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en (肚咕求睡)》之銘言:
: 看來我們對於主流教派的定義不大一樣
是的,就我所知北美現今主要是華人教會對"地方召會"有這種錯誤的認定;這不是
我"以為"得主流。
對造成北美華人教會的錯誤印象主要澄清 http://tinyurl.com/auzu7l
http://tinyurl.com/bdkmhy 富勒神學院是我"以為"的主流之一。
http://tinyurl.com/bmwqxp 真道實踐會(Answers in Action)也是主流之一。
http://preview.tinyurl.com/btjgx9 CRI(Christina Research Institute)亦是。
: 不過這些官司看來召會打輸的多
: 花這麼多錢打官司實在是沒必要,也不符合聖經的原則
: 畢竟弟兄與弟兄在外邦人的法庭打官司可是受到保羅訓斥的
: 我是覺得召會最大的缺點就是過於強調自己和其他教會的差異
當然在正常情況下是沒必要的。弟兄我同意你的看法。
對於這些錯誤、捏造並不實的指控"地方召會"採取的面對方式是
1. 先主動聯絡(注意!不是發法院存證函喔~),期望在你所說的"弟兄與弟兄"的關係中
有交通、澄清;除了主動帶著"地方召會"中間的出版物澄清不實的指控,並毫不
保留的邀請這些親愛得主內弟兄來參觀、調查。
上述的 Answer in Action、CRI、富勒神學院都是以此的方式、經過數年調查做出
他們的認定。
2. 若這些散布不實指控的"弟兄"對於電話、email甚至主動拜訪完完全全的回絕,也絲毫
不願意解釋為何並根據什麼證據做出這種毀謗。(你看到的官司中,那些被控告的
"弟兄"就是如此的有個性,毫無根據的造謠後、來個造謠後不理。)
為了真理的辯證只好請求法院裁決。
強調差異之所以是缺點,請弟兄多說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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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們 在 天 上 的 父
願 人 都 尊 你 的 名 為 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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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84.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