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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dolphin (水藍色小海豚)》之銘言: : 1. 攝理教「在基督信仰板」應被定義為「異教」;相關的教義研討,如同在爭論六道輪 : 迴 (佛教的轉世觀念) ,應予禁止。換言之,原板規允許探討三十個論的相關條文必 : 須修正。 : 2. 作為異教,攝理的內部事務討論與爭辯應予禁止。 : 3. 經由南韓法庭的二審判決與鄭明晰在判決前後的動作,鄭明晰「性侵害」應該可以客 : 觀的解讀為「確實存在」,相關意見不應被視為人身攻擊。 : 4. 第四點必須花比較大的篇幅說明。 : 考量到攝理教為台灣的基督信仰帶來的負面衝擊:他們以基督信仰自詡,外界並有類 : 似的誤解;台灣社會「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攝理教的醜聞與社會觀感多被加 : 諸於「所有」基督徒。板上就可以找到例證:在雅古蟹 #19aXZxJB 的文章中 : 推 Ensanguine:你們的同伴被關了 還這麼開心啊 163.19.218.222 02/11 16:22 : 筆者以為南韓法庭判決以一個俗世 (相對而言也是較為寬鬆) 的方式確認了鄭明晰的 : 罪行,或許板眾不必再為此爭議。現在我們要思考的應該是「如何修補攝理教對基督 : 信仰帶來的破口」!而針對這個主題的討論,應該是可以允許的範圍。 目前的攝理板規是我起草的 針對您的意見 我在這裡分享一下我對這個政策的答辯 1.異教的問題 這個部份我覺得實在太難界定 今天基督教界又不是我們這幾個人說了算 版主也只能作行政上的管理 並不能作神學上的裁判 不然板上有人講過天主教異端 召會也被講過異端 也講過靈恩派的不是 大家都要比照辦理 請問誰會服氣 拜託 不要挖坑給版主跳 謝謝 而三十個論目前我們並不知道這是什麼文件 等真正有人po上來 再來視情況決定是否可以討論 2.第二點攝理內部問題與第三點鄭明晰判決問題 就我看來有互相衝突之處 鄭明晰的判決我認為是攝理內部問題 照你的想法 那到底可不可以談呢 何況 大家對鄭明晰的想法 都是由其它媒體來的 所有網友加註的意見 很多看起來都流於口水 從之前的文章可以窺見 所以才設了目前的規定 3.第四點很好 我覺得可以放進來 但是我希望能夠有比較正面的見解 而且既然是說修補 不就某種程度上承認攝理在基督信仰這一塊嗎 所以回到第一點 我覺得有看不懂的地方 總體上 我的見解是不要陷入多納主義的框框中 鄭明晰的問題不能等同於整個攝理的問題 至於攝理會自成一格 或是最後被主流教會認可 這留給歷史來決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97
springxx:你說不了解 但你的主觀意見 118.168.86.190 02/15 22:23
springxx:卻下了不准討論 118.168.86.190 02/15 22:23
tony1986:推版主,每次都要洗版很討厭118.160.165.163 02/16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