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鮮卑
鮮卑為我國東胡系統的古代民族之一。先秦時已遊牧狩獵於大興安嶺山脈中部與北部﹐而興起則晚於烏桓。其名始顯於東漢初年。或謂鮮卑源於春秋以前的山戎或白夷。戰國前後﹐與烏桓等加入東胡部落聯盟(或民族)﹐成為東胡的余類及別支﹐語言習俗與烏桓略同。秦漢之際﹐匈奴破東胡後﹐兩者又各以其族類相聚﹐分別恢復鮮卑和烏桓之稱於世。自東漢三國以降﹐鮮卑不斷南遷西進﹐據有匈奴故地﹐遍布於東起遼東﹐西至隴右一帶。
第一節 鮮卑族源分布及社會狀況
一、族稱族源及遷徙
“鮮卑”作為一個部落集團的名稱﹐約始見於東漢。
鮮卑一名﹐有學者認為鮮卑即“犀毗”﹐亦稱“師比“1﹐指胡人的帶鉤而言。此帶鉤初出自東胡﹐戰國時傳入趙國等。《史記‧匈奴傳‧索隱》引張晏言指出﹕“鮮卑郭落帶﹐瑞獸名也﹐東胡好服之。”2“郭落”為獸之義﹐“鮮卑”意為瑞祥或神﹐合之為瑞獸或神獸。東胡人以鹿等瑞獸狀鑄鏤帶鉤上3﹐即所謂“鮮卑郭落帶”﹐譯言瑞獸帶或神獸帶。知春秋戰國時﹐東胡已有鮮卑之名﹐東漢以前復以鮮卑名山或名族。另有學者認為此帶鉤名與作為民族實體的鮮卑不能混為一談4。
另外﹐有的學者還認為鮮卑族稱系由其部落酋長之名轉化而來。鮮卑為滿語Sabi(意即吉祥)的譯音﹐原為此部落酋長﹐後以其名為族稱50000016_182_55。
關於鮮卑的起源目前尚無一致看法。東漢人應奉上桓帝書雲﹕“秦築長城﹐徒役之士亡出塞外﹐依鮮卑山﹐因以為號。”東漢服虔則雲﹕“東胡﹐烏桓之先﹐後為鮮卑。”又雲﹕“山戎﹐蓋今鮮卑。”胡廣亦雲﹕“鮮卑﹐東胡別種。”晉代王沈《魏書》、司馬彪《續漢書》等均說明﹐鮮卑與東胡有密切的淵源關系。1東胡部落聯盟(或民族)被匈奴擊破後﹐鮮卑從中分離出來。那末﹐鮮卑在加入東胡部落聯盟前﹐又從何族發展來的呢﹖
或謂鮮卑先世似與九夷中的白夷有關﹐屬於東夷北支系統。從拓跋鮮卑稱東部鮮卑為白部2﹐氐人稱慕容鮮卑為白虜3﹐均可印証此點。《晉書‧慕容廆載記》提到慕容氏的祖先“世居北夷﹐邑於紫蒙之野﹐號曰東胡”。《十六國春秋‧前燕錄》指出﹕“以君北夷﹐世居遼左﹐號曰東胡。秦漢乏際為匈奴所敗﹐分保鮮卑山﹐因復以為號。”都說明東部鮮卑是北夷(或東夷、東北夷)的一支﹐很可能是《竹書紀年》所記九夷中的白夷﹐留下了尚白的習俗﹐故被沿稱為白部或白虜4。
但據東漢服虔雲﹐“山戎﹐蓋今鮮卑”﹐說明鮮卑由東胡上溯﹐其先當為山戎﹐而後融合於東胡。《逸周書‧王會篇》雲﹕“東胡黃羆﹐山戎戎菽。”山戎亦稱北戎、無終、代戎﹐戎人的一支﹐春秋初曾分布於今山西省太原市至河北省玉田縣西北無終山一帶。主要在今河北省北部、遼寧省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東南部三者交插地。山戎與東胡相鄰﹐《史記‧匈奴傳》雲﹕“唐虞以上有山戎、獫狁、葷粥﹐居於北蠻﹐隨畜牧而轉移。”未提及東胡﹐也許山戎為東胡之先﹐系鮮卑源流之一。春秋時﹐齊桓公曾北伐山戎。東胡、山戎時期﹐鮮卑之稱當已存在5﹐隻是東胡強盛﹐與燕、匈奴爭鋒而聲譽大著﹐其余諸部名號不顯而已。也許在東胡聯盟集團內部﹐仍以各自名號相稱﹐亦未可知。戰國前後﹐東胡勢盛﹐山戎可能去名號而入於東胡部落聯盟。東胡是一個包括許多不同族屬和名號的大小部落的聯盟(一說為民族)。秦漢間﹐匈奴“大破滅東胡王﹐而虜其民人及畜產”6。“民人”當指東胡王所在本部﹐而非後來的烏桓和鮮卑﹐故稱鮮卑為東胡之別種或余支7。
由於鮮卑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部落集團﹐族源也出現多元現象。從上述可知﹐最初的鮮卑部落可能是源於山戎和東夷北支的白夷等。根據各部落發源地區和同其它部落融合情況﹐大致可分為東部鮮卑和北部鮮卑﹐後又在兩者基礎上演化出西部鮮卑。東部鮮卑起源於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鮮卑山﹐即今科爾沁右翼中旗西哈勒古河附近的大罕山﹐亦即遼東塞外之鮮卑山8﹐大興安嶺東側的淺山區和廣漠草原地帶﹐與其西南面的阿魯科爾沁右翼中旗西北140裡之烏桓山遙遙相應。北部鮮卑在大鮮卑山﹐即今大興安嶺北段。
鮮卑分布在烏桓之北﹐兩者均受匈奴役屬﹐與漢朝保持時戰時和關系。隨著烏桓的南遷﹐鮮卑也不斷南移填補其故地。公元前121(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19(四年)﹐霍去病兩次擊敗匈奴左賢王、徙烏桓於上谷等五郡塞外﹐原分布在鮮卑山的鮮卑人隨之向西南遷至烏桓故地饒樂水(今西拉木倫河)流域﹐而分布在大鮮卑山的拓跋鮮卑先祖不久也南遷至大澤﹐即呼倫貝爾草原一帶。東漢初﹐烏桓由五郡塞外南遷﹐鮮卑則南遷至五郡塞外。東漢和帝永元年間(公元89─105)﹐北匈奴為漢朝與烏孫、丁零、烏桓、鮮卑等擊敗﹐被迫西遷﹐於是鮮卑大規模成扇形南遷西徙﹐進至匈奴故地。留在漠北的10余萬落匈奴余眾﹐亦自號鮮卑﹐於是鮮卑諸部崛起於我國北方。
鮮卑在南遷西進的過程中﹐復與匈奴、丁零(高車)、烏桓、漢人等融合而形成為許多新族別。如和匈奴余種在草原地帶錯居雜處﹐相互婚媾﹐在南部出現了胡父鮮卑母的鐵弗匈奴﹐在陰山以北出現鮮卑與敕勒融合的乞伏鮮卑先祖。在西拉木倫河一帶﹐由於南匈奴之後字文氏從陰山遷到此地﹐統治了當地鮮卑﹐而出現了宇文鮮卑等。檀石槐、軻比能等部落集團及後起的
宇文氏、慕容氏、段氏﹐被稱為東部鮮卑。北部鮮卑進入匈奴故地後﹐與匈奴余部融合﹐成為鮮卑父胡母之拓跋氏。1而慕容氏的一支吐谷渾西遷﹐與當地羌人等融合成為吐谷渾部。當拓跋鮮卑建立北魏統一中原後﹐便把鮮卑名稱據為己有﹐稱慕容氏、段氏為東部、白部或徒河(徒何)﹐稱字文氏為匈奴。
總之﹐鮮卑是一個內涵相當復雜的民族共同體﹐各部之間很不平衡。按其發源地和後來遷徙分布及與其它諸族、部落的融合情況﹐大致可分為東部鮮卑、北部鮮卑和西部鮮卑﹐總人口數達二百數十萬人。東部鮮卑經過檀石槐、軻比能等部落聯盟時期﹐後來發展成為慕容氏、段氏、宇文氏﹔北部鮮卑主要是指拓跋鮮卑﹔西部鮮卑主要由河西禿發氏、隴右乞伏氏以及青、甘吐谷渾組成﹐其中慕容氏、乞伏氏、禿發氏﹐在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分別在中原和河隴地區建立前燕、後燕、西燕、南燕、西秦、南涼﹔拓跋氏建立代國﹐後又建立北魏﹐並統一北方﹐兼並其它鮮卑諸部﹔宇文氏建立北周﹔吐谷渾在今甘南、四川西北及青海等地區建立國家﹐一直延續到隋唐之後。
二、早期鮮卑的經濟和社會結構
鮮卑與烏桓相同﹐初為遊牧民族。在佔據老哈河及其以南地區以前﹐主要生產是畜牧和射獵捕魚﹐這與它所處地理環境密切相連。西拉木倫河及其以北地帶可劃為兩個部分﹕西部系草原和湖泊﹐宜於遊牧﹔東部系山陵森林﹐宜於狩獵。至於南邊的老哈河流域則宜於種植和漁業。因而當鮮卑主要生活在林木蔥鬱、水草茂盛﹐而人口稀少的地區時﹐則從事狩獵兼遊牧。史稱“其獸異於中國者﹐野馬、羱羊、端牛﹐端牛角為弓﹐世謂之角端者也。又有貂豽、鼲子﹐皮毛柔蠕﹐故天下以為名裘”2。直至東漢末桓帝、靈帝時﹐鮮卑人還保持著遊牧兼狩獵的生活方式。當時﹐“鮮卑眾日多﹐田畜射獵﹐不足給食。後檀石槐乃案行烏侯秦水﹐廣袤數百裡﹐淳不流﹐中有魚而不能得。聞汗人善捕魚﹐於是檀石槐東擊汗國﹐得千余家﹐徙置烏侯秦水上﹐使捕魚以助糧”3。隨著鮮卑人大批從東北地區向蒙古草原中部、西部轉移﹐遼闊的草原為遊牧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曹魏時仍以畜牧業為主。鮮卑經常以牛馬與漢魏進行交易。222年(曹魏黃初三年)﹐軻比能等驅牛馬7萬余口交市﹐換回中原地區的精金良鐵及布帛綵繒、糧食等生活用品乃至奇珍異寶。鮮卑大人並常以馬為奇貨﹐用禁售相要挾。如魏初東部鮮卑各部大人“乃共要誓﹐皆不得以馬與中國市”1。
鮮卑從遊牧向農耕的轉化過程比烏桓人要長得多﹐而且各部之間發展很不平衡。魏晉時鮮卑的一些部落才逐漸兼營農耕﹐大規模的農耕是在進入黃河流域以後才出現。
鮮卑人手工業的發展﹐與烏桓相比﹐要遲緩得多。直至東漢末﹐在漢人的影響下﹐兵器等的制造才有較大的起色。當時袁紹佔據河北﹐不少漢人逃亡到鮮卑部落中﹐帶去冶煉鑄造等工藝﹐“教作兵器鎧楯”2﹐使鮮卑的手工業得以發展。
由於對外戰爭掠奪及與中原地區互市﹐迅速地增加了鮮卑部落大人等的財富﹐促進了內部的貧富懸殊和階級分化。鮮卑對邊郡的鈔掠史不絕書﹐特別是檀石槐以後更為頻繁﹐掠取財物﹐搶奪人口﹐動以千數﹐使其為鮮卑人從事奴隸式的畜牧業、手工業勞動。而部落大人對戰利品有分配權﹐往往控制了其中的大部分。同時對外互市的大權也控制在大人豪帥手中﹐他們掌握了大量牲畜和中原地區的商品﹐從中盤剝一般牧民。
鮮卑與烏植相似﹐當時社會已逐漸形成部落豪帥、大人等統治、剝削階級﹔一般部落成員是被統治、被剝削階級﹔處於最下層的是奴隸。隨著部落大人權勢的增強及部落聯盟進一步形成﹐部落君長往往自尊為單於(“廣大”之意﹐循匈奴之俗)﹐後其臣民又稱之為可汗。可汗﹐一作可寒﹐原為“神靈”、“上天”之意3﹐初為尊崇神祗上天之稱﹐其後假借為臣民對君主之尊稱。拓跋部、乞伏部、慕容部、吐谷渾等首領都有被尊稱為可汗的。但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稱號﹐則始於402年柔然首領社■統一漠北自稱丘豆伐可汗。其意逐漸演化為“皇帝”、“君主”。逮至兩晉時﹐鮮卑入居中原﹐則稱主稱帝﹐封臣賜爵﹐成為封建統治階級﹐而鮮卑一般部眾也成為封建制度下的臣民。
鮮卑的社會組織也與烏桓相同﹐即由落、邑落、部構成。邑有小帥﹐部有大人。到檀石槐時﹐其軍事、政治結合體中的邑﹐雖與烏桓、鮮卑早期的邑有承襲關系﹐但性質發生了變化。檀石槐將用武力合並起來的﹐東起遼東、西至敦煌﹐南接漢邊﹐北鄰敕勒的廣大領域﹐劃分為三部六十余邑﹐各邑轄地廣闊﹐與烏桓、鮮卑早期自然形成的邑落有很大區別。檀石槐死後﹐其三部六十余邑的體制隨之瓦解﹐大人世襲制也逐漸代替了大人選舉制﹐它標志著鮮卑階級分化加深和私有制的進一步確立。豪帥雖受漢魏政府封賞﹐但仍一直保持著部、邑落結構﹐鮮卑的武裝未從邑落結構中分化出來﹐雖與漢魏軍隊聯合作戰﹐但不受漢魏控制。直至西晉始有“晉鮮卑率善邑長”、“晉鮮卑率善仟長”、“晉鮮卑率善佰長”的出現4﹐而逐漸從邑落結構中分離出來。不過氏族制的遺風至公元3世紀軻比能時依然存在。如史稱軻比能“每鈔略得財物﹐均平分付﹐一決目前﹐終無所私﹐故得眾死力﹐余部大人皆敬憚之”5。鮮卑諸部進入中原建立政權後﹐逐漸漢化﹐依照漢魏典章制度設官置守﹐統治機構漸趨完備﹐封建等級制度日益森嚴。
三、婚姻家庭和文化習俗
鮮卑的婚姻制度大體上與烏桓相似﹐保留了掠女﹐以牛羊為聘禮﹐為妻家服役﹔父兄死﹐妻後母執嫂﹔女子婚嫁前有一定性生活自由。史載﹕“以季春月大會於饒樂水上﹐飲讌畢﹐然後配合”1。或說“常以季春月作樂水上﹐嫁女娶婦﹐髡頭飲宴”2。髡頭是鮮卑發式的一個特點﹐男子娶婦﹐女子出嫁都要髡發。可能是剃發去周圍﹐留頂發之大部分﹐垂辮於後。拓跋鮮卑的索頭﹐可能就是辮發。從現象上看﹐包含了群婚﹐對偶婚、個體婚的各種形式﹐但原始群婚隻是習俗上的殘留和禮儀上的象征。已從對偶婚走向一夫一妻制﹐隨著父系家長制的確立﹐也出現了一夫多妻制﹐並保留了一些氏族制的痕跡。因而家庭已脫離了氏族制家庭的同居關系﹐而進入人口較多的個體家庭生活。在個體婚制中﹐男性屬於統治地位﹐由於財產的繼承關系﹐要求女方嚴守貞操﹐鮮卑也是如此。例如﹐檀石槐的父親投鹿侯﹐從匈奴軍三年﹐其妻在家生一子。投鹿侯回來後﹐大加責怪欲殺之。其妻不得不編造謊言說﹕“嘗晝行聞雷震﹐仰天視而電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產﹐此子必有奇異﹐且長之。”投鹿侯仍不相信﹐其妻不得不把兒子送至娘家收養﹐號檀石槐3。
宗教信仰﹐鮮卑與烏桓同﹐初期信崇巫術﹐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進入中原及西遷關隴河西後﹐逐漸信仰佛教﹐有的兼奉道教。寺字林立、石窟遍布﹐著名的有大同雲崗、洛陽龍門石窟、敦煌千佛洞、天水麥積崖、鞏縣石窟寺、響堂山石窟、永靖炳靈寺石窟等等。在雕塑繪畫藝術上﹐既創造了佛、菩薩金剛、梵天王、飛天之類栩栩如生的形象﹐又展示了鮮卑文化與中原及西域文化交融之璀燦畫卷﹐並對了解當時社會生活各方面提供了珍貴資料。
喪葬習俗方面﹐也與烏桓類似﹐斂屍以棺﹐殉以狗、乘馬、衣物等。一般為土葬﹐如《宋書》記載拓跋鮮卑的葬俗說﹕“死則潛埋﹐無墳壟處所﹐至於葬送﹐皆虛設棺樞﹐立塚槨﹐生時車馬、器用皆燒之﹐以送亡者。”4
語言文字﹐據《後漢書‧鮮卑傳》和王沈《魏書》載﹐鮮卑“其言語習俗與烏丸同”﹐屬東胡語分支﹐一說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認為與蒙古語“相去無幾”5。初鮮卑無自己文字﹐刻木為信﹐邑落傳行。入中原後﹐通行鮮卑語﹐但逐漸漢化﹐用漢字﹐兼說漢話。一說北朝時曾有鮮卑文﹐後佚。
第二節 東部鮮卑的興起及建國
一、檀石槐軍事聯盟的興衰
西漢初﹐東胡自被匈奴冒頓單於擊破後﹐鮮卑和烏桓一樣﹐成為匈奴奴隸主政權統治和奴役下的對象。如檀石槐之父投鹿侯就在匈奴中服兵役三年。
東漢初﹐鮮卑仍役屬於匈奴﹐但逐漸與漢朝發生關系。建武初﹐鮮卑曾與匈奴、烏桓聯合入擾漢之北邊﹐“殺略吏人﹐無有寧歲”1。此後“匈奴、鮮卑及赤山烏桓連合強盛﹐數入塞”2。公元45年(建武二十一年)﹐匈奴與鮮卑分兵侵犯北邊﹐匈奴掠上谷、中山﹐鮮卑擾遼東。遼東太守祭彤以“三虜連和﹐卒為邊害”﹐乃利用鮮卑的力量以對抗匈奴和烏桓。公元49年(建武二十五年)﹕烏桓內遷到邊郡塞內﹐鮮卑勢力南延至老哈河﹐與漢“始通驛使”。鮮卑大人偏何至遼東歸附﹐祭彤嗾使其反擊匈奴在伊育訾部。從此﹐匈奴與鮮卑歲歲相攻﹐勢遂衰。公元54年(建武三十年)﹐鮮卑大人於仇賁、滿頭率種人屬漢﹐被封為王和侯。系鮮卑接受漢朝封號之始。同時﹐祭彤又賂使偏何出兵襲擊徙居漁陽的赤山烏桓。公元58年(水平元年)﹐偏何攻下赤山﹐斬烏桓大人歆志賁。於是“鮮卑大人皆來歸附﹐並詣遼東受賞賜﹐青、徐二州給錢歲二億七千萬為常”3。鮮卑在塞外漸佔優勢。
隨著鮮卑勢力的增長﹐反抗匈奴奴役的鬥爭也不斷爆發。公元85年(元和二年)﹐鮮卑、丁零、南匈奴以及西域諸族聯合起來﹐對北匈奴進行全面攻擊。至公元87年(章和元年)﹐鮮卑又“入左地﹐擊北匈奴﹐大破之﹐斬優留單於﹐取其[匈奴]皮而還”4。公元89─91年(永元元年至三年)﹐北單於從蒙古草原遷出﹐西走中亞﹐鮮卑乘機佔據匈奴故地。遺留在草原上的匈奴10余萬落﹐皆自稱鮮卑5﹐鮮卑由此大盛。公元1世紀末﹐塞外鮮卑逐漸向遼東、遼西、代郡、上谷四郡內移動﹐與原居其地的烏桓雜居﹐以便與漢朝進行互市。公元2世紀初﹐東漢統治者許在烏桓校尉治所寧城互市﹐並築有南北部質館﹐使互市順利進行。此後﹐鮮卑和漢朝之間﹐以及與烏桓、匈奴之間﹐時有沖突發生。
當時﹐漢朝的政策是依恃烏桓﹐聯合匈奴﹐共同攻擊鮮卑。由於鮮卑內部不統一﹐經常出現此和彼戰的現象。安帝永初中﹐鮮卑大人燕荔陽詣闕朝賀﹐鄧太後賜燕荔陽王印緩﹐令至寧城通互市﹐“因築南北兩部質館﹐鮮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質”6。120年(永寧元年)﹐遼西鮮卑大人烏倫、其至鞬率眾至度遼將軍鄧遵處歸附﹐漢封烏倫為率眾王﹐其至鞬為率義侯。未幾﹐其至鞬復叛﹐不斷擾邊﹐雙方又展開連續10余年的征戰。
北匈奴西遷後﹐鮮卑日益強大。為適應統治蒙古草原的需要﹐解決各部落生計﹐協調諸部關系及與漢地互市、軍事征伐、掠邊搶奪等問題﹐鮮卑的政治組織也發生了一定變化。至公元2世紀中葉﹐以檀石槐為首的鮮卑軍事聯盟應運而生。
檀石槐(約157─181)﹐因被父棄之野外﹐後為外祖母家收養。自幼勇鍵有智略。長大後﹐“施法禁﹐平曲直﹐無敢犯者”7﹐被推舉為大人。東漢桓帝時(146─167年)﹐建庭於高柳(今山西省陽高縣)北300裡之彈汗山(今內蒙古商都縣附近)歠仇水(今東洋河)﹐兵強馬壯﹐才智過人﹐東西部大人皆歸附。曾東敗夫余﹐西擊烏孫﹐北逐丁零﹐南擾漢邊﹐盡有匈奴故地﹐“東西萬二千余裡﹐南北七千余裡﹐網羅山川、水澤、鹽池甚廣”8。建立起一個強盛的鮮卑部落大聯盟。東漢桓帝永壽、延熹年間﹐屢擾漢雲中、雁門及其它邊郡﹐拒受封王號及和親之議。他將統轄地分為東、中、西三部約60邑﹐各置大人為首領﹐歸其統轄。
1.東部﹐從右北平以東至遼東﹐與夫余、□貊接壤﹐共20余邑﹐其大人為彌加、闕機、素利、槐頭(一說即宇文莫槐)。
2.中部﹐從右北平以西至上谷﹐10余邑﹐其大人為柯最、闕居、慕容等﹐均為大帥。
3.西部﹐從上谷以西至敦煌﹐西接烏孫﹐20余邑﹐其大人有置鞬落羅、日律推演1、宴荔遊(一說即燕荔陽)等﹐皆為大帥。
各大人“割地統御﹐各有分界”2﹐皆統屬於檀石愧﹐擁兵10萬﹐較匈奴尤盛。正如蔡邕上疏所雲﹕“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生﹐兵利馬疾﹐過於匈奴。”3檀石槐軍事聯盟之所以強盛﹐除了上述原因以外﹐還與檀石槐等注意通過洽談﹐聯合周邊諸族﹐攻擊主要目標的策略分不開。如聯合□貊攻幽、並二州﹐聯合南匈奴、烏桓分道入擾東漢緣邊九郡﹐聯合上郡沈氐與安定先零羌共攻武威、張掖等。又如166年(延熹九年)﹐鮮卑招結南匈奴、烏桓、東羌、氏等分騎數萬入緣邊9郡殺掠居民4。靈帝後﹐連年擾掠幽、並、涼三州緣邊諸郡﹐“殺略不可勝數”5﹐177年(熹平六年)﹐再擾三邊。漢出兵3萬﹐分三道出擊﹐反為檀石槐所敗﹐漢兵死者十之七八。
聯盟另一重要作用就是共同決定貿易事宜。以畜牧業為主要經濟生活的鮮卑人﹐在生產和生活上往往仰賴於中原農產品和手工業品的支援﹐特別是良鐵和縑帛的輸入﹐並且需要輸出其牲畜馬匹牛羊及皮毛到漢地。而邊郡人民也需要依靠周邊諸民族畜牧產品作為生活的補充﹐中原王朝更需要遊牧民族的大批戰馬。因而發展邊塞貿易是符合各族人民利益的﹐雙方統治者都以通市或禁市作為制約對方的手段。鮮卑與東漢的和與戰﹐也往往受這種互相依存的經濟關系所制約。
此外﹐在諸民族之間以及各邑落之間﹐可能與烏桓相似﹐有許多約法﹐如違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賊殺者﹐令部落自相報﹐或出牛羊以贖死罪等等。
檀石槐統治時期﹐用漢人謀議﹐定法律﹐鍛冶兵器、工具﹐俘倭人“令捕魚以助糧食”﹐促進了鮮卑社會發展。但由於當時形勢所限﹐鮮卑尚不是一個統一的民族﹐檀石槐死後﹐聯盟瓦解﹐鮮卑又分為許多互不相屬的分支。
二、軻比能統一漠南及與曹魏之關系
曹魏文帝初“自高柳以東﹐□貊以西﹐鮮卑數十部﹐比能、彌加、素利、割地統御﹐各有分界”6。亦即漠南自雲中郡(治今內蒙古自治區托克托縣東北)以東﹐分裂為三個集團﹕一是檀石槐後裔步度根集團﹐擁眾數萬落﹐據有雲中、雁門一帶﹔二是被稱為小種鮮卑的軻比能集團﹐擁眾10余萬騎﹐據有高柳(今山西省陽高縣)以東的代郡、上谷邊塞內外各地﹔三是原屬於東部大人彌加、素利等所領的若幹小集團﹐分布在遼西、右北平、漁陽塞外。此外﹐在其西方和北方﹐還有鮮卑其它部分。
在上述三個集團中﹐軻比能集團最為強盛。史稱其“以勇健﹐斷法平端﹐不貪財物﹐眾推以為大人。部落近塞﹐自袁紹據河北﹐中國人多亡叛歸之﹐教作兵器鎧楯。頗學文字。故其勒御部眾﹐擬則中國、出入弋獵﹐建立旌麾﹐以鼓節為進退★r佟﹕夯□仙睿□鸞□娌2淥□礁黽□擰?
鮮卑諸部與東漢及曹魏之間﹐既有朝貢、互市、冊封等和平往來﹐又有矛盾沖突﹐時有掠邊、兵戎相見。建安中﹐曹操定幽州﹐步度根、軻比能與素利、彌加、厥機等隨烏丸校尉閻柔“上貢獻﹐通市”。曹操對東部大人﹐“皆表寵以為王”2。軻比能還曾率3000余騎隨閻柔前往鎮壓河間郡民田銀、蘇伯起事。220年(曹魏黃初元年)﹐文帝即位﹐軻比能、步度根遣使獻馬﹐封軻比能為附義王﹐步度根為王。東部大人素利、彌加等各遣使貢馬﹐均被封為歸義王。翌年﹐文帝並以牽招為護鮮卑校尉﹐田豫為護烏丸校尉﹐持節屯昌平﹐進行鎮撫。當時﹐軻比能志在翦滅諸部大人﹐統一鮮卑﹐所以對曹魏表示恭順。此後﹐軻比能與東部鮮卑大人素利及步度根等部互相攻擊。
224年(黃初五年)﹐步度根為軻比能所逼﹐率眾萬余落退保太原、雁門塞﹐“詣闕貢獻”﹐厚受賞賜3。
228─233年(太和二年至青龍元年)﹐軻比能先後兼並了“東部大人”所管轄的各小部和步度根部眾﹐統一了漠南地區。從“雲中、五原以東抵遼水﹐皆為鮮卑庭”4﹐但其統治並未能維持多久。鮮卑的復興對曹魏不利﹐因而曹魏盡力對柯比能加以離間和征伐。牽招在黃初末年為雁門太守﹐利用軻比能與步度根的矛盾﹐命步度根攻襲軻比能﹐殺其弟直羅侯﹔並針對軻比能已佔領雲中故郡﹐若逾句注山(今太和嶺)南下﹐雁門、太原諸郡岌岌可危﹐又聯絡河西鮮卑附頭(即蒲頭)等10多萬家繕治故上館城﹐置屯戍以鎮內外﹐主要是防軻比能。繼之曹魏借口軻比能“懷貳”﹐又“數擾幽、並”諸州﹐於235年(青龍三年)﹐由幽州刺史王雄遣韓龍出塞刺殺之﹐更立其弟。自此之後﹐“種落離散﹐互相侵伐﹐強者遠遁﹐弱者請服。由是邊陲差安﹐漠南少事”5。後曹魏鄧艾又“招鮮卑數萬”﹐使散居雍、樑二州6﹐以防蜀漢。
軻比能死後﹐東部鮮卑宇文部、段部、慕容部先後興起﹐並乘機南遷﹐佔有烏桓故地。
241年(正始五年)﹐因部分東部鮮卑內附﹐曹魏置遼東屬國﹐立昌黎縣居之。並置東夷校尉﹐駐襄平(今遼寧省遼陽市)﹐管理東北地區鮮卑及夫余、高句麗事務。拓跋部也逐漸遷居漠南﹐佔有軻比能故地﹐與曹魏加強了聯系。
三、慕容氏興起及諸燕的建立
慕容部為鮮卑之一支。鮮卑自鮮卑山南遷以後﹐分布至饒樂水。據王沈《魏書》所載﹐檀石槐時鮮卑中部大人的所在地﹐自右北平(治今河北省平泉縣)以西至上谷(治今河北省懷來縣)塞外之地﹐慕容為中部大人之一1。故慕容部此時的分布當在西拉木倫河上遊﹐即今河北省平泉縣北至西拉木倫河西段地區。在向四周發展過程中﹐吸收了不少漢族、夫余、宇文氏、高句麗等民族成分。
慕容﹐初為部落大人名﹐後以為氏。據《晉書‧慕容廆載記》﹐有二說﹕“時燕代多冠步搖冠﹐莫護跋見而好之﹐乃斂發襲冠﹐諸部因呼之為‘步搖’﹐其後音訛﹐遂為慕容焉。”“或雲慕二儀之德﹐繼三光之容﹐遂以慕容為氏。”《資治通鑒》胡三省注對此二說均加駁斥。後世學者認為慕容是鮮卑語“富”字之音譯2。
曹魏初年﹐慕容廆(又作若洛廆、弈洛□)曾祖莫護跋率領部落向東南移動﹐到達沿海之濱的遼西郡。238年(景初二年)﹐從司馬懿討遼東公孫淵有功﹐被封為率義王。始居於僰城(三國時屬昌黎郡﹐今遼寧省錦縣或義縣西北)之地。莫護跋二傳至涉歸(亦作弈洛韓)﹐又遷居於遼東(治今遼寧省遼陽市)之地。284年(太康五年)﹐涉歸死。次年﹐慕容廆繼位﹐滅夫余。越年﹐攻遼東郡﹐失利﹐夫余王因晉軍之助﹐得以復國。當時﹐宇文、段氏二部漸強﹐與慕容部常有沖突。慕容廆遂於289年(太康十年)﹐遣使附晉﹐被封為鮮卑都督。並對段部“卑辭厚幣以撫之”3﹐娶單於段階之女為妻﹐結成聯姻﹐生皝、仁、昭。又以遼東僻遠﹐由遼東北部南下﹐遷居於徒何(徒河)之青山(今遼寧省義縣東北)。初以遊牧為業﹐倏往忽來﹐馳騁無定。
294年(元康四年)﹐徙居大棘城(即棘城、僰城)﹐教以農桑﹐開始農業定居生活﹐學漢人法制。
永嘉(307─313)初﹐廆自稱鮮卑大單於。西晉愍帝、東晉元帝均遣使封之為大將軍、大單於、昌黎公、遼東公等4。廆表面上尊崇東晉﹐實則欲借尊王之名﹐行擴土之實。313年(建興元年)﹐取得段氏徒何新城(即徒河城或屠河城﹐今遼寧省錦州市﹐其新城一說在舊寧遠縣附近)。319年(太興二年)﹐打敗圍攻棘城的數十萬宇文、段部及高句麗聯軍﹐盡得遼東之地﹐做了平州刺史。其疆域﹐位於段部之東﹐隔遼水(今大凌河)就是慕容部﹐相當於東漢時的遼東屬國及其北徼﹐包括今遼寧省錦州市、義縣、錦西縣、阜新市及朝陽市等地。
慕容廆在位期間﹐比較突出的政績是立僑郡縣﹐安置漢人﹐注意勸課農桑﹐發展社會生產。慕容氏據有遼西之後﹐山東、河北部分漢族世家率領宗族、鄉裡、部曲、佃客一起投奔慕容氏﹐有的率眾達數千家5。遼東一帶原來地廣人稀﹐隻有1萬多戶﹐至公元4世紀初﹐人口增加10倍左右。慕容廆除了教民稼穡以外﹐並在江南求得桑種﹐在遼川發展養蠶業。對於投歸的漢人﹐設置僑郡縣進行統治。史稱﹕“時二京傾覆﹐幽冀淪陷。廆刑政修明、虛懷引納﹐流亡士庶多襁負歸之﹐廆乃立郡以統流人。冀州人為冀陽郡﹐豫州人為成周郡﹐青州人為營丘郡﹐並州人為唐國郡”。並選拔賢才﹐委以庶政﹐充當謀士﹐職居顯要﹐引為賓友。並以“平原劉讚儒學該通﹐引為東庫祭酒﹐其世子□率領國胄束脩受業焉。廆覽政之暇﹐親臨聽之。於是豐蘄魚騿慼樅萋忽揭L雹蕖K得髂餃輳@注意起用漢族士人﹐實行漢化﹐以適應日益向內地發展﹐建立封建政權的需要。後又進一步提出慎刑、選賢、重農、禁酒色、退便佞等﹐為其子孫進據中原打下了基礎。
333年(東晉咸和八年)﹐慕容廆死後﹐第三子皝繼立。337年(咸康三年)稱燕王﹐建宮殿﹐置百官﹐立王後、太子。次年﹐與後趙石虎訂盟﹐擊敗段部。
341年(七年)﹐遷都龍城(今遼寧省朝陽市)。同年﹐燕軍東伐高句麗﹐拔其都城丸都(今吉林省通化市東南)。
344年(建元二年)﹐以2萬騎大敗宇文乞得歸﹐佔領紫蒙川(今遼寧省朝陽市西北)。從而東滅高句麗﹐北並宇文部﹐開地3000裡、益民10萬戶﹐成為東北地區的一個強國。
350年(永和六年)﹐□子俊乘後趙內亂﹐率師分兵三路攻陷後趙幽州治薊城(今北京市東南)﹐遂遷都於薊。八年﹐出兵伐冉魏擒冉閔﹐滅之﹐克鄴城(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南)。稱帝﹐建元天璽﹐徙都鄴﹐並與東晉脫離了名義上的臣屬關系。至此﹐黃河以南﹐淮漢以北﹐除關中為前秦所據外﹐北部中國盡入並燕之控制。
360年(東晉升平四年)﹐慕容俊卒﹐子□繼位。□年幼﹐國事多委於太宰慕容恪。屢與東晉交戰﹐363年(建熙四年)﹐遣軍攻滎陽、長平﹐次年破許昌、汝南﹐敗晉軍於懸瓠(今河南省汝南縣)。365年(六年)﹐取洛陽。次年﹐破魯郡、高平。368年(九年)﹐以王公貴戚的蔭戶多於國有之戶﹐國庫空竭﹐用度不足﹐遂收蔭戶20余萬﹐令歸郡縣。但由於統治集團內爭不休﹐諸郡戰亂紛起﹐前燕政治日益腐敗﹐“人懷嗟怨﹐遂至奔亡”﹐“三軍莫有鬥志”1﹐國力日趨衰落。370年(太和五年)﹐為前秦符堅所敗。慕容□以下所屬諸州郡及各族部首領皆降於秦。凡得郡157﹐戶246萬﹐口999萬。符堅遂徙慕容□及其王公以下並鮮卑部民뤿4萬多戶於長安。後來有的遠徙河西走廊一帶。(太元九年)384年﹐□乘弟泓及沖起兵之機﹐在城內密結鮮卑族黨﹐欲在符堅參加□子婚禮時殺之。事泄﹐慕容□父子宗族以及城內外的鮮卑人不分男女老幼皆被殺。
淝水戰後﹐前秦滅亡﹐北方又重陷於四分五裂之中。在黃河流域﹐今河北、山東及山西三省一帶﹐原前燕舊境內﹐有鮮卑慕容氏先後建立的後燕、西燕和南燕。此外﹐還有鮮卑化的漢人馮跋在後燕遷都龍城後的基礎上建立的北燕。
四、段部鮮卑的興衰
段氏為東部鮮卑之一支。大概於東漢中葉由遼東西遷﹐分布在遼西一帶﹐世為部落大人。曹魏末晉初勢力漸盛﹐至公元4世紀初﹐成為東部鮮卑最強盛之部族﹐轄境西接漁陽(今北京市密雲縣西南)﹐東界遼水。
段氏祖先的社會地位很低下。相傳段就六眷(疾陸眷)的伯祖日陸眷初因亂世被賣為漁陽烏桓大人庫辱官家奴﹐後漁陽大饑﹐以勁健奉主命率人至遼西逐食﹐招納亡叛在遼西各地的鮮卑人﹐其中還雜有烏桓人、匈奴人、漢人等﹐久之形成為段氏鮮卑集團﹐日趨強盛。日陸眷卒﹐弟乞珍代立。乞珍卒﹐子務勿塵(務目塵)嗣為段部首領。以遼西之陽樂(秦治今遼寧省義縣西﹐三國魏移治河北省盧龍縣東)、令支(治今河北省遷安縣西)為中心向各地擴展。統胡漢之眾3萬余家﹐控弦可4─5萬騎﹐稱臣於西晉。(太安二年)303年﹐以遣軍助東海王司馬越征討有功﹐被幽州刺史王濬表薦封為遼西公。304年(永興元年)﹐隨王濬起兵攻皇太弟司馬穎。310年(永嘉四年)﹐進為大單於﹐子段匹碑為左賢王。次年卒﹐由弟涉復辰扶立子就六眷嗣位。312年(六年)﹐石勒攻打襄州﹐就六眷受大司馬王濬命﹐隨都護王昌攻石勒於襄國(治今河北省邢台市)﹐屢獲勝。後以從弟段末彼(末杯或末柸)被俘﹐應石勒之請﹐結盟而還。313年(建興元年)﹐因拒王濬之召﹐不遣軍攻石勒﹐遭濬攻襲﹐大敗濬所遣鮮卑拓跋猗盧軍。其時﹐匹碑據薊﹐領幽州刺史﹐長期與石勒、抗衡。316年(建興四年)﹐並州刺史劉琨為石勒所逼奔薊﹐依應碑﹐匹碑被封為渤海公。317年(建武元年)﹐與並州刺史劉琨等180人上表司馬睿勸進。同年﹐匹碑推劉琨為大都督﹐招就六眷等共討石勒﹐就六眷因恐匹砷獨攬其功﹐拒出兵。318年(太興元年)﹐就六眷卒﹐其叔涉復辰﹐以就六眷諸子年幼﹐自立﹐出兵拒匹□﹐防其篡位。不久被段末波所殺﹐擁從叔羽麟據令支﹐而匹碑據薊﹐分庭抗禮﹐段部分裂為二。羽麟與匹碑爭戰不已﹐並受東部慕容氏威脅﹐匹碑則南受石勒侵逼﹐321年(太興四年)降於勒。稱幽州刺史﹐廢羽鱗而自立為單於。325年(太寧三年)卒後傳段牙、段遼(一作護遼﹐日陸眷孫﹐曾被東晉封為驃騎大將軍、幽州刺史、大單於、北平公)﹐屢與宇文部、慕容部、後趙征戰﹐勢衰。
公元4世紀20年代﹐段部和慕容部在大凌河上遊修築了許多城堡進行多次拉鋸戰﹐長期相持不下。338年(咸康四年)﹐慕容皝與後趙石虎訂盟﹐東西夾攻段部﹐慕容氏掠得了令支以北諸城。後趙石虎發舟師及步騎各10萬﹐以伐段遼﹐攻下薊城、漁陽等地﹐佔領了段部都城令支﹐並徒段部的鮮卑、烏桓、漢人2萬多戶於雍、司、兗、豫四州之地1。段遼出奔密雲山(今河北省承德市北武烈河上源諸山)﹐為後趙軍追擊﹐繼投慕容皝。次年﹐舉兵反﹐被皝所殺﹐段氏鮮卑余眾遂為燕所並。段遼弟蘭(一說為鬱蘭﹐遼子)﹐初奔宇文部﹐後為宇文歸(宇文逸得歸)執送於石虎(一說投奔石虎)2﹐虎“以所徙鮮卑五千人配之﹕使屯令支”3。蘭卒﹐子龕繼領其眾。
350年(永和六年)﹐龕乘石氏內亂﹐率部落南徙﹐先至陳留(今河南省開封市東南陳留城)﹐後南遷廣固(今山東省益都縣西北)﹐自稱齊王。次年﹐降東晉﹐被封為鎮北將軍、齊公。段部另一支末波子勤﹐原降後趙﹐被封為建義將軍﹐亦乘石氏之亡﹐糾集鮮卑、胡羯得萬余人﹐退保枉人山(在今山東省平原縣)﹐自稱趙王﹐附於慕容俊。尋為冉閔所敗﹐徒於繹幕(今山東省平原縣西北)﹐稱尊號。(永和八年)352年﹐慕容偏遣慕容恪擊之﹐遂降前燕。
356年(十二年)﹐慕容恪進圍廣固﹐龕出降﹐次年﹐被殺﹐恪徙居其地的鮮卑、胡羯3000多戶於薊城。至此﹐段部作為古代民族、政治之實體不復存在。
段部自日陸眷興起於遼西﹐至龕為前燕所滅。共歷4世11主﹐大約經歷1個世紀。其後裔在諸燕和北朝任官職者為數不少。
五、宇文氏的興衰
宇文氏的世系出自匈奴。據《北史‧匈奴宇文莫槐傳》所載﹕“匈奴宇文莫槐﹐出遼東塞外﹐其先﹐南匈奴之遠屬也﹐世為東部大人。其語與鮮卑頗異。人皆翦發而留其頂上﹐似為首飾﹐長過數寸則截短之。婦女被長襦及足﹐而無裳焉。秋收烏頭為毒藥﹐以射禽獸”。4過著以遊牧為主﹐狩獵為輔的生活。
宇文氏始祖葛烏菟為匈奴苗裔﹐原居陰山。據《周書‧文帝紀》載葛烏菟﹐“雄武多算略﹐鮮卑慕之﹐奉以為主﹐遂為十二部落﹐世為大人”。實際上﹐此時宇文部尚在陰山﹐不與鮮卑雜居﹐隻能是被匈奴奉為主﹐遂統領匈奴十二部。
至於“宇文”一詞的含義﹐眾說不一。《周書‧文帝紀》雲﹕“(葛烏菟之)後曰普回﹐狩得玉璽三﹐紐有文曰皇帝璽﹐普回心異之﹐以為天授。其俗謂天曰字﹐謂君曰文﹐因號宇文國﹐並以為氏。”是“字文”之意為“天君”。宋代邵恩﹕《姓解》斥為附會之說1。何承天《姓苑》則說﹕“宇文氏出自炎帝﹐其後以嘗草之功﹐鮮卑呼草為‘俟汾’﹐遂號為‘俟汾氏’﹐後世通稱俟(侯)汾﹐蓋音訛也。代為鮮卑單於。”2亦即“宇文”為“俟汾”之音訛﹐其意為“草”。
約公元1世紀﹐匈奴或西遷﹐或南下﹐余眾10多萬落﹐歸附於遼東太守﹐散處於遼東、遼西塞外(東北長城障塞以外之地)﹐與鮮卑部落雜居3。《周書‧文帝紀》明雲﹕“普回子莫那(一說郵)﹐自陰山南徙﹐始居遼西。”及徒居遼河東西以後﹐宇文氏始以匈奴酋長的身份統治鮮卑人﹐加入鮮卑部落聯盟﹐逐漸鮮卑化﹐遂稱鮮卑宇文氏。
東漢桓帝時(146─167年)﹐檀石槐分鮮卑為東、中、西三部﹐自右北平(治今河北省豐潤縣東南)至遼東接夫余穢貊20余邑為東部﹐宇文氏為東部大人。檀石槐軍事聯盟瓦解後﹐宇文氏自成一部。
293年(晉元康三年)﹐宇文莫槐因“虐用其民”4﹐為政殘暴﹐被部下所殺﹐更立其弟普撥為大人。普撥死﹐子丘不勤(懃)立﹐娶拓跋綽(平帝)女為妻。丘不勤殆﹐子莫珪(避拓跋珪諱、改為廆)。莫珪遣弟屈雲攻慕容廆﹐敗歸。又遣別部素延襲慕容廆於棘城﹐復敗。時莫珪部眾日強﹐自稱單於﹐“塞外諸部咸畏憚之”5。疆域不斷擴大﹐西起濡東(今河北省灤河縣東)﹐東至柳城(今遼寧省朝陽市)6﹐包括今西拉木倫河和老哈河一帶。即今內蒙古的赤峰市、開魯縣、敖漢旗、喀喇沁旗、翁牛特旗以及巴林左右旗之地﹐均為宇文部領地。初建牙於紫蒙川(今遼寧省朝陽市西北)。
莫珪死﹐子遜暱延(似即悉獨官)立7﹐曾於298年(元康八年)﹐向拓跋部朝貢﹐取拓跋祿官長女為妻。自公元2世紀20年代開始﹐字文部、段部、慕容部之間爭奪癒演癒烈。
319年(晉太興二年)﹐平州刺史崔毖自己認為是冀州望族﹐坐鎮遼東﹐而北方士庶不歸於己而歸慕容廆﹐心頗不平﹐遂嗾使字文部、段部及高句麗聯合攻廆。遜暱延率數十萬眾攻打棘城﹐他自恃眾多﹐而防備鬆懈﹐被慕容廆子翰偷襲其營﹐遂大敗﹐部眾多為廆所俘。
遜暱延死﹐字文乞得歸(或作乞得龜)嗣立﹐依附後趙石勒。325年(太寧三年)﹐奉勒命﹐擊遼東慕容廆。廆遣子皝出兵擊之﹐乞得歸屯保澆水(今西拉木倫河)﹐皝又攻乞得歸﹐乘勝長驅直入﹐佔領柳城﹐“收資財億計﹐徙部民數萬戶以歸”8。333年(咸和八年)﹐乞得歸為別部大人宇文逸豆歸(又作宇文歸﹐一說宇文泰先祖侯豆歸)所逐﹐走死於外(一說被逸豆歸所殺)。逸豆歸自立。與慕容皝相攻﹐屢欲反攻柳城﹐並約遼西段部鮮卑南北夾擊﹐皆未如願。344年(建元二年)燕以2萬騎伐宇文部﹐乞得歸遣南羅城大涉夜幹(一作涉奕於)率精兵應戰﹐大敗。燕兵乘勝北追﹐佔領字文部的牙帳紫蒙川﹐乞得歸遠遁漠北﹐後奔高句麗(一說走死漠北)1﹐部眾散亡。慕容皝悉收其畜產、資貨﹐徙其部眾5000余落(一說5萬余落)於昌黎(今遼寧省義縣)2。
從此﹐宇文部眾大都歸慕容氏統轄﹐後屬北魏拓跋鮮卑﹐北魏末﹐宇文泰勢盛﹐專政西魏﹐子孫取代西魏建立北周。
第三節 拓跋鮮卑的興起及建國
拓跋鮮卑﹐應包括建立代、魏的拓跋部﹐建立南涼的河西鮮卑禿發部等﹐而習慣上往往僅指北部鮮卑。
一、拓跋鮮卑的發源地及遷徒
拓跋氏初是鮮卑地處最東北的一支﹐亦稱別部鮮卑3。原居於額爾古納河和大興安嶺北段﹐“統幽都之北﹐廣漠之野﹐畜牧遷徙﹐射獵為業”4。
1980年在鄂倫春自治旗阿裡河鎮西北10公裡大興安嶺北段頂巔東側的嘎仙洞中﹐發現了北魏太平真君四年﹐拓跋燾派李敞祭祖先時刊刻於石壁之上的祝文﹐全文19行﹐201字﹐內容與《魏書‧禮志》一所載大致相同。但在石刻祝文中則保留了“維太平真君四年癸未歲七月二十日天子臣燾使謁者僕射庫六官、中書侍郎李敞、傅■”、“如聞舊墟爰在彼方”、“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等文句5。証實了可汗、可敦出於鮮卑﹐柔然稱可汗、可賀敦源於拓跋部﹐其後突厥、回紇、蒙古等的稱呼略同。嘎仙洞石室祝文的發現﹐進一步証明了拓跋鮮卑的發祥地“大鮮卑山”就是在今阿裡河附近的大興安嶺北段。
據《魏書‧序紀》載﹐鮮卑之先“積六十七世”6﹐至拓跋氏遠祖成帝毛時(約在公元前2世紀後期至1世紀前期左右﹐相當西漢武帝在位期間)﹐為“遠近所推﹐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所謂“國”﹐當指氏族集團或部落﹔“大姓”﹐即指沃族或比氏族較小的家支。毛似是部落聯盟的酋長﹐所稱“皇帝”﹐為拓跋珪時追尊。毛下傳五世而至宣帝拓跋推寅(約公元1世紀前期)﹐正值東漢初年﹐北匈奴西遷﹐南匈奴保塞﹐拓跋鮮卑乘隙第一次南遷﹐至“大澤”﹐即今呼倫池(達賚湖)。由於地“方千余裡﹐厥土昏冥沮洳(指沼澤地帶)﹐謀更南徙﹐未行而崩”7。今發現的呼倫貝爾盟陳巴爾虎旗完工和新巴爾虎右旗禮賚諾爾發現的古墓群8﹐大約就是拓跋鮮卑南遷過程中的文化遺跡﹐表明拓跋鮮卑確在呼倫貝爾大草原居住過。當時拓跋鮮卑還過著“畜牧遷徙﹐射獵為業”的遊牧生活﹐處於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聯盟階段。
推寅後又經六世﹐至獻皇帝鄰時﹐一方面“七分國人﹐使諸兄弟各攝領之﹐乃分其氏”﹐即紇骨氏、普氏、拔拔氏、達奚氏、伊婁氏、丘敦氏、俟亥氏﹐連同拓跋氏形成“鮮卑八國”﹐後鄰又命叔父之胤為乙旃氏﹐疏屬為車焜氏﹐形成帝室十姓﹔另一方面因呼倫池附近荒遐﹐不足以建都邑﹐再加上隨著拓跋氏社會的發展﹐部落首領為掠奪財富﹐擴張勢力﹐就必然向南擴展﹐遂準備第二次南移。由於年老體衰﹐乃以位授子聖武帝詰汾。諸汾遵命率眾南遷﹐幾經險阻﹐才到達匈奴故地﹐即今河套北部固陽陰山一帶。這裡水草豐美﹐樹木繁茂﹐是牧獵的好場所﹐並接近了中原文化。由於兩次遷徙策略“多出宣、獻二帝﹐故人並號曰‘推寅’﹐蓋俗雲‘鑽研’之義”1。第二推寅鄰命其子詰汾統領部眾南遷時﹐約在公元160至170年之後﹐即東漢桓、靈二帝之際﹐當時正是檀石槐部落聯盟強盛時期。有學者認為率領族人第二次遷徒的推寅﹐即是東漢檀石槐統轄的西部大人中的日律推演或律推演﹐而有的學者則持否定態度﹐認為無論是時間、地點或事跡都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2。
拓跋鮮卑進入匈奴故地後﹐與留居故地的匈奴融合。拓跋力微時﹐在75個異姓部落中﹐屬於匈奴的就有賀賴氏、須卜氏、丘林氏、破六韓氏、宿六斤氏等3。匈奴部落加入拓跋鮮卑聯盟後﹐與之雜居共處﹐相互通婚﹐逐漸被鮮卑化。據研究﹐“拓跋”的含義﹐乃是北人謂鮮卑父、胡(匈奴)母所生後代之意。《魏書‧序紀》談到力微是其父詰汾與匈奴故地之天女結合所生。實際上是給鮮卑與匈奴通婚抹上一層神秘的色彩。此後﹐有不少晉人和烏桓等部眾也成為其“新民”。
始祖神元皇帝力微時(220─277年)﹐拓跋鮮卑開始了第三次遷徒。拓跋詰汾長子禿發匹孤率眾從塞北遷居河西。“禿發”或即“拓跋”之異譯。由於拓跋部眾還梳著辮子﹐故當時人又稱之為“索頭”鮮卑或“索虜”4﹐以區別於剃去部分頭發的其它鮮卑部。拓跋本支﹐從力微時起就遊牧於上谷(治今河北省懷來縣)以西﹐雲中(今內蒙古自治區托克托縣東北)一帶。由於受西部鮮卑大人蒲頭的襲擊﹐部眾離散﹐力微投依於五原郡(治今內蒙古包頭市西北)沒鹿回部大人竇賓(紇豆陵賓)之下。與賓共攻西部﹐賓兵敗失馬﹐力微以已所乘駿馬與之。賓感相助之恩﹐準其北居長川(今內蒙古興和具一帶)。經10余年經營﹐諸舊部民漸往歸附。
248年(曹魏正始九年)﹐殺竇賓子﹐並其眾﹐諸部大人悉款服﹐勢力增強﹐控弦之士達20余萬。258年(甘露三年)﹐力微在位第三十九年﹐從河套北部遷於漢定襄郡之盛樂(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西北)。是年四月﹐舉行祭天大典﹐諸部君主皆往助祭﹐唯白部大人觀望不至﹐召而戮之﹐使遠近震懾﹐相繼歸附。在由部落貴族和扈從武士操縱的部落大會上﹐拓跋部正式取得了部落聯盟的領導權﹐力微也鞏固了世襲的大酋長的地位。
同時﹐拓跋鮮卑在向西南發展過程中﹐對中原曹魏、西晉政權采取和好政策﹐亦是使拓跋鮮卑得以強盛的因素之一。力微與曹魏“聘問交市﹐往來不絕”5。曹魏贈給拓跋氏金幣繒絮﹐歲以萬計。
261年(魏景元二年)﹐力微還遣其子沙漠汗(文帝)至魏都洛陽“且觀風土”﹐實為質子。接受漢人文化﹐穿著漢服﹐掌握彈丸等武藝。魏晉禪代﹐沙漠汗仍留質於晉﹐每次北歸﹐晉均具禮護送。
二、代國興亡及北魏的建立
從力微開始﹐拓跋部落這個民族共同體有了很大發展﹐蒙古草原各部落紛紛成為拓跋聯盟的新成員。當時除了帝室十姓外﹐其它異姓諸部加入拓跋聯盟的有75個(一說68姓)姓或部落成分。內入諸姓到北魏時﹐按照原來是否為部落大人和內入後的功績﹐分化出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稱為“勛臣八姓”。除本部外﹐四方諸部還有35姓(一說32姓)與拓跋部落經常發生朝貢關系﹐“凡此諸部﹐其渠長皆自統眾”1﹐隻是與拓跋保持歲時朝貢﹐即政治上交聘或從屬﹐經濟上交換的關系。後隨著北魏勢力強大﹐兼並的部落日益增多﹐大都逐漸轉為內入諸姓﹐變成編戶齊民。
至295年(晉元廉五年)﹐力微少子祿官統部時﹐仿匈奴舊制﹐分國人為中、東、西三部。祿官自為大酋﹐居上谷之北﹐濡源(今河北省東北部灤河上源)之西﹐東接字文部﹐為東部﹔以力微長子沙漠汗之子猗■統領一部。居代郡參合陂(今內蒙古涼縣東北)北﹐為中部﹔以猗■弟猗盧統一部﹐居定襄之盛樂故城﹐為西部。祿官繼承父業、與晉通好﹐社會較為安定﹐“財畜富貴﹐控弦騎士四十余萬”2﹐牧地有所擴展。
298年(元康八年)﹐乘宇文莫廆子遜暱延朝貢之機﹐將長女嫁之﹐以示結好。
304年(建武元年)﹐應晉州刺史司馬騰之請﹐與猗■率部破匈奴漢王劉淵於西河(今山西省離石縣)、上黨(今山西省黎城縣南)。
307年(永嘉元年)病卒﹐侄猗盧繼位﹐總攝三部﹐成為塞北的一支強勁力量。
310年(永嘉四年)﹐猗盧遣侄鬱律率騎2萬、助晉並州刺史劉琨大敗白部鮮卑及鐵弗匈奴。猗盧因功受封為大單於、代公﹐並求晉割讓陘嶺(今山西省代縣西北句注山)以北的馬邑、陰館、樓煩、繁疇、崞五縣﹐其地東接代郡﹐西連西河、朔方﹐方數百裡﹐乃徒10萬戶以充之3﹐疆域擴大﹐勢力益熾。
312年(六年)﹐遣長子六修等為前鋒﹐親統20萬眾作為後繼﹐擊敗匈奴漢國劉聰子粲於晉陽。
313年(建興元年)﹐以盛樂為北都﹐修故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東北)為南都﹐並於灅水之陽黃瓜堆築新平城(小平城)﹐令六修鎮之﹐統領以晉人峞撰堶¼葖T?
315年(三年)﹐受晉封為代王﹐置官屬﹐食代、常山二郡。316年(四年)﹐猗盧欲廢長立幼﹐以少子延明為嗣﹐因與六修有隙﹐召征不至﹐遣軍討之失利﹐乃微服逃匿民間﹐尋為六修所弒。
拓跋鬱律時(317─321年)﹐擊敗入侵之鐵弗匈奴劉虎﹐以女嫁來附之虎從弟路孤。進而向北部草原發展﹐“西兼烏孫故地﹐東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馬將有百萬”4﹐士兵精強﹐雄於北方。拒絕前趙劉曜、後趙石勒的請和及東晉的封爵﹐而有“平南夏之意”5。又數傳至拓跋什翼犍。什翼犍曾為質子在後趙歷10年之久﹐漢化較深﹐學會了不少中原的典章制度。
338年(東晉咸康四年)﹐在繁疇(今山西省渾源縣西南)北即代王位﹐年號建國﹐分國之半與弟孤。次年﹐“始置百官﹐分掌眾職”1﹐用代郡漢人燕鳳為長史﹐許謙為郎中令﹐其余官職及名號﹐多仿晉制。又制法律﹐定反逆、殺人、偷盜、亂倫之刑﹐史稱“當死者﹐聽其家獻金馬以贖﹔犯大逆者﹐親族男女無少長皆斬﹔男女不以禮交皆死﹔民相殺者﹐聽與死家馬牛四十九頭﹐及送葬器物以平之﹔無系訊連逮之坐﹔盜官物﹐一備五﹐私則備十。法令明白﹐百姓晏然”。2自此﹐代初具國家規模。340年(東晉咸康六年﹐代建國三年)﹐定都於雲中盛樂宮(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西北)。翌年﹐又於盛東敵城南8裡築盛樂新城﹐逐漸開始農業生產。曾多次進攻高車、鐵弗匈奴劉衛辰等部﹐掠取奴隸和牧畜。“東自□貊﹐西及破洛那﹐莫不款附”3。當時實際控制疆域大致跨有今內蒙古自治區中部和山西省北部。
376年(太元元年﹐建國三十九年)﹐前秦苻堅應劉衛辰之請﹐發幽、冀、並三州兵30萬﹐分數路會攻什翼犍﹐代國滅。
383年淝水之戰後﹐前秦政權傾覆﹐慕容垂稱帝於中山﹐建立後燕。386年(東晉太元十一年)﹐什翼犍嫡孫、慕容垂外甥拓跋珪乘機召集舊部﹐在牛川(今內蒙古錫拉木林河、呼和浩特市東南)召開部落大會﹐並即代王位。同年四月﹐改稱魏王﹐建元登國。
398年(天興元年)﹐正式定國號為魏﹐史稱北魏或後魏﹐遷都平城﹐改元天興﹐即皇帝位﹐是為魏道武帝。
當時﹐北方形勢極為復雜。北魏不僅面臨柔然、高車、庫莫奚以及後燕、西燕的威脅﹐而且還有企圖擁立其叔窟咄的守舊勢力。於是﹐拓跋珪首先擊敗窟咄﹐“悉收其眾”4﹐翦除內患。繼而向外擴展。
387年(登國二年)﹐拓跋珪率軍大破其南邊的獨狐部﹐劉庫仁之子劉顯逃奔西燕。翌醴瞗撒猼氄\□呶骼□韭綴右淮齣目餑□剎濬□裨有笫□嗤蟯罰揮制頗勱□饔蚪餿綺濬□衲信□16有?10余萬。389年(四年)﹐攻高車部落大破之。翌年﹐襲擊高車袁紇部﹐獲生口、馬、牛、羊20余萬﹔又討紇突鄰、紇奚、豆陳、賀蘭、叱奴等部。六年﹐西討黜弗部﹐北征柔然。又破劉衛辰部﹐共獲名馬30余萬匹﹐牛羊400余萬頭。拓跋珪不僅獲得了大量土地、虜獲了大批戰馬和牛羊﹐而且還收降了不少部落﹐成為塞外一大強國。395年(十年)﹐與慕容寶會戰於參合陂﹐大破後燕軍﹐俘獲士卒4─5萬﹐皆坑殺之。397年(皇始二年)﹐乘慕容垂新死﹐親勒六軍40余萬﹐進兵中原﹐先後攻取晉陽、中山、鄴等名城重鎮﹐擁有黃河以北之地﹐隔河與東晉相峙。
至423年(泰常八年)﹐拓跋珪孫、拓跋嗣子燾繼位後﹐憑借鮮卑驍勇的騎兵﹐四出征伐。428年(神□元年)﹐俘夏主赫連氏﹐殺之﹐夏國滅。
436年(太延二年)﹐攻佔龍城(今遼寧省朝陽市)﹐北燕馮氏滅。439年(五年)﹐兵取涼州﹐俘北涼沮渠牧犍﹐收姑臧(今甘肅省武威市)城內戶口20余萬﹐及倉庫珍寶無數。
442年(太平真君三年)﹐收服西涼李嵩之孫李寶。並屢次出兵擊敗柔然、高車﹐獲戎馬百萬匹﹐部眾數10萬落﹔又遣將襲吐谷渾﹐使慕利延敗走白蘭(今青海省黃河源西北)。同時﹐還采取鎮撫兼施的策略﹐使西域諸族及東北契丹等族遣使朝貢。遂完成統一北方大業﹐結束了十六國割據局面。繼而450年(十一年)﹐率軍10萬南下進攻劉宋﹐經略江淮﹐圍懸瓠(今河南省汝南縣)﹐直抵瓜步(今江蘇省六合縣東南)。後遭宋軍頑強抵抗﹐掠淮南5萬余戶而返﹐轄區擴至淮河以南﹐形成南北朝長期對峙的局面。疆域東北起遼西﹐西至新疆東部﹐南達秦嶺、淮河﹐北抵蒙古草原。
三、道武帝、孝文帝等的改革及拓跋鮮卑社會制度和經濟生活的變化
拓跋鮮卑在進入中原前﹐基本上處在早期家長奴隸制階段﹐以遊牧業為主﹐各部落民在一定牧場上進行遊牧﹔部落民對於部落大人或渠帥交納一定的畜稅及服兵役、徭役﹔八部和“內入諸部”的大人把一部分畜稅再交給盟主。而四方諸部渠長與盟主則保持一種“歲時朝貢”的關系。至拓跋珪建立北魏後﹐逐漸向封建化過渡﹐並有相當一部分部落民開始了農業定居生活。
拓跋珪在建立北魏和進取中原過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便適應中原地區的需要﹐並促進鮮卑的封建化和向農業定居過渡。
首先﹐拓跋珪注意延攬人才﹐吸收漢族士人﹐制定朝廷典章制度﹐按照周秦以降中原王朝的規模﹐建立北魏朝廷。在保存漢人原來的社會制度和采用漢人原有的租稅制度的同時﹐拓跋氏與漢族世家豪強也逐漸相互交融結合。
其次﹐離散諸部﹐分土定居﹐變部落民為國家編戶。拓跋珪在386年(登國元年)四月﹐改稱魏王後﹐即下令“散諸部落﹐始同為編民”1﹐即解散原來參加聯盟的四方或內入諸姓部落乃至帝室十姓部落﹐強迫各部落大人與其部民(牧民)脫離關系﹐使各部牧民不再成為各部大人的私屬﹐而變成北魏國家的編戶﹐分給土地﹐以從事農耕或進行定居牧放﹐不準隨便遷徙。在擊敗後燕之後﹐於天興初﹐第二次下令“離散諸部﹐分土定居﹐不聽遷徙﹐其君長大人皆同編戶”2﹐“悉令造籍”。並實行“計口受田”的辦法﹐使其逐漸從事農業﹐轉向定居。離散的部落民﹐仍設大夫或別帥管轄。至457年(高宗太安三年)正月﹐以諸部護軍各為太守﹐編戶齊民才告完成。孝文學時三長制和均田制的推行﹐進一步促使部落組織解體﹐有利於拓跋鮮卑與漢民族等錯居雜處﹐共同成長壯大。
再次﹐實行“計口受田”﹐“勸課農桑”﹐擴大屯田﹐減輕租賦﹐並徙民以充實京師﹐發展農業生產。
拓跋珪卒後﹐拓跋嗣繼位仍沿襲封建化的方針﹐注意簡賢任能﹐勸課農桑。413年(永興五年)﹐奚斤等破越勤信尼部落﹐徙2萬余家而歸﹐後將新降人置於大寧川(今河北省宣化縣一帶)﹐給農器﹐計口受田。
北魏初期﹐經過“計口受田”及“離散諸部、分土定居”﹐農業已成為北魏的社會經濟基礎﹐但畜牧業仍佔有重要地位﹐農業歉收時﹐還要靠畜牧業接濟。國有牧場和私人枚場上的畜牧業都相當繁榮。除了八部牧民從事畜牧業外﹐還有被拓跋燾遷至漠南的高車、柔然降附之民﹐從事耕牧﹐歲致獻貢﹔河西國有牧苑的牧子﹐養馬200余萬匹﹐駝駱100余萬頭﹐牛羊無數。此外﹐如契胡爾朱榮﹐在北秀容川(今山西省朔縣西北一帶)就有遼闊的私人牧場﹐“牛羊駝馬﹐色別為群﹐谷量而已”﹐“朝廷每有征討﹐輒獻私馬﹐兼備資糧﹐助褲軍用”3。北魏對於畿內及郊甸的農民﹐采取了封建性的田租戶調的剝削方式。對於從事畜牧業的各族牧民﹐也采取封建性的剝削方法﹐如421年(明元帝泰常六年)二月﹐“調民二十戶輸戎馬一匹、大牛一頭”。三月﹐“制六部民﹐羊滿百口輸戎馬一匹”1。此外﹐還有一些力役之征﹐如築城、建宮、造苑、運輸、兵役等等皆是。
拓跋鮮卑所建立的北魏﹐經過近百年﹐至孝文帝元宏太和年間(471─490)﹐在各族人民反抗鬥爭的沖擊下﹐為了緩和各種社會矛盾﹐鞏固北魏在中原地區的統治﹐孝文帝及其祖母馮太後在代魏逐步漢化的基礎上﹐大力改革﹐促進北魏進一步封建集權化﹐鮮卑人日益漢化。
第一﹐創頒“均田令”﹐改革租調力役制﹐初立三長制﹐推行百官俸給制﹐改定禮儀、官制、律令等﹐加速北魏在政治、經濟上實現封建化進程。
485年(太和九年)﹐下詔計口分配空蕪土地。凡男年十五以上受露田40畝﹐女20畝。奴婢同樣受田﹐丁牛1
頭受田30畝﹐以4頭為限﹐由於當時施行休耕法﹐授田一般是2─3倍。所授之田﹐不準買賣﹐年老免課及身亡﹐須還田於官。此外﹐初受田男子另給桑田20畝﹐作為世業﹐身終不還﹐可傳子孫﹐不許買賣﹐但超過20畝者可賣其余﹐不足者可買﹐在繳納麻布為“調”之地區﹐男授麻田10畝﹐女5畝﹐奴婢相同﹐年老身死﹐還田。新附民戶﹐每3口加宅田1
畝﹐奴婢5口1畝。桑田及宅地為世業、受田後不準遷徙。地方官按級給公田。均田制僅分配無主荒地﹐未觸及地主原有土地。佔有奴婢和耕牛的主人﹐還可按奴婢和牛數多得土地﹐與之相適應的田租戶調制度規定一夫一妻之戶﹐還可按奴婢和牛數多得土地。與之相適應的田租戶調制度規定一夫一妻之戶﹐歲出帛1匹﹐粟2石﹐還有力役﹐而有奴婢8人或耕牛20頭﹐才繳納同額租調2。因而均田制雖授給包括鮮卑人在內的各族農民以一定土地﹐但獲益最多的是鮮卑貴族和中原的世家豪強。嗣後北齊、北周和隋唐皆沿此制﹐辦法略有變更3。繼而又頒行三長制﹐即五家立1鄰長﹐五鄰立1裡長﹐五裡立1黨長﹐校比戶口﹐造戶籍。以強化縣以下地方組織﹐更嚴密地控制人口﹐限制人民逃亡。同時也是為了檢括蔭戶﹐與豪強爭奪人口﹐擴大征調賦稅的對象﹐以增加封建王朝的財政收入。
均田制、三長制、租調制三種制度先後頒行﹐是相輔相成的﹐通過均田制將包括鮮卑人在內的諸族人民編制於土地上從事生產﹔通過租調制來剝削農民的剩余產品﹔通過三長制來檢查戶口﹐催督租調。從而進一步打破了原來的氏族部落組織﹐加速鮮卑的漢化和封建化。再加上483年(太和八年)﹐百官俸給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吏的貪贓在法﹐巧取豪奪。同時下詔放鬆對手工業者的控制﹐開創了中國歷史上減輕手工業者人身束縛的先例﹐凡此種種﹐對北方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以及增加封建政府的財政收入方面都起了一定作用。
第二﹐遷都洛陽﹐更便於吸收漢族封建文化﹐與漢族地主階級聯合。
北魏原都於平城﹐地處偏北﹐為了避免柔然的直接攻襲﹐更好地與漢族地主聯合﹐推行改革﹐加速封建化﹐以鞏固北魏在中原的統治﹐孝文帝不顧部分鮮卑貴族的反對﹐493年(太和十六年)秋﹐毅然定計遷都洛陽。次年﹐南徒洛陽。495年(十九年)﹐孝文帝又規定﹕“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4使南遷之人永遠定居下來﹐斷絕北還之念。但為了照顧舊貴戀土之情﹐“遂許冬則居南﹐夏便居北”5。
第三﹐禁鮮卑人著胡服、在朝廷上說鮮卑語﹐提倡改鮮卑姓為漢姓﹐定姓族﹐說漢語﹐著漢眼﹐鼓勵鮮卑人與漢人通婚。至495年(太和十九年)﹐又令“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1。並雲﹕“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漢語)。年三十以上﹐習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見在朝廷之人﹐語言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降爵黜官。各宜深戒。如此漸習﹐風化可新。”2孝文帝還大力提倡著漢服。
在語言、衣冠漢化的同時﹐孝文帝下詔定姓族﹐改鮮卑復姓為漢姓。“拓跋”二字﹐據《魏書‧序紀》所載﹐拓跋氏為黃帝之後裔﹐而“黃帝以土德王﹐北俗謂土為托﹐謂後為跋﹐故以為氏”。改拓跋氏為元氏﹐以繼華夏正統自居。除帝室元氏及長孫、叔孫、奚氏等宗族諸姓及勛臣八姓(見前)之外﹐又根據各宗族祖宗的官位﹐分別列入姓或族﹐並為漢族豪強定姓族。主要目的是為了區別升降﹐以門第高低來品舉人才﹐即所謂“班鏡九流﹐清一朝軌”﹐以免“清濁同流﹐混齊一等”3。實際上﹐就是保証鮮卑貴族的政治地位﹐逐漸與漢族世家合流﹐使胡、漢統治者在門閥制度下﹐進一步消除隔閡﹐加強聯合﹐並結成姻戚。通過婚姻關系﹐不僅雙方在政治上休戚相關﹐利害與共﹐而且使胡、漢在血統上凝為一體﹐以共同支持北魏的封建政權。
如上所述﹐道武帝、孝文帝等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大力推行漢化﹐目的是為了使北魏政權進一步封建化﹐加強鮮卑貴族和漢族世家的融合﹐以鞏固其統治。但通過均田制等的實施﹐對恢復和發展生產起了一定作用。各項漢化措施﹐客觀上推動了鮮卑本身的發展﹐也促進鮮卑等族與漢族的融合。
四、北魏末年各民族大起義和東西魏、北齊、北周的更替
鮮卑拓跋氏進入中原後﹐經北魏太祖拓跋珪和孝文帝元宏采取一系列措施﹐由原始社會末期奴隸制初期(一說是家長奴役制)﹐迅速向封建制飛躍﹐幾經破壞的北方社會經濟也逐漸走向恢復。但由於北魏統治和剝削仍很苛重﹐對境內少數民族的壓迫也極殘酷﹐征兵無度﹐往往將少數民族充當民族仇殺、爭權奪利的犧牲品﹐階級矛盾日益激化。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以後﹐政治腐敗﹐貴族官僚日益荒淫奢侈。宣武帝本人“好遊騁苑囿”、“嬉戲無度”、“不親視朝”。王公貴族腐化不堪﹐竟以豪侈相尚。“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饒﹐爭修園宅﹐互相競夸”4。同時﹐廣建佛寺、石窟更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貴族世家為了滿足其驕奢腐朽的生活﹐除了經營田業、鹽鐵、舟車、山澤之利外5﹐朝中權貴還賣官鬻爵﹐賄賂公行﹐“納貨用官﹐皆有定價”6。而州郡刺史、太守更是“聚斂無極”7﹐貪黷刻削人民﹐並用大鬥長尺征調。再加上高利貸盤剝﹐均田制破壞﹐連年水旱饑荒﹐民不堪命﹐天下怨叛﹐從499─521年(太和末年至正光二年)﹐20余年間﹐起義或反抗竟達26次之多﹐至524年(正光五年)﹐終於爆發了聲勢浩大的六鎮起義。
北魏初都平城﹐為了拱衛京都﹐以抵御北方遊牧民族柔然的威脅﹐拓跋燾時﹐“發司、幽、定、冀四州十萬人築畿上塞囿﹐起上谷﹐西至於河﹐廣袤皆千裡”1﹐並沿平城北邊陸續設鎮防守﹐自西向東有沃野(今內蒙古自治區五原縣東)、懷朔(今內蒙古固陽縣西南)、武川(今內蒙古武川縣西南)、撫冥(今內蒙古四子王旗東南)、柔玄(今內蒙古興和縣西北)、懷荒(今河北省張北縣北)六鎮﹐此外還有御夷鎮(今河北省赤城縣北)及遠在河套之西的高平(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縣)、薄骨律(今寧夏靈武縣西南)等軍事重鎮。六鎮鎮民來源﹐大都是﹕鮮卑拓跋部族成員﹐被遷徒的漢族及其它各民族(如敕勒、吐谷渾、雜胡、江淮諸蠻等)和徙邊的罪犯。因而﹐使留居北鎮的鮮卑拓跋部成員的地位逐漸下降﹐“役同廝養﹐官婚班齒﹐致失清流”2。與遷洛的“本宗舊類”的“各各榮顯”相比﹐他們喪失了特權﹐仕宦阻隔﹐被視同府戶﹐為鎮將奴役﹐“窮其力﹐薄其衣﹐用其工﹐節其食”3。六鎮府戶和中原鮮卑貴族間的矛盾﹐鎮內將官、姦吏與士兵的矛盾日益激化。六鎮府兵處於中原貴族官僚和本鎮將吏的雙重壓迫下﹐於是揭竿而起﹐拉開了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大起義的序幕。
除六鎮破六韓拔陵的起義﹐關隴莫折念生和萬俟醜奴的起義﹐河北杜洛周、鮮於修禮和葛榮的起義﹐山東邢杲的起義﹐山西稽胡的起義外﹐其它各小股的起義﹐史不勝書。既有北邊少數民族的部落起義、牧民起義﹐又有中原各地的漢族起義﹐其勢如燎原之火﹐幾乎燃遍整個中國北方﹐使北魏王朝的統治受到了強烈沖擊﹐分崩離析。東西魏的分裂﹐北齊、北周的出現﹐可以說是這次大起義的直接或間接後果。
隨著北魏政權的衰落﹐地方勢力抬頭﹐在關中以東﹐自爾朱榮於530年(永安三年)為魏孝武帝所殺後﹐繼之而起的是鮮卑化的漢人高歡和在關中的爾朱氏舊部賀拔岳及宇文泰。高歡滅爾朱氏後﹐自居於晉陽﹐遙控洛陽政權﹐魏帝元脩不甘充當傀儡﹐與高歡矛盾激化。534年(元熙三年)﹐高歡調集20萬大軍﹐分道南下﹐七月﹐元脩放棄洛陽﹐率輕騎入關﹐投奔宇文泰。北魏12世﹐歷148年而亡。高歡入洛陽﹐擁立元善見為帝(孝靜帝)﹐遷都鄴城﹐史稱東魏。是年冬末﹐宇文泰毒死元脩後﹐擁立元寶炬為帝﹐是為西魏文帝﹐史稱西魏。
550年﹐高歡子高洋廢東魏﹐建立北齊。北齊鮮卑化風氣極盛﹐鮮卑貴族在朝廷仍佔重要地位。
西魏大權掌握在丞相字文泰手中。泰知人善任﹐崇尚儒術﹐明達政事﹐擅長方略4。歷文帝、廢帝、恭帝﹐執掌西魏軍國實權20余年﹐其間﹐對外與東魏進行沙苑、洛陽、芒山等大戰﹐並遣兵取蜀中﹐滅蕭樑於江陵﹔對內重用關中漢人﹐依靠關隴地主集團支持﹐進行改革。西魏初﹐即命有司為二十四條新制﹐頒行之﹔後又采用蘇綽制定的文案程式和計帳戶籍之法﹐裁冗官﹐置屯田﹐而以蘇綽所提《六條詔書》﹐即治心身、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為治國方針5﹐推行均田制和賦役制﹐發展關隴農業﹐減輕農民負擔﹔設六官、定十八命、罷門資6﹐由朝廷任命刺史府官﹐以改革官吏制度﹐加強中央集權﹔並收編關隴豪族武裝﹐與原來統轄的以鮮卑為主的軍團合成二十四軍﹐正式建立了由八柱國分掌禁旅的府兵制度7。府兵制是由兵牧合一的部落兵制發展而來的。初置十二軍、以諸將分別統率﹐成員初大多為鮮卑人﹐後逐漸吸收關隴漢族豪強的地方武裝﹐兵員日增﹐共組成二十四軍﹐由六柱國分領﹐下設12大將軍﹐24開府﹐48儀同﹐每1儀同領士兵1000人﹐六柱國合眾48000人。軍士由各級將領統率﹐另立戶籍﹐與民戶有別﹐平常牧耕﹐按規定自備弓刀﹐參加訓練或作戰﹐警晝巡夜。從而相對地提高士卒的身份地位﹐使六鎮軍人與關隴大族結合﹐形成關隴統治集團。從政治、經濟、軍事諸方面為宇文氏取代西魏﹐進而統一北方奠定了基礎。
556年(西魏恭帝三年)十月﹐宇文泰卒﹐第三子宇文覺繼立。次年正月﹐逼恭帝遜位﹐覺稱周天王﹐即帝位﹐史稱北周。中經世宗明皇帝宇文毓﹐及至武帝宇文邕於560年(武成二年)即位後﹐廣開言路﹐兼聽納諫﹐延攬人才。以武川鎮將為核心﹐極力籠絡關隴、山東、河東的漢族世家﹐加強中央集權。
572年(天和七年)﹐在誅殺專斷國政的堂兄大家宰宇文護後﹐進行改革。首先﹐尊儒毀佛﹐以儒家為正宗﹐尊儒學為國學。搜集儒家經典﹐廣求儒生﹐宣揚儒家“王道”、“德政”﹐以實現大一統。
537年(建德二年)辨三教先後﹐以儒家為先﹐道教次之﹐佛教為後。
574年(三年)﹐針對寺院、僧侶日益增多的情況1﹐下詔禁佛、道二教﹐毀經像﹐罷沙門、道士﹐令還俗為民﹐納稅服役﹐“使民役稍稀﹐祖調年增﹐兵師日盛”2。其次﹐繼續改進府兵制﹐罷中外府﹐大選諸軍將帥﹐改軍士為侍官﹐擴充府兵來源﹐廣募漢族子弟等充之﹐除其縣籍﹐歸於兵籍﹐兵民分治﹐由皇帝直接控制﹐負有更番宿衛和作戰御侮之責﹐並日益與均田制結合﹐由兵牧合一的部落兵向兵農合一的封建兵制轉化。府兵達20萬人左右﹐增加北周的軍事力量。對外﹐周武帝北與突厥和親﹐娶木桿可汗俟斤女為皇後﹐連兵伐齊。南與陳朝通好﹐約中分中國﹐使南陳進兵淮南﹐以牽制北齊。575年(建德四年)﹐親率北周軍6萬攻拔河陰(今河南省孟津縣東)﹐圍金墉(今河南省洛陽市東北)。翌年﹐攻克晉州﹐乘機進取晉陽。577年(六年)﹐攻鄴﹐追俘北齊幼主於青州﹐滅北齊﹐統一北方﹐擁有黃河流域和長江上遊廣大領域。下詔統一度量衡﹐制定《刑書要簡》﹐力行均田制﹐釋放雜戶、奴婢為良。進而欲“平突厥、定江南”3。578年(宣政元年)三月﹐遣軍攻甫陳﹐奪淮南之地﹐擒南陳大將吳明徹﹐俘斬3萬余人。五月﹐總戎北伐突厥﹐至雲陽宮(今陝西省淳化縣西北甘泉山上)因病還﹐卒於途。後繼者或昏庸或年幼﹐大權落入外戚楊堅之手﹐581年(大定元年)﹐楊堅取代北周﹐建立隋朝。
無論是東部鮮卑﹐還是拓跋鮮卑及西部鮮卑﹐經過魏晉南北朝與漢族等錯居雜處和通婚﹐大多被同化於漢族。鮮卑慕容部在諸燕滅亡後﹐以散居形式融合到漢族和拓跋鮮卑中去。入隋、唐以後﹐拓跋鮮卑也最終完全被漢化。鮮卑等族的漢化﹐主要表現在少數民族統治者與漢族地主在政治上的進一步聯合﹐崇尚儒學﹐采用漢制﹔內遷鮮卑諸部不同程度地發展了農業經濟﹐社會生產水平逐漸接近漢族﹔鮮卑語與漢語同時並用﹐而且漢語成為諸部的通用語言﹔夷夏觀念逐漸淡薄﹐“居民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4﹔生活習俗方面民族特點逐漸消失﹐通過雜居通婚﹐血統上溶為一體。
隋、唐以降﹐鮮卑作為政治和民族實體﹐雖已不復存在﹐但其後裔在兩朝中均居於重要地位。隋、唐建國者楊、李二家是鮮卑化的漢人﹐其母、妻為漢化的鮮卑人1。至於兩朝的文武達官顯宦﹐鮮卑為數不在少數﹐位至宰相的就有20余人2﹐其他如尚書、侍郎、都督、刺史更是不勝枚舉﹐其中有隋代築造學家宇文愷、音韻學家陸法言、唐初名相長孫無忌、中唐文學家元結、詩人元稹﹐直至金末元初文學家元好問等人。無怪乎元代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中諷刺堅持“夷夏之分”的人時說﹕“自隋以後﹐名稱揚於時者﹐代北之子孫十居六七矣。氏族之辨﹐果何益哉﹖”說明鮮卑貴族入居中原後﹐逐漸漢化﹐後裔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都有所建樹﹐對魏晉南北朝乃至隋唐歷史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第四節 西部鮮卑
西部鮮卑主牷憮t遊饗時啊18□饗時埃□凰禱拱□ㄔ闖□諛餃菹時暗耐鹿然耄塩□笪模□﹕遊饗時笆侵肝航□媳背□逼諢□□誚窀仕嗍『遊髯呃齲n鴣腔坪又□鰨□□□n袂□J』趟□饔虻南時爸畈濬□渲型悍11時白釙看螅□淥□煽嫉牟柯漵幸腋□時埃ㄒ喑票昂吐玻□2鹺玻ㄆ鹺埂9倨鹺梗□17劬頡14庠葡時啊11時八寂筒俊3蹈竅時啊18筇鏘時啊1鄙較時暗取B□饗時白ㄖ富□□誚窀仕嗍÷□健17□躺揭暈骱突坪右遠□淮齣南時爸畈濬□□雲蚍□銜□椎牟柯淞□送猓□惺房苫□納杏邢時奧菇岵俊20□畈俊9呂擋俊2□□俊2□疾俊19芄蟛俊169恫俊8崧撞俊16街什俊6沽糨}部、叱豆渾部、疊掘部、悅大堅部、僕渾部及大兜國等。河西鮮卑和隴西鮮卑之名始見於西晉末十六國初﹐部眾大都是曹魏時遷至雍、涼之間﹐散居於河西、隴右﹐南涼、西秦盛時統轄之﹐後歸屬於北魏﹐最終多被同化於漢族之中。
一、河西禿發鮮卑
(一)禿發鮮卑遷入河西及樹機能的反晉鬥爭
禿發鮮卑為拓跋鮮卑的一支﹐始祖與北魏同源。禿發匹孤時率眾自塞北遷入河西﹐故亦稱河西鮮卑。
220年(曹魏黃初元年)﹐桔汾卒﹐次子元皇帝拓跋力微因母為“天女”﹐有神異﹐故得立為首領。而匹孤雖為長子不得繼位﹐僅分得部分部眾。由於爭奪牧場等原因。約於219─256年間﹐由塞北陰山、河套一帶﹐沿黃河兩岸﹐順賀蘭山脈東麓南下﹐至河西、隴西以北﹐即今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至寧夏回族自治區北部遊牧。後於256─263年間(甘露元年至景元四年間)﹐曹魏鎮西將軍鄧艾都督隴右諸軍事時﹐又遷禿發等部鮮卑數萬人至河西隴右雍、涼二州之間﹐即今陝西省中部及甘肅省一帶﹐最後聚居於河西走廊東部及青海湖以東﹐與漢、羌等族雜居共處。主要遊牧地“東至麥田、牽屯﹐西至濕羅﹐南至澆河﹐北接大漠”3﹐即大致東起今甘肅省平涼縣西北的牽屯山、靖遠縣北的麥田城﹐西至今青海湖東﹐南至今青海省貴德縣﹐北接今騰格裡沙漠、巴丹吉林沙漠。
禿發鮮卑自遷入雍、涼後﹐曹魏及西晉統治者以其與羌、胡相似﹐設“護羌校尉”監領之﹐各部仍自有部帥。但鮮卑等往往被征發為兵﹐或被掠淪為奴婢或佃客﹐同時還要繳納賦稅﹐使民族矛盾日益尖銳。西晉初﹐終於爆發了以禿發樹機能為首的西北諸民族反晉鬥爭。
269年(泰始五年)﹐西晉為了鎮壓因災荒而引起的騷亂﹐設置秦州﹐派遣“勇而無謀﹐強於自用”的胡烈擔任秦州刺史﹐以鎮撫河隴鮮卑。但胡烈一上任﹐即采取高壓手段﹐致“失羌戎之和”1﹐成為爆發反晉鬥爭的導火線﹐禿發樹機能為壽闐孫﹐壽闐卒後﹐繼統其部眾﹐活動於安定、隴西一帶﹐史稱其“壯果多謀略”2。
270年(六年)六月起事後﹐率眾擊殺秦州刺史胡烈於萬斛堆(今甘肅省皋蘭縣東北黃河北岸)﹐又拒擊尚書石鑒進討之師。隴右、河西其它諸民族紛紛響應。
271年(七年)﹐聯合北地胡攻金城﹐擊殺涼州刺史牽弘於青山(今甘肅省環縣西)﹐後又敗涼州刺史蘇愉於金山(今甘肅省山丹縣南)。及275年(泰始末至咸寧元年)﹐禿發鮮卑的勢力由涼州金城郡(治榆中縣﹐今甘肅省榆中縣西北黃河南岸)西北更向西發展。高昌以東的一些鮮卑部落也起而反抗晉朝統治。
279年(咸寧五年)﹐樹機能攻破涼州﹐佔據主要城鎮﹐阻斷西晉與河西之交通﹐西晉朝廷大震﹐遣威武太守馬隆統軍攻之。樹機能部碎跋韓、且萬能等率眾萬余落歸降﹐馬隆又“前後誅殺及降附者以萬計”。是年十二月﹐隆遣歸降的率善戎設骨能等與樹機能大戰﹐樹機能終因寡不敵眾﹐兵敗被殺3。禿發部復降於西晉。
(二)禿發氏建立南涼及其盛衰
樹機能反晉鬥爭雖然失敗﹐但禿發鮮卑部落並繫妝耘那荂慰蛁飾堙慼熟黈ꬱ0詮鋁Ⅲ□扇⊙□裎衽╕木□謎□擼□謖□紊俠窨∠停□拚□蹋□醞狻把□崍諍謾保□皇掄□健J□嗄曇洌□悍2吭諍罅苟□瞎鬮湟淮□屏□□Ⅰ?
394年(太元十九年﹐後涼麟嘉六年)﹐後涼呂光“遣使署為假節冠軍大將軍、河西鮮卑大都統、廣武縣侯”4。次年﹐破乙弗、折掘等部﹐築廉川堡(今青海省民和縣西北)以居之。又陸續征服意雲鮮卑等部。河西一帶漢族豪門士族如廣武人趙振等紛紛投奔烏孤﹐充當謀士﹐呂光見其日益壯大﹐遣使拜之為“廣武郡公”。
396年(太元二十一年)﹐呂光即天王位﹐改國號為大涼﹐遣使拜烏孤為征南大將軍、益州牧、左賢王。烏孤決意擺脫呂光控制﹐謝絕封爵。次年﹐自稱大部督、大將軍、大單於、西平王﹐年號太初﹐建立政權﹐以弟禿發利鹿孤為驃騎將軍﹐□檀為車騎將軍。繼而治兵廣武﹐攻取金城﹐敗呂光將軍竇苟於街亭(今甘肅省永登縣烏鞘嶺)。398年(太初二年)﹐乘後涼衰弱﹐郭廣□、楊軌反呂氏之機﹐取得洪池嶺南五郡(廣武、西平、樂都、澆河、湟河)之地﹐改稱武威王。399年(三年)﹐徙都樂都(今青海省樂都縣)﹐專力經營河湟地區﹐並以利鹿孤鎮安夷(治今青海省化隆縣南)﹐□檀鎮西平(治今西寧市西)﹐叔素渥鎮湟河(今化隆縣南)﹐族人分鎮各地﹐又量才敘用漢、夷各族豪門及“傑俊之士”﹐使南涼政權得以逐漸完善和鞏固。
是年(399)八月﹐烏孤因酒醉墜馬受傷死﹐弟利鹿孤即武威王位﹐遷都西平﹐並遣記室監鞠樑明聘於段業﹐進一步加強與北涼聯盟﹐以對付後涼﹐南涼開始興盛。次年正月﹐改元建和﹐遣□檀敗後涼兵於三堆(今大通河南)﹐並進圍其都城姑臧。401年(建和二年)﹐利鹿孤改稱河西王5。同年三月﹐敗後涼呂隆軍﹐徙2000余戶而還。後又遣兵攻北涼臨鬆﹐虜6000余戶、沮渠羶n非倉是牒停□薊顧□櫻□倬□怠J□□攏□狹構□□罅構藐埃□止□□煽□□春罅固□孛系t。
402年(建和三年)三月﹐利鹿孤卒﹐弟□檀立﹐更號為涼王﹐遷都樂都﹐改元弘昌﹐史稱南涼。十月﹐□檀攻後涼姑臧。十二月﹐後秦姚興拜□檀為車騎將軍、廣武公。
404年(弘昌三年)﹐因後秦勢盛﹐□檀去年號﹐稱臣於後秦。
408年(弘始十年)﹐□檀大敗後秦軍﹐復稱涼王﹐改元嘉平﹐置百官。
414年(嘉平七年)﹐南涼連年不收﹐上下饑窘﹐□檀率軍西擊乙弗鮮卑﹐留太子武台(虎台)守樂都。西秦乞伏熾磐乘機襲取樂都﹐俘武台等及百姓萬余遷於枹罕(今甘肅省臨夏市西南)﹐□檀降西秦﹐年終被毒死﹐南涼亡。共歷3主﹐18年。
(三)南涼亡後禿發鮮卑等的去向
南涼亡後﹐原禿發氏部人大部分為西秦所統治﹐後西秦為夏所滅﹐夏又亡於吐谷渾﹐西秦領域大部分入於吐谷渾﹐後又為北魏所佔有。在隴西、河湟的乞伏、禿發鮮卑最終與北魏拓跋鮮卑同被漢化﹐至今在青海省西寧市還留存著禿發氏的後代1。
禿發鮮卑的另一部分貴族和部民則投歸了河西的北涼。如□檀弟、南涼湟河太守文支、□檀兄子樊尼等。而□檀子保周、破羌(即源賀)等在南涼亡後﹐亦投奔北涼。後北涼亡於北魏﹐在河西的禿發氏皆歸北魏統治﹐北魏封保周為張掖王﹐破羌為西平公等。源氏一族在北魏地位顯赫﹐後裔賀乾曜曾相唐玄宗2﹐已完全漢化﹐與漢官無別。
此外﹐《新唐書‧吐蕃傳上》載禿發樊尼後裔為吐蕃王族來源之一﹐雲﹕“或曰南涼禿發利鹿孤之後﹐二子﹐曰樊尼(應為侄)﹐曰□檀(應為弟)。□檀嗣﹐為乞佛(伏)熾盤(磐)所滅。樊尼挈殘部臣沮渠蒙遜﹐以為臨鬆太守。蒙遜滅﹐樊尼率兵西濟河﹐逾積石﹐遂撫有群羌雲。”或謂禿發樊尼在北涼亡後﹐率部進入青海、甘南一帶羌族聚居地﹐被同化於羌﹐形成黨項中的拓跋氏。這些問題尚待進一步探究。
禿發鮮卑及其建立的南涼對河湟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利鹿孤和□檀時﹐功課農桑﹐修築和擴建城鎮﹐使之成為河隴最為繁榮地區﹐從苑川至樂都、西平經扁都口至張掖的這段河西路的支線﹐曾招來了許多中外商人和僧人﹐在中亞陸路交通上起了一定作用。
二、隴西乞伏鮮卑
(一)乞伏鮮卑的來源和遷徙
乞伏鮮卑為隴西鮮卑最重要而又強大的一支﹐包括乞伏、斯引、出連、叱盧等部。原居於漠北﹐東漢中後期南遷至大陰山(今內蒙古自治區陰山山脈)。乞伏(如弗)部原為鮮卑人﹐其余三部中的叱盧部﹐即高車十二姓中的吐盧氏。乞伏鮮卑是鮮卑與高車融合後的鮮卑部落。原居於今貝加爾湖一帶的丁零(南北朝時稱高車)﹐南下與鮮卑融合而成。西秦上層多有屋引氏、翟氏、叱盧氏等高車人可証。
乞伏等四部﹐南出大陰山後﹐住牧於河套北。265年左右(泰始初)﹐乞伏國仁五世祖祐鄰(拓鄰)時率5000戶﹐又南遷至夏(或夏緣﹐今河套南)﹐部眾稍盛﹐約5萬。由此向西遷至乞伏山﹐即今賀蘭山東北抵黃河的銀川一帶1。後祐鄰又率部向南遷徙﹐與居於高平川(今寧夏回族自治區清水河流域)的鮮卑鹿結部(有眾7萬余落)“迭相攻擊”﹐鹿結敗後﹐南奔略陽(今甘肅省秦安縣東南)。於是祐鄰等居高平川﹐勢力漸盛。
祐鄰曾孫述延在位時﹐相當於十六國初前趙雄據中原、張軌初有河西之際﹐北方群雄割據﹐使乞伏氏為首的部落聯盟得以進一步發展。述延討擁有2萬余落的鮮卑莫侯部於苑川(今甘肅省蘭州市東﹐城址在榆中縣東北)﹐後遷於土地肥沃的苑川﹐為“龍馬之沃土”2。乞伏聯盟增至10萬余落﹐一落按5口計算﹐即有50余萬人。同時﹐由於內部茪敶齱憚援i17購褪艿攪誚□飩u□業撓跋歟□鸞□蜆□藝□u□桑□□17思虻□墓僦啤H縭鱍印耙允甯縛□形□Ω擔ㄏ嗟庇謫╣啵□□□怨□□□掛□趫形□蟾n□□□蠆淘按a□雋□吆□□腋n□□□蛑簾憒a□陳□嗆□□室褰□□U蚯M蛻健雹邸8韃柯涫琢旆終蛞環劍□□持鰨□□聳琢歟╥蛞恢蔽□蚍□鮮老□?
(二)乞伏氏建立西秦及其盛衰
以乞伏氏為首的部落聯盟遷至苑川後﹐勢力增強﹐據有苑川、勇士川(苑川東﹐今甘肅省榆中縣大營川地區)、牽屯山(今甘肅省平涼市西北)一帶。東晉咸和(326─334)年間﹐述延死﹐祁□子□大寒立。當時後趙勢力已伸入秦隴﹐使乞伏□大寒懼而北遷於麥田無孤山(今甘肅省靖遠縣北)。
□大寒卒﹐子司繁立。前秦始皇(351─355)中遷於度堅山(今甘肅省靖遠縣西)。
371年(建元七年)﹐秦將王統來攻﹐司繁率3萬騎拒統於苑川。統潛襲度堅山﹐部民5萬落悉降於統。司繁歸降於前秦苻堅﹐被封為南單於﹐留之長安4。又以司繁叔吐雷為勇士護軍﹐撫其部眾。至373年(建元九年)﹐苻堅令司繁回鎮勇士川。次年﹐前秦擊滅前涼張氏﹐佔有河西、隴右。是年﹐司繁卒﹐子國仁立。乞伏國仁繼承父業﹐仍為前秦鎮西將軍﹐借前秦之威﹐逐漸發展自己的勢力。
383年(建元十九年)﹐苻堅一方面遣呂光征西域﹐另一方面又征集全國丁壯﹐南擊東晉。以乞伏國仁為前將軍﹐領先鋒騎﹐淝水之戰前夕﹐國仁叔步頹反於隴西﹐苻堅即遣國仁率軍還擊。國仁與其叔同謀﹐欲霸一方。不久﹐傳來苻堅淝水大敗的消息。國仁“招集諸部﹐有不附者﹐討而並之﹐眾至十余萬”5。385年(二十一年)九月﹐乞伏國仁即自稱大都督、大將軍、大單於、領秦、河二州牧﹐改元建義。並分其地置武城、武陽、安固、武始、漢陽、天水、略陽、■川、甘鬆、匡朋、鬼_懟16反ㄊ□□□□□率砍嵌佽賈□蕖?
388年(西秦建義四年)﹐國仁卒﹐群臣以國仁子公府年幼﹐推國仁弟乾歸為大都督、大將軍、大單於、河南王。改元太初﹐“置百官﹐仿漢制”7﹐逐漸使用隴右一些漢族豪強。並由勇士城遷都至金城(今蘭州市西北)﹐連續出兵降服鄰近諸部﹐“於是秦、涼、鮮卑、羌、胡多附乾歸”1。疆域西至金城、苑川﹐東暨南安、平襄﹐北抵牽屯﹐南達枹罕。後枹罕雖為後涼呂光所奪﹐但西秦在東面的勢力卻有所發展。394年(太初七年)﹐遣涼州牧乞伏軻彈、秦州牧乞伏益州、立州將軍越質詰歸率3萬騎﹐擊敗前秦和仇池氏隴西王楊定4萬聯軍﹐殺楊定及苻崇﹐斬首17000級﹐使乾歸“盡有隴西、巴西之地”2。十二月﹐乾歸改河南王為秦王﹐史稱西秦。中央置尚書省、門下省﹐進一步漢化。同時﹐保留大單於號﹐以便於統治境內眾多其它民族﹔保存大將軍號﹐便於掌握兵權3。後屢與後涼發生戰爭﹐並聯絡南涼禿發氏以抗擊後涼。又出兵擊敗南邊的吐谷渾視署。
400年(西秦太初十三年)正月﹐乾歸因所居金城南景門崩﹐還都苑川。五月﹐後秦姚興與姚碩德統軍5萬﹐從南安峽(今甘肅省秦安縣南)向西進攻西秦﹐乾歸兵敗﹐先降後涼﹐後南奔枹罕歸後秦。西秦第一次滅國。至長安﹐姚興署為“鎮遠將軍、河州刺史、歸義侯﹐復以其部眾配之”4。次年﹐遣乾歸還鎮苑川。409年(後秦弘治十一年)乾歸以熾磐留守枹罕﹐自收眾3萬遷往度堅山(今甘肅省靖遠縣西)﹐旋乘後秦內憂外患﹐逐漸衰弱之機﹐重新稱秦王復國﹐改元更始﹐置百官﹐公卿以下皆復本職。西秦先後與後秦、南涼、吐谷渾發生爭戰﹐並在攻佔後將其民眾遷於苑川、枹罕一帶﹐以充實勞動力和兵員。
412年(更始四年)二月﹐乾歸遷都譚郊(今甘肅省臨夏市西北)。率騎2萬敗吐谷渾別統阿若幹於赤水﹐又攻奪南涼三河郡。疆域東迄平襄、略陽﹐西至金城、白土﹐南抵層城、赤水﹐北達度堅山以北5。
412年(更始四年)六月﹐乾歸及其子10余人為國仁子乞伏公府所殺。駐府苑川的熾磐即帥文武及2萬余戶遷都枹罕﹐並擊敗公府﹐於八月襲位﹐改元永康﹐自稱大將軍、河南王6。承父遺策﹐籠絡隴右漢、羌等﹐重用漢族豪門、俊傑之士﹐鞏固了政權。對外縱橫捭闔﹐東征西討﹐使西秦進入極盛時期。西秦的存在及興盛﹐對於隴右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以及各民族之間的融合﹐均具有重大意義。
414年(永康三年)﹐熾磐出兵滅南涼﹐復稱秦王。繼又逐北涼沮渠氏勢力出湟水流域﹐並不時向河西進攻﹐擄掠人口。在南部多次擊敗樹洛幹﹐攻取■川﹐將勢力伸入今四川省西部羌族之地﹐在東部擴展至上邦一帶。
西秦的強盛並未能維持多久﹐內憂外患接踵而至﹐迅速走向衰亡。428年(建弘九年)﹐熾磐卒﹐太子慕末即位﹐改元永弘。
431年(永弘四年)﹐夏主赫連定殺乞伏慕末及其宗族500人﹐西秦亡。共歷4主﹐47年。
(三)西秦亡後乞伏鮮卑的去向
431年(永弘四年)﹐夏攻圍南安(治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南)﹐西秦王室乞伏慕末及宗族500余人出降﹐後均為赫連定所殺。還有一批乞伏族乞伏軻彈、乞伏千年等人投歸北涼﹐跋跋、延祚等投歸夏國﹐而曇達為羌人執送於夏。後夏國赫連定在渡黃河奪北涼河西之地時﹐為吐谷渾慕□所滅﹐所率乞伏鮮卑等西秦降戶及赫連部人皆為吐谷渾虜去。因而﹐乞伏鮮卑有一部分與吐谷渾融合﹐葉谷渾僕射就有乞伏觸扳1。後北魏滅北涼﹐佔有河西之地﹐並逐吐谷渾出隴右﹐盡有黃河以北之地﹐散處於河隴地區的乞伏鮮卑為北魏所統治。乞伏氏及出連氏、叱盧氏等﹐均成為北魏的“內入諸姓”和“四方諸姓”。
原西秦貴族有許多人在北朝政腹撓{沃埃□綾蔽翰18荽淌菲蚍□鴣閃□13鴣遣□蚍□鎩□□荽淌菲蚍□謾5持荽淌貳20□□□蚍□Γ□褂械諞渙□袂醭□蚍□堋2蚍□氳齲歡□河舋脛莩□菲蚍□瘢槐逼胗新餛□□□蚍□4銚塚槐敝苡寫蠼□□蚍□鄣取F蚍□瞎笞逶詒蔽菏保□□崠蠖幾某山鴣腔蚪鴣怯苤小18硪氐齲□牒鶴迨看蠓頡9倭盼藪笄剷稹2宦□竊詒背□□儻□艫納喜悖□故且話閆蚍□時叭耍□罄創蠖啾煌□□諍鶴濉?
乞伏鮮卑及其建立的西秦﹐無論在對隴西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上﹐還是在促進各民族之間相互交流和溝通中西陸路交通方面﹐均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在歷史上乞伏鮮卑為建設和開發隴西地區作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
第五節 吐谷渾
一、吐谷渾的族稱、遷徒和建國
吐谷渾又稱吐渾、退渾﹐是我國西北的古代民族之一。原為鮮卑慕容部的一支﹐先祖遊牧於徒河青山(今遼寧省義縣東北)。公元3世紀末至4世紀初﹐即晉太康四年至十年(283─289年)左右﹐鮮卑單於涉歸庶長子吐谷渾﹐因與以母貴繼單於位的嫡弟若洛廆(慕容廆)不和以及開拓新牧場的需要﹐率所部1700戶從遼東慕容鮮卑中分離出來3﹐西遷到今內蒙古自治區陰山。
313年(西晉永嘉末)左右﹐又從陰山南下﹐經河套南﹐度隴山﹐至隴西之地枹罕(今甘肅省臨夏市)西北的罕■原4。以此為抿點﹐子孫相承﹐向南、北、西三面拓展﹐統治今甘肅省南部、四川省西北和青海省等地的氏、羌等族。
317年(東晉建武元年)﹐吐谷渾卒﹐長子吐延嗣位。329年(咸和四年)﹐吐延為昂城(今四川省阿壩境)羌酋姜聰所刺﹐臨終時囑長子葉延速保白蘭(今青海省巴隆河流域布蘭山﹐即柴達木盆地都蘭縣一帶)﹐以鞏固其統治。葉延在沙州立總部﹐仿漢族帝王傳統﹐以其祖吐谷渾之名為氏﹐“亦為國號”5。初步形成了一套簡單的管理國家的政治機構。從此﹐“吐谷渾”由人名轉為姓氏、族名乃至國名。由於地處黃河之南﹐其首領受大夏、劉宋等封為河南王﹐故又被稱為河南國6。此外﹐西北諸民族又以“阿柴虜”或“阿貲虜”、“貲虜”等作為對吐谷渾部眾的賤稱。疆域東起洮水﹐西至白蘭(今青海省都蘭縣、巴隆縣一帶)﹐南抵昂城(今四川省阿壩境)、龍涸(今四川省鬆潘縣)﹐北達青海湖一帶。最盛時轄地西至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若羌縣、且末縣﹔北隔祁連山﹐與河西走廊毗鄰。後期的政治中心在伏俟城(今青海湖西15裡﹐共和縣鐵卜卡古城)。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原為遼東鮮卑一支的吐谷渾逐漸與羌、氏、漢、匈奴、西域胡、高車等一些民族融合成為新的民族共同體。
二、吐谷渾的發展及與周鄰諸民族之關系
在十六國、南北朝群雄割據、政權更迭的情況下﹐吐谷渾以數千之眾立足於強悍的群羌之中﹐地貧力薄而能周旋於強國之間﹐延續整整3個世紀﹐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與吐谷渾統治者善於利用各種矛盾﹐比較明智地處理與周鄰諸民族的關系分不開的。
吐谷渾統治的地區﹐原是羌族聚居之地﹐氏、羌為其主要部眾。吐谷渾八代主阿豺(阿柴、阿豺)(417─426年在位)時﹐“兼並羌、氏﹐地方數千裡﹐號為強國”50000016_209_11。慕□時(426─436年在位)﹐“招集秦、涼亡業之人及羌、戎雜夷﹐眾至五六百落﹐南通蜀漢、北交涼州、赫連﹐部眾轉盛”2。可見﹐羌、氏之向背﹐直接影響到吐谷渾的盛衰。吐谷渾統治者除用武力加以制服﹐驅使羌民為其耕牧外﹐對羌族上層還采取籠絡手段﹐羌人在吐谷渾政權中﹐官至高位的為數不少﹐如司馬薄洛鄰、長史鐘惡地、司馬乞宿地等﹐均成為吐谷渾政權中的砥柱。吐谷渾統治者正是聯合羌族上層穩定境內統治﹐進而不斷發展與周惚卷蠵帎W墓叵怠?
從吐延建立政權六傳至阿豺﹐為吐谷渾逐漸發展階段。其時﹐北部先後建有前涼、前秦、後涼、西秦、南涼、北涼、夏等政權﹐雖比吐谷渾要強大﹐但由於彼此之間爭戰不休﹐既無力吞並吐谷渾﹐又不甘於坐視吐谷渾壯大。其中西秦、後涼與吐谷渾鄰近﹐曾向南擴張﹐佔據了一些原屬吐谷渾控制的澆西、漲川、甘鬆等郡。而吐谷渾根據自身的情況﹐除對西秦來攻作必要的回擊外﹐采取了周旋於各對立政權之間﹐與各方都保持政治、經濟交往的策略﹐以求自己的生存與發展。
371年(晉咸安元年﹐前秦建元七年)﹐由於前秦勢力向西發展﹐前燕滅亡﹐仇池降附﹐吐谷渾碎奚恐殃及己身﹐因而遣使獻馬5000匹、金銀500斤於苻堅﹐堅封之為安遠將軍、■川侯3。當時對吐谷渾威脅最大的是西秦﹐為了確保北境的安寧﹐碎奚子視連在位時(376─390年)﹐被迫向西秦稱臣納貢。此時吐谷渾的政治中心已由■川(今甘肅省甫西傾山東北)西移至沙州(今青海省貴德、貴南兩縣一帶)。西秦一方面多次遣兵擊敗吐谷渾﹐限制其向北面發展﹔另一方面又對吐谷渾統治者封王賜爵﹐“拜視連沙州牧、白蘭王”4﹐以示籠絡。吐谷渾對西秦時而稱臣納貢﹐時而兵戎相見。
視連死後﹐子視署繼位。史稱視署“性英果﹐有雄略”﹐大力吸收漢文化﹐“司馬、博士皆用儒生”5。拒絕西秦乞伏乾歸遣使封其為“使持節、都督龍涸已西諸軍事、沙州牧、白蘭王”的稱號。398年(東晉隆安二年)﹐為乞伏益州率軍所敗﹐退保白蘭﹐遣使認罪﹐以子宕豈為質﹐乾歸妻以宗女。
400年(隆安四年)﹐視黑卒﹐弟烏紇提繼立。
405年(義熙元年)﹐為乾歸所敗﹐亡走南涼﹐死。視署子樹洛幹立﹐少年英武﹐率殘部數千家保於莫河川(地在今甘肅省西傾山東北)﹐“自稱大都督、車騎大將軍、大單於、吐谷渾王。化行所部﹐眾庶樂業﹐號為戊寅可汗﹐沙■雜種莫不歸附”1。不僅從西秦手中收得■川之地﹐而且擊敗南涼太子禿發虎台(武台)﹐奪回澆河重地。
417年。義熙十三年)﹐乞伏熾磐率軍大敗樹洛幹及其弟阿豺﹐樹洛幹退保白蘭﹐憤而發疾卒。
阿豺繼立﹐自號驃騎將軍、沙州刺史2。並乘西秦與北涼不斷戰爭之機﹐奪回沙州、澆河舊地﹐繼而向西北擴展到弱水(今甘肅省張掖河)南﹐向南擴展至龍涸、平康(今四川省黑水縣蘆苑鎮北)。
419年(東晉元熙元年)﹐乞伏熾磐遣軍擊敗弱水南吐谷渾別部覓地﹐阿豺遂於421年(永初二年)﹐遣使降於西秦。為了抵抗來自北邊西秦的威脅﹐遣使至劉宋﹐欲聯宋抗秦。426年(北魏始光三年)阿豺病卒﹐從弟慕□立﹐與北涼盧水胡沮渠蒙遜、夏國鐵弗匈奴赫連定及劉宋聯合﹐共同以抗西秦。
431年(神□四年)﹐赫連定滅西秦﹐旋為慕□擊潰被擒。通過一系列爭戰﹐吐谷渾不僅佔有西秦大部分故地﹐大大擴展了統治區域﹐東北達隴西一帶﹐擁有沙州全部﹐河州、秦州大部分及涼州的一小部分﹐而且還獲得了西秦、夏兩國的大量人口和財物﹐乞伏氏、赫連氏後成為吐谷渾統治集團的組成部分。從而進入強盛時期﹐並與南北朝建立了密切聯系﹐遣使往來﹐接受封爵﹐進行經濟文化交流。
中經慕利延、拾寅、度易侯﹐至伏連籌時(490─529年)﹐成為吐谷渾鼎盛時期。史稱﹕“伏連籌內修職貢﹐外並戎狄﹐塞表之中﹐號為強富。準擬天朝、樹置官司﹐稱制諸國﹐以自夸大。”3吐谷渾的勢力西達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東部﹐控制了鄯善、且末一帶4。疆域﹕“東至壘(疊)川﹐西鄰於闐﹐北接高昌﹐東北通秦嶺﹐方千余裡”5。
吐谷渾除與南北朝遣使往還外﹐由於地處中西交通要道﹐與柔然與西域諸民族也發生密切聯系。在南北對峙的情況下﹐柔然與西域諸民族正是經青海路6、河南道7與南朝交往的。吐谷渾充當了中亞陸路交通的中介人、向導和翻譯﹐為絲綢之路的暢通、東西經濟文化交流作出了貢獻﹐同時也促進了本民族自身的發展。
三、隋唐及其以後的吐谷渾
吐谷渾自伏連籌卒後﹐汗位更迭頻繁。591年(隋開皇十一年)﹐夸呂死﹐子世伏立。596年(十六年)﹐娶隋宗室女光化公主。次年﹐吐谷渾國內大亂﹐國人殺世伏﹐立其弟伏允為可汗﹐依“兄死妻嫂”之俗﹐仍尚光化公主。隋煬帝繼位後﹐曾兩次征討吐谷渾﹐伏允逃往黨項。隋軍佔領吐谷渾領地﹐吐谷渾政權暫亡。隋在吐谷渾地區設河源、西海、鄯善、且末四郡﹐發天下輕罪徒居之﹐大興屯田。大業末﹐伏允乘隋內亂盡復故土﹐並對突厥表示名義上的臣屬關系。
從619年(武德二年)至634年(貞觀八年)﹐吐谷渾與唐朝﹕一方面不斷遣使至長安﹐交往密切﹐並在承風戍(今青海省貴德縣北千戶莊一帶)等地互市8﹔另一方面又乘唐政權初立之機﹐頻繁擾犯唐西邊。635年(貞觀九年)﹐伏允被唐將李靖擊敗﹐西奔至突倫磧(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且末縣與於闐縣之間)﹐為左右所殺1。從此﹐吐谷渾分成東西兩部﹕西部以鄯善為中心﹐由伏允次子達延芒波結率領﹐後降附吐蕃﹔東部由伏允長子慕容順繼位2﹐居伏俟城﹐殺權臣天柱王﹐降唐。唐以其為西平郡王﹐趉胡呂烏甘豆可汗﹐旋為部下所殺。唐又撫順子諾曷砵為河源郡王、烏地也拔勒(勤)豆可汗3﹐從此﹐吐谷渾用唐歷﹐奉唐國號﹐並遣子弟入侍﹐成為唐屬國﹐637年(十一年)﹐諾曷砵向唐獻牛羊15000頭﹐640年(十四年)﹐唐大宗以宗室女弘化公主妻諾曷砵﹐雙方結成甥舅之國。後唐高宗封之為駙馬都尉。
吐蕃興起後﹐向甘、青地區擴張。
633年(唐龍朔三年)﹐吐谷渾大臣素和貴叛歸吐蕃﹐吐蕃舉兵滅吐谷渾﹐諾曷砵率領殘部投唐涼州。但仍有一部分吐谷渾人留居故地﹐為吐蕃所滅﹐成為吐蕃屬國﹐須入貢納稅4。666年(乾封元年)﹐唐封諾曷砵為青海國王。
672年(咸亨三年)﹐徙其眾於靈州﹐置安樂州﹐以諾曷砵為刺史。子孫仍世襲青海國王之號﹐直至貞元(785─804年)時而亡。
唐肅宗(756─762年)時﹐吐蕃佔據安樂等州﹐吐谷渾再遷往朔方(治今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南白城子)和河東(治今山西省蒲縣)﹐部眾分散﹐被稱作吐渾、退渾。9世紀中葉﹐吐蕃崩潰後﹐吐谷渾人居住在湟水和大通河流域﹐依險屯聚自保。五代時﹐吐谷渾族主要集中在青海、甘肅河西、黃河河套南北、山西等地。曾附屬於沙陀李氏、後晉石氏。天福初﹐契丹得燕雲十六州後﹐吐谷渾人附屬於契丹﹐遼設有吐谷渾國王府5﹐並有退欲德、白可久等屬部﹐還多次下令﹐禁止境內吐谷渾部鬻馬於北宋、西夏。12世紀後﹐部分河東吐谷渾人返回甘、青故地﹐與湟水流域之吐谷渾人會聚。後多融合於漢族或其它民族之中。元朝時﹐吐谷渾一名不見於史﹐而故地出現有西寧州土人﹐一說與今天土族有淵源關系。
四、吐谷渾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習俗
(一)政治制度
吐谷渾西遷青海後﹐逐步確定了部落酋長世襲制﹐酋長稱可汗﹐有時也稱大單於。吐谷渾首領可汗早在西遷前就已出現。據《魏書‧吐谷渾傳》載﹐吐谷渾從遼東向西遷陰山之時﹐慕容廆遣長史乙那樓等追其返回。乙那樓稱吐谷渾為“可汗”﹐“可汗”乃“官家”或一個部落酋長之意6。傳至樹洛幹時稱“戊寅可汗”﹐即指部落酋長而言。及至夸呂稱可汗﹐也許受柔然等影響7﹐可汗為最高首領之稱﹐可汗妻稱“恪尊”(音同可敦﹐皇後)。可汗以下﹐設丞相、王、公、僕射、尚書、侍郎、郎中、別駕等官。可汗直接統轄青海湖地區﹔其余各地由可汗分封的子弟或其它諸族首領管理。吐谷渾軍隊編制和其它遊牧民族相同﹐與部落氏族緊密相連﹐戰士平時放牧牲畜﹐為部落民﹔一旦戰事發生或戍衛需要﹐上馬為戰士。其“兵器有弓、刀、甲、□”1。
吐谷渾的刑罰簡略﹐殺人及盜馬者死﹐其余則征物以贖罪﹐也有處罰杖刑的。判死刑者﹐以氈蒙頭﹐從高處用石擊死2。盜馬者與殺人者同判死刑﹐吐谷渾對馬匹的重視﹐也說明吐谷渾私有財產(主要是牲畜)已有較大發展﹐受到法律保護。國家也征收賦稅﹐史稱“國無常賦﹐須則稅富室、商人充用焉”3。即需要時向富室、商人抽稅﹐以充國用。
(二)社會經濟
吐谷渾初期﹐過的是遊牧生活。《南齊書‧河南傳》稱“多畜﹐逐水草﹐無城郭。後稍為宮室﹐而人民猶以氈廬百子帳為行屋”。《晉書‧吐谷渾傳》亦稱吵谷渾子孫“據有西零已西甘鬆之界﹐極乎白蘭數千裡。然有城郭而不居﹐隨逐水草﹐廬帳為屋﹐以肉酪為糧”。後期拾寅時﹐“乃用書契﹐起城池﹐築宮殿﹐其小王並立宅”4。吐谷渾先後所築的城郭有西強城、澆河城、曼頭城、洪和城、伏俟城、吐谷渾城、樹敦城、賀真城、鳴鶴城、鎮念城、三角城等。其中伏俟城為吐谷渾都城﹐遺址在今青海省共和縣境內鐵卜卡古城。吐谷渾統治者在其轄區內還下令開辟道路﹐建築橋樑﹐《沙州記》載﹕“吐谷渾於河(黃河)上作橋﹐謂之河厲。長百五十步﹐兩岸壘石作基階﹐節節相次﹐大木從橫﹐更鎮壓﹐兩邊俱平﹐相去三丈﹐並大材以板橫次之﹐施鉤欄﹐甚嚴飾。橋在清水川東。”5歷史上著名的河厲橋﹐一說即大母橋﹐在臨津城附近﹐過河即白土城(今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縣東南)﹐處於南北、東西交通要沖。
吐谷渾地處青海高原﹐對發展畜牧業而言﹐自然條件不如北方的蒙古草原﹐但吐谷渾人善於利用河川、湖泊周圍和山谷等地帶﹐從事畜牧業生產。馬、犛牛、羊、駝數量很多。養馬業尤為發達﹐良馬中有“龍種”馬、“青海驄”、蜀馬﹐曾大量輸入內地。青海驄產於青海湖一帶﹐系以中亞波斯的馬種與當地的種馬交配而成。“土出輦牛、馬、騾﹐多鸚鵡”﹐亦產蜀馬﹐體小﹐耐高寒﹐善走山地。吐谷渾經常向北魏貢獻犛牛和蜀馬。“眾好射獵﹐以肉酪為糧”6。
吐谷渾雖以畜牧業為主﹐但仍兼營農業。史稱﹕“亦知種田﹐有大麥、粟、豆。然其北界氣候多寒﹐唯得蕪菁、大麥﹐故其俗貧多富少。”7主要依靠河湟地區羌民及漢人兼營農業﹐尤以土地肥美的澆河一帶農業較發達。洪和郡(治今甘肅省臨潭縣東新城)民俗“食麥衣皮”8﹐與其它吐谷渾地區以“肉酪為糧”不同。說明農業在洪和等地區有相當發展。
吐谷渾的手工業較為發達﹐主要有采掘、冶煉、制造兵器及金銀制作等。史稱吐谷渾“饒銅、鐵、朱砂”9﹐白蘭山“土出黃金、銅、鐵”10。冶煉工業比較發達。吐谷渾曾向北周“獻犀甲、鐵鎧”1﹐向南樑“獻金裝馬腦鐘二口”等等2。金銀器皿有一部分來自西城﹐也有一部分可能為吐谷渾人自己制作。
吐谷渾地處中西陸路蔆蛅ㄐ撮魽戮蝩硓腄慰堯jI潭釉佽□臉□□突坪酉掠危□鞔鋝ㄋ梗□系滯羅□8祗謾?
(三)風俗與文化
關於吐谷渾的風俗習慣﹐《魏書》、《北史》、《宋書》、《周書》、《南齊書》、《樑書》有關的傳記略同。
服飾《魏書‧吐谷渾傳》稱﹕“丈夫衣服略同於華夏﹐多以羅冪為冠﹐亦以繒為帽”。即男子“通服長裙”3、“著小袖﹐小口□﹐大頭長裙帽”4﹐與北方漢族“長帽短靴﹐合□襖子”略同5。羅冪﹐是加在帽上遮住臉容的冪面﹐騎馬可避風沙。《魏書‧吐谷渾傳》還特別提及可汗的服飾﹐稱“夸呂椎髻毦珠﹐以皂為帽﹐坐踞圾迅攳f保□唇□販9□詼□銑勺敵危□骱諫□薄?
吐谷渾婦女一般著“裙襦”﹐與內地漢族婦女相似。但發式上有所不同﹐史稱“婦人皆貫珠貝﹐束發﹐以多為貴”6﹐束發﹐即辮發。或雲“披發為辮”﹐“以金花為首飾﹐辮發索後﹐綴以珠貝”。可汗妻恪尊(可敦)則“衣織成裙﹐披錦大袍﹐辮發於後﹐首戴金花冠”7。具有北方遊牧民族婦女穿戴之遺風。
婚姻史稱“富家厚出聘財﹐貧人竊女而去”。說明吐谷渾內部貧富分化已很顯著﹐但仍留有原始搶婚之遺俗。同時盛行收繼婚﹐即“父卒﹐妻其庶母﹔兄亡﹐妻其諸嫂”‧)視署死後﹐弟烏紇堤娶兄妻念氏﹐世伏死﹐弟伏允依俗繼尚隋光化公主等等即是明証。
喪葬吐谷渾人死後﹐“皆埋殯”﹐即行土葬﹐“喪有服制﹐葬訖而除”‧。與鮮卑舊俗大致相同。
語言文字吏稱吐谷渾“頗識文字”﹐或“頗識書記”﹐“乃用書契”等等8。文字很可能是指漢文﹐故北魏楊街之《洛陽伽藍記》卷五指出﹕“其國有文字﹐況同魏。”《南齊書‧河南傳》載拾寅子易度侯﹐“好星文﹐嘗求星書﹐朝議不給”。可見吐谷渾上層精通漢族語言文字﹐一般部眾則通用鮮卑語。由於吐谷渾組成族屬較復雜﹐境內既有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及突厥語族﹐又有漢藏語系羌藏語族及印歐語系伊朗語族。不少吐谷渾人兼通漢語、□噠語和鮮卑語。見於史冊的鮮卑語有可汗、恪尊、阿幹(兄)、處(是)、莫賀(父)、五期(王)等。
音樂與遊牧經濟及善於養馬有聯系﹐音樂大都是“馬上之聲”。隋唐所謂“北狄樂”中﹐就有吐谷渾的“馬上樂”﹐歸鼓吹署所轄。唐時“存者五十三章﹐其名目可解者六章﹕慕容可汗、吐谷渾、部落稽、矩鹿公主、白凈王太子、企喻也”書。說明隋唐鼓樂中有吐谷渾一部﹐原為十六國以來的鮮卑歌。其馬上樂傳入內地﹐吐谷渾之舞覲}□部□頌菩□諮盜肺杪淼南群印?
宗教信仰吐谷渾人初崇尚原始巫術﹐遇事佔卜﹐祭把山川、日月。至慕利延後期﹐受周圍諸民族影響﹐逐漸信奉佛教。世子瓊對從西域返回的高僧慧覽極為敬崇﹐“遣使並資財﹐令於蜀(成都)立左軍寺。覽即居之”9。拾寅時﹐“國內有佛法”。514年(樑天監十三年)﹐“表於益州(今成都市)﹐立九層佛寺﹐詔許焉”10。540年(大同六年)﹐夸呂可汗又遣使至樑﹐“求釋迦像並經論十四條﹐敕付像並制旨涅樑、般若、金光明講疏一百三卷”1。說明佛教傳入除西域一路外﹐尚有南朝佛法的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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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書‧匈奴傳》上卷九四﹐第3758頁顏師古注雲﹕“犀毗﹐胡帶之鈞也。亦曰‘鮮卑’﹐亦曰‘師比’﹐總一物也﹐語有輕重耳。”
2《史記》卷一一○﹐《匈奴傳》雲﹐孝文皇帝前六年﹐給匈奴單於賜物中﹐有“黃金肯胥紕”﹐即鮮卑。
3參見宿白﹕“《東北、內蒙古地區的鮮卑遺跡──鮮卑遺跡輯錄之一》﹐載《文物》1977年第5期﹔張柏忠﹕《哲裡木盟發現的鮮卑遺存》﹐《文物》1981年第2期。
4林斡﹕《東胡史》﹐第79頁。
5白鳥庫吉﹕《東胡民族考‧烏桓鮮卑考篇》﹐方壯猷譯。
1《史記》卷一一○﹐第2883及2885頁﹐《匈僅傳‧索隱》所引與《三國志‧魏書》卷三○﹐《鮮卑傳》注引。另見《翰苑集》注引《漢名臣奏》及司馬彪《續漢書》。
2《魏書》卷一﹐《序紀》第7頁﹔《資治通鑒》卷一○四﹐晉孝武帝太元六年。
3《太平御覽》卷三五九。
4參見黃烈﹕《中國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24─225頁。
5從拓跋鮮卑積六十六世至毛﹐又五世至推寅、又七世至鄰、鄰傳子詰汾。凡八十世(其中有兄弟、叔侄相繼﹐不一定是80代)。以每世20年計﹐相當於1600年左右。自詰汾上溯可至商前期。毛成為部落聯盟首領時正是西漢時﹐其先祖可能已以鮮卑自稱。
6《史記‧匈奴傳》卷一一○﹐第2889頁。
7參見於志耿、孫秀仁《黑龍江古代民族史綱》第127頁。
8張穆﹕《蒙古遊牧記》卷一﹐《科爾沁部右翼中旗》提到﹕“旗兩三十裡有鮮卑山﹐土人名蒙格。”
1馬長壽﹕《烏桓與鮮卑》﹐第3、30、247頁。而有的學者根據《魏書‧序紀》記載﹐拓跋鮮卑毛之遠祖可追溯至夏末商初﹐故認為拓跋一名乃駐牧於大鮮卑山的鮮卑人從遠祖以來的自稱。
2《三國志‧魏書》卷三○﹐《鮮卑傳》注引《魏書》第836頁。《後漢書‧鮮卑傳》所記略同。
3《三國志‧魏書》卷三○﹐《鮮卑傳》注引《魏書》第383頁。烏侯秦水又作烏集秦水﹐即記紇臣水、土護真水、土河、塗河﹐今之老哈河。汗國當作汙國。《後漢書‧鮮卑傳》謂倭人國﹐居住於東北沿海。
1《三國志‧魏書》卷二六﹐《田豫傳》﹐第727頁。
2《三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第838頁。
3《資治通鑒》卷三七﹐魏元帝景元二年提到拓跋氏“至可汗毛﹐始強大”。胡三省注﹕“可汗﹐北方之尊稱﹐猶漢時之單於也。”並引宋雲曰﹕“虜俗呼天為汗。”
4瞿中溶﹕《集古官印考証》。
5《三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第839頁。
1《後漢書‧鮮卑傳》卷九○﹐第2985頁。
2《三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第835頁注引《魏書》。
3《二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注引《魏書》所雲“電入其口”﹔《後漢書‧鮮卑傳》作“雹入其口”﹐稍異。
4《宋書‧索虜傳》卷九五﹐第2322頁。
5沈增植﹕《海日樓札叢》卷二﹐《鮮卑語與蒙古語》。
1《後漢書‧鮮卑傳》卷九○﹐第2985頁。
2《後漢書‧祭彤傳》卷二○﹐第744頁。
3《後漢書‧鮮卑傳》卷九○﹐第2986頁。
4《後漢書‧南匈奴傳》卷八九﹐第2951頁。
5《後漢書‧鮮卑傳》卷九○﹐第2986頁。與王沈《魏書》稍異。
6同上。
7同上書﹐第2989頁。
8《三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注引《魏書》﹐第837頁。《後漢書‧鮮卑傳》﹐第2689頁作東西萬四千余裡。
1一作日津、推寅。或以為即拓跋力微之祖父獻帝鄰﹐或持異議。
2《三國志‧田豫傳》卷二六﹐第727頁。
3《後漢書‧鮮卑傳》卷九○﹐第2991頁。
4《後漢書‧張奐傳》卷六五﹐第2139頁。
5《後漢書‧鮮卑傳》卷九○﹐第2990頁。
6《三國志‧魏書‧田豫傳》卷二六﹐第727頁。
1《三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第838頁。按東漢末初平二年(191)﹐袁紹取冀州﹐部分黃巾、黑山軍潰散者逃入鮮卑。
2《三國志‧魏書‧鮮卑傳》卷三○﹐第840頁。
3《三國志‧魏書‧鮮卑傳》﹐第836頁。
4同上書﹐第831頁
5同上書﹐第832頁
6《晉書‧傅玄傳》卷四七﹐第1322頁。
1《資治通鑒》卷八一﹐晉武帝太康二年﹐胡三省注雲﹕此為“慕容部之始”。
2白鳥庫吉﹕《東胡民族考》﹔方壯猷《鮮卑語言考》(《燕京學報》第8期)。
3《晉書‧慕容廆載記》卷一○八﹐第2804頁。
4《資治通鑒》卷八二﹐晉武帝太康十年。
5《晉書‧慕容廆載記附高瞻傳》卷一○八﹐第2812頁。
6同上書﹐第2806頁。
1《晉書‧慕容□載記》卷一一一﹐第2856頁。
1《晉書‧石季龍載記上》﹐卷一○六﹐第2767、2768頁。
2同上書﹐第2774頁。
3《北史‧徙何段就六眷傳》卷九八﹐第3270頁。
4《北史‧匈奴宇文莫槐傳》卷九八﹐第3267頁。另見《魏書》卷四四《字文福傳》、卷八一《字文忠之傳》、《新唐書》卷七一《宰相世系表》等。
1(宋)宋邵恩﹕《姓解》卷一﹐字文氏條。
2《資治通鑒》卷八一﹐晉武帝太康六年﹐胡三省往引。《新唐書》卷七一《宰相世系表》等兼載《周書》及何承天《姓苑》二說。
3《三國志》卷三○﹐第837頁往引王沈《魏書》雲﹕“匈奴及北單於遁逃後﹐余種十余萬落詣遼東雜處﹐皆自號鮮卑兵。”
4《魏書》卷一○三﹐《宇文莫槐傳》﹐第2304頁。
5同上。
6《熱河志》卷五七﹐庾信《周上柱國齊王憲碑文》雲﹐宇文氏於晉太康之世據有黃龍﹐即和龍、柳城。
7《晉書》卷一○八﹐《慕容廆載記》﹐第2807頁以及《資治通鑒》卷九一﹐晉元帝太興二年作“悉獨官”。
8《魏書‧宇文莫槐傳》卷一○三﹐第2305頁。
1《北史‧匈奴字文莫槐傳》卷九八、第3268頁。《資治通鑒》卷九七﹐晉康帝建元二年﹐說“逸豆歸走死沙漠”。
2《魏書》和《北史》之《宇文莫槐傳》皆作“五千余落”﹐而《晉書‧慕容祄載記》作“五萬余落”﹐異。
3杜佑﹕《通典》卷一九六﹐《邊防典》十二﹐第1063頁。
4《魏書‧序記》卷一﹐第1頁。
5米文平﹕《鮮卑石室的發現與初步研究》﹐《文物》1981年第2期。
6從成帝毛往上溯67世﹐若以每世20歲計﹐則毛之先祖可追溯至1300余年以前﹐即商前期。
7《魏書‧序紀》卷一﹐第2頁。
8內蒙古工作隊﹕《札賚諾爾古墓群》﹐《文物》1961年第6期、《考古》1961年12期﹔《內蒙陳巴爾虎旗完工古墓清理簡報》﹐《考古》1965年第6期﹔宿白《東北、內蒙古地區的鮮卑遺跡》﹐載《文物》1977年第5期。
1《魏書‧序紀》卷一﹐第2頁。
2黃烈﹕《中國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77─278頁。
3《魏書‧官氏志》卷一一三﹐第3007─3011頁。
4《宋書‧索虜傳》卷九五﹐第2312頁。《南齊書‧魏虜傳》卷五七﹐第983頁有雲﹕“被發左衽﹐故呼為索頭。”
5《魏書‧序紀》卷一﹐第4頁。
1《魏書‧官氏志》卷一一三﹐第3013頁。
2《魏書‧序紀》卷一﹐第6頁。
3《宋書‧索虜傳》卷九五﹐第2321頁提到﹕“盧兄□有救騰之功﹐舊勛宜錄﹐請移五縣民於新興﹐以其地處之。”知以五縣空地﹐安置猗盧率領的部落民。
4《魏書‧序紀》卷一﹐第9頁。
5《魏書‧序記》卷一﹐第10頁。
1《魏書‧序記》卷一﹐第12頁。
2《魏書‧刑罰志》卷一一一﹐第2873頁。
3《魏書‧序紀》卷一﹐第12頁。
4《魏書‧太祖紀》卷二﹐第21頁。
1《魏書‧官氏志》卷一一三﹐第3014頁。
2《魏書‧賀訥傳》卷八三﹐第1812頁。
3《魏書‧爾朱榮傳》卷七四﹐第1644頁。
1《魏書‧太宗紀》卷三﹐第61頁。
2《冊府元龜‧邦計部‧田制門》卷四九五﹔《魏書‧高祖紀》卷七﹐及卷一一○﹐《食貨志》﹐第2853─2855頁。
3《隋書‧食貨志》卷二四﹐《舊唐書‧食貨志》卷四八﹐上﹐第2088頁。
4《魏書‧高祖紀》卷七下﹐第178頁。
5《北史‧常山王遵傳附暉傳》卷一五﹐第571頁。
1《魏書‧高祖紀》卷七下﹐第177頁。
2《魏書‧咸陽王禧傳》卷二一﹐第536頁﹔《北史‧魏咸陽王禧傳》卷一九。
3《魏書‧劉昶傳》卷五九﹐第1310、1311頁。
4《洛陽伽藍記‧城西》卷四﹐第206頁。
5《魏書‧咸陽王禧傳》卷二一﹐第537頁﹔卷九四﹐《劉騰傳》﹐第2028頁。
6《北史‧常山王遵傳曾孫暉附傳》卷一五﹐第571頁。
7《北史‧河間公齊傳孫志附傳》卷一五﹐第559頁。
1《魏書‧世祖紀》卷四下﹐第101頁。
2《北齊書‧魏蘭根傳》卷二三﹐第330頁。
3《魏書‧袁翻傳》卷六九﹐第1539頁。
4《周書‧文帝紀》卷二﹐第37頁。
5《周書‧蘇綽傳》卷二三﹐第382─390頁。
6《通典‧選舉典》卷一四﹐第80頁。
7參閱《通典‧職官》卷二八﹐《周書‧傳論》卷一六。
1北魏末年﹐有寺院3萬余所﹐僧侶200多萬。北齊時﹐寺院4萬余所﹐僧侶200多萬﹐北周寺院約萬余﹐僧侶約100萬。
2《廣弘明集》卷一○﹐敘仕道林辯周武帝陳佛法詔。
3《周書‧武帝紀》卷六﹐第37頁。
4《魏書‧韓顯宗傳》卷六○﹐第1340頁。
1如隋文帝獨孤皇後、唐高祖竇皇後、太宗長孫皇後、睿宗竇皇後﹐皆鮮卑人﹐唐太宗李世民為竇皇後所生。
2有竇氏、房氏、宇文氏、長孫氏、豆盧氏、源氏、元氏等。
3《晉書‧禿發烏孤載記》卷一二六﹐第3141頁。
1《晉書‧陳賽傳》卷三五﹐第1036頁。
2同上。
3《晉書‧禿發烏孤載記》卷一二六﹐第3141頁。
4同上。
5同上。
1《南涼王墓──小圓山》﹐載《青海日報》1983年6月14日。
2《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卷七五﹐第3362頁。
1據《元和郡縣志》卷四﹐靈州保靜縣賀蘭山條。
2《水經注》卷二﹐河水。
3《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14頁。
4《太平御覽‧西秦錄》卷二七﹔《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l4頁。
5《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14頁。
6《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14頁﹔《資治通鑒》卷一○六﹐晉孝武帝太元十年。
7《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15頁。
1《資治通鑒》卷一○七﹐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
2《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17頁。
3《晉書‧乞伏國仁載記》卷一二五﹐第3118頁﹔《十六國春秋‧西秦錄》等。
4《晉書‧姚興載記》卷一一七上﹐第2981頁。
5參閱洪亮吉﹕《十六國疆域志》卷一五﹐《西秦志》。
6《晉書‧乞伏熾磐載記》卷一二五﹐第3123頁﹔《十六國春秋輯補》卷八七﹐《西秦錄》
1《周書‧吐谷渾傳》卷五○﹐第913頁。一作乞伏觸拔。
2《陶齋藏石‧乞伏保達墓志》。
3《宋書》、《魏書》、《北史》之《吐谷渾傳》作七百戶﹐異。
4《舊唐書‧西戎‧吐谷渾》卷一九八﹐第5297─5301頁。
5《樑書‧諸夷‧河南傳》卷五四﹐第810頁。
6《宋書‧吐谷渾傳》卷九六﹐第2372、2373頁。
1《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35頁。
2《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中雲“五、六百落”﹐似指五、六百部落而言﹐或“百”為“萬”之訛﹐亦未可知。
3《晉書‧蒞堅載記》卷一一三﹐第113頁。
4《晉書‧吐谷渾傳》卷九七﹐第2540頁。
5《通典‧吐谷渾》卷一九○﹐第1021頁。
1《晉書‧吐谷渾傳》卷九七﹐第2541頁。
2《北史‧吐谷渾傳》卷九六﹐第3180頁。
3《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39頁。
4參閱《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41頁及楊街之﹕《洛陽伽藍記》卷五。
5《樑書‧河南傳》卷五四﹐第810頁。此秦嶺大致指岷山。
6青海路﹐是由青海經柴達木盆地通西域之路﹐大致可分為三條路線﹐茲從略。
7河南道﹐對柔然而言﹐即從居延海或蒙古草原南下﹐經酒泉或張掖﹐至吐谷渾所據河南的澆河﹐沿西傾山北麓至龍涸﹐順岷江而下入蜀。
8《冊府元龜》卷九九九﹐《外臣部‧互市》條。
1《新唐書‧吐谷渾傳》卷二二一上﹐第6226頁﹐雲伏允“自經死”。
2王忠﹕《新唐書吐蕃傳箋証》﹔范文瀾﹕《中國通史》第四冊等。但據王堯等譯注﹕《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民族出版社第207─208頁中考証﹐達延芒波結應譯作達延莽布支﹐系吐蕃大論﹐而非吐谷渾王子。
3《唐大詔令集》卷一二九﹐《宥吐谷渾制》﹐按勒豆﹐依武威南咀喇嘛灣出土的《慕容忠墓志》應作“勤豆”。
4王堯等譯注﹕《郭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40頁。
5《遼史‧百官志》卷四六﹐第758頁。
6《宋書‧鮮卑吐谷渾傳》卷九六﹐第2390頁。
7《魏書‧蠕蠕傳》卷一○三﹐第2291頁。
1《北史‧吐谷渾傳》卷九六﹐第3186頁。
2《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40頁。
3同上。
4《樑書‧河南傳》卷五四﹐第810頁。
5《水經注‧河水》卷二﹐引段國《沙州記》。
6《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40頁。
7《北史‧吐谷渾傳》眷九六﹐第3186頁。
8《周書‧劉璠傳》眷四二﹐第764頁。
9《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40頁。
10《宋書‧鮮卑吐谷渾傳》卷九六﹐第2373頁。
1《周書‧武帝紀上》卷五﹐第65頁。
2《樑書‧河南傳》卷五四﹐第810頁。
3《晉書‧吐谷渾傳》卷九七﹐第2538頁。
4《樑書‧河南傳》卷五四﹐第810頁。
5《舊唐書‧輿服志》卷四五﹐第1951頁。
6《魏書‧吐谷渾傳》卷一○一﹐第2240頁。
7《樑書‧河南傳》卷五四﹐第810頁。
8《舊唐書‧吐谷渾傳》卷一九八﹐第5297頁。
9《舊唐書‧吐谷渾傳》卷一九八﹐第5297頁。
10《舊唐書‧吐谷渾傳》卷一冪h耍□?5297頁﹔另見《樑書‧河南傳》、《晉書‧吐谷渾傳》。
1《舊唐書‧音樂志》卷二九﹐第10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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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風乍起﹐輒憶蓴羹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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