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tra (爾雅)》之銘言:
: ﹝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是什麼啊?
以下文章摘自校園福音團契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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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統一教的歷史:
A.源流:1.韓國的基督教是異端極多,友37派稱其教主為再臨的基督。
2.以色列修道會的金百文及廣海教會都曾影響統一教主。
B.救主:文鮮明,1920年生於北韓,原名文龍明。
有不平凡的出生傳說及蒙召傳說。
C.建立與發展:
1.1946 文鮮明受教於金百文
2.同年前往平壤加入廣海教會,後繼起領導。
3.1948 再北韓被捕入獄。
4.1950 逃到南韓繼續傳教。
5.1954 正式在漢城建立統一教。
6.1960 和當時18歲的韓鶴子結婚,稱為真父母。
7.1958 1971 先後在日、美建立教會
8.數年前在台灣重新開設教至今。
9.現金在137個國家積極宣教,有四百萬信徒,
七千萬贊助會員,在台灣有七個地區,信徒
多達兩萬人,名為新世界文化中心。
10.1992年的國際祝福結婚有六萬多對參加。
Ⅱ.統一教的理論:
A.經典觀:
1.內容
a.聖經本身並非真理,而是一本教示真理的課本,
教示真理的範圍須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有改
變
(原理講論p.26-27)
b.在今日的時代需要有新真理的產生—及統一教的真理:原理講論、成約之終。
c.對聖經的解釋須以原理講論為根據。
2.和基督教不同之處
a.所以聖經不是他們信仰的權威,
只是為他們背書的工具,藉此定上「基督教」的名號,混
淆
視聽。
B.神論:
1.內容
a.神是宇宙的第一因。
b.這一位第一因必須靠陽性和陰性兩性相存在。
c.神是一切的創造者,超越時空永遠自存的絕對者。
神要以這樣存在並維繫創造物之存在所
需
之根本力稱萬有原力。
d.神對萬有的創造是根據兩性授受原理推衍而出的(像太極)。
2.和基督教不同之處
a.神必須靠萬有原力作為「創造的動力」,
必須一兩性授受作為「創造」的法則,所以他們
神
的「創造」不是使無變為有的創造。
C.人與墮落:
1.內容
a.神創造萬物世界後按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人。
b.亞當夏娃是完成創造理想的男性和女性。
c.人受造之三重祝福:要生育、要繁殖、要主管萬物。
d. 人受造的目的:討神歡喜、建立神國。
e.完成此目的的途徑:(→是他們獨創的)
(1)個性完成。
(2)男女結合,建立家庭,生下後代。
(3)統治世界。
f.創造的目的受挫→天使長引誘(→人墮落的因由和基督教的看法南轅北轍)
(1)反對「創三」之事件,由字面解釋:
食物如何使人墮落。
神為何會把果子(善惡樹)造的那麼漂亮。
食物何以會遺傳。
不吃善惡數的果子會飢餓(沒有別的果子吃)。
(2)吃分別善惡數的果子意味與天使長行淫:
猶一:6-7 不守本位的天使行淫。
創三:7 人犯罪後用無花果樹葉遮下體。
冒死也敢作的事:愛、性。
(3)與天使長行淫感染了惡的血後再傳染給亞當。
D.人性基督論:否定耶穌的神性和救贖,
他們完全無法回答約翰福音對耶穌的神性 見證。
1.受造完美的男生(第二個亞當)。
2.祂來到世上娶一女子、生子,藉此改換人的血統,建立新的後代。
3.祂因為師洗約翰不信、猶太人的不信而祂釘十字架,
未能完成救贖,只完成了靈的救贖,
未完
成肉體的救贖。
4.反對十字架是耶穌必然要受的理由:
a.如果耶穌的死為必然,門徒何以如此悲憤?
b.耶穌要以色列人相信祂是彌賽亞,
若他們信祂就不會死,因此他們不信導致耶穌死,是祂
所
料未及的。
c. 林前2:8 太23:39
d.針對約3:14 路19:44 那是耶穌悲哀的預見。
e.賽9 賽11 賽60 預言耶穌活著時將成為猶太人的王。
5.耶穌的救贖工作未能完成,需要彌賽亞的再臨。
6.再臨彌賽亞生於何處?如何出生?
a.肉身降臨,非靈降臨。
(1)路17:24-25 降臨先,必須受許多的苦。
(2)路18:8 沒有人信祂。
(3)太7:22-23 跟從祂的人因為不堅定而被棄絕。
(4)路17:20-21,26
b.降於何處?
(1)不在猶太民族中。
(2)臨於東方(日出之地)。
(3)必受四十年之苦。
(4)必須是神國一線,同時也是撒旦一線(即有民主與共產勢力衝突)。
(5)此國必走悲慘路成為神心情對象。
(6)必須有先知之証據。
(7)必須結實所有文明,如半島、太平洋、寒帶。
暗指韓國、文鮮明。
E.蕩滅復歸論:
1.再臨彌賽亞→他們得救的原始觀點
a. 文鮮明。
b.他要完成耶穌未完成的,找一女子和他結婚進行新的血統轉換,
產生新的後裔、家庭。
2.復歸→回復原來的地位
a.目前統一教宣稱的是透過國際婚禮建立新的家庭,
就可以「重生」為神的後裔,自然成為
一個新人。
b.根據統一教的源流及上述墮落論的邏輯,
其實是需要透過「換血」→與潔淨者之性 交始
可達到這個功能。
3.蕩滅→須付代價
a.此代價為成為「食口」(信徒)、聽道、奉獻、接受訓練、
領三個人信主、旅行傳道。
b.如此三年得到接受國際婚姻的機會。
Ⅲ.對統一教的質疑:
A.統一教非基督教。
從神觀、基督觀、人觀、救恩觀、經典觀來比較均有極大差異,
冒用名稱是不應該的。
B.亂解聖經的錯誤。
C.光明正大的初步形象。
D.救贖觀的問題:
1.傳統的「換血」觀點→可怕而傷風敗俗。
2.更改過的「國際婚姻」→除了有違人性外,
其談不上是一種救贖,只是一種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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