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e (CC) 看板: chiang_in_Tw
標題: [轉錄]「馮滬祥與台大哲學系事件」歷史回顧005-2
時間: Thu Aug 3 16:11:0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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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馮滬祥與台大哲學系事件」歷史回顧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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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節 訓導處不惜破壞校規
對於訓導處的要求,趙天儀加以拒絕,理由依「台大導師制實施細則」
規定,導師是由學生自己選的,經「院長初核後轉送訓導處彙呈校長核
聘」,因此系主任只有推薦權,無解職權。
然而趙天儀此項處理,竟然被台大訓導長視為「抗命」,其實系主任是
接受校長、院長節制,與訓導處沒有直接隸屬關係(因此當然就沒有所
謂的「抗命」),台大訓導處為了馮滬祥一個學生,不惜破壞學校體制
與規章,顯然內情並不單純。
台大訓導處不祇如此,在此同時,又悄悄地將哲四學生錢永祥記大過處
分。錢水祥在「民族主義」座談會中,見「職業學生」一詞發生爭執時
,乃起立說了一句話:「對於職業學生所講的話我們不要聽。」其後,
錢生在給訓導處寫的一份報告上說:「馮君當時發言,既曲解陳鼓應先
生原意所在,復羅織莫須有之罪名在後,且馮君類此行徑在前後所見已
數次,不僅有欠討論風度,並失去學生導師本份,生心中深感不以為然
,遂籲眾不可聽信馮君別有用心之言論。」
訓導處接到錢永祥的「報告」以後,忽然以「論荒謬中傷同學」為理,
給錢生「大過一次」懲戒。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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