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因陳總統的女兒的男友
依法免服役
又引起大家對兵役公平性的討論
在下以47期一梯兵工預官的身分提出建言給羅副主委參考:
我去年遇到一個瑞士朋友
他是瑞士的醫學院畢業生
想來美國唸博士班
他因為健康問題而免役不用當兵
不過他提到
在瑞士免役不用當兵的人
必需繳交一筆錢
當成是兵役的替代
這樣健康的人花時間當兵盡對國家的義務
健康狀況不符合規定的人交錢替代
盡力做到公平
當然這不是說你有錢就能說我交錢不當兵
而是依兵役法規定不用當兵的人得交錢
因此我覺得
我國可以採納
凡依兵役法免役的男生
於就業起十年
每年繳交10%的所得給國家(10%只是舉例,可以研究,但要達到有實質公平性的感覺)
一直繳十年
而健康狀況服合規定者
就辛苦一點
去服兵役
如此至少比較公平吧?
不至於說身體好的人為國家花兩年保衛國家
依兵役法免役的人
卻多兩年早點進入社會工作
錢賺得多
年資也多
造成形式上的不公平
如此用錢抵時間
雖不能完全說公平
但至少讓服兵役的人能覺得有公平性
規定交所得的10%
是讓賺得多的人交得多
賺得少的交的少
這樣才不會規定要繳同樣的錢
富人不痛不癢
卻造成窮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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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深山中 故人喜相逢 席開清泉邊 笑語對徐風
主人情意盛 歡飲猶忘終 出山日依舊 只是不再東
----by cpch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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