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華夏民族的形成與發展
在中原地區青銅器時代已經是繁榮發達的高峰時期﹐邊疆地區也先後進入了青銅器時代﹔在夏、商、周三代國家制度逐步定型﹐夏、商、周三族融為一體的過程中﹐邊疆各部落也開始了向國家和民族過渡﹐出現了王權和許多族稱。它們在四方發展﹐生產與生活方式不同﹐語言和習俗也各具特點﹐但都與中原發生了越來越多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系﹐並進入了各族競爭的中國歷史舞台。邊疆各族向中原內遷﹐一方面激發了華夏民族意識的強烈高漲﹐同時也從各民族內遷中﹐吸收了許多新鮮的成分﹐促進了民族間的融合﹐使華夏民族得到發展並加速了社會的進步。
第一節 民族矛盾激化與諸夏攘夷爭霸
一、“四夷交侵﹐中國背叛”﹐西周滅亡
西周對邊疆各族稱為遠人﹐實行與王畿及諸夏地區不同的政策。有所謂﹕“蠻夷要服﹐戎翟荒服”、“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歲貢”、“終王”1。就是說﹐對距王畿較近的各族﹐要進行約束﹐要求他們歲歲來貢﹔距離較遠者﹐稱為荒服﹐則隻需一世一次來朝﹐“王事天子”﹐不擾邊鄙就行。對不貢不王者﹐周天子先是“修德”﹐以爭取遠人臣服﹐“修德”達不到目的就“修刑”﹐當時的“刑”與兵是同義詞﹐即進行征伐﹐據記載﹐周朝的這種政策﹐造成了“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四十年不用刑伐的局面。2康王死後﹐昭王南征荊楚﹐死於江上﹐其子穆王繼位﹐西征犬戎﹐“獲其五王……王遂遷戎於太原”3﹐“自是荒服者不至”4。到穆王之孫懿王時﹐周朝已經走向衰微﹐“戎狄交侵﹐暴虐中國”5﹐而邊疆各族內遷﹐在王畿與諸夏地區﹐都逐漸形成了交錯分布的形勢。
從懿王到平王東遷﹐大致是公元前10世紀最後20─30年到公元前771年的150年左右﹐一方面是王政日壞﹐尤其是周厲王的無道﹐使階級鬥爭加劇﹐結果導致國人暴動﹐前841─前828共和主政14年。另方面﹐周的王畿已受到來自戎狄的威脅。前823(周宣五年)﹐玁狁攻周﹐到達涇水北岸﹐王京岌岌可危。宣王派南仲築城於朔方駐守﹐又派尹吉甫率師擊敗玁狁﹐逐至太原﹐玁狁北遁。一時其它戎狄各部重新臣服。但宣王三十一年攻太原之戎﹐不勝﹔三十六年攻條戎、奔戎﹐敗績﹔特別是三十九年攻姜氏之戎﹐入於千畝(今陝西省扶風縣以西渭水中上遊)﹐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1。“料民”就是在奴隸大量逃亡之後清理民數﹐奴隸制度已顯出崩潰的征兆。
在東方﹐穆王用兵於淮夷。夷王時原臣屬於周的噩(鄂)侯馭方反周﹐“率南淮屍(夷)、東屍﹐廣伐南或(國)、東或”2。周派了西六師﹐殷八師(成周八師)去鎮壓﹐卻被鄂侯馭方攻到了成周附近。後來征集諸侯援兵﹐才俘獲了鄂侯馭方。宣王時﹐剛打敗玁狁﹐即派尹吉甫到準夷地區征收貢物3﹐又派召公虎征伐淮夷徐方4﹐事後又命召公虎築城於謝邑5(今河南省南陽市東謝營)﹐封王舅申伯於此﹐以控南方。千畝一戰所喪“南國之師”蓋即申伯所統率的周南國的軍隊。
宣王在位46年﹐雖暫時穩定﹐號稱“中興”﹐實際上階級矛盾與民族矛盾都在激化﹐加之其後繼者幽王荒淫昏暴﹐埭斑吨K囊慕磺鄭□泄□撐選雹薜木置媯□沼讜誶?771年(幽王十一年)被申侯召來犬戎攻入王京﹐殺幽玉於驪山下﹐西周滅亡。前770(周平王元年)﹐東遷洛邑﹐名為東周﹐實際上已是“禮壞樂崩”﹐奴隸制度解體﹐進入了諸夏爭霸、兼並﹐封建社會代替奴隸社會的歷史時期。7
二、戎狄內遷及華夷雜處局面的形成
從平王東遷到公元前476年8是中國古代第一次由民族大雜居﹐民族矛盾比較突出﹐經過較長時間的接觸、鬥爭而逐漸趨於融合的時期。
造成中原地區各民族交錯分布的主要原因是﹕
(一)遊牧民族南下與東遷。據竺可楨研究﹐近五千年來我國的氣候可分為四個溫暖期和四個寒冷期﹐其中西周前期是由仰韶文化至商末第一溫暖期轉入第一個寒冷期﹐春秋時期才開始進入第二個溫暖期9。同時﹐西周末年﹐中國北部大旱10。這些突變性氣候條件是造成北方和西北遊牧民族內遷的客觀原因。另一方面﹐西周分封的諸侯﹐多為一些以都邑為中心的據點﹐當時居民稀少﹐封建國內遠沒有都開發﹐統治者住在都邑﹐庶人與奴隸住在郊野﹐郊野以外農牧所不及之區稱為林、坰﹐是打獵采薪的場所﹐空地很多。也許遊牧民族早在西周中葉已內遷﹐隨著中原人口增加﹐遊牧民族又有發展﹐民族矛盾日見增長。內遷者如戎本是分布在西北的遊牧民族﹐但雒邑附近在西周中葉已有戎人。“穆王有塗山之會”﹐此塗山即三塗山﹐在伊洛二水間。而“周幽為太室之盟﹐戎狄叛之”1。大室即嵩山。三塗、大室都距洛邑不遠。穆、幽兩王所會﹐大概都是為了東都附近戎狄的問題。見於《左傳》者﹐伊洛間先有楊拒、泉皋、伊洛之戎﹐前638年(魯僖公二十二年)“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那時追憶及於周平王東遷之初﹐“有辛適伊川﹐見被發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已矷憐L□ 雹誑杉□鏈ㄔ諑交脛□智g窗倌暌鄖耙延腥秩耍□搖耙叭恕幣延寫尤炙椎摹B逡馗澆□□耍□□諒徹□□□□□鬧□闢□呵□躋燦腥秩擻氬堋18車仍喲ΑG?721年(魯隱公二年)春﹐隱公會戎於潛﹐同年“戎人請盟﹐秋﹐盟於唐﹐復修戎好也”3。潛地無考﹐按杜預注﹐唐在今山東省魚台縣東。杜注還說﹕“陳留濟陽縣東南有戎城。”4其地當今河南省蘭考縣東北﹐山東省曹縣西北﹐距魚台縣不遠﹐魯所會之戎當為此部。這兩次會都是戎人請盟﹐“修惠公之好也”5﹐魯惠公於公元前769─前724在位﹐戎人分布於曹、衛、魯之間﹐當早於平王東遷。魯為東方大國﹐守周禮最嚴﹐而與戎修好﹐可見戎勢不可輕敵。
(二)在西周初受封時原本與當地其它各族交錯分布﹐至春秋時非華夏各族也已發展﹐成為諸夏的威脅。東方海岱地區及南方荊山南北固然是諸夏分封在東夷與南蠻區域﹐北燕處戎狄之間﹐終春秋三個世紀不能自立於諸夏﹐河東及汾水流域西周時﹐諸夏分布北不過霍太山。當地封國﹐晉為強宗﹐但唐叔受封“啟以夏政﹐疆以戎索”6﹐用戎人習慣法﹐可見戎人在當地影響之大。進到晉獻公時﹐已兼並周圍許多同姓諸侯﹐而“戎狄之民實環之”7。令人注意的是﹐唐叔子孫中﹐竟有一支完全戎化﹐晉獻公娶戎女生了公子重耳8﹐即晉文公。在鎬京周圍﹐西周興起以前本為與戎狄雜處﹐其中姜姓與周世為婚姻﹐成為諸夏的一支重要來源。那些未被華化、仍為戎狄者﹐周武王逐之於涇洛之北。9可是到西周末年﹐鎬京地區又完全被西戎佔據﹐周平王東遷命秦襄公從西戎手中奪回﹐秦經過兩三代才達到目的。
(三)被強行遷入內地。前已述及﹐西周中葉﹐穆王遷戎於太原﹐大概是從隴山以西遷於涇水下遊以北﹐靠近鎬京地區安置﹐以便控制。魯僖公二十二年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也是明顯的例証。
(四)諸夏而處戎蠻之區不遵禮制被視為夷狄﹐以秦、楚為顯例﹐詳後。其它以上各族的名稱、分布、經濟、文化﹐各有專條敘述﹐於此僅就華夷雜處局面的形成作簡要敘述。
三、諸夏爭霸的歷史進程與民族間的鬥爭和融合
周室東遷以後﹐“禮壞樂崩”﹐強大的諸侯著手滅掉周圍一些小國以擴大自己的版圖﹐而內遷的各族也侵伐諸夏﹐甚至滅掉一些諸夏許多中小國家和參預周王室的內亂。北方以戎狄為甚。南方楚國自西周中後葉已開始向江漢擴張﹐滅了蠻越一些部落﹐到春秋中葉以後向北滅“漢陽諸姬”﹐進而滅申、息、隨、鄧等周朝南方諸侯﹐威脅周、鄭﹔向東滅群舒﹐威脅齊、魯。楚亦自稱蠻夷。一時造成了“南夷與北夷交﹐中國不絕若線”1﹐使周室苟延殘喘﹐中原諸夏都感到危急的局面。在西方﹐秦霸西戎﹐終春秋之世﹐“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狄)遇之”2。當時諸侯強國﹐爭霸於中原﹐“挾天子以令諸侯”﹐名為“尊王”﹐實際上兼並周圍一些小國﹐其中包括許多姬姓之國﹐紛紛被消滅﹔同時在“攘夷”的旗號下﹐激發諸夏的民族意識和民族優越感﹐夏又稱華﹐歧視夷狄﹐強調“華夷之辨”、“夷夏之防”。民族矛盾比較尖銳。大致有如下三個階段﹕
(一)前770─前686年(自平王東遷至齊桓公以前)
這一階段﹐鄭武公、莊公實操周王政令。平王東遷第二年鄭即滅鄶(今河南省新鄭縣西北)﹐遷都新鄭﹔平王四年又滅東虢﹐創春秋時期諸侯滅姬姓國的記錄。周平王時已與鄭矛盾很深﹐至前707年(周桓王十三年)桓王奪鄭莊公政柄﹐結果發生了周王聯合蔡、衛、陳伐鄭失敗﹐鄭人射王中肩的事件3。從此﹐周王的共主地位名存實亡。戎在中原為患者主要是戎州之戎和戎州以北分布在太行山區的北戎4。前716年(魯隱公七年)周桓王派凡伯為使聘於魯﹐戎人襲擊凡伯於楚丘5﹐其地相當今山東成武縣西南﹐正當從洛邑經戎州去魯途中。凡伯做了戎人的俘虜﹐而自魯惠公以來與戎人友好相處的魯國﹐竟沒有對戎人劫虜“天王”使臣作出反應。當時秉政的鄭莊公對此也無動於衷。但前714年(魯隱公九年)﹐北戎侵鄭﹐鄭打敗戎師﹔前706年(魯桓公六年)北戎侵齊﹐鄭又應齊人之請出兵大敗戎師。
在西方﹐秦國此時雖逐西戎在岐山以西列為諸侯﹐然中原視之為戎狄﹐秦本身也僅能自立﹐無力擴張。南方楚國方興未艾﹐準備北向稱雄﹐所謂“南夷”即指楚而言。
(二)前685─前514年(自齊桓公即位至晉楚第二次“弭兵”與吳王闔閭以前)
這近兩個世紀﹐前43年為齊桓公在位與稱霸的時期﹔以後一個多世紀為晉楚爭霸的時期。齊桓公任用管仲﹐進行改革﹐正式打起“尊王攘夷”的旗幟。他先制服魯國﹐在前681年(魯莊公十三年)與魯盟於柯(山東省東阿縣西南)﹐並滅附近的譚、遂等小國。前663(齊桓公二十三年)北攻山戎以救燕﹐一直逐山戎至孤竹而還6。過了兩年﹐狄人攻邢、衛﹐齊救之﹐然而邢、衛都因狄人來攻難於在自己封疆內立足﹐分別在齊桓公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由齊率諸侯幫助築城﹐遷邢於夷儀(山東省聊城縣西南)﹐遷衛於楚丘(即戎劫王使處﹐原為曹地)7。兩國遷到齊國可以直接保護的范圍內﹐才勉強保存了宗廟。
“齊桓公始霸﹐楚亦始大”8。前671年在楚成王在即位當年﹐結好於諸侯﹐並“使人獻天子﹐天子賜胙﹐曰﹕‘鎮爾南方夷越﹐無侵中國’。”但當時“楚地千裡”1﹐並不安於鎮南方夷越﹐而北向中原爭霸。前565年(齊桓公三十年)會魯、宋、陳、衛、曹之師伐楚﹐與楚屈完盟於召陵(河南省郾城縣東)。《公羊傳》評論齊桓公北伐山戎救燕﹐敗狄存邢、衛﹐南服楚﹐功同“王者”2﹐孔子也極稱管仲為“仁”﹐感嘆﹕“要是沒有管仲﹐我們將變成像夷狄了﹗”3。
齊桓公“攘夷”確實團結了大批中原諸侯﹐激發了當時諸夏民族意識高漲﹐但並沒有解決中原戎狄與諸夏的矛盾。前650年(魯信公十年)狄人滅溫(河南省溫縣西)﹐又不斷侵鄭、衛、晉等國。分布在伊洛間的戎人和太行山區的狄人還多次牽涉到周王室的內亂之中。前649年(周襄王三年)﹐襄王弟太叔帶招楊拒、泉皋、伊雒之戎﹐攻王城。秦、晉攻戎救周﹐晉為王平戎。次年太叔帶既敗﹐逃奔齊國﹐齊派管仲為王平戎。再過六年(前543)齊桓公去世﹐齊國大亂﹐霸業隨之喪失。
前636年(周襄王三十六年)﹐襄王為了攻鄭﹐結好於狄﹐娶狄隗姓女為後﹐不久又廢隗後。狄攻周﹐立太叔帶為王﹐襄王出奔於鄭。剛即位的晉文公馬上接過“尊王攘夷”的旗號﹐打敗狄人﹐殺太叔帶﹐送襄王回周。自此以後一個世紀﹐晉楚爭霸﹐戰爭不息。秦為晉所遏﹐不得東向往中原發展﹐“遂霸西戎”﹔而齊、魯也在海岱地區吞滅周圍小國和東夷各國。晉、楚爭霸﹐使中原中等國家如鄭、宋等疲於應付﹐而晉楚勢均力敵﹐晉結好於齊﹐楚結好於秦也旗鼓相當﹐爭戰百年﹐晉楚兩國國內矛盾也比較突出。前579年(周簡王七年)宋國華元約合晉楚﹐訂立盟約﹐互不加兵﹐有危難或有敵來侵﹐互相救援。此為第一次晉楚“弭兵”之會。可是到周簡王十一年﹐晉楚戰於鄢陵(河南省鄢陵縣西北)﹐楚軍大敗。以後又與秦、齊各發生過大戰﹐雖各有勝敗﹐終於精疲力盡。於是前546年(周靈王二十六年)宋國向戍又倡晉楚“弭兵”﹐由楚主盟議定﹕宋、魯、鄭、衛、曹、許、陳、蔡等中等國家﹐分別向楚、晉同樣朝貢﹐齊、秦則分別與晉、楚結盟。百年爭霸的結局是長江中遊楚國與中原晉國平分霸權﹔楚國在此百年中﹐已漸為中原諸夏所接受﹐實際上是華夏在長江中遊得到大發展的時期。
(三)前514─前472年(吳王闔閭即位至越國勾踐滅吳)
晉楚平分霸業維持了大約30年﹐長江下遊吳、越興起﹐進入爭霸行列。吳國始祖吳太伯本為周人一支﹐從越俗﹐傳19世至壽夢於前585年始稱王﹐在中原影響下迅速崛起。晉國為了削弱楚國﹐聯吳。吳、楚屢戰﹐互有勝負。至吳王闔閭﹐任用楚人伍子胥和齊人孫武﹐於其五年打敗越人﹐其九年會蔡、唐攻楚﹐一直攻入楚都郢(湖北省江陵縣紀南城)。吳國驟勝﹐其貴族為爭奪勝利果實而分裂﹐越國又攻其背後﹐秦發兵救楚﹐吳軍退回。楚雖不亡﹐國勢大減。
越為越族一支﹐以會稽(浙江省紹興市)為中心。楚聯越制吳。前494年(吳王夫差二年)敗越於夫椒﹐攻入越國﹐越王勾踐投降﹐夫差許和。勾踐為雪恥而“臥薪嘗膽”﹐“十年生聚﹐十年教訓”。夫差十四年率軍北上會晉、魯等中原諸侯於黃池(今河南省封丘縣西南)﹐爭霸於中原。至夫差十八年勾踐攻吳﹐夫差二十一年圍吳國都(江蘇省蘇州市)。前473年(夫差二十三年、越勾踐二十四年)﹐夫差兵敗﹐求和不許﹐自殺。越滅吳之後﹐步其後塵﹐勾踐北上會諸侯於徐州﹐一時號為霸主。
吳越爭霸隻是春秋霸業的尾聲﹐卻表明長江下遊自良渚文化突然衰落以後﹐至此已重新在中華民族史上勃興﹐百越也進入了各族竟長的行列。而進入中原的戎狄及海岱地區的夷、舒﹐也在春秋兩三個世紀與諸夏的交往、鬥爭中逐漸融合﹐並分別被晉、齊、楚、魯等國所吞並。
第二節 七雄兼並與諸夏大認同
對《春秋》所記242年歷史﹐戰國晚葉《公羊傳》以“大一統”為宗旨總結為“所見世”、“所聞世”、“所傳聞世”的“三世說”。東漢末何休解釋“三世”是指﹕“所見者謂昭、定、哀”(前541─前481)﹐“所聞世者文、宣、成、襄”(前626─前542)﹐“所傳聞世謂隱、桓、莊、閔、僖”(前722─前627)各不同時期1。按照公羊派的歷史觀﹐認為所傳聞世是“據亂世”、“內其國外諸夏”﹔所聞世是“升平世”、“內諸夏而外夷狄”﹔所見世為“太平世”﹐“夷狄進至於爵﹐天下遠近大小若一”2﹐已實現“王者無外”﹐天下大一統的太平盛世。實際上孔子沒有見到大一統﹐《公羊傳》成書的時期也未統一﹐不過統一的趨勢已經明朗﹐原有的夷夏界限已經消失﹐當時人們認為統一了就太平了的政治理想即將實現。公羊派是從“大一統”出發看到了並且肯定當時的民族大融合、諸夏大認同的事實。所指“夷狄進至於爵”與中原諸侯並列﹐主要是指秦、楚。這種大認同﹐表明華夏民族共同體已得到穩定的發展。
一、秦人由戎狄而認同於華夏
秦﹐嬴姓。其始祖母名女修。“女修織﹐玄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3。其始祖感生神話﹐具有東方以鳥為圖騰各部落的特點。大業娶少典部落的女子名女華﹐生子名大費﹐因佐禹平水土﹐舜妻以姚姓之玉女﹐並佐舜調馴鳥獸﹐稱為柏翳。前已述及﹐柏翳即伯益﹐在舜禹為黃河中下遊東西兩大系部落大聯盟首領時﹐享有很高的權威﹐是出自東方少昊集團的重要首領。直到秦襄公在春秋初正式立為諸侯時﹐“居西垂﹐自以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4﹐仍奉少吳為天神﹐把東方祖先起源時代的天神遷到了西方。
大費(柏翳)的後裔分為兩支﹕一支叫大廉﹐稱為鳥俗氏﹐另一支叫若木﹐以祖名為氏﹐稱為費氏﹐“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5。大廉的玄孫孟戲、中衍“鳥身人言”﹐為商王帝太戊駕車﹐太戊許以婚姻﹐“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遂世有功﹐以佐殷國﹐故蠃姓多顯﹐遂為諸侯”6。
中衍的玄孫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7﹐大概在商的西境、今山西陝西接壤地區﹐與羌戎雜處﹐為商“保西垂”8。
周滅商﹐中潏子孫頗多忠於殷紂而被殺。有些歸順周朝被更西遷到了隴山以西﹐與西戎雜處1。周穆王時造父為穆王駕車有功﹐封於趙城﹐為趙氏。秦、趙同祖﹐在秦人有秦的封邑以前﹐同為趙氏。
秦受封的始祖名非子﹐“居犬丘”2﹐以善養馬被周孝王召去在“汧渭之間”(陝西省扶風縣、眉縣一帶)為周養馬而“馬大蕃息”。於是周孝王封非子“邑於秦”3為附庸﹐“使復續嬴氏(姓)祀﹐號曰秦嬴”4。同時讓非子同父異母兄弟成繼承其父大駱的酋長地位﹐“以和西戎”5。成這一支在周厲王時被犬戎滅掉﹐周宣王即位﹐命秦仲誅西戎﹐反被西戎所殺。宣王召秦仲的五個兒子﹐“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收復了秦邑和西犬丘﹐被宣王立為西垂大夫﹐並移居西犬丘。
前777年(周幽王五年)﹐秦襄公繼位﹐一方面﹐以女弟繆嬴為西戎豐王妻﹐以結好西戎﹐同時和西戎中與秦為敵者鬥爭。幽王被西戎大戎部所殺﹐“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6盡管如此﹐中原諸侯仍因秦人起源於東方以鳥為圖騰的部落集團﹐西遷後又多雜戎俗﹐而秦穆公伐晉新喪﹐遠襲鄭國﹐更被認為非禮。在整個春秋時期秦都被視為戎狄7。
周平王東遷以後﹐秦襄公與戎爭鬥了四年而死﹐未能收復岐周﹐直到前750年(秦文公十六年)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8﹐將中心穩定地遷居“汧渭之會”(陝西省眉縣附近)。岐山周原地區有發展農業的優良自然條件﹐周人又有豐富的農業經驗。此後秦人與周人共處才完全脫離遊牧轉向定居農業﹐並在周文化影響下向華夏化發展。到秦憲公(前715─704)9時遷都平陽(陝西寶雞縣東平陽村)﹐東向滅湯社(杜)﹐湯杜毫王逃奔西戎。這大概是商朝滅亡以後被遷到豐鎬地區的一支商遺民﹐西周滅亡後又打起湯的旗號10﹐但此時他們已經戎化被稱為戎人。至秦武公(前697─前678)滅戎人彭戲氏和小虢﹐於是東至華山。秦德公(前677─前676)遷都於雍(陝西省鳳翔)﹐自此後數百年秦穩定地以雍為都。秦穆公最初準備繼續向東往中原發展﹐其三十三年遠襲鄭國﹐結果被晉國聯合姜戎邀擊﹐敗於崤山。於是西向﹐在穆公三十七年打敗西戎“益十二國﹐開地千裡﹐遂霸西戎”(11)。秦地已達今甘肅東部與中部。至此﹐秦在崤山以西發展的格局已定型。以後數百年中又向西滅西戎義渠等國﹐向南越秦嶺滅蜀、巴開五尺道準備往滇中發展﹐向東南與楚爭漢中及黔中﹐成為最雄強的諸侯。
民族融合的過程﹐在秦國進展迅速。秦人的來源大致有如下幾大部分﹕佔統治地位的秦公族﹐起源於海岱﹐西遷而戎化﹐進至關中而華化。秦穆時﹐即已經以“詩書禮樂”自居﹐穆公以後又經過兩個世紀﹐“秦靈公作吳陽上畤﹐祭黃帝﹔作下畤﹐祭炎帝”1。此外秦還為密畤於渭南祭青帝﹐少昊又稱白帝。秦這種多元的天帝祭祀反映了秦人宗教思想的多源特點﹐而祭黃帝、炎帝是秦人華化的重要標志之一。秦人的第二大來源是“周余民”﹐其數量當不少於佔統治地位的公族﹐是秦人中文化最高的一部分﹐秦人的融合﹐在文化上以“周余民”為核心﹐其中可能包括一部分西周時被西遷的商遺民﹐而商遺民中也有西遷後己戎化的湯杜一支。在秦人中﹐被征服的西戎﹐也佔相當數量。秦國在征服的西戎地區設郡縣﹐沿邊修長城﹐表明長城以內原有的西戎已經農業化。由於秦國大力發展農業﹐對山東的先進文化、經濟及各種人才都采取大力吸收的政策﹐對原有的奴隸制度進行了較之其它各國都徹底的改革﹐所以秦人來源雖然包括原屬不同民族的幾大部分﹐但到戰國中晚葉﹐已經融為一體﹐成為秦隴地區的華夏﹐是華夏民族穩定地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楚人由蠻夷而認同於華夏
楚﹐羋姓。得姓始祖季連﹐出於祝融集團。前已敘述這是一個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各部落融合形成的新的部落集團﹐而炎、黃在其中佔優勢。《國語‧鄭語》講到祝融八姓的苗裔﹐說他們“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數也”。季連的父名陸終。娶了鬼方氏的女子名女嬇(媿)氏﹐“產六子……其六曰季連﹐是為羋姓”2。鬼方為羌人中的強族3。羋姓的母系出於鬼方嬇(媿)姓4﹐父系為祝融集團陸終5。“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弗能紀其世”6。因為祝融集團本身是一個有多重來源融合而成的集團﹐其苗裔又分化非常明顯﹐所以歷來對楚人起源於何方眾說紛紜7﹐本書不擬詳考。
楚人的直系祖先是周文王時的鬻熊。《世本‧居篇》說﹕“楚鬻熊居丹陽”是在丹江下遊“丹浙之會”處﹐即河南淅川縣境8。他投順於周文王﹐為文王火師﹐“周封為楚祖”。他在楚人心目中的地位與祝融同列9。楚國的國君大都冠熊氏。至周成王時﹐鬻熊的曾孫熊繹受封“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陽”1。按當時禮制﹐子男五十裡。熊繹受封似較鬻熊地位有所提高﹐但《國語‧晉語》八追述﹕“昔成王盟諸侯於岐陽﹐楚為荊蠻……與鮮牟守燎﹐故不與盟。”還是火師一類職事﹐未能與諸侯同列。楚靈王對熊繹受封的地位仍耿耿於懷﹐他認為他的先王熊繹與齊、衛、晉、魯四國受封之君同樣在周康王時供職於王室﹐而四國受封時“皆有分﹐我獨無有。今吾使人於周﹐求鼎以分﹐王其與我乎﹖”2《史記》說楚靈王所指是“齊、晉、魯、衛其封皆有寶器﹐我獨無”3。實際上楚國在熊繹時“辟在荊山﹐蓽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4。召陵之盟﹐管仲責楚“爾貢苞茅不入”5﹐楚也承認這是他的過錯。熊繹受封大體還屬“蠻夷荒服”之列﹐周封之於楚蠻﹐楚“王事天子”而已。
自熊繹受封(約公元前11─前10世紀之交)至前223年楚國滅亡共7個多世紀﹐是以楚公族為核心﹐楚人由蠻夷而融合於華夏的歷史過程。大體經歷如下階段﹕
熊繹至蚡冒歷15君約300年﹐“辟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篳路藍縷﹐以啟山林”6。仍居丹陽﹐未營都邑﹐其活動中心大概已南進到荊、唯二山間。其間熊繹五傳至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趁周室已衰微﹐南向“江上楚蠻”地區﹐伐庸(湖北省竹山縣一帶)﹔又伐揚粵﹐征服江漢平原中部﹐揚水以東以南的越人﹐一直到鄂(湖北鄂州市境)。熊渠宣言﹕“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7﹐立其三子﹐長子康為句亶王(湖北省江陵縣境)﹐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大約為湖北省秭歸縣)8。其勢力已發展到古三苗的中心地帶。
自楚武王至穆王(前740─前614)一個半世紀為楚初興而自立於諸侯之列的時期。楚武王熊通殺侄自立﹐一方面“啟濮”向濮人地區擴張。同時伐隨﹐於其三十五年(前706)﹐說“我蠻夷也……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增吾號”9。至其三十七年﹐因周王不肯增其爵號﹐自立為武王。自此經武、文、成、穆四王伐蔡、滅鄧等﹐勢力達於周之南境﹐而“漢陽諸姬”都被楚吞滅﹐南方較強大的隨國﹐實亦楚之屬國。其間武王已營郢﹐前689年(文王元年)遷於郢(湖北省宜城縣境)10。前659年(成王十三年)始與中原諸侯會盟﹐稱楚﹐成王十六年與齊桓公等有召陵之盟﹐雖仍被中原當作蠻夷﹐實際上已列於諸侯之林﹐為諸夏所重視。
自莊王至平王(前613─前516)近一個世紀﹐為晉楚爭霸的世紀。楚莊王(前613─前591)號為五霸之一。這一時期﹐是楚由蠻夷轉而為華夏的關鍵時期。
楚昭王(前515─前489)以後﹐楚國東受逼於吳﹔至戰國中晚葉﹐西受逼於秦。然而春秋晚葉﹐楚為地方最大的諸侯﹔戰國時期﹐更南向擴地至湘中、黔中﹐楚將莊□入滇、王滇﹔東滅越﹐並有吳、越舊地﹔北向擴地至泗上進而滅魯﹐至於泰山地區﹐中原已達今河南南部﹐成為“南卷沅、湘﹐北繞穎、泗﹐西包巴、蜀﹐東裹郯、邳”1﹐“地方五千裡﹐持戟百萬”2的大國﹐幾乎統一了整個南部中國。
春秋中晚葉﹐楚已經是“夷狄進至於爵”﹐被諸夏所接受﹐戰國的兩個多世紀﹐楚境民族融合進展非常迅速。居統治地位的楚公族﹐起源於祝融集團﹐與夏、周有較深的淵源關系﹐西周初封於楚蠻﹐一方面屢次爭取周天子提高其地位﹐並以周封使“蠻夷率服”﹐同時又以蠻夷的力量與習俗﹐與周及中原諸夏抗衡﹐被中原視為蠻夷。楚公族這種在民族結構上的雙重性﹐非夏非夷﹐亦夏亦夷﹐直到春秋末才正式被華夏認同。3而被楚所滅的諸侯國家與部落﹐大約有六七十之多4﹐其中“漢陽諸姬”、蔣、蔡、陳等為西周所封諸夏﹔彭、庸、濮、微、盧等參加過周武伐紂之役﹐春秋時仍為蠻夷之國﹔江、英、六、舒等為東夷、淮夷﹐此外還與晉滅陸渾之戎﹐又滅越。楚所吞滅者幾乎包括春秋時所稱南蠻與東夷的大部分、戎狄中的一部分和大量諸夏舊國。到戰國晚葉﹐他們在楚人這個大熔爐中﹐已融合為當時中國南方的華夏。雖其文化、經濟都與北方化華夏有明顯的地區特點﹐稱為“南楚北夏”﹐而實際上隻是同一民族的地區差異。此外﹐楚國境內仍有許多少數民族﹐將在南蠻專節中敘述。
三、華夏民族大認同
秦、楚由戎蠻轉而為華夏﹐戰國時與齊、魏、趙、韓、燕並稱七雄。它們各自統一了一個大地區﹐境內原先都有多種民族﹐到戰國末年﹐燕、趙與秦一樣已修北邊長城﹐以防匈奴、東胡和羌人等遊牧民族掠奪郡縣之民﹐而三國北邊長城以內﹐都已是從事農業的華夏居民分布之區。七雄之間﹐或南北合縱(楚、齊、燕及三晉)以拒秦﹐或秦分別與楚、齊連橫以削弱山東其它國家﹐如此縱橫交合﹐爭戰不息﹐都是企圖在地區性統一的基礎上實現中國的大統一。這是華夏已穩定地形成為同一個民族的基礎上的兼並統一。七雄戰爭規模越來越大﹐而民族大認同的統一意識也越來越明確。到戰國晚葉﹐儒家正宗的代表人物孟子﹐盡管他反對兼並戰爭﹐當樑(魏)襄王問他“天下惡乎定”時﹐他明確地回答“定於一”5﹐認為統一了就會安定了。儒家的另一學派代表人物荀子﹐及其學生韓非等發展的法家學派﹐更積極主張中央集權制君主專制﹐全國統一﹐“一斷於法”﹐完全用法家學說來統一和管理國家。齊國鄒衍是戰國晚葉陰陽家的代表人物﹐他學究天人﹐雄於口辯﹐鼓吹五行相次用事﹐“五德轉運”6﹐五行相勝﹐五德終始。他的這種學說被秦始皇采用﹐推算周為“火德”﹐故秦以“水德”相勝。鄒衍不經之說﹐卻對後世中國統一王朝“正統”轉移的觀念有很大的影響。
大一統不僅為各家政治學說的共同歸結﹐“同歸而殊途”。在制度方面﹐戰國晚葉也以西周制度為藍本﹐托名周公完成了《周禮》六官系統的創造﹐樹立起在中央政府管轄下各種政務部門各司其職的理想化制度及其理論﹔同時托名大禹與周公創立了由中央政府統一劃分九州的地理學說﹐即《禹貢》與《職方》。這些著作成書時還在七雄兼並﹐爭戰不息﹐但中央集權的制度在各國實踐﹐理論也日益完整﹐對中國自秦朝以後的歷代封建王朝“立官定制”都有很大的影響。
在大認同的歷史條件下﹐各國的學者為實現其學說價值與政治抱負﹐完全打破了當時不同諸侯的國界。他們所投靠的國家﹐無論是其宗國或與國還是敵國﹐隻要能施展所學以達到強國與統一的目的﹐都為之效力。變法於魏、楚而使之強大的吳起原是衛國人﹔變法於秦的商鞅﹐出身於衛國公族﹐學成於魏。如此等等﹐舉不勝舉。而吸收別國人才以致於強大﹐以秦國最為典型。以秦歷屆丞相為例﹐樗裡疾為秦惠文王弟﹐武王之叔﹐而甘茂為楚國下蔡人﹔以下至秦亡﹐先後為丞相有名可考者18人﹐其宗國明確者全都不是秦人。其中﹕屈蓋、向壽、魏冉、羋戎、昌平君、李斯均為楚人﹔薛文(孟嘗君)為齊人﹔樓緩、趙高為趙人﹔蔡澤為燕人。其他如張儀為魏人、范睢為楚人、韓非為韓之群公子、尉鐐為魏國大樑人﹐他們都對秦國的強大與統一中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構成統一的歷史來源與統一的譜系﹐也是華夏大認同的一個重要方面。當時各國都認為華夏諸國為黃帝、炎帝的子孫﹐將原屬不同部落的天神與祖神加以合並﹐歸納成同出黃帝的統一譜系。當時構成這種同一來源的譜系不止一家﹐各家學說以黃帝為始祖及尊周、繼周為“正統”是共同的﹐但各家均以本地區為中心進行歸納﹐故譜系世次矛盾百出。其中影響最大的是《世本‧帝系》及《大戴禮記》中的《帝系姓》與《五帝德》。司馬遷據以作《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秦本紀》、《齊世家》人楚世家》等。
同一來源譜系的構成﹐既促進了華夏民族大認同﹐又是華夏民族大認同的產物﹐它表明一些原本被認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1的蠻夷現在都已認同為黃帝裔胄。至於姜姓齊、呂等國﹐早已是姬周舅姓之國﹐雖屬炎帝之後﹐而炎帝已被奉為黃帝的兄弟。所以盡管華夏民族是有許多炎黃以外的來源與炎黃融合而成的復合型民族﹐仍通常被稱為炎黃子孫。
第三節 華夷五方格局的形成
在傳說時代﹐也許三苗、九黎差可視作族稱﹐其它如黃、炎、兩昊、蚩尤等﹐均為各不同部落集團所奉天神、祖神的稱號。族稱的出現與部落聯盟向國家與民族過渡相聯系﹐前此各部落間僅以所奉天神與祖神之不同相區分。
夏、商、西周對王畿與四士諸侯之外的各族﹐或以其具體國名、部名稱之﹐或泛稱之為夷、蠻。商代泛稱其西方境外各“方”為羌﹐周人改稱為戎﹐且與翟(狄)通用。當時羌、戎比較偏重稱呼西方各族﹐夷比較偏重稱呼東方各族﹐但都是作為通稱﹐並沒有固定東、南、西、北的方位。東方民族可稱戎、蠻﹐北方各族也可稱夷、蠻﹐西方民族可稱為夷﹐南方民族也可稱為夷。即使夏、商、周人﹐也有被稱為夷、羌、戎的記載。西周稱商為“戎殷”﹐儒家“亞聖”孟子稱舜“東夷之人”﹐周文王為“西夷之人”。直到西周夷戎與諸夏的限域與尊卑觀念尚不明顯﹐即使到春秋戰國﹐傳說中仍保留著諸夏各支與夷、戎等有淵源關系的記憶。但春秋戰國時期﹐一方面諸夏的社會與文化的發展較之邊疆各族迅速﹐而華夷統一的歷史趨勢也越來越反映到各學說中來。於是形成了華夏居中﹐稱為中國﹐夷、蠻、戎、狄配以東南西北的五方格局2。
一、諸夏社會經濟的發展
前已述及﹐夏、商、西周青銅文化由成熟到繁榮﹐是當時生產力水平發展的重要標志。但農業生產這個主要的社會生產部門基本上仍使用與新石器晚期相似的工具﹐依靠奴隸制下的集體生產來增殖當時統治階級的財富。在這種生產力水平下開發的范圍還受到很大的限制。西周晚葉已開始使用鐵器。
1990年2─5月﹐在河南三門峽市上村嶺虢國墓地發現了銅柄鐵劍﹐為我國現存最早的人工冶鐵實物﹐証明西周晚期確已使用冶鐵技術3。到春秋中葉﹐鑄鐵與冶鐵技術不僅已廣泛用於制造生產工具與武器﹐前513年(晉頃公十一年)晉國還以鐵“鑄刑鼎”4﹐將范宣子所作《刑書》鑄於其上。鑄鼎的鐵是作為軍賦從民間征集的﹐在晉國以前﹐齊國早已實行這種鐵的征收。到戰國﹐在農業生產中使用鐵制農具已推廣到很廣大的地區。新中國建立以後在河北、山西、山東、河南、陝西、遼寧、四川、湖南等許多省分都發現了戰國時的鐵農具﹐種類也很多﹐還多處發現鑄造的鐵范。証明戰國時﹐犁田、牛耕、除草、收割等﹐都已使用鐵制農具。
鐵器的廣泛使用﹐推動了牛耕與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春秋時毫無疑問已推廣了牛耕﹐過去僅作為“宗廟之牲”的牛已“為畎畝之勤”1。生產技術從土壤辨別、深耕、施肥、節令、種植疏密等都已見於《禹貢》及《管子》、《荀子》、《呂氏春秋》等著作的記載。在春秋以前諸夏基本上還是在淮河以北比較單一的旱地農耕民族﹐戰國已經是兼有長江流域的水田農耕的民族。其開發程度﹐西周末距雒邑不遠的新鄭還十分荒涼﹐鄭國東遷需要依次用耦耕“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2﹐才能在這裡安家。直到前638年(周襄王十四年)晉國將其“南鄙之田”以安置東遷的陸渾姜氏之戎﹐其時已屆春秋中葉﹐而晉之南鄙仍是“狐貍所居﹐豺狼所嗥”3的地方。1952年在屬於這一范圍的山西省侯馬市發現了由六座城組成的晉國晚期都城遺址﹐年代為公元前585─前416年﹐距姜氏之戎安置僅幾十年以後﹐晉國南鄙由“狐貍所居”一躍而為當時最為繁榮的地區之一。其它齊、楚等各國開發情況大致相似。長江下遊吳越在春秋末興起﹐發展也非常迅速﹐吳王夫差(前495─前474)築邗城(江蘇省揚州市西北)﹐挖邗溝﹐至末口(江蘇省淮安縣)﹐貫通江淮﹐又北通沂水﹐西接濟水﹐溝通河淮﹐成為中國南北運河開鑿的創始。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手工業從農業中分化出來﹐過去“工商食官”﹐從事手工勞動者是王廷與諸侯的工奴﹐春秋、戰國時這些工奴部分得到解放﹐又從農民中分化出一些手工工匠﹐因而出現了專門從事手工業勞動的社會階層。當時的手工業技術水平﹐在冶鐵、鑄銅、絲織、煮鹽、制陶、漆器、車船制造等許多部門處於當時世界上的領先地位或最高水平。社會經濟的繁榮與地區性經濟的差異﹐都刺激了商業的發展。西周末鄭國準備東遷﹐即與商人結盟共同開發新鄭。到春秋中葉以後﹐商人已成為頗具影響的社會力量﹐甚至幹預各國政治。4為適應商品交換的需要﹐各國紛紛鑄造貨幣。戰國時各國貨幣的名稱、種類不一﹐一般說﹐三晉的貨幣主要是鏟形的“布”市﹔齊、燕主要是“刀”市﹔三晉中的趙國除“布”之外也有“刀”﹔秦和周用圓錢﹐中間有孔﹐秦錢上鑄有重量文字﹔楚國主要用小方塊金餅﹐鑄有“郢爰”等字樣。同時﹐各國度量衡也逐漸統一。
城市也由單純的政治與宗教中心﹐越來越發展兼為經濟、文化中心﹐規模越來越大。齊都臨淄﹐子城周10裡﹐大城周40裡﹐其交通幹線與排水系統說明當時城市建設已有了較為科學的布局。臨淄城中﹐車碰車﹐肩摩肩﹐人們揮汗成雨。5趙國名將趙屠說﹐“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6。而戰國時僅臨淄城有70000戶之多﹐其它如魏國的溫、軹(河南省濟源縣)﹐韓國的滎陽﹐燕的涿、薊﹐趙的邯鄲﹐楚的宛(河南省南陽市)、陳(河南省淮陽縣)﹐鄭國陽翟等都是戰國最著名的大城市﹐而定陶號為“天下之中”﹐為各國諸侯與商賈進行經濟交易的都會。城市的發展﹐各色人等集中﹐適應城市生活的消費與娛樂場所也有相應的發展﹐文化發展也以城市為中心。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增長也較快﹐估計戰國末年華夏人口已達2000萬以上1。
二、諸夏的改革浪潮
春秋時﹐秦、楚、齊、晉、魯等國都已經開始對社會與政治制度進行若幹改革。戰國初﹐前453年(晉出公二十二年)晉國韓、趙、魏三家共滅智氏﹐逐漸形成韓、趙、魏三國瓜分晉國﹐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立三家為諸侯﹐正式建立了三個新的諸侯國家。前374年(田齊桓公元年)齊國田氏正式代替姜姓齊國。七雄各國競相進行改革與變法。其中進行得最早的是魏國﹐魏文侯用李俚為相著手改革﹐大致在公元前400年左右﹔接著吳起大約在公元前395年以後不久相楚悼王進行改革。此外韓、趙、燕、齊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並且都有顯著成效。但戰國七雄中以商鞅在秦孝公時期的變法改革最為徹底。商鞅變法分為兩次進行﹐第一次開始於前359年(秦孝公三年)﹐主要內容﹕
1.編定戶口﹐定“連坐之法”﹐以五家為伍﹐兩伍為什﹐各家互相糾察﹐“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同賞﹔匿姦者與降敵同罰”2﹔
2.實行小家庭制度﹐兩子以上成年分居﹐否則加倍征稅﹔
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凡從事工商及因怠情致窮﹐全家沒為官奴婢﹔
4.獎勵軍功﹐嚴懲私鬥﹐凡立軍功﹐論功賜爵﹐不論出身﹔凡私鬥﹐據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5.制定二十等爵﹐將士斬敵首一級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積功至十九等關內侯、二十等徹侯者為貴族﹔宗室貴族無軍功﹐不授爵﹔無功無爵﹐雖家資富厚﹐不得衣錦舖張。
第二次變法從前350年(秦孝公十二年)開始。這一年秦都從櫟陽(陝西省高陵縣)遷於咸陽(陝西省咸陽市東北)﹐再下變法令﹐主要內容﹕
1.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2.以縣為行政單位﹐縣下劃分若幹邑聚﹐縣設令、丞﹐以掌政事﹔
3.廢井田﹐開阡陌﹐土地可以賣買﹔
4.統一度量衡﹐頒布標準度量衡器。
其它各國的改革雖遠不如商鞅變法那麼全面而深刻﹐但都不同程度廢除了原有的奴隸制度貴族特權﹐各國都通過改革完成了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廢除封建分封﹐逐漸推廣郡縣制度。春秋時秦、楚兩國最早推行滅國置縣的制度﹐其它各國效仿﹐而名稱、制度各異。至戰國﹐郡縣制代替分封已成不可逆轉的潮流﹐各國設置不同﹐但在中央集權制下的地方行政管理已代替西周的宗法分封。各國中央也作了官制的根本性改革。原有的世卿世祿制度全面受到了沖擊﹐選賢用能的原則與獎勵軍功都得到了推行。
2.廢除奴隸制度的禮制﹐實行封建法制。魏文侯相李悝著《法經》再傳至商鞅大顯於秦﹐以後韓非集法家大成﹐身雖被殺而其學說為秦始皇所奉行。
3.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封建地主所有制﹐國家由榨取井田上集體耕種的奴隸轉而為收賦稅﹐春秋時魯國已“初稅畝”﹐說明春秋時井田制已開始崩潰﹐到戰國時封建地主階級由貴族地主、官僚地主、商人地主組成﹐他們收取勞役與實物地租。也有相當數量的自耕農﹐他們是向國家交賦稅的農民。農民經營男耕女織小農經濟﹐也出現了無地和少地的雇傭勞動者。封建社會初期的農民和農奴境遇相差無幾﹐卻較奴隸社會的奴隸有了更多的生產積極性。
由於宗法分封和世卿制度的崩潰﹐春秋以前﹐僅貴族有姓氏﹐女子稱姓﹐以別婚姻﹐男子稱氏﹐以別貴賤的制度也崩潰了。原有的諸侯、貴族﹐由於國滅位除﹐或以原有的國為氏﹐或以居地為氏等等﹔而原有的庶人、奴隸﹐也都給自己命氏1﹐其中有些已顯貴富有﹐而自擬王侯﹐死後葬式用王侯制度﹐於是到戰國時姓氏已合一。《通志‧姓氏略》總結出戰國以來得姓氏的方式共有數十種之多。
經過上述一系列的改革﹐原始氏族部落的痕跡已洗滌殆盡。全民族完全按地緣組織﹐地區籍貫不同代替了血緣結合的相互區分。
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社會制度的變革﹐貴族完全壟斷文化的局面已被打破。春秋中晚葉孔子首先開辦私學﹐收徒“有教無類”﹐不僅包括各種社會階層的學生﹐也包括一些當時還被認為是夷狄之區來的學生。私人著書立說之風興起﹐各種學派應運而主﹐至戰國可稱得上是中國古代“百家爭鳴”的黃金時代。春秋、戰國時期﹐華夏民族的科學、技術、思想成就﹐與世界古代史上的希臘堪稱東西競相輝映﹐其中孔子、老子、孫子等人的著作﹐至今為世界所景仰﹐研究與運用的效應﹐都為世人所矚目。
鐵器所帶來的生產力新水平﹐社會改革浪潮所推動的社會發展與經濟、文化繁榮﹐使華夏民族的同一性得到空前的發展﹐不僅是中國最先進的民族﹐成為中國統一的核心﹐也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先進的民族之一。
三、民族意識的進化與五方格局的形成
春秋初葉和中葉﹐民族矛盾激化﹐諸夏民族意識得到強烈發展。族稱由諸夏演化為諸華﹐或者合稱華夏2。華、夏二字音近﹐可以通假。華本義為花﹐引申為文彩、文明﹔夏為地名﹐國名、族名﹐引申而具有大的含義3。夏而稱華﹐即自居衣冠禮樂文明﹐歧視夷狄為“野蠻”人﹐甚至誣為“禽獸”﹐具有大小尊卑的民族優越感和大民族意識。這是當時諸夏民族意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有其進化演變的程序。
前611年(齊桓公二十五年)“狄人伐邢”﹐管仲說﹕“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暱不可棄也”4。齊桓公四十一年﹐“楚人伐徐﹐徐即事諸夏故也”5。徐在當時仍為東夷大國﹐因為他接近諸夏﹐楚就攻伐他﹐而齊桓公與諸夏“盟於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須句是風姓東夷小國﹐但“服事諸夏”﹐邾國滅須句﹐前639年(魯僖公二十一年)﹐須句國君逃至魯國﹐因為他是魯僖公母親成風的娘家人﹐成風對魯僖公說﹕“蠻夷猾夏﹐周禍也”﹐要求收容來奔的須句國君﹐助其復國﹐存其宗廟。不僅諸夏“親暱”﹐與諸夏利益休戚與共的夷狄﹐也被諸夏特殊對待。在春秋中期﹐齊桓公所倡導的這種“攘夷”事業﹐《詩經‧魯頌‧閟宮》說是﹕“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歌頌魯僖公追隨齊桓公北伐狄南服楚、舒﹐認為“諸夏親暱”﹐則“天下無敢御也”1。前635年(晉文公三年)因為王平戎使周襄王復位﹐周襄王賞給他周畿內陽樊這個地方﹐晉文公欲以武力取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2。晉文公隻好出其民而取其地。
過了百年之後﹐孔子對於夏夷關系﹐主要強調“裔不謀夏﹐夷不亂華”3。他的後學孟子進一步提出以“用夏變夷”而反對“變於夷”4。孔孟儒家的民族觀有歧視夷狄的一面﹐又認為夷狄隻要接受華夏的文化禮俗﹐即可視為兄弟。孔子本人雖感嘆“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無)也”5﹐同時還“欲居九夷”6﹐他主張“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7﹐即對夷狄要用文德使之歸服﹐歸服了﹐就要使他們安定﹐樂於歸順。他收徒“有教無類”﹐他的高足子夏說﹕“與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8孔孟儒家的民族觀對後世有很大的影響﹐在當時也頗有代表性。在秦、楚、吳、越等當時仍為夷蠻戎狄的國家﹐則積極吸收諸夏的文化﹐盡可能使自己與中原諸夏發展水平接近。前560年(楚共王三十一)楚共王死後議定謚號﹐說“赫赫楚國﹐而君臨之﹐撫有蠻夷﹐奄征南海﹐以屬諸夏”9﹐不僅是對楚共王的評價﹐實際上楚國“撫有蠻夷﹐以屬諸夏”的一貫政策與實踐﹐對促進當時的民族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春秋時區分華夷﹐族類與文化並重﹐尤其強調文化。族類區分的基本要素是祖源、語言、習俗和禮儀﹐經濟方面的差異也被重視。前559年(晉悼公十四年)姜戎氏國君在晉國說﹕“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蟄幣不通﹐言語不達。”10晉國魏絳在晉悼公四年舉“和戎五利”說﹕“戎狄薦居﹐貴貨易土﹐土可賈焉”(11)﹐把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土地可以用貨物換取當作和戎的重要的有利條件。這些以經濟、文化、習俗、語言等要素作民族間區別的言論﹐與當今區別民族諸要素相當接近。同時華夷雜居﹐習俗禮儀互相影響﹐又可依據這種相互采用對方習俗、禮俗而倒換華夷的位置。孔子作《春秋》“用夏變(於)夷者夷之﹐夷而進至中國則中國之”(12)。春秋中晚葉民族觀的演進﹐是當時民族融合的歷史大趨勢已明朗化的反映。
前已敘述﹐西周時夷蠻用作泛稱﹐四夷沒有固定的方位配置。《詩‧小雅‧何草不黃》被認為是“下國刺幽王”的詩﹐其中有“四夷交侵﹐中國背叛”的詩句﹐四夷指四方之夷以與中國對舉。大概在西周末春秋初已有了“四夷”的概念1。前已引述﹐子夏說隻要“恭行仁義”、“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已有了“四海”的概念。按照《爾雅‧釋地》的解釋﹕“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是包括華夏及其它各民族在內的。
戰國時期﹐華夷統一的學說形成﹐《禹貢》已打破當時的諸侯國界劃分“天下”為“九州”﹐又根據各州民族遠近與民族特點劃分為“五服”﹐從而創立了根據各地土壤高下與物產不同來確定賦稅等級﹐根據民族特點來確定管轄政策﹐使“聲教訖於四海”這樣一種華夷統一的地理學說與政治理想。《周禮‧夏官‧職方氏》說﹕“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職方氏》根據戰國七雄形勢﹐劃分天下為九州。《禮記‧王制》說﹕“中國戎瓞牷戮f街□瘢□雜行砸玻□豢賞埔啤6□皆灰模□環10納恚□脅換鶚痴咭櫻荒戲皆宦□□裉飩恢海□脅換鶚痴咭櫻晃鞣皆蝗鄭□環14縷□□脅渙J痴咭櫻槐狽皆壞遙□掠鵜□n櫻□脅渙J痴咭印V泄□14摹18□4幀5遙□雜邪簿印10臀丁14朔□16□謾1鈣鰲N宸街□瘢□雜鋝煌a□扔□煌□保□u□□搿按鍥渲荊□ㄆ漵□保□□熳傭願髏褡濉靶奩浣灘灰灼淥祝□肫湔□灰灼湟恕薄S謔侵泄□胍摹18□4幀5遺湟遠□20稀10鰲1保□拔宸街□瘛憊參□疤煜隆保□□印八暮﹗鋇耐騁桓窬中緯閃恕〞諢□氖欽□宸腳□系暮誦模□囊母鞣槳□□男├褡澹□媸貝□煌□燦興□煌□H歡□焦□幣研緯傻奈宸腳□系耐騁還勰睿□運囊摹靶奩浣灘灰灼淥祝□肫湔□灰灼湟恕鋇木嚀逭□哂朧導□姆17梗□諳惹匾慘延辛艘恍╔6裕□□睾閡院笸騁歡嗝褡逯泄□男緯捎敕17梗□□謝□褡逭□□□檔男緯捎敕17梗□於□思□檔睦□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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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記‧周本紀》卷四﹐第136頁。
2同上書﹐第134頁。
3《後漢書》卷八七﹐第2871頁。按﹐周穆王遷戎於太原及周宣王料民於太原的地理位置﹐歷來有多種說法。朱熹以為即晉陽太原﹐在今山西﹔顧炎武以為在平涼﹐即今甘肅平涼縣﹔王國維認為相當漢代河東郡﹐即今山西黃河以東汾水以西及下遊地區﹔最近史念海認為在涇水下遊以北地區﹐比較符合西周末葉實際﹐其說可從﹐見《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0年第1輯﹐第16頁。
4《史記‧周本紀》卷四﹐第136頁。
5《漢書‧匈奴傳》卷九四上﹐第3744頁。
1《史記‧周本紀》卷四﹐第144─145頁。
2《禹鼎》。
3《兮甲盤》﹐據郭沫若先生考証﹐兮伯吉父即尹吉甫﹐他威脅淮夷﹕“敢不用命﹐則即刑﹐撲伐。”見《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第143─144頁。
4《詩‧大雅‧江漢》、《大雅‧常武》。
5《詩‧大雅‧崧高》。
6《詩‧小雅‧何草不黃》。
7關於中國奴隸制與封建制分期﹐有多種說法﹐目前仍未取得明確一致意見。以老一輩史學家范文瀾、翦怕讚為代表﹐主西周封建說﹐以郭沫若為代表﹐主春秋戰國之際封建說﹐各自建立了學術體系﹐本書於此不作專題討論﹐取郭老說﹐以便敘述。
8此為郭老分期學說﹐系據《史記‧六國年表》劃分。
9竺可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中國科學》1973年第2期。
10參見蒙文通﹕《周秦少數民族研究》﹐第1─2頁。
1均見《左傳》昭公四年。
2《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3《左傳》隱公二年。
4《左傳》隱公二年杜注。
5《左傳》隱公二年
6《左傳》定公四年。
7《國語‧晉語》二。
8《國語‧晉語》四。
9《史記‧匈奴傳》卷一一○﹐第2881頁。
1《春秋公羊傳》襄公四年。
2《史記‧秦本紀》卷五﹐第202頁。
3《左傳》桓公五年。
4北戎﹐過去通常認為即山戎﹐以地理位置論﹐蓋誤。此當為戎州以北﹐太行山地之戎﹐詳說見西戎專節。
5《左傳》隱公七年。
6《左傳》莊公三十一年。
7《左傳》閔公元年、僖公元年、二年。
8《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5頁。
1《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7頁。
2《春秋公羊傳‧僖公四年》。
3《論語‧憲問》﹐孔子說﹕“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1隱、桓、莊、閔、僖、文、宣、成、襄、昭、定、哀為《春秋》所記魯國諸公的謚號。
2《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及何休注。
3《史記‧秦本紀》卷五﹐第173頁。
4《史記‧夏本紀》卷二八﹐第1358頁。
5《史記‧秦本紀》卷五﹐第174頁。
6同上書﹐第173頁。
7同2。
8在商朝﹐其西邊境外各方泛稱羌﹐西周稱為西戎。商西邊至晉南、關中。
1據《秦本紀》﹐周孝王原擬讓非子繼大駱﹐結果姜姓申侯反對﹐申侯說﹐秦的遠祖就與他的遠祖有過婚姻關系﹐而大駱之妻是申侯的女兒﹐已生嫡子成。因為“申駱重婚﹐西戌皆服”﹐周西境才得以安寧。可見秦的祖先與從羌人中分化出來的姜姓申侯﹐在隴山地區西戎中有很大的影響。
2此為西犬丘﹐在今甘肅省天水市境內。參見林劍鳴《秦史稿》﹐第34頁。
3《秦本紀‧正義》引《括地志》﹕“秦州清水縣本名秦﹐嬴姓邑……”在今甘肅省天水市清水縣境。
4《史記‧秦本記》卷五﹐第177頁。
5同上。
6《史記》卷五﹐第179頁
7《春秋公羊傳》昭公五年﹕“秦者﹐夷也。匿嫡之名。”何休注﹕“令於四竟擇勇者立之”﹐是說秦不遵宗法制度﹐不立嫡長﹐而擇勇者繼立。《春秋谷樑傳》僖公三十三年﹕“狄﹐秦也……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並指出在這一年秦穆公因晉文公新喪遠襲鄭國﹐結果大敗﹐中原從此完全把秦看作戎狄。《史記‧商君列傳》卷六八第2234頁﹕“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
8《史記‧秦本紀》卷五﹐第179頁。
9秦憲公﹐《史記‧秦本紀》誤為寧公﹐以金文材料証明《秦始皇本紀》記為憲公為不誤。詳見《秦史稿》第52頁注2。
10“盪社”即“湯社(杜)”﹐其王稱毫﹐其地稱杜毫﹐還有“湯台”、“湯陵”等名稱。為商遺民之西遷而又戎化者。參見《商先起源於幽燕說》及《秦史稿》﹐第40─41頁。
1《史記‧秦本紀》卷五﹐第1364頁。
2《大戴禮記‧帝系》。
3鬼方﹐一般多認為屬北狄﹐實誤﹐說詳本編西戎專節。
4《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0頁。《索隱》引《系本》﹕“陸終娶鬼方氏妹﹐曰女嬇”。先秦女子稱姓﹐“嬇”即“媿”、“隗”﹐為羌戎中姓﹐參見王國維﹕《觀堂集林‧鬼方昆夷玁狁考》關於女嬇的考証。其說將鬼方歸入北狄﹐誤。
5郭沫若﹕《金文叢考‧金文中所無考》說﹕“陸、祝﹐古同幽部﹐終、融古同冬部﹐疑陸終即祝融。”
6《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0頁。
7有中原說、東夷說、南蠻說、西戎說。各家立說的代表及其評議﹐參見王光鎬﹕《楚文化源流新証》。
8楚始興的丹陽地理位置﹐由於《漢書‧地理志》、《水經注》等因楚都屢遷及其支屬往往以所都從其祖居地名而將丹陽注釋在多處﹐因而以往對鬻熊時期的丹陽所在也眾說紛壇﹐經歷史地理學界及楚史學界反復討論﹐最初的丹陽在浙川境﹐蓋可定論。
9《左傳》僖公二十六年楚成王伐同姓夔國﹐原因是“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
1《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1─1692頁。
2《左傳》昭公十二年。
3《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705頁。
4《左傳》昭公十二年。
5苞茅是一種供“縮酒”用的茅草﹐史》﹐第19頁。
6《左傳》宣公十二年﹐篳路是一種簡陋的柴車。楚君當時還乘這種車。
7《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2頁。
8關於揚粵及越章王的地理﹐取張正明說﹐見所著《楚文化史》﹐第24─25頁。
9《史記‧楚世家》卷四○﹐第1695頁。
10郢﹐通常自文王至白起拔郢﹐均注明為江陵縣紀南城。實武王營郢、文王遷於郢均在宜城縣境而紀南城為楚王常居﹐非宗廟所在﹐參見張正明﹕《楚文化史》及王光鎬﹕《楚文化新証》相關章節。
1《淮南子‧兵略訓》。
2《戰國策‧中山策》。
3參見張正明﹕《先秦的民族結構、民族關系和民族思想》﹐《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
4參見何光岳﹕《楚滅國考》。
5《孟子‧樑惠王》上。
6《史記‧孟子荀卿傳》卷七四﹐第2344頁。
1此表僅據《史記》所表明《世本》、《大戴禮記》所敘華夏各支的祖先來源﹐世次不能詳列﹐且表上所舉人名﹐世次也不相當﹐除有必要表列母系名稱外﹐一般母系從略﹐此表所列譜系世次是認同的產物﹐實則其中包括不同來源的天帝與祖神。
1《左傳》成公四年記載﹐魯成公欲依附於楚而叛晉﹐季文子說﹕“不可﹐晉雖無道﹐未可叛也……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結果魯成公打消了叛晉附楚的想法。此為春秋中晚葉的事。
2參見崔述﹕《戎狄與蠻夷之不同》﹐收入《崔東壁遺書》﹔童書業﹕《夷蠻戎狄與東南西北》﹐收入其《中國古代地理考証論文集》﹔陳連開﹕《中國‧華夷‧蕃漢‧中華‧中華民族》﹐收入《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
3《中國文物報》1991年2月10日(總220期)第一版報導1990年十大考古發現﹐虢國墓發現4800多件文物中包括有銅柄鐵劍。
4《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1《左傳》昭公十六年。
2同上。
3《左傳》襄公十四年。
4春秋中葉﹐鄭國弦高假冒鄭侯犒秦師使臣以牛十二頭犒偷襲鄭國的秦師﹐使秦誤認為﹐鄭國有準備而急忙退兵﹐結果大敗於崤山﹔春秋戰國之際越相范蠡﹐來到陶經營商業致富﹐號為陶朱公﹔戰國末葉﹐商人呂不韋接濟秦國人質﹐使之回到秦國繼承王位﹐而呂不韋為秦相﹐專秦政等例証﹐最為顯著﹐說明春秋中葉到戰國末葉﹐商人的影響不可低估。
5《戰國策‧齊策》一﹕“臨淄之途ㄐ撲¼Q鰨□思縋Γ□□懦舍。□亳淺贍唬□雍鉤捎輟﹗?
6《戰國策‧趙策》三。
1葛劍雄﹕《中國人口發展史》﹐第107頁。
2《史記‧商君列傳》卷六八﹐第2230頁。
1參見鄭樵﹕《通志‧姓氏略序》。
2夏又稱華﹐最早見於《左傳》。或以為《尚書‧武成》已有“華夏蠻貊”﹐當見於西周。但今傳《尚書‧武成》為偽古文中的篇章﹐《漢書‧律歷志》中引的《武成》卻與《逸周書‧世俘》中的文字相同﹐可知先秦《武成》保存在《周逸書》中﹐該篇內容與今傳《尚書‧武成》毫無共同之處。
3《左傳‧定公十年》孔穎達《疏》﹕“中國有禮義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故謂之華。”章太炎《中華民國解》﹐認為華是因華山得名﹐夏是因夏水得名﹐“後世忘其語原﹐望文生訓﹐以為華美﹐以為文明”。童書業﹕《蠻夏考》認為“華夏恐一聲之轉”。謝維揚﹕《論華夏族體的形成》說“古音‘華’、‘夏’皆屬厘紐魚韻﹐乃雙聲疊韻﹐可以互假”。後來稱華夏﹐“則是以雙音節同代替單音節同﹐並未增加什麼新含義”。均可各備一說。
4《左傳》閔公元年。
5《左傳》僖公十五年。
1《詩經‧閟宮》鄭玄《箋》。
2《左傳》僖公二十五年。
3《左傳》定公十年。
4《孟子‧滕文公》上。
5《論語‧八佾》。
6《論語‧子罕》。
7《論語‧季氏》。
8《論語‧顏淵》。
9《左傳》襄公十三年。
10《左傳》襄公十四年。
1《尚書‧畢命》有“四夷左衽﹐罔不咸賴”﹔《大禹謨》有“無怠無荒﹐四夷來王”﹔《旅獒》有﹕“惟克商﹐遂道通於九夷、
八蠻”及“明王慎德﹐四夷咸賓”等記錄﹐均出偽古文﹐成書時代概為魏晉。
2《禮記》最後成書於西漢﹐反映了先秦的制度與理論。《管子‧小匡》謂齊桓公時“東夷、西戎、南蠻、北狄、中國諸侯﹐莫不賓服”。此書也是戰國人假托為管仲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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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風乍起﹐輒憶蓴羹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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