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華夏及華夷五方格局的形成
大約從公元前21世紀到前8世紀中葉﹐在黃河中下遊﹐夏人、商人、周人相繼興起﹐建立國家﹐並通過三代﹐融為一體﹐以夏為族稱﹐又稱中國。復經春秋戰國的民族大遷徙與大融合﹐夏又稱華﹐或合稱華夏﹐已發展成為一個穩定的民族共同體。
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中原地區夏、商、周最早立國﹐華夏民族最先形成﹐這是民族大遷徙和大融合的結果。另一方面在夏、商、周時期﹐四周地區也先後出現了東夷、氏羌、西戎、肅慎、蠻、濮、巴、蜀等族稱﹐在各自分布的地區之內建國稱王﹐並與諸夏發展著多層次的交往聯系﹐到春秋戰國時又逐漸形成了華夏居中﹐稱為中國﹐夷蠻戎狄配以東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稱“天下”﹐號為“四海”的格局﹐為後世中國發展形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華夏起源與形成的各支來源看﹐華夏分別與“四夷”各族都有共同的淵源關系﹔對“四夷”而言﹐又都有一部分分化出來﹐融合於華夏之中。同時﹐融合與分化都不是單向的﹐華夏也分別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都不斷有一部分遷徙到邊疆﹐與當地各族融合﹐成為邊疆各族的一部分。這種互相吸收與融合﹐使中國各民族的構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點。這一特點在先秦已表現得相當明顯﹐並對後世中國民族史的發展﹐有著極深刻的影響。
第一章 華夏的三支主要來源﹕夏人、商人、周人
黃河中下遊兩大新石器文化區系文化上的統一及炎黃兩昊諸部落集團的融合﹐形成了夏人、商人、周人三族。他們發源與興起的地區雖然不同﹐祖先傳說各異﹐而三族文化特征大體相同﹔他們祖繼興起與建國﹐三代交遞﹐到西周已融為一體﹐他們是華夏族的三支主要來源。
第一節 夏商周三族的起源與興起
一、夏人的起源與興起
夏﹐姒姓﹐禹為得姓宗神。禹父為鯀﹐先秦各種記載相同﹐鯀的世次與來源﹐則有不同的記載。《世本》、《大戴禮記》等﹐或記述鯀是顓項的五世孫1。或為顓頊之子2。《史記》說﹕“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顓頊﹐顓頊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黃帝。禹者﹐黃帝之玄孫而帝顓頊之孫也。”3然而﹐《山海經‧海內經》又說﹕“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
鯀居崇山﹐稱為崇伯鯀4﹐分布在以河南嵩山為中心的地區。相傳在治水失敗以後﹐被上帝殛死於羽淵﹐化為黃熊或黃龍。他的後繼者﹐遷到了汾水下遊以夏為地名的地方﹐因治水有功﹐皇天賜以姒姓﹐國號也改稱為夏了。5
龍山文化晉南陶寺類型﹐証明在公元前2500年以後﹐已達到前王朝期古國文明相當高的發展水平﹐而夏以前的古國唐、虞及夏墟見於記載者﹐如唐(今山西翼城縣)、平陽(今臨汾縣西)、安邑(今夏具境)、晉陽(今虞鄉附近)、鄂(今鄉寧境)﹐都在汾水下遊由汾、涑、澮諸水所構成的晉南平原。6夏人在這個地區興起﹐建立了中國最早的王朝──夏朝﹐於是夏由地名而族名﹔夏朝建立以後﹐又是國名了。
夏代歷年﹐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自禹至桀﹐17王﹐417年﹐7其它文獻記載略有不同﹐總不出400余醴瞗撕禳慼慼밿21世紀到前17世紀。在夏人與夏朝的中心區域﹐發現了二裡頭文化﹐以河南偃師縣二裡頭遺址命名﹐其地正處在嵩山稍西北。這是一種繼河南與晉南龍山文化發展而早於商文化的青銅文化。年代與夏代柑當﹐主要分布在河南中部與西部的鄭州附近和伊、洛、穎、汝諸水流域以及晉南汾水下遊地區。從文化內涵與面貌看﹐二裡頭文化又可分為二裡頭類型和東下馮類型兩個類型。東下馮類型因山西夏縣東下馮村所發現屬二裡頭文化的又一典型遺址而得名。二裡頭類型分布在以嵩山為中心的地區﹐東下馮類型分布在汾水下遊晉甫平原。兩個類型分布之區﹐正好與夏人與夏代都城分布范圍相吻合。
夏人初興與建國在晉南﹐後來由於與東夷的鬥爭﹐又遷回到其祖居以嵩山為中心的地區和伊洛平原。《國語‧周語》上說﹕“昔伊洛竭而夏亡”﹐可見伊洛平原對夏代後期多麼重要。夏代都城屢遷﹐除禹都主要在晉南1﹐相傳禹還在陽翟立過都﹐其地在今河南禹縣境﹔太康居斟鄩﹐在今河南鞏縣境﹔帝杼居原﹐在今河南濟源縣境。這些地方距嵩山都不遠。
追溯夏人淵源﹕在文化方面﹐以仰韶文化為代表的黃河中遊文化區和以大汶口文化為代表的海岱文化區這兩大文化區系交匯融合所形成的河南、晉南龍山文化是夏文化的前驅﹔在部落集團方面﹐夏人是從黃河中下遊炎帝集團中分化出來﹐又融合了黃帝、少昊集團許多氏族部落而發展到最早建立國家的一支。他們能率先打破部落與地域的局限而向國家與民族過渡﹐是東西兩大區系文化與部落融合的結果。同時﹐夏人的興起與構成﹐無論考古文化與遠古傳說﹐又都與長江中下遊及下遊地區的文化與部落有淵源關系。
二、商人的起源與興起
商﹐子姓﹐得姓始祖名契﹐契母簡狄﹐屬於有娀氏部落。從契母的名稱及其部落名稱推斷﹐商的起埜q氡狽餃值矣性ㄔ垂叵怠﹗妒□□趟獺□□瘛匪擔骸疤□□□瘢□刀□□獺﹗薄渡趟獺□□Ⅰ酚炙擔骸壩□環澆□□哿19由□獺﹗斃□窬褪茄嘧櫻□窕□次□鎩I倘說母猩□窕埃□銜□系叟汕殘□裎□梗□□皇嚇□蛹虻乙蟯淌沉誦□褡櫻u埃╖□□□□□雲醭晌□有盞氖甲妗?
殷墟甲骨文所記錄﹐商人最高的祖神是高祖夔﹐此即東方各部落最高的上帝俊﹐又是“五帝”系統中的帝嘗與帝舜2。從感生神話觀察﹐商人具有東方海岱部落集團﹐即東夷先民太昊少昊集團的文化特征﹔而商人以鳥為圖騰的神話﹐在甲骨文字中已得到証實3。商人是起源於北方而受東方海岱文化熏陶逐漸成長的一支4。
從始祖契至湯﹐商人經歷了起源與初興及興起建國商大階段﹐前者可稱之為商先階段﹐後者可稱之為先商階段。以甲骨卜辭世系與《史記》等文獻記載的世系相對照﹐自契至湯經歷了15位首領﹐凡八遷。以往曾有人依據商人的祖先屢遷其居﹐認為他們是遊牧部落﹐目前史學界對商人起源的地區考定雖有分歧﹐但各家所考定的地區﹐在新石器時代與青銅器時代早期﹐都是農耕文化﹐家畜牧養佔有相當大比重﹐也隻是農業的附屬﹐可証商人自起源階段﹐即與夏人一樣是以農耕為主。湯以前屢遷的原因尚待進一步探索。
(一)商的起源與初興
自契至王亥、王恆﹐經歷了8位首領。除王亥與王恆﹐《天問》說他們都是季的兒子﹐他們是商先公中最早有王號的﹐此外世次﹐大概都是各個時期的商先公代表﹐未必是父子相傳1。
契﹐又寫作□。《世本‧居篇》“契居蕃”﹐而商人所奉祀的上帝與祖神帝嚳相傳也居毫﹐帝舜都蒲阪。蕃古音與毫、蒲同﹐同名異寫﹐這是商人起源的地方﹐以後商人所遷之地﹐政治中心多以毫、番、蕃、蒲、博、薄等命名﹐都是從其祖居地名衍化出來的地名2契在《商頌‧長發》中稱作“玄王”﹐玄為黑色﹐代表北方﹐原生的蕃(毫)在北方。
繼契的商先公稱作昭明。《荀子‧成相篇》說﹕“契玄王﹐生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世本‧居篇》也說﹕“昭明居砒石。”按《淮南子‧地形訓》、《山海經‧海內東經》及《水經》大遼水與酈《注》的記載﹐砥石即今西遼河發源的地方﹐在燕秦右北平郡﹐即今赤峰市與遼西老哈河灤河發源的地區3﹐這就表明商的祖先起源於幽燕地區。這一地區的紅山文化﹐特別是紅山文化所發現的祭壇﹐可以推斷為商人的祖先舉行“高禖”祭天遺跡﹐是目前所知最早的祭天遺址4。
大概從相土時起已越燕山南下﹐環渤海灣發展﹐其所遷的商當在燕山以南。歷昌若、糧圉﹐冥至王亥時已發展至易水流域並且和當地的部落發生鬥爭。王亥在卜辭中是與高租夔、大乙湯一樣重要的商先公﹐卜辭在王亥的頭上冠以鳥﹐《天問》與《山海經‧大荒東經》都說王亥是一位“兩手操鳥”的神人。他是死於與易水地區部落爭鬥的商先公﹐他與弟弟王恆又都是首先服牛(役使牛)的代表。到王亥、王恆時期﹐商人的先公已在易水流域活動﹐其後進而南下漳水流域﹐即進入先商階段。
(二)先商的興起與建國
從契至湯﹐歷史記載凡八遷。大抵在王亥以前是自燕山以北到易水流域﹐至上甲微已南下漳水。上甲微以後至大乙湯又累遷﹐總不離古河濟之間﹐即今河北南部﹐河南東部與北部及山東西部與北部。
商的先公﹐自上甲微開始以日為名﹐次乙、次丙、次丁而終於壬、癸﹐與十日之次全同﹐可能是湯建立商朝後定祀典時﹐對先公列祖的名字已不能追憶﹐即以十日之次序以追名之。1
上甲微的父王亥被有易部落所殺﹐微得到河伯的幫助﹐敗有易殺其君綿臣2。河﹐在先秦是黃河的專名﹐甲骨卜辭記載﹐商人對河的祭祀很隆重﹐當時黃河下遊流經河北平原在今天津市附近入渤海﹐可見商先公自上甲微已在太行山以東古黃河下遊立足與發展。湯興起時有三毫的說法﹕北毫﹐為漢山陽郡薄縣﹐即今山東省曹縣﹐南亳距此不遠﹐西毫為河南省偃師縣。但這些地方在湯滅夏以前都不可能是商先公立都的地方。甲骨文中有滴水﹐即今漳河﹐商與漳古音相同﹐甲骨文中有毫﹐是湯興滅夏以前真正的都城所在﹐在今河南省濮陽縣附近。3所以自上甲微至湯興的活動范圍總不出古河濟之間。
從考古文化觀察﹐先商文化可分為漳河型、衛輝型、鄭州南關外型﹐年代順序與分布地區都是自北而南。其中漳河型年代最早﹐分布大體包括河北省唐材以南﹐河南省淇河以北、衛河以西﹐山西省沿太行山西麓一線﹐南北長約五六百裡﹐東西寬約二三百的范圍﹐其中心分布地區在河北省的滹沱河與漳河之間的沿太行山東麓一線﹐而以漳河中遊(指清、濁漳二水合流以後)的邯鄲﹐磁縣地區的先商遺址為代表﹐而先商文化漳河型來源於河北龍山文化4。可見先商階段活動范圍是以漳河流域為中心的古黃河下遊與河濟之間﹐而湯興起與滅夏以前大概是以今河南省濮陽地區為中心。
商朝滅夏以後自湯至帝辛實傳17代30王﹐《史記‧殷本紀》《集解》引譙周說﹐認為有600余年﹐而《古本竹書紀年》認為商朝共496年。商的統治范圍較夏擴大﹐其文化影響遠達長江流域。
三、周人的起源與興起
周﹐姬姓﹐奉後稷為始祖。姬姓出於黃帝集團﹐周人自稱﹕“我姬氏(姓)出自天黿”5﹐認為其始祖後稷﹐是舜禹時農官﹐“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祖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6。周人的感生神話﹕後稷之母為姜姓有邰氏的女子﹐名姜嫄﹐因為踏了上帝的大腳印﹐感而有孕﹐生了後稷。7
先秦記載自後稷至文王傳15世8﹐實際上自傳說中唐虞到古公直父立足於周原已經歷千余年﹐而古公以前周人先公的事跡隻顯示了各時期的特點﹐所以古公直父以前世次﹐僅為各時期周先公的代表﹐並非真的父子相傳。
周朝建立以前﹐周人的歷史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周人的起源與初興及周人的興起與建國。
(一)周人的起源與初興
周始祖後稷之母出自姜姓有邰氏部落﹐當時的“姜”即“羌”﹐已成為定說﹔姜姓出自炎帝集團﹐與黃帝集團姬姓周人世為婚姻。這種原始的族外婚﹐不僅表現在由母系轉向父系時﹐隻知後稷的母名為姜原﹔延及周人開始在歧山地區興起的古公亶父﹐也是娶的姜女﹐後被追謚為太姜﹔周朝開國之君武王發以大公望女為妃﹐即邑姜﹔甚至周朝建立以後﹐姬姓諸侯﹐仍以與申、呂、齊、許等姜姓諸侯通婚為常制。在一定程度上說﹐周朝是姬、姜兩姓族聯盟建立起來的王朝。
姜原的有邰氏部落及後稷所居之邰﹐歷來注釋在陝西武功縣境﹐這裡是關中平原西部﹐在古公亶父開發的周原境內﹐周人起源當別有所在。考古發現﹐陝西龍山文化(客省莊二期文化)主要分布在涇渭流域﹐與先周文化的分布重合﹐而且有承襲發展的關系。先周文化目前已知的分布﹕北界達甘肅省慶陽地區﹔南界止於秦嶺山脈北側﹔西界在隴山及其主峰六盤山東側﹔東界的北端在子午嶺西側﹐南端以涇河下遊及今西安市東郊的滬水和灞水一帶為界。全區南北長約300多公裡﹐東西寬約200多公裡。大致相當於今陝西省寶雞地區和咸陽地區﹐以及甘肅省的慶陽地區和平涼地區東半部。這些先周文化若按年代早晚﹐第一期稍早於古公亶父時期﹐以涇水上遊陝西武長縣碾子坡先周文化為代表﹔第二期以碾子坡先周晚期墓葬、岐邑劉家村先周墓葬及長武縣下孟村先周遺址為代表﹐年代大致相當於古公亶父、季歷時期﹔第三期以豐邑先周文化遺存及這一地區先周墓葬為代表﹐其年代約略相當周文王、武王準備滅商時期。上述三期不同年代的先周文化﹐其中第一期遺存迄今僅在涇水上遊地區發現﹐由此可以推斷﹐古公亶父以前活動范圍集中於徑水上遊。1這一地區正是黃帝集團發源之區﹐而距此不遠涇水以南﹐渭水上遊以北今陝西隴縣的吳山﹐又稱岳山﹐據考定即姜姓四岳集團發源之區2。
後稷之後﹐周先公在不窋及鞠的時期﹐處戎狄之間﹐從其俗﹐到公劉時期﹐雖仍處戎狄間﹐卻大力發展農耕﹐並沿漆、沮二水南下﹐渡渭水獲取木材及其它物資﹐積累財富﹐四周各氏族貴族多來歸附﹐“周道之興自此始”3。公劉奠下基礎﹐到慶節時正式立都於豳4﹐已具有王朝前古國的規模。豳的地理位置﹐一說在今陝西省彬縣﹐一說在今陝西省旬邑縣。兩地都在涇水上遊南部﹐實包括今長武、彬縣、甸邑一帶。按《括地志》的記載﹐“不窋城”在今甘肅省慶陽縣境﹐豳在今彬縣境﹐則公劉﹐慶節時期﹐是從涇水上遊北部遷徒到涇水上遊南部的。1
在豳原經營了大約三個世紀﹐於是周先公進入了向周原發展而興起立國的階段。
(二)周人的興起與建國
大約在公元前12世紀﹐周先公古公直父受到了遊牧人戎狄熏育的攻擊﹐在豳原不得寧居安業﹐於是率私屬渡漆、沮兩水﹐來到渭水中遊﹐止於岐下﹐開發周原地區。不僅豳人舉國遷徒﹐其它部落也有不少隨古公遷到周原﹐作了他的屬民。於是古公大刀闊斧﹐革除戎狄習俗﹐發展農業﹐營築城郭室屋﹐按地緣編定社會組織﹐設立五官﹐2實際上奠定了立國與翦商的根基3。
周原位於關中平原西部﹐距今西安市約100公裡﹐北倚岐山﹐南臨渭河﹐西側有汧河﹐東側有漆水。廣義講﹐周原包括今鳳翔、岐山、扶風、武功四縣的大部分及寶雞市、眉縣、乾縣等縣的小部分﹐東西長約70公裡﹐南北寬約20余公裡。這裡在先周不僅有渭水炱馬U鈧□魎□檔姆岣凰□矗□閿諍叫杏胗嬉擔□叵氯□□埠芊崤媯□戀胤飾鄭□喔確獎悖□且桓齠苑17古┬凳□鐘欣□牡厙闆O烈褰玻□茉□粗鋼莧說筆鋇鬧行模□襻□較鼐╕庇敕齜縵□貧選7□胖□洧堋V莧俗糟□□嫌文舷攏□焦□荷講煌□□俠吹轎妓□邢掠謂裎靼彩懈澆□□□髂俠吹轎妓□猩嫌沃茉□□□酥茉□勻惶跫□紜妒□□笱擰□唷犯杷痰哪茄□爸茉□燃取保□鈧匾□氖巧壇□姆焦□汛□轎妓□邢掠危□熱韁芐聳鋇泄□紓□誚裎靼彩形髂匣□丌蕁T諼妓□邢掠我遜11稚濤幕□胖發蓿□□魃壇□耐持畏段□汛鏤妓□邢掠蔚厙闆V莧嗽謚茉□咀】乓院螅□蹙比9□婺#□□盼□埽□且宰迕□□□□擼□3液蕓煲□鵒鬆壇□淖14猓□墜俏某魷至恕胺□堋鋇燃鍬饑唷?
古公直父或許已稱大王﹐或後被追謚為太王9﹐死後由最小的兒子季歷繼承。他是周文王的父親﹐在商王武乙三十四年朝商﹐成了商朝的方國。商朝以任姓女子嫁季歷﹐這就是文王的母親太任。
季歷一方面臣附於商﹐同時積極展開對周圍戎狄部落的兼並與征伐。商王武乙三十五年﹐周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王。這一勝利也許引起了武乙的注意﹐“武乙獵於河謂之間﹐暴雷﹐武乙震死”1。太丁(文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燕京﹐山名﹐為汾水發源處﹐如此長途征代﹐周師大敗。太丁四年﹐周人伐余無之戎﹐克之﹐周王季命為殷牧師。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太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不久﹐季歷被太丁所殺2。
太丁死後﹐其子帝乙立﹐“殷益衰”﹐而周文王昌繼王季而立﹐成為商朝西伯﹐即西方諸侯之長﹐並且與九侯、鄂侯同為商朝的三公3。商紂繼位後﹐囚周文王於麥裡﹐周以美女名馬獻於紂﹐紂釋文王﹐而文王以德政與紂的暴虐形成對照﹐影響日大﹐解決虞(今山西省平陸縣)、芮(今陝西省期j笙兀╞焦□□耍□焦□街堋S址□□鄭□鵜芐耄n窀仕嗍×樘ㄏ匚髂希□16瑁ㄝ椋□襠轎魘〕□蝸匚髂希□7□n窈幽鮮:諮糲匚鞅保□3紓n襠攣魘』□兀╕裙□□u擠嵋兀n裎靼彩薪箋闥□靼叮□V艿氖導釋持我焉釗□壇□襯塚□□攪鬆轎魘︿喜俊10幽鮮∥韃懇災林脅俊V□耐跤終邢湍墑濬□□章郎小3□隋饜堋9輪瘢n窈穎筆÷□□厙□痰氖斃輾夤□╜□□硬□摹6迤爰吧壇夾良椎裙櫓堋?
文王在位50年未及滅商而死﹐子武王發以呂尚為師尚父﹐弟周公旦等為輔﹐即位後九年(一說十一年)大會諸侯於盟津(今河南省孟縣西南、孟津東北)﹐相傳諸侯800來會。武王十一年(一說十三年)以戎車300乘﹐虎賁3000人﹐甲士4.5萬人並會集西土各族庸(今湖北省竹山縣)、蜀(今川西、陝南)、羌(周以西隴山兩側)、髳(今山西省平陸縣)、微(今陝西省眉縣)、盧(今湖北省襄樊市西南)、彭(今湖北省房縣)、濮(今川東、鄂西)伐紂﹐戰於牧野﹐滅商﹐建立周朝4。
自周武王滅商至幽王﹐歷11王﹐大約為公元前11世紀初至公元前771年。
第二節 夏商周三族的融合與民族雛形的出現
由部落聯盟向國家過渡的過程﹐就是民族開始形成的過程。夏、商、周三個王朝相繼興替﹐形成了中華民族歷史上最早的國家﹐也促成夏人、商人、周人的融合﹐三族到西周時已融為一體﹐具備了民族的基本特征。
一、三代國家制度的因革與發展
夏啟打破共主由各部落首領推舉的制度﹐建立夏朝﹐標志著國家的誕生。
這一根本性變革﹐並非一帆風順。
儒、墨兩家所描述的堯、舜、禹禪讓﹐反映了從黃帝建立號令黃河中下遊各部落與部落集團的大聯盟﹐到公元前2500─前2100年間﹐所實行的王朝前古國軍事民族制度﹐更加向國家的形成跨出了一大步。當時各部落的世襲大酋長在大聯盟中享有很大的議事權與決定權﹐而在戰爭中或重大公共事務(如治水)中湧現的英雄﹐由於建立殊勛而擴大了自己的權力﹐積累了財富﹐往往被推舉為共主(“天子”)。這就是被儒、墨兩家理想化了的禪讓制度。《荀子‧正論篇》說世俗所謂的“擅[撣]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陋者之說也”。《韓非子‧說疑》也說﹕“舜逼堯﹐禹逼舜﹐湯武放桀﹐武王伐紂。此四人者﹐人臣弒君也﹐而天下譽之。”荀、韓這種說法﹐與古本《竹書紀年》所敘吻合。《紀年》敘述﹕“舜囚堯於平陽﹐取之帝位”﹐又敘﹕“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子相見也。”1可見在禹以前﹐堯、舜雖維持著原始公社制度民主推選的形式﹐而鬥爭是十分劇烈的。
禹因治水有大功﹐又戰勝了來自南方的三苗﹐於是“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2﹐名為受舜禪讓﹐實際上不僅逼舜﹐而且為避舜子商均﹐回到祖居崇山地區陽城三年才確立自己的共主地位。
夏啟建國﹐更經過劇烈的鬥爭。
當禹治水和為共主時﹐東夷少昊集團仍在大部落聯盟中擁有巨大的影響。相傳禹治水及對三苗的戰爭﹐不僅得到了來自炎黃集團的四岳、伯夷、後稷等的支持﹐來自少昊集團的皋陶、益等也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皋陶和益都曾成為鯀、禹的有力競爭對手。
禹成為諸侯共主(“天子”)之後﹐先舉皋陶﹐“且授政焉”﹐皋陶死後﹐又舉益﹐“任之政”﹐禹死後﹐“以天下授益”3﹐稱為後益。但禹在位時﹐大力培植其子啟的黨羽﹐禹雖表面上遵循傳統禪讓於益﹐實際上已造成了啟殺益取而代之建立夏朝的基礎4。
夏朝建立以後﹐黃河流域東西兩大系部落貴族的鬥爭仍沒有結束。夏後啟的晚年﹐沉湎於歌舞﹐其子太康繼位後﹐更加無道﹐傳至仲康失國。於是來自東夷有窮部落的首領羿“因夏民以代炴o□保□莆□篝唷E□啞瀋粕洌□安恍廾袷露□□讜□蕖保□沼詒磺仔擰□□醋遠□暮□柯淶氖琢熹匪□薄﹕□反□媯□畢暮笙唷H□朔錘淳□?40年左右﹐才由仲康之孫﹐得到有虞、有仍等部的支持﹐收復夏後舊時民眾和聯合各諸侯、部落首領攻殺寒浞﹐“復禹之績”﹐恢復夏後的諸侯共主地位5﹐史稱“少康中興”。
除了和東方各部落的鬥爭﹐啟殺益自立﹐也受到了同姓有扈氏的反對。於是啟與有扈氏“大戰於甘”﹐《尚書‧甘誓》即這一戰爭中夏後啟的誓師辭6。結果有扈氏滅亡。《淮南子‧齊俗訓》評論說﹕“昔有扈氏為義而亡﹐知義而不知宜也。”是說有扈氏首領為維護傳統而亡﹐雖號為“知義”﹐卻違背了歷史潮流﹐實不“知宜”。
國家的誕生以代替部落聯盟﹐是歷史的必然﹐但夏朝建立以代替王朝前古國的部落聯盟軍事民主制度﹐還是經過了長期的反復鬥爭。以後﹐商滅夏﹐周滅商﹐雖為易姓換代﹐也是國家政權的嬗遞﹐無不經歷過激烈的戰爭和反復。
在三代興替中﹐國家制度也越來越擺脫以前遺留的部落聯盟的若幹特點﹐逐步發展定型。
當夏商時﹐黃河與長江中下遊還存在許多部落與方國﹐傳說夏禹時萬國﹐至商湯時有三千﹐周武伐紂八百諸侯會於盟津﹐當時有千數百國。這些數字顯然夸大了﹐但三代有許多諸侯與部落則無可懷疑。僅見於趙誠編著的《甲骨文簡明字典》的商後期方國就有118個﹐見於《左傳》記載的也有二百余諸侯及附庸國。實際上﹐當時存在的諸侯、部落當然多於記載的數字。《爾雅‧釋估》﹕“林、悉、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這些是起源於不同部落母權制與父權制時代酋長的稱號﹐三代國君越來越比馭固足以王為專稱﹐但也稱後、稱帝或稱後帝。王與諸侯間禮制等級的約束越來越嚴格﹐但諸侯稱王、稱後也見於文獻記載和甲骨金文的卜辭與銘文1。夏朝國君多稱後﹐或稱帝。其國家機構﹐據《甘誓》所載有六卿。夏後啟誓辭說﹕“有扈氏咸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罰﹗”他命令“六事之人”遵命各盡其職﹐並宣告﹕“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弩戮汝﹗”可見有了官僚機構﹐軍隊和刑罰﹐盡管六卿可能是由王室貴族或諸侯擔任的﹐軍隊也可能是由各諸侯率領的軍隊﹐刑罰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但夏後啟可以行使其國君的權威﹐以天帝化身和國君的身份統帥六卿﹐親自執行“天罰”。夏朝設官多少﹐已難說清﹐《禮記‧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後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實際情況未必如此整齊﹐卻表明了國家機構越來越嚴密﹐設官越來越復雜定型。
打破部落界限按地緣組成社會的過程﹐在王朝前古國時期已經開始。“顓頊以來﹐以地為號”2﹐反映了這種變革。相傳“禹別九州﹐隨山濬川﹐任土作貢”﹐劃定“九州”3。這個傳說也反映了大禹在治水過程中﹐可能已有了某種地域的劃分和依據各地出產向共主納貢的制度。可惜夏代文獻不足征﹐很難具體說清這種制度的具體情形。
商朝的地理已劃分為王畿和四土。畿是商王直接管轄之區﹐甲骨文稱為中商、大邑商或天邑商﹔四土﹐即商朝的諸侯﹐是商人向四方移民和擴張的區域。四土以外是多方﹐是其它各族分布的地區﹐他們對商王朝叛服不常﹐其中有些已被商王朝征服成為商朝諸侯﹔有些則與商朝發生多種交往聯系﹐也受到商文化影響﹐然而經常與商朝處於和平交往與戰爭掠奪交替的狀態。
商朝的設官分為王廷官員﹐周文獻中稱之為“內服”官﹐各機構有具體官名﹐甲骨文統稱之為“多君”、“多子”﹐由王室貴胄和有影響的諸侯組成4。“外服”官即四土諸侯﹐甲骨文統稱之為“多方”﹐為後世地方官的雛形。商朝崇信上帝、鬼神﹐國政由商王、多君、多子及溝通上帝、鬼神的大巫與卜官議定。軍隊有王師和諸侯之師。諸侯來源大致是由王室裂土分封子弟及功臣﹐有些則是歸順或被征服而臣屬的舊國與它族的首領﹐由商王賜爵成為商朝諸侯。國王稱王﹐諸侯也有稱王的記錄﹐最常見的爵號為侯﹐伯則是諸侯之強宗方伯的稱號﹐公為尊稱﹐子、男也可稱侯。商王對諸侯稱“令”、“命”、“召”、“呼”﹐順則封賞﹐叛則征伐﹐可任其為內服官員﹐可征其軍隊﹐取其土田、奴隸﹔諸侯對商王的義務﹕軍事上為王戍邊、從征﹐經濟上向王貢納﹐其中包括奴隸、女子和戰時軍需5。在文化方面﹐商的甲骨文也通行於諸侯。其中也包括一些原處於敵對狀態的諸侯﹐如周原出土的甲骨文証明周不僅使用商的甲骨文字﹐還很可能要祭祀已故的商王。1
周人最高的主宰神聖為天﹐周王宣告自己是“天之元子”﹐天命其元子統治中國的土地和人民﹐認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2。王廷設官﹕西周初期由周、召二公分領兩寮各機構﹐中後期設官越來越多﹐《周禮》六官﹐雖是戰國時完成的著作﹐但金文資料証明﹐確保存了西周﹐特別是西周中晚期官制的珍貴資料﹐可以說是以西周中後期官制為藍本加以系統化和理論化的戰國著作3。
周在王畿和四土都實行宗法制等級分封。周天子為天下之大宗﹐諸侯之天王。王畿內由天子直接統治﹐將土地分封給官員、子弟為采邑﹔四土諸侯基本的爵號為侯﹐而公、侯、伯、子、男等爵號也都已見於記錄。諸侯地位有等級差別﹐但不會像儒家經典所說五等爵那麼整齊。
王位繼承是王朝國家制度的一個至關重要方面。夏以父死子繼為主﹐間以兄終弟及﹔商早中期以兄終弟及為主﹐至晚葉﹐自庚丁以下﹐武乙、文丁、帝乙、帝辛已穩定地實行嫡子繼承﹔周無論天子、諸侯、卿大夫都以嫡長子繼承為常制。諸侯受封由天子賜土授民﹐封疆及都城大小、軍隊數量、宗廟、儀仗、設官、衣冠以至葬式﹐都有等級禮制約束。卿大夫實行世卿世祿﹐官位世襲。對庶人和奴隸﹐則有殘酷的刑法。相傳三苗不遵中原的宗教﹐已“制以五虐之刑曰法”4﹐“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5﹐其內容記載不詳﹐刑網越來越密﹐以保障奴隸主貴族對庶人與奴隸的殘酷剝削與統治則是肯定的。對奴隸主統治階級相互關系的“禮”與對庶人、奴隸的“刑”﹐有“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則﹐充分體現了奴隸制國家的本質。
夏、商、周三代國家制度的發展與定型﹐說明由部落聯盟向國家的過渡已基本完成﹐同時﹐部落聯盟向民族過渡的過程也已基本完成。
二、夏商周三族的認同與融合
夏、商、周三族起源與興起的地區不同﹐祖先來源各異﹐但商、周兩族﹐都認為其祖先起源與興起的地域是大禹所開拓的“禹績”﹐即在大禹奠定的疆域之中。
《詩‧商頌‧長發》說﹕“濬哲維商﹐長發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幅隕既長。”商人歌頌其先公之德已久發禎詳﹐在大禹戰勝洪水布土下方以奠定疆域時﹐就已有了王天下的萌兆。《商頌‧玄鳥》說﹕“古帝命武湯﹐正域被四方﹐方命厥後﹐奄有九有。”歌頌有神武之德的大乙湯﹐受天帝之命奄有九州﹐遍告諸侯﹐為政於天下。《商頌‧殷武》又說﹕“天命多辟﹐設都於禹之績﹐歲事來辟﹐勿予禍適﹐稼穡匪解。”是追敘成湯征服四方以後﹐對四方諸侯宣告﹕天命眾多諸侯(多辟)﹐設都於禹績﹐你們要按歲來朝覲(來辟)﹐不要以為勤民稼穡就可以解脫不來朝覲的懲罰。可見商人是承認其祖先起源與統治區域都屬於禹績的。周人在建立周朝以前﹐也已認定周所處的西土是“禹績”。《詩‧大雅‧文王有聲》說文王作豐邑﹐“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大雅‧韓奕》、《小雅‧信南山》也歌頌樑山、南山都是“維禹甸之”。《逸周書‧商誓》追敘﹕“昔在後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績。”
周人又稱其興起的西土為“區夏”。《尚書‧康誥》說﹕“惟乃丕顯文王﹐克明德慎罰……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是說文工以修德愛民﹐團結了周圍一二邦﹐開拓了西土“區夏”。這區夏﹐是古今語法詞序的倒置﹐即為夏區。又可稱為“有夏”或“時夏”。“有”為語助詞﹐“時”即“是”﹐即“這個”。這些地域稱謂都是指保持夏文化的地方。1周人以夏文化繼承者自居﹐並以此為號召以區別於東土之商。
在周朝建立以後﹐周人即肯定天下都是禹績和夏區了。《尚書‧立政》記述周公誥誡文王子孫﹕“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跡。方行海表﹐罔有不服。”
按照三代的封疆﹐禹績和夏區是不斷擴大的。吳起曾說﹐“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2。北不至今山西省太原市﹐南至以嵩山為中心的河南中部﹐酉有扈氏已達關中﹐東有莘氏、有仍氏、有窮氏、有鬲氏等處古河濟之間。商朝建立以後﹐都城屢遷﹐大體是前期以今鄭州市商域遺址為中心﹐後期以今安陽殷墟為中心。以王畿與四土而言﹐比較穩定的商朝疆域北至易水、燕山﹐南至淮河﹐東至泰山以西及魯北﹐其晉南、豫西原夏朝中心仍在商疆域范圍之內﹐最西已達關中平原﹐渭水中下遊。燕山地區有孤竹國(今河北省盧龍縣南)﹐大概是商人在起源地區的殘存﹔長江沿岸今湖北黃陂盤龍城的商前期城邑遺址﹐贛江沿岸江西清江縣吳城村商聚落遺址﹐可能都是不同時期商朝在長江流域的軍事據點﹐目的在於攫取南方的銅和龜甲等類商既需要而又緊缺的物資。3
周朝王畿以鎬京(今長安縣西北豐鎬村附近)和雒邑(今洛陽市東北郊)為中心的地區。諸侯四方﹐在武王克商之後﹐封兄弟之國15人﹐姬姓之國40人﹔4周公東征以後﹐立國71年﹐姬姓獨居53。5周之宗室貴族分封為周初分封的主體。周朝在滅了許多舊國之後6﹐將姬姓諸侯分東、北、南三個方面布局﹐主要為了鎮撫商遺民﹐同時也兼制東夷和未服的戎族。其東向沿黃河兩岸伸展﹐黃河北岸有虢(今山西省芮縣城北)、虞(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單(今河南省孟縣西南)、邘(今河南省沁陽縣北)、原(今河南省濟源縣東南)、雍(今河南省焦作市南)、凡(今河南省輝縣西南)、共(今輝縣)、衛(今河南省淇縣)﹔河南岸有焦(今河南省陝縣)、北虢(今陝縣東南)、東虢(今河南省滎陽縣北)、祭(今河南省滎陽縣西北)、胙(今河南省延津縣北)﹔再往東有曹(今山東省定陶縣西北)、茅(今山東省金鄉縣西北)、郜(今山東省城武縣東南)、極(今山東省金鄉縣東南)、郕(今山東省寧陽縣東北)、魯(今山東省曲阜市)等。往北沿汾水兩岸有耿、韓、郇、賈等國﹐而虞叔封於唐(今山西省翼縣城西)﹔太行山以東﹐衛之北有邢(今河北省邢台市)、燕(今北京市)已深入商人起源與初興之區。在黃河以南的廣大地區﹐有應(今河南省魯山縣東)、蔡(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息(今河南省息縣西南)蔣(今河南省淮濱縣東南)。息、蔣跨淮水為封城。更有“漢陽諸姬”及隨(今湖北省隨州市)、唐(隨州市西北)、曾(南陽盆地南部)。長江下遊也有了宜國(今江蘇省鎮江市一帶)。
除了姬姓諸侯﹐周也封了一些異姓諸侯﹐主要是姻親和功臣﹐其中最顯赫的是姜姓。姜出於炎帝集團﹐世與姬姓通婚﹐由於文王的祖母太姜的緣故﹐封了申、呂、齊、許等國。尤其是呂尚﹐不僅是周的開國元勛﹐又是武王妃邑姜之父﹐封於齊﹐都臨淄(今山東省淄博市東北)﹐版圖很大﹐權力也很大﹐“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隸”﹐即今山東北部﹐河北南部﹐河南西北部的東夷各國及商遺舊國都由齊國監督﹐與周公的封國魯國在東方諸侯中處於同等重要地位。其它姜姓諸國﹕許(今河南省許昌市)、申(初封大概在今河南省信陽市﹐周宣王時又移封申伯於謝邑﹐在今河南省南陽市東謝營)、呂(今河南省南陽市西)﹐紀(今山東省壽光縣東南)、州(今山東省安丘市東北)。向(今山東省宮南市東北)。舅姓諸侯還由於文王的母親太任的緣故封了任姓摯(今河南省汝南縣)、疇(今河南省魯山縣東南)1。任姓薛國(今山東省滕縣東南)原是夏、商古國﹐西周繼續受封﹐此外還有鑄(今山東省肥城縣甫)、鄣(一說姜姓﹐今山東省東平縣東)等。又追蹤周以前先王之後﹐封黃帝之後於薊(今北京市境)﹐帝堯之後於祝(今山東省肥城縣境)2﹐舜後虞胡公封於陳(今河南省淮陽市)﹐周武王還以長女大姬嫁虞胡公。又因文王妃、武王母大姒的緣故封了夏禹之後姒姓杞國(今河南省杞縣)。對於商﹐周武王克商之初﹐封紂嫡子武庚以繼商後﹐周公東征﹐武庚被殺﹐又立武庚庶兄微子於宋(今商丘市)﹐亦可稱之為商3。
以上西周所封同姓與異姓諸侯﹐同稱為夏﹐號為諸夏﹐並以原商朝統治中心地區稱為東夏4﹐諸夏又號為中國﹐以與夷狄相對稱。這樣﹐便構成了民族的雛形。
東系太昊、少昊集團的部落與文化﹐都是構成夏、商、周三代居民與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但夏、商兩昊集團各部落已分化出許多當時稱為東夷的部落與方國﹐到西周時﹐仍承認自己是太昊、少昊後裔並繼承固有文化傳統的風姓與偃姓諸候﹐盡管在周公東征以後大都已臣服於周並得到了周的承認﹐又與東方齊、魯、蔣等諸夏交錯分布﹐但自稱和他稱仍然都是東夷﹐詳情將有專節敘述。其余各方大體與東方相似﹐各有專節﹐此不復贅。
“中國”的稱謂﹐最早見於周初武王、成王時﹐不僅見於《尚書》﹐又有出土《何尊》銘文的實証。其義初與商朝稱都城為“中商”同﹐以與四土相對﹐是指京師﹔擴而大之指諸夏分布之區。《說文》雲﹐“夏﹐中國之人也”﹐是指認同為夏人和繼承夏文化的人﹐以與邊疆各族相對而言﹐稱為“夏夷”、“中國與夷狄”5。這樣﹐“夏”由地名而為部落名、朝代名﹐到西周已發展為民族名稱。諸夏各支來源與祖先傳說實際上是不盡相同的﹐但到西周已認同為夏﹐生活在禹績與夏區﹐都是黃帝和炎帝的裔胄。《國語‧魯語》上記述﹕“有虞氏褅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夏後氏褅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褅嚳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褅嚳而祖稷﹐郊文王而宗武王。”《禮記‧祭法》與此有基本相同的記載。褅、郊、祖、宗都是重大的祀典﹐其中尤其是褅祭﹐以祖配天﹐是祭祀其祖宗所自出的特別祭祀。“國之大事﹐在祀與戎”6﹐三代是把祭祀上帝、祖宗看作與征伐一樣重要的大事。在西周﹐原屬不同來源不同部落集團的祖神﹐已納入同出黃帝的譜系中﹐是民族認同的一個重要的內容。
商滅夏以後如何處理與涵化夏人﹐歷史文獻語焉不詳。周武王克商之初﹐對涵化商人也未找到成功的政策。商人在文化方面高於周人﹐政治、經濟方面仍有很大的勢力﹐周初文告往往自稱“小邦周”。武庚與三監叛亂﹐顯示了商遺民和響應商遺民的東夷擁有很大的力量。周公東征﹐經過三年﹐征服了商朝遺留下來的“頑民”和東夷﹐把商朝的貴族官員與諸侯遷徒到雒邑成周﹐成王還對前商朝官員(多士)和諸侯(多方)發布《多士》與《多方》兩個重要文告﹐宣布周雖小邦﹐天命歸之﹐殷違天當滅。現在周革殷命﹐正如當初成湯革夏命一樣。如果“多士”、“多方”順從天命﹐即仍能保留貴族地位﹐否則必遭天罰。1此外﹐還將一些商的貴族分封給姬姓最重要的諸侯﹐如將“殷民六族”分給周公﹐封於魯﹔“殷民七族”分給康叔﹐封於衛﹔“懷姓九宗”分給虞叔﹐封於唐。這些殷民並不是奴隸﹐他們隻是成為姬姓諸侯政治上的臣屬﹐“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2﹐即仍保持其宗族﹐還統領著過去的奴隸(“類醜”)。這些殷民與住在成周的商“頑民”一樣﹐分住在諸侯都邑﹐是構成當時“國人”的重要來源之一。其中有些人在王廷和諸侯國任職為官﹐有些還保持其世職﹐如卜、史等一些在當時屬專門知識的官員。周王與諸侯﹐都編制了以殷民按族編成的軍隊﹐如“成周八師”﹐就是由成周城中的“殷頑民”所組成的軍隊﹐參加周王的征戰。同時﹐周人在祖宗來源方面也把商人的祖神帝嚳宣告為黃帝的後裔﹐並說姜嫄是帝嚳的“元妃”﹐生了後稷﹔簡狄是帝嚳的“次妃”﹐生了契﹐稷契同父異母﹐分別是周人與商人的始祖3。商、周兩族的始祖感生神話﹐仍保留在《詩》中﹐他們區別於商、周兩族都是很清楚的。但處於統治地位的周人主動與商人在祖先來源方面認同﹐促進了商、周兩族的融合。
在經濟、文化方面﹐夏、商、周本來比較接近。他們都以農業為主﹐從新石器時代以來﹐其先民都以種植粟(稷)、黍為主要農作物。青銅技術在夏代已開始發達﹐商和西周達於鼎盛﹐是當時生產力水平提高的主要表現。但在農業生產方面﹐除商、周遺址發現少量青銅工具外﹐主要是使用石器、木器﹐還有一些骨器與蚌器(收割器)。農業生產工具與龍山文化時期無明顯發展和變化。生產的主要負擔者是奴隸大眾和庶人﹐他們住在“都”、“邑”之外的“郊”與“野”。“國人”與“野人”的對立﹔主要是奴隸主貴族與奴隸大眾及庶人的對立。奴隸的命運不言而喻﹐商代往往把擄掠來的羌人等大量殺了祭祀﹐商代遺址發現了大量奴隸殉葬的墓葬﹐西周人殉葬現象逐漸消失﹐說明當時的生產力提高了﹐大量殉葬是奴隸主的損失。
以青銅技術與甲骨、鐘鼎文字為代表的經濟、文化進步﹐基本上被奴隸主貴族所享用。夏代的青銅冶鑄技術趨於成熟﹐二裡頭遺址發現的仍是一些爵及錛、鑿等類小工具。商代銅器主要是銅錫合金與銅鉛合金﹐各個時期所含比例有所不同。其用途大致可分為禮器、食器、兵器、馬車器、手工業工具(包括小量農具)和樂器等。以鼎為例﹐既是常用食具﹐又是重要的札器。目前所知最大的鼎為司母戊鼎﹐高1.33米﹐重875公斤。銅器花紋趨於繁縟﹐普遍以雷紋為底﹐主體花紋的式樣除饕餮紋外﹐有夔紋、龍紋、蟬紋、蠶紋及各種幾何形紋飾。周代青銅器較商代有多方面繼承也有發展﹐最明顯的進步是銘文發達。晚商銅器雖已有了銘文﹐但比較少見﹐且僅是幾個字﹐商末有長達二三十字的。西周銅器銘文字體改進﹐文體完整﹐成為研究中國文字進步和西周歷史的重要實証。文化方面最富特色的除銅器紋飾藝術之外﹐還有佔卜和卜辭。玉器藝術發達雖不能和上述兩項相提並論﹐但也是三代文明最富特色的重要內容。玉器既為重要札器﹐又是貴族常見的佩飾。玉器起源於北起燕山南達杭州灣的東部沿海諸新石器文化。其中禮器如璧、琮為禮天地重器﹐鉞為王權與兵權的象征﹐都起源於良渚文化﹐銅器上的主體花紋饕餮文﹐一般都認為起源於良渚文化中玉器上的獸面紋和人獸合體的紋飾。商人日常佩帶玉器的種類﹐與燕山以北紅山文化遺址發現的種類接近﹐一般認為有共同的淵源關系。佔卜起源大體也是以東系諸新石器文化所發現的為主﹐尤其是龜靈崇拜﹐起源於長江與淮河中下遊各部落。三代的文化是以融合黃河流域東西兩大系文化為核心的﹐同時也匯聚融合了燕山以北及長江流域的優秀文化。文字起源可以追溯到仰韶、大汶口、龍山、良渚等許多到新石器文化中的一些反復出現的刻劃符號﹐殷墟甲骨文字與周原甲骨文字及商、周鑄在銅器上的銘文﹐屬同一文字體系﹐都是漢字構字六種方法齊備的成熟文字。商周文字體系相同﹐也是屬同一民族共同體的一個重要特征。
夏、商、周三族到西周時已有了共同的族稱(夏、中國)﹐共同的地域觀念(禹績、夏區)﹐共同的祖先觀念(黃帝為共同始祖)﹐共同的經濟特征和文化特征﹐已具備了屬於同一民族共同體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當時天子雖為諸侯共主﹐天下大宗﹐而諸侯在其封域內仍自為大宗﹔周所制定與推行的禮樂文化﹐雖為諸侯所共同遵守﹐但各國﹐包括一些姬姓國﹐還有不同的政令、禮俗﹐如“商政”、“夏政”、“周政”、“周索”、“戎索”(“索”即法)1﹐宋仍行“商禮”﹐杞仍行“夏禮”等等﹔夏夷區別已經是民族的區別﹐但夏夷限域不嚴﹐有些諸侯﹐包括夏禹後裔杞國及一些姬姓諸夏﹐與夷狄雜處﹐從其習俗﹐轉而被同化成為夷狄。所以﹐西周所形成的民族共同體﹐仍為夏民族的雛形﹐到春秋時便形成了穩定的華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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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書‧律歷志》附劉歆《世經》引《帝系》﹕“顓頊五世而生鯀﹐鯀生禹。”
2《大戴禮記‧帝系》、《五帝德》﹐《帝王世紀》均謂鯀父即顓頊。
3《史記‧夏本紀》卷二﹐第49頁。
4《國語‧周語》下﹕“其在有虞﹐有崇伯鯀。”
5《國語‧周語》下﹐禹與四岳因治水有功﹕“皇天嘉之﹐祚(禹)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
6參見劉起釪﹕《由夏族原居地縱論夏文化始於晉南》第三節《夏人之故墟》﹐收入《華夏文明》第1集。
7《古本竹書紀年輯証》﹐第19頁。
1相傳禹在舜死後﹐為避舜子商均﹐徒居陽城。自登封告城鎮王城崗龍山文化中晚期古城址發現以後﹐多以為即禹所居陽城所在。禹居陽城為避商均﹐即回到其祖居之區暫避。《括地志》說﹕“(禹)居陽城為禹避商均時﹐非都之也。”《世本》﹕“夏禹都陽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陽﹐或在安邑﹐或在晉陽。”可見禹所都屢遷﹐沒有超出晉南地區。其中尤其是安邑北魏改為夏縣﹐《括地志》、《元和郡縣志》、《太平寰字記》、《讀史方輿紀要》等均肯定即禹所都﹐蓋為禹之常都所在。
2王國維﹕《殷卜辭中聽見先公先王考》首倡卜辭中的高祖□(夔)﹐亦即《山海經》中東方之天帝帝俊﹐《左傳》、《國語》中的帝嚳及禪讓傳說中的帝舜﹐其後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釋祖妣》、《青銅時代‧先秦天道觀之進展》及《卜辭通纂‧世系》等論著中反復論証﹐同意並引申其說﹐此說與《天問》、《山海經》等先秦記述相合﹐當前古史界多認為可成定說。
3胡厚宣﹕《從甲骨文看商族鳥圖騰的遺跡》﹐《歷史論叢》第1輯﹐中華書局版﹔《甲骨文所見商族鳥圖騰的証據》﹐《文物》1977年第2期。
4關於商族起源目前學術界有四種說法(1)起源於“北方說”﹐此說有人主張起源於東北﹐有人論斷起源於幽燕﹐興起於河濟之間﹐本書取後說﹔(2)“冀中說”﹐認為先商活動的中心漳河流域就是商先起源之區﹔(3)“晉南說”認為有娀部落及契所居蕃都在晉南﹔(4)“東方說”﹐論証商以鳥為圖騰及毫、滴等地都証明商族起源於東方海岱地區或魯西南﹐然後向西發展到河北南部河南中部。這些各家考証﹐於先商以漳水流域為中心﹐發展於古河濟之間無大分歧﹐於起源地區則差別較大﹐各有所據﹐自圓其說﹐果以何者得實﹐尚待考古發現証明。古人頗相信商周同場儘覬@□計鷦從誚襠攣鰨□酥炙搗n褚馴豢脊叛□11址穸a?
1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觀堂集林》卷10﹐該文論証周以前無立嫡立子制度﹐商朝自湯至帝辛30帝﹐以弟繼兄者14帝。今據甲骨世系﹐商後期已有傳子以嫡的制度﹐而商前期多兄終弟及。由此可見商先公的父傳子世系﹐僅為各個時期先公的代表﹐未必是父子繼承。
2丁山﹕《商周史料考証》﹐第17頁。
3參見《商先起源於幽燕說》﹐《歷史研究》1985年第5期﹔《商先起源於幽燕說再考察》﹐《民族研究》1987年第1期。
4參見《商先起源於幽燕說》及《商先起源於幽燕說再考察》﹔又參見陳連開﹕《中華文化的起源與中華民族的形成》相關論証﹐見《中國古代文化史(I)》﹐第1章。
1王國維﹕《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考》、《續考》﹐《觀堂集林》卷九。
2《山海經‧大荒東經》﹕“王亥記於有易……”郭璞注引《竹書》曰﹕“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上甲微師於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綿臣也。”
3參見孫淼﹕《夏商史稿》﹐第271─279頁關於商、滴的考証及第285─295頁關於毫的考証。
4從鄒衡﹕《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的論証﹐參見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118、139、159頁。鄒對漳河型先商文化的起源﹐未作定論﹐但認為商先起源於冀中﹐認為先商活動的中心亦即商族起源之區。其見解與本書所述有所差異﹐並不影響本書與鄒所論先商文化分布的看法相同。
5《國語‧周語》下。
6《國語、周語》上。
7《詩‧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後稷。”《史記‧周本記》﹕“周後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為帝嚳元妃﹐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悅﹐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初欲棄之﹐因名曰棄……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帝舜……封棄於邰﹐號曰後稷﹐別姓姬氏。”原生神話並沒有說明上帝是誰﹐周與商認同﹐認為姜原是帝嚳元妃﹐生棄﹐簡狄是次妃﹐生契﹐因此周與商同出帝嚳。
8《國語‧周語》下﹕“後稷勤周﹐十有五世而興。”
1參見胡謙盈﹕《淺談先周文化分布與傳說中的周都》﹐《華夏文明》第2集。
2顧頡剛早在《九州之戎與戎禹》中已論証﹐四岳應在隴山地區﹔後又在《史林雜識》四岳與五岳條中論証最初的四岳即發源於隴縣吳岳附近的四山﹐此為姜姓四岳起源之區。
3《史記‧﹐周本紀》卷四﹐第112頁。
4《史記‧周本紀》卷四﹐第112頁謂慶節“國於豳”﹐《史記‧楚元王世家》卷五○﹐第2881頁說﹕公劉“變於西戎﹐邑於豳﹐其後三百余歲﹐戎狄攻大王亶父……”
1《括地志》慶州弘化縣條﹕“不窋城在慶州弘化縣南三裡﹐即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見《括地志輯校》第48頁。唐慶州弘化縣在今慶陽縣境﹔豳州新平縣條﹕“即漢漆縣也。《詩》豳國﹐公劉之邑也。”又三水縣條“豳州三水縣西(三)十裡﹐有豳原﹐周先公公劉所都也。豳城在原上”﹐見《輯校》﹐第38頁。唐豳州新平、三水兩縣毗鄰﹐所敘兩縣間的豳原﹐即今長武、彬縣一帶。
2《史記》卷四﹐第114頁﹔《集解》引《禮記》認為五官是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鄭玄認為這是商朗制度。古公時已建立官制﹐未必很完備﹐《集解》注可備一說。
3《詩‧魯頌‧閟宮》、“後稷之孫﹐實維大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至於文武﹐纘大王之緒……”
4史念海﹕《河山集‧周原變遷》﹐第214─223頁。
5《史記‧周本紀》卷四﹐第118頁﹐《正義》引皇甫謐說判斷“崇蓋在豐鎬之間”﹐注家多認定在今戶縣境。
6參見胡謙盈﹕《淺談先周文化分布與傳說中的周都》。
7《帝王世紀》認為是古公亶父遷周﹐以地名“故始改號曰周”。劉起釪論証﹐“姬”與“氐”古同音﹐周出於氐﹐由於語言變化﹐形成了新方言﹐把“氐”念成了“周”﹐他說﹕“這從古音方面是可以得到驗証的”﹐見《華夏文明》第二集第23頁﹔其說符合周起源的發展邏輯。
8參見趙誠編著﹕《甲骨文簡明詞典》﹐第143頁周條。
9周朝建文以前王季、文王、武王也許是生稱﹐太王﹐又往往寫作大王﹐在當時“王”號並不固定隻許王朝之君才得稱﹐部落酋長頗多稱王者﹐所以也可能是生稱﹐一般認為“太王”是追謚。
1《史記》卷三﹐第104頁。
2周人征伐戎狄記載﹐均引自《古本竹書紀年》﹐見《古本竹書紀年輯証》﹐第33─37頁。
3《史記》卷三﹐第107頁《集解》﹕“徐廣曰﹕‘一作鬼侯﹐鄴縣有九侯城’”﹐《正義》引《括地志》雲﹕“相州滏陽縣西南有九侯城﹐亦名鬼侯城﹐蓋殷時九侯城也。”
4武王伐紂滅商的年代﹐說法有18種之多﹐目前以公元前1057年一說為史學界所重視。
1《古本竹書紀年輯証》﹐第63、65頁。
2《左傳》哀公七年。
3《史記‧夏本紀》卷二﹐第83頁。
4參見《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戰國策燕第一》、《史記‧燕召公世家》關於“禹名傳位天下於益﹐其實令啟自取之”的記述﹐《古本竹書紀年》﹕“益為啟所誅”的記述。
5《左傳》哀公七年。
6顧頜剛、劉起釪﹕《〈尚書‧甘誓〉校釋譯論》﹐《中國史研究》1979年第1期。該文論証《甘誓》是經過商、周潤色的夏文獻。有扈氏地理﹐以往各家考定不同﹐顧、劉兩先生斷定在今陝西戶縣境﹐與甘地相距不遠。
1參見唐嘉弘﹕《試論夏商周三插憧茸Q某坪偶捌涔□藝□濉罰□杖□□闆斷惹厥沸綠健貳?
2《尚書‧堯典》孔疏。
3《尚書‧禹貢》。
4李學勤﹕《釋多君多子》﹐收入胡厚宣主編《甲骨文與殷商史》。
5參見楊升南﹕《卜辭中所見對商王室的臣屬關系》﹐收入胡厚宣主編的《甲骨文與殷商史》。
1關於周原甲骨卜辭中有祭祀商王的記錄﹐甲骨學界有兩種意見﹐一種以為是周立國前夕祭祀商王的遺存﹔另一種認為是武王克商時的擄獲物。姑從前說。
2《詩‧小雅‧北山》。
3參見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Ⅲ部分。
4《尚書‧呂刑》﹐《呂刑》是周穆王命呂侯制定刑法的文獻。
5《左傳》昭公元年。
1取顧頡剛、王樹民說。見《中國歷史地理論叢》第一輯﹐第7頁。
2《史記》卷六五﹐第2166─2167頁。
3參見葉文憲﹕《商代疆域新論》﹐《歷史地理》第八輯﹐
4《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5《荀子‧儒效》。
6《逸周書‧世俘解》說周武王伐商“憝國九十有九”﹔《孟子‧滕文公》下說周公“伐奄三年﹐討其君……滅國五十”。
1《國語‧周語》中﹕“昔摯疇之國也由大任﹐杞繒由大姒﹐申、呂、齊、許由大姜﹐陳由大姬。”
2此取《禮記‧樂記》記述。
3關於周分封制度及其分布﹐參見楊寬﹕《論周初期的分封制度》﹐收入《紀念顧頡剛學術論文集》。
4《尚書‧微子之命》﹐成王命微子﹕“庸建爾於上公﹐尹茲東夏。”
5參見陳連開﹕《中國‧華夷‧藩漢‧中華‧中華民族》﹐收入《中華民族統一體格局》。
6《左傳》成公十三年。
1《多士》、《多方》為《尚書‧周書》的兩篇﹐雖分別對前商朝官員和諸侯發布﹐內容大體相同。
2《左傳》定公四年。
3《世本‧帝系》﹕“帝嚳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元妃有邰氏之女﹐曰姜原﹐生後稷﹔次妃有娀氏之女﹐曰簡狄﹐生契﹔次妃陳■氏之女﹐曰慶都﹐生堯﹐次妃訾陬氏之女曰常儀﹐生帝摯。”這顯然是周人的歸納。
1《左傳》定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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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風乍起﹐輒憶蓴羹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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