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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語俚言談“辨證” 干祖望
江蘇省中醫院(210029)
原載于《遼寧中醫雜誌》第28卷第12期2001年12月
好端端一個人生了病,那就是“人”與“病”兩者。而中醫卻無中生有,偏偏掐
出一個多餘、疣贅第3者的“證”,真是無事生非,自找麻煩,多此一舉。
其實中醫的“證”,是客觀存在的,並非臆測想象得之的。世間事物一失正常運
轉時,就是“病”,而必有“證”比“病”還領先出現。且看北宋‧蘇老泉
(1009—1066年)文章《辨奸論》中的“月暈而風,礎潤而雨”即可作證。這裏
也有三者鼎立,氣候環境等於“人”,一也;月暈、礎潤等於“證”二也;風、
雨等於“病”三也。又如《左傳‧莊公十九年》的“妖由人興”。妖是“病”,
“人興”是“證”。人興現代語為人為的,沒有“人為”的決不有“妖”的出現。
那麼進一步言,你要治妖的著手,就要找到作出“人為”的人去處理它。你不處
理這個造禍者的“人為”,永遠也無法消滅這個“妖”。
如其推廣到論治。假如一間房屋,潮濕得無法居住,這是房屋的“病”。我們設
法除去這個“病”,必然取用去濕致燥的治“法”。用什麼“法”,那麼必須明
確這致濕的原因,如何去找原因?那麼分析它有︰1.基地卑低而聚濕;2.久
雨不閉門窗而致外濕入侵;3.緊閉窗門,不得通風換氣而致內濕自生;4.室
內燒飯燒菜或工廠使用大量有蒸氣設備的蒸氣過多;5.堆貯有蒸氣產生的貨物
過多;6.長期無人居住等因素。那麼這種因素就是“證”。
針對各種因素來處理,如1.基地填高;2.關閉門窗;3.敞開門窗;4.少
燒飯菜,撤去這種設備;5.搬掉這批貨物;6.開始多多動用它。等等辦法,
就是對證論治的“治”法。但西醫則不然,只須一架除濕機,通電一開取用,就
濕去而燥來了。當然必然有人建議,中醫也可以取用除濕機,但中醫沒有,如何
用起,如此看來中醫的繁碎、煩瑣遠遠不及西醫的爽快,的確如此。但應知用除
濕機而不排除其“證”,其濕會得再度重來的。只有除去其“證”,則一勞永逸
地病去而根除。
這個“證”如何去捕捉得來?如房屋的濕,可憑生活常識,一望可知而得來。中
醫疾病之“證”,則必須精通或熟練,最低要掌握中醫傳統理論來分析臨床上各
種疾病表現,加以綜合、分析、總結、確定的“辨”而獲得。
因之中醫的“證”和“辨證”,非但不是疣贅,而且必不可少,當然更談不到神
秘深奧,普通、簡單、通俗得很,誰都會得。但不能忘掉必須懷有中醫理論及其
使用方法的人,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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