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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華民族起源的時代 第一節 原始群與原始氏族社會      在第一章已敘述﹐中華民族起源時代包括整個中國的石器時代近200萬年的漫長歲月﹔從社會進化而言﹐是原始社會時代。推動社會進化的﹐一方面是人自身的進化和種的繁衍﹔另一方面是生產工具的進步和社會分工的發展。因為那漫長時代沒有文字﹐依據考古學成果﹐先秦記述的遠古傳說及民族學資料互相印証﹐才有可能對原始社會的進化做出輪廓式的判斷與敘述﹐即原始群、血緣公社、母系氏族社會、父系氏族社會和原始社會向國家起源的過渡。由部落聯盟向國家的過渡﹐通常稱之為軍事民主制﹐本書稱之為前王朝期軍事民主制古國。      一、原始群      直立人早期階段﹐人類還保留明顯的原始性質﹐但西侯度文化與元謀人文化﹐都已有較定型的打制石器並且已有用火的痕跡。其中西侯度遺址發現的經過火燒的動物肋骨與鹿角等﹐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古老的人類用火的遺痕1。盡管已有較定型的石器証明直立人階段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人類社會已經發端﹐但當時的人類隻能使用上述舊石器進行集體狩獵和采集﹐群居野處﹐隨自然所賜遊盪﹐性行為除母子以外不避年齡與血親。《呂氏春秋‧恃君覽》描述﹕“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無衣服、履帶、宮室、積蓄之便﹐無器械、舟車、城郭、險阻之備。”《列子‧湯問》也說﹕“長幼濟居﹐不君不臣﹐男女雜遊﹐不媒不聘。”這些記述﹐反映著在先秦還保存著對於初始蒙荒時代社會膝朧而真實的記憶。      二、血緣公社      直立人的中晚階段﹐即舊石器時代早期的中晚階段﹐在距今數十萬年間﹐人體進化與石器種類都有明顯進步﹐以北京人為例﹐已捕獵大型動物如野馬、鹿等。對人體進化而言﹐最偉大的進步﹐是對火的使用與管理。北京周口店第1地點﹐從上到下有13層文化堆積面﹐從第10層下部灰燼約1米﹐越往上﹐灰燼層越厚﹐其中第4層有的地方達6米。在灰燼中有燒殘的動物骨頭及硬果果殼等﹐說明北京人已能有效地保存火種﹐使用火並已進化到熟食。這一進步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2。北京人之所以有穩定的居地﹐與具有保存與管理火的能力有很大關系。其活動與居住在周口店地區達50萬年之久﹐說明已脫離原始群﹐進至血緣公社階段。一些有血緣關系的成員﹐共居一處﹐集體采集與狩獵﹐共同享用﹐有經驗的年長婦女掌握著火種﹐是事實上的首領。已排斥父母與子女的性交與生育﹐而兄弟姐妹間通婚仍是普遍現象。這種兄弟姐妹為夫婦繁衍後代的傳說﹐不僅保存在《後漢書‧南蠻傳》中有關於槃瓠與高辛氏女為婚產生六男六女自相夫妻而繁衍成長沙武陵蠻的神話傳說﹐在中南、西南的許多民族關於人類起源的神話中﹐至今還普遍流傳。有的不僅傳說兄妹為婚所生子女成了本民族的始祖﹐還是中國許多兄弟民族的共同來源。雲南省彝族神話《梅葛‧人類起源》敘述﹕在一次浩渺無際的洪水後﹐隻剩兄妹二人﹐天神命其結為夫婦﹐生下一個大葫蘆。天神用銀錐打開﹐首先從葫蘆裡生出漢族﹐依次是傣、彝、僳僳、苗、藏、白、回等各民族。黎族神話《人類的起源》則傳說很久很久以前﹐地上生出一個大葫蘆﹐突然洪水漫天地﹐雷神打開葫蘆救出兄妹兩個和其它動物﹐命兄妹結婚﹐所生之子被雷神分身變為漢族和黎族各支的來源。其他如壯、布依、侗、瑤、佤、僳僳、白、拉祜、基諾、納西、哈尼及台灣高山族等都有類似的神話傳說1。這些神話傳說﹐都反映著遠古存在過兄弟姐妹通婚的歷史﹐是血緣公社階段婚姻狀況的倒影。      三、母系氏族社會      自然選擇﹐使血緣公社內婚制的嚴重缺陷逐漸暴露﹐所生子女﹐體質退化﹐痴呆畸形﹐另一方面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女間分工逐漸發展。於是早期智人階段﹐即舊石器時代中期已開始由血緣公社內婚制向血緣公社的外婚制過渡﹐排斥同一血緣公社兄弟姐妹及男女之間的婚姻﹐而與鄰近不同血緣公社實行族外群婚。這樣就形成了包括兩個互為婚姻的氏族。每個氏族都有一位共同的始祖母﹐世系按母系計算﹐共同進行狩獵與采集﹐男女有一定的分工﹐婦女在居住地附近采集和撫育與保護幼兒成長﹐男女外出狩獵﹐所獲由婦女推舉的首領共同分配。婚姻在不同氏族間實行大體同輩分的群婚﹐男女雙方屬不同氏族﹐所生子女為女方氏族成員﹐知母不知父。   到新石器時代早期和中期﹐隨著定居與聚落的形成和農業、家畜、制陶、紡織的發明﹐婦女掌握了這些最重要的生產部門﹐男子偏重從事狩獵、捕魚等生產﹐母系氏族社會繁榮發達﹐而進入母權制階段。   氏族的外婚制﹐使兩個互為婚姻的氏族結成部落﹔氏族的外婚與部落的內婚是當時婚姻的基本形態。而氏族成員的增加﹐氏族內不同親族的發展﹐又必然使同一氏族分化出諸多的胞族﹐產生新的氏族和部落﹐以至形成有共同祖先傳說與大體相同文化特征的部落集團。   在舊石器晚期﹐周口店山頂洞遺址已出現了居住地與葬地的區分﹐老年和婦女屍體周圍撒有赤鐵粉﹐身上佩帶獸牙和蚌殼、魚骨做的裝飾品﹐反映了當時已出現某種宗教觀念和婦女的重要地位2。典型的母系氏族遺址則至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中才發現﹐這就是西安半坡遺址。   半坡遺址東西寬處近200米﹐南北最長處為300米﹐總面積約5萬平方米。年代約為公元前4800─前4300年﹐距今約6500年左右﹐遺址明顯區分為居住區、氏族公共墓地和燒陶區三個部分。居住區約佔3萬平方米﹐分成兩大片﹐兩片間有一條深1.5米﹐寬2米的小溝為界。每片內有座大房子﹐可能是氏族首領所居兼為氏族聚會的場所﹐大房子周圍是小居室﹐一律門向大房子﹐表現明顯的內向氏族聚居的特點。居室間散置許多貯藏窖穴﹐另有兩個長方形牲畜欄圈。在居住區外﹐圍繞一條深5─6米、寬6─8米的大防衛溝。溝外北邊是氏族公共墓地﹐東邊是燒陶區。墓地共發現成人墓葬174座﹐排列有序﹐多為單人仰身直肢葬﹐另分別有2個男子、4個女子同性合葬﹐隨葬品多為日常用的陶器和骨珠等裝飾品。反映了氏族成員的血緣紐帶支配作用和氏族成員地位平等。小孩盛行甕棺葬﹐有73座﹐葬在居住區﹔在居住區內還發現了三座幼兒土坑葬﹐其中一女孩厚葬墓﹐不僅隨葬品豐富精致﹐而且是半坡遺址中唯一有木板葬具的墓。這種對女孩死者的厚葬﹐可能是處在母權時代的半坡文化的主人某種特殊宗教觀念的反映。1類似半坡遺址這樣居住區、墓地、燒陶區的劃分﹐在陝西寶雞北首嶺、臨潼姜寨、河南洛陽王灣等仰韶文化早期聚落遺址也得到了印証。在黃河下遊﹐大位口文化的早期﹐長江下遊河姆渡文化﹐長江中遊皂市下層文化的社會進化程度﹐大致應是與仰韶文化的半坡期相當﹐可能也是處在母系氏族社會的繁榮時期。   關於母系氏族社會的歷史﹐在漢文古籍中有痕跡可尋。比如西周所推行的同姓不婚制度﹐認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2。在遠古傳說中﹐遠古的聖人及夏、商、周的始祖﹐大多是知母不知父﹐從某種動物或植物或自然現象如雷電風的感應中“感天而生”﹐這些感生神話或反映了遠古氏族部落的“圖騰”信仰﹐也是社會進化到文明時代以後﹐人們對知母不知父的“先聖”、“先王”降生的神化。關於姓起源於母系氏族社會﹐不僅可以在最初的姓多有“女”旁﹐如姜、姬、姒、媯等等得到反映﹐而且直到春秋初﹐仍保留男子不稱姓﹐僅女子稱姓﹐以別婚姻的習慣。母系氏族社會在民族學資料中的印証﹐無論從世界和中國一些保存原始社會殘余的部落和民族中﹐都有比較豐富而生動的資料3。      四、父系氏族社會      從母系氏族社會過渡到父系氏族社會﹐黃河流域大約在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與大汶口文化的中後期已經完成。這兩種文化大體經歷了從公元前5000年到前2600年左右的兩個多千年紀。其後一個多千年紀﹐聚落與墓葬的特點都已經表現出明顯的父系氏族社會的特征。   仰韶文化中後期諸遺址聚落已大不同於半坡、姜寨等遺址那樣內向的氏族聚居布局﹐這時的聚落﹐已出現了大小向兩極分化﹐並形成了中心聚落和從屬於它的周圍小聚落的外向布局特點。另一方面每個聚落中雖然仍是氏族聚居﹐但住址一般為單間或雙間﹐各有火塘、庫藏﹐氏族內各個家族或家庭經濟上有一定的獨立性4。這一時期的墓葬﹐雖然仍是氏族公共墓﹐但隨葬品多寡、合葬的方式等﹐都表明當時社會已較早期有質的變化。   (一)已出現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半坡、姜寨等遺址﹐男女同性合葬﹐到了仰韶、大汶口文化中後期﹐合葬墓一般是成年男女雙人合葬﹐或成年男子與兩個成年女子合葬﹐反映著此時已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甚至有的男子已過著多妻生活。   (二)女性已由原來的中心支配地位﹐轉化為從屬地位﹐世系已由母系轉化為父系。屬仰韶文化前期的陝西省華縣元君廟墓地共57座墓葬﹐其中有45座分屬東西兩個並存的墓區﹐內有28座為多人的合葬墓﹐合葬墓中死者佔墓地死者92%﹐其余為單人葬。合葬墓地大多是二次葬﹐多者達25人﹐少者4人﹐從死者年齡看﹐為不同輩分﹐男女不成比例﹐應是氏族內不同家庭的合葬﹐家族以母系計輩分﹐子女隨母﹐子女之父屬另外的氏族﹐生不與其子女之母同屬一氏族﹐死不同葬一墓地。隨葬品一般為女多於男﹐還有少數成年女性和女孩厚葬的例子﹐隨葬的生產工具﹐女性身邊為農具、紡輪、骨針﹐而男性身邊為骨鏃﹐也是當時女子掌握定居和農耕、紡織﹐處在中心地位的反映1。在大汶口中後期﹐已發掘的墓葬比較多﹐一般多為單人葬﹐所發現大汶口及江蘇省邳縣劉林遺址各有8座合葬墓﹐山東省鄒縣野店遺址也發現了10座合葬墓﹐這些合葬墓的特點是﹕   1.除大汶口35號墓為一對成年男女與一個小孩合葬﹐其余25座﹐凡經過性別鑒定的﹐都是一對年齡相當的成年男女。   2.除個別有二次葬遺跡﹐其余均為一次葬﹐並且全都按男左女右順序排列。   3.隨葬品偏在男性一側﹐其中大汶口13號墓﹐男性身佩一對象牙琮﹐還有石鏟、骨鏢、骨匕等工具﹐女性僅手握獐牙。大汶口1號墓﹐男性安葬在墓穴正中﹐左側放有陶器、石器、骨器等40余件﹐女性偏放於墓穴右側延伸的小穴﹐僅有一小玉管和一對龜骨隨葬。有的墓中女性   隨葬品多些﹐也是紡輪、骨針、石磨等家務勞動工具2。此時農業有了進一步發展﹐農具都隨男性隨葬﹐說明最重要的經濟部門已轉由男性支配。   (三)貧富分化的出現。大汶口文化中後期的墓葬已明顯反映出貧富分化﹐僅大汶口墓地133座墓葬﹐可分為大、中、小型3殮q□竽褂心鵑□□嬖崞販岣唬□俚?50─60件﹐多的達180余件﹔中等墓少數也有木槨﹐隨葬器物一般為10余件到30件左右﹔小墓墓坑小﹐隨葬器物僅有1─2件。隨葬器物數量的懸殊已可見貧富的分化﹐器物質量更加區別明顯﹐最精致的黑陶、白陶和彩陶幾乎都出在大墓中﹐有的大墓中還有玉器(鉞、環、珠、墜飾等)、象牙器(梳、琮、雕筒等)、鱷魚鱗板及鑲嵌鬆綠石的骨雕筒等﹐大概是顯示墓主的貴族地位。不僅大汶口墓地顯示了大汶口聚落居民的貧富分化﹐大汶口墓地與周圍其它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地比較﹐還顯示出大汶口聚落居民普遍比其它聚落居民富足﹐有當時極貴重器物象牙琮一類乃至禮器的大墓﹐在大汶口文化中後期僅見於大汶口墓地﹐可能顯示了大汶口聚落社會地位高於其它聚落﹐其貴族在大汶口聚落處於統治地位﹐還號令著周圍其它同期的聚落3。 第二節 原始社會瓦解及向國家民族的過渡   公元前3000至前2000年這一千年間﹐是中華民族起源時代社會進化以空前速度發展的時期﹐部落與部落集團間的戰爭兼並﹐加速了部落間的交往﹐形成了眾多的前王朝期古國。反映在文化方面﹐起源於以泰山為中心的海岱文化逐漸統一了黃河流域和長江中遊與下遊以及燕山南北﹐出現了山東龍山文化、中原龍山文化、齊家文化(早期)、良渚文化、青龍泉三期文化(湖北龍山文化)與紅山文化(後期)。這些文化雖有地區差異卻明顯具有交融的趨勢。所以這一千年間﹐考古學上可以概括稱之為龍山文化時期。   在四周邊疆﹐發展速度相對緩慢些﹐先前已存在的發展不平衡﹐這一時期已更趨明顯。      一、父權制家庭與階級分化的萌芽      促使原始氏族的分解﹐父權制家庭形成的原因是私有財產積累與男子在生產中的支配地位及戰爭中的作用。而私有財產的積累與社會以空前速度發展的根本原因是生產和社會分工的發展。   農業的起源與進步﹐是新石器時代最重要的成就。到龍山文化期﹐農具已有明顯的改進﹐農業生產已由女性支配轉向男性支配。   中華大地農業從起源階段已呈現南北不同的特點。黃河流域是以粟(稷)、黍為主體的旱地農業。這兩種作物起源於本土。至少在公元前6500─5000年﹐西起隴山﹐東至泰山﹐北至燕山﹐甫至秦嶺、淮河一線以北已形成以粟、黍為主體的旱地農業體系。從磁山‧裴李崗(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諸遺址的發現判斷﹐首先由母系氏族社會起源與發展的農業﹐即已有了驚人的成就﹔到龍山文化期﹐生產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高。據測定﹐仰韶時期人們的食物中有近50%的碳─4植物﹐龍山期碳─4植物已達70%1。而粟、黍為碳─4植物﹐說明龍山期黃河中遊與下遊居民的食物以農業生產物為主﹐農業已代替狩獵、漁獵成為主要的經濟部門。這時邊疆地區生產力水平不如黃河中下遊那樣高﹐但粟的種植已傳播到黃河上遊甘青地區及藏、康、雲貴與東北鬆嫩平原等處。   秦嶺與淮河一線以南﹐是以水稻為主體的水田農業區。稻起源於何處尚有爭議﹐然而目前所知最早的稻作品種是在長江的中遊與下遊。河姆渡遺址的稻谷遺存距今約7000年﹐數量也很驚人。到公元前3000年以後﹐良渚文化中已出現石制犁﹐稻的品種□、秈俱全﹐種植范圍也已擴大到嶺南及雲貴等地區。   與農業同步起源發展的是家畜的牧養﹐它是農業的附屬﹐到龍山文化期已經是狗、豬、羊、牛、雞普遍飼養﹐南方以水牛、山羊為主﹐北方以黃牛、綿羊為主﹐豬、狗、雞均為多型畜禽﹐為最早馴化與畜養的動物。無論南北﹐都普遍以豬骨隨葬。在大汶口墓地有1/3的墓中用豬頭隨葬﹐最多的一座中有14個﹔到了龍山文化期﹐隨葬豬骨顯增且差別更加懸殊﹐以甘肅省永靖縣秦魏家齊家文化墓地為例﹐隨葬豬下顎少者僅一塊﹐多者達68塊2。可見豬不僅作為一種普遍畜養的家畜﹐而且是衡量私有財富多寡的一個標志。   農業和畜牧業的分離﹐被稱為第一次社會大分工。中華民族起源階段﹐這種分工應是指遊牧區的形成。新石器時代存在於廣大草原的狩獵文化及黃河上遊、河套地區、西拉木倫河地區一線的河谷原始農業文化﹐到公元前2000年以後﹐在青銅時代產生的生產力推動下﹐這些廣大地區逐漸形成了遊牧文化。遊牧業與旱地農業、水田農業是並行發展的。於是形成了秦嶺、淮河一線以南為水田農業區﹐此線以北到河套、陰山以南為旱地農業區﹐河套陰山以北為遊牧區。在中華民族起源時代已初步形成的這種南北三個發展區的相互補充﹐相互依存的格局﹐對後世中華民族的形成與發展有極深刻的影響。   舊石器時代業已存在的打制石器及新石器時代磨制石器的興起﹐制陶的發明與推廣﹐直到仰韶女化期﹐這些手工工藝都是氏族公共勞動、共同使用。到龍山文化期﹐陶器輪制、燒制的方法與火候都說明制陶業已成為一個獨立的生產部門。山東龍山文化不僅燒制精美的黑陶﹐其中有一種薄如蛋殼的黑陶﹐堪稱絕世精品﹔還用高嶺土燒制白陶﹐創造了世界上最早使用高嶺土燒制器具的記錄﹐是瓷器發明的前奏。山東龍山文化的制陶工藝已廣被四方﹐龍山文化時期﹐在黃河中遊與上遊、長江中遊和下遊、燕山以北都已推廣輪制和燒制火候較高的灰黑陶。玉器的制作﹐在仰韶文化中極少發現﹐而長江下遊河姆渡文化、海岱地區北辛‧青蓮崗文化與大汶口文化、燕山南北紅山文化都發現了玉器﹐使東部沿海新石器文化與西部內陸新石器文化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到龍山文化時期﹐各地普遍發現有玉器﹐而東部沿海諸文化中玉器數量之多及工藝之精美﹐都說明玉器制作也是一個獨立的、有特殊工藝水平的手工業部門。   農牧不同類型經濟區域的形成﹐手工藝生產從農業中分離﹐促進了交換和商業的起源與發展。在黃河上遊、中遊及長江中遊諸遺址發現不少海貝遺存﹐不僅是作為飾物從沿海交換而來﹐從中還可以追溯貨幣的起源。在甘肅省蘭州市白道溝所發現的陶器制作場和湖北省宜都縣紅花套石器制作場﹐其生產規模及周圍的發現﹐都証明其生產目的是為了交換﹐是商品性生產。其中紅花套石器制作場的產品﹐推銷范圍遠達周圍數百公裡。1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龍山文化時期﹐中原龍山文化、山東龍山文化、良渚文化(後期)、青龍泉三期文化、齊家文化、紅山文化(後期)﹐都已發現了純銅小工具。在紅山文化遺址中還發現過冶銅的模具。說明冶銅技術在燕山南北、隴山東西、太湖平原、江漢平原﹐與中原及海岱地區﹐是大體同步出現的。同時﹐在齊家文化、中原龍山文化、山東龍山文化與夏家店下層文化中都發現了青銅制品﹐更証明青銅冶煉技術在距今4000余年以前也已經發明。這些發明更加強了男子和氏族部落貴族的地位。因為青銅器進一步發展﹐武器的質量有劃時代的進步﹐而在等級禮制中﹐青銅器是貴族專享物品。   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社會分工和交換的發展﹐部落間戰爭、掠奪與兼並﹐都使男子社會地位越來越提高﹐婦女完全降到了從屬地位﹐乃至視同婢妾。在甘肅省武威縣皇娘台齊家文化遺址所發現的合葬成年男女墓最說明這一問題。其中二人合葬者﹐男性居左﹐仰身直肢﹐女性居右﹐側身屈肢﹔三人合葬者﹐男性居中﹐仰身直肢﹐女性在左右兩側﹐均側身屈肢。無論二人或三人合葬﹐從保存完整的婦女骨架看﹐大都面向男性。這種葬制已表明男性在家庭中的中心支配地位﹐女性的從屬屈卑地位﹐是父權家庭的生動寫照。這類墓的隨葬品一般都很豐富﹐有石壁、玉壁、玉璜、綠鬆石珠、紅銅器、陶器和豬下顎骨等。個別男性身上集中放置80多個玉壁﹐不僅說明財產屬於男性﹐還說明這種擁有大量玉壁隨葬的男子﹐在部落中是享有特殊地位與權力的貴族2。   1987年﹐南京博物館在江蘇省新沂花廳屬於良渚文化遺址進行發掘﹐在一座大型墓中不僅發現了大型玉器﹐如琮﹐有的高達30─40厘米﹐並且發現了人殉和可能屬於人祭的現象1。其它類似發現﹐也陸續在中原龍山文化、山東龍山文化等遺址中有所報導。說明到了龍山文化時期﹐原始氏族社會正趨於解體﹐而奴隸佔有制、階級對立已經萌芽﹐並已有了初步的發展。      二、前王朝期古國與文明初曙      私有財產的積累與貴族權力的提高﹐刺激著氏族部落間的戰爭頻繁﹐龍山文化時期諸遺址﹐男子隨葬品中的箭鏃陡增﹐且箭鏃無論骨制與石制﹐都磨得極為鋒利﹐說明戰爭是男子最重要的職責。戰勝與征服者的部落﹐迫使戰敗各部落或氏族加入自己的部落而降為奴隸﹐原來以血緣紐帶結合的部落瓦解而轉向地緣重新組合。其它一些部落﹐降為其附屬。於是出現了以強大有力的部落酋長為代表的權力中心﹐大酋長成為號令眾多部落成為共主﹐事實上已是君王權力的雛型。對於這種由原始社會崩潰向階級社會的過渡形態﹐通常稱之為軍事民主制﹐今姑且稱之為前王朝期古國。考古文化表明﹐在距今5000─4000年這千年中﹐前王朝期古國和文明初曙﹐包括禮制的萌芽﹐城堡的出現和文字的起源等重要內容﹐在燕山南北、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大體同步出現﹐然後匯聚於中原﹐奠定了中華民族最早一批王朝夏、商、周在中原發展和華夏民族在中原形成的歷史根基。   (一)燕山以北紅山文化後期的壇、廟、家組合與古城堡   自1979年提出考古文化區系類型的問題﹐考古學界首先注意到中原文化與燕山以北文化兩大區系間通過太行山東西南側的相互交往和影響﹐以仰韶文化為代表的中原文化﹐從華山沿汾河和桑幹河北上﹐燕山以北的紅山文化順大凌河、西遼河向南延伸到石家莊附近、它們在桑幹河與汾河發源的張家口地區交匯在一起2。兩個文化系統的交匯與撞擊﹐反映著創造這兩種文化的部落與部落集團的交往與沖突。這種交匯與撞擊﹐已迸發出文明的火花。遼寧考古工作者繼1979年在遼西山區喀左縣東山嘴發現一座大型紅山文化後期大型祭壇之後﹐1983─1985年又在距祭壇50公裡的建平、凌源間牛河樑發現了紅山文化後期的女神廟、積石家和小型城堡。經碳─14測定和樹輪校正﹐這些遺址距今5000余年。   東山嘴石砌祭壇﹐各個部位都以南北分布﹐南圓北方﹐兩翼對稱﹐講究主次﹐附近有陶塑神像群﹐龍形和鳥形玉飾以及一批奇特而非實用的彩陶與黑陶。牛河樑遺址主體范圍有50平方公裡上下﹐以女神廟為中心﹐周圍山上有積石塚環繞。   女神廟本身面積不過200平方米﹐而且有近1米的地下部分﹐尚未脫離半地穴式居住址的原型。但已分主室、左右側室、前後室和南室組成的多室神殿址﹐主次分明﹐前後對應﹐講究對稱﹐已具備後世宗廟建築的雛型。其地理位置﹐北通老哈河谷﹐東連大凌河川﹐東北以努魯兒虎山谷與敖漢孟克河相接﹐西、南沿大凌河兩源分別通往承德市和喀左縣﹐正好處在紅山文化分布四通八達的中心地帶。因此﹐它不僅是牛河樑廟與家建築群的核心﹐大概還是整個紅山文化創造者各部落的祭祀中心。   牛河樑已揭露的積石塚共編號5個大塚﹐東西一線舖開﹐其東西各二塚之間有特大塚﹐呈圓壇式﹐用三層石砌圓圈﹐自外向內﹐層層疊壘﹐或稱之為壇。同時每個塚前(南)都有舖石面和紅燒土面﹐與家上建築南北對應﹐留下了塚前祭壇活動的重要証據。   據殘存的陶塑神洈⑩v觶□□階□辛郊□尥吩懈韭閭逑瘢□﹕恿核□11值囊蛔鶩暾□吶□醞廢瘢□浯笮∮胝嬡訟嗨疲□塹湫偷拿曬湃酥鄭□胂執□□比說牧承拖嗨疲□淥□渴怯鎂□u搪痰腦燦裰橄□抖沖桑□緣鎂季加猩瘢□由掀淥□寫嫻乃芟癲鋅椋□熱縋切┬蚰炅洳鉅於獃15□煌□娜櫸濬□茄□踩□募綈穎□切┤庵矢屑□康男蕹□種傅鵲齲□賈□髖﹕恿號□衩硎怯行磯嗯□襝竦拇□釤芒佟﹔蛞暈□思茨溉ㄉ緇岬囊糯媯□滴□討芨叨C祭天求嗣大典之嚆始。《禮記‧月令‧仲春之月》謂﹕“是月也﹐玄鳥至。至三日﹐以大牢祠於高禖﹐天子親往﹐後妃率九嬪御。”這一記載說的是商代崇信“玄鳥生商”而設每年仲春燕子飛來時後妃陪同天子到郊外舉行祭天求嗣的大典﹐並且與後妃同寢。周繼承了這一大典。商祭簡狄、周祭姜嫄﹐祭祀對象都是始祖母。玄鳥被認定是上帝的使者﹐送嗣的媒神﹐故與祭為天子及後妃九嬪﹐祭祀的對象也都是女神﹐祭祀的目的是為求嗣生育蕃殖後代。牛河樑女神廟証明這種祭典起源於紅山文化後期。同時﹐東山嘴祭壇南圓北方﹐也符合中國古代君主祭天南為圜丘﹐北為方澤的儀制﹔東山嘴、牛河樑的壇、廟、塚在50公裡范圍內“三合一”的整體布局﹐也與後世各王朝的天地壇、大廟、陵寢“三合一”整體布局相似。紅山文化晚期﹐這麼規模宏大﹐經過整體規劃的祭祀中心﹐表現出對天和祖宗隆重的祭祀與崇拜﹐中華民族在整個古代的宗教觀念核心都與此一脈相承。積石塚葬在山頂或小山包上﹐中心是大墓﹐周圍是很多小墓﹐墓中有的很少甚至沒有隨葬品﹐有的則有大型精美的玉器隨葬﹐除日常用玉器之外﹐有的大墓﹐如牛河樑第二地點塚I第四號墓﹐墓主男性﹐一對豬頭龍飾掛在胸前。此外﹐在內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出土大型玉龍﹐高26厘米﹐在東山嘴還出土了一件雙龍首玉璜。這些都不是一般飾物﹐而是含有特殊地位和宗教與權力的重器。在其它一些陶器上﹐也發現有龍題材的紋飾﹐而以玉雕豬頭龍最具代表性﹐年代越晚﹐頭部漸小﹐吻部漸長﹐身漸細﹐由頭尾相連到缺口漸寬﹐近似蛇卷曲形狀2。這種龍與在中原所發現的如蛇似鱷的龍雖為兩種類型﹐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在壇、廟、塚遺址﹐已發現小件銅器與冶銅的遺址。古城堡的出現目前所知多屬夏家店下層文化﹐其中在敖漢旗大甸子發現的土築城址﹐城內面積達6萬平方米﹐這些古城距今都有4500年左右3。   (二)黃河上遊大地灣遺址“殿堂式”建築群體   黃河上遊甘肅省秦安縣大地灣﹐地處隴山以西渭河發源之區。這裡不僅發現了早於仰韶文化的大地灣文化﹐而且仰韶文化早、中﹐晚各期遺存也很豐富﹐還發現了少量馬家窯文化遺存﹐是黃河上遊地區最重要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之一。   大地灣遺址﹐坐落半山腰上﹐隨地形變化而分若幹小區﹐每個小區都有建築技術甚高的大型房屋﹐其中最突出的901號房﹐是一座結構嚴謹而復雜的建築群體﹐包括前面的廣場總面積達920平方米。建築分主室、左右側室、後室、前門附屬建築四部分。主室居中﹐大門向南﹐全室呈長方形﹐面積達130平方米﹐八柱九間﹐大門開在正中間第五間﹐東西邊各有門通向側室﹐北邊是後室。整個大廳地面外觀極像現代水泥地面﹐平整光潔﹐用鐵器叩擊﹐發出與叩擊現代混凝土地面相同的清脆聲。廳中兩根對稱的頂樑支柱﹐直徑57厘米﹐周長1.79米。經測定﹐此建築距今為5000年前後﹐屬仰韶文化後期。這是目前所知同時期最大的建築群體﹐顯然不是一般的居住址﹐表明了大地灣應是當地的中心聚落﹐而901號建築群體﹐是這個中心聚落進行公共活動的場所。它所具有的奇數開間﹐正面設門﹐建築成長方形﹐以長的一面為正面﹔左右對稱﹐前後呼應﹐木架承重﹐牆壁僅起戮脱S饔茫□嗆笫姥有□蓋□曛泄□聊窘□菇ㄖ□拇□程氐恪K□喚齔浞直硐至?5000年前已有建築藝術與建築水平相當驚人﹐也是後來幾千年中國式殿堂建築的一個雛型1。   (三)長江下遊良渚文化等級禮制的萌芽   以太湖平原為中心﹐蘇南、浙北及上海地區﹐已發現屬良渚文化墓葬近百座﹐其中小墓居多﹐而少數大墓的規制、特點與隨葬品等﹐表明了當時已有等級禮制的萌芽。   在江蘇省吳縣張陵山、草鞋山﹐武進縣寺墩﹐上海市青浦縣福泉山﹐浙江省余姚縣反山、瑤山等處所發現的大墓﹐都建在人工堆築的土墩上。這些土墩﹐一般要高出地面數米﹐面積達數千平方米﹐被稱為“土築金字塔”。土墩不是隨意堆起來的﹐如反山大墓﹐堆土約2萬立方米﹐上有封上層﹐其下各堆上層﹐分別由帶粘性的深灰土、黑色粘土和深灰黃土、青灰色粉土、深灰褐土以較平整的層次逐層堆築增高。這種分層以不同顏色土逐層往上築﹐反映事前有過有意識的設計﹐施工有統一指揮﹐這是當時某種特殊宗教信仰的體現。瑤山土墩頂部設有祭壇﹐壇的面積約400平方米﹐四周有礫石坎牆。中心部分是7×6米的近方形紅土台﹐紅土台外有灰土填的溝圍繞。在壇上有兩列共12座墓﹐南列多以瓊、鉞等玉器隨葬﹐北列則多為璜和紡輪﹐所葬似有性別的不同。   大墓墓坑一般為5─9平方米﹐有木質葬具﹐有的發現了朱繪木棺或木掉的痕跡。各墓都有以琮、壁、鉞、璜、冠狀飾等禮玉及各式玉佩為主和少量陶器、石器、象牙器等豐富的隨葬品。如寺墩3號墓﹐墓主為青年男子﹐隨葬品達100余件﹐僅有陶器4件﹐石器9件﹐而琮33件﹐壁24件﹐鉞3件﹐玉制重器總共達60件。這類禮玉重器﹐不僅是財富的標志﹐還是當時宗教意識的象征﹐反映出大墓的主人﹐生前不僅是最富有和擁有很大權力的貴族或酋長﹐還是身兼通天地的大巫。《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述﹕古“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壁禮天﹐以黃琮禮地……”而鉞在夏、商、周都是王權的象征。可見夏、商、周禮制文化中這些玉制禮器﹐在良諸文化中已經發端。   良渚文化的札玉以琮、璧、鉞為代表﹐與紅山文化以豬龍為代表不同。良渚、紅山兩種文化﹐都以用玉為突出特征﹐兩種文化都有鳥、蟬、龜等類玉佩﹐然而紅山文化無論禮玉或日常玉佩﹐雖然造型生動﹐玉器上卻多為素面晶亮而無刻紋﹔良渚文化王器則一般都刻有獸面或神人獸面合壁的花紋﹐精致對稱﹐莊嚴沉重﹐神秘肅穆。其中有些花紋後來移植到商、周青銅禮器上。再從良清文化的大墓與小墓比﹐不僅隨葬物相差懸殊﹐而且墓的大小也不可同日而語﹐大墓按當時的宗教意識精心設計與施工﹐小墓則極為草率。尤其是福泉山七座大墓中的三座有人殉﹔前已述及﹐新沂花廳大墓則不僅有人殉﹐甚至可能還有人祭。這些大墓均屬良渚文化後期﹐與中原龍山文化中後期並行發展﹐已可見當時的禮制萌芽﹐是建立在部落中有明顯等級區分和奴隸制已有初步發展的社會基礎之上的。   (四)黃河中遊與下遊的禮制萌芽與小型城堡的形成   以河南省為中心﹐包括晉南、冀南和關中的中原龍山文化﹐一般仍稱之為陝西龍山文化(客省莊2期)、河南龍山文化。實際上它們之間的共性﹐可統一稱之為中原龍山文化﹐它們的地方差異﹐又表明有晉南豫西、關中、豫北冀南、豫東皖西北及南陽等幾個中心﹐或可稱之為地方類型。   中原龍山文化的禮制萌芽﹐目前所知以陶寺類型較為典型1。這種文化主要分布在霍太山(太岳)以南臨汾盆地﹐已發現遺址近80處﹐而以汾河、澮河、滏河交匯地帶分布最密﹐有的遺址群面積達1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最能反映當時等級分化與禮制萌芽的是襄汾陶寺的一批墓葬2。   陶寺遺址墓地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已發掘揭露面僅5000平方米﹐1000多座墓﹐估計整個墓地墓葬總數要超過已發掘的5─6倍或更多。墓葬大致大中小三種類型。在年代大致相當公元前2500─前2400年的陶寺早期﹐雖然幾百座墓依舊在形式上仍保存氏族墓地的傳統排列﹐但大型墓約佔總數1%﹔中型墓約80座﹐約佔總數10%﹔此外﹐約佔總數87%以上的為小型墓。這三種類型又可依據墓的大小及隨葬品情況分為七八個層次。可見在公元前2500─前2400年時﹐當地的社會已明顯出現了金字塔式的等級結構。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則墓葬分為幾座、幾十座一組﹐似乎是家族墓地﹐連氏族部落的外殼都已拋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從陶寺早期的五座大型甲種墓的分布與排列可以看出﹐那時執掌大權的部落貴族可能相繼出現於同一氏族乃至是同一家族﹐從而提供了當時部落首領已經從某一貴姓中世選或某一家族中世襲的証據3。   大型墓甲種﹐墓室約8平方米以上﹐使用朱繪木棺﹐棺內舖墊朱砂。隨葬物多達100余件乃至200件以上﹐墓主均男性。其中3015號墓﹐出土器物﹐有木器23件﹐石器130件﹐骨器11件﹐陶器14件﹐此外還有30件隨葬品被擾亂在灰坑內。   200多件隨葬品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蟠龍紋陶盤、鼉鼓、陶異形器(土鼓﹖)、特磐及玉鉞、彩繪木案、俎、盤、豆等。中間七八層次的墓制與隨葬等級有序﹐由大到小漸次降低﹐而小型墓﹐墓坑不足1平方米﹐除骨骸外﹐僅1─2件骨笄、石器﹐或全無隨葬物品。陶寺龍紋﹐明顯有鱗片﹐扁方頭﹐豆狀圓目﹐張口露牙﹐舌端吐圭﹐呈樹權狀﹐全形象蛇似鱷﹐與紅山文化龍紋通身光亮﹐豬頭蛇身不同。兩種文化中有共同因素──龍﹐也有明顯差異。龍在古代崇信的“四靈”中居首﹐其起源也是多元的﹕陶寺龍紋為蟠龍﹐紅山龍紋為豬龍。   蟠龍紋陶盤和鼉鼓、特磬、玉鉞等僅出土於陶寺大型甲種墓。龍紋在整個古代的特殊地位﹐在商、周青銅器紋飾中已有表現﹔鼉鼓和特磬﹐曾在安陽西北崗1217號王陵中發現過1﹐《詩‧大雅‧靈台》說周文王受命於天修靈台“於論鼓鍾﹐於樂辟雍﹐鼉鼓逢逢﹐朦瞍奏公”﹐其它考古發現與傳世銅器也一再証明﹐鼉鼓和特磬是王室或諸侯專享的重器2﹔玉鉞在夏、商、周為王權與兵權的象征﹐屢見於《詩》、《書》記載。這些重器在陶寺大型甲種墓中出現﹐既証明了夏、商、周禮樂文化的一個重要源頭﹐也証明了陶寺大型甲種墓主人﹐生前是高踞於部落一切成員之上並掌握著祭祀與征伐大權的酋長或顯貴。大墓兩側分布著使用彩繪木棺與華麗裝飾品的女性中型墓﹐大概是酋長與貴族佔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妻妾的反映。其它如案、俎、盤、豆等彩繪木器或成套彩繪陶器、玉器等﹐一般也隻見於大型墓和中型甲種墓。這些同樣是等級身分的體現﹐也是攫取大量財富的証明。   小型城堡則比較集中於今黃河下遊﹐古河、濟之間﹐今河南東北部山東西北部地區。   城子崖古城﹐在山東省章丘縣龍山鎮。龍山文化即因最先發現於此而得名。過去對城子崖遺址是古城址還是大型聚落遺址﹐尚無定論。   1989─1990年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重新進行勘探與試掘﹐平面近方形﹐東、南、西三面的城垣比較規整﹐北面城垣彎曲並向外凸﹐城內東西寬430余米﹐南北最長處530米﹐面積約20萬平方米。城牆大部分有瑩槽、夯築3﹐以後岳石文化、周代均在此築城﹐可見自龍山時期形成的城址﹐直到周代都穩定地是當地的政治、宗教中心。   淮陰平糧台古城﹐在河南省淮陰縣南4公裡﹐呈方形﹐邊長185米﹐總面積約3.4萬平方米﹐屬龍山文化晚期﹐據碳─14測定、樹輪校正﹐約當公元前2355年﹐距今4300多年﹐是一座早於夏代的古城。   登封王城崗古城﹐在今河南省登封縣告城鎮西約1公裡的台地上﹐地處嵩山南﹐為東西並列而相連的兩座城﹐每城面積不足1萬平方米﹐屬龍山文化晚期﹐據碳─14測定、樹輪校正﹐距今約4400年﹐也早於夏代。   邊線王古城﹐在山東省壽光縣邊線王村﹐略呈圓角梯形﹐城內面積4萬平方米﹐夯土城牆基槽內發現有兒童、豬、狗等骨架﹐是為奠基犧牲。屬山東龍山文化古城﹐雖地處在濟水之南﹐也與河濟之間相距不遠4。   《荀子‧富國篇》說﹕“古有萬國”﹐《戰國策‧趙策三》也說﹕“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人雖眾﹐無過三千人。”這是對原始社會崩潰時期﹐氏族部落與王朝前古國林立的描述﹐而龍山文化時期的古城﹐雖不具有“市”的性質﹐卻是酋長祭祀天地與祖神的宗教中心與戰爭不息的防御工程。《墨子‧明鬼篇》說﹕“虞夏商周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曰必擇國之正壇﹐置以宗廟。”龍山文化時期古城已有了這種性質﹐至少也是其雛形的出現。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參見賈蘭坡﹕《西侯度文化遺存》﹐收入《賈蘭坡舊石器時代考古論文選》。   2參見賈蘭坡、王建﹕《人類用火的歷史和火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歷史教學》1957年第1期。   1參見陶立璠等編﹕《中國少數民族神話匯編‧人類起源篇》。   2參看吳新智﹕《周口店山頂洞人化石研究》﹐《脊椎動物與古人類》1967年第3期﹔賈蘭坡﹕《中國大陸上的遠古居民‧走進現代人的行列》。   1參見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半坡博物館﹕《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遺址)。   2《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另參見《國語》中的《周語》、《魯語》的關於“同姓不婚”﹐“惡不殖也”﹐“懼禍也”等記述。感生神話﹐在皇甫謐《帝王世紀》及羅泌《路史》中輯述頗多﹐均可參考。   3參見林耀華主編﹕《原始社會史》第二、三章﹔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中國原始社會史》第四、五章。   4參見嚴文明﹕《中國新石器時代聚落形態的考察》﹐收入《慶祝蘇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論文集》。   1參見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廟基地》。   2參見於中航﹕《大汶口文化和原始社會的解體》﹐收入《大汶口文化討論文集》。   3參見嚴文明﹕《中國新石器時代聚落形態的考察》﹔另參見魏勤﹕《從大汶口文化墓葬看私有制的起源》﹐收入《大汶口文化討論文集》。   1參見蔡蓮珍等﹕《碳13測定和古代食譜研究》﹐《考古》1984年第10期。   2參見《考古卷》秦魏家遺址條。   1參見嚴文明﹕《中國新石器時代聚落形態的考察》。   2參見甘肅省博物館﹕《甘肅武威皇娘台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60年第2期﹔《考古卷》皇娘台遺址條。   1參見汪遵國﹕《江蘇新沂花廳遺址發掘紀要》﹐《東南文化》1988年第2期﹔《展現我國最早的人殉人祭現象一為闡明我國奴隸制文明的發展提供確鑿論據》﹐《文匯報》1987年第12月14日第1版。   2參見蘇秉琦﹕《文化與文明》﹐《遼海文物學刊》1990年第1期。   1參見郭大順、張克舉﹕《遼寧省喀左縣東山嘴紅山文化建築群址發掘簡報》﹐《文物》1987年11月期﹔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遼寧省牛河樑紅山文化‘女神廟’與積石塚群發掘簡報》﹔孫守道、郭大順﹕《牛河樑紅山文化女神頭像的發現與研究》﹐兩文均載《文物》1986年第8期﹔又參見《光明日報》﹐1986年7月25日頭版報導。   2參見上已征引的關於東山嘴、牛河樑遺址諸考古報告﹔另參見孫守道、郭大順﹕《論遼河流域的原始文明與尤的起源》﹐《文物》1984年第6期。   3參見《考古》1989年第12期第112頁徐光冀在中華文明起源座談會上的發言。   1參見《光明日報》1986年8月6日頭版﹐《人民日報》1986年8月7日頭版的報導﹔甘肅文物工作隊﹕《甘肅秦安大地灣901號房北發掘簡報》﹐《文物》1986年第2期﹔郎樹德﹕《大地灣考古與中國文明起源的線索》﹐《西北史地》1988年第3期。   1考古學界目前使用名稱不很統一﹐有的稱之為陶寺文化﹐或晉南龍山文化﹐山西龍山文化﹐不過目前漸趨統一使用中原龍山文化陶寺類型。   2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隊、臨汾文化局﹕《1978─1980山西襄汾陶寺墓地發掘簡報》﹐《考古》1983年第1期。   3參見高煒、高天麟、張岱海﹕《關於陶寺墓地的幾個問題》﹐《考古》1983年第6期﹔高煒﹕《陶寺考古發現對探討中國古代文明起源的意義》﹐收入《中國原始文化論集》。   1樑思永、高去尋﹕《侯家莊》第6本﹐《1217號大墓》﹐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8年版﹐第23─27頁﹐插圖81﹐圖版13─22、31。   2參見前已征引《關於陶寺墓地的幾個問題》。   3參見《中國文物報》1990年7月26日(總193期)第1版報導。   4平糧台、王城崗、邊線王三古城均參見孫淼﹕《夏商史稿》﹐第42─48頁。 -- 奈何風乍起﹐輒憶蓴羹鮮。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59.66.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