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wo5300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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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教會思想淵源與導向(二)
時間Thu Apr 8 16:09:51 2004
二. 洗禮觀
(一)使徒時代為人受洗都到河裡去,奉耶穌的名以面向下的浸洗。而且通常都是
闔家受洗(徒十六15、32 ~ 34,十八8;林前一16)受洗者不限年齡,嬰兒
意不例外。
(二)第二世紀有人開始反對未成年人受洗,但未為教會所接受。在受逼迫時間有
人對來不及到河裡受洗隻病人施以灑水之洗,但大都仍施浸洗。
(三)第三、四世紀,教皇奧古斯丁開始創議,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浸。但是希臘、
埃及等地教會則否。當時,仍然有嬰兒受洗之紀錄。
(四)教改時馬丁路德對洗禮的方式沒有改變。【註三】由於讀經不在受教會禁止
,洗的重要性為大家所了解。但是有矯枉過正,重洗派認為嬰兒受洗無效。
(五)近代唯理主義抬頭,他們懷疑並反對所有宗教中的神秘部分。影響所及,人
開始懷疑赦罪的果效;認為洗禮只是宣告受洗者歸入基督的儀式,否認了赦
罪的功能。
(六)1643年巴拔(Barher)查考聖經,發現全身浸沒才是洗禮的正途。於是建立
浸信會,大力傳教,讓世人從新認識浸沒的必要性。加以印刷術語查經運動
,越來越多的基督徒確認浸洗的必要,遵守浸禮的教派也越發增多。 【註四】
(七)本會初期工人魏保羅在1917年4月禁食禱告時,神出聲指導他到北京永定門外
大紅門河接受神親自施行的面向下,大水浸禮【註五】。事後他查考聖經時
,聖靈引導他明白聖經有關浸禮的真理。聖靈也起是他們應奉主耶穌聖名施
洗【註三】,並且施浸時屢次水變為血的異象,更堅固眾人相信洗禮有赦罪
之功效。
註三:
馬丁路德之聖洗觀如下:
○ 洗禮的效能:
聖洗的恩賜或效能用是甚麼?聖洗使罪得赦,救人脫離死亡和魔鬼,並賜永福給凡
照神的話和應許相信的人。神的話和應許是甚麼?就是我們主基督在馬可福音所講
的:「信而受洗必然得就,不信的必備定罪。」(見『路神』186頁)
○施浸方法:
聖洗不管是怎樣的施行,只要不要奉人的給人施洗,只要是奉神的名,那麼,就真
實地是奉主的名而受洗,施洗的人縱令是一個不虔不義的人,而且不是主的名去洗
也無妨礙。(見「路聖」25 ~ 26頁)
○嬰兒受洗問題:
我們是靠著神的話和命令受洗的。因此,嬰兒縱使沒有信心,他所受的洗也是真實
的,有效的;............
註四:
己知有下列各教派遵行聖經施行浸禮:浸信會及其聯合會所屬各派、門諾會
、安息日浸禮會、五旬節系統之數教會施行浸禮。
註五:
萬國更正報第一期第六頁魏保羅記載受洗經過:「有一天我跪著禱告的時候
,從天上有聖經說你要接受耶穌的洗。於是我被引領到北京永定門大紅河,我跪在
水裡切心禱告、祈求。有真神的聲音又說:你要面向下受洗。我就面向下往水裡一
扎,抬頭起來,就明明的看見榮耀的主耶穌在我上邊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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