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屬靈人》批判之批判
倪柝聲的《屬靈人》自問世以來,廣為中西信徒閱讀。批評其立論者,最主要來自改
革派信徒。這些批評的基本難處是不能接受三元論之大前題,因而不能接受任何基於三元
論發展的教訓,認之為荒唐無理。這種以二元論的架框去否定三元論的教訓,從而證明二
元論之正確,無疑是一種循環論證,以二元論的基礎,藉否定方式達成二元論的結論。在
這過程中,加上一些低劣的研究手法和粗淺的探討,大大減輕這些文章之可讀性。例如前
些日子某神學院出版之論文煞有介事地詳細討論《屬靈人》一書之價值淵源與影響。其中
一大部分,著眼點在批評倪氏對人性之負面看法,他認為倪氏全盤否定人之身體與精神
(魂),基本上與希臘諾斯底之物質敗壞論同出一轍。「不管我們如何為倪氏疏解開脫,
總是難以將上述幾段說話的諾斯底主義。事實上,如同筆者在研究賓路易師母思想時所指,
三元論者都有柏拉圖主義的隱藏性前設,神是崇高的,物質則是卑賤的,絕對精神的上帝
不能與物質世界接觸…。」其實柏拉圖主義是甚麼,我相信該文作者自己也沒有詳細研究,
只不過人云亦云而已。奧古斯丁以後,中古神學的確批評三元論者是受柏拉圖主義影響,
因柏拉圖主義宣揚人有三部分,即νουδ,ψμχη ,σωμα(悟性,魂,體)。
柏拉圖主義之魂與體,固然可比作三元論之魂與體,但柏拉圖主義之悟性或理性,卻絕對
不等於三元論之靈,亦根本不是聖經中所說之πνευμα,功用不一樣,連所用的詞彙
都不一樣,根本是兩碼子的事。但因為柏拉圖之Timaeus出來一個三分,古代反對三元論
者就把這帽子戴在三元論頭上。由此觀之,三元論之所以被控為柏拉圖主義,不是因為其
「神是崇高的,物質是卑賤的」之兩極思想,乃是因其人性三分論。不過,兩極思想的確
是諾斯底主義,而諾斯底主義的確是認為物質是敗壞的。所以我們在這裡要首先解決的,
是究竟三元論是否諾斯底主義,或倪柝聲的《屬靈人》是否認為物質是敗壞的。以上作者
認為倪氏之人性負面論與諾斯底主義有雷同處尚可辯論,將此人性負面論歸咎於柏拉圖主
義則風牛馬不相干。
肉體與身體
其實倪氏之《屬靈人》是否貶低人性,是值得討論的。以上作者提出數點理由支持他
的說法。第一,他將倪氏著作中論「肉體」與對付肉體的話語,解作倪氏對神所創造之
「身體」之負面評價之明證,企圖以此套入諾斯底主義貶低物質,高舉非物質之模型。為
達到此預設之目的,1)首先他引證倪氏對「肉體」之負面評價;2)其次,他企圖引證倪氏
所說之「肉體」即神所創造之物質的「身體」;3)更企圖強調倪氏所說的這個「身體」,
是未經墮落,原先神為亞當所造的「身體」。假若以上他所架構的橋樑是立得住腳的,他
的推論就成功了。以下我們要證明這立論的虛構性。
以上第一點,的確是倪氏的立論。毫無疑問,倪氏認為「肉體」是要被對付的,是消
極的,是要接受十字架的除去的。但這不是倪氏獨有的理論。保羅在加拉太書清楚指出肉
體是與聖靈相對的。肉體的行為是敗壞的,在羅馬書他又說肉體是一無良善的,是不服神
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故此任何人非議倪氏對肉體之負面評價,必須先考慮聖經對「肉
體」之負面評價。假若對「肉體」負面評價是錯的,那聖經就是錯的。
這就引進以上提出的第二點:究竟「肉體」是否就是「身體」。「肉體」一詞在希臘
原文為sarx,σαρχ ,有不同種類的用法,在有些方面它光指人的身體,在有的方面
它指全人,在有的方面它指人墮落後之體與受身體肉慾驅使之魂。「肉體」一字如何解釋,
端在其用法與上下文決定。保羅在定罪「肉體」的行為與「肉體」的表現時,當然不是指
神原先創造之「身體」而言。但若不顧保羅用此詞之含意,而光指保羅之定罪「肉體」,
即等於保羅定罪「身體」,定罪神所創造的軀體,定罪物質為邪惡,因而下結論云保羅是
諾斯底主義者。很明顯這種邏輯是錯誤的,是不能被接受的。無論是倪柝聲或賓路易師母,
在他們論及對付「肉體」時,都是指墮落之後之身體,並受身體肉慾驅使之魂,而不是指
未墮落前神所原先創造之身體。《屬靈人》首次提到肉體是在卷一第三章,章題是「人的
墮落-墮落後人的靈魂體」。在該章倪氏為肉體下的定義是:「這肉體(指創六3)在聖
經裡,就是用以指人未重生的魂和體的生命和性情,不過更多的時候,是指著體的罪性說
的」。這裡標題清楚的明白的說到這段是說到墮落後的靈、魂、體,不是原先創造的靈、
魂、體。定義中指明這肉體是指「體的罪性」,明顯是墮落後的體,不是墮落前的體,因
為只有墮落後的體才有「罪性」,墮落前的體並沒有「罪性」。往後討論「肉體」一題時,
倪氏雖屢指出此「肉體」是人與生俱來的,但很明顯是指墮落後與生俱來的,不是指墮落
前與生俱來的。說「肉體」是與生俱來的,並沒有錯,因為自從亞當犯罪之後,人是與生
俱來的罪人,是生在罪中,活在罪中的。所有未重生的人都是肉體,這是因為所有未重生
的人,都是墮落的人,都是亞當的子孫。該文作者牽強地誣指倪氏不是指墮落後的世人,
而是指未墮落前神創造的人,這是很不正派的作法。
這就引到第三點,該文作者特別強調倪氏所領會之「身體」是未墮落前之「身體」,
是神原先創造之「身體」。藉著這種對倪氏關乎「肉體」一詞歪曲的詮釋,作者企圖將倪
氏與諾斯底主義加上等號。這是極低劣的影射手法。倪氏對「肉體」的教訓,顯然是指墮
落之後的「肉體」,不是指墮落之前的身體。作者不能否認倪氏一書末後一卷對「身體」
的正面評論。「屬靈人」分十卷,前面九卷主要論靈與魂,第十卷論身體。在第十卷倪氏
對身體之功能有各方面照聖經啟示之評論。這些評論有許多是正面的。因為人得救經歷神
救恩後,漸漸罪性除去,而原來犯罪的身體恢復它被神創造時之原先功能。該文作者為貫
徹其推論,不得不作進一步之假設,認為該書後半部是抄襲別人的結果,所以纔有前半反
面,後半正面的矛盾。該文作者又再假設後半部的影響,是前半部完成後纔發生的。這種
假設惟一的根據,是作者對該書似乎前後矛盾所產生之質疑。其實這個假設漏洞極大。第
一,是否該書前後有矛盾是一個問題。第二,是否矛盾就等於問題。第三,是否這所謂的
矛盾是源於抄襲。對於第一個問題,明顯上文證實,作者所認為之矛盾是作者自己虛構出
來的。他先將該書前半論「肉體」之教訓,等同論「身體」之教訓。這個等號本身已有毛
病,再將此錯誤之領會與該書後半比較,而作出結論,說前後矛盾。其實在這一點上倪氏
對「身體」的教訓並沒有矛盾。他指出身體是神所創造的,是有其正面功用的,只是因著
墮落,身體有了罪性,這罪性連同墮落後的「魂」成了「肉體」,故此需要被對付。但對
付的方法不是克己制慾,也不是僧侶式之修行滅己,而是藉著基督之十字架與基督之復活。
十字架在消極方面治死肉體,而復活則將原先神所創造之「魂」與「體」功能恢復並拔高。
先是十字架的工作,後是復活的工作。以十字架的工作而言,神對「肉體」的評價是消極
的;以復活而言,神對身體的評價是積極的。從「創造-墮落-救贖」的過程而言,神的
評價是「正-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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