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所以只要跟你想的、相信的不一樣,
: 只要不主張無神論,
: 就是侵犯你的信仰自由嘍?
: 所以只有跟你想的、相信的一樣,
: 只有主張無神論,
: 才是尊重你的自由嘍?
: 所以按照你的邏輯,
: 凡是非無神論者都侵犯了你的信仰自由嘍?
: 由此看來,
: 我想你已經很好地展示了何謂對他人信仰的不寬容,
: 你對他人的指控其實正是指向你自己。
: : 湖人版再怎麼談也不會說湖人隊造了世界萬物,你能存在是因為有湖人隊。
: 那麼按照你的邏輯
: 當湖人隊呼口號說:"We are the best!"的時候,
: 就是在說其他隊伍都很遜嘍?
: 如果是,
: 那麼這種自我激勵的口號就是人身攻擊嘍?
怪了,有人說"We are the best!"被揍沒聽過嗎?
: 你不覺得自己的邏輯很怪嗎?
: 更何況今天是基督徒跑去無神論版傳教嗎?
: 不是吧!是你自己主動跑過來要跟人家討論的,
你們路上不會傳教?這個版是私人版?這個版是團契版?
你利用公開版宣揚教義,認為你們才是對的,
我就是看不過去不行嗎?
: 總不是基督徒逼你過來的吧!
: 自己跑來湖人隊偷窺,
: 然後聽到他們的口號很不爽,
: 有沒有人這麼喜歡自我折磨的呢?
你可以把版開在私人版,我絕對不會過去,你名字定團契版,我也絕對沒意見。
: : 憑甚麼信仰人的言論自由可以抵觸到不信仰的自由?
: 對,
: 所以大家只能跟你想的、信的一樣,
: 不然就是侵犯你的自由?
: 主張無神論一言堂的你,
: 真的懂什麼是信仰自由嗎?
: 自己要跟基督徒對話,
: 可是只要人家一表達自己的看法、談到自己的信仰,
他自己的信仰包含到非信徒,我感覺不舒服、被侵犯,不行嗎?
: 就對他嗤之以鼻。
: 你確定你真的是來討論的嗎?
: 你確定你有與人對話所需的最基本的容忍與尊重嗎?
要先被騷擾才叫容忍、尊重?一點比例原則也沒有。
: 你真的知道什麼是信仰自由嗎?
: 另外,
: 如果你真的覺得基督教信仰的存在侵犯了你的信仰自由,
: 我很歡迎你提出法律訴訟,
: 指明是誰、他怎麼侵犯了你的信仰自由,
: 畢竟我國的憲法是保障宗教自由的。
: 如果你不敢、或者告不成,
: 那麼我們也沒有必在這裡聽你哭鬧了。
要不要告、告不告的了,小蝦米能不能吃下大鯨魚,
但這是我自己的事,你管太多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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