僑為借口,要求日本政府第二次出兵山東。日本內閣會議根據酒井隆的請求,通
過了日本第二次出兵山東的決定。4月25日,日軍第六師團5000余人入侵
青島,酒井隆擅自要求第六師團長福田彥助率軍進入濟南,與蔣介石率領的北伐
軍形成對峙局面。
酒井隆通過日本浪人佃信夫獲悉蔣介石請佃信夫與日軍交涉,允以中國負擔
日方軍費為條件,要侵略濟南的日軍撤回青島,酒井隆便和福田師團長決定進攻
中國軍隊。
為欺騙蔣介石,福田彥助派酒井隆等3人5月3日早上8時拜會蔣介石,詭
稱中國軍隊進入濟南,"軍紀風紀都很好,很守秩序",日軍今天就要撤離濟南,
特來辭行。
酒井隆見蔣介石信以為真,回去後就下令日軍向中國軍隊發起進攻。
酒井隆鑒於日本侵略濟南兵力不足,5月3日給陸軍省和參謀本部拍發電報
稱,第六師團正在進行緊急部署,沖突事件正在交涉之中,請求日本政府 "採取
斷然措施" ,快快增兵。5月4日,13名走私鴉片的日僑被依法處決,酒井隆
向日本陸軍省上報情況時竟說," 濟南有300多名日本僑民遭殺害" ,陸軍省
發布新聞時又將被殺日僑人數擴大了23倍。連日本外務省也認為酒井隆的報告
不正確,反對接受酒井隆和福田彥助的增兵要求。
酒井隆蓄意挑起沖突,在法庭上卻百般抵賴,中國公訴人在法庭上拿出一本
日本歷史文獻記載當庭宣讀:“(濟南慘案)一說系由酒井武官密令特務機關之
一員,在中日兩軍之間向雙方射擊而引起。" 酒井隆蓄意挑起濟南慘案,導致中
國軍民死亡6123人,傷1700多人,財產損失達2957萬元。酒井隆的
罪行引起法庭聽眾的強烈憤慨,呼喊口號要求嚴懲不貸!
接著,中國公訴人指控酒井隆1935年逼其中國簽訂《何梅協定》侵略華
北。
原來,1935年5月,在天津主辦親日報紙的胡思溥、白逾醒相繼被殺;
在熱河南部進行抗日活動的孫永勤部隊在關東軍追擊下退入遵化縣。日本天津駐
屯軍參謀長酒井隆和日本駐北平公使館副武官高橋坦密商,向日本參謀本部次長
杉山元發電,借這兩件事大做文章,要把東北軍和國民黨在華北的勢力逐出華北
。
得到日本參謀本部批準,酒井隆和高橋坦1935年5月29日會見北平軍
分會代理主席何應欽,聲稱胡思溥、白逾醒被殺和孫永勤部隊進入遵化停戰區活
動,是中國方面擾亂日本的行動,要求中國軍隊撤出華北, "日軍不僅有必要再
次越過長城一線,而且實際上北平、天津兩地,也有必要包括在停戰地區之內"
。
6月8日,酒井隆在天津召開駐天津日軍、關東軍及日本駐山海關、上海、
北平等武官參加的會議,決定"以武力為後盾,採取強硬態度"。6月9日,酒井
隆和高橋坦再次會見何應欽,要求撤換駐守河北的第51軍軍長河北省主席於學
忠、撤換天津市長張廷諤、罷免在天津的憲兵第三團長蔣孝先,等等。
為壓何應欽讓步,酒井隆親自起草了《何梅協定》備忘錄,逼應何欽簽字,
備忘錄如下:“逕啟者:6月9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項均承諾之,並自主的期其
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閣下。何應欽民國24年7月6日。 "何應欽呈請蔣介石
批準,簽署了《何梅協定》,使酒井隆提出的侵略華北的要求全部得到實現,酒
井隆因功被提升為參謀本部部附第28旅團旅團長," 七七事變" 後率軍入侵中
國,在河北、山西、河南燒殺搶掠,無所不為。
奪取內蒙,使內蒙成為第二個 "滿州國" ,是日本侵略華北的重要步驟。為
此,酒井隆1938年6月,被任命為張家口特務機關長,當即趕往張家口組織
偽政府。1939年3月,酒井隆被日本內閣中的專門處理中國問題的 "興亞院
" 任命為蒙疆聯絡部長官,將其晉升為陸軍中將,1940年3月改任侵華日軍
駐蒙軍軍附。
酒井隆大量收集網羅內蒙、察哈爾、北平、綏遠、山西等地的漢姦,拼湊了
“蒙疆聯合自治政府" ,以雲王為主席,德王為副主席,李守信為蒙古軍總司令
。酒井隆指揮偽蒙軍隊向國民黨軍隊進攻,他為偽蒙軍打氣說:“假若察蒙軍隊
打了敗仗,我就說服天津駐屯軍田代司令官,調日本皇軍參戰,如若食言,叫我
將來被支那軍事法庭槍斃!" 酒井隆鼓動偽察蒙軍在紅格爾圖、百靈廟等地與中
國部隊作戰,被湯恩伯部隊打得落花流水。
酒井隆一面派侵華日軍向綏遠增兵,一面成立 "北支那開發株式會社" 、 "
蒙疆電業株式會社" 、 "蒙疆電器通信設備株式會社" 、 "國際運輸公司" 、 "
東亞煙草公司”、 "蒙疆造紙公司" 、 "蒙疆不動產株式會社" 、 "蒙疆興業株
式會社" 等經濟侵略機構,陸續強佔了龍煙鐵礦、大同煤礦、下花園煤礦,壟斷
了華北金融、煙草、電力、食鹽等的開發、出售,進行殖民地剝削,用刺刀尖掠
奪華北財富,用以支持日本的侵華戰爭。
1940年6月,酒井隆奉調回國,任留守近衛師團師團長;1941年1
1月再次返回中國,任駐廣州的侵華第23軍司令官。
1941年12月7日,酒井隆到廣州赴任,恰在此時,太平洋戰爭爆發,
日本大本營在襲擊珍珠港的同時,下達了攻佔香港的命令,命酒井隆指揮其主力
部隊協同海軍從陸地正面迅速攻佔香港和九龍半島。
酒井隆在進攻香港前,先在廣東大開殺戒,慫恿、放縱部下毒打孕婦,輪姦
婦女,然後用刺刀挑開中國少女腹部,用少女的鮮血喂酒井隆豢養的狼犬。
1941年12月8日凌晨4時,酒井隆作為日本進攻香港方面的最高指揮
官發布進攻香港的命令。他首先命令日本航空兵消滅在香港的英國空軍,奪取香
港的制空權,然後令步兵佔領廣州沙面英租界地,再令日軍第38師團從正面進
攻香港。
中國將軍陳策率部協助英軍抵抗酒井隆的進攻,由於英軍毫無鬥志,日軍1
2月13日佔領九龍半島。酒井隆對固守香港的英軍兩次提出勸降,又發出最後
通牒,遭英軍拒絕。從12月18日夜間開始,酒井隆命日軍第51師團和第6
6聯隊在日本海軍第二遣華支艦隊和飛機、大炮支援下,向香港發動猛攻。酒井
隆命日本飛機轟炸香港啟德機場,強行在香港登陸,經7天激戰,香港總督場慕
琦12月25日宣布投降,英軍被擊斃1500余人,15000余人被俘。
1941年12月25日下午,香港總督楊慕琦在香港半島酒店向酒井隆獻
上降書。12月26日上午,酒井隆騎著高頭大馬在皇後大道舉行入城式。在日
本任命的香港 "總督" 磯谷廉介抵港赴任前,酒井隆作為 "代理總督" ,對香港
進行了兩個月血腥大屠殺。
為報復香港的中國人和英軍對日軍的抵抗,酒井隆命令日軍官兵以搜捕反日
分子為名,瘋狂地進行大屠殺:凡是日本侵略者認為可疑的人,都開槍射殺;見
婦女就強姦,遇財物就搶劫,很快便使香港、九龍屍體遍地,血流成河,根本不
去掩埋,一任橫屍通衢。
酒井隆的部隊還肆意虐殺、侮辱俘虜。公訴人宣讀英國、加拿大轉來的控訴
材料,指控日軍官兵將英國炮手麥當諾、加拿大槍手麥克等俘虜,喪心病狂地挖
眼睛,割石頭,凌遲致死,特別控訴書說:“倒臥(香港)紅十字醫院病榻療傷
之英籍病俘,悉遭刺殺或梟首,刀劍砰轟與呻吟哀號齊鳴。紅十字會英籍女護士
戈登等並遭輪姦。" 南京法庭庭長石美瑜命公訴人宣讀原香港 "副總督" 平野茂
的証詞,平原茂稱:“香港居民通過日中、日俄之戰以及這次香港之戰的親身體
會,充分了解日本軍隊是極其無人道的野蠻、殘忍的軍隊。
佔領香港初期,家家緊閉雙扉,一連多天路無行人。婦女害怕被強姦,雉發
改扮男裝以避兇險,許多婦女為了逃避被姦辱的厄運,穿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
加上補綻,臉上用墨或用泥塗黑,在天明前或深夜逃過日本警備部隊的警戒線,
陸續潛往廣東腹地或向桂林、上海逃亡。逃亡的數字很大,我記得那時有名的中
國女電影明星胡蝶就是逃出香港的。" 公訴人又指控酒井隆指揮日本侵略軍在廣
州汕頭附近及海南島北部,進行 "治安作戰" ,為 "警備主要交通運輸線" ,酒
井隆指揮部屬瘋狂地屠殺百姓,犯下滔天罪行。
日本投降後,香港同胞強烈要求香港總督楊慕琦出面引渡酒井隆,還控訴酒
井隆在九龍獸性大發,看見一對年輕夫婦在街上相偎而行,他抽出軍刀在這對夫
妻身上各刺一刀,又不將其殺死,眼睜睜看著這對恩愛夫妻在馬路上痛苦掙紮,
哀號而死,酒井隆在一旁哈哈大笑,以此取樂。
香港總督楊慕琦和他手下的重要官員作了日本的俘虜後,都曾被酒井隆關進
集中營,受盡凌辱、折磨,無不對酒井隆恨之入骨,因而一致呈請英國政府,從
中國引渡酒井攏中國國民黨政府接到英國的請求書,也早想逮捕他。不知道酒井
藏在何處,就命軍統局在北方的負責人張家銓設法逮捕酒井。
張家銓動用軍統局特務系統力量追查酒井隆下落,很快查到酒井1913年
3月調任參謀本部部附,日本投降前辭去軍職,到北平經商,想利用北支派遣軍
司令官根本博是他的老部下的關系,利用日本侵華勢力在北平搜刮一筆錢再遠走
高飛,豈知美夢未做完就趕上日本投降,酒井隆自知欠中國人血債太多,就在根
本博庇護下躲藏起來。
張家銓先找到根本博的參謀長、日寇獨立混成第二旅團旅團長渡邊渡,編造
理由說要從酒井隆那裡搜集中國共產黨的情報。酒井隆疑心疑鬼,又惹不起軍統
局特務,便讓根本博和渡邊渡陪他來見張家銓。
張家銓見魚兒上鉤,就借口要酒井隆詳細提供中國共產黨的情報,把根本博
和渡邊渡打發走,才命人將酒井隆逮捕,立即架上汽車,派早已準備好的飛機送
往南京,交國民黨陸軍總部監獄收監待審。
英國得到酒井隆被捕的消息,再次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他到香港由英方審
判,中國考慮到酒井隆固然在香港作惡多端,但他作為侵華巨魁板垣征四郎和土
肥原賢二的上級長官,在中國大陸做了更多的壞事,應由南京軍事法庭審判。
英國政府要求引渡酒井隆被拒絕,又退一步要求派法官參加審判,國民黨政
府仍然嚴詞拒絕,因而審判酒井乃由中國單獨進行,仍由國防部審判戰犯法庭負
責審理,審判長仍由石美瑜擔任,審判地點仍選在南京。
1946年5月30日,南京軍事法庭對戰犯酒井隆開庭審判,8月20日
進行第二次公審,一致認為他比谷壽夫罪惡更重,他不僅和谷壽夫一樣縱兵殺人
,而且親自揮刀殺人,甚至從北伐戰爭起就參與制造濟南慘案,中國外交交涉員
蔡公時就是酒井隆帶人殺害的,他在中國作惡時間之長,手段之惡劣,都超過土
肥原和板垣,8月27日,正式判處酒井隆死刑。
9月30日下午3時,中國法警將酒井隆五花大綁,背上插著 "戰犯酒井隆
”的醒目木牌,從監獄提出,押往雨花台刑常一路之上,許多南京市民早早等在
預定經過的馬路兩旁,爭睹這個日本侵華急先鋒、殺人魔王的真面目。豈知這家
伙早已嚇得失去知覺,像爛泥一樣癱在汽車上。
雨花台周圍的山上,早就沾滿了對日本侵略者有深仇大恨的南京市民,與酒
井隆有血海深仇的許多香港同胞和英國受害者,也已久候多時,都要親眼來看這
個劊子手的可恥下場!
隻見中國兩名法警把早已嚇得半死的酒井隆從汽車上拖下來,連架帶拖拽到
刑場,飛起一腳踢跪在地,射出復仇的子彈一槍斃命,終於得到了應有的下常酒
井隆被正法後,英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要求,索取酒井隆的判決副本,陳列在
倫敦大英博物館供英國人民翻閱,以慰被酒井隆和日本侵略者殺害的中英市民的
冤魂,中國政府很快答應了英國的要求。
酒井隆被處決後,南京軍事法庭通知日軍善後聯絡部,岡村寧次、今井武天
提出移交酒井隆遺體的要求,被拒絕。令人費解的是9月15日,中國國民黨軍
隊方面卻為酒井隆舉行正式葬禮,並讓侵華日軍高級將領參加,又把酒井隆的遺
體葬在南京雨花台墓地,引起中國人民的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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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無艷色驚群木
卻有清香壓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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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大審判(3)
時間: Sun Mar 24 16:16:02 2002
▲掠奪狂--磯谷廉介
侵華日軍第十師團長、香港"總督"磯谷廉介是經南京軍事法庭審判、處死的
又一個重要日本戰犯。
中國公訴人首先控訴磯谷廉介作為日本駐華大使館武官侵略華北的罪行。
磯谷廉介聲稱他繼承其岳父、前日駐華武官青木宣純的遺志致力於開發華北
。公訴人揭露青木宣純與□西利八郎都是日本侵華特務巨魁,苦心培養了土肥原
賢二、板垣征四郎、磯谷廉介等侵華巨頭。
公訴人控訴磯谷廉介勾結土肥原賢二等策動華北“自治" 活動,叫嚷中國政
府若反對華北 "自治" , "必將觸犯關東軍兵力" ,迫使國民黨政府改變華北行
政體制,1935年12月18日設立了半獨立性質的 "冀察政務委員會" ,將
華北危機推到極點。
為把華北變為日本的殖民地,磯谷廉介以日本駐華使館武官身份向《讀賣新
聞》記者發表談話,吹噓日本軍部的侵略華北方針,利用漢姦進行 "經濟開發"
,促進 "自治" 分化華北,增加日本侵略華北兵力以顯威勢。
磯谷廉介利用日本浪人擠走中國緝私隊,把日本的人造絲、布匹、糖、酒精
、毛制品、膠鞋等商品潮水般湧進華北,讓日本浪人四出兜售,又私運白銀出口
,使中國經濟遭受沉重打擊。
磯谷廉介命日本浪人在天津日本租界開辦毒品工廠,制造嗎啡、海洛英,通
過中國地痞流氓銷往中國各地,瓦解中國人民的抗日鬥志,削弱抗日力量,磯谷
廉介叫嚷要用槍炮、鴉片一舉滅亡中國。
公訴人指控磯谷廉介勾結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等特務頭目炮制華北傀儡
政權。
土肥原、板垣征四郎企圖讓吳佩孚出來充當華北偽政權首領,遭到吳佩孚嚴
詞拒絕,土肥原和板垣向磯谷問計,磯谷廉介想出一個主意,他說:“我以前常
聽我岳父青木宣純中將談起支那政情,他特別強調,將來日本佔領北平時,可以
請滿清遺老王士珍、江朝宗出面組織過渡政權,現在王士珍已死,僅剩江朝宗一
人,何不請江朝宗出來,暫時維持秩序。" 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等人都讚成
磯谷廉介的意見。磯谷又說:“江朝宗脾氣很倔強,若由日本人去請,恐怕不會
答應,最好鼓動中國商人出面,再配上幾個市民代表,懇求他出來拯救全城生靈
,他就不會推辭了。" 土肥原和日本北平特務機關長鬆井德太郎按磯谷廉介的辦
法行事,終於策動江朝宗投敵,1937年7月出任北平治安維持會委員長兼北
平市市長,同年12月北平治安維持會並入華北中華民國偽臨時政府,江朝宗改
任臨時政府議政委員會委員,都是磯谷廉介和土肥原在背後操縱。
北平臨時偽政府建立後,土肥原和磯谷廉介為建立長期偽政權,讓板垣征四
郎去請吳佩孚出山,吳佩孚根本不與日本人見面。土肥原便命磯谷廉廉介去請前
北洋政府總統曹錕出山。
磯谷廉介說:“新政權的首腦,原來就準備請曹錕和吳佩孚,吳佩孚既然不
肯出山,隻有去找曹錕。假若能把曹錕捧出來,吳佩孚最後還是會追隨他的老師
的。
磯谷廉介利用他岳父青木宣純與曹錕的老關系,到天津去見曹錕,甜言蜜語
拉攏說:“這次的日中戰爭完全出自偶然,敝方事先絕無計劃,所以打到什麼地
方為止,要看大局的發展。至於平津的善後及整個華北的局勢,應該怎麼收拾,
敝國當局很想聽聽總統的意見,所以特派晚輩來請示。" 曹錕在民族大義面前保
全晚節,嚴詞拒絕了日本軍方要他出山的請求。磯價無奈,隻得讓王克敏就任偽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委員長和新民會會長。
1942年2月20日,日本的香港佔領地總督部正式在香港建立,磯谷廉
介因侵略華北有 "功" ,被任命為香港 "總督" 。
磯谷廉介走馬上任時,日本首相東條英機通過香港副總督平野茂向磯谷廉介
下達三點指示稱:一、香港是英國囤有大量物資的地方,但是英國人巧妙地收藏
起來了,日軍必須對這些物資進行徹底搜查,並立即運回日本;二、對於敵軍不
可寬容,不可給予良好食物,隻能維持他們不死的待遇;三、對於收容集中營的
外僑,不得讓他們夫婦同居,應各別禁閉。" 磯谷廉介把他的總督府設在香港原
匯豐銀行15樓,在大廈前懸掛著香港佔領地總督部的招牌,還貼出磯谷廉介署
名的一張布告:“香港乃日本的佔領地,爾等香港居民須絕對服從總督,若有違
反,定予嚴懲不貸。" 磯谷廉介命令日本的香港副總督平野茂制定了血腥屠殺香
港人民的法令,可以隨心所欲地給香港居民扣上對敵提供情報的罪名,將無辜居
民逮捕、拷打,把他們打成殘廢,甚至打死了事,或者以莫須有的罪名,將香港
居民打個借口當作 "地下工作者" 送上軍法會議處死。磯谷廉介縱使部下對中國
人民施加的非人道的暴行層出不窮。日軍攻佔香港後很長時間內屍骸遍地,以後
也經常屠殺無辜,使整個香港陷入極度恐怖之中。
磯谷廉介特別制定了《軍法會議法令》,這是最慘無人道的殺人法令,隻要
認為任何香港居民 "有阻礙軍政法律實施的行為,有通敵或不穩的嫌疑或行為"
,就嚴刑拷打,草菅人命。
為破壞香港經濟,磯谷廉介下令制定進出香港規定,人員要經過3星期調查
、商販要辦一個星期的手續,就使進入香港的人和貨物大量減少,又制定通貨法
令,規定日本軍票1元兌換港幣8元,一夜之間就將香港人的財產奪去四分之三
,把香港居民推入饑餓的邊緣。
磯谷廉介下令,“凡在山林中砍折樹枝者一律槍殺" ,凡在黃昏後燈光外泄
者,都要受嚴厲處分。為此,奪去了許多香港人的性命。
為提高日本侵略軍士氣,滿足他手下士兵的性欲,磯谷廉介下令在香港傍海
的灣仔一帶建妓院,出動憲兵端著刺刀逼居民馬上搬走。許多人來不及攜帶財物
就拖兒帶女被趕出家門,然後用鐵馬封鎖街道,修設了500家軍隊妓院,供日
本官兵玩樂。磯谷廉介則揮霍200萬日元巨資修建豪華的香港總督官邸,把日
本著名藝妓小鬆從東京接來玩弄,還把香港酒館的女掌櫃和她的妹妹召進總督府
供他侮辱。
為修建香港神社,磯谷廉介派日本士兵趕走2000戶居民,拆毀400間
房屋,向香港市民搜刮200萬日元,逼得無數香港居民流離失所,家破人亡。
磯谷廉介瘋狂地推行香港疏散政策,出動日本侵略軍 "圍捕疏散者" ,強行
使香港人口從150萬減少到70萬人。他派出日本士兵開著軍用卡車亂闖,見
人就用槍逼著拉上汽車運走,並在臨時修起的收容棚寮裡,湊夠2000人就裝
一機動帆船,運往中國大陸或東南亞,途中因風暴被風浪打翻慘死者不計其數。
日本官兵借此公然白晝在大庭廣眾前強姦婦女,無惡不作。
磯谷廉介還命他的副總督制定倉庫法,接受了英國多年來為在亞洲進行貿易
修築的巨大倉庫,掠奪走英國從澳大利亞、中國和東南亞運來的大量商品、物資
、器材,香港財務部長中村驚喜地向他報告說:“香港倉庫區長達兩公裡,比東
京--橫濱間的倉庫量還多5倍,物資數量多得驚人,非兩年半時間不能整理清楚
。“磯谷還將香港許多人的私有財產當作 "敵產" 任意沒收,對前來要求發還個
人財產的人都以 "阻礙香港軍政的執行" ,格殺勿論。
磯谷廉介把從香港倉庫中沒收的大量鴉片,運到匯豐銀行一樓親自監管,然
後秘密運往中國大陸出售,將其稱為 "用中國人愚化中國人的鴉片政策,既可麻
痹中國人的抗日鬥志,又能賺取大量金錢,再用於擴大侵華戰爭。
由於磯谷廉介在中國大肆屠殺無辜百姓,罪行累累,中國軍事法庭判處他死
刑,驗明正身後拉到刑場槍決,為受害的中國人民報仇雪恨,無不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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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大審判(4)
時間: Sun Mar 24 16:29:41 2002
▲處決劊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
南京軍事法庭又對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暴徒向井敏明、野田毅和一手屠
殺我南京同胞300余名的劊子手田中軍吉等3名戰犯,進行審判並處決,奏響
了中國莊嚴審判、處置日本戰犯的又一曲正氣歌。
戰犯向井敏明是日本山口縣人,日本高等商業學校畢業,20歲時任中島師
團(16師團)片桐部隊富山大隊副官。野田毅比他小一歲,1937年6月畢
業於陸軍士官學校,任富山大隊炮兵小隊長。
1937年9月,向井敏明、野田毅隨中島部隊入侵天津、大沽,11月入
侵白卯口,12月入侵南京,都是大屠殺的劊子手。
1947年5月8日,"中國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作出決議,對日軍在南京
進行殺人比賽的戰犯要先行引渡審理。5月20日,中國外交部要求中國駐日代
表團向駐日盟軍總部接洽,請求引渡戰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即野田巖。
經中國駐日代表交涉,向井敏明、野田毅分別於9月2日、8月20日在東
京被駐日盟軍派國際憲兵逮捕歸案,交給中國駐日代表團。中國駐日代表團旋即
派中國憲兵上尉駱炳鐘押解這兩名戰犯,幹1947年10月25日乘和順輪抵
達上海,關入上海戰犯拘留所。
1947年11月6日,國民政府國防部上海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向井敏明
、野田毅進行偵訊,兩個戰犯矢口抵賴。上海法庭正研究新的審判方案時,接到
南京來電,即將這兩個鄶子手從上海押到南京,關押在南京小營戰犯拘留所。
南京軍事法庭法官龍鐘煜等人立即對向井敏明、野田毅進行偵訊。兩人供認
同在侵華日軍第十六師團任職,1937年12月中旬侵入南京市郊麒麟門,翌
年1月8日左右離開江蘇省,參加侵略華北的作戰。
這兩個劊子手中失去殺人的武士刀,自然就失去了當年揮舞軍刀進行大屠殺
時的法西斯軍威。35歲的野田巖個子雖小,但卻狡詐異常,為逃避罪責,早就
想好了狡辯之詞,此時搶先為自己開脫罪責說:“日本隨軍記者淺海和我開玩笑
說,'已將你在南京殺了100多人的消息寄回日本,可以請獎',我當時就告訴
他這個玩笑開不得。" 比野田毅大一歲的向井敏明更否認自己的罪行,一口咬定
根本就沒有進行過殺人比賽。
年輕法官龍鐘煜感到這個案子很棘手。庭長石美瑜遞過一張報紙,龍鐘煜接
過一看,見是一張日文報紙《東京日日新聞》,以醒目的位置刊登了這樣一幅照
片:兩個高矮不同的日本軍官一人舉著一把日本武士刀,猙獰狂笑,標題是《超
紀錄的百人斬》,照片左側有幾行引人注目的注釋:“百人斬競爭之兩將校" ,
津津有味地報道:向井少尉與野田少尉舉行殺人的友誼比賽,誰先殺死100個
中國人,誰就算贏得了錦標。在他倆碰頭的時候,向井已殺了106人,野田已
殺了105人,兩人拿著砍缺了口的軍刀相對狂笑。他倆雖都超過了100人的
記錄,但無法斷定誰是先殺夠了100人的勝利者,兩人同意不以百人為標準,
而以150人為標準。
中國法官龍鐘煜再看這張日文報紙是1937年12月的《東京日日新聞》
,照七上揮舞屠刀的兩個日本軍官正是向井敏明、野田毅,而寫此報道的日本記
者正是淺海,驚喜地問這張報紙是從哪裡搞到的?真不易呀!
石美瑜庭長說:“是中國駐口軍事代表團和參加東京法庭的中國檢察官,遍
翻日本報紙找到的--怎麼樣,對審判這兩個日本戰犯有信心了嗎?" 龍鐘煜臉上
顯出興奮的笑容,一個新的偵訊方案迅速形成:“就從淺海著手。……" 194
7年11月15日,南京軍事法庭再次偵訊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兩人仍異口同聲
否認有殺人比賽,龍鐘煜不慌不忙問道:“你們認識日本隨軍記者淺海嗎?" 矮
個子野田毅馬上回答:“淺海是認識的。" 高個子向井敏明也再次招供認識淺海
。
龍鐘煜將大手一揮:“把戰犯帶走--認識淺海就好辦了!" 1947年12
月4日,南京軍事法庭正式對向井敏明、野田毅起訴,起訴書稱:“七﹒七事變
後,被告等隨軍來華,民國二十六年12月5日,於我江蘇句榮縣入城時,向井
殺我國人89名,野田殺78名。同年12月11日,南京攻城戰,該被告等復
作殺150人之比賽於紫金山麓,向井殺106名,野田毅殺105名。勝利後
,經東京盟軍總司令部逮捕。……“右列事實,業經敵隨軍特派員淺海光本及淺
海鈴木等,先後將目睹情況電達東京各報紙連篇登載,萬口爭傳,譽為勇壯,並
經遠東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辦事處檢獲之東京日日新聞可資考查核對,該報所登
載被告等之相片,亦屬相符,証據確鑿,自難任其空言狡展,免除刑責。核其所
為,實不無構成戰爭罪犯審判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款之罪之重大嫌疑
。查該被告等共同實施犯罪行為,依法皆為正犯。又其以同意思連續而為同一行
為,應從一重處斷。" 1947年12月18日,國防部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
在南京勵志社(今南京市中山東路307號)對戰犯野田毅、向井敏明進行公審
。
公開審判那天,勵志社大禮堂布置一新,庭長石美瑜偕法官、檢察官、書記
官端坐審判席上,整個法庭內外座無虛席,人群仍像潮水般湧來,法庭又在庭外
安裝廣播器材,以滿足南京人民迫切要求觀審日本劊子手的願望。
在被告席上,向井敏明、野田毅竭力否認有殺人比賽之舉。龍鐘煜憤怒地出
示淺海光本等人在《東京日日新聞》上的報道和照片,野田巖兩個硬不認帳,龍
鐘煜又出示1937年12月英文《日本公告報》的文章,文章指出:“向井敏
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舉行殺人友誼比賽,看誰能在完全佔領南京之前,首先殺死
100名中國人。現在他們的比賽要接近尾聲。朝日新聞從前線發回的報道說,
星期日,他們的比賽成績如上:向井敏明少尉殺死89人,野田毅少尉殺死78
人,目前勝負難以分清,比賽還在繼續。 "石美瑜庭長不給戰犯喘息之機,又指
示法官龍鐘煜出示1937年12月《大美晚報》的文章有力控訴說:“(19
37年)12月10日中午,兩個日本軍官各執已成缺口之刀,會聚一起。野田
說: '我已殺105人,你殺了多少?' 向井說: '我都已經殺106人了。 '
兩人相視哈哈大笑,向井多殺了一個人,但無法確定誰先殺到100人。兩個相
約將比賽目標發展到150人。從昨日開始,他們已向殺150人的目標努力。
"龍鐘煜譴責兩個戰犯的殺人比賽受到日本軍部的大力宣傳,日本各地吹捧殺人
精神的信件雪片般飛到中島部隊,許多日本青年受到蠱惑,揮舞起日本武士刀到
中國進行喪心病狂的大屠殺。
公訴人又出示英國記者田伯烈所著《日軍暴行事實》,有力地做出結論:綜
上參互以觀,則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案之共犯,實屬毫無疑義。
被告向井敏明情知無可諱飭,掠著他那一撮濃密的八字胡子細思活命之計,
他突然雙眼一亮,硬著頭皮竟然說:“《東京日日新聞》系虛偽登載,記者淺海
專為我頌揚武力,以博日本女界之羨慕,希望能早日獲得佳偶,因此毫不足信。
"短個子野田巖暗暗對向井敏明的主意稱奇叫絕,趕緊順著桿子爬了上來:“對
,我那時個單身漢,為了回國後好找老婆,所以找記者淺海虛構了這條消息。沒
想到這虛構的消息竟然傳遍日本,傳遍世界,今天反倒成了要我們命的証據,真
是天大的冤枉,真後悔死了!" 公訴人據理駁斥說:“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日
本當局對於軍事新聞之統制檢查本極注重,而《東京日日新聞》系日本重要媒體
,如果該被告等並無此殺人競賽之事實,絕無故為虛構以巨大平幅專為該兩個被
告等宣傳之理。況該項新聞之登載,既經本庭引用上開各項確鑿証據予以証實,
即非通常傳聞者可比,自得據為判決之基矗至謂以殺人為競賽之兇殘獸行,可作
征婚廣告,以博女性歡心,更為現代人類史上所未前聞。其抗辯各節,均屬無可
採齲 "野田巖被駁得啞口無言,又要求調查事實証據。庭長石美瑜當即宣布:“
本案被告等聲請調查証據,延期審理一節,經法庭評議後,認為無再進行調查証
據之必要,當庭裁定駁回。 "1947年12月18日下午,南京軍事審判法庭
庭長石美瑜莊重地宣讀對向井敏明、野田巖兩個殺人魔王的判決書:“按被告等
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
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
兇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
綱而維正義。 "石美瑜庭長代表中國政府和中華民族莊重宣告,將南京大屠殺的
劊子手向井敏明、野田巖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時,整個法庭沸騰起來,有的鼓掌,有的歡呼,有的受害家屬為自己的血
海深仇終於伸冤雪恥,激動得失聲痛哭:“蒼天有眼,殺人魔王,你們也有今天
哪!“被告席上,整整10年前肩膀並著肩膀,軍刀挨著軍刀的兩個殺人魔王,
現在又肩並肩低下了頭。……與此同時,另一殺害300個中國人的殺人狂田中
軍吉也受到嚴正審判。
戰犯田中軍吉1905年生於日本東京,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畢業後進入谷壽
夫的第六師團任大尉中隊長。
日本投降後,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法官在搜集審判日本戰犯的材料時,發現
了曾屠殺300個中國人的殺人狂田中軍吉,便於1947年4月25日以中國
駐日代表團的名義致電南京中國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希望將此人列為戰犯,函
請駐日盟軍總部迅速將其逮捕,以便引渡來華受審。
中國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迅速將此問題請示國防部審判戰爭罪犯軍事法庭,
5月4日得到批準:“查南京大屠殺案共犯鬆井石根等17名,前經本庭列單提
請鈞會(中國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核列戰犯名單並引渡審理在案。現應將殺人
兇犯田中軍吉列入戰犯名單,並案辦理。 "經中國外交部與駐日盟軍總部聯系,
田中軍吉被美國憲兵緝捕歸案,引渡給中國駐日代表團,被用 "建國號" 飛機於
1947年5月18日押抵上海戰犯管理所收容,旋即轉押南京小營戰犯拘留所
。
5月29日上午,南京軍事法庭檢察官李□對田中軍吉進行初次訊問。李□
質問說:“查被告田中軍吉作為谷壽夫師團的中隊長,共屠殺中國軍民300余
人。“42歲的田中軍吉急忙矢口否認:“這不是事實,我沒有在南京殺人。"
李□拿出田中軍吉揮舞軍刀砍中國人腦袋的照片,辛辣地諷刺說:“東京報紙上
印著你的照片,說你作戰很勇敢埃你否認這張照片嗎?" 田中軍吉把大腦袋搖得
撥郎鼓一般,舞動三寸不爛之舌辯解說:“照七上的人似乎很像我本人,不過並
不是我。……“中國檢察官又出示日本的《皇兵》一書,書中印有田中軍吉屠殺
中國300余人的 "助廣" 軍刀,其中還有署名田中軍吉的文章。在事實面前,
他供認 "我曾投稿於是《皇兵》一書" ,但詭稱 "我隻在戰場上殺過人" 。
1947年9月20日,南京軍事法庭決定對田中軍吉提起公訴。理由是田
中軍吉1937年七七事變後來華充任侵華日軍第六師團中隊長,在谷壽夫率領
下參與南京大屠殺。他在作戰期間,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肆意殺戮中國旗民,
並持刀砍殺綁跪不知姓名之中國人一名,查獲其斬殺300人之隊長愛刀助廣之
照片一張為証,因而必須作為戰犯予以嚴懲。
1947年12月18日,南京軍事法庭決定將戰犯田中軍吉與向井敏明、
野田巖合並審判,在南京勵志社禮堂開庭公審。
田中軍吉在法庭上百般抵賴,隻承認在戰場上殺過人。檢察官出示他揮舞軍
刀殺人的照片,他看照七上確實是自己,無法抵賴,心頭一陣慌亂,暗想這次必
死無疑,絕望之中,忽然看到他在照七上隻穿著內衣,就抓住這根稻草辯解說:
“法官先生,請看照片,我系穿襯衫,顯在夏天,而攻佔南京卻是在冬天,可見
該照片僅能証明本人在另一地方斬殺一人,不能以此証明我在南京殺了300人
。“法官龍鐘煜當即嚴詞駁斥說:“被告所言純屬狡辯之詞,要知道他在揮刀奮
力猛斬之際,為便利動作,縱在冬令脫卸外衣,本屬常事,而且連續斬殺300
余人,怎能不熱?事實俱在,已不容斤斤執此,希圖避就,且其參與南京大屠殺
之事實,已屬眾証確鑿,有如上述,更奚容借端狡展之余地!" 田中軍吉被駁得
啞口無言,南京軍事法庭嚴肅做出判決:“被告田中軍吉系已決犯谷壽夫之直隸
部屬,在谷壽夫攻陷京城實施屠殺時,曾攜 '助廣' 軍刀參與,已為該被告所自
承認之事實。……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
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爰
各科處極刑,以昭炯戒。 "南京軍事法庭將判決書和戰犯的申辯書一並報送國民
政府審批。1948年1月26日,國民政會主席批復:“被告向井敏明、野田
毅、田中軍吉於戰爭期間,共同連續屠殺,既據審訊明確,原判依法處死刑,核
無不合,應予照準。至被告等請復審理由,核與陸海軍審判法第45條各款之規
定不合,應予駁回,希飭知照。執行死刑日期具報備查,判決及申辯書等書卷讓
發還。中正。(二十七)子寢。印 "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通衢路口
都張貼大型布告,南京市民踴躍前往觀看:查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即野田巖
)、田中軍吉等(即南京大屠殺共犯),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
人員,罪証確鑿,業經本庭依法判決,各處死刑,並呈報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轉奉
國民政府主席蔣本年1月26日(37)柱膠字第0005號子寢代電核準,飭
即執行具報等因。遂於本月28日正午12時,由檢察官將戰犯向井敏明、野田
毅(即野田巖)、田中軍吉等3名提案,驗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場執行死刑,
以昭炯戒。除呈報外,合丞布告周知。此布。
1948年1月28日,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被押赴南京雨花
台刑場,執行槍決,成為中國人民津津樂道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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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無艷色驚群木
卻有清香壓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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