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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武舉制度述略 馬明達 一 我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則天長安二年(700)“詔天下諸州宣教武藝”﹐並確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為天下武士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武職。1一般認為﹐這就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武舉”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後﹐武舉考試為大多數封建王朝所承襲﹐成為封建國家網羅武備人村的重要制度。 唐代武舉偏重於技勇﹐重點是馬上槍法﹐而整個制度還不夠完備﹐隻能說是武舉的創制時期。宋代開始﹐武舉被納入整個科舉體系之中﹐確定了三組考試的程序和外場考武藝、內場考策論兵書的考試辦法﹐武舉制度臻於規整。元代武舉廢止不行。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 明朝武舉創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才根據太監王直的建議﹐以文科為例﹐設武科鄉、會試。弘治六年(1493)﹐定武科六年一試﹐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準試弓馬。後又改為三年一試。考試內容主要是馬步弓箭和策試。萬歷末年曾有過一次實行改革的議論﹐有朝臣主張設“將材武科”﹐初場試武藝﹐內容包括馬步箭及槍、刀、劍、戟、拳搏、擊刺等法﹔二場試營陣、地雷、火藥、戰車等項﹔三場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顯然易見﹐這是一個具有遠見卓識的提議﹐可惜並沒有引起朝廷重視﹐隻是說說罷了﹐否則將會產生極為深遠的歷史影響。2崇禎四年﹐參加武會試的舉子中﹐能運百斤大刀者隻有王來聘、徐彥琦兩人﹐發榜後徐彥琦榜上無名﹐議論騰起。當時正“銳意重武”的崇禎帝認為有人作弊﹐將考官、監試御史等一大批官員下獄、撤職﹐令倪元路、方逢年等主持復試。復試後選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傳臚賜宴。崇禎親自調閱前三十名試卷﹐欽定一甲三人﹐王來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狀元﹐授副總兵職。明代武舉一直沒有殿試﹐也沒有設立一、二、三甲的區分和鼎甲名號。正式有武狀元之設﹐王來聘是第一人。3明代武職多半由世蔭承襲﹐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舉隻是個補充形式﹐所以﹐明代武舉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難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傳說他“身長七尺﹐有膽知兵﹐善左右射。”據清人王應奎說﹐熊遷弼先中萬歷某科湖廣武鄉試第一名﹐後棄武就文﹐又中萬歷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廣鄉試第一名﹐明年登進士。“於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兩解世間無。”4這在歷史上的確是獨一無二的事情。 清代情況大不相同。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科舉次之﹐但科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 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 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 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夸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余全在兵部注冊授於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為準﹐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借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5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於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於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隻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於內場﹐於是幹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隻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平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隻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余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亙’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於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號﹐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6實際上康熙注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於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7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制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雲文雲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隻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隻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隻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麼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注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隻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清代武舉制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御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素質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於此。”8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響應。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制﹐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9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制度才終於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二 清朝以鐵騎勁弓得天下﹐所以前期幾個皇帝都很重視講習武藝﹐時時強調“文武並重”﹐力圖保持滿族勁悍尚武的傳統。然而﹐由於受到漢文化的不斷浸潤和持續執行“右文”政策﹐使朝野上下重文輕武之風日益濃烈。於是﹐不但在觀念上﹐就是實際待遇上﹐武科地位也比文科低得多。文科殿試揭曉後﹐新科進士的姓名、籍貫及名次都要鄭重其事地刻在“進士題名碑”上﹐這些碑至今還完整無損的保存在北京國子監舊址。此外﹐官私刊印的《館選錄》、《鼎甲錄》和《明清進士題名碑錄》一類書籍很多﹐差不多隨處可見﹐因此清代文科進士的情況非常清楚。武科就大不相同了﹐既沒有“題名碑”制度﹐也很少有專載其事的書籍﹐對整個清代武科概況﹐包括武科鼎甲情況﹐不要說後代﹐就是當時人也往往不能言其詳。 幸好近人朱彭壽曾做過一番統計﹐留給我們一份珍貴材料。10加上還有其它方面的材料﹐使我們對清代武舉鼎甲情況大致有所了解。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楮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隻九十二人﹐其余二十一人還有待於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準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平。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於他省。”11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字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注意的現象。 我們把清代文武兩科狀元的籍貫對照一下﹐能發現一些有趣的方化差異。 清朝文科會試也是一百一十二科﹐狀元一百一十二名。其中江蘇四十九名﹐浙江二十人﹐安徽九名﹐山東六名﹐河北、廣西各四名﹐江西、福建、湖北、廣東各三名﹐湖南二名﹐江南、四川、陝西各一名﹐山西、甘肅、雲南沒有。顯而易見﹐從整個比例來看﹐武狀元是北方多﹐文狀元則南方領先。河北省武狀元三十二﹐文狀元僅四名﹐與此相對﹐江蘇省是文狀元四十九﹐武狀元六名﹐南北文武各有偏長﹐至少在清代科舉考試中確實存在這個問題。應該說山東、浙江兩省發展相對平衡﹐這兩省文武基礎都比較好﹐兩科狀元的比例顯得合理一些。 從武鼎甲的民族比例上看﹐無疑漢族佔了絕大多數﹐而少數民族中回族顯得突出一些。回族是以尚武勇健著稱的民族﹐乾隆曾說﹕“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姓﹐每出將種。”12所以清朝歷來注意從回族中選拔武備人材。武狀元中目前能確知是回族的是﹕江都楊謙﹐先獲康壬午武鄉試第一名(解元)﹐又獲康熙丙戌科武狀元﹔乾隆丁巳科狀元河北任邱哈攀龍﹔壬申科狀元河北獻縣哈廷樑﹔丙戌科狀元河北河間白成龍﹔丁未科狀元山東臨清馬兆瑞﹔嘉慶丙辰科狀元河南鄧縣馬殿甲﹔甲戌科狀元山東益都丁殿寧﹔咸豐壬子科狀元河北撫寧馬鳴圖﹔同治甲戍科狀元河南西平張鳳嗚等﹐至少是九個﹐或者還要多一些﹐尚待繼續考索。榜眼、探花也有一批。如雍正丁未科榜眼安徽懷寧馬大用﹔嘉靖已醜科控花河南杞縣張萬清﹐丁醜科武榜眼甘肅固原馬維衍﹔光緒丙子科榜眼河南西平張忠祥等。楊謙家族是南方回族中的望族﹐其弟楊凱也是武進士出身﹐官至湖廣提督。哈攀龍之父哈元生﹐其子哈國興﹐都是武進士出身﹐哈廷樑則是哈攀龍的族弟﹐諸哈都做到提督職務﹐是善戰的將領﹐“三世擁旄﹐時人榮之。”13乾隆所謂“哈其大姓﹐每多將種”就是在夸獎哈國興時所言。 清朝武科出現過不少著名人物和軼聞﹐有些是值得介紹一下的。 古代科場的最高榮譽是“獨佔三元”﹐即一個人得了三個第一名﹕鄉試第一解元﹐會試第一會元﹐殿試第一狀元。清朝二百多年中﹐文科得三元者僅兩人﹐一個是乾隆時代江蘇常州的錢棨﹔另一個是嘉慶時代廣西臨桂的陳繼昌。武科得三元者隻有一位﹐此人是清初浙江仁和的王玉。說來王玉不止是三元﹐而是獨佔“四元”。他本來是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浙江武鄉試的解元。入清以後﹐又參加新王朝的武舉﹐獲順治八年(1651武鄉試解元﹐接著順治九年武會試會元﹐殿試又得狀元﹐是名符其實的“連捷三元”。王玉體貌偉岸﹐武力絕倫﹐甚得順眽蕞⑤m□□翁旖蛘蜃鼙齣戎啊? 武狀元馬全﹐本名馬瑔﹐山西陽曲人﹐是一位性格耿直﹐武勇超群的英雄人物。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他考中一甲第三名進士﹐即武探花﹐授官福建遊擊。他與同僚某人語言失歡﹐發生鬥毆。某人敵不住馬全﹐由衙門逃到城門外﹐馬全騎馬追到城濠的橋上﹐兩人再次奮拳搏鬥﹐後來竟一起落入城濠。因為這件事﹐他被參劾罷官﹐隻好流落北京。過了幾年﹐他改名馬全﹐重新參加乾隆二十四年的武鄉試﹐取得武舉人資格。第二年(庚辰科)參加武會試、殿試﹐居然以優異成績獲取一甲一名武狀元。殿試外場的時候﹐乾隆認出了這位技勇出眾新科狀元馬全﹐其實就是幾年前的武探花馬瑔。馬全不勝惶恐﹐乾隆愛才心切﹐居然不咎既往﹐使馬全重新獲得為國效力的機會。後來﹐他參加了平定金川叛亂的戰爭﹐在木果木之役中﹐率部殿後﹐英勇殉職。馬全的經歷成為清代武科膾炙人口的佳話。14 江蘇泰州人劉榮慶﹐是乾隆四十九年甲辰科(1784)武狀元。隻隔了三年﹐他的弟弟劉國慶又獲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武狀元。兄弟兩人都是武狀元﹐這在清朝是唯一一例。 清代的天津武風很盛﹐武科出人亦多。武狀元出了三位﹐但都在晚清﹐即咸豐三年癸醜科(1853)溫常湧﹔光緒三年丁醜科(1877)佟在棠﹔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科(1895)武國棟。另外還出了兩位名聲顯赫的武榜眼﹕韓琦﹐“猿臂善射﹐射無虛發。”武鄉試第一﹐武會試又第一﹐後中乾隆丙辰科武榜眼。李經世字槐圃﹐“任俠尚義﹐孔武多力。”也是鄉試、會試均為第一﹐後中乾隆乙醜科榜眼。二人事跡如出一輒﹐是過去天津的老人們喜歡講述的人文掌故。15 清代文科考生不拘年齡﹐老於場屋而終身無尺寸進取者大有人在﹐八十以上還下考場的事情並不罕見。清政府對這種人通常都要給予褒獎﹐無非峞慼慼撰埵賓y稅馴仙□□τ迷詘斯晌納稀5□淇剖怯心炅湎拗頻模□娑ㄎ瀋□10渚倌炅涑□□□□□胤講恍矸8澂渭酉縭院突□緣氖中闆5攔舛□□□輳?1846)﹐安徽有個叫符成梅的武童生﹐以八十四歲高齡參加武鄉試﹐居然三場都應付下來。主持鄉試的官員奏請皇帝授予職銜﹐道光以“違例妄請”的罪名將報請官員革職﹐並下令將送考、收考的學政、巡撫等一律“嚴加議處”。從保証武舉的質量來看﹐道光的處理不無道理。 上面談到﹐武科鼎甲統計為三百三十六名﹐而實際上狀元是足額的﹐榜眼、探花有缺額者﹐大抵在遇到確實不得其人的時候﹐便留下空缺。當然這種情況並不多﹐主要發生在道光朝。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1847)隻取狀元河北晉州李信、榜眼四川越雋姜國仲﹐探花虛缺。道光三十年庚戌科(1850)隻取狀元四川華陽彭陽春、榜眼河北靜海岳汝忠﹐探花虛缺。因特殊原因而丟失了鼎甲榮譽的隻有一例。清代制度﹐殿試後由皇帝親自宣布登第進士名次﹐稱為“傳臚”﹐嘉慶二十四年己卯科(1819)狀元徐開業、探花梅萬青均以傳臚未到而被除名﹐榜眼陝西神木秦鐘英被推補為狀元。 注釋1﹕《新唐書》卷45《選舉志》。 2﹕《明史》卷70《選舉二》。 3﹕《明史》卷267《王來聘傳》。 4﹕清王應奎《柳南隨筆》卷1.5﹕參見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五章。本文參考《述錄》處較多﹐恕不一一注明。 6﹕清趙翼《簷曝雜記》卷2《武闈》。另據《清史稿‧選舉三》﹐雍正二年從侍郎史貽直言﹐各省武鄉試外場一律編出“好”字號﹐後又將好字號分成“雙好”和“單好”等次﹐以供內場考官參考﹐一般先取雙好﹐次取單好。 7﹕清平步青《霞外□屑》卷9《文武解元》﹕“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日上諭”條。 8﹕《清史列傳》卷57《榮祿傳》。 9﹕《清史稿》卷108《選舉三》。 10﹕朱彭壽《舊典備徵》卷4《武鼎甲考》。 11﹕同注5﹐第五章第一節。 12﹕清魏源《聖武記》卷7.13﹕清昭槤《嘯亭續錄》卷2.14﹕《清史稿》卷334《馬全傳》。 15﹕參見戴愚庵《沽水舊聞》之“楊世經韓琦同科名同官階”條。 -- 如此多的島嶼﹐相隔又千萬裡﹐不被淹死就不錯了。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59.66.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