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綜合 2000.05.19 中時晚報
蘇建和等3死囚高院裁定再審
司法史上第一次死刑犯獲重審高院認案件審判時未注意新證據准予
聲請
王文玲/台北報導
延宕五年未執行的蘇建和等三死刑犯,在新總統就職前又出現一
線生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裁定准許三死刑犯的再審,並以裁定
停止執行三人的死刑,由法院重新審理本案,三死刑犯將踏出台北
看守所重新接受審理,這也是司法史上第一次死刑犯獲准再審。
作出本件裁定的是台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一庭的審判長葉騰瑞
、陪席法官陳憲裕及受命法官江國華。就三死刑犯提出四項事由,
高院認為其中一項是案件審判時已經存在而未經注意的新證據而准
予再審。
裁定書指出,原確定判決認定,案發現場查獲的女用小皮包是盜
匪八十年三月二十四日在犯罪地所竊得的財物,但法院調查認為,
汐止分局在八十年八月十五日刑事案件報告書所載明的內容則是,
小皮包是王文孝於八十年二月間曾進入吳姓夫婦家中行竊扣得的贓
物,和汐止分局八十年八月十九日移送士林地檢署刑事報告內容也
不同,這是判決時未經注意,且能動搖原確定判決的事實,因此准
予再審。
汐止吳銘漢夫婦於民國八十年三月二十四日遭竊賊闖入殺害─兩
人共被砍殺七、八十刀,蘇建和等三人因本案被判死犯確定,於馬
英九部長時被槍下留人,歷經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至今仍受人
權團體關切而未執行。最高檢察署曾經在馬英九時三次提起非常上
訴,三人也幾度聲請再審,但都未獲准許,三人的死刑執行案成為
新政府應否特赦的難題,但也在新總統就職前,高等法院准予全案
再審,為全案重啟一扇希望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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