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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因陳總統的女兒的男友 依法免服役 又引起大家對兵役公平性的討論 在下以47期一梯兵工預官的身分提出建言給羅副主委參考: 我去年遇到一個瑞士朋友 他是瑞士的醫學院畢業生 想來美國唸博士班 他因為健康問題而免役不用當兵 不過他提到 在瑞士免役不用當兵的人 必需繳交一筆錢 當成是兵役的替代 這樣健康的人花時間當兵盡對國家的義務 健康狀況不符合規定的人交錢替代 盡力做到公平 當然這不是說你有錢就能說我交錢不當兵 而是依兵役法規定不用當兵的人得交錢 因此我覺得 我國可以採納 凡依兵役法免役的男生 於就業起十年 每年繳交10%的所得給國家(10%只是舉例,可以研究,但要達到有實質公平性的感覺) 一直繳十年 而健康狀況服合規定者 就辛苦一點 去服兵役 如此至少比較公平吧? 不至於說身體好的人為國家花兩年保衛國家 依兵役法免役的人 卻多兩年早點進入社會工作 錢賺得多 年資也多 造成形式上的不公平 如此用錢抵時間 雖不能完全說公平 但至少讓服兵役的人能覺得有公平性 規定交所得的10% 是讓賺得多的人交得多 賺得少的交的少 這樣才不會規定要繳同樣的錢 富人不痛不癢 卻造成窮人的負擔 -- 做客深山中 故人喜相逢 席開清泉邊 笑語對徐風 主人情意盛 歡飲猶忘終 出山日依舊 只是不再東 ----by cpchu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bio-12.bsd.uchicago.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