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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編 契丹、女真各民族迭起及其建立政權   10世紀初至13世紀上半葉﹐是中華各民族迭起爭相建立政權的時期。除漢族外﹐主要有契丹、女真、渤海、奚、室韋、烏古(於厥)、敵烈、阻卜(韃靼)、葫古(朦骨、蒙古)、沙陀、黨項、回鶻、葛邏祿、吐蕃、白蠻、烏蠻、僮、苗、瑤、黎等族。在7─8世紀盛唐時期漢族先進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影響下﹐上述諸族社會均在原有基礎上有了迅速發展。到唐朝後期﹐藩鎮割據﹐於是諸民族紛紛脫離或疏遠唐王朝﹐不少民族各建政權。沙陀族最先進入中原﹐相繼建立了後唐﹐後晉、後漢、北漢政權﹔接著契丹族在東北地區建立契丹國﹐滅後晉又改稱大遼﹐與北宋對峙﹔12世紀初﹐女真族崛起﹐創建大金國﹐並迅速滅遼並亡北宋﹐成為與南宋劃淮河而治的一個王朝。與此同時﹐西遷後的回鶻在西北地區先後分別建立了高昌、黑(喀喇)汗與甘州政權﹔吐蕃在9世紀中葉以後分裂成幾支勢力﹐居住在湟水流域的吐蕃人創立了唃廝□政權﹔黨項族以甘肅、寧夏、陝北一帶為基地﹐在11世紀建立西夏國﹔西南地區白蠻族於10世紀建大理國﹐取代了原以烏蠻族為主體的南詔國及其後繼者大長和、大天興、大義寧三個短暫政權﹔廣西地區的僮族首領儂智高在領導本族人民反抗北宋的階級剝削和民族壓迫鬥爭中﹐也建立了先稱“大歷國”後稱“南天國”的政權。   總之﹐這一時期是中華各民族又一次大動盪、大變動﹔強凌弱﹐眾暴寡的時期。北方契丹族和女真族最為活躍﹐影響最大。它們建立的遼朝和金朝﹐疆域廣大﹐臣屬眾多﹐先後與北宋、南宋對峙﹐實際上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二個南北朝時代﹐給各族人民帶來了深重苦難﹐但也促進了各族人民間的相互了解和在經濟、文化方面的進一步聯系﹐為中華各民族再次統一奠定了基礎。蒙古族就是在這一基礎上建立了元王朝﹐實現了全中國的大統一。   這一時期各民族歷史的發展變化﹐有以下四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   第一﹐一個民族興起後﹐貴族集團總是為了它所代表的那個階級的利益﹐窮兵黷武﹐千方百計擴大統治區域﹐進而企圖主宰全中國。黨項族建立西夏國後﹐雖逼處強鄰﹐但先後依恃遼、金為援﹐興兵蠶食宋朝的西北邊地。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建立契丹國後﹐在征服了吐谷渾、黨項、阻卜、甘州回鶻等部後﹐親率大軍東向滅亡渤海國﹔遼太宗耶律德光繼位後隨即又把主要兵力移向南方﹐欲霸中原﹐隻是後來在與北宋的抗衡中﹐深知力不從心﹐到遼聖宗隆緒時才與北宋劃白溝為界。女真貴族集團在取得淮河至大散關以北地區後﹐海陵王亮仍不滿足﹐強征丁壯﹐再次發動大規模的南侵戰爭﹐終使自己位移身亡。   第二﹐一個政治、經濟、文化發達和人數眾多的民族﹐不論它處於統治或被統治地位﹐對後進民族始終強烈地起著影響其社會發展的作用﹔而較為後進的民族即使它處於統治地位﹐不管其統治集團的主觀願望如何﹐都無法抗拒這種影響。契丹首領耶律阿保機依靠漢人在灤河上遊地區發展農業﹐使自己實力增強﹐統一了契丹諸遊牧部落﹐在建國後更積極吸收漢族先進政治。經濟和文化﹐終使一個人數不多的契丹族能稱霸北部中國達兩個世紀之樹聝眃a□誚ㄖ芯□□沙□導識汲牽□□朗蜒唷12壞厙齣暮鶴濉傲脊□保□隆吧穸肌敝□平ㄉ柚芯╕某槍□9□睢18□蟆8□狻6興戀取5誠詈屯羅□□鋇耐□□鰲18秸擰2枰逗透髦直匭杵罰□嗍峭u□騁椎惹□來雍呵□竦玫摹4罄砉□持蝸碌母髯逡約百住19紜13□茸澹□□吮久褡宓姆17梗□薏淮雍旱毓航□何牡浼□痛罅可□□5□鈄柿稀E□孀□喚齬笞寮□嘔□□□昂何幕□□□叭寮業鬧問樂□潰□笈□n又性□厙齣墓憒笈□嬡嗣瘢□蒼謨牒鶴迦嗣窠煌□校□島夯埃□╙悍□□暮盒鍘>」芙鶚雷謨漢徒鷲倫訶Z等女真貴族怕女真人失掉本民族固有本色﹐動搖金王朝的統治﹐多次下詔不忘“國語騎射”﹐也無法扭轉這一趨勢﹐以致在金朝亡後﹐遷居中原地區的女真人﹐自然而然地被同化於漢族。   第三﹐處於後進階段上的民族﹐一旦與先進民族發生密切關系或錯居雜處後﹐其社會就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飛躍發展。女真族在建國前﹐社會發展尚未完成向奴隸制社會過渡﹐然建國後隻經過了20多年﹐由於獲得了大片先進的漢區和契丹等族居地﹐開始廢除反映奴隸制的政治制度﹐接著又廢除奴隸制生產關系﹐13世紀初完成了向封建制度的過渡﹐前後用了不到100年時間﹐與漢族及世界上主要民族在正常情況下發展相比﹐速度是驚人的。契丹族由於阿保機積極吸收漢文化﹐黨項族因內遷與漢族等先進民族雜處﹐由原始社會末期發展到確立封建制度﹐也存在類似情況。   第四﹐一個民族政權的強弱衰亡﹐原因雖有多種﹐但主要的不是外部因素﹐而是本民族內部的統治集團相爭﹐自我殘殺﹔或者荒淫腐敗﹐加緊對人民的勒索和壓迫﹐引起人民反抗﹐失去控制力量﹔或者兼而有之等原因所致﹐契丹建立的遼朝為處於東北一隅的屬部女真族所亡﹐黨項族和女真族建立的西夏國和金王朝為蒙古所滅﹐大理國的衰弱和滅亡﹐主要原因無不出於此。世界上還沒有一個政治清明、上下一心的國家政權是自我破亡消逝的。 第一章 契丹   契丹族是我國歷史上一個古老而強大的民族﹐出現於4世紀中葉﹐至14世紀中葉以後(即至明代)契丹一詞不復再見於史﹐歷經約1000年。他在祖國歷史上的影響和作出的貢獻﹐是我國屈指可數的民族之一。他所建立的契丹國(亦稱大契丹國﹐即遼朝)﹐在200多年間﹐不僅第一次將我國廣大的北方地區各民族統一起來﹐而且還第一次打破了長城的阻隔﹐漢人北遷﹐北方民族南徒﹐將北方的遊牧經濟與長城以南的農業經濟結合為一體﹐使遊牧經濟注入新血液﹐逐步走上了農牧結合的發展道路。契丹國的政治體制以及“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為後世祖國各朝統治者留下一份珍貴遺產﹐豐富了祖國的燦爛文化。所有這些﹐為祖國各民族再次大統一﹐奠定了基礎。名聲遠揚﹐俄國人迄今仍稱中國為KNmau﹐即“契丹”一詞的音譯﹐它集中反映了契丹族在祖國歷史上的影響和貢獻。    第一節 契丹的起源和早期歷史      一、契丹族稱和族源      契丹族稱始見於《魏書》﹐《契丹傳》雲﹕“登國(386─395)中﹐國軍大破之﹐遂逃迸﹐與庫莫奚分背”2﹐即在北魏時期。而漢人記契丹事﹐以《資治通鑒》為最早﹐謂406年初(晉安帝義熙元年十二月﹐北魏天賜二年)﹐“燕王熙襲契丹”3。契丹稱號見於朝鮮《三國史記》更早﹐378年(高句麗小獸林王八年﹐東晉太無三年)已有契丹人犯高句麗“北邊﹐陷八部落”4。說明契丹為號﹐不會遲於406年﹐比北魏建國稱號早11年。實則﹐契丹人用“契丹”作稱號的時間應在4世紀中葉1。   契丹﹐漢譯亦作吉答、乞塔、乞答、吸給等。其含義眾說紛壇﹐通行說法為“鑌鐵”之意。另外說法有﹕“切斷”說、“刀劍”說、“奇首之領地”說、“酋名”說、“寒冷”說、“大中”說2、“草原、沙漠或與森林相關的意義”說3。包括“鑌鐵”說在內的上述諸說﹐均未能令人信服。而來源於其先人鮮卑宇文部首領名字對音的“酋名”說﹐較為可信﹐不僅因為宇文部首領中有悉獨官、乞得龜、逸豆歸等名﹐省去語尾﹐悉獨、乞得、逸豆﹐音近契丹﹔而且還由於東北各地自古是多部族、部落的地區﹐各部族、部落盛衰無常﹐遷徒不定﹐名稱往往隨部長的名稱屢易。4   契丹族的來源有兩說﹕一說源於東胡或鮮卑宇文部﹐《魏書》、《通典》、《新五代史》、《契丹國志》、《遼史》等所載屬之﹔一說源於匈奴﹐有《舊五代史》、《冊府元龜》、《宋會要》、路振《九國志》等所記。又派主出另兩說﹕一說“是匈奴和鮮卑融合的產物”﹐一說“起源於鮮卑系的別部而不是鮮卑的直接後裔”1。契丹出自東胡或鮮卑宇文部的說法是正確的﹐因為鮮卑出自東胡﹐《後漢書》等有明確記載﹔2契丹來源於鮮卑或鮮卑宇文部﹐出自當時人和稍後唐人之筆﹔契丹為“匈奴之種”﹐則是數百年後宋人的說法。當然﹐鮮卑族的成分很龐雜﹐其中確實有不少來自匈奴的“余種”﹐宇文部更是如此。公元89─105年(後漢和帝永元年間)﹐匈奴被漢將耿夔擊破﹐北單於逃走後﹐鮮卑進據匈奴故地﹐“有十余萬落”未逃走的匈奴人加入了鮮卑。然10余萬落匈奴人並未繼續以匈奴為號﹐而“皆自號鮮卑”了3。此後﹐在與原東胡種的鮮卑人長期錯居雜處中﹐由於相互通婚等影響﹐差別越來越不明顯﹐當然不能把又經歷了數百年後的契丹人看作是“匈奴之種”﹐何況民族不是血緣集團﹐它在形成過程中雖有一個主源﹐但仍是多源多流的。張正明指出﹕“契丹有一個傳說﹐認為始祖發跡在木葉山﹔還有一個迷信觀念﹐認為死後靈魂要回到黑山去。木葉山和黑山都在鮮卑故地﹐這可以幫助說明契窗憚弇C闖魷時埃□7切倥□胖幀雹□嘸創恕?      二、古八部和大賀氏部落聯盟時期      契丹存在的1000年左右歷史﹐可分為3個階段﹕自4世紀中葉至10世紀初為第一階段﹐是形成期﹔從10世紀初至12世紀初為第二階段﹐是其發展壯大期﹐即契丹人建立遼朝時期﹔遼朝亡後至14世紀中葉為第三階段﹐是契丹民族衰落、分解和融合入其它民族的時期。   在第一階段形成時期﹐即在遼朝成立前的5個半世紀中﹐契丹人的歷史又經歷了3個時期﹕從4世紀中葉至7世紀初(即隋末唐初)5為古八部時期﹐7世紀初至8世紀上半葉6為大賀氏部落聯盟時期﹐自此至907年阿保機代痕德堇為可汗是遙輦時期。   古八部是契丹稱號出現歷史時就有﹐還是在其後發展中形成的﹐舊史無征。從《魏書‧契丹傳》中載有七部名號及先朝北魏的何辰所在的部不在七部之內分析﹐北魏時已有八部存在是可以肯定的。八部名號為﹕悉萬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鬱部、羽陵部、日連部、匹絮部、黎部、吐六於部7。八部來源﹐相傳﹕“契丹之先﹐曰奇首可汗﹐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分為八部。”8這種把八部歸之於來源同一父親的八兄弟後裔﹐顯然是後人根據早期傳說綜合成的﹐似不可信﹐但它反映了契丹最初的諸部﹐可能是一些近親或有血緣聯系的集團。   古八部時期契丹人的居住地﹐按《遼史》記載對比今地理﹐南到遼寧省朝陽市﹐北到西拉木倫河﹐西達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西南﹐東至遼河。9實際上﹐契丹人在這一時期的活動范圍﹐某一階段分布區域或無這麼大﹐或超出這一范圍。具體說﹐其在被慕容皝破後﹐“竄於鬆漠之間”﹐隻在今赤峰市及翁牛特旗一帶地﹔388年為北魏破後﹐約居於今西拉木倫河南﹐老哈河以東地區﹔479年(太和三年)因懼高句麗與蠕蠕侵襲﹐離開奇首可汗故壤﹐南遷到白狼水(今大凌河)東﹐在今遼寧省北票縣、阜新市和彰武縣一帶﹔553年為北齊破後﹐一部分被掠居營州(治所在今遼寧省朝陽市)、平州(治所在今河北省盧龍縣北)境﹐余部北遁投奔突厥﹐後為突厥所逼﹐其中又有“萬家”寄住高麗﹐約在今遼寧省法庫縣、康平縣境。16世紀末(隋開皇年間)﹐此三部分契丹人皆臣附於隋﹐隋聽其返回故地﹐依托臣水(今老哈河)而居﹐分布在西起今老哈河流域﹐東到努魯兒虎山地區。2   古八部時期的社會生產和生活﹐據傳契丹人早期有三位精明能幹的國主﹐一名乃呵﹐他“殺白馬灰牛以祭”﹔二名禟呵﹐頭“戴野豬頭﹐披豬皮”﹔三名晝裡昏呵﹐“惟養羊二十口”3。表明當時他們從事遊牧射獵﹐過著以肉為食﹐以皮為衣的生活。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大賀氏部落聯盟形成時﹐因為它們在北魏時的貢物是“名馬”﹐嫁娶時穿的最好衣服是“以青氈為上服”4﹐到了隋代在收葬父母遺骨祝酒時說﹕“冬月時﹐向陽食、若我射獵時﹐使我多得豬鹿”﹐各部還是“隨水草畜牧”5。這一時期契丹人的社會組織﹐是以部落為單位活動﹐尚未形成統一的部落聯盟。八部各自向北魏“朝獻”﹐與北魏交易互市6。各部首領曰莫弗紇(賀)。   古八部時期契丹人不僅多次為慕容氏攻破﹐而且又先後受到高句麗、突厥的侵逼﹐特別是553年為北齊攻破後﹐部眾被掠10萬余口﹐雜畜數10萬頭﹐50000016_435_27余部東奔西走。然契丹人頑強抗爭﹐不僅使部族存在下來﹐而且隨著隋統一中國﹐在隋文帝楊堅支持下﹐各部又得以重返故地。分散的各部認識到隻有聯合為一個統一的力量﹐才能與別族抗衡和“寇抄”鄰近的財富。契丹人的部落聯盟組織﹐大概就是在返居故地後形成的。因為到了隋煬帝楊廣時﹐有了“契丹入抄營州”的記事8﹔唐武德初﹐已“數抄”唐邊境1。   契丹人的第一個部落聯盟﹐撲哤B厥喜柯淞□恕Q□踅繅蛐隆14傘短剖欏□醯□□凡龐小捌渚□蠛厥稀保□□抵撂瞥醪判緯傘H弧讀墑貳□辣懟吩兀骸八濉8浦□剩□醯□□□糯蠛厥稀﹗薄端迨欏□醯□□芬□疲骸壩姓鞣□蚯跛□嚶胍櫓□□吮佽□諍戲□酢﹗痹蛑□蠛厥狹□誦緯傻氖奔漵κ撬迥╢瞥酢〞?   大賀氏部落聯盟經歷約100年﹐仍分八部3。《新唐書‧契丹傳》載﹐唐朝以達稽部為峭落州﹐絕便部為彈汗州﹐獨活部為無逢州﹐芬問部為羽陵州﹐突便部為日連州﹐芮奚部為徒河州﹐墜斤部為萬丹州﹐伏部為匹黎、赤山二州。從名號上看﹐大賀氏八部名稱與古八部無一相同﹐若聯系州名分析﹐大賀氏八部中有四個部所在的州名與古八部中四個部名是相同的﹐即羽陵州與羽陵部﹐日連州與日連部﹐萬丹州與悉萬丹部﹐匹黎州與黎部。現在雖尚不能斷定居住上述四州的芬問、突便、墜斤、伏等四部﹐是否古羽陵等四部的改名﹐抑是別部遷居其地﹔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即無論屬於上述情況中的哪一種﹐大賀氏八部的成員決不會與古八部完全相同。因為前已談到﹐大賀氏部落聯盟的形成﹐是在契丹人累遭強鄰攻擊﹐成員多次被掠和遷徙﹐部族嚴重受創後出現的﹐舊史已述其“部落離散﹐非復古八部矣”4。   在大賀氏聯盟八部之外﹐在幽州。營州界內還散居一些契丹人﹐《舊唐書‧地理志》提及的有乙室革部落等。   大賀氏時期的契丹地域﹐“東與高麗鄰﹐西與奚國接﹐南至營州﹐北至室韋”5。與前述古八部時期的活動區域大體相同﹐即東達遼河﹐西至吐護真水(今老哈河)上遊與奚族地相鄰﹐南抵今遼寧省朝陽市北約100裡處與營州地連接﹐北在今西拉木倫河以北地區與室韋為鄰。在這個區域內﹐他們“逐獵往來﹐居無常處”﹐仍然過著遊牧、狩獵生活。這一時期的社會組織﹐比古八部時期前進了一步﹐即在八部之上有部落聯盟。聯盟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各部對外的軍事活動﹐平時的生產和生活﹐還是由各部和氏族獨自處理﹐所謂“若有征發﹐諸部皆須議合﹐不得獨舉。獵則別部﹐戰則同行”6。   7世紀上半葉以後的契丹人﹐既作為我國歷史上一個獨立的民族存在和發展著﹐同時他們又已成為唐王朝統治下的臣民﹔大賀氏聯盟的“君長”和各部部長﹐既是契丹人的最高首領和各部酋長﹐同時他們又分別為唐代都督府與州的都督、刺史。“君長”世系﹐《遼史》參取兩《唐書‧契丹傳》在其《世表》裡列出10汗名(一說9汗)﹐似也未全包羅進來﹐因為其中6汗均在唐開元年間在任﹐且為同一輩人。   10汗序列為﹕咄羅、摩會、屈哥、阿不固、李盡忠、失活、娑固、鬱於、咄於、邵固。今作簡略介紹。藉以了解大賀氏時期政治歷史發展變化及與唐王朝的關系。如其中的咄羅﹐是見於史冊的第一位大賀氏“君長”7﹐於623年(唐武德六年)向唐獻名馬、貂皮﹐開始了與唐王朝的往來﹔摩會於629年(唐貞觀三年)朝唐﹐唐“賜鼓纛”﹐從此“鼓纛”成為契丹君長權力的標志﹔8唐朝於648年(貞觀二十二年)置鬆漠都督府﹐以窟哥為使持節都督十州諸軍事﹐鬆漠都督﹐賜姓李﹔李盡忠任鬆漠都督時﹐因唐營州都督趙文□屢“侵侮其下”﹐於698年(唐萬歲通天元年)舉兵反唐﹐“自稱無上可汗”﹐契丹君長稱“可汗”自此始(由於這一事件﹐契丹附突厥近10年)﹔714年(唐開元二年﹐一作三年)﹐失活率眾脫離突厥歸唐﹐唐玄宗李隆基“賜丹書鐵券”﹐隔二年﹐復置鬆漠都督府﹐以失活為都督﹐又封宗室外甥女楊氏為永樂公主妻失活﹔娑固以失活弟繼兄官爵﹐其“衙官”可突於(於一作幹)驍勇﹐又得眾心﹐娑固謀除之﹐事泄﹐娑固逃奔營州﹐唐出兵相助﹐為可突於所敗﹐娑固於720年被殺﹐自此﹐契丹族內部為爭奪權位﹐互相殘殺長達10余年﹔可突於殺娑固後﹐推娑固從父弟鬱於為主﹐旋鬱於遣使入唐謝罪﹐唐於722年“以慕容氏為燕郡公主”妻之﹔咄於在兄鬱於病故後代統部眾﹐725年咄於復與可突於相“猜阻”﹐懼﹐與燕郡公主同奔唐不還﹐可突於立李盡忠弟邵固為主﹔邵固立﹐奉行親唐政策﹐唐亦“又封皇從外甥女陳氏為東華公主”妻之﹔730年(開元十八年)邵固又被可突於所殺。至此﹐大賀氏部落聯盟時期告終﹐遙輦氏代之而興。1      三、遙輦氏部落聯盟時期      深得契丹人擁護的可突於殺邵固後立屈列(列一作烈)為主﹐屈列即《遼史》中的窪可汗﹐是為遙輦氏部落聯盟時期的開始。但遙輦氏盟主地位的穩定﹐經過了一場激烈的鬥爭﹐也即當時親唐的大賀氏勢力與親突厥的遙輦氏兩個貴族集團﹐進行了一場嚴酷較量。邵固被殺後﹐邵固妻東華(華亦作光)公主逃奔唐平盧軍(治所在營州﹐今遼寧省朝陽市)﹐可突於率部並“脅奚眾”共降突厥。唐玄宗得知﹐詔幽州長史趙含章等統八總管兵討之﹐可突於不能抗﹐遁。次年﹐可突於在突厥援助下﹐擾唐邊﹐時為幽州長史的薛楚玉﹐率萬騎往擊﹐結果唐折將兩員﹐兵萬人被殺。唐玄宗聞之大怒﹐擢善將張守珪為幽州長史﹐可突於知後驚恐﹐退卻西北。原為鬆漠都督府“衙官”的李過折﹐時與可突於“分掌兵馬”2﹐屬於大賀氏勢力一派的人物﹐守珪暗派人結之﹐過折乘可突於兵敗之際﹐夜斬可突於、屈列及其黨羽數十人降於唐。   735年(開元二十三年)﹐唐拜過折為北平郡王、命為鬆漠府都督﹐權位又歸於大賀氏集團手裡。可是過折等人得不到各部支持﹐同年又被可突於的余黨涅裡(一作泥禮或雅裡、涅禮﹐即遼始祖)所殺﹐涅裡立迪輦俎裡(漢名李懷秀)為阻午可汗﹐遙輦氏又奪回權位。旋涅裡等也不復親突厥﹐於745年(唐天寶四年)轉而附唐﹐唐即拜李懷秀為鬆漠都督﹐封崇順王﹐以宗室出女獨孤為靜樂公主妻之。3李懷秀為契丹可汗後﹐遙輦氏為契丹各部盟主的地位才穩定下來。1044年(遼重熙十三年)﹐涅刺部人肖韓家奴上遼聖宗隆緒疏中雲﹕“臣聞先世遙輦可汗窪之後﹐國祚中絕﹔自夷離堇雅裡立阻午﹐大位始定”。4   遙輦時期契丹社會內部仍分為八部﹐幾經改組﹐前後名稱幾乎全異。《遼史》載遙輦時﹐有遙輦氏八部、遙輦阻午可汗二十部﹐實則遙輦氏聯盟時的部落前後均隻有八個。這是由於遙輦氏後又附突厥﹐《遼史》作者未將部落、氏族或顯貴家族區分清楚所致。   遙輦氏八部﹐是在李萬榮“營州之亂”失敗後﹐契丹內部互相殘殺﹐使“部落凋散”﹐族眾耗減﹐“僅存五部”的基礎上改組的1。其名號為﹕旦利皆部、乙室活部、實活部、納尾部、頻沒部、納會雞部、集解部、奚嗢部2﹐是為前八部﹐存在時間短﹐隻有10余年﹔後又再次改組的八部為後八部﹐曰迭刺部、乙室部、品部、楮特部、烏隗部、突品不部、捏刺部、突舉部。3從名號上看﹐前八部與後八部除乙室活部與乙室部名稱接近﹐可能為同一部外﹐其余從名稱上找不出任何聯系。   遙輦時期契丹人的居住區域﹐前後差別很大。前期區域似未超出大賀氏時期的范圍﹐延續約100年。到了9世紀下半葉(唐咸通至光啟年間)4﹐勢力范圍在北、南、西三面皆比前有擴大﹐北達嫩江下遊的洮兒河一帶﹐南迄幽、薊地區﹐西控奚人而役使之。5《遼史‧地理志》稱其“迨於五代﹐辟地東西三千裡”﹐比大賀氏時期的“地方二千裡”6﹐顯然大多了。   “契丹舊俗﹐其富以馬﹐其強以兵”﹐“挽強射生﹐以給日用”﹐說明遙輦氏時的契丹畜牧業生產有很大發展﹐同時狩獵業仍是社會生產的一個部門。自9世紀中葉起。耶律阿保機祖父勻德實“相地利以教民耕”﹐是契丹人有農業生產的開始。7手工業生產也迅速發展起來﹐史稱阿保機父撒拉的開始置鐵冶﹐“教民鼓鑄”。叔父述瀾接替撤拉的“執政柄”後﹐開始教民種桑麻﹐習紡織﹐“興板築﹐置城邑”8。當時契丹社會內有原始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的門類在逐漸增多﹐則是事實。這不僅與契丹人在不久後建立國家﹐符合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也與前述契丹人在9世紀中葉以後有實力拓展疆土。北征於厥、室韋﹐南略易(治所在今河北省易縣)、定(治所在今河北省定縣)二州﹐西定奚、雷二族9﹐及此後社會有迅速發展相一致。   這一時期﹐部落組織還存在﹐但國家機制的許多因素已在萌芽。首先﹐部落聯盟的酋長(可汗)和軍事首領﹐已為顯貴家族專有。聯盟可汗一職﹐雖然史載常推一大人建鼓旗以統八部﹐歲久﹐或有災疾而畜牧衰﹐則八部聚議﹐以鼓旗立其次而代之﹐被代替者以為約本如此﹐不敢爭﹐1實際上、自窪可汗至907年阿保機取代痕德堇為契丹可汗的160多年間﹐已知的窪、阻午、胡刺、蘇、鮮質、昭古、耶瀾、巴刺、痕德堇九汗2﹐不僅未出迭刺部﹐且多屬遙輦氏家族。又軍事首領一職﹐從涅裡至阿保機﹐也未出迭刺部﹐且又為耶律家族擔任。3耶律家族還世為迭刺部部長。事實表明﹐這一時期契丹社會內實際存在的是一種向階級社會世襲制過渡的世選制度。第二﹐職官、刑獄開始出現。契丹社會職官的產生﹐始於7世紀中葉唐封其部酋、可汗為刺史、都督時。到了遙輦時期﹐“聞河北藩鎮受唐官名﹐於是太師、太保、司徒、司空施幹部族”4﹐即契丹人自己亦設官制署了。草創階段的官職可能還有名無實﹐但高居於部族民眾之上的顯貴集團已在形成。刑罰、牢獄的出現﹐在阻午可汗時。如阻午可汗知涅裡“賢”﹐使“掌刑辟”5。涅裡受命後﹐為懲治不法者﹐“穴地為牢”6。又如肖敵魯家族﹐其五世祖胡母裡﹐“世為決獄官”7。當時尚無文字﹐“刻木為契”﹐無疑是依據不成文的習慣法﹐然由專人司其職﹐又以監獄來關押違法者﹐一種新制度已應時而生。第三﹐階級分化日趨激烈。大賀氏時已開始﹐李萬榮為唐兵所敗率家奴宵遁﹐又為家奴所殺﹐(11)說明家庭奴隸已經出現。當時奴隸數目不多。到了遙輦時﹐特別在後期﹐奴隸制迅速發展起來。從兩方面看出﹕一是向鄰近民族掠奪牲畜、財物時﹐亦掠奪人口。如鮮質可汗時﹐阿保機父撒刺的(即德祖)征奚族﹐將奚王府的700(一作1000)部曲“徙於饒樂之清河”﹐以供役使﹔9二是契丹人犯罪者的家屬因連坐而淪為奴隸。如在痕德堇可汗時﹐已有“籍沒之法”10。蒲隻姑等三族雖為貴族﹐但因謀害阿保機叔父釋魯(述瀾)﹐家屬亦均被沒入“瓦裡”服勞役。(   上述表明﹐遙輦氏部落聯盟時的契丹社會﹐原始氏族制度正在解體﹐文明社會的曙光正在升起。 第二節 契丹國的建立及其政治與經濟   一、契丹國的建立      耶律阿保機於907年取代痕德堇為契丹可汗﹐916年去可汗號稱皇帝﹐宣告契丹國建立﹐1契丹社會進入歷史發展的新時期。   8世紀中葉後﹐唐朝由盛轉衰﹐無力顧及對邊疆民族的管理。到了9世紀末10世紀初﹐唐終於在農民起義軍的打擊下崩潰了。盤據燕州一帶的劉仁恭、劉守光父子﹐更為暴虐﹐所到之處“無少長皆屠之﹐清水為之不流”2。劉仁恭窮兵黷武﹐規定男15歲以上﹐70歲以下﹐皆得自備兵糧從軍﹐“閭裡為之一空”﹐使“幽、涿之人多亡入契丹”3﹐而契丹西北面的兩個強鄰突厥、回紇﹐早已分別在8世紀中葉和9世紀中葉衰落。在契丹社會內部﹐如前所述﹐由於生產的發展﹐階級分化也伴隨著癒趨激烈﹐國家機制的一些因素已因時萌生。外部條件和內部因素均表明﹐10世紀前後的契丹社會發展到了一個轉折時刻﹐需要一個強有薜X牧斕頰擼□啞醯□緇嵬葡蚋□叻17菇錐巍H歡闢□筆弊魑□□嗣酥韉暮鄣螺攬珊谷礎安蝗問隆雹埽□謨肓跏毓飧缸誘□嶂校□渥穎環□□淞澳陝砦邇□允曛□痹餼芫□螅□緩謾捌蠣四陝敢鄖籩□保□喲瞬桓夷轄闆〞鶯鄣螺藍粵跏廈克暱鎪□□笊掌淠戀夭莩。□□蠖嗉7賴謀┬校□炊闆耙粵悸礪溉使□笫心戀亍雹蕖0雌醯□祝□□酥髡弒匭胗小暗灤泄σ怠保□裨蠐τ傷□頌媧□〞咧怯律粕淶陌1﹔□□褪竊謖庋□睦□誹跫□碌巧狹似醯□畈棵酥韉奈杼a?   阿保機生於872年(唐咸通十三年)﹐因出身迭刺部耶律(世裡)家族﹐以氏為姓﹐故姓耶律﹐漢名億。他能取代遙輦氏痕德莫為契丹可汗﹐創建契丹國﹐既與耶律家族世為契丹最大部落迭剌部部長和兼任聯盟軍事首領握有實權有關8﹐也由於阿保機個人具有卓越的軍事、政治才能﹐並能堅定不移地適應契丹社會歷史發展的潮流。成年後﹐初擔任撻馬狘沙裡時9﹐以降服大小二黃室韋和烏古部等幾個小部受到族眾稱讚。901年被痕德堇立為迭剌部部長﹐便統帥大軍連年展開對鄰近民族的征討﹐當年就連破室韋、於厥及奚帥轄剌哥﹐“俘獲甚眾”﹔次年進軍河東、代北﹐攻下九郡﹐“獲生口九萬五千﹐駝、馬、牛、羊不可勝紀”﹔   903年春﹐東北征女真﹐“獲其戶三百”﹐復轉兵向南攻河東﹐入冬又伐薊北﹐“俘獲以還”。因獲得了僅次於可汗的於越職位﹐並“總知軍國事”。至此﹐阿保機實已掌握了聯盟大權。後又在討黑車子室韋、劉仁恭、奚、霫等征戰中﹐特別是在905年進擊劉仁恭﹐克其數州地﹐“盡徙其民以歸”10。事實表明﹐阿保機的卓越才能和實力﹐足以取代柔弱無能的痕德堇為契丹可汗。   907年1月阿保機取得了契丹可汗的權位1。   阿保機為可汗後﹐在北征南討的同時﹐在內部實行了一系列改革﹐以加強自己的權力和為建立國家進一笨磏O焯跫□H纈詿文晟枇Ⅰ疤枰□憊俟芾淼□薟康墓笞澹?910年任命“後族”為北府宰相﹐其營帳又“選諸部豪健者二千余”人設立“腹心部”親軍等。以上措施﹐打破了部落組織的某些職能﹐使各部落不能平等議事﹐削弱了部落貴族的權力﹐使阿保機的權力更大﹐“日益以威制諸部”。迭剌部的一批權貴以其弟剌葛為代表的舊勢力﹐911、912、913年發動3次叛亂﹐一次比一次更激烈﹐連作為可汗象征的鼓旗和祖先的“神帳”﹐也在913年被叛亂者奪走了。阿保機依靠“腹心部”、貴族進步勢力及室韋、吐渾酋長的力量﹐將一次次叛亂平息下去2。迭剌部以外的另七部中的守舊勢力﹐於915年趁阿保機征黃頭室韋還軍途中﹐陳兵境上﹐要其“如約”下台。阿保機被迫同意交出“鼓旗”﹐不擔任聯盟首領。但提出﹕“我為王九年﹐得漢人多﹐請帥種落﹐居古漢城﹐與漢人守之﹐別自為一一部。”獲得同意。3阿保機返回今灤河上遊的根據地﹐整頓內部﹐發展生產﹐“漢人安之﹐不復思歸”﹐遂於次年用其妻述律氏策﹐邀七部酋長會宴﹐以伏兵盡殺之。4隨即於是年(916﹐後樑貞明二年)建國稱帝﹐自號天皇王﹐國號契丹﹐5建元神冊。契丹國前後凡﹐209年﹐歷經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聖宗、興宗、道宗和天祚帝9主﹔創制了自己的文字契丹文﹐92O年(遼神冊五年)制成大字頌行﹐後又另制新字稱“契丹小字”﹐沿用至金章宗時﹔強盛時地域東臨海﹐西逾金山(今阿爾泰山)﹐北至臚胸河(今克魯倫河)﹐南達白溝(今河北中部的拒馬河)6。它與女真族建立的大金國﹐同時成為中國歷史上與北宋、南宋對峙的第二個南北朝。      二、農牧業生產的發展      契丹族的社會生產﹐大致以阿保機建立契丹國前後為一分界線。在此以前﹐主要從事遊牧﹐輔以狩獵﹐過著食獸肉﹐衣獸皮﹐車帳為家的生活。舊史有雲﹕“畜牧畋漁以食﹐皮毛以衣﹐轉徙隨時﹐車馬為家”。7遊牧經濟使契丹人擁有一支驃悍勁疾的武裝力量。到了遙輦聯盟末期﹐原始的粗放農業已在迭刺部中出現。契丹國建立後﹐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社會生產的各個部門﹐均有很大發展﹐為契丹國東征西討提供了物質基礎。契丹國200多年內﹐農業和畜牧業始終佔著主導地位。農業生產的重心在南部﹐畜牧業生產的重心在北部﹐處於中間的奚族故地則為半農半牧區。就其地位說﹐則前後有差別﹐大體說來﹐建國初期的社會經濟仍以畜牧業為主﹐農業為輔﹔中期即遼太宗耶律德光以後至聖宗隆緒前期﹐是處在農業和畜牧業並舉的階段﹔晚期即聖宗中期以後﹐農業逐漸在國民經濟中佔據主導地位﹐而契丹人經營的﹐主要還是畜牧業。   契丹社會的農業生產﹐是由於燕雲地區大批逃亡或被掠漢人的進入﹐帶來了豐富的生產經驗﹐在今灤河上遊一帶開墾了許多田地發展起來的。阿保機能統一契丹諸部和建立契丹國﹐在很大程度上是靠這裡的農業生產為後盾。取得遼東地區和滅亡渤海國後1﹐獲得了農業有相當發展的第二個農業生產區。   938年(遼會同元年)﹐耶律德光從石晉王朝割得人口稠密、農業有高度發展的燕雲十六州﹐使契丹國又增加了一個富饒而廣闊的農業區。正是由於上述地區的農業生產為契丹貴族提供了生活所需的豐富物品﹐激發了廣大契丹人從事農業生產的興趣﹐加之契丹國統治者的積極提倡﹐農業便在契丹社會內蓬勃發展起來。   阿保機在平定刺葛諸弟之亂後﹐即“專意於農”﹐這時主要還是“率漢人耕種”。   922年(天讚元年)﹐因北大濃兀部人口增多﹐阿保機將其一分為二﹐並“程以樹藝”﹐而二部農業種植又比較成功﹐於是鄰近“諸部效之”2﹐從事農耕的契丹部落逐漸增多。耶律德光當政後﹐不僅為了“恅鬕`┤瘛痹淞芭┤穹叫恕敝□輩弧岸□搖雹郟□□野雅┬瞪□□傘暗匚忠爍□幀鋇牧黌旮□ㄖ嗡□誚衲諉曬拋災吻騲土腫篤熗侄□穎┬□□蚋□鋇牡厙□卣埂W釹缺磺ㄍ□輩勘叩乜□嘏┬瞪□□模□塹□灘咳耍?   939年(會同二年)﹐命北、南院徙歐昆等三石烈至水草豐美的烏古部地區﹐並將海勒水(今海拉爾河)之“善地”作為農田耕種。次年﹐又將於諧裡河(今喀爾喀河)、臚朐河(今克魯倫河)的“近地”﹐賜於南院的歐堇突呂、乙斯勃、北院溫納河刺三石烈人耕種。4契丹人於10世紀上半葉在寒冷的克魯倫河一帶墾地種植﹐已為在內蒙古自治區新巴爾虎右旗克爾倫牧場、蒙古國東方省祖赫雷姆城考古發現了遼代的耕地和水渠遺址所証實5。舊史所記會同二年七月﹐乙室部大王因“坐賦調不均﹐以木劍背撻而釋之”﹔耶律撻烈在應歷初(元年為951年)任南院大王時因均賦﹐勸耕稼﹐“年谷屢稔”被朝議為“富民大王”6﹐反映了農業在契丹諸部中﹐至少在迭剌部、乙室部中已佔有重要地位。聖宗時﹐為防止阻卜等部擾邊﹐被調往西北邊境駐防的契丹部落按《遼史‧部族志》記載﹐有品、楮特、突呂不諸部﹐他們“每當農時﹐一夫偵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給□官之役﹐大率四了無一室處。芻牧之事﹐仰給妻孥”1。農業生產又被推廣到遼朝的西北部邊境地區。鎮守寒冷邊地的部落尚需在繁重戍守任務條件下從事農業生產﹐勿庸多言﹐駐守西南和南部邊境以及其內地的契丹部落﹐也有相當一部分人經營農業。   由於契丹人的分布區﹐均為幹旱少雨之地﹐故其種植的農作物﹐主要是粟、麥、糜、黍2﹐亦從回紇人引種了“回紇豆”和西瓜3。契丹農業的水平﹐以下一些數字可幫助了解梗概。977年(遼保寧九年)﹐景宗為援助北漢﹐曾“賜粟二十萬斜”4(20萬斛粟可能為南部或西南部漢人生產)。聖宗時耶律唐古因在臚朐河“督耕稼”有方﹐被調屯鎮州(治所在今蒙古國布爾根省哈達桑東青托羅蓋古城)﹐“凡十四稔﹐積粟數十萬斛”5。由於遼聖宗積極倡導農業﹐經過興宗、道宗兩朝﹐契丹農業進入鼎盛時期。其間﹐因糧食有余﹐東京道和上京道的50余城以及“沿邊諸州”﹐都設立了儲糧備缺的“和糴倉”﹐每倉大略儲糧有“二三十萬碩”6。當然﹐由於契丹人的居住地區皆少雨和無霜期短﹐畜牧和戍邊佔去很多勞力﹐許多從事農業的契丹戶又為半農半牧﹐故對契丹人的種植業所達到的水平﹐不能估計過高。   畜牧業是契丹人的傳統產業﹐向以畜牧、敗漁為稼穡。922年述律後諫止阿保機南攻鎮州雲﹐“吾有西樓羊馬之富﹐其樂不可勝窮也﹐何必勞師遠出以乘危徼利乎﹗”7反映了契丹國初期﹐畜牧業在經濟生活中居首要地位。由於畜牧業的興衰不僅與經濟生活有關﹐且“滋蕃群牧﹐務在戢兵”(11)﹐直接對其兵力的強弱﹐國防的鞏固有影響﹐故契丹統治者建國後在積極引進漢族先進農業生產技術﹐推進本民族農業發展的同時﹐亦未放鬆對畜牧經濟的發展。   1086年(大安二年)﹐道宗耶律洪基因馬匹“蕃息多至百萬﹐賞群牧官”﹐以次進階升爵9﹐可見其對畜牧業重視的情況。   畜牧生產有公養。私養兩種。公養即所謂“群牧”﹐契丹國設有西路群牧使司。倒塌嶺西路群牧使司、渾河北馬群司、漠南馬群司、漠北滑水馬群司、牛群司﹐下設太保、侍中、敞史等官員管理群牧生產﹔10私養即契丹部民的家庭畜養(。畜牧業的全面發展情況﹐時人沒有留下記錄。從上述僅官馬一項就達到100萬匹﹐可見官養和私養的羊、駝、牛、豬的數量﹐一定相當可觀﹐特別是作為契丹人肉食的羊﹐數量當在馬匹之上。   契丹畜牧業的發展﹐有兩個因素應該談到﹕掠奪鄰近民族的牲畜和被征服的屬部、屬國的納貢。阿保機在建國前攻克河東、代北九郡﹐一次就掠回牛、羊、駝、馬十余萬。建國後﹐西征突厥、吐渾、沙陀諸部﹐又獲“寶貨、駝馬、牛羊不可勝算”。   919年北伐烏古部﹐掠得“牛馬、車乘、廬帳、器物二十余萬”1。後來﹐由於周圍諸遊牧部族均先後被征服﹐通過戰爭掠奪變為從納貢中獲得。規定東丹國年貢馬1000匹﹐女真、直不姑等10000匹﹐阻卜及吾獨婉、惕德各20000、匹﹐西夏、室韋、越裡篤、剖阿裡、奧裡米、蒲奴裡、鐵儷等各300匹。2。契丹統治者遇有籍口征伐﹐他們是從來不放過掠奪牲畜的機會的。如聖宗時﹐耶律斜軫等征女真﹐一次就掠馬20余萬匹。3上述獲得的牲畜﹐被置於群牧司喂養。   契丹畜牧業的發展﹐從建國至聖宗時一般講來是比較平穩的﹐後來有過起落。影響畜牧業下落的原因有三﹕一是隨著遼朝由盛轉衰﹐國有群牧管理鬆弛。道宗時﹐馬群太保肖陶隗曾上書﹕“群牧以少為多﹐以無為有。上下相蒙﹐積弊成風。”經過整頓後﹐牲畜才“歲以蕃息”4。二是農業的進一步發展﹐使牧場縮小﹐1075年(遼大康元年)耶律乙辛請賜牧地﹐時為群牧林牙的耶律引吉說過﹐“今牧地褊陋﹐畜不蕃息”5。三是暴風雪等自然災害造成大量死亡。歷史上屢見不鮮﹐最嚴重的幾次是在1082年(遼大康八年)﹐因大風雪﹐“牛羊多死”。次年四月﹐又因大雪﹐“馬死者十六、七”6。肖陶蘇斡在遼道宗乾統年間任漠南馬群太保﹐因“大風傷草﹐馬多死”﹐被免官。7由於契丹人經營畜牧業一直是令“其自就水草”﹐馬“蹄毛俱不剪剃”(11)﹐未越過自生自長階段﹐無防御自然災害能力﹐不能不使其畜牧業發展受到重大影響。      三、四時捺砵制      契丹國既有皇都﹐亦有五京之制﹐然契丹皇帝一年四季卻巡幸於四捺砵之間﹐政務皆在捺砵中處理﹐捺砵之地實是契丹國的政治中心、最高統治者所在地﹕皇都和五京是宰相以下官僚處理政務特別是漢民政務的地方﹐為契丹族有國以後政治管理的一大特色。形成這種遊牧式政治管理體制的原因﹐是其遊牧經濟決定的。如前所述﹐遊牧業是契丹人的傳統生產﹐在契丹國亦一直佔有重要地位。處在遊牧階段的畜牧業﹐與農業、工業生產不同﹐它不需要固定點﹐相反﹐經常的流動是這一生產賴以存在的前提。當國家建立後﹐在畜群隨水草轉徙﹐牧民常年跟隨牲畜轉移而“遷徙不常”的情況下﹐國家的政治活動和公共事務的處理如何與這種經濟生活相適應﹐是契丹貴族建國後需解決的一大課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采取了適合其遊牧經濟的管理方式﹕一方面模仿中原王朝建立都城﹐並在設置州縣的同時﹐逐步建立了五京﹐完備了當時國家應具有的行政建置﹔另一方面﹐始終重視契丹民族的現實﹐未脫離其“生生之資﹐放是乎出”的遊牧生活﹐坐在皇城宮闕裡處理政務﹐采取了四時捺砵制形式﹐在捺砵中決定軍國大政方針。   捺砵﹐契丹語﹐亦寫作納撥、納跋、納寶、剌砵﹐意為行營、行帳、營盤﹐為契丹國君主出行時之行宮或叫臨時居住處﹐猶漢語之稱行在所。關於四時捺砵的時間、地點和行動之目的(內容)﹐《遼史》等均有較詳細記載﹐9下分述之。   時間﹕按常規﹐正月上旬﹐契丹君主的“牙帳”從冬捺砵營地啟行﹐到達春捺砵地約住60日。四月中旬“春盡”﹐牙帳再向夏捺砵地轉移﹐在五月下旬或六月上旬到達目的地後﹐居50天﹐約在七月上旬或中旬﹐又轉向秋捺砵地。當天氣轉寒時﹐則轉徙到氣溫較暖的冬捺砵地“坐冬”。契丹君主“每歲四時﹐周而復始”10﹐巡守於捺砵。顯而易見﹐捺砵實力契丹朝廷臨時所在之地。   地點﹕史載的四時捺砵地﹐為聖宗朝已成定制的情況。在此以前的太祖至景宗五朝﹐每朝都不盡相同。定制後的春捺砵地主要在長春州的魚兒濼(今洮兒河下遊之月亮泡)、混同江(指今鬆花江名鴨子河一段﹐)﹐有時在鴛鴦濼(今內蒙古自治區集寧市東南黃旗海)﹔夏捺砵地在永安山(在今內蒙古烏珠穆沁旗東境)或炭山(今河北省沽源縣黑龍山之支脈西端)﹔秋捺砵在慶州伏虎林(在今內蒙古巴林左旗西北察哈木倫河源白塔子西北)﹔冬捺砵在廣平澱(今西拉木倫河與老哈河合流處)(。   內容﹕春捺砵為捕天鵝鉤魚及接受生女真“千裡之內”諸酋長等的朝賀﹔夏捺砵是避暑﹐與北、南面大臣議國政﹐暇日遊獵﹔秋捺砵主要是入山射鹿、虎﹔冬捺砵是避寒﹐與北、南面臣僚議論國事﹐時出校獵講武﹐並接受北宋及諸屬國的“禮貢”1。契丹君主四時捺砵不完全是為了玩樂2﹐也不是漢人眼裡的所謂“四時無定﹐荒於遊獵”﹐而是把遊牧民族“秋冬違寒﹐春夏避暑”﹐隨水草畜牧的生活習俗引入到政治管理中。從冬捺砵除“會議國事”和外交活動外﹐還“時出校獵講武”﹐可以認為﹐契丹君主捺砵中的漁獵活動﹐無疑另有目的﹐即以親身之示范﹐教育其族眾不忘立國之資的鐵馬駿騎本色﹐保持一支能縱橫馳騁的勁健騎兵﹐以與中原王朝抗衡。所以後來靠“騎射”建立的金、元朝亦有捺砵之制3﹐清朝則有木蘭秋獵之習。   四時捺砵制的政治管理並非雜亂無章﹐對於契丹等遊牧、漁獵民族來說﹐在遊牧、漁獵遷徙中議事﹐處理公務﹐是其古老的傳統﹐遊牧經濟所要求的﹐有問題反倒能得到及時處理﹔對於生活習俗不同、又居於契丹國境內漢人的管理﹐又創造了一套相適應的變通辦法﹐即每當契丹君主正月上旬從冬捺砵地起行時﹐掌管漢人事務的最高機構漢人樞密院和中書省﹐唯擇宰相1員﹐樞密院都副承旨2員﹐令史10人﹐中書令史1人﹐御使台、大理寺選1人隨從﹐余宰相以下官員則返回中京(治所在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大明城)居守﹐處理漢人事務。契丹君主還為了他們既能及時處理一切公務﹐又不致專權﹐規定人事變更﹐隻給他們文官縣令、錄事以下的變動不需“奏聞”權﹐對縣令以上官僚的升遷﹐隻能“行堂帖權差”﹐決定權握在皇帝手中﹐即所謂“俟會議行在所﹐取旨、出給誥敕”﹔對於關系安危的武官變動﹐則必須“奏聞”4。   四時捺砵制是契丹人有國後的一種創舉﹐它既未改變遊牧、漁獵經濟政治管理的傳統習俗﹐又能對定居的漢人進行有效的管理。      四、南北面官制及地方州縣制與部族制並存      為適應對從事遊牧初農業兩種不同經濟類型居民的管理﹐“因俗而治”﹐職官的設置采用了北面官和南面官兩套官制體系。北面官為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官系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分而治之是為了建立“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蕃漢分治”而又一體的政權﹐但北面官是統治重心﹐契丹國的統治大權集中在北面官手中﹐是遼朝政權體制中的一個重要特點。   北面官﹐中央一級設立北。南樞密院等14個機構。5其中﹐樞密院、宰相府、大王院、宣徽院又分北、南﹐共佔8個。此北南之稱﹐因其牙帳(官署)居皇帝宮帳北南而得名﹐職責雖各有不同﹐但均為管理契丹部族、屬部、屬國之軍政事務的﹐與北面官、南面官之北南性質迥異。北面官雖為統治契丹及北方諸遊牧、漁獵民族而設立的一種特殊制度﹐但從執掌上看﹐實也吸收了唐與五代官制的內容、即北樞密院視兵部﹐南樞密院視吏部﹐北、南二大王院視戶部﹐夷離畢院視刑部﹐宣徽北、南院視工部﹐敵烈麻都司視禮部﹐北、南宰相府總領其事。1可見﹐北面朝官雖無六部之名﹐卻有六部之實。由於北、南宰相府處於佐理皇帝軍政要務的中樞地位﹐故規定北南宰相分別隻在國舅五帳和皇族四帳中*鼠鴃@雹淞1蹦顯紫喔□匚緩脫∠嗟墓娑a□瞧醯□□捌詰那榭觶□罄從斜浠□5匚壞謀浠□□饕□蠐朐紫喔□□□霾□□溝謀薄20鮮嗝茉海□畛踉讜紫喔□□攏□幢筆嗝茉赫票□□10漕□4耗林□□□安煥礱瘛保荒鮮嗝茉赫莆念□2孔濉6「持□□□安恢鞅闆薄﹔蛭皆莢謔□諭澈湍曇洌□嗝茉撼閃巳□□罡叩耐持位□梗□芾咳□□□□筧a〞堊∠喙娑u謀浠□□允雷誄□喝撕□踴瘴□細□紫啵□蚱蘋首邐□細□紫嗟摹熬芍啤焙螅□白淞6□淞12俗淞5雷詰瘸□□群□H偽薄20顯紫嗟暮喝擻惺曳饋10□氯謾6歐饋6毆□健14□靶瀉屯跆牡熱恕L乇鶚鞘□誄□□諞□尚遍羲籃螅□□氯冒荽筘╣啵□芰於□喔□壟埽□醯□□木□□筧ㄈ□趙諂湟蝗聳種小?   北面官系統的地方區劃與官吏﹐采取的是部族制。即對契丹諸部及被征服的諸遊牧、狩獵民族維持原有的部族制不變﹐成立大王府或王府﹐亦可稱國﹔以原有的酋長為首長﹐稱大王或節度使等﹔平時隻納貢﹐戰時聽從調遣即可。   南面官的分設﹐起於阿保機任命韓知古“總知漢兒司事”時。耶律德光得燕雲十六州後﹐用唐制設官分職﹐南面官系統的完善則在世宗耶律阮朝。南面官多用漢人﹐亦雜以契丹人。朝官設有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漢人樞密院﹐三省(中書初名政事省、門下、尚書)、六部(吏、兵、工、禮、虞、□)﹐還有台、院、寺、監諸機構之設。5其中﹐真正管事的最高南面官﹐是漢人樞密使和中書省的宰相﹔1象三師、三公是因人而置或一時暫設﹐有的還隻偏設於一地﹐亦不固定﹐故南面官有不少職位是有名無實。   南面官系統的地方行政區劃﹐有州、縣兩級。全境皆有﹐主要設在經濟和文化發達的漢人地區﹐渤海人集中的遼東地區。州根據其大小和位置重要程度﹐分節度、觀察、團練、防御、刺使五級﹐實行軍政統一管理﹐州名和軍名並用。縣設縣令。   此外﹐遼代還有一種頭下軍州﹐是諸王、外戚、大臣及諸部隨皇帝出征俘掠漢人和渤海戶而設置的﹐共有16個州﹐2大多在遼西地區。從形式看是州縣制﹐而實質則是諸王、外戚、大臣、公主的私人領地﹐因為州官除節度使外﹐“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遼朝為了鞏固統一和加強對各族的統治﹐還在各地設有不同級別的軍事機構﹐如西北路招討司、西南路招討司、烏古敵烈統軍司等。 第三節 契丹人與漢人、黨項人的關系   一、契丹貴族與漢族統治者的抗爭      契丹貴族與漢族統治者的關系﹐大體以北宋建立可分為兩個時期。在前一時期裡﹐約以契丹國建立前後又可分為兩個階段﹔立園前﹐契丹貴族為了求得民族發展和維護民族尊嚴﹐對中原王朝和割據的漢族政權﹐是“時服時叛”或相互爭奪﹔立國後﹐正值中原各族稱霸自立﹐契丹貴族與漢族統治者﹐使聘往來。相互利用。3在後一時期裡﹐以“澶淵之盟”為界文可分為兩個階段﹕盟約訂立前﹐契丹貴族為抗擊宋統治者北進﹐爭奪中原領導權、多次與北宋兵戎相見﹔盟約訂立後﹐雙方基本上保持了相對和平﹐友好往來。   契丹顯貴與漢族統治者第一次發生大規模對抗﹐是在696年(唐萬歲通天元年)。時為鬆漠府都督的契丹酋李盡忠﹐因唐營州都督趙文□“數侵侮其下”4﹐率眾殺趙文□反唐﹐自號無上可汗。唐武則天發重兵鎮壓﹐經過一年多鏖戰﹐雖將此次反叛鎮壓下去﹐但契丹人轉附突厥(後為回紇)﹐自此對唐王朝時叛時服。唐末﹐中國北方出現河南朱溫、河東李克用(沙陀族)、幽燕劉仁恭三大軍事集團相互爭奪。在多邊角逐中﹐契丹貴族與李(克用)保持等距關系﹐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對朱(溫)、劉(仁恭)兩個漢人統治集團﹐采取遠交朱溫近攻劉仁恭﹐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發展。907年朱溫建立後樑遣使通告契丹﹐阿保機即“遣使者袍飭梅老聘樑”5﹐據統計﹐自907─923年16年中﹐雙方使節往來達21次1之多。   朱溫建立後樑不久﹐阿保機建立契丹國。在五代十國時的半個世紀裡﹐契丹貴族除以良馬厚賂後樑“以求冊封”保持良好關系外2﹐還與吳越、吳、南唐、閩、荊南和楚﹐先後均有交聘﹐而以與吳越和南唐為最多﹐與吳越來往凡14次﹐與南唐有48次之多3。由於耶律德光曾一度稱霸中原﹐吳越還曾奉遼的正朔4。951年漢人郭威建立後周﹐雖與契丹為近鄰﹐然由於先與後蜀、南唐爭戰﹐無力北顧﹐而契丹當時又是不親國事的“■王”穆宗耶律璟當政﹐故起初雙方是友好相處。但是﹐雙方各有打算﹐即契丹企圖通過支持沙陀人建立的北漢以遏止後周發展﹐在政治上保持霸主地位﹐而後周則想解除北進後顧之憂後再圖恢復中原失地。因此﹐當周世宗柴榮對後蜀、南唐的戰爭取得一些勝利後﹐遂於959年(後周顯德六年)四月﹐北攻契丹﹐取益津、瓦橋、淤口三關﹐五月又取流州5﹐自此雙方進入敵對狀態。旋趙匡胤取代後周建立宋朝﹐契丹貴族則是與北宋王朝的爭奪了。   960年宋朝建立後﹐對統一大業采取的是先南後北的方針。盡管契丹自975年(宋開寶八年)起多次遣使聘宋6﹐但宋太宗趙匡義於978年統一了南方大部分地區後﹐次年(宋太平興國四年)正月﹐即宣告北伐契丹支持的北漢。五月滅北漢後﹐六月親率大軍發動對契丹的戰爭7﹐開始了北宋統治者與契丹貴族的爭奪。自此至“澶淵之盟”和約簽訂﹐北宋為奪取幽薊﹐實現南北統一﹐向契丹發動了2次大規模進攻﹔契丹也主動進攻北宋4次。   宋對契丹的2次進攻﹕宋太宗在滅北漢後﹐乘契丹無備﹐揮戈東征﹐企圖一舉攻克幽州(遼南京﹐今北京市)﹐奪取燕雲十六州。宋兵進圍南京城﹐契丹軍在舅髜~佑□偽□□劍□□□偽剷徽丁巴蠐嗉丁保□□□□獺2骷住14□浮11醣業炔豢墑□疲□翁□淞敖□隕礱狻保□間彌藎n窈穎筆′孟兀□拔7□寺砍擔□淶藍□摺雹唷?986年﹐宋太宗又分兵三路向遼發起更大規模的進攻9。契丹以耶律休哥、耶律斜軫和蒲領分別率師抗擊東、西、中三路宋兵﹐遼聖宗和承天太後也親赴前線督戰。宋由於部署和指揮失宜﹐又以失敗告終。10   兩次失敗使宋統治者對契丹不再主動進攻﹐但尚未完全放棄奪取幽薊的想法。1而契丹人認為﹐“自是宋不敢北向”了。2   契丹貴族對北宋的進攻﹕宋兵在高樑河之役潰敗後﹐遼景宗耶律賢為“報圍城之役”﹐連續3次發兵攻宋﹐想試圖統一南方。當年(979年)九月﹐景宗以耶律沙為監軍﹐命耶律休哥、斜軫和抹隻等﹐各率所部兵大舉南伐。十月在滿城(今河北省滿城縣)與宋兵交戰﹐宋以詐降大敗遼軍﹐遼損兵折將﹐潰敗而歸。3景宗恥於滿城之敗﹐次年又親率大軍南征﹐遭到宋軍頑強抵抗﹐不得不“班師”北返。   981年﹐遼又興師“南伐﹐戰不利”﹐被迫還軍4。   遼宋攻戰表明﹐雙方力量皆自守有余﹐攻人不足﹐妥協勢在必行。遼聖宗和承天太後在韓德讓等的輔佐下﹐采取了以戰迫和的主動行動。   1004年(遼統和二十二年)﹐遼以“舉國”之師大舉南下。畏敵如虎的宋真宗趙恆在主戰派寇準等勸促下雖身臨前線﹐卻堅欲遣使議和﹐並雲年給契丹的饋贈“雖百萬亦可”5。於12月在澶州達成和議﹐史稱“澶淵之盟”6。和議主要內容﹕(1)宋每年給遼助軍旅之費﹐絹20萬匹﹐銀10萬兩﹔(2)宋遼約為兄弟國﹐遼主年幼﹐以兄稱宋主﹔(3)仍以今拒馬河(白溝)為界﹐各守疆界﹐不得交辰。7   澶淵之盟後﹐盡管契丹貴族認為“國家大敵﹐惟在南方”﹐但也認識到對宋不能“妄動”(11)﹐所以至遼亡的100嗎蚞雓{□傷位□舊媳3至撕推較啻Γ□押猛□礎F浼湓獃5□梢□□巍案罟嗇鮮□氐亍敝□囈緹婪祝□捎謁我運暝□?10萬兩、絹10萬匹相報﹐終未再動幹戈。9      二、契丹、黨項貴族間的相互利用      契丹建國時﹐黨項諸部據有今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東北部、內蒙古自治區西南部和陝西省北部地區。阿保機西征﹐黨項族是其掠奪的對象之一。耶律德光子石晉﹐稱霸中原﹐黨項酋李彝興曾一度受遼封為“西南招討使”。   982年黨項統治集團內部為爭奪權位征戰﹐襲位的李繼捧因與“諸父、昆弟多相怨”﹐次年親率族人朝北宋﹐要求留居不歸。繼捧族弟李繼遷因而“叛宋”﹐出奔至夏州(治所在今陝西省靖邊縣東北白城子)東北150公裡之地斤澤。宋兵偵知其所在後遣軍討之10﹐繼遷力求得生存和發展﹐開始了契丹和黨項貴族間相互利用制宋﹐以致後來形成遼、宋、夏鼎立局面。   李繼遷投靠契丹在986年(遼統和四年)二月﹐他時據有銀州(治所在今陝西省橫山縣境)等地﹐遼聖宗即授之為定難軍節度使、銀夏綏有等州觀察處置等使、特進檢校太師、都督夏州諸軍事等官爵。(不久﹐宋軍第二次向遼發起了更大規模的進攻﹐但又被擊潰﹐李繼遷看到了契丹國的強大﹐向遼求婚﹐以求得契丹人的保護。遼聖宗封王子帳節度使耶律襄女為義成公主以許之1。此後﹐契丹、黨項貴族間有過兩次通婚。通婚聯姻﹐是契丹、黨項貴族間維系臣屬關系﹐借對方之力遏止宋王朝的手段之一。   990年(遼統和八年)﹐李繼遷以攻克宋麟、鄜等州遣使告契丹﹐聖宗即派專使往封繼遷為夏國王。西夏成為遼朝的屬國自此始2。黨項貴族認識到﹐宋進攻契丹發動的兩次大規模戰爭雖遭慘敗﹐但契丹對宋發動的幾次報復戰爭也多以失敗告終﹐面對這種勢均力敵的角逐﹐原來以宋為敵的黨項貴族﹐雖主要依翱旚Q□笞逵□慰拐□□□□瞬煌耆□芰煽□疲□□妹□芊17棺約旱氖屏Γ□蠶蛩文曬保□郵芩蔚牟岱狻H?995(宋至道元年)正月﹐契丹大將韓德威“誘”黨項人犯宋邊境﹐當德威慘敗僅以身免後﹐不久李繼遷即派左都押衙張浦以良馬、橐駝貢獻於宋。3旋宋又進攻黨項﹐李繼遷在粉碎了宋軍的進討後﹐又於998年春上表宋廷﹐表示歸順﹐並接受了宋真宗授予的夏州刺史、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的官職。4其後的黨項貴族﹐大多也采取這種兩面外交的手段5。   1031年李元吳為夏國王﹐他是黨項族中一位具有政治遠見的卓越領導者﹐1038年建國稱帝﹐國號大夏(史稱西夏)。自此形成宋、遼、夏三國鼎立局面6。西夏雖是鼎立中最弱的一方﹐然亦已羽毛豐滿。由於元吳奉行擴張政策﹐引誘契丹境內的黨項部落反叛﹐與契丹貴族矛盾逐漸顯露出來﹐導致1044年(遼重熙十三年)和1049(重熙十八年)遼征西夏的兩次戰爭。因遼始終把北宋看作大敵﹐西夏又屢與北宋發生爭戰﹐並使宋在與西夏交界的千裡防線上駐紮了40余萬軍隊﹐故契丹貴族對西夏的征討是有節制的﹐一旦西夏主向其“請罪”、“進降表”7﹐即班師﹐又恢復舊日的親密關系。所以舊史中﹐屢提及遼在西夏與宋的沖突中﹐總是站在西夏一邊﹐或為其向宋“請和”8﹐或遣使於宋“為夏人求還侵地及退兵”9。但由於“澶淵之盟”後契丹與宋約為弟兄國﹐有時亦制止黨項貴族的輕舉妄動。如1043年﹐元昊遣使於契丹“請代宋”﹐因遼“不從”而罷﹔1。綜觀有遼一朝﹐遼與西夏盡管有兩次沖突﹐但契丹貴族始終沒有放棄利用和支持黨項貴族以牽制北宋﹐使宋軍無力北伐﹔而黨項貴族亦依恃契丹貴族﹐與北宋相抗。正是有這種相互依賴關系﹐故到契丹國行將滅亡之際﹐還出現過西夏國主李乾順先率兵助遼抗金﹐後又遣使請西逃答狐茯篎靰騥⑶觓K□雹淞?      三、契丹人與漢、黨項人間的經濟、文化交流      古八部時期的契丹人已“交市於和龍、密雲之間”3﹐其時與漢人就有了經濟文化交流。6世紀末﹐1000余家契丹人背突厥附隋﹐隋文帝楊堅“悉令給糧還本”4﹔623年(唐武德六年)契丹“君長”咄羅遣使向唐貢名馬、豐貂5﹐是漢人生產的物品為契丹人所用﹐契丹物品進入漢區的最早記載。   9世紀末至10世紀初﹐隨著契丹族崛起﹐河北一帶大批漢族軍民被俘或避亂入契丹境內﹐兩民族間的經濟文化交流進入一個新時期。最先進入契丹境內的漢人﹐被安置在屬於迭刺部區域的今灤河上遊地區。6阿保機就是依靠這些漢人耕種田地﹐發展經濟﹐增強實力統一契丹諸部的。隨著被掠和逃人漢人的增多﹐契丹貴族以其先後設立的39個州縣﹐星羅棋布於遼上京、中京和東京三道。漢人大多為掌握先進生產技術的農民、工匠﹐還有一定數量的士人和官吏。因之契丹草原開辟了大量農田﹐農業獲得迅速發展﹐使不少契丹人轉向農業生產。素無邑落的契丹人﹐也由於“得燕人所教”﹐開始修房屋﹐治“城郭宮室”7﹐使草原上出現一座座城鎮村落﹐開始過定居生活。紡織等手工業生產在上京和中京的一些州縣﹐也迅速發展起來﹐“中國所為者悉備”(11)。在皇都上京﹐聚集著漢族的宦者、翰林、伎術、教坊、角觝、秀才(儒)、僧尼、道士等各類人才﹐(12)從事政治和文化領域裡的工作。其中的韓延徽﹐為契丹“建牙開府”﹐建立起正君臣、定名分的政治制度﹔韓知古“援據故典﹐參酌國俗”﹐為契丹國制定了禮儀制度﹔康默記則為契丹法典的創制作出了貢獻(13)。936年石晉將經濟和文化發達的燕雲十六州割予契丹後﹐更把兩族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推向更高階段。不僅表現在這一地區漢人生產的各種物品﹐是契丹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而且更加速了契丹人學習漢文化的進程﹐以致遼聖宗於1007年營建中京城﹐專從燕、薊地區擇良工﹐“郛郭、宮掖、樓閣、府庫、市肆、廊廡﹐擬神都之制”(。   榷場貿易是契丹人與遼境外漢人經濟文化交流的主要形式。早在909年﹐阿保機於炭山之北置羊城(在今河北省沽源縣西南小河子一帶)與漢等族人市易﹐977年﹐北宋在鎮(今河北省正定縣)、易(今河北省易縣)、雄(今河北省雄縣)、霸(今河北省霸縣)、滄(今河北省滄縣)五州各置榷場﹐開始了北宋區內漢人與契丹人的貿易。其中以雄州榷場貿易量最大。後由於宋遼戰起﹐榷場時禁時開。“澶淵之盟”後的第二年(1005)﹐遼在振武軍(今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土城子)、保州(今河北省保定市)、涿州新城(今河北省新城縣舊城)、朔州(今山西省朔縣)等地設立榷場﹐與北宋漢人交易﹔宋亦先後在雄州、霸州、靜戎軍、安肅軍(今河北省徐水縣)、代州雁門砦等地恢復或新置榷場與契丹人互市。終宋英宗之世﹐雙方榷場貿易未嘗中斷。交換的主要貨物﹐契丹輸出的是布、羊、馬、駱駝、北珠、玉器等﹐北宋輸出的是香、茶、藥、犀角、象牙、蘇木、繒布、漆器、瓷器、□稻和各種圖書等。(遼方史料載﹐遼聖宗時的北院大王耶律室魯“以俸羊多闕﹐部人貧乏﹐請以贏老之羊易南中之絹﹐上下為便”(。宋方史料載﹐榷場使北宋“歲獲四十余萬”﹐“蓋祖宗朝賜予之費﹐皆出於榷場歲得之息﹐取之於虜而後以予虜﹐中國初無毫發損也”1。可見﹐榷場貿易不僅互通有無﹐而且數額很大﹐雙方都得到了好處。   兩民族人民間榷場之外的走私貿易也很盛行。北宋都城百官食用的牛羊肉﹐多靠從契丹境私販手中買得。2私相買賣的貨物﹐大多為雙方禁止出口的物品。遼方私人宋境的﹐主要是鹽﹐其次是馬牛羊等﹐北宋私入契丹區內的﹐主要是《九經》注疏以外的書籍和硫黃、燄硝、盧甘石等。3   聘使往還﹐是兩民族人民經濟文化交流的又一條渠道。著眼點雖是維系兩民族間政治上的友好關系﹐但在一往一來的活動中﹐雙方均帶去大量禮品和帶回“賜物”﹐加上使節們另外捎帶一些貨物易其所需﹐使這種交往實際成了經濟文化交流的又一種形式﹐早在943年﹐耶律德光和其兄東丹王耶律倍各遣使通南唐﹐除攜帶300匹馬、35000隻羊作為貢物外﹐又別持3000隻羊、200匹馬﹐市易羅紈、茶、藥。4北宋建立不久﹐雙方就有了正式聘問﹐中間雖因一度戰起中斷﹐但“澶淵之盟”後100余年間﹐除宋一直恪守著歲贈契丹銀20萬兩、絹30萬匹外﹐雙方於每年正旦、帝和帝母生辰等節日﹐均互派使臣往賀﹐帶去的禮品和賞賜使臣的贈物﹐皆有定額。契丹賀宋帝及帝母生辰禮品﹐按例除衣飾等物外﹐還有鞍轡等各種馬具、毛氈、弓箭、皮革制品、牛羊、山果等物及“御馬六匹、散馬二百匹”﹔宋賀契丹國主、國母生辰的禮品﹐除有金銀酒食器、酒、茶、樂器等外﹐還有“綿綺透背雜色羅紗、縠絹二千匹﹐雜采二千匹”5。   上述各種形式的經濟文化交流﹐豐富了兩民族人民生活﹐促進了雙方社會發展﹐尤其是契丹社會的發展。茲就文化方面的相互影響﹐再揭示一二。如契丹字是仿漢字偏旁制成的。又如自阿保機於918年詔建孔子廟後6﹐契丹歷代君主均提倡儒家的忠、孝、仁、義、修身、齊家等倫理思想﹐使漢族崇尚的懦家思想在契丹人中獲得空前的傳播與發展。遼道宗耶律洪基曾說過﹐“吾修文物﹐彬彬不異於中華”7。另一方面﹐漢族也從契丹文化中吸取不少營養﹐如多次出使契丹的宋臣余靖﹐就能用契丹語作詩。1又如遼太祖耶律阿保機長子耶律倍善畫草原風光畫﹐其“射騎、獵雪騎、千鹿圖﹐皆入宋秘府”2。   契丹人與黨項人間的經濟文化交流﹐遠不如與漢族。這是由於契丹人與黨項人的經濟和文化均較落後﹐所需皆可從漢區獲得﹐有求於對方的較少。然因黨項人為與北宋抗爭﹐986年李繼遷附遼﹐後又成為遼的屬國﹐加之西夏與北宋屢次發生爭戰﹐所以契舟人與黨項人間的經濟文化聯系也很密切。交流的渠道﹐一是黨項人按例“八節”貢獻和契丹的回賜﹔二是榷場貿易﹔三是私相交換。“八節”貢獻和回賜﹐據《契丹國志》載﹐貢獻物有細馬20匹、粗馬200匹、駝100頭、綿綺300匹、織成錦被褥五合、沙狐皮1000張、兔鶻5隻、犬子10隻﹐從容■石﹐井鹽各一千斛﹔回賜品除有衣飾、馬具、弓箭、酒、果等外﹐還有“細錦綺羅綾二百匹、衣著絹一千匹”3。此外﹐西夏還於1067年遣使向遼“進回鶻僧、金佛、梵覺經”﹐1095年又“進貝多葉佛經”4。   榷場貿易﹐據《大金國志》雲﹕契丹在雲中(今山西省大同市)西北的過腰帶、上石楞坡、天德軍(今內蒙古自治區烏喇特前旗東北)、雲內州(今內蒙古土默特左旗東南沙爾沁)、銀甕口(今土默特右旗薩拉齊西北)等地設有榷場﹐與黨項人互通有無﹐隻是嚴禁賣鐵給西夏。51042年和1063年﹐遼又先後禁止契丹人將馬、銅賣給黨項人6。   私相交換﹐不僅存在於民間﹐黨項使節在出使契丹時﹐也攜帶貨物沿途與契丹人交易。因此﹐遼興宗耶律宗真於1003年下詔﹐“禁夏國使沿途市金、鐵”7。可見﹐私相貿易量也很大。交換物品﹐除金、鐵、銅、馬外﹐其它均可自由買賣﹔同時又說明﹐幾種被禁品﹐亦是私相交換的物品。 第四節 臣屬於契丹的各民族   一、契丹征服的諸民(部)族      9世紀中葉後﹐契丹族“寢強”﹔末葉(唐咸通中)﹐契丹貴族開始了對奚、室韋等鄰近部族的征服活動。經過阿保機和耶律德光兩朝東征西討﹐服屬契丹的民(部)族﹐除燕雲十六州和原居東北地區的漢族外﹐東有渤海﹐熟女真﹐東北有生女真、鐵驪及五國部﹐北有烏古(於厥)、敵烈、室韋﹐西和西北有阻卜(韃靼)、斡朗改(溫娘改)、轄戛斯及萌古(朦骨)、梅裡急、粘八葛諸部﹐南和西南有奚、黨項、吐渾、沙陀等族。契丹貴族對被征服的各民族﹐在“因俗而治”的方針下﹐皆保留原有的部族組織﹔對一些大部族隻設立大王府或王府﹐仍由其頭領為首長﹐管理部眾。被分別稱為屬國、屬部。居住原地的﹐除對契丹負有守邊、納貢義務外﹐平時由其首領組織生產和生活﹐隻在“有事”時有助軍出征義務。若“下詔”或有專使來征兵﹐不從的要受到征討。臣屬各民族﹐歲向契丹納貢有定額﹐但執行並不嚴格﹐《遼史》就記錄“朝貢無常”8。為了能有效地控制被征服部族﹐特別是一些叛服不常的部族﹐契丹貴族另派契丹人為節度使、詳穩等官﹐往被監治。9   上述被征服各民族的情況﹐渤海、室韋、奚等前面已作介紹﹐隻就烏古、敵烈、阻卜、斡朗改、轄戛斯﹐簡介於下。   烏古﹐又作烏古裡、於厥、於厥裡、於骨裡﹐有人認為“嫗厥律”為烏古之別譯10。來源於南北朝時的烏洛侯﹐唐時為室韋中的烏羅護(烏羅渾)部。唐末﹐室韋族解體﹐以部名獨立活動。遼時﹐居地東接室韋部﹐西鄰敵烈、蒙古﹐南與契丹族地相鄰﹐大體上以海勒水(今海拉爾河)為中心﹐包有額爾古納河及呼倫湖以東一帶地。內有烏古部與三河烏古部之分1。它與敵烈同為契丹北邊的大部族。以遊牧、漁獵為生。阿保機叔父述瀾為夷離堇時﹐已開始北征於厥﹔阿保機任撻馬狘沙裡後﹐又對其進行征討。後經過多次戰鬥﹐它才被迫向契丹國稱臣納貢。然有遼一代﹐烏古部對遼時叛時服2﹐因此烏古部節度使多以契丹人為之。為了分而治之﹐阿保機從降服的烏古人中取6000戶置涅離部(亦稱烏古涅刺窕遄밿921年(遼神冊六年)又從涅離部中撥出一部分別置圖魯部﹐皆為阿保機所統18部的成員﹐分屬西南路招討司和東北路統軍司。3遼聖宗中期後﹐烏古與敵烈常連兵抗遼﹐聖宗又以俘獲的烏古部人置斡突蠱烏古部﹐成為聖宗時的契丹34部之一﹐戍黑山北。4遼末生女真崛起﹐契丹貴族為了“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將留居故地的烏古人與敵烈部東遷到烏納水(今嫩江﹐一說為今鄂嫩河)﹐“以扼北邊之沖”5。遼亡﹐烏古人除有一部分參加耶律大石的西征外6﹐余多歸服女真。金末元初﹐逐漸融合入女真、蒙古之內。   敵烈﹐亦作敵刺、敵拉、迪烈、迪烈德、迭烈德、達裡底。內分八部﹐故又有敵烈八部或八部敵烈和八石烈敵烈之稱。7可能來源於北朝時的地豆於3。其他在烏古部西﹐跨腫胸河(今克魯倫河)南北以居﹐與烏古部並稱為契丹北邊大部。以遊牧、漁獵為業。930(遼天顯五年)始見其朝貢契丹。貢物主要為馬、駝。對遼亦時叛時服8。遼聖宗時。與烏古部聯合抗遼﹐聖宗以其被俘戶置迭魯敵烈部、北敵烈部﹐皆為契丹34部的成員。11068年(咸雍四年)﹐遼道宗置烏古敵烈都統軍司﹐2迭魯敵烈部亦歸其轄領﹐北敵烈部則戍魄烏古部。1096年(壽昌二年)﹐居於故地的敵烈人與烏古部同被遷於烏納水﹐以防生女真入侵。遼末﹐有一部分敵烈人參加了耶律大石的西征﹐國﹐余歸附女真。金末元初﹐逐漸被女真、蒙古人所同化。   阻卜﹐其名僅見於《遼史》﹐漢意為沙磧、沙攤﹐是契丹人對蒙古草原各部族的通稱。猶言沙漠地區的部族。一般認為﹐阻卜即其它史料所記之韃靼4﹐因蒙古人諱言韃靼﹐故有是稱。陳述還認為﹐術不姑亦是其別稱5。內有西阻卜、北阻卜、西北阻卜、阻卜別部之分6。大多居住在今蒙古國境內﹐今貝加爾湖以南部分地區亦為其故壤。主要從事遊牧﹐腦ㄧ捌N浴#?11)。   10世紀時﹐各部尚未形成統一的部落聯盟。918年(遼神冊三年)﹐已有阻卜部落遣使向遼貢獻。924年(遼天讚三年)阿保機西征﹐阻卜諸部皆“望風悉降”﹐並有三個部落被內遷。自此至遼景宗朝﹐各部常遣使朝貢於遼。歲貢定額為馬1700匹、駝440頭、貂皮萬張、青鼠皮2500張。(12)從遼聖宗朝開始﹐時叛時服﹐且為遼最難制服的部族。聖宗於994年(遼統和十二年)命王太妃(齊妃)領烏古等部兵往西鎮撫﹐又於1003年築可敦城(在今蒙古國布爾根省哈達桑之東)﹐次年置鎮(治可敦城)、維、防三州﹐調諸部族兵2萬余騎及渤海、女真、漢人700余流配之家﹐往彼屯墾鎮守﹔1011年(統和二十九年)﹐置阻卜諸部節度使。   1012年﹐阻卜許多部落又叛。(13)在反抗契丹人的鬥爭中﹐阻卜諸部結成了統一的部落聯盟﹐遼不得不於1089年(遼大安五年)﹐任命阻卜中最大部落北阻卜的磨古斯為諸部長。101092年﹐由於耶律何魯掃古誤擊磨古斯﹐北阻卜由是“叛命”(﹐其它部落紛紛響應。經過八九年的苦戰﹐於1100年磨古斯被擒殺﹐叛亂被鎮壓下去。阻卜人除有一部分隨耶律大石西行(﹐余眾後多被溶人蒙古族。   斡朗改﹐又作溫娘改﹐分布於契丹西北今貝加爾湖東西森林中。909年(遼太祖三年)﹐向契丹“進輓車人”(。為遼屬國﹐遼在其地設立王府﹐但關系較疏遠。曾於959年(遼天祿十三年)、   1113年(遼天慶三年)﹐獻花鹿和良犬於遼。1   轄戛斯﹐契丹西甫邊的屬國﹐居住在今謙河流域。931年(遼天顯六年)開始與契丹人發生聯系﹐遼在其地設有轄戛斯國王府﹐遼景宗、穆宗兩朝各來貢一次。2      二、渤海人的抗遼鬥爭      素號“驍勇出他國有”的渤海人﹐自926年阿保機破其國起﹐反抗契丹貴族的鬥爭此起彼伏﹐直至契丹國亡。綜奪R澈H說囊淮未畏戳啥氛□閡晃□踝宕笫銜□嶧厥□□□Χ□韉目拐□灰晃□□邐□純姑褡逖蠱攘斕嫉奈渥岸氛□□渭誘叨嗍□□憒□牟澈C裰淞J粲誶罷叩撓辛醬危喊1﹔□鴆澈9□螅□淙歡圓澈M踝□扇×恕按嫫渥逭省保□匚喚齟斡諂醯□i□希歡□□□淖笥宜南嘁雲醯□笞搴筒澈4笫喜偉胛□□惱□擷郟□詬韉夭澈H瞬歡舷破鴟純苟氛□墓奈柘攏□冒1﹔□鞍嗍Α蓖局興烙詵□喔□□□□躋□殺逗推醯□笤□□9腔□鴉亓傺莞□□□□安澈M醯芰轂□砉□□□喑恰繃餱□鈉醯□□埽□笸及啞醯□爍銑霾澈>場?   1029年(遼太平九年)﹐大祚榮裔孫大延琳﹐5時為遼東京舍利軍詳穩﹐趁遼戶部使韓紹勛在東京橫征暴斂﹐“民怨思亂”之機﹐於八月在遼陽(今遼陽市)首殺韓紹勛等人﹐囚禁駙馬肖孝先及遼聖宗之女南陽公主﹐宣告起義﹐建國興遼﹐建元天慶。大延琳雖然派人四出聯絡﹐取得了南、北女真的同情和支持﹐終因其內部叛變﹐使契丹貴族及時調兵遣將斷其東、西通路﹐加上高麗國首鼠兩端不出援兵﹐故當諸道遼軍次第到達東京﹐大延琳隻得嬰城固守。次年八月﹐內部又出現部將楊詳世夜開遼陽城南門降遼﹐遼兵順利進入城內﹐大延琳被擒﹐使持續了一年的起義終歸失敗。6   渤海望族領導的反抗民族壓迫的武裝鬥爭﹐與前者相比﹐不僅次數多﹐而且規模大﹐持續時間長。茲擇主要的按時間先後簡介於後﹕   渤海遺民以武裝割據建立的抗遼政權首推定安國﹐《宋史》等有傳。起迄時間史無明文﹐隻知其通過女真人通貢北宋在970年”宋開寶三年)﹐991年(宋淳化二年)後不再與宋往來。僅此﹐堅持鬥爭長達20余年之久。其成員主要是在渤海亡國時屢起兵反遼的定理府和安邊府的居民。後期活動在今鴨綠江和鬆花江上遊一帶7。國主有烈萬華和烏玄明﹐均先後上表北宋﹐請北宋出兵助討契丹﹔宋太宗曾兩次答以詔書﹐令其在征契丹時“同舉”﹐“張犄角之勢”﹐但均未付諸實施。8   與定安國先後起兵反遼的﹐還有烏舍國(一作兀惹)與燕頗﹐其事跡散見於《遼史》。均各材旗幟﹐未能結成一體。   995年烏舍國與燕頗等一道進攻鐵驪﹐遼發大軍征討﹐兵臨兀惹城下﹐雖進行了頑強抵抗﹐終因遼兵久圍不退﹐被迫請降。烏舍國後對遼時叛時服﹐延續至1114年(遼天慶四年)﹐與鐵驪等叛遼歸附女真阿骨打﹐此後不復見。9   1115年二月﹐阿骨打起兵的第二年﹐遼上京饒州渤海人古欲﹐聯絡附近頭下州城﹐一時擁有步騎3萬多人﹐據地叛遼。遼調重兵圍剿﹐兩次進攻皆被挫敗。遼都統蕭陶蘇斡改用兩手﹐六月古欲等被“招獲”﹐起義失敗﹐起義雖隻數月﹐但發生在契丹國腹地﹐客觀上起了配合女真軍事行動的作用﹐加速了遼朝的潰亡。10   因遼東京留守肖保先對渤海人過於“嚴酷”﹐1116年元月有10余青年夜潛入留守府殺之。事發﹐戶部使大公鼎濫殺無辜﹐時為遼東京稗將的渤海人高永昌﹐趁“人情洶洶不可禁戢”﹐率部入據東京城﹐稱大渤海皇帝﹐建元隆基(亦作國號大元﹐建元應順)。旬余間﹐遠近50州響應。由於在與遼軍作戰中“頗有殺掠”﹐頗失人心﹐故與遼軍屢戰皆不勝﹐被迫退保東京城。高永昌派人向阿骨打求援﹐時已稱帝的阿骨打先以其“潛大號”不發兵﹐繼以“表辭不遜”於四月命大將斡魯統兵往攻。當高永昌聞女真兵在沈州(今沈陽市)大敗遼軍﹐懼﹐即遣使向阿骨打表示“願去名號﹐稱藩”。或謂為緩兵之計﹐斡魯遂率軍進圍東京城。永昌出戰首山不利﹐率5000余騎奔長鬆島﹐旋被部下擒送斡魯斬首﹐起義失敗。1      三、鐵驪與五國部      鐵驪﹐亦作鐵離、鐵甸。《遼史》中有時以其代五國部中的越裡吉﹐《金史》中有時將其寫作鐵勒﹐皆為修史者誤書。其先人為唐初黑水靺鞨鐵利部民﹐後歸服渤海﹐渤海國置鐵利府﹐926年元月遼攻取渤海王城﹐二月﹐即遣使向遼納貢。在契丹貴族將大批渤海人南遷時﹐其民有一部分被分散移居今遼寧省沈陽市西南、內蒙古自治區翁牛特旗東的西拉木倫河旁和吉林省農安縣等地﹐大部分稍向西徒﹐分布在今黑龍江省鐵力縣一帶。2遼代的鐵驪﹐主要是指西徙的部分。以狩獵生產為主﹐也喂養馬等家畜﹐1012(遼開泰元年)﹐其使那沙向遼聖宗乞求佛像、儒書﹐聖宗“詔賜護國仁王佛像一﹐易、詩、書、春秋、禮記各一部”。其上層已有較高的文化水平。為遼屬國之一﹐遼置鐵驪國王府﹐以其首領為王管理其民﹔又在黃龍府設鐵驪軍詳穩司﹐統領其兵馬。自926年至遼天祚帝朝﹐屢向契丹貴族貢鷹鶻、貂皮、馬匹等方物。常與兀惹人作戰﹐並將俘獲的兀惹戶獻於契丹。   1114年其王回離保率部眾歸附女真。   1130年(金天會八年)﹐金太宗吳乞買以鐵驪人突離刺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3。後逐漸融合於女真之中。   五國部﹐是契丹人對剖阿裡、盆奴裡、奧裡米、越裡篤、越裡吉等五國(即五部)的統稱。來源於黑水靺鞨﹐屬遼代廣義的生女真。分布在約今黑龍江省依蘭縣附近的鬆花江下遊至黑龍江下遊南北兩岸地區4。以狩獵。捕魚為業﹐亦飼養馬等家畜。遼聖宗時歸附契丹後﹐為遼鎮守東北境﹐兵事屬黃龍府都部署司領導。初由其首領任“五國酋帥”管理其民﹐1037年(遼重熙六年)因越裡吉(一作越棘)部民向遼控告其酋帥渾敞貪污(一作坤長﹐一說因其不法)﹐部民多流亡﹐改設契丹節度使1員領之。向遼納貢無定期﹐各部常獨自遣使朝貢於遼﹐貢物為貂皮、馬等。其地產名鷹海東青﹐是契丹貴族歲歲勒索之物。金景祖烏古乃時(1021─1074)﹐已聽命於生女真完顏部﹐但由於對遼時叛時服﹐“阻絕鷹路”﹐生女真常入其界捕海東青向遼納貢﹐擾之﹐故常與完顏部發生戰爭。金初﹐被阿骨打統一﹐編人女真猛安謀克﹐成為金代女真的組成部分。5 第五節 遼亡與哈喇契丹   一、契丹貴族的腐敗與遼朝滅亡      契丹貴族曾以鐵騎征室韋﹐滅渤海﹐長驅中原﹐降服漠北諸部﹐開疆“幅員萬裡”﹔後又臣西夏、高麗﹐迫使北宋為兄弟國。可是在200年後的1114年﹐當屬部生女真阿骨打以2500兵起事﹐卻連敗其數十萬大軍﹐並於1125年將契丹國滅亡了。其原因﹐主要不在女真族的崛興﹐而是以契丹朝廷為代表的貴族集團的腐敗。   遼聖宗以後的興宗、道宗、天祚三朝﹐契丹貴族的腐敗一朝甚於一朝。腐敗最集中表現在﹐崇佛耽樂﹐不惜國力民貲﹐造成國勢衰弱﹐民不聊生﹔另一方面他們又不恤社稷安危﹐爭權奪利﹐互相殘殺﹐造成統治集團猜忌傾軋﹐分崩離析。   契丹國中葉以後的君主﹐不以勤政取信於民﹐卻把有限的貨財肆意揮霍﹐境內遍造寺觀﹐企圖通過崇佛迷信活動來麻痹人民﹐維持其統治。興宗初即位。由母肖太後執政。她“淫威肆行﹐刑政弛紊”。興宗親政後﹐先“召僧論佛法”﹐繼以鑄銀佛像於開泰寺﹐6又以城邑與其弟重元賭博連輸幾座。道宗當政﹐不僅出現一日祝發為僧尼者3000余人、“飯僧尼三十六萬”﹐而且授園釋、法鈞二僧皆守司空﹐並請僧“設壇於內殿”1。1059年(遼清寧五年)﹐又令修大吳天寺﹐費18萬貫﹐後重修造塔又費10余萬貫﹐總計在33萬貫上下。1067年﹐朝廷下旨征戶部欠款﹐全國才44萬﹐可見耗費之巨。2。道宗晚年昏愚至極﹐用人不能自擇﹐竟令各擲骰子﹐“以采勝者官之”3。降至天祚﹐其昏庸更超過祖輩。初登位﹐即“放戒於內庭”﹐寄佛保佑。在位期間﹐嬖幸用事﹐委任非人﹐而自己又不省政事﹐好畋獵﹐沈溺於聲色犬馬之中。當阿骨打進攻寧翩滕陛戮熀晼歎|瀆梗□胖□埂安喚橐狻薄V?1121年(保大元年)女真兵攻克上京﹐年年丟城失地﹐而他仍狩獵如常。特別在出現貴族耶律章奴之變、金兵已取遼東京地、境內人民紛紛起義的1117年(遼天慶七年)﹐竟七月獵秋山﹐八月獵狘斯那裡山﹐9月獵輞子山4﹐不恤國政達於極點。   契丹貴族的愚庸腐朽﹐給各族人民帶來深重災難。就在國力還較殷富的興宗時﹐已出現“比年以來﹐群黎凋弊”。道宗時﹐在上京、南京地區“許良人自鬻”求活路。到了天祚時﹐遼河以西的乾、顯、宜、錦、興中等州路﹐竟出現“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1。被逼得走投無路的各族人民﹐當阿骨打未起兵前﹐已有“李弘以左道聚眾為亂”﹔阿骨打起兵後﹐紛紛揭竿而起﹕東有前述的渤海高永昌自立稱帝﹐和先後繼踵的“東路諸州盜賊蜂起”﹐鐵驪、兀惹等叛入女真﹔內地的春州2000余渤海戶繼古欲後而反﹐安生兒和張高兒等擁眾20余萬攻城略地﹐張撒八誘中京射糧軍“潛號”﹔南有董龐兒聚眾萬余樹起義旗﹔北和西邊的烏古、敵烈、阻卜等﹐或叛歸女真﹐或執契丹地方官以叛。2   另一方面﹐契丹貴族集團﹐自興宗朝開始﹐以皇族與後族為中心的派系爭權奪利﹐互相殘殺癒演癒烈﹐以致到國家危亡之機﹐自樹旗號﹐各奔東西﹐從而加速了遼朝的滅亡。前面談及﹐興宗初即位是母後肖氏聽政﹐她逼殺齊天皇後後﹐更專橫跋扈﹐濫殺無辜﹐不僅“諸舅滿朝﹐權勢的奕”﹐連“後家奴隸咸無勞績﹐皆授防、團、節度使﹐至於出入宮掖﹐詆幔朝臣﹐賣官鬻爵﹐殘毒番漢”3。她又秘密籌劃廢興宗﹐“立少子重元”4。興宗“懼內難”﹐將她幽而廢之﹐旋捕獲諸舅﹐或殺或徙﹐並誅其黨羽。為後族推崇的重元﹐因告密得興宗器重﹐“許以千秋萬歲後傳位”﹐由是“驕縱不法”5。興宗死﹐位傳於子(道宗)﹐盡管道宗尊重元為皇太叔﹐拜天下兵馬大元帥﹐但重元權欲熏心﹐在於涅魯古及一些後族和部落首領的鼓動下﹐結黨400余人﹐於1063年(遼清寧九年)“誘脅弩手軍犯行宮”。失敗後﹐重元自殺﹐逆黨多被捕。6耶律乙辛因平亂有功﹐擢為南(一作北)院樞密使﹐威權傾動一時。據《焚椒錄》﹐“惟後家不肯相下﹐乙辛每為怏怏”。為了排除異己﹐乙辛設計制造了誣陷宣懿皇後案。宣懿死﹐皇太子順宗發誓不殺乙辛﹐“不為人子”﹐於是乙辛又制造陷害太子案。兩案受牽連者或被誅殺﹐或被黜陟﹐後族勢力受到嚴重打擊。然而利令智昏的乙辛輩﹐又想通過立和魯斡之子耶律淳為皇儲﹐完全握控朝廷大權﹐於是在道宗出獵時﹐“奏留皇孫”﹐企圖達到廢嫡立庶的目的。在肖兀納進諫後﹐道宗始疑乙辛有姦﹔繼又發覺狩獵中扈從官屬多隨乙辛﹐遂“惡之”。乙辛後謀“奔宋”被殺7。道宗死﹐孫天祚即位。天祚為宣懿孫、順宗子﹐過去黨護宣懿後和順宗的人物又逐漸被起用﹐大權落到後族一派手裡。女真兵起﹐遼軍接連敗潰﹐先後又出現古欲反叛和鐵驪、兀惹叛歸女真﹐皇族勢力視奪權時機已到﹐故又有耶律章奴謀立耶律淳之變。失敗後被擒殺的貴族達200余人8。後族肖奉先恐妹元妃所生子秦王不得繼立﹐又制造誣陷大將耶律余靚(一作睹)等謀立晉王案﹐使文妃、晉王等或被殺﹐或被“賜死”﹐余靚率部叛投女真9。到了天祚西逃夾山﹐皇族勢力的奚王回離保與耶律大石等再度在南京立耶律淳﹐稱夭錫皇帝﹐並降天祚帝為湘陰王。不久淳死﹐妻德妃稱制。當金兵南進居庸關﹐回離保居箭可山自立﹐不久為耶律阿古隻等所殺﹔而德妃和大石等奔投天祚﹐天祚怒斬德妃﹐責大石。大石見不被容﹐遂殺肖乙薛等﹐自立為王﹐率軍北行﹐後西遷。10與此同時﹐又有耶律敵烈等劫天祚次子雅裡北走﹐立之為主。旋雅裡致疾身亡﹐術烈繼立﹐次月為眾所殺盧。1。契丹貴族集團你爭我奪﹐使天祚帝成了孤家寡人﹐終在1125年(遼保大五年)二月﹐在應州新城(今山西省應縣)東30公裡被金兵追獲﹐2遼朝遂亡。      二、耶律大石西征和西遼的建立      1124年(遼保大四年)七月﹐耶律大石率部200騎﹐從夾山夜逃﹐北行三日﹐過黑水3﹐至白達達4詳穩5床古兒管轄區。床古兒獻給大石馬400匹、駱駝20峰和許多羊隻。耶律大石繼向西北行﹐到達可敦城。可敦城是遼朝的西北重鎮﹐位於今蒙古國土拉河畔﹐是遼朝西北路招討司及鎮州的治所﹐駐有諸部族騎兵2萬余人﹐附近牧放著遼御馬數十萬匹﹐並擁有豐富的軍備資源。耶律大石在這裡得以大為擴充他的軍事實力。   耶律大石在可敦城召集成武、崇德、會蕃、新、大林、紫河、駝等七州﹐大黃室韋、敵剌、王紀剌、茶赤剌、也喜、鼻古德、尼刺、達剌乖、達密裡、密兒紀、合主、烏古裡、阻卜、普速完、唐古、忽母思、奚的、□而畢等18部的首領開會﹐要求大家滅金復遼。因得諸部支持﹐征集精兵萬余﹐並“置官吏﹐立排甲﹐具器仗”6。“鬆漠以北舊馬﹐皆為大石林牙所有”7。至此﹐耶律大石的政權初具規模﹐並組建了一支強勁的騎兵部隊﹐打下了西征的基礎。   1130年(金天會八年)﹐因金朝派遣耶律余睹、石家奴、拔離速等北伐耶律大石﹐大石於是年二月二十二日(甲午)﹐以青牛白馬祭天地、祖宗﹐整旅西征。   耶律大石先遣使送信給高昌(西州)回鶻王畢勒哥8﹐要求假道西行。當大石到達後﹐回鶻王歡迎﹐大宴三日。大石臨行﹐回鶻王贈馬600匹、駱駝100峰、羊3000隻﹐並表示願送質子為附庸。   耶律大石離開高昌回鶻北廷後﹐北進轄戛斯(今柯爾克孜)族所控制的地區。受阻轉入葉密立(遺址在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部額敏縣東南額敏河南岸)﹐築一城﹜遄摩誰蛂潺姜@芰5玫礁澆□僂回視鎦畈孔宓鬧□鄭□蓖誠降木用褚汛?40000戶。   1132年9二月五日﹐耶律大石在葉密立城稱帝﹐建年號“延慶”(漢文)﹐上漢語尊號“天祐皇帝”。又根據當地人民的習慣叫法﹐稱菊兒汗(亦作葛兒罕﹐即“大汗”)。迫謚祖父為嗣元皇帝﹐祖母為宣義皇後﹐冊立元妃蕭氏為昭德皇後。哈剌契丹國正式建立﹐史稱“西遼”或“西契丹”﹐“後契丹”。哈剌契丹﹐亦作“合剌乞答”﹔哈剌﹐契丹語﹐黑之意﹐即“黑契丹”﹐既是國名﹐亦是族名。   耶律大石稱帝以後﹐向四方拓展。首先南下﹐將高昌回鶻收為附庸。   1134年初﹐應東黑汗王朝汗伊卜拉欣之請﹐西進七河流域都城八剌沙袞10﹐以助其抵御葛邏祿和康裡的侵擾。耶律大石將伊卜拉欣降封為伊利克一伊‧土庫曼(土庫曼王)﹐以喀什噶爾1與和闐50000016_460_62一帶留給東黑汗王朝﹐並使之成為自己的附庸國﹐而攫取八剌沙袞地區為己有。   八剌沙袞位於楚河谷地﹐左山右川﹐平地廣袤﹐氣候適宜﹐土地肥沃﹐水源充沛﹐農桑發達﹐瓜果繁多﹐盛產葡萄美酒。耶律大石得此“善地”﹐即奠都於此﹐並改地名為虎思斡耳朵3。又改年號延慶三年為康國元年(1134年)。   是年三月﹐作為西遼皇帝的耶律大石﹐為了實現“以光中興”4﹐恢復遼朝大業的夙願﹐以六院司大王蕭斡裡刺為兵馬都元帥﹐率領7萬騎兵東征。東行萬余裡無所得﹐牛馬大多死亡﹐不得不勒兵西回。耶律大石嘆雲﹕“皇天弗順﹐數也”。5   東征未果﹐耶律大石又繼續西征。1137年(西遼康國四年)﹐進入中亞費爾幹納盆地。同年五六月間﹐大敗西黑汗王朝軍於苦盞6。當時﹐西黑汗王朝是塞爾柱突厥的附庸。塞爾柱王朝蘇丹桑賈爾為了保護西黑汗王朝﹐於1141年(康國八年)七月﹐親率忽兒珊7、吉慈尼8、□咱答兒9、徆u□固購凸哦□豕□攘□□□蛉耍□倍砂20泛永淳堋R□紗笫□虼□炱醯□恕9回剩o□u鷳唄唬┤撕禿喝俗槌傻奈髁剎慷櫻□□□雎磯□薄?1141年九月九日﹐兩軍在撒馬爾罕北面的卡特萬草原相遇﹐相距二裡許。耶律大石對將士們說﹕“彼軍雖多而無謀﹐攻之﹐則首尾不救﹐我師必勝。”10即遣六院司大王蕭斡裡刺等率2500名騎兵攻其右翼﹐樞密副使蕭刺阿不等率2500騎攻其左翼﹐自將眾軍從中突擊﹐三軍俱進。桑賈爾的聯軍大敗﹐橫屍數十裡。桑賈爾的妻子和左右兩翼指揮官均被俘﹐自己僅以身免。   卡特萬會戰是中亞歷史上一次著名的戰役﹐它使塞爾柱突厥的勢力從此退出阿姆河以北地區﹐並使西黑汗王朝成為西遼的附庸﹐耶律大石封原國王之弟為桃花石汗(中國汗)繼續統治西喀喇汗朝﹐而留一名沙黑納監督其國。   西遼又出兵花刺子模1﹐迫使該國歸附﹐並年納價值3萬金第納爾2的貢品。   耶律大石將西黑汗王朝的都城尋思幹(撒馬爾罕)改名為河中府﹐駐軍90日。又西至起兒漫3。班師回虎思斡耳朵。   1143年(康國十年)﹐耶律大石病逝﹐享年49歲﹐在位20年﹐廟號德宗﹐他生處中國北部契丹族政權遼朝滅亡之際﹐毅然揮師西進﹐重建西遼於中國西部新疆及其迄西的中亞廣大地區﹐使祖國漢和契丹等族的政治、經濟制度及燦爛文化傳統發揚於西部﹐厥功甚偉。後來﹐元代名臣耶律楚材稱讚之為﹕“頗尚文教﹐西域人至今思之”4雲。      三、西遼的發展與衰亡      耶律大石因子夷列年幼﹐遺命皇後權國。蕭皇後名塔不煙﹐尊號感天皇後﹐稱制﹐改元咸清(1144─1150)。1146年(西遼咸清三年)。金朝派武義將軍粘割韓奴出使西遼﹐抵達虎思斡耳朵郊外時﹐途遇出獵的感天皇後。韓奴自稱上國使者﹐奉天子之命前來招降西遼﹐拒絕下馬跪見﹐並辱罵感天皇後為“反賊”。皇後大怒﹐殺之。5從皇後不畏強權﹐敢於斬殺大國使臣﹐金朝亦無如之何﹐可見當時西遼國勢強盛﹐實力雄厚﹐所以敢於對金采取強硬態度。   感天皇後在位7年。   1150年﹐子夷列即位﹐改元紹興(1151─1163年)。紹興初年﹐“籍民十八歲以上﹐得八萬四千五百戶”6。此指西遼政府直屬地區內能為軍隊和其它徭役提供十八歲以上男子的戶數﹐並非全國人戶的統計數字。即使如此﹐按一家五口計算﹐男丁戶的總人數也在40萬人以上﹐反映出當時西遼已具有相當數量的勞動力和兵源。夷列在位13年﹐於1163年(西遼紹興十三年)病逝﹐廟號仁宗。   夷列因子幼﹐遺詔由妹普速完稱制權國﹐號承天太後﹐改元崇福(1164─1178)7。   普速完為了消除河中地區的隱患﹐1164年(西遼崇福元年)命西黑汗王朝恰克雷汗將葛邏祿人遷往喀什噶爾﹐並禁止攜武器。當葛邏祿人聯合起來進行反抗時﹐中了西喀喇汗朝的暗算﹐遭到毀滅性打擊。從此﹐河中地區的葛邏祿勢力大為衰落﹐而西遼的影響和控制力量進一步上升。   1170年(崇福七年)﹐西遼在阿姆河打敗花剌子模軍。此後﹐普速完又派自己丈夫蕭朵魯不率大軍送投奔西遼的花刺子模王之兄特克什回國。1172年(崇福九年)十二月十一日特克什即花剌子模王位。西遼從而加強了對花剌子模國的控制。   後來﹐普速完與夫弟樸古隻沙裡私通﹐出己夫駙馬蕭朵魯不為東平王﹐後又羅織罪名殺之。駙馬之父蕭斡裡以重兵圍宮廷﹐用箭射死承天太後普速完和樸古隻沙裡。普速完在位14年。   仁宗夷列次子直魯古繼位﹐改元天禧(1178─1211)。從普速完執政後期開始﹐西遼統治集團已日趨腐化衰敗﹐並且兵權旁落於外姓大臣之手。直魯古即位後﹐用兵頻繁﹐國力日益衰耗。   1198年(西遼天禧二十一年)西遼進軍呼兒珊﹐與古爾王飽撥t鋇匾恍╕胤驕□蛹□劍□□□野埽□勞?12000人。   1204年(天槽二十七年)秋﹐西遼終於在安德胡伊8擊敗古爾國王﹐但付出了很大代價﹐並為花刺子模在呼兒珊的發展掃清了障礙﹐得不償失。   1209年(天禧三十二年)﹐高昌回鶻國王由於不堪忍受西遼派駐的少監的欺壓、掠奪和凌辱﹐起而殺少監﹐歸附蒙古成吉思汗﹐於是西遼喪失了東部附庸國。   1210年(天禧三十三年)﹐花剌子模王摩訶末率大軍東進﹐在塔拉斯河谷擊潰西遼軍﹐俘其統帥塔陽古。後西遼又喪失了西部的河中地區。   1121年(天禧三十四年)秋﹐西遼末主直魯古出獵﹐被流亡的乃蠻王子屈出律率伏兵8000人擒獲。西遼亡。屈出律篡奪西遼帝位後﹐表面上尊直魯古為太上皇﹐皇後為皇太後﹐實際上是利用原西遼的名義來穩定和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兩年後(1213)﹐直魯古悲憤死。1218年﹐屈出律為蒙古所滅。   西遼是遼朝在西部的延續﹐前後88年間﹐使漢族和契丹族等共同締造的中華文化遠播中亞﹐這是中國古代史不可缺的光輝一頁9。      四、契丹族的消失      契丹國破亡之際﹐契丹共同體呈現分崩離析﹕部分西遷、部分北徙﹐大部分或降或被俘成為大金國的屬民﹐契丹族自此轉入衰落、消失時期。就其去向簡言之﹐大多數契丹人在以後200多年復雜的世事變遷和其它民族錯居雜處的過程中﹐逐漸融合到女真、蒙古、漢族裡面﹐少數融合入今維吾爾、哈薩克、土族以及成了朝鮮國的居民。從《明史》諸列傳中不見籍屬契丹的人物看﹐契丹作為一個獨立的人們共同體﹐到14世紀中葉(元末明初)消失了﹐被同化於各民族的梗概如下。   女真取代契丹統治中國北疆100余年﹐直至金未契丹人屢為復國起兵反金﹐且規模越來越大的事實表明﹐當時契丹人雖不聚居一個地區﹐但大多數契丹人還存在著強烈的民族意識﹐共同的心理素質把各地契丹人聯結在一起。然而從另一方面看﹐其間女真貴族采取的一些強制措施﹐使得一部分契丹人被女真人同化。女真貴族初對降附的契丹人﹐不分散其人﹐隻是依照女真人的猛安謀克制度編為猛安或謀克﹐並以“其首領而部伍其人”。可是﹐當金世宗完顏雍大定初年鎮壓了移刺窩斡等領導的契丹人起義後﹐便於1163年(大定三年)下令撤消契丹猛安謀克﹐將其戶分散到女真猛安謀克中。10自此至金亡經歷了70余年﹐女真貴族又允許女真人“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1﹐在這長時期內一部分契丹人被女真人同化﹐是不言而喻的。   1177年(大定十七年)﹐金世宗將西北路契丹人遷到上京、濟、利等路時對唐括安禮又明雲﹕“伸與女直人雜居﹐男婚女聘﹐漸化成俗﹐長久之策也”。2被同化的契丹人在金亡以後﹐大多又成為漢人的一部分。   契丹與蒙古﹐其先人皆屬東胡﹐蒙古(朦骨或萌古)又曾是契丹有國時的屬部﹐當其國破亡後﹐一部分契丹人成為蒙古族的成員﹐就如同肅慎族系的渤海、鐵驪等部族融合到女真共同體一樣。據有關記事分析﹐融合入蒙古族的契丹人﹐僅次於加入漢族共同體的人數。主要的有﹕在契丹國破時﹐有兩批契丹人向北逃奔﹐一為耶律大石所率200鐵騎﹐一為耶律敵列等挾持雅裡率1000余騎北走沙嶺。大石的一批上面已談到﹐後又招集了一些契丹和西北部族西征中亞﹐在西域建立了西遼﹐當西遼於1218年被蒙古軍滅亡後﹐這支契丹人部分加入了蒙古族﹐部分與當地的哈薩克、維吾爾等族融合。3而雅裡一批似亦不能排除成為蒙古成員的可能。繼而北投的﹐是1132年(天會十年)﹐降金的耶律余睹暗結燕雲地區的契丹人謀叛金朝﹐事泄﹐女真貴族亂捕殺﹐“河東八館五百戶、山金司乙室王府、南北王府、四部族衙﹐諸契丹相溫酋首率眾蜂起﹐亡入夏國﹐及北奔沙漠。契丹附大金者﹐由此一亂﹐幾成灰燼”1。無論是亡入西夏或北投沙漠的﹐後來大多成了蒙古人﹐少數成了今青海土族的一部分﹐土族中有許多以契丹命名的乞塔坪、乞塔堡、乞塔城2。此後﹐在金國統治下的契丹人多次為復國起義﹐當遭到女真貴族調大軍圍剿時﹐向北退卻。1201年(泰和元年)﹐耶律德壽、□鎖率領特滿群牧的牧人據信州(今吉林省懷德縣西北﹐一說在遼寧省鐵嶺縣北)起義﹐有“眾號數十萬”3﹐失敗後余部退到草地4﹐退至草地的契丹人無疑以後投入了蒙古。成吉思汗起兵後﹐東北地區的契丹人於1212年在耶律留哥領導下又爆發了反金大起義﹐數月後﹐擁眾至10余萬﹐“盡有遼東州郡”﹐戶籍達60余萬。由於領導人之間發生意見分歧﹐留哥遂率其追隨者投奔成吉思汗﹐旋引蒙古兵及契丹兵於1218年追喊舍所部5萬余人到高麗國境﹐在江東城將其全部俘獲﹐極大部分被徙於契丹故鄉西樓臨潢5﹐以後在元朝統治下﹐大多亦成了蒙古的一部分6。據《高麗史‧金就礪傳》﹐由於高麗國出兵助圍江東城﹐蒙軍統帥從俘獲的5萬余人中選出契丹“婦女、童男七百口”歸高麗﹐高麗以其“分送州縣擇曠閒地居之﹐量給田土﹐業農為民”﹐後成了今朝鮮國的居民。至於在金國破後轉歸蒙古貴族統治的契丹人有多少成了蒙古人﹐從《元史》為耶律楚材等及其子孫數十人立傳分析﹐為數一定不少。   契丹人加入漢族共同體﹐在契丹族末崛興前已經存在﹐當時是被強迫同化﹐即被漢族或其它民族的統治者強遷到漢人居住區﹐逐漸被同化到漢人中。605年(隋大業元年)契丹寇營州﹐煬帝楊廣命韋雲起聯合突厥兵破之﹐“盡獲其男女四萬口﹐殺其男子﹐以女子及畜產之半賜突厥﹐余皆收之以歸”7﹐即是一例。契丹崛興以後﹐特別是到了契丹國破滅後﹐他們成為漢族的成員﹐一般講是自然融合。因為在契丹消失的元代﹐漢人亦是被統治民族﹔即使在南宋與金對峙時期﹐兩民族的融合主要亦是發生在女真貴族統治區內。金元時期融合入漢族的契丹人屬於以下三種情形﹕一是契丹人在反抗女真貴族壓迫起義失敗後﹐除了北逃漠北外﹐就是投奔不在女真統治下的漢人居住區。如移刺窩斡反金余部﹐在括裡領導下於1163年(金大定三年)南走投宋﹐後為南宋奪取宿州﹐成為金朝“邊患”8﹐無疑後來融合到漢人中。最多的是第二種情況﹐即被女真和蒙古貴族調往中原駐守和參加南征的契丹人。長期生活在漢人居住區﹐原有的民族特色逐漸消失﹐成了漢人的一部分。如女真貴族在滅北宋後﹐將大批契丹人與女真人遷到中原地區屯田鎮守﹐“自燕山之南﹐淮、隴之北﹐皆有之﹐多至六萬人﹐皆築壘於村落間”。6萬人中雖主要是女真人﹐但不少契丹人也隨之“自本部徙居中州﹐與百姓雜處”1﹐今山西省介休縣和河北省的一些縣裡﹐就有圪塔村、耶律各莊等名稱的村屯。金亡後﹐蒙古人將其看作漢人﹐表明已與漢人融合。蒙古人在滅金和西夏後大舉南征﹐歸附蒙古的契丹人大多隨往﹐象耶律買住及其孫忙古帶﹐石抹按隻及其子不老等﹐均曾率軍征四川、雲南等地﹐2﹐今雲南省保山地區的施甸、保山、龍陵等縣蔣姓人﹐故老相傳他們來自耶律氏。3第三種情是一批仰慕漢文化﹐深受漢文化影響的契丹官僚及知識階層﹐他們在金元時期大多成了漢人4。   除上述外﹐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在投附蒙古的契丹人中﹐未隨蒙古軍南征的庫烈兒部落和居住臨演的留哥部落﹐在元明交替的變動中﹐當蒙古人北撤時﹐留哥部落亦隨之北遷﹐與居住根河一帶的庫烈兒部落﹐是今達斡爾族的先人。5對此﹐張正明認為﹐“就目前的研究成果來看﹐這個看法還不能成為確鑿無疑的定論﹐有待於繼續探討”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金史》卷四四﹐第997頁﹔卷六七﹐第1589頁。《大金國志》卷三六《屯田》。   3《金史》卷六﹐第128─131頁。   4同上書﹐卷四七﹐第1046頁。   1《魏書》卷一○○﹐第2223頁。同書《庫莫奚傳》記此次戰事發生在登國三年。另外﹐《新唐書》﹕“至元魏﹐自號曰契丹”(卷二一九﹐第6167頁)﹔《新五代史》﹕“契丹自後魏以來﹐名見中國”(卷七二﹐第885頁)﹔《遼史。世表》在元魏欄說﹐“至是始自號契丹”(卷六三﹐第951頁)﹐皆是。   2《資治通鑒》卷──四﹐第3588頁。   3[朝鮮]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第六》卷一八﹐第4頁。   4因《遼史‧世表》載﹕“鮮卑……九世為慕容晃所滅﹐鮮卑眾散為宇文氏﹐或為庫莫奚﹐或為契丹”(卷六三﹐第951頁)。按《晉書‧載記‧慕容皝傳》﹐皝在337年(東晉咸康三年)稱王﹐348年(永和四年)死。此外﹐陳述《契丹政治史稿》﹐第18、35頁﹐有自漢以來即有契丹之號的說法。   1參見即實﹕《契丹國號解》﹐《社會科學輯刊》1983年第2期﹐第104─107頁。   2陳述﹕《契丹政治史稿》﹐第26頁。   3馬長壽﹐《烏桓與鮮卑》﹐第198頁。   4參見黃鳳岐、李品清﹕《全國首屆契丹族史學術討論會在阜新舉行》﹐載《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6年第2期﹐第5頁﹔另有說契丹不是源於宇文部﹐而是段部﹐並說契丹之“丹”與段部之“段”﹐音完全吻合(見即實﹕《契丹國號解》﹐《社會科學輯刊》1983年第2期﹐第107─109頁)。   5《後漢書》卷九十﹐第2985頁﹐“鮮卑者﹐亦東胡之支也﹐別依鮮卑山﹐故因號焉”﹔《三國志》卷三十﹐第832頁﹕“烏桓、鮮卑即古所謂東胡也。”   6《後漢書》卷九十﹐第2986頁。   7張正明﹕《契丹史略﹐》第2頁。   8張正明﹕《契丹史略》﹐第2頁將迄年定於627年(唐貞觀元年)。   9一般以大賀氏末主邵固被殺為下限﹐然史載時間不一﹕《舊唐書》卷七六﹐第2652頁載﹐開元“十九年﹐契丹衙官可突於殺其王邵固”﹔而同書卷一九九下﹐第5352頁﹐記開元“十八年﹐可突於殺邵固”雲。   1《魏書》卷一○○﹐第2223頁。《通典》卷二○○《契丹傳》、《遼史‧衛營志中》有相同記載。據今本《魏書》和《遼史契》點校者考証﹐其中的伏弗鬱部、羽陵部﹐《魏書‧顯祖紀》卷六皇興元年二月、四月兩見﹐均作具伏弗部﹐鬱羽陵部﹔匹絮部和黎部﹐《魏書‧顯祖紀》皇興元年、二年並見“匹黎尒部”﹐《通典》作“匹黎部”﹐疑《魏書》作者誤分一部為二部。《遼史》校點者據《魏書‧顯祖紀》朝魏八部為﹕具伏弗部、鬱羽陵部、日連部、匹黎爾部、吐六於部、悉萬丹部、阿大何部、羽真侯部(見《魏書》卷一○○﹐第2225、2226頁﹔《遼史》卷三二﹐第381頁)。有人認為八部應為悉萬丹、阿大何、具伏弗、鬱羽陵、日連、匹黎爾﹐吐六於、羽真侯等八部(蔡美彪﹕《契丹的部落組織和國家的產生》﹐載《遼金史論文集》﹐第23頁)。   2《遼史》卷三二﹐第378頁。又同書《地理志》永州條有﹕“相傳有神人乘白馬﹐自馬盂山浮土河而東﹐有天女駕青牛車由平地鬆林泛演河而下﹐至木葉山﹐二水合流﹐相遇為配偶﹐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分為八部。”《契丹國志‧初興本末》有相同記事。   3《遼史》卷三七﹐第437頁。原文為﹐“南控黃龍﹐北帶演水﹐冷陘屏右﹐遼河塹左。”   4上述取孫進已、張柏忠﹕《契丹早期地域考》之說﹐見《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6年第1期﹐第26、27頁。   5《隋書》卷八四﹐第1881、1882頁載﹐其地“東西亙五百裡﹐南北三百裡”。   6《契丹國志‧初興本末》﹐第1頁。   7《魏書》卷一○○﹐第2223、2224頁。   8《隋書》卷八一﹐第1881、1882頁。   1《魏書》卷一○○﹐第2223頁。   2《北齊書》卷四﹐第57頁。   3《舊唐書》卷七五﹐第2631頁。   4《舊唐書》卷一九九下﹐第5350頁。   5大賀氏的由來﹐陳述認為是何大何部﹐可備為一說﹐見其《契丹政治史稿》﹐第48頁。   6《遼史‧營衛志中》雲﹐“唐世大賀氏仍為八部﹐而鬆漠、玄州別出﹐亦十部也。”張正明認為“這個說法不能成立”﹐並有論証(見《契丹史略》第205─206頁)﹐所論極是﹐今從之。   7《遼史》卷三二﹐第376頁。   8《舊唐書》卷一九九下﹐第5349頁。《新唐書‧契丹傳》同﹐隻雲“北靺鞨、室韋﹐阻冷陘山以自固”。按當時東北民族分布情況﹐“北室韋”是對的﹐靺鞨實在契丹東北。   1《舊唐書》卷一九九下﹐第5350頁。《新唐書》作“凡調發攻戰﹐則諸部畢會﹔獵則部得自行”(卷二一九﹐第6167頁)。有人據《虜廷雜記》﹕“或災害不生﹐群牧孳盛﹐人民安堵﹐則王更不替代。苟不然﹐其諸酋會眾部別選一名為王。”認為聯盟已經負有領導八部畜牧生產的職責(蔡美彪﹕《契丹的部落組織和國家的產生》﹐《遼金史論文集》第27頁)。不取﹐因這裡講的是遙輦氏時期的情況。   2張正明﹐《契丹史略》﹐第200頁﹐認為其“不知所出”。   3陳述不將其列入大賀氏諸汗之列﹐見《契丹政治史稿》﹐第49─50頁。   4《新唐書‧契丹傳》末雲﹐“耶律阿保機建鼓旗為一部﹐不肯代﹐自號為王而有國﹐大賀氏遂亡”(卷二一九﹐第6173頁)。其說不確﹐不取。   1李過折之“過”﹐有的說是“遇”之誤。   2《新唐書》卷二一九﹐第6172頁。   3《遼史》卷一○三﹐第1449頁。   F衙花a貳肪砣□□□?380頁﹔《遼史》卷三四﹐第395頁。   5卷三二﹐第379、380頁。旦利皆部《新五代史》卷七二﹐第886頁作“但皆利部”﹐又納會雞部之“納”作“內”。《資治通鑒》胡注轉引《考異》引蘇逢吉《漢高祖實錄》八部作﹕利皆邸、乙室活邸、實活邸、納尾邸、頻沒邸、內會雞邸、集解邸、奚嗢邸(卷二六六﹐第8677頁)。   6此取《契丹史略》之說。理由是﹐遙輦阻午可汗以後契丹隻有八個部落﹐從《遼史》介紹太祖20部的來源中得到佐証。按其列出的18個部﹐前九部(實為八部﹐因五院部、六院部由迭刺部一分為二)即遙輦後八部﹐且名稱完全相同﹔而其余九部﹐乃以俘獲的奚、室韋、達魯虢、於骨裡人戶置(參見《遼史》卷三三﹐第384─388頁)。   7《契丹國志》卷一﹐第1頁雲﹕“唐咸通末﹐有習爾者為王﹐土字始大。其後欽德為王﹐乘中原多故﹐時入侵邊。”   8據《新唐書》卷二一九﹐第6172頁﹕“光啟時﹐方天下盜興﹐北疆多故﹐乃鈔奚、室韋﹐小小部種皆役服之﹐困入寇幽、薊……劉守光戍平州﹐契丹以萬騎人”﹔同卷﹐第6175、6176頁又雲﹐“是後契丹方強﹐奚不敢亢﹐而舉部役屬。虜政苛﹐奚怨之﹐其酋去諸引別部內附﹐保媯州山北”。   9《遼史》卷三七﹐第438頁。   1《遼史‧百官志四》“自涅裡教耕織”之說不可信﹐因他初為爭奪權位而鬥爭﹐後又與唐發生爭戰﹐哪有時間顧及“教耕織”。   2以上據《遼史》卷二、第24頁﹔卷五九﹐第923、924頁。   3參《遼史》卷二﹐第24頁。   4《新五代史》卷七二﹐第886頁。   5《遼史》卷七三﹐第1221頁耶律曷魯雲﹕“相傳十余世”﹐而舊史僅言及九汗﹐余失載。或謂﹐遙輦聯盟首任盟長是阻午可汗。   6《遼史》卷二﹐第24頁。   7《遼史》﹐卷四七﹐第771頁。   9同6。   10《遼史》卷七三﹐第1222─1223頁。   (11)《舊唐書》卷一九九下﹐第5351頁。   1《遼史》卷一﹐第2頁﹔《遼史》卷三三﹐第387頁。   2《遼史》﹐卷六一﹐第936頁。   3《遼史》﹐卷三一﹐第371頁。   4華山、費國慶﹕《阿保機建國前契丹社會試探》﹐《文史哲》1958年第6期﹔何天明﹕《試論遼朝接管燕雲地區》﹐《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6年第2期﹐第16頁﹐據《遼史‧太祖紀》元年和神冊元年記事﹐認為後一條記事隻是上尊號和模仿中原制度建元﹐並不是重新即位﹐契丹建國應從907年算起﹐不應該從916年算起。   5《舊五代史》卷一三五﹐第1801頁。   6《新五代史》卷七二﹐第886頁。   7同上。   8《舊五代史》卷一三七﹐第1827頁。   9《新五代史》卷七二﹐第886頁。   10《資治通鑒》卷二六六﹐第8677頁。   1據《遼史》卷三二﹐第380頁載﹐遙輦氏阻午可汗為阿保機一族的“始祖”涅裡所立﹔《遼史》卷六三﹐第950頁雲阻午可汗後期﹐已受阿保機四代祖褥裡思“左右”﹔《遼史》卷二﹐第24頁又雲阿保機的父祖輩﹐“世為遙輦氏之夷離堇﹐執其政柄”。   2撻馬狘沙裡﹐契丹語﹐意為扈衛郎君﹐即可汗的親兵隊長。   3以上皆據《遼史》卷一﹐第1、2頁。   4《遼史》卷一﹐第2頁載﹐906年“十二月﹐痕德堇可汗殂﹐群臣奉遺命請立太祖。易魯等勸進。太祖三讓﹐從之”。有人據《五代會要》記﹐908年痕德堇和阿保機還各遣使貢於後樑﹐認為上引《遼史》所記是史官“美言”﹐應如《新五代史‧四夷附錄》載﹕“八部之人以為遙輦不任事﹐選於其眾﹐以阿保機代之”(參見張正明﹕《契丹史略》﹐第24頁注4﹔蔡美彪﹕《契丹的部落組織和國家的誕生》﹐《遼金史論文集》﹐第54頁注1)。   5以上據《遼史》卷一﹐第3─10頁。   6《資治通鑒》卷二六六﹐第8678頁。   7阿保機吞並諸部經過﹐據《新五代史》卷七二﹐第886、887頁載﹕“阿保機知眾可用﹐用其妻述律氏策﹐使人告諸部大人曰﹕‘我有鹽池﹐諸部所食。然諸部知食鹽之利﹐而不知鹽有主人﹐可乎﹖當來犒我。’諸部以為然﹐共以牛酒會鹽池。阿保機伏兵其旁﹐酒酣伏發﹐盡殺諸部大人﹐遂立﹐不復代。”   1一作“大契丹”﹐亦稱遼朝或遼代。契丹國號曾有幾次變動﹐據《契丹國志‧契丹國九主年譜》﹐938年(遼會同元年)改稱“大遼”(《遼史》作947年即大同元年﹐建國號大遼)﹐1012年(開泰元年)復號“大契丹”﹐1066年(咸雍二年)又復稱“大遼”。   2《遼史》卷三六﹐第438頁。北部其控制地域﹐實際達今外興安嶺和石勒喀河﹐近貝加爾湖。   3《遼史》卷三二﹐第373頁。   4據《遼史》卷一﹐第10、15頁載﹕阿保機915年10月“鉤魚於鴨祿江”﹐919年2月“修遼陽故城……改為東   平郡﹐置防御使”。又據同書卷二﹐第22頁﹔《遼史》卷三﹐第30頁知在滅渤海國前﹐阿保機已據有遼河以東東至鴨綠江的地區。渤海國亡於926年﹔929年初﹐耶律德光“詔遣耶律羽之遷東丹民以實東平”。   5《遼史》卷五九﹐第924頁。   6《遼史》卷四﹐第43頁﹔《遼史》卷五九﹐第924頁。   1《遼史》卷四﹐第47、48頁﹔《遼史》卷五九﹐第924頁。石烈﹐原為契丹氏族的稱謂﹐建國後相當於縣一級的建置﹔於諧裡河﹐《食貨志》作“諧裡河”。   2景愛﹕《關於呼倫貝爾邊壕的時代》﹐《社會科學戰線》1982年第1期。   3《遼史》卷四﹐第46頁﹔卷七七﹐第1262、1263頁。   4《遼史》卷一○四﹐第1454頁。   5景愛﹕《說契丹人生活方式的改變》。《遼金契丹禳澄k芯俊?1986年第1期﹐第29頁。   6《契丹國志》卷二七﹐第4頁﹔《新五代史》引胡嶠《陷北記》(卷七三﹐第906頁)。   7《遼史》卷九﹐第99頁。《食貨志》作保寧七年(卷五九﹐第924頁)。一斛為五鬥。   9《遼史》卷五九﹐第925頁。應當說明﹐這些糧食的大部分﹐當是漢人和渤海人生產的。   10《資治通鑒》卷二七一﹐第8870頁。   (11)《遼史》卷三四﹐第396頁。   1《遼史》卷二四﹐第291頁。   2《遼史》卷四六﹐第732─733頁。   3據《遼史》卷九○﹐第1358頁雲﹕肖陶隗任西南面招討使時﹐耶律阿思暗與肖阿忽帶一起向道宗誣奏他﹕“賊掠漠南牧馬及居民畜產﹐不急追捕。”   4《遼史》卷一﹐第2﹐11頁﹔《遼史》卷二﹐第15頁﹔《遼史》卷六○﹐第931頁。   5《遼史》卷六○﹐第932頁。其中有些數字不一定完全正確﹐也下一定是每年定例。   6《遼史》卷一一﹐第119頁。有些論著據《食貨志》將此事系之於遼太祖時(《契丹史略》第66、67頁﹔《契丹社會經濟史稿﹐第31頁)﹐據本紀﹐掠女真20萬匹馬事在聖宗時。   7《遼史》卷九○﹐第1357頁。   9《遼史》卷二四﹐第287、288頁。   10《遼史》卷一○一﹐第1433頁。   (11)蘇頌《使遼詩》注﹐見《魏公集》卷一三。   1《遼史》卷三二﹐第373─376頁﹔《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一○﹐第2560頁﹔《契丹國志》卷二三﹐第4、5頁、《大金國志》卷一一﹐第166頁。   2《遼史》卷三二﹐第375頁。   3參見傅樂煥﹕《遼史叢考》﹐第88、89頁。   4《遼史》卷三二﹐第373─375頁。   5《遼史》卷六四﹐第991、992頁載﹐“天祚即位﹐弛圍場之禁。和魯斡曰﹐‘天子巡幸為大事﹐雖居諒陰﹐不可廢也。’上以為然﹐復命有司促備春水之行”。按春水即春捺砵。此記事可幫助我們理解捺砵之制的實質。   1參傅樂煥﹕《遼史叢考》﹐第98─105頁﹔《大金國志》卷一一﹐第166頁。   2《遼史》卷三二﹐第375、376頁。   3《遼史》卷四五﹐第686、697頁。   4同上書﹐第686頁。   5同上書﹐第690、720頁。北南府倒置。   1張博泉﹕《關於遼代樞密院的幾個問題》﹐載《黑龍江文物叢刊》1984年第1期﹐第7頁。   2以上見《遼史》卷七四﹐第1231頁﹔《遼史》卷六九﹐第1271頁﹔《遼史》卷八二﹐第1290頁﹔《遼史》卷八六﹐第1325、1326頁﹔《遼史》卷九六﹐第1403頁﹔《遼史》卷一○五﹐第1465頁。   3《遼史》卷三七﹐第771─788頁。據史願《亡遼錄》﹐遼中書、門下共一省﹐並兼禮部﹐常隻稱中書省﹔尚書省並入樞密院﹐常隻稱南樞密院或漢人樞密院。   4自[日]津田左右吉和傅樂煥提出《遼史‧百官志》所載漢人樞密使即北面官中的南樞密使後﹐遂有了兩個樞密使和三個樞密使的不同看法﹐張博泉《關於遼代樞密院幾個問題》一文﹐証明確有三個樞密使(參見《黑龍江文物叢刊》1984年第1期﹐第4─6頁)﹐今從之。   5《遼史》卷三七﹐第448─450頁。《契丹國志》卷二二列出23個。   1遼太宗耶律德光曾於947年率大軍南下滅後晉﹐入據汴(今河南省開封市)﹐後晉統治者為沙陀人﹐不在此論。   2《新唐書》卷二一九﹐第6168頁。   3《新五代史》卷六二﹐第887頁﹔參《新五代史》卷二﹐第13頁。   4林榮貴、陳連開﹕《五代十國時期契丹、沙陀、漢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遼金史論文集》第三輯﹐第158頁。   5《新五代史》卷七二﹐第887頁﹔《冊府元龜》卷九九九《外臣部‧請求》。   6林榮貴、陳連開﹕《五國十代時期契丹、沙陀、漢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遼金史論集》第三輯﹐第162、163頁。   7《中國北方民族關系史》編寫組﹕《中國北方民族關系史》﹐第212頁。   8《新五代史》卷一二﹐第123頁。   9《宋史》卷三﹐第44─46頁﹔《宋史》卷四﹐第54、55、57、60頁。參傅樂煥﹕《遼史叢考》﹐第181─183頁。   10《宋史》卷四﹐第60─62頁。   1《遼史》卷九﹐第102頁﹔《遼史》卷八三﹐第1299頁﹔《遼史》卷八四﹐第1307─1308頁。   2《宋史》卷五﹐第77頁。   3《遼史》卷一一﹐第120─124頁。   4朱台符曾向宋真宗進言﹕“幽薊之地﹐實為我疆﹐尚隔混同﹐所宜開拓”(《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四﹐咸平二年二月癸亥條)。   5《遼史》卷八三﹐第1301頁。   6《遼史》卷九﹐第102頁﹔《宋史》卷四﹐第63頁。   7《遼史》卷九﹐第103─105頁﹔《宋史》卷四﹐第64─69頁。兩史所系年代相差一年﹐此從《遼史》。   9因澶州又稱澶淵郡得名。   10《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八﹐第1290、1291、1299頁﹔《契丹國志》卷二○﹐第2、3頁﹔《遼史》卷一四﹐第160頁。   (11)《遼史》卷一0三﹐第1447頁﹔《契丹國志》卷九﹐第6頁。   1《遼史》卷19﹐第226─228頁﹔《契丹國志》卷20﹐第3─6頁。   2《宋史》卷四八五﹐第13984、13986頁。   3《遼史》卷一一﹐第119頁﹔《遼史》卷一一五﹐第1524、1525頁。   4同上書﹐第127頁。   5《宋史‧夏國傳》記遼封繼遷為夏國王在986年(宋雍熙三年)﹐今從《遼史》(見卷一三﹐第140頁)之說。   6《宋史》卷五﹐第96、97頁﹔《宋史》卷四八五﹐第13987頁。   7《宋史》卷四八五﹐第13988頁。   8《宋史》卷七﹐第131頁﹔《宋史》卷一○﹐第205頁﹔《宋史》卷一一﹐딿225頁﹔《宋史》卷一四﹐第268─269頁。   9一說990年遼聖宗封李繼遷為夏國王﹐遼、夏、宋已成鼎足之勢力。   1《遼史》卷一一五﹐第1526、1527頁。   2王仁俊輯﹐《遼文萃》﹐第64頁。   3《宋史》卷二○﹐第374頁﹔《契丹國志》卷九﹐第5─6頁﹔《契丹國志》卷一○﹐第1頁。   4《遼史》卷一九﹐第229頁。   5《遼史》卷二九﹐第345、347頁﹔《遼史》卷一一五﹐第1528─1529頁。   6《魏書》卷一○○﹐第2223頁。   7《隋書》卷84﹐第1882頁。   (11)《舊五代史》卷九六﹐第1295頁。   (12)《契丹國志》卷二五﹐第1頁﹔《遼史》卷三七﹐第441頁。   (13)《契丹國志》卷一﹐第2頁﹔《遼史》卷七四﹐第1230─1233頁。   1《遼史》卷三九﹐第481頁。神都﹐指北宋京城汴京(今河南省開封市)。   2《宋史》卷一八六﹐第4562─4563頁﹔《遼史》卷六○﹐第929頁﹐參陳述﹕《契丹經濟史稿》﹐第125─127頁﹔《中國北方民族關系史》﹐第219頁。又《宋史‧食貨志》載﹐“詔民以書籍赴沿邊榷場博易者﹐非九經書疏悉禁之”﹐表明漢人在榷場出售的圖書是多種多樣的。   3《遼史》卷六○﹐第929、930頁。   4《三朝北盟會編》卷八﹐第3頁。北宋每年給遼“賜予之費”計絹30萬匹、銀20萬兩。   5《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八三﹐第6929頁。   6《宋史》卷一八六﹐第4563頁﹔參《文獻通考》卷三四六﹐第2711頁。   7陸遊﹕《南唐書》卷一八《契丹傳》。   1《契丹目志》卷二一﹐第1、2頁。   2《遼史》卷一﹐第13頁﹔《遼史》卷七二﹐第1209頁。   3參張志勇﹕《淺論遼朝對儒家思想的汲取》﹐載《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17─20頁。   4《契丹國志》卷二四﹐第3頁ꄿ   5《遼史》卷七二﹐第1211頁。   6《契丹國志》卷二一﹐第3、4頁。   7《遼史》卷二二﹐第267頁﹔《遼史》卷二六﹐第308頁。   8《大金國志》卷一三﹐《大金國志校証》﹐第186頁。   9《遼史》卷一九﹐第228頁﹔《遼史》卷一一五﹐第1527頁。   10《遼史》卷一八﹐第215頁。   1《遼史》卷六○﹐第931頁﹔《遼史》卷三六﹐第429頁。   2《遼史》卷一七﹐第199頁﹔《遼史》卷一九﹐第233頁﹔《遼史》卷二○﹐第246頁。   3張博泉等﹕《東北歷代疆域史》﹐第133頁﹔堇萬侖﹕《東北史綱要》﹐第215頁。   4《遼史》卷二﹐第24頁﹔《遼史》卷三﹐第38頁﹔《遼史》卷六﹐第71頁。   5《遼史》卷一﹐第1─3頁﹔《遼史》卷七﹐第82─84頁﹔《遼史》卷一五﹐第172─175頁。   6《遼史》卷三三﹐第388頁。   7《遼史》卷一五﹐第172─176頁﹔《遼史》卷三三﹐第391頁。   8《遼史》卷一○三﹐第1447頁﹔《遼史》卷二六﹐第309頁。   1《遼史》卷三○﹐第355頁﹔《遼史》卷六九﹐第1123頁。   2《遼史》卷一三﹐第149頁﹔《遼史》卷一五﹐第175頁﹔《遼史》卷三三﹐第329頁﹔《遼史》卷二三﹐第275頁。   4《遼史》卷三三﹐第392、393頁。   5《遼史》卷三三﹐第391頁。   6《遼史》卷二二﹐第268頁。   10《遼史》卷四六﹐第757頁。有人還說有“東阻卜”(張博泉等﹕《東北歷代疆域史》﹐第137頁﹔董萬侖﹕《東北史綱要》第214頁)﹐查《遼史》無此名。   (11)據其貢遼物品主要為馬駝﹐其次為貂皮、青鼠皮及海東青鶻(《遼史》卷二○﹐第239頁﹔《遼史》卷六○﹐第932頁﹔《遼史》卷一六﹐第186頁﹔《遼史》卷三﹔第34頁。   (12)《遼史》卷一六﹐第186頁。此定額後又變更﹐1048年(重熙十七年)阻卜向契丹貢馬、駝共2萬匹(頭)﹐1069年(咸雍五年)現定其隻貢馬2萬匹(《遼史》卷二○﹐第239頁﹔卷六○﹐第932頁)。   (13)以上見《遼史》卷一﹐第12頁﹔《遼史》卷二﹐第19─20頁﹔《遼史》卷一○三﹐第1447頁﹔《遼史》卷一三﹐第145頁﹔《遼史》卷一四﹐第158頁﹔《遼史》卷三七﹐第451頁﹔《遼史》卷一五﹐第169、172頁。   1《遼史》卷二五﹐第298頁。   2《遼史》卷九四﹐第1385頁。   3《遼史》卷三○﹐第355頁。   4《遼史》卷一﹐第4頁。   5以上見《遼史》卷四六﹐第759頁﹔《遼史》卷六﹐第78頁﹔《遼史》卷二七﹐第327頁。   6均見《遼史》卷三﹐第32頁﹔《遼史》卷四六﹐第758頁﹔《遼史》卷六﹐第70頁﹔《遼史》卷八﹐第96頁。   7《遼史》卷四五﹐第711頁﹔《遼史》卷二﹐第22頁。   8《舊五代史》卷三七﹐第512頁。《冊府元龜》卷九九五中亦有同樣記事。   9《高麗史》說大延琳為大祚榮七代孫﹐按大祚榮死於719年(唐開元七年)﹐至此已過300年﹐七代孫之說不確。   10據《遼史》卷一六﹐第203─205頁﹔鄭麟趾﹕《高麗史》卷五﹐《顯宗二》二十年條。   1朱國忱、魏國忠﹕《渤海史稿》﹐第105頁。一說為鴨祿府一帶的渤海人(王承禮﹕《渤海簡史》﹐第177頁)。   2均見《宋史》卷四九一﹐第14128、14129頁﹔《文獻通考》卷三二七﹐第2572頁﹔《遼史》卷二﹐第22、23頁。   3《遼史》卷八﹐第94─95頁﹔《遼史》卷一三﹐第146─149頁﹔《遼史》卷二七﹐第329頁。   4《遼史》卷二八﹐第331、332頁﹔《遼史》卷一0一﹐第1434頁。   5《遼史》卷二八﹐第333─334頁。《金史》卷二﹐第29頁﹔《金史》卷七一﹐第1631─1633頁﹔《契丹國志》卷一¯芋밿7─10頁。[朝鮮]鄭麟趾﹕《高麗史》卷一四《睿宗》十一年三月條。   6居地歷來眾說不一﹐今人有說遼代鐵驪的居地應在今黑龍江省樺川、勃利、寶清到富錦、同江縣的鬆花江以南地區﹐西與五國部緊接(張泰湘、崔廣彬﹕《鐵利叢考》﹐《民族研究》1988年第2期﹐第60─61頁)。   1《遼史》卷二﹐第22頁﹔《遼史》卷一四﹐第149頁﹔《遼史》卷一五﹐第171頁﹔《遼史》卷一六﹐第183、190頁﹔《遼史》卷二七﹐第329頁﹔《遼史》卷四六﹐第745、758頁﹔《遼史》卷六○﹐第929、932頁。《金史》卷一﹐第5頁﹔《金史》卷二﹐第26、29頁﹔《金史》卷三﹐第62頁。   2分布地點眾說不一﹐一說其在伯力(今哈巴羅夫斯克)以下的黑龍江兩岸﹔或說隻有今鬆花江下遊的附近地區﹔一說自三姓(今黑龍江省依蘭縣)以下至烏蘇裡江入黑龍江處為其分布區﹔今有人謂其活動范圍南至今牡丹江下遊﹐北逾伯力和黑龍江達更東北的地方﹐東到烏蘇裡江下遊和紛芬河流域﹐西抵黑龍江中上遊之交及嫩江上遊地。   3本段據《遼史》卷一○﹐第113頁﹔《遼史》卷一四﹐第158、159頁﹔《遼史》卷一八﹐第219頁﹔《遼史》卷三三﹐第392頁﹔《遼史》卷三五﹐第412頁。《金史》卷一﹐第15頁﹔《金史》卷二﹐第33頁。《三朝北盟會編》卷三﹐第10、11頁。   4《遼吏》卷一八﹐第221、222頁。   1《遼史》卷二三﹐第273、281頁﹔《遼史》卷二二﹐第270頁﹔《遼史》卷二四﹐第284頁﹔《遼史》卷二六﹐第314頁。   2李志﹕《遼史雜考》﹐《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7年第1期﹐第13、14頁。   3《遼史》卷九八﹐第1416頁   4《遼史》卷二八﹐第336頁。   5《遼史》卷一○三﹐第1448頁﹔《遼史》卷二五﹐第296頁﹔《遼史》卷二八﹐第338頁。   6以上據《遼史》卷二七﹐第327頁﹔《遼史》卷二八﹐第335─338頁﹔《遼史》卷二九﹐第345頁。   7《契丹國志》卷一三﹐第5頁。   8《遼史》卷一○九﹐第1481頁。   9同上書﹐第1480頁。   10《遼史》卷二二﹐第262、263頁。   1《遼史》卷一一○﹐第1483─1486頁﹔《遼史》卷九八﹐第1413頁。參陳述﹕《契丹政治史稿》﹐第143─148頁。   2《遼史》卷二八﹐第332、333頁。   3《遼史》卷一○二﹐第1441、1442頁。   4《遼史》卷三○﹐第335頁﹔《遼史》卷一一四﹐第1516頁。   5《遼史》卷二九﹐第346、347頁﹔《遼史》卷三○﹐第353、354頁。   6《遼史》卷三○﹐第351頁。   7流經今內蒙古自治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   8即汪古部﹐主要來源於沙陀突厥﹐時分布在今內蒙古大青山以北一帶﹐後為蒙古族的重要組成部分。   9遼官名﹐出自漢語“將軍”的轉譯﹐此處為部族長官。   10《遼史》卷三○﹐第355、356頁。   1《遼史》卷六○﹐第932頁。“舊馬”指原先放牧在這裡的御馬﹐契丹語謂翰林為“林牙”。耶律大石曾任翰林應奉、翰林承旨﹐故稱大石林牙。   2高昌回鶻以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高昌故城為都城﹐北廷(夏都)位於今吉木薩爾北破城子。其境扼東西交通要沖。畢勒哥即毗伽(“英明”之意)﹐為回鶻王稱號之一部分。   3一說為1131年。   4位於今吉爾吉斯斯坦托克馬克東10公裡處。   5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   6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縣。   7契丹語﹐虎思是強有力的意思﹐斡魯朵之義為“宮”。   8《遼史》卷三○﹐第357頁。   9同上。   10又作忽氈等。今塔吉克斯坦霍佔特。   1又作忽羅珊﹐地區包括今伊朗東北部尼夏普耳、土庫曼斯坦馬魯、阿富汗掃皹d陌投□蘸禿綻□氐鵲亍?   2又作哥疾寧﹐今阿富汗加茲尼。   3今伊朗北部馬讚德蘭。   4《遼史》卷三○﹐第356頁。   5今中亞咸海南﹐土庫曼斯坦庫尼亞烏爾堅奇一帶﹐《遼史》等稱之為“回回國”。   6古代阿位伯金市名﹐也是現在一些國家的貨幣單位名稱。   7今烏茲別克斯坦克爾米涅。   8《湛然居士文集》卷一二﹐《懷古一百韻寄張敏之》自注。   9《金史》卷一二一﹐第2638頁。   10《遼史》卷三○﹐第357頁。   1一說至1177年。   2位於今阿富汗北部。   3以上兩段文字﹐除中外有關史料外﹐主要參考了樑園東譯注《西遼史》和魏良弢《西遼史研究》二書。   1《金史》卷六﹐第132頁﹔《金史》卷四四﹐第994頁。   2《金史》卷四四﹐第991頁。   3《金史》卷八八﹐第1964頁。   4參見陳述﹕《契丹政治史稿》﹐第164頁。   5《大金國志》卷一一﹐天會十年條﹐見《大金國志校証》﹐第117頁。   6參見陳述﹕《契丹政治史稿》﹐第165頁。   7《金史》卷九四﹐第2089頁。《大金國志》作“聚眾數萬”。   8《大金國志》卷二○﹐泰和元年條﹐見《大金國志校証》﹐第278頁。   1《元史》卷一四九﹐第3511─3513頁。   2陳述《契丹政治史稿》第176─177頁認為﹐聚居臨潢的留哥部落﹐在元明交替之際北遷﹐成了今達斡爾族先人的一部分。   3《資治通鑒》卷一八○﹐第5621、5622頁。   4《金史》卷一三三﹐第2859、2860頁﹔《大金國志》卷一六﹐大定三年條﹐見《大金國志校証》﹐第224頁。   5《大金國志》卷一二﹐皇統五年條﹐見《大金國志校証》﹐第173頁。   6《元史》卷一四九﹐第3532─3534頁﹔《元史》卷一五四﹐第3641、3642頁。 -- 奈何風乍起﹐輒憶蓴羹鮮。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59.66.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