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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 神 以自己的形象造人= 神造人類始祖 亞當 要他修理看守 伊甸園 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神吩咐他說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神造女人 夏娃 受引誘= 蛇用謊言 引誘夏娃摘下果子喫 亞當也跟著喫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 (神 咒詛 處罰他們的不聽話)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喫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喫的。 耶和華 神 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耶和華 神 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 ===原罪是從果子而來=== 原罪 不是從神的處罰而來 因為神己經因他們不聽神的話 而處罰他們了 原罪 是從果子而來 神說吃果子的日子必定死 (罪不是由人類吃的"行為"所產生 而是由吃果子帶來的能力 "知識" "分辨善惡" "羞恥" 的『後果』所產生) ===道德和律法開始發動 產生罪=== 知識(智慧) 表徵人開始遠離神: (創 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 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 『知識也帶來人的欲望 欲望帶來"惡" 惡產生"罪" 罪的工價就是死』 有智慧後 人開始看重對自己好的 有利的思考 種種"欲望"產生了 產生各種 物質的 享樂的 肉體的欲望 只看重對自己好的 有利的事物 不再看重與神的關係 離開神 不依靠神 追求自己欲望 而欲望也帶來了"惡" 分辨善惡 表徵律法 (耶和華神說 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當人能分辨善惡時 律法就產生效果了 神有了依據評斷 義人 罪人』 吃了果子後 人能分辨善惡 而善惡也可表徵律法 讓人有好人惡人之分 羞恥 表徵道德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羞恥表徵道德 評判善惡的標準』 赤身露體 感到羞恥 羞恥所表徵的 代表人開始有了道德 道德也變成了評判善惡(義人 罪人)的標準 而人一開始沒有道德束縛(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當然也沒有善人與惡人之分 『這罪不是神 強加在人身上的 而是人吃下果子 所帶來的能力而起的 人想跟神一樣 人卻沒有 去掌控欲望 管理自己的能力 而這後果是要人自己負責的』 ===那行的好的就稱為"義" 那行的不好的"惡"就來了 "罪"就臨到他身上了=== 在創世紀裡 洪水和所多瑪 都是人背離神 行淫亂 地上滿是"惡" 神眼裡看是有罪的 神就除滅他們 死就臨到了 "唯有 義人 能得救" ==這罪是人與生俱來的== 當人有別於一切活物 得於有神"相似"的智慧能力 人享受這權力時 也必受制於道德律法的"束縛" 而道德律法也帶來罪與死 (如果 人有和神"相似"的能力 行為郤像畜類般的不受約束 沒有善惡之分 沒有羞恥 任欲望橫行 那是多麼可怕) 假如人跟動物一樣 為食物弱肉強食 為生存殺人而沒有"罪惡"感 沒有道德和律法的"約束" 那人的世界就是活地獄 ===原罪論=== 1 →知識 →人的欲望→帶來惡→產生罪→結果死 知識善惡樹 果子產生 2 →分辨善惡(律法) →律開始啓動 產生義人 罪人 3 →羞恥(道德)ꄠ →評判 善惡的標準 ===人有不信的罪 人要因信稱義=== 瑪 1: 6 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 僕人敬畏主人 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 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羅 1: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 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 1: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羅 1: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羅 1: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 1: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 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 1: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羅 1: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 走獸、昆蟲的樣式。 羅 1: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 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羅 1: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 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當人只信靠自己 不信神 也不遵守心中的那個善的律 而順從自己欲望行惡的事 罪就來了 人的生命和能力不是人天生自然而來 乃是天父所賜 要回歸人最初 要相信有神 相信神是我們的源頭 信靠神 不在憑自己 相信耶和華 神 是唯一的神 是我們的父 我們的主 我們都是神的兒女 ==耶穌基督救贖 信耶穌得永生==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我們必要照耶穌基督 叫我們行的 行公義 好憐憫 稱為義的 才能得救 羅 5: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羅 5: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羅 5: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 5: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羅 5: 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 5: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 5: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 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羅 6: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 羅 6: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 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羅 6: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羅 6: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 6: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羅 6: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羅 6: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羅 6: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羅 6: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 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 6: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羅 6: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 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 6: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 6: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 斷乎不可! 羅 6: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 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羅 6: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 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羅 6: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 6: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 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 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羅 6: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羅 6: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羅 6: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 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羅 6: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 7: 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 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 羅 7: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 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羅 7: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 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羅 7: 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麼﹖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 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羅馬書 (律 欲 惡 罪 死) 關係 有解釋 有興趣的人 可以看看 http://0rz.tw/c32Qi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61.217.208.214 (07/15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