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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吐蕃 第一節 吐蕃的族源與興起      一、吐蕃的民族來源      藏族﹐唐以前無專稱。自唐代始稱吐蕃。蕃﹐古音讀如“博”﹐藏文作“Bod”﹐與古代藏族信奉的原始巫教“本”(Bon)互通﹐古代藏族的族稱或導源於此。“吐”﹐多認為是古漢語“大”的同音字。吐蕃效唐﹐對外自稱“大蕃”﹐唐朝改“大”﹐而易之以同音字“吐”﹐故稱“吐蕃”﹔另一說﹐“吐”源於藏文“Lho”﹐Lho是吐蕃王族的發祥地﹐即今西藏山南地區。二說並存﹐而以前說較為普遍。   吐蕃民族的來源﹐據14世紀成書的《王統世系明鑒》記載﹐是獼猴與巖魔女結合﹐傳出最早的人類﹐其後﹐子孫繁衍﹐分別在今西藏各地開墾平地﹐建築城邑。直到聶赤讚普﹐即吐蕃王系第一代讚普(王)從天降臨﹐才有了君臣之分。8今西藏山南地區的首府澤當(藏語﹐意為遊戲的平地)﹐傳說即獼猴及其子女玩耍的場所﹔澤當附近的山上﹐還有“猴子洞”的古跡。這種“獼猴變人”的傳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歷史發展的真實性﹐也是古代藏族對本民族來源的具有普遍性的看法。   《新唐書》援引《後漢書》以來諸史籍﹐認為“吐蕃本西羌屬﹐蓋百有五十種﹐散處河、湟、江、岷間”。9在西羌諸部中的發羌、唐族﹐早在公元1─2世紀時﹐即居住在析支水迤西﹐其地距中原絕遠﹐互無往還。10《新唐書》根據“蕃發聲近”的理由﹐認為吐蕃即發羌的後裔。另一說﹐吐蕃是鮮卑族的南涼王朝禿發利鹿孤之後。禿發利鹿孤有二子﹐一名樊尼﹐一名□檀。□檀為西秦乞伏熾磐所滅﹔樊尼率殘部臣服於北涼沮渠蒙遜。北涼亡﹐樊尼率所部過積石山﹐西越黃河﹐成為諸羌部的首領。1   古羌人西遷而形成吐蕃之說﹐源於古漢文史籍。此說忽視了民族的發展和演變﹐將吐蕃的形成過程﹐包括與其它民族同化、融合的歷史簡化甚至曲解﹐自然不是科學的論斷。   或謂吐蕃先民來自印度。自佛教傳入吐蕃後﹐一些佛教徒為擴大佛教的影響﹐臆造出吐蕃王室的始祖聶赤讚普出身於印度王室的說法。2自聶赤讚普下傳31代﹐即吐蕃王朝的建立者鬆讚幹布﹐但是史實及人種、語言、考古等方面的資料表明﹐吐蕃族源“南來說”毫無科學根據﹐而且這一反科學的偽說還為帝國主義侵略和分裂我國領土西藏﹐制造了口實。   青藏高原自古就有人類居住﹐大量的考古發掘的材料﹐推翻了這裡地高天寒、荒野千裡﹐古代不會有人棲息繁衍的傳統觀念。早在舊石器時代﹐西藏就已經有人類生存﹐近20年來﹐在定日、申紮等地都發現了舊石器。3自1958年起﹐西藏林芝陸續發現古代人類頭骨和伴生石器、陶器等。經過科學鑒定﹐“林芝人”是新石器時代或金石並用時期的人類遺骸﹐屬蒙古人種﹐即黃種﹐為現代A組西藏人的祖先。4   1978─1979年﹐西藏昌都卡若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了多座房屋遺址和大量的石制工具﹐以及骨器、陶器、粟米、動物骨骼等。經放射性碳素測定﹐卡若遺址早期距測定年(1981)4655年﹐晚期距測定年3930年。1當時在這裡生活的人們﹐過的是以農業為主的定居生活﹐兼營狩獵和畜牧業﹐有粗糙的紡織物﹐能夠制造彩陶﹐有用骨、石和貝殼制做的裝飾品等。   從以上考古發掘材料可知﹐至遲於距今4000年以前﹐距奴隸制的吐蕃王朝建立2700年以前﹐藏族的先民就已經在現今西藏地區創造了多種經營、極富特色的物質文化。據此﹐足以排除古代西藏無人居住的臆斷。      二、鶻提悉勃野部的興起      現今西藏山南地區雅隆河流域﹐是吐蕃民族的發祥地。早年居住在這裡的人民﹐史稱“鶻提悉勃野”部﹐或“悉勃野”部。2又稱“雅隆部”。雅隆河流域氣候溫暖﹐雨量充沛﹐自然環境很適宜於人類生息繁衍。傳說中自天而降的聶赤讚普﹐在到達雅隆河流域後﹐做了六犛牛部的領袖。3   被尊稱為“聖神讚普鶻提悉勃野”4的聶赤讚普及其後六代讚普﹐史稱“天赤七王”﹐史籍記載多神奇玄怪色彩﹐不盡可信。   止貢讚普繼“天赤七王”後登位﹐不久﹐王權為屬臣攘奪。10年後﹐止貢讚普的次子布岱貢傑即位。此時﹐悉勃野部的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當時﹐把木頭燒成木炭﹐熬煮皮子﹐取得皮膠﹐挖出鐵、銅、銀三種金屬﹐木頭上鑽孔制造出犁軛﹐二牛共軛把平川開成田地﹐引湖水入渠﹐田裡撒下種子。”5當止貢讚普和布岱貢傑在位時﹐已有來自香雄部(今西藏自治區阿裡地區)一帶的本教傳播﹐而且由名為“仲”和“德烏”的本教巫師護持國政。6此二王史稱“上丁二王”。   此後﹐吐蕃王統世系又有“中累六王”、“地帶八王”、“下讚三王”的記載﹐史實都少於“上丁二王”。“下讚三王”下傳為拉托托日寧協(《新唐書》作佗土度)﹐傳說他在位期間﹐有佛教、佛塔等物從天而降。7拉托托日寧協約在公元4世紀中葉時在位。拋開神話傳說﹐估計此時已有零星佛教勢力傳入悉勃野部。   拉托托日寧協後三傳為達日聶賽(《新唐書》作詎素若)﹐即吐蕃王朝建立者鬆讚幹布之祖父﹐達日聶賽之子、鬆讚幹布之父為囊日論讚(《新唐書》作論讚索)。當達日聶賽父子在位時﹐悉勃野部的經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出現了度量衡和雜交牲畜□牛和騾﹐畜牧業已實行儲草過冬。8此時﹐悉勃野部以武力兼並鄰部﹐將勢力擴展到拉薩河流域﹐囊日論讚親自向作戰有功的臣下﹐封賜了土地和奴隸。9這是古藏文史籍中關於“奴隸”一詞的最早記載﹐時當公元6世紀。當然﹐悉勃野部絕非此時開始進入奴隸制社會﹐隻是在此之前古藏文史料中未見有關奴隸制度的任何記載。   在悉勃野部興起的同一時期﹐其鄰近地區還有被稱作“十二小邦”的地方勢力﹐1它們在現今西藏的藏北、工布(今林芝地區一帶)、塔布(今山南地區東部)及雅魯藏布江中遊的拉薩河、年楚河流域等地﹐各據一方﹐分散發展﹐其社會發展階段﹐也與悉勃野部相近﹐彼此之間語言相通﹐且有比較密切的交往。隨著悉勃野部實力的發展壯大﹐它們與悉勃野部的關系﹐或聯盟﹐或對峙﹐或先盟而後叛﹐情況各異﹐2直到囊日論讚力挫群雄﹐悉勃野部才取得獨佔的優勢地位。 第二節 吐蕃王朝的建立   一、鬆讚幹布統一諸羌部      囊日論讚時﹐悉勃野部的實力已自雅隆河流域擴展到拉薩河上遊今墨竹工卡一帶。當悉勃野部兼並鄰近諸部﹐北遷拉薩河流域時﹐表明吐蕃王朝的雛形已經確立。   但是﹐此時新建立的奴隸制吐蕃政權還很脆弱。囊日論讚對新征服或新歸附地區的貴族﹐加以封賜和籠絡﹐他敢於起用出身“卑微”的新貴族﹐或授予軍權﹐麾師平叛﹔或委以重任﹐官居卿相﹐3因而招致了舊貴族的極大不滿。隨後﹐囊日論讚自己的庶民心懷怨望﹐王妃所屬的庶民則是公開發動叛亂﹐外戚如香雄、蘇毗、塔布、工布、娘布等部﹐也都相繼叛離﹐囊日論讚內外交困﹐最後被人毒死。4在此危急存亡的關鍵時刻﹐囊日論讚之子鬆讚幹布(■v綠剖欏紛髕□諗□蓿□俊?650)幼年嗣位﹐開始了他顯赫一生的政治生活。   鬆讚幹布即讚普(藏語﹐意為有權勢的君主﹐沿用為吐蕃國王的專稱)位後﹐首先平息本部的叛亂﹐誅滅毒殺父王的兇手﹐原來叛離的屬民﹐又都重新歸入他的統轄之下。5約於633年(唐貞觀七年)﹐鬆讚幹布在社會生產力發展和鄰近諸部往來不斷增多的形勢下﹐遷都邏些(今西藏自治區拉薩市)﹐6正式建立吐蕃王朝。此時﹐吐蕃社會的農牧業生產有了更大的發展﹐度量衡也適應生產的發展而趨於統一﹐7吐蕃王朝的實力日益強大。   鬆讚幹布在吐蕃社會穩定、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先後征服青藏高原上的諸羌部。如蘇毗、羊同、白蘭、黨項、附國、嘉良夷等﹐以及屬於鮮卑人的吐谷渾部﹐將它們變為吐蕃的屬部。於是﹐吐蕃王朝的統治范圍直接與唐朝相接。鬆讚幹布的武力征伐﹐是為了擴展吐蕃王朝的實力﹐但在客觀上他兼並諸部後﹐結束了以往各部落後、分散和孤立發展的局面﹐促使它們和吐蕃結為一體﹐推動了它們之間的一次融合﹐使它們走上了共同發展的道路﹐因此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      二、鬆讚幹布制定軍政制度      吐蕃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諸羌部的陸續歸附﹐為鬆讚幹布制定各項施政措施奠定了基礎。   在軍事制度上﹐鬆讚幹布仿照中原地區的府兵制﹐在吐蕃建立了四個被稱作“如”8的軍政組織﹐即烏如﹐以今拉薩市為中心﹔約(左)如﹐以今乃東縣昌珠寺為中心﹔葉(右)如﹐以今南木林縣為中心﹔如拉﹐以今拉孜、謝通門縣為中心。如﹐藏語意為部或翼。每個如又分為上下二支如。每個如的馬匹呈不同毛色﹐旗幟也各不相同﹐以示區別。   吐蕃的職官制﹐基本上是在鬆讚幹布時期確立的。1王朝中讚普以下總管朝政的是大相(論茞)、副相(論茞扈莽)各一人﹐但副相非常設眥琡銦槨璩_□獠濬□垂芾硎舨考岸醞庹觳□17魈值仁攣竦墓僭筆嵌薊□ㄏ□喑稿停┬蝗恕V□芡醭□誆渴攣竦墓僭筆悄詿笙啵□俾鄢稿停□20詬畢啵□俾勖倭沐停□20諦∠啵□俾鄢洌└饕蝗恕V□芡醭□痙ㄊ攣竦墓僭筆欽□麓笙啵ㄓ骱□u稿停□8閉□攏ㄓ骱□倭沐停□12□□攏ㄓ骱□u洌└饕蝗恕U□麓笙嗷蛞胄灘可惺欏U廡┬骯俚納柚茫□勻皇艿教瞥□僦頻撓跋□?   吐蕃王朝的職官﹐往往在名前冠以“論”或“尚”字。論﹐一般指與王室有直接親屬關系的大臣﹔尚﹐是和王室通婚的各大貴族出身的官員﹐原義是舅父。   鬆讚幹布還確定了“告身”制度﹐即用不同質料制成的臂章﹐以區別官階的高下。一等瑟瑟(翡翠)﹐二等金﹐三等銀鍍金﹐四等銀﹐五等銅。臂章釘在方圓三寸的粗毛布上﹐懸在臂前。2估計鬆讚幹布時期﹐吐蕃的告身制度尚屬草創時期﹐形制和等級的區分也較為簡單﹐因此﹐漢籍《冊府元龜》和藏籍《智者喜筵》對告身制度都有不同的記載。到公元8世紀中葉赤鬆德讚時期﹐告身制度發展到了更加完備的階段。不同的記載是以不同歷史時期的具體情況為根據的。這種“告身”制是吐蕃奴隸制社會的等級制度在職官制度方面的具體反映。   為維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鬆讚幹布制定了嚴酷的法律。他以佛教“十善律”為根據﹐在吉雪(拉薩河下遊)的學瑪那地方制定吐蕃法律二十部﹐鬆讚幹布及其臣下都蓋印於其上﹐以昭鄭重。這些法律的內容大致是“對爭鬥(者)罰款。對殺人者依死者的地位罰命價。對盜竊的人罰賠八倍﹐連同原物共為九倍。對通姦者折斷其肢體﹐流放到其它地方。對說謊的人拔斷其舌頭。又令臣民皈依三寶﹐恭敬信奉﹐報父母恩﹐孝敬奉侍。對恩人及父叔長輩的意旨﹐不可違背﹐以德報德。對賢良的人和出身高貴的人﹐不能與他們爭鬥﹐要聽從他們的吩咐。學習經典文字﹐明白其中的道理。相信業、因、果﹐戒絕惡行。幫助親友鄰居﹐勿生侵害之心。品行端正﹐心存天良。酒食有節﹐知恥存禮。按期還債﹐稱量時勿行欺騙。未受別人的委托授權之事﹐不要參與。謀劃事情時應自持主張﹐勿聽婦人之言。是非難以判斷時﹐請地方神祗護法作証﹐立誓賭咒”。3這些法律雖然是以佛教的教理為標榜的﹐但實際上維護的是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特權﹐強調各階層的社會地位不容逾越﹐對被統治階級則是以嚴刑峻法鎮壓。《新唐書‧吐蕃傳》記載的“其刑﹐雖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為鞭抶之﹐從喜怒﹐無常算。其獄﹐窟地深數丈﹐內囚於中﹐二三歲乃出”﹐既反映了吐蕃刑罰的殘酷﹐也可以看到統治階級的意志在量刑方面所起的決定作用。      三、文字的創制與佛教的傳入      關於藏文的創制﹐藏文史籍比較普遍的記載為﹐鬆讚幹布派遣其大臣吞米桑布紮﹐攜帶黃金等貴重禮品﹐去天竺(今印度)學習文字﹐吞米桑市紮在天竺南方﹐向通曉文字聲韻之學的一位名叫李金的婆羅門求教﹐學習了梵文和其它文字的字母。學成後﹐進行綜合比較﹐創制了一種有30個字母、4個元音符號的拼音文字﹔4他還把《寶雲經》、《寶篋經咒》、《大悲白蓮花經》等佛教經典帶回吐蕃﹐於是吞米桑布紮成為吐蕃第一位精通翻譯和文字的聖人。5但是﹐據藏文《雍中本教史》的說法﹐藏文導源於古香雄文﹐早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前﹐即已形成藏文並付諸使用。這一說法較為可信。如果藏文的創制始於公元7世紀﹐藏文不可能在當時就得以普遍而迅速地推廣。事實上﹐藏文在7世紀時﹐已經在吐蕃廣泛使用。如所周知﹐任何一種文字由創制到使用﹐都必須經歷一定的歷史過程﹐而且文字的創制也不能歸功於某一個人﹐肯定地說﹐歷史上總會有吞米桑布紮這樣的歷史人物﹐在發展藏文的事業上﹐起到了一個組織者的積極作用﹐因而受到人民的崇敬和愛戴。   吐蕃自從創制了文字﹐隨後即有了本民族文字的著作和譯述﹐吐蕃民族的文化也隨之得到了廣泛的傳播﹐走上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佛教傳入吐蕃以前﹐吐蕃原有的宗教是本教。本教是一種原始巫教﹐佔卜吉兇﹐祈福禳災﹐驅鬼降神﹐巫術醫病等為其主要活動。本教最早興起於香雄部﹐創始人辛饒米沃且﹐約於“上下二王”時傳入吐蕃﹐其巫師備受王室倚重。古代吐蕃設有“孤本”的職位﹐輔佐讚普﹐參預政務﹐此人即是本教巫師。1著名的《布頓佛教史》更明確地指出﹕“在這(指拉托托日寧協在位期間引者)以前﹐西藏的政治﹐都是由本教徒來治理的。”2《新唐書‧吐蕃傳》載﹕讚普與其臣歲一小盟﹐三歲一大盟。主持會盟、刑牲的人﹐無疑也是本教巫師。   佛教自7世紀正式傳入吐蕃。此時吐蕃王朝建立不久﹐以鬆讚幹布為首的吐蕃王室﹐積極地從漢地和天竺等地引進佛教。這是因為佛教作為階級社會的宗教﹐能夠更為有效地服務於統治階級的需要﹐3而原始的本教則是無法與佛教相比擬的。另外﹐當時吐蕃的四鄰﹐如南面和西面的天竺、泥婆羅(今尼泊爾)﹐北面的於闐(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市)﹐東面和北面的漢地都是佛教盛行的國家和地區﹐這也為佛教的傳入吐蕃提供了條件。   641年(唐貞觀十五年)﹐唐文成公主與吐蕃讚普鬆讚幹布聯姻﹐隨帶去一尊釋迦牟尼佛像﹔此前﹐鬆讚幹布還迎娶了泥婆羅國的尺尊公主。尺尊公主也帶往吐蕃一尊釋迦牟尼佛像。這二尊佛像至今保存完好﹐它們既是佛教在7世紀時傳入吐蕃的標志﹐也表明了佛教是從中原漢地和天竺、泥婆羅一帶等不同地域傳入吐蕃的。   佛教傳入吐蕃後﹐鬆讚幹布主持修建了一些寺廟﹐它們分別是魘勝寺4座﹐再魘勝寺4座﹐分魘勝寺4座及大昭、小昭等寺。4這些寺廟據說都是為了“鎮服妖邪”而建立的供佛神殿﹐不是剃度僧人的僧伽組織。與此同時﹐將佛教經典翻譯成藏文的工作也有了開端﹐除吞米桑布紮外﹐還迎請天竺的枯薩熱、泥婆羅的錫拉曼殊和漢地的大天壽和尚等人﹐參加譯經工作。5   雖然佛教在吐蕃王室的大力扶植下﹐在吐蕃社會中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是佛教也受到來自本教的反對和抵制。本教在吐蕃民間有根深蒂固的群眾基礎﹐而且還得到各地方豪酋勢力的支持。在吐蕃王朝近300年的歷史上﹐佛教和本教經歷了長期的、起伏多次的鬥爭。這一鬥爭反映了吐蕃不同的奴隸主集團的利益角逐﹐影響深遠﹐宗教鬥爭並非問題的實質。   四、鬆讚幹布開創的對唐關系   鬆讚幹布即讚普位後﹐勵精圖治﹐采取了一系列的施政措施﹐使吐蕃王朝的實力日趨強大。當時唐朝正致力於重新統一全國的大業﹐各民族的領袖人物﹐在這一歷史潮流的推動下﹐紛紛歸附於被尊稱為“天可汗”的唐太宗李世民。鬆讚幹布為了加強和唐朝的關系﹐學習中原地區的先進文化﹐公元634年(唐貞觀八年)﹐他向唐朝遣使入貢﹐請通婚﹐1並先後用兵於與唐朝鄰近的吐谷渾、黨項、白蘭諸部及鬆州(今四川省鬆潘縣)﹐向唐朝顯示其實力。   640年(貞觀十四年)鬆州戰役後﹐鬆讚幹布派大相噶‧東讚(《新唐書》作祿東讚)到長安﹐獻黃金及其它珍寶以為聘禮﹐唐太宗答應將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給鬆讚幹布。2噶‧東讚也接受唐朝授給的“右衛大將軍”的職位。3   641年(貞觀十五年)﹐文成公主由唐朝禮部尚書、江夏王李道宗護送入蕃﹐抵達黃河源附近的柏海(今紮陵、鄂陵湖)﹐鬆讚幹布也從吐蕃遠道趕來柏海迎接﹐並以子婿之禮與李道宗相見。此後﹐李道宗返唐﹐文成公主由鬆讚幹布陪同前往吐蕃。鬆讚幹布特地在邏些為文成公主修建了宮妡說慼憔驤僈峞撥t蒙寫筇乒□鰨□□沂刀唷薄〞?   646年(貞觀二十年)﹐唐太宗征遼東班師回朝﹐鬆讚幹布再次派噶‧東讚到長安奉表獻禮。5648年(貞觀二十二年)﹐唐朝派王玄策出使天竺摩揭陀國(今印度比哈爾邦南部)﹐會國王屍羅迭多卒﹐帝那伏帝(今比哈爾邦北部)王阿羅那順發兵拒唐使入境﹐王玄策奔吐蕃求援。鬆讚幹布會合泥婆羅及西羌章求拔部﹐共同出兵天竺﹐俘阿羅那順﹐遣使赴唐獻捷。6   649年(貞觀二十三年)﹐唐高宗李治即皇帝位﹐隨即授給鬆讚幹布“駙馬都尉”的官職﹐封為“西海郡王”。鬆讚幹布受封後﹐致書於唐朝大臣長孫無忌﹕“天子初即位﹐下有不忠者﹐願勒兵赴國共討之”﹐同時還奉獻了金銀珠寶15種﹐向唐太宗致祭﹐1唐高宗又加封他為“賨王”﹐賜雜彩3000段﹐還為他刻了石像﹐列於唐太宗陵前。2   650年(唐永徽元年)鬆讚幹布在邏些病逝﹐唐高宗在長安為之舉哀致祭﹐還派遣右武衛將軍鮮於匡濟﹐攜帶皇帝詔書前往邏些﹐參加祭奠儀式。3   由此可見﹐早在公元7世紀初﹐吐蕃王朝與唐朝的臣屬關系即已確立﹐而且這一關系為此後形成的藏族與祖國各民族之間互依互存、不可分離的關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鬆讚幹布在開創吐蕃與唐朝政治關系方面的功績是巨大的。此外﹐鬆讚幹布作為奴隸主階級的代表人物﹐對待鄰區的先進封建文化﹐以其遠見卓識和雄才大略﹐敢於敞開大門﹐積極引入﹐既不是故步自封﹐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也不是原封不動﹐照搬鄰區的一切﹐這種開放進取的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第三節 吐蕃王朝的強盛   一、噶氏家族的專權與衰落      鬆讚幹布去世後﹐其孫芒鬆芒讚(《新唐書》作乞黎拔布)繼位﹐國事由大相噶‧東讚代行﹐是為噶氏家族專權之始。   噶‧東讚當政期間﹐撫服邊地﹐規定賦稅﹐區分“桂”(武士)﹐“庸”(奴隸)等級﹐清查戶籍﹐促進了吐蕃社會經濟的發展﹐政治制度也日臻完備。4噶‧東讚為人沉勇有謀﹐善機變﹐用兵有節制﹐在吐蕃王朝中﹐聲名顯赫﹐是一個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大相。667年(唐乾封二年)﹐噶‧東讚卒﹐其子欽陵兄弟先後執掌王朝實權。5在噶氏家族掌權的50年間﹐吐蕃王朝的實力又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強﹐對外不斷進行武力擴張。   670年(唐咸亨元年)﹐吐蕃攻佔安西四鎮﹕龜茲(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縣)、焉耆(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區縣西南)、疏勒(今新疆喀什市)。於闐(今新疆和田市西南)﹐構成了對唐朝一向重視的中西陸上交通要道﹐即“絲綢之路”的威脅。唐朝派出以薛仁貴為   首的10萬大軍攻吐蕃﹐在大非川(今青海省共和縣切吉草原)遭到欽陵的阻擊大敗。6吐蕃攻佔安西四鎮﹐既可鎮懾西羌諸部﹐又把持了這一通商要道上的稅收﹐而且四鎮之地距吐蕃本部不遠﹐進可以攻﹐退可以守﹐便於控制﹐因此﹐吐蕃爭奪唐朝安西四鎮蓄謀已久。安西四鎮既被吐蕃攻佔﹐唐蕃之間的征戰日趨頻繁﹐此時吐蕃的軍事力量正處在強盛。發展的時期。   噶氏家族擅權期間﹐芒鬆芒讚及其子都鬆芒布結(《新唐書》作器弩悉弄)都是年幼即讚普位﹐王朝的軍政大權一直控制在噶氏家族手中﹐讚普位高而無實權。欽陵駐軍於今青海省東部﹐實力有增無已﹐而且還培植了一批雄厚的親信勢力。在欽陵當權期間﹐曾經發生過大藏地區人民反抗統治階級的起義事件(687)。7大藏(rtsang─chen)疑是大宗(tsong─chen)之誤寫。宗﹐即宗喀(今青海省涅中縣)﹐為欽陵駐軍所在地。   在吐蕃奴隸制社會中﹐奴隸主和奴隸是對立的階級。王室和貴族是奴隸主階級。奴隸主以下的都是屬民。屬民包括平民和奴隸。奴隸中的一部分是從被征服地區掠奪來的人民﹐一部分是平民在階級分化中破產下降而變成奴隸的。奴隸要為奴隸主從事生產﹐或被用於家務勞動及隨軍的勤雜人員﹐這一部分奴隸稱為“庸”﹐奴隸主還把一部分奴隸和平民編入軍旅﹐讓他們參加作戰﹐這一部分人被稱作“桂”。作為社會等級﹐“桂”的地位顯然要高於“庸”。8   奴隸主階級豪華奢侈﹐以殘暴的刑殺維護其統治﹐甚至將奴隸殉葬﹐或作為盟會祭天的犧牲。1當奴隸主對奴隸的剝削壓迫達到一定極限時﹐其貪婪的刀鋒又轉向平民。吐蕃的貴族將領﹐在對外進行武力擴張時﹐劫掠財富﹐中飽私囊﹐虜獲人丁﹐以擴充奴隸的數量。對內則是征調頻繁﹐加重賦稅。2使奴隸和平民不堪其苦﹐促使吐蕃社會的階級矛盾日益激化。   吐蕃王室對於奴隸和平民的剝削壓迫﹐與貴族奴隸主殊無二致。但是﹐貴族將領們的跋扈專橫﹐擁兵自重﹐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大不利於王室的集權統治﹐王室亟需穩定局面以鞏固集權﹐貴族將領的行徑﹐構成了對王室權力的嚴重威脅。此時﹐吐蕃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也逐漸深化了。   676年(唐儀鳳元年)芒鬆芒讚去世﹐其子都鬆芒布結即讚普位﹐貴族及地方豪酋﹐多擁兵作亂者﹐王室將亂事次第平息。3695年(武後天冊萬歲元年)﹐都鬆芒布結已屆成年﹐首先處死噶氏家族的重要成員讚輾恭頓﹐隨後於698年(武後聖歷元年)﹐以“出獵”為名﹐先派兵執殺欽陵的親信2000余人﹐再派人召見欽陵﹐欽陵拒不受命﹐都鬆芒布結親自領兵討伐﹐未戰﹐欽陵兵潰自殺。4欽陵弟讚婆率欽陵子莽布支投唐。唐封讚婆為“歸德郡王”﹐授“輔國大將軍”﹐封莽布支為“安國公”﹐授“左羽林大將軍”。5按﹐莽布支疑是欽陵子論弓仁﹐《新唐書‧論弓仁傳》對其封贈有異說。噶氏家族對吐蕃王朝的專權至此告終。      二、清水會盟前的蕃唐、煄慼憧r?      吐蕃和唐朝之間﹐原與吐谷渾、黨項、白蘭諸部相隔﹐雙方的軍事力量﹐最初並未直接接觸。鬆讚幹布在向唐朝請婚之前﹐即曾在吐谷渾部及鬆州施展武力。鬆讚幹布去世後﹐噶氏家族專權﹐欽陵等人都致力於軍事擴張﹐唐軍在大非川失利後﹐不僅吐谷渾復國的計劃破滅﹐而且使安西四鎮成為唐蕃長期爭奪的要地。都鬆芒布結在位初年﹐“吐蕃盡據羊同、黨項及諸羌之地﹐東接涼、鬆、茂、嶲等州﹐南鄰天竺﹐西陷龜茲、疏勒等四鎮﹐北抵突厥﹐地方萬余裡﹐諸胡之盛﹐莫與為比。”6此時吐蕃的轄區﹐已直接與唐朝相連。   自噶氏家族失勢後﹐唐朝與吐蕃接連在涼州(今甘肅省武威市)、姚州(今雲南省姚安縣)及安西四鎮之一的龜茲等地交相攻擊。704年(武後長安四年)﹐都鬆芒布結親征西洱諸部(今雲南省大理市一帶)﹐卒於軍。1其子赤德祖讚(《新唐書》作棄隸蹜讚)沖齡即位﹐吐蕃因讚普年幼﹐軍事失利﹐於706年(唐神龍二年)主動與唐盟和﹐史稱“神龍盟誓”。唐蕃關系暫趨緩和。710年(唐景龍四年)﹐唐中宗李顯以雍王李守禮之女金城公主與赤德祖讚聯姻。   713年(唐開元元年)﹐吐蕃賄賂唐將楊矩向唐索取“河西九曲”(今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茫拉河流域)之地﹐作為金城公主“湯沐邑”。2吐蕃據水草肥美的河西九曲後﹐秣馬厲兵﹐積極備戰。   714年(開元二年)﹐吐蕃毀約攻蘭州以東﹐深入渭源。唐玄宗李隆基征調軍隊奮力反攻﹐挫敗吐蕃軍。   729年(開元十七年)﹐唐軍攻克石堡城(今青海省湟源縣南)。734年(開元二十二年)﹐唐蕃於赤嶺(今青海省湟源縣日月山)定界﹐形勢暫趨穩定。不久﹐唐蕃間又在涼州、鄯州(今青海省樂都縣)、茂州(今四川省茂縣)等地相互進攻。地處河湟門戶的戰略要地石堡城﹐唐軍得而復失(742)。其精g□平□縭婧燦?749年(唐天寶八載)再次攻克石堡城﹐但是軍卒死亡數萬人﹐得不償失。3由於吐蕃軍力集中河湟﹐固守石堡﹐唐將高仙芝於747年(天寶六載)﹐越帕米爾高原。攻破受吐蕃控制的小勃律(今克什米爾吉爾吉特)﹐借以加強唐朝對安西四鎮的控制。4   755年(天寶十四載)﹐吐蕃利用安祿山叛唐事件﹐大舉東征﹐佔據唐河西隴右之地後﹐又向今甘陝界上進攻。   763年(唐廣德元年)﹐吐蕃大將達紮路恭(《新唐書》作馬重英)領兵乘虛攻佔唐都長安﹐唐代宗李豫出走陝州(今河南省三門峽市)﹐吐蕃立傀儡皇帝李承宏(金城公主之侄)﹐停留15日﹐引兵西退。吐蕃一度攻佔唐都長安的事件﹐標志著吐蕃在軍事力量上的頂峰階段。至此﹐河西隴右諸州﹐已盡為吐蕃攻佔﹐唐蕃間雖以涇州(今甘肅省涇川縣北)為界﹐但吐蕃軍仍不時越過涇州﹐北上掠取秋稼。   在西南﹐原是唐蕃界上的鬆州、維州(今四川省理縣西)﹐先後被吐蕃攻佔﹐茂州及黎(今四川省漢源縣)、雅(今四川省雅安市)諸州也屢受吐蕃攻掠。吐蕃曾於704年(武後長安四年)征服西洱河流域﹐唐朝為了與吐蕃爭奪今滇西地區﹐707年(唐景龍元年)派唐九征率軍攻至漾、濞二水﹐燒毀吐蕃架設的鐵索橋﹐斷吐蕃通往西洱河流域的通道﹐並立鐵柱於洱海以紀功。5738年(唐開元二十六年)蒙舍詔皮邏閣統一六詔之地﹐合稱南詔﹐定都太和城(今雲南省大理市)﹐受唐冊封。唐朝極力籠絡南詔﹐以為抗擊吐蕃的助力﹐但南詔又有聯蕃御唐的意圖﹐早在皮邏閣統一六詔之前﹐皮邏閣就曾親往吐蕃向赤德祖讚致禮﹐拉攏關系。6748年(唐天寶七載)﹐皮邏閣卒﹐其子閣羅鳳即南詔王位﹐唐詔失和。751年(天寶十載)﹐閣羅鳳迎戰唐將鮮於仲通﹐吐蕃派軍助閣羅鳳﹐大敗鮮於仲通於西洱河﹐翌年(752)﹐吐蕃封閣羅鳳為“埳搛n印保ㄖ櫻□羅□錚□□□埽□□□鷯。□擰岸□邸保□吒舐薹鋦腦□奩罩釉□輳□□□□澆崦恕? 第四節 吐蕃王朝的衰落   一、赤鬆德讚的業績      755年(天寶十四載)﹐赤德祖讚為臣下謀害﹐子赤鬆德讚(742─797﹐《新唐書》作娑悉籠臘讚、乞立讚)繼讚普位。赤鬆德讚即位後﹐首先處死因叛逆獲罪的貴族末氏和朗氏﹐籍沒其財產﹐1鞏固王室權力。隨即進一步強化奴隸制的統治﹐繼續推行擴展實力的戰爭﹐加重對屬民的剝削﹐使對立階級之間的矛盾更趨尖銳。吐蕃奴隸制社會自公元8世紀中葉起﹐已開始由全盛走向衰落。   赤鬆德讚在位期間﹐吐蕃王朝的職官制度有了進一步的完善﹐設置了九大尚論﹐即《新唐書》所記“尚論掣逋突瞿”。告身制度此時更趨完備。據《智者喜筵》記載﹐告身各等又有大小之分﹐大相佩大瑟瑟告身﹐副相和內大相佩小瑟瑟告身﹐內副相和整事大相佩大金告身﹐內小相和副整事佩小金告身﹐小整事佩銀鍍金告身﹐其下軍政官員人等﹐分別佩大小銀銅告身﹐最低一等的鐵告身﹐賜給作戰有功的勇士佩帶。在軍事制度上﹐赤鬆德讚在原有四如的基礎上﹐增置孫波如﹐五如下共設61東岱。東岱﹐即千戶所﹐由東本主其事。2此時﹐吐蕃的軍政組織更加健全。另外﹐通恰(藏語原意為觀察使﹐漢文史籍作節度使)一職也是在這一時期出現的﹐是佔領地區的高級官員。3   在赤鬆德讚時期﹐佛教在吐蕃取得了更大的發展。   佛教自7世紀傳入吐蕃後﹐雖然得到王室的大力扶植﹐但與傳統的本教鬥爭激烈。赤鬆德讚年幼即位﹐貴族那囊氏掌權﹐那囊氏與信奉本教的大臣極力反對佛教﹐王朝發布禁佛令﹕驅逐佛教僧侶﹐改大昭寺為屠宰場﹐將文成公主帶往吐蕃的釋迦牟尼像埋於地下﹐後又轉移到芒宇(今西藏吉隆縣一帶)﹐還有一些佛寺遭到摧毀。4赤鬆德讚成年後﹐力圖發展佛教﹐在清除了反對佛教的貴族勢力後﹐廢除了前此頒布的禁佛命令。請天竺寂護﹐蓮花生等人主持興建了首座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在今西藏山南地區紮囊縣雅魯藏布江北岸。建寺年代諸說不一﹐大致應在8世紀後半期)。首批剃度出家的7人﹐史稱“七試人”﹐都是貴族子弟﹐是為藏族歷史上第一批佛教僧人。   自佛教傳入吐蕃後﹐與本教經歷了長期起伏多次的鬥爭。佛教在赤鬆德讚的大力扶植下日益得勢。為了抵制本教勢力﹐佛教徒向赤鬆德讚提出與本教徒就教義優劣﹐進行公開辯論﹐以決勝負的建議。赤鬆德讚接受了這一建議﹐在敦喀(今西藏窮結縣境內﹐一說在墨竹蘇丕蔣布才宮前)組織佛教和本教的代表人物進行辯論﹐辯論結束後﹐赤鬆德讚宣布佛教獲得勝利﹐本教則被判定為非法的宗教﹐凡不願放棄信仰的本教信徒﹐都被流放到邊遠地區﹐從而鞏固了佛教在吐蕃社會的優勢地位。5隨後﹐佛教內部也展開了一場鬥爭。由於佛教主要自漢地和天竺傳入吐蕃﹐二地僧人分別堅持自己的觀點﹕漢僧持“頓悟”之見﹐天竺僧則主張“漸悟”﹐彼此互不相容﹐迫使赤鬆德讚決心以辯論解決佛教內部不同見地的鬥爭。辯論約自792年至794年間在桑耶寺進行﹐由赤鬆德讚親自監督。最後以漢地佛教失敗宣告辯論結束﹐天竺佛教遂在吐蕃取得獨佔的合法地位。這一佛教內部的鬥爭﹐史稱“頓漸之爭”。6   赤鬆德讚極力發展佛教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王室集中政治上的權力﹐削弱貴族和地方豪酋的勢力﹐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當時吐蕃社會的封建因素迅速增長﹐導致吐蕃奴隸制度的矛盾日益加劇﹐平民和奴隸的負擔加重﹐貧富分化的趨勢突出﹐被統治階級的起義事件迭有發生。顯然發展佛教﹐在緩和階級矛盾﹐抑制世俗貴族的權勢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史實証明﹔赤鬆德讚發展佛教取得了一定的預期效果。      二、清水會盟      783年(唐建中四年)﹐唐朝和吐蕃在清水(今甘肅省清水縣西北)會盟﹐重新劃定雙方邊界。   唐德宗李適於779年承襲帝位﹐此時唐蕃雙方都有息戰求和的願望。這是清水會盟的歷史背景。   吐蕃軍自長安西退後不久﹐又聯合回紇軍攻唐。唐將郭子儀在764─765年(唐廣德二年至永泰元年)﹐先後挫敗吐蕃與回紇聯軍於奉天(今陝西省乾縣)和涇陽(今陝西省涇陽縣)。   767年(唐大歷二年)四月﹐唐蕃再度和盟於長安興唐寺。先是765年三月﹐唐蕃於興唐寺和盟﹐十月﹐吐蕃即背盟﹐聯合回紇軍攻唐涇陽。767年四月和盟後﹐九月﹐吐蕃又背盟﹐圍攻靈州(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縣)﹐遊騎至潘原、宜祿(均在今陝西省長武縣境內)﹐郭子儀率重兵在長安以西嚴備。不久﹐唐軍破吐蕃軍於靈州﹐明年﹐吐蕃軍又攻靈州﹐進逼邠州(今陝西省彬縣)﹐又被唐軍擊退。1   779年(大歷十四年)﹐南詔王閣羅鳳卒﹐孫異牟尋立。冬十月﹐吐蕃軍與南詔軍會合10萬之眾﹐分兵三路﹐攻唐劍南道(今四川省劍閣縣以南、長江以北﹐治成都)。此時南詔已成為吐蕃屬國﹐南詔被迫出兵是為了替吐蕃取得蜀地作為“東府”﹐俘獲的工伎都送往吐蕃的首府邏娑城(邏些異稱﹐即拉薩市)﹐而且還要向吐蕃納歲賦一縑。唐將李晟率兵破蕃詔聯軍於大渡河外﹐聯軍死八九萬人。異牟尋退守羊苴■城(今雲南省大理市)。吐蕃為了安撫剛剛即位就在軍事上遭到挫敗的異牟尋﹐封他為“日東王”。2   自吐蕃軍攻陷成都到清水會盟之前﹐唐蕃之間處於較長時期的和戰不定的形勢。唐朝在兵力上的弱點﹐以及諸藩鎮擁兵自保﹐不聽朝廷調動﹐使吐蕃得以利用時機﹐以與唐和盟掩蓋其佔地掠民的目的。   779年八月﹐唐德宗即帝位三個月後﹐派太常少卿韋倫入吐蕃﹐送還戰俘500余人。韋倫抵吐蕃時﹐赤鬆德讚已獲悉劍南蕃詔聯軍戰敗﹐遂熱情地接待了韋倫﹐並說﹕“我乃有三恨﹕不知天子(代宗)喪﹐不及吊﹐一也﹔山陵不及賻﹐二也﹔不知舅(德宗)即位﹐而發兵攻靈州﹐入扶、文(今甘肅省文縣)﹐侵灌口(今四川省都江堰市)三也。”3赤鬆德讚復遣使隨韋倫朝唐﹐德宗李適再一次派韋倫赴吐蕃送還在劍南戰役中吐蕃被俘人員。赤鬆德讚見到韋倫重來蕃地﹐並再次送還戰俘﹐“歡甚﹐授館﹐作聲樂﹐九日留”1﹐又派其相論欽明思等50余人隨韋倫朝唐﹐獻方物。   781年(唐建中二年)﹐德宗派遣殿中少監崔漢衡、判官常魯出使吐蕃。赤鬆德讚提出以靈州迤西的賀蘭山劃界﹐雙方派員在邊境會盟﹐並要求唐朝派佛教高僧入蕃講經﹐德宗答允了吐蕃的會盟要求﹐並應吐蕃之請﹐派遣高僧良琇、文素去吐蕃﹐“一人行﹐二歲一更之”2。經唐蕃雙方約定﹐783年(建中四年)正月在清水會盟。   清水會盟是唐蕃之間的一次重要會盟。唐朝派隴右節度使張鎰等7人為會盟使﹐吐蕃以大相尚結讚為會盟使。清水會盟的主要內容是劃定雙方邊界﹕將黃河以北的賀蘭山區劃作“閒田”﹐駐守在閒田內的雙方兵將﹐維持現狀﹐不得相互進攻﹔雙方均未駐防的閒田﹐也維持現狀﹐“不得新置(兵將)﹐並築城耕種”﹔黃河以南自六盤山、隴山﹐沿岷江、大渡河南抵磨些諸蠻(今雲南省西北部)劃界﹐以東屬唐﹐以西屬吐蕃。3會盟後﹐唐蕃又分別在長安和邏些會盟﹐旨在確認清水會盟的合法性。然而﹐清水會盟後不久﹐又發生了平涼劫盟的事件。      三、平涼劫盟      清水會盟確定了唐蕃邊界後﹐吐蕃在軍事方面的優勢明顯地超過唐朝。唐朝由於內亂頻仍﹐對吐蕃一直處於守勢。清水會盟當年(783)的十月﹐唐朝發生了“朱泚之亂”﹐叛臣朱泚攻佔長安﹐德宗出走奉天。吐蕃尚結讚請求出兵助唐收復長安。德宗派崔漢衡出使吐蕃﹐同意吐蕃出兵﹐唐朝“許成功以北庭、伊西(今新疆北部)與之。”4784年(唐興元元年)四、五月間﹐唐蕃合兵擊破叛軍於武功(今陝西省武功縣)。此時吐蕃軍因氣候炎熱﹐加以疾疫流行﹐撤兵西去。唐軍收復長安。吐蕃軍並未參與徹底平定朱泚之亂。唐朝遂以此為借口﹐不答應給吐蕃以北庭、伊西等地﹐隻應許厚給繒帛。5尚結讚對唐朝食言毀約深表不滿﹐決計報復﹐並準備乘機除掉唐朝鎮守西北地區的三大將領。他認為“唐之名將﹐李晟與馬燧、渾瑊耳﹐不去三人﹐必為我憂”6。發生於787年(唐貞元三年)五月的平涼劫盟事件﹐就是尚結讚報復唐朝和企圖除掉唐朝三將的具體行動。   吐蕃於786年(貞元二年)九月﹐越涇、隴(今陝西省隴縣)、邠、寧(今甘肅省寧縣)等州﹐進兵至鳳翔(今陝西省鳳翔縣)。李晟擊退進犯蕃軍﹐十月﹐再挫蕃軍於摧沙堡(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縣西北)。尚結讚既不斷遣使向唐求和﹐又派兵攻取鹽(今寧夏鹽池縣北)、夏(今陝西省橫山縣西)二州。唐德宗擔心將帥生事邀功﹐力主罷兵而與吐蕃和盟。十二月﹐罷李晟兵權。翌年(787年)三月﹐吐蕃又遣使求和﹐唐將韓遊□覺察到吐蕃求和的反常﹕“吐蕃弱則求盟﹐強則入寇﹐今深入塞內而求盟﹐此必詐也”﹐但是德宗仍然主和﹐甚至還想聯合吐蕃﹐共擊回紇﹐答應與吐蕃和盟。1德宗命崔澣見尚結讚﹐尚結讚以歸還鹽、夏二州﹐表示求和“誠意”﹐還提出請唐朝派渾瑊主盟的要求。唐朝答應派渾瑊為會盟使﹐崔漢衡為副使。會盟地點幾經磋商﹐最後決定在平涼(今甘肅省平涼市)。2   787年(貞元三年)五月十五日﹐唐蕃會盟於平涼。尚結讚預先埋伏騎兵於盟壇西部﹐做好劫盟的準備﹐渾瑊在出發前﹐李晟警告他﹐此揭嬦犇瓞蝘陪矷迭樊o胙霞臃辣福壞□翹頻倫諶疵□罨氍{﹐不要猜疑對方﹐要表示出會盟的誠意。致使渾瑊首鼠兩端﹐莫衷一是。會盟開始前﹐渾瑊等人應尚結讚之請﹐入幕更著禮服﹐此時﹐吐蕃伏兵在擊鼓的號令下﹐從四面蜂擁而至﹐渾瑊覺察後果斷地隻身從幕後逃出﹐乘馬突圍﹐唐朝會盟官員自崔漢衡以下60余人﹐皆被扣押。此次劫盟突襲事件﹐唐軍死500余人﹐被俘1000余人。3尚結讚又乘勝大掠鄰近諸州縣﹐然後退至清水縣境內。平涼劫盟事件後﹐唐德宗深悔堅持與吐蕃和盟的失誤﹐為尚結讚求和說項的唐將馬燧﹐也被唐德宗罷免了軍權。尚結讚除掉唐朝西北三將的企圖終於得逞。然而﹐此後30余年唐蕃之間未能和盟﹐直至公元821年(唐長慶元年、吐蕃彝泰七年)再度和盟。      四、吐蕃與南詔解盟      南詔王異牟尋自779年劍南戰役受挫後﹐國勢日衰。他既擔心唐朝的進一步攻擊﹐又懼怕吐蕃的吞並。由於吐蕃連年與唐作戰﹐又想爭奪對西域的霸權﹐而與回鶻、大食為敵﹐戰線拉得過長﹐以致財源枯竭﹐兵力不足。為此﹐吐蕃加緊了對本部和屬部的剝削﹐南詔也深受吐蕃統治之苦﹐因而加深了雙方的矛盾。   異牟尋之師漢人鄭回﹐極力勸說異牟尋俟機歸唐﹐異牟尋早已對吐蕃不滿﹐經鄭回的勸說﹐也有背蕃歸唐的想法。   788年(貞元四年)四月﹐異牟尋委托東蠻鬼主驃旁、苴夢沖、苴烏星朝唐﹐轉達了異牟尋背蕃歸唐的意願。唐朝熱情地接待了驃旁等人﹐並厚予封賞。4十月﹐吐蕃發兵10萬﹐準備攻打西川﹐同時征調南詔兵協同作戰。異牟尋此時雖已有歸唐之志﹐但還不敢公開背叛吐蕃﹐也出兵數萬人屯於滬北(滬水之北)。5   唐劍南節度使韋皋深知異牟尋心懷猶豫﹐致書異牟尋﹐鼓勵他早下背蕃歸唐的決心。但此事被吐蕃察覺﹐於是吐蕃對南詔產生猜疑﹐加以韋皋派間諜離間蕃詔關系﹐吐蕃責令南詔送大臣之子以作人質﹐6蕃詔關系遂公開惡化。但吐蕃仍未放棄對南詔的控制﹐既有誘惑拉攏﹐也有武力脅迫﹐旨在斷絕南詔與唐朝的聯系。1   789年(貞元五年)二月﹐韋皋致書異牟尋﹐勸他速作定奪。此後韋皋又數次致書異牟尋﹐均未收到回音。791年(貞元七年)六月﹐韋皋派遣原來閣羅鳳使唐人員、當時做唐朝討擊副使的段忠義﹐攜韋皋的招諭書信及唐德宗的敕書返回南詔。2   吐蕃得知唐朝派使者到南詔的消息後﹐也派使者到南詔﹐責難異牟尋私結唐朝﹐破壞聯盟關系。異牟尋欺騙吐蕃使者﹕唐使原是南詔人﹐韋皋聽其返回﹐並無他謀。為了消除吐蕃的疑慮﹐異牟尋將段忠義執送吐蕃﹐請吐蕃訊問處置。但是吐蕃仍不放心﹐繼續向南詔索取大臣之子﹐送往吐蕃以作人質。已經惡化了的蕃詔關系更趨緊張。3   此時﹐勿鄧酋長苴夢沖潛通吐蕃﹐為了反對與唐朝交好﹐他隔斷了南詔使臣朝唐的道路。韋皋於792年(貞元八年)二月﹐派兵執殺苴夢沖﹐重新打開內地通往南詔的道路。唐朝的兵力與南詔的接近﹐更引起吐蕃的猜忌﹐“每雲南(南詔)兵至境上﹐吐蕃輒亦發兵﹐聲言相應﹐實為之備”4。   韋皋於792年十二月﹐再次致書異牟尋﹐表明了欲與南詔共同驅逐吐蕃﹐然後在邊境上築大城一座﹐彼此派兵相保﹐永同一家。此時異牟尋背蕃歸唐之意已決﹐793年(貞元九年)五月﹐異牟尋遣使分三路到成都去見韋皋﹐“上表請棄吐蕃歸唐﹐並遺皋帛書”﹐韋皋當即護送南詔使臣至長安﹐德宗賜異牟尋詔書﹐還命令韋皋派人到南詔對異牟尋進行撫慰。5   794年(貞元十年)正月﹐唐使崔佐時與南詔王異牟尋會盟於陽苴■城附近的點蒼山。盟文表明南詔歸順唐朝﹐與唐共同討伐吐蕃﹔南詔地方事務﹐唐朝軍隊不要幹預﹔南詔歸還原來唐朝管轄的地段﹐以鐵橋為界﹐各守本土。6會盟畢﹐異牟尋斬吐蕃使者﹐廢吐蕃所立的封號。吐蕃與南詔的結盟關系至此結束。      五、牟尼讚普與赤德鬆讚的興佛      南詔與吐蕃決裂後不久﹐赤鬆德讚於公元797年去世﹐其長子牟尼讚普(762─798﹐《新唐書》作足之煎)繼讚普位。牟尼讚普與其父同樣實行扶植佛教的政策。史載﹐他曾強迫所屬臣民﹐向佛教寺院布施財物﹐前後發布過三次平均屬民財富的命令﹐都未能解決社會上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矛盾。牟尼讚普強制推行的“三均財富”﹐直接觸犯了貴族奴隸主的經濟權益。他在位不滿二年﹐即被代表貴族利益的母後側繃氏毒殺。7牟尼讚普的被害﹐表明了吐蕃奴隸主階級內部鬥爭趨於激化的事實。當時﹐吐蕃社會中的奴隸﹐被剝削、受奴役的程度更為深重。平民也經不起兩極分化的沖擊﹐有很多人下降為奴隸。到公元8世紀末葉時﹐吐蕃社會的階級矛盾和鬥爭﹐已明顯日益加劇。   798年(貞元十四年)﹐牟尼讚普的幼弟赤德鬆讚(764─815﹐藏文史籍又稱賽那累)﹐在其師僧娘‧定埃增桑布的協助下﹐即讚普位。赤德鬆讚時﹐佛教僧侶在王朝中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他們在政治上擁戴讚普登位﹐為讚普排解疑難﹐深受讚普的信賴。娘‧定埃增桑布由於擁戴赤德鬆讚有功﹐成為掌握吐蕃朝政的中心人物﹐唐人稱之為“砵闡布”(一作砵掣逋)。《新唐書》稱“砵闡布者﹐虜浮屠豫國事者也”﹔《冊府元龜》稱之為“國政蕃僧”。足見其政治地位之顯赫。赤德鬆讚為了表達他弘揚佛教的意願﹐以及對娘‧定埃增桑布的崇敬﹐曾先後兩次授予娘‧定埃增桑布盟書誓文。8赤德鬆讚還作出讚普從幼年到即位﹐要跟隨高僧學習佛法﹐吐蕃全境臣民都必須信奉佛教﹐禁止以任何手段對佛教誹謗中傷﹐以及優禮僧人等多項規定。9在赤德鬆讚晚年(814)﹐又下命令厘定翻珣淥苤憮@騁揮□剩□□羅□淖值墓娣痘□鴕刖□南低郴□於□嘶□ ?   吐蕃自與南詔決裂﹐其南線軍勢減弱。799年(貞元十五年)﹐吐蕃以5萬之眾擊南詔及嶲州(今四川省西昌市)﹐遭到異牟尋和韋皋的有力抵抗﹐兵敗西退﹐1吐蕃南線將帥、屬部又接連降唐。為了擺脫困境﹐吐蕃在北線攻唐靈、鹽二州﹐攻入麟州(今陝西省麟遊縣)2。801年(貞元十七年)﹐唐德宗令韋皋攻吐蕃南線所據維(今四川省理縣東北)、雅二州﹐以牽制吐蕃﹐異牟尋也積極配合唐軍出擊。吐蕃遣大相兼東鄙五道節度使論莽熱領兵10萬救維州﹐又大敗﹐士卒死過半﹐論莽熱被俘。3   赤德鬆讚為了挽救敗局﹐竭力發展佛教﹐以鞏固王室集權﹐緩和階級矛盾。他重用砵闡布執掌朝政﹐砵闡布力主與唐言和。   804年(貞元二十年)﹐吐蕃遣論乞冉及僧人南撥特計波等54人使唐。可見此時僧人在吐蕃王朝中已有舉足輕重的地位。4810年(唐元和五年)﹐唐憲宗李純敕書砵闡布‧娘‧定埃增桑布﹐對他“輔讚大蕃﹐葉和上國”﹐“思安邊陲”﹐“令息兵甲”﹐備加稱讚﹔對吐蕃提出歸還唐朝安樂(今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縣境)、秦(今甘肅省天水市)、原(今寧夏固原縣)三州之議﹐深表讚許﹐並望早日交割。5到赤德鬆讚晚年﹐唐蕃關系由於砵闡布的掌政而有了很大的改進。      六、長慶會盟      815年(唐元和十年)﹐赤德鬆讚去世﹐子赤祖德讚(藏文史籍又作熱巴堅﹐《新唐書》作可黎可足)繼讚普位﹐年號彝泰。赤祖德讚以崇佛的登峰造極而著稱於史。他制定了一人出家為僧﹐由七戶臣民負責供養的制度﹐還制定了以惡指指僧者斷指﹐以惡目視僧者剜目的嚴刑峻法。6他頂禮僧人﹐廣建寺院﹐王朝政務由僧人砵闡布主管。為了繼續鞏固王室集權﹐抑制貴族的勢力﹐赤祖德讚多次遣使赴唐﹐請求和盟。   821年(唐長慶元年、吐蕃彝泰七年)十月﹐唐蕃會盟於長安西郊。吐蕃會盟專使為禮部尚書論訥羅。唐朝派丞相崔植、王播、杜元穎等17人與盟。7822年(長慶二年、彝泰八年)五月﹐唐朝和盟專使、大理寺卿劉元鼎率領使團去吐蕃﹐與吐蕃以砵闡布‧勃闌伽允丹為首的官員在邏些東郊會盟。會盟前﹐赤祖德讚接見並宴請劉元鼎等唐使。會盟由砵闡布升壇主盟﹐依慣例﹐與盟人員都要履行歃血的儀式﹐砵闡布因是僧人﹐不歃血﹐隻飲鬱金水為誓。8會盟畢﹐吐蕃遣使隨劉元鼎至長安﹐又派人到大夏川(今甘肅省大夏河)召集東道將領100多人宣讀盟文﹐要求他們信守不渝。   823年(長慶三年、彝泰九年)﹐唐朝和吐蕃分別在長安和邏些建碑﹐刻盟文及與盟人名於其上以紀其事(按﹐現隻存唐蕃會盟碑一通﹐在今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大昭寺前。長安碑已不存)。雙方在盟文中重申“和同為一家”的舅甥親誼﹐決心今後“社稷葉同如一”﹐“各守本境﹐互不侵擾”﹐“煙塵不揚”﹐“鄉土俱安”。還規定了唐蕃雙方人員往來路線和供應辦法等具體事項。在現存唐蕃會盟碑的背面﹐還記述了唐蕃和盟關系的始末﹕對唐朝文成、金城公主先後嫁到吐蕃﹐唐蕃間長期和戰不定的形勢作了回顧﹔對極力主張與唐和盟的赤祖德讚作了充分的肯定。此次會盟在客觀上使吐蕃社會得到了暫時的安定﹐吐蕃的經濟、文化又有了一定的發展。另一方面﹐對唐蕃雙方人民而言﹐會盟反映了他們想望結束戰爭的共同願望﹐符合他們的共同利益。自706年至822年的100多年間﹐吐蕃與唐朝共會盟8次﹐此次會盟是第8次﹐即最後一次會盟﹐史稱“長慶會盟”﹐亦稱“甥舅和盟”。 第五節 吐蕃王朝的崩潰   一、達瑪禁佛“滅法”      赤祖德讚積極崇佛的政策﹐特別是極力提高僧人的政治地位﹐使砵闡布主管王朝的行政大權﹐引起了反對佛教的貴族勢力的強烈不滿﹐一部分貴族制造砵闡布‧勃闌伽允丹與王妃屬盧氏“私通”的謊言﹐致使赤祖德讚誤殺砵闡布‧勃闌伽允丹。1838年(唐開成三年、吐蕃彝泰二十四年)﹐赤祖德讚被貴族殺害﹐原砵闡布‧娘‧定埃增桑布也被殺。赤祖德讚之弟達瑪(《新唐書》作達磨﹐藏文史籍作赤祖德讚之兄)﹐被反佛教的貴族擁戴﹐繼讚普位。   達瑪在位僅四年(838─842)。此時﹐吐蕃社會的階級矛盾更趨尖銳﹐加以吐蕃農牧區又連續發生了空前的瘟疫、霜雹和洪澇災害﹐2反對佛教的貴族遂制造輿論﹐把一切自然災害都歸咎於信奉佛教所致﹐而達瑪又是一個“嗜酒﹐好田獵﹐喜內﹐且兇愎少恩”3的人﹐他原是受貴族擁戴才得以即讚普位的﹐自然他也要受到貴族的擺布。據敦煌古藏文史料記載﹐達瑪即讚普位初期﹐仍然依照吐蕃慣例﹐發願禮佛弘法。4此時﹐他采取了和赤祖德讚截然相反的政策﹐下令封閉吐蕃境內的全部佛寺﹐焚毀佛教經典﹐佛像被拋入河中﹐強迫所有僧人還俗﹐不願還俗者﹐被迫從事屠夫、獵人等違反佛教戒律的職業﹐有些高僧還遭到殺戮。達瑪鎮壓佛教的措施﹐在吐蕃境內雷厲風行﹐使佛教在吐蕃已經形成的勢力﹐受到嚴重的挫折。因此﹐尊信佛教的人視達瑪為牛魔王下凡﹐而稱他為“朗達瑪”。朗﹐藏語﹐意為牛。達瑪的禁佛措施未能維持很久﹐公元842年(唐會昌二年)﹐他被佛教僧人拉隆‧貝吉多傑刺死。1   達瑪的禁佛與赤祖德讚的崇佛﹐實質上是吐蕃奴隸主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轉移奴隸和平民的鬥爭方向﹐維護和鞏固奴隸制統治的不同手段﹐而其表面現象則是佛教和本教的鬥爭。   達瑪被刺前﹐王妃已懷孕﹐王後為爭奪權位﹐也偽裝成有孕。843年(會昌三年)﹐王妃生一子﹐為防王後搶走﹐白晝由人圍繞﹐晚間用許多盞燈光守護﹐以故取名歐鬆﹐意為光護。王後買得一乞人之子﹐脅迫朝臣認可系她所生﹐名永丹﹐意為母堅﹐即母親堅持認定的。2永丹在《新唐書》上被記載為王後之兄□‧尚延力之子﹐名乞離胡。   達瑪被刺後﹐歐鬆和永丹分別被不同的貴族集團操縱﹐爭奪讚普寶座﹐互不相讓。永丹以邏些為根據地﹐自稱“讚普”﹐而達瑪的親生子歐鬆﹐卻被排擠到約如﹐即今西藏山南地區東部一帶﹐與永丹對立﹐雙方進行了長年的鬥爭。      二、吐蕃在河隴地區的統治解體      當吐蕃王室分裂的信息傳到吐蕃屬部﹐各領兵將帥也擁兵自重﹐相互混戰。   公元842年(唐會昌二年)冬﹐吐蕃駐洛門川(今甘肅省武山縣)討擊使論恐熱﹐利用吐蕃王室分裂之機﹐陰謀奪取政權。他以討伐王朝中控制實權的綝氏家族為借口﹐以永丹“無大唐冊命﹐何為讚普”作號召﹐發兵西征。3此時﹐以永丹為代表的吐蕃王室勢力﹐派尚思羅統大軍﹐並發蘇毗、吐谷渾、羊同等屬部的軍隊配合﹐迎戰論恐熱。論恐熱利用吐蕃長年統治屬部﹐屬部人民對吐蕃敢怒而不敢言的矛盾﹐使蘇毗等屬部的軍隊分崩離析﹐最後﹐尚思羅兵敗﹐被論恐熱縊殺。4論恐熱合並尚思羅及蘇毗等屬部的兵力﹐共10余萬人﹐勢力較前更為強大。   當時﹐吐蕃駐守鄯州的節度使是尚婢婢。據《新唐書》記載﹐尚婢婢是羊同人﹐出身於吐蕃高官門第﹐他為人寬厚﹐又有學問﹐赤祖德讚很仰慕他的為人﹐命他擔任鄯州節度使。尚婢婢在鄯州為官﹐很有威望。論恐熱率軍西征﹐必須先除掉尚婢婢﹐以免退路被切斷。論恐熱自恃人多勢眾﹐以為尚婢婢一介書生﹐不是他的對手。二軍在大夏川交鋒後﹐尚婢婢巧布伏兵4萬之眾﹐誘使輕敵深入的論恐熱身陷重圍﹐幾乎被生擒。   844年(會昌四年)春﹐論恐熱又聚集兵力﹐向尚婢婢鎮守的鄯州大舉進攻﹐激戰多次﹐未能取勝。851年(唐大中五年)﹐論恐熱朝唐﹐求河渭節度使官職﹐遭到唐宣宗的拒絕。5此後﹐論恐熱與尚婢婢長年混戰﹐最後﹐兩敗俱傷﹐同歸於盡。《資治通鑒》記載這場混戰的後果是“二千裡間﹐寂無人煙”﹐“赤地殆盡”﹐使這一地區內的各族人民﹐遭到長達20余年之久的沉重的戰爭災難。   唐朝趁吐蕃王室分裂之機﹐於844年(會昌四年)議復河湟18州建制﹐派劉濛為巡邊使﹐命令他儲備糧餉、軍械﹐探聽吐蕃兵力的虛實。6849年(大中三年)﹐吐蕃秦、原、安樂三州及原州所轄石門、驛藏、制勝、石峽、木靖、木峽、六盤等7關的守將降唐。7前此一年(848)﹐沙州(今甘肅省敦煌市)人張義潮率眾起義﹐吐蕃在沙州的守將聞風遠逃。   851年(大中五年)﹐張義潮以瓜(今甘肅省安西縣)﹐沙、伊(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肅(今甘肅省酒泉市)、鄯、甘(今甘肅張掖市)、河(今甘肅省臨夏市)﹐西(今新疆吐魯番市)、蘭(今甘肅省蘭州市)、岷(今甘肅省岷縣)、廓(今青海省貴德縣)等11州圖籍歸唐。唐授張義潮防御使﹐其後﹐唐朝又在沙州設立歸義軍的建制﹐張義潮又被唐朝任命為歸義軍節度使﹐兼11州觀察使。1與此同時﹐吐蕃鎮寧河、渭(今甘肅平涼)二州的將領尚延心降唐﹐受唐封武衛將軍﹐任為河、渭等州都遊奔使。2從此﹐吐蕃佔據長達百余年的河西隴右地區﹐又重新回歸唐朝。此時唐朝的實力較前更為衰弱﹐已經瀕於全面崩潰。此後不久﹐全國統一的局面﹐即為分裂的五代十國所取代﹐吐蕃社會也同樣進入了一個互不統屬的分裂割據時期。      三、嗢末及奴隸平民起義      吐蕃王朝崩潰後﹐各屬部相繼叛離。在河隴地區屯墾的原吐蕃隨軍奴隸﹐自號“嗢末”(一作溫末﹐或渾末)﹐利用吐蕃奴隸主統治的分崩離析﹐首先發動了起義。   嗢末集團的組成﹐除吐蕃屯墾奴隸外﹐還包括當地各族各部的勞動人民。因為來自吐蕃的隨軍奴隸﹐在屯墾過程中﹐必然要與被吐蕃奴役的當地各屬部的勞動人民共同生活﹐吐蕃的殘酷統治使他們結成了同命運、共呼吸的關系。起義一經發動﹐其勢即銳不可當。到公元857年(大中十一年)﹐河、渭二州的嗢末起義軍﹐已聚眾10000余帳﹐當地吐蕃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土崩瓦解。起義范圍又進一步擴大﹐遍及甘、肅、瓜、沙、河、渭、岷、廓、疊(今甘肅省迭部縣)、宕(今甘肅省宕昌縣)各州。   862年(唐咸通三年)﹐歷史上有嗢末朝唐入貢的記載3﹐到875年(唐乾符二年)﹐唐西川節度使高駢﹐結合嗢末部魯耨月及前述吐蕃降將尚延心部﹐進駐現今四川省大渡河流域一帶﹐4可見嗢末部的勢力有自河隴地區向川西北發展的趨勢。直到10世紀初﹐後樑歷史上仍有嗢末部活動的記載。5   被稱作“邦金洛”的吐蕃奴隸平民反上起義﹐於869年(咸通十年)在康地區(今西藏昌都、四川甘孜一帶)爆發。由手工匠人出身的領袖韋‧闊希列登率領的起義軍﹐自東向西挺進﹐沿途各地參加起義軍行列者不計其數。此時﹐烏如地區的大奴隸主沒盧氏和巴氏互相征伐﹐相持不下﹐起義軍利用他們火並之機﹐直搗吐蕃奴隸統治的腹心地帶。另一支奴隸平民起義軍也在烏如地區發展壯大﹐為首的奴隸領袖是韋‧羅泊羅窮。約如地區的奴隸主驅使奴隸群眾引水修渠﹐有來自工布地區的奴隸領袖6人﹐領導群眾於夜半起義﹐提出“砍斷山頭﹐不如砍斷人頭”的響亮口號﹐殺死了以尚結讚內讚為首的奴隸主﹐起義人領導的起義軍攻下秦瓦達則(今西藏自治區窮結縣)﹐憤怒的奴隸一舉掘發了吐蕃讚普的陵墓。此時﹐奴隸平民大起義的聲勢﹐達到了頂峰階段。6當時的奴隸主階級驚呼這次起義是“一鳥翔空﹐群鳥飛從”﹐還說﹐這次起義是由於砵闡布‧勃闌伽允丹無罪而被處死﹐含恨轉生為夜叉﹐是他驅使眾多“兇神惡煞”入於人心﹐才發動起來的。1盡管統治階級對這次起義作了許多歪曲﹐但是奴隸主的殘暴統治﹐在起義的強力沖擊下﹐已無法繼續維持。   發生於9世紀後半期的奴隸平民起義﹐延續了數十年之久。奴隸主或被起義軍殺死﹐或向邊遠地區逃竄。如吐蕃王室歐鬆之孫尼瑪袞﹐在起義軍的追殺下﹐僅帶少數僕從西逃邊遠的阿裡地區。此次起義推進了藏族社會的發展﹐新興的封建主義的生產方式﹐取代了奴隸佔有制的舊生產方式。從此以後﹐藏族逐漸進入封建農奴制社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32頁。   9《資治通鑒》卷二四九﹐第8059、8061頁。   10《舊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8頁。   1《王統世系明鑒》﹐第40─43頁。   2《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1頁。   3《後漢書》卷八七﹐第2898頁。   4《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1頁。   1《王統世系明鑒》﹐第44頁﹔《佛教史大寶藏論》﹐第167頁。   2張森水﹕《西藏定日發現的舊石器》﹐載《珠穆朗瑪地區科學考察報告──第四紀地質》﹐第105─109頁﹔安志敏等﹕《藏北申紮、雙湖的舊石器和細石器》﹐載《考古》1979年第6期。   3林一璞﹕《西藏塔工林芝村發現的古代人類遺骸》﹐載《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1961年第3期。   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實驗室﹕《放射性碳素年代報告》(8)﹐載《考古》1981年第4期。   5《新唐書‧吐蕃傳》作“鶻提勃悉野”、“窣勃野”﹐誤。依藏文改正為“鶻提悉勃野”、“悉勃野”。   6王堯、陳踐譯注﹕《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62頁。   7唐蕃會盟碑東側藏文碑文。   8《王統世系明鑒》﹐第47頁。   9同上書﹐第46頁。   1《王統世系明鑒》﹐第48頁。   2《智者喜筵》第7品﹐第25頁。山南木刻版。   3同上書﹐第132頁。   4同上書﹐第160─161頁。   5同上書﹐第122─139頁。   6《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32─133頁。   7同上書﹐第139頁。   8《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39頁。   1王忠﹕《鬆讚幹布傳》﹐第23頁。   2參見《王統世系明鑒》﹐第61頁。   3藏文史籍《五部遺教》作四如﹔《智者喜筵》作五如﹐除原有四如外﹐多一孫波如﹐系後期增設。   4《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1─6072頁。   5同上書﹐第6072頁。   1《王統世系明鑒》﹐第61頁。   2參見《王統世系明鑒》﹐第52─56頁。   3《漢藏史集》﹐第88頁。   4《白史》﹐第9頁。   5《佛教史大寶藏論》﹐第169頁。   1參見東嘎‧洛桑赤列著、郭冠忠等譯﹕《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第10頁。   2《王統世系明鑒》﹐第106─116頁。   3參見《漢藏史集》﹐第100─101頁。   4《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3頁。   5同上書﹐第6074頁。   6《舊唐書》卷一九六上﹐第5223頁。   1《舊唐書》卷一九六上﹐第5221、5222頁。   2《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4頁。   3《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隋唐五代史》﹐第400頁。   4《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4頁。   5《舊唐書》卷一九六上﹐第5222頁。   6同上。   7《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01─102頁。   8《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5頁。   1《舊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6頁。   2《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06頁。   3同上書﹐第101頁。   4《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73頁。   5參見《敦煌探N羅□□肺氖欏罰□?105─107頁。   6同上書﹐第104頁。   1《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04─108頁﹔《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80頁。   2《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80頁。   3《資治通鑒》卷二○二﹐第6392頁。   4《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09頁。   5《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81頁。   6《資治通鑒》卷二一六﹐第6896頁。   7同上書﹐卷二一五﹐第6884─6886頁。   1(唐)劉肅﹕《大唐新語》﹐第164頁。   2《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15頁   3《新唐書》卷二二二上﹐第6271頁。   4《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第119頁。   5同上書﹐第270─272頁。   6《吐蕃文獻選集》第2函﹐P.T.1287、571頁。   1法尊﹕《西藏民族政教史》﹐第3章第2節。   2《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第19頁。   3《西藏民族政教史》﹐第2章第2節﹔參見[法]戴密微著、耿升譯﹕《拉薩僧諍記》。   1《資治通鑒》卷二二四﹐第7197、7202頁。   2《新唐書》卷二二二上﹐第6272頁。   3《新唐書》卷二一六上﹐第6092頁。   4同上書﹐第6093頁。   5《冊府元龜》卷九八○﹐第11513頁下。又﹐《唐會要》作“二人行﹐每歲一更之”﹐異。   6《舊唐書》卷一九六下﹐第5247─5248頁。   1《資治通鑒》卷二三一﹐第7442頁。   2《全唐文‧賜吐蕃將書》卷四六四﹐第3頁上。   3《舊唐書》卷一三三﹐第3672頁。   4《資治通鑒》卷二三二﹐第7482、7483頁。   5同上書﹐第7484、7475頁。   6《冊府元龜》卷九八一﹐第11530頁上。   1《資治通鑒》卷二三三﹐第7513頁。   2同上書﹐第7515頁。   3《新唐書》卷二二二上﹐第6272頁。   4《資治通鑒》卷間慼慼慼밿7517頁。   5同上書﹐第7524頁﹔向達﹕《蠻書校注》﹐第264頁。   6《資治通鑒》卷二三三﹐第7524、7525頁。   7《資治通鑒》卷二三四﹐第7537頁。   8同上書﹐卷二三四﹐第7547頁。   9《蠻書校注》﹐第261─265頁。   1《王統世系明鑒》﹐第182頁。   2王堯﹕《吐蕃金石錄》﹐第105─128頁。   3同上書﹐第105─128頁。   4《資治通鑒》卷二三五﹐第7585頁。   5同上書﹐卷二三六﹐第7579頁﹔《舊唐書》卷一九六下﹐第5260頁。   6《資治通鑒》卷二三六﹐第7599頁。   7《舊唐書》卷一九六下﹐第5261頁。   8《全唐文》卷六六五﹐第3頁上。   1《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第26頁﹔參見《漢藏史集》﹐第123頁。   2《資治通鑒》卷二四二﹐第7800頁﹔《冊府元龜》卷九八一﹐第115301頁下。   3《新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3頁。   4《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第26頁。   1《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第27頁。   2《新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5頁。   3《吐蕃文獻選集》第1函P.T.134﹐第155─156頁。   4《王統世系明鑒》﹐第190─192頁。   5同上書﹐第193頁。   6《資治通鑒》卷二四六﹐第7970頁。   7《新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5頁。   1《新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6─6107頁。   2《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8000頁。   3《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37、8038頁。   4《資治通鑒》﹐卷二四九﹐第8048﹐8049頁﹔《新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7─6108頁。   5《新唐書》卷二一六下﹐第6108頁。   6《資治通鑒》卷二五○﹐第8101、8102頁。   1《新唐書》卷二二二中﹐第6290頁。 -- 奈何風乍起﹐輒憶蓴羹鮮。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59.66.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