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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則不光適用於對「體」的教訓,聖經啟示「魂」的過程也是一樣的。在創造裡, 神所賜予人的魂是美好的,正面的。墮落後人的魂卻是遠離神的,背逆神的,而救贖的工 作首先藉基督的十字架否定人天然的一切,包括人的魂在內。而藉復活的靈更新人的各部 分,包括人的心思、情感、意志。故此神對人的魂的救恩,也有十字架與復活兩面,也有 其「正-負-正」之過程。上文所提作者在這方面犯同樣錯誤,首先假設倪氏所說之「對 付魂」,是對付神在創造過程中之魂,而不是墮落後之魂。再而發覺《屬靈人》前後半對 「魂」有不同之估價,前半消極,後半積極,因而下結論此矛盾是由於後半抄襲賓路易著 作,並瞎扯這抄襲是基於對靈恩運動的反應。「屬靈人」後半的確有指出靈恩運動中一些 出軌行動,但那是在論邪靈的工作。在對付邪靈的工作時,心思是不能被動的,這不是 「魂功能修正論」。「心思要幫助靈,心思不能空白」-這一套教訓是因為在救贖過程中, 經過十字架,神在復活裡仍要更新人的魂,使之順服神,順服靈。這完全不是為對付靈恩 運動而創造出來的修正主義。這是完全合乎救贖論的整體理論的,是前後一貫的。「魂」 在墮落後需要被否定,但在救恩裡,在新造裡,在復活裡,需要被更新、被拔高。批評的 人將這前後次序顛倒了,當然將自己攪糊塗,也把別人搞糊塗了。 我們可以說,神在人身上的工作分三部分:1)創造人;2)人墮落後在基督的救贖中否 定人天然的用處;3)在神進一步的救恩中,在復活裡重新使用人的功能。這時人的魂與體 不再是不服神的,乃是降服靈的,在靈控制底下的。批評者一面反對倪氏否定人的功能, 認為這樣作會落在諾斯底主義中,但另一面又批評倪氏肯定魂之功能,認為這種肯定魂的 功能乃是變相的人工主義,對神之全能打折扣,並有符咒主義之嫌。 在這裡不得不指出一個問題,就是上文所提關於如何對付矛盾,並對「矛盾」這原則 本身的評估。聖經究竟有無矛盾?基督教的信仰有無矛盾?正統神學究竟有無矛盾?答案 是「有」。神是三,又是一,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基督是神,又是人,本身又是一個 「矛盾」。在這些「神聖的矛盾」前面,人只能承認自己智慧有限,低頭敬拜,虛心接受, 而不能企圖分析,更不能輕此重彼,或只接受一面。以神的三一性與基督的神人二性而言, 基督教神學在這方面不知道下了多少筆墨,企圖把這些彼此矛盾並且是對立的命題協調。 但到頭來,矛盾還是矛盾,對立還是對立。基督徒正確的立場不是去否定這矛盾,而是宣 告這些彼此矛盾的神聖真理。因為神是神,所以祂是人的智慧無法理解的。因為神是神, 所以祂可以向人的邏輯獨立,可以向人的「矛盾」獨立。這是中世紀末期John Duns Scotus 等經過上千年對神學問題找不出協調所作出的結論,其實也是所有希圖窮人的智慧理解神 之事之人所無可避免之最終結論。協調的最終結論是不協調,這是神真理之兩面的偉大性, 是「神的矛盾」否定「人的理性」的終極判決。不光在三一論與基督論上存在這神聖的矛 盾,在救恩論上,同樣存在這兩面的對立。救恩是出乎恩典,但的確也有人的責任。加爾 文與阿米尼亞、奧古斯丁與伯拉糾,改革宗與衛斯理派,在這問題上不知道爭了多少世紀, 其根源不離以上所論,在於各執一方,不能雙方接受。因雙方接受產生矛盾,而矛盾是人 頭腦所不能接受的,但人頭腦不能接受的卻正是神所啟示的。電磁波是能又是質,是波又 是粒,兩者彼此矛盾,思想不能協調,但卻是可能的。物質界的現象尚且如此,何況創造 物質的神呢?我們的魂需要被肯定或被否定,我們身體在神的經綸中是一個幫助或是一個 攔阻,好像兩面說法都有,並且彼此矛盾。我們的責任,不是否定其一,乃是簡單接受神 的啟示,(這樣的話只是叫那些以矛盾為理由而反對其中一面真理之人的辨斥。其實上文 已分析,魂之被否定與被肯定,是救恩不同階段之不同講究,或從不同角度看同一個問題 所產生的不同講究,並非真的彼此有內在的矛盾。) 以上討論,對那些認為任何啟示不能存有矛盾者一點的駁斥,叫他們看見他們立論之 無稽。矛盾不矛盾不能作驗明真理的準則,神的話有說沒有說纔能作驗明真理的準則。以 一系列教訓合不合邏輯,有否矛盾來作衡量之,是世俗哲學家的工作,不是一個聖經學者 的工作。但願神的智慧,親自屈服人的驕傲和銳氣,但願祂的亮光,親自開通人的愚昧瞎 眼。 至於抄襲的問題,是該文作者著墨最多的地方。他為文主要目的,就是1)證明倪氏之 「屬靈人」是抄襲的;2)這種抄襲是帶著不良動機的。首先我們來研究一下倪氏是否有抄 襲。在這裡每一個從事文學的人都得分清楚,甚麼是抄襲。抄襲的英文就是plagiarize, 是很嚴重的寫作上的錯誤。一個抄襲的人將別人的話語直接引來自己用,但卻不將出處告 訴人,也不尊重原作者,這就是抄襲,是眾所不容的。但在這裡,必須分別參考別人與抄 襲別人的不同。參考別人著作是對的,是正確的,甚至是需要的。抄襲別人是錯的,是不 道德的,是不應該的。任何作者,通常在序言中都提到參考的出處,這是正確的。倪並不 例外,在其序中大大方方說出慕安得烈、梅爾、司托克梅爾、賓路易師母、蓋恩夫人、羅 伯斯(批評文說查不出此為何人,對倪氏著作多點認識的都知道此指Evans Roberts,是 二十世紀初威爾斯大復興的領導人,於倪氏早期著作《靈修指微》有登其文章)等作者, 並承認得其幫助。這是合情合理的。惟一倪氏在這名單中沒有提到的,是安汝慈 (Ruth Paxton),沒有提的原因是倪氏根本沒有參考其著作。安汝慈的名字,在倪氏任何 著作中,從未出現。說倪氏參照安汝慈之《最高水平的生活》(Life on the Highest Plane),是于力工先生首先猜臆的。于先生本身亦無詳細研究,不過覺得《屬靈人》與 《最高水平的生活》有雷同之處而已。批評文之作者則抄襲了于先生的猜臆,再加上自己 的所謂研究,講得言之鑿鑿。只是細看之下,完全是瞎猜瞎扯。首先《Life on the Highest Plane》出版年日為1928165,與《屬靈人》出版差不多同時。批評者知道在此有 牽強之處,故解釋倪氏不是抄其書,而是參加安氏查經班,獲得該書之原始材料(查經綱 目)。這種臆猜是極其牽強的。究竟倪氏有無與安氏接觸,根本無人知道,究竟有否參加 其聚會,更無證明。但批評者根據于力工的話加上自己的猜臆,作出一個這樣的所謂研究 線索,叫人對他的治學精神大打問號。但他這理論最大的破洞,不是他的臆猜,而是《屬 靈人》與《最高水平的生活》中書,根本說不同的主題。後者一書顧名思義,是說基督徒 生活之不同階段。作者在書中開宗明義,根據林前二章說出全世界的人的生活分作三種, 即屬魂的,屬肉體的,與屬靈的。驟眼看來這種說法似乎與《屬靈人》的三分法相同,但 詳細閱之,則可見安氏的三分與倪氏的三分根本是兩回事。首先安氏所說的是全人類的三 分。在她的三分中,最低的是「屬魂」的人,這屬魂的人指的是不信的人,是非基督徒, 而信徒中則有分屬靈的與屬肉體的。屬肉體的是一個時得勝時失敗的,搖擺不定的信徒。 而信徒的目的,乃是從這「屬肉體」的層次進到「屬靈」的層次。倪氏所說的三分,則是 論信徒中之三分,即信徒中有三等。他所說的「屬肉體」、「屬魂」、「屬靈」,都是指 不同層次的信徒而言。而他的次序是最低層的是「屬肉體」的,其次是「屬魂」的,最高 是「屬靈」的。由此可見,安氏之三分與倪氏之三分,根本是兩回事。不錯,安氏的確屬 三元論,但她的全書百多頁中論到與三元論有關的,只有十幾頁,其餘皆與得勝的生命有 關。故此說倪氏之《屬靈人》抄襲安氏之「最高水平的生命」,不但無歷史根據,根本與 事實不符合。 批評文章一面誣指倪氏抄襲,一面又說他自高自大,自稱所得之亮光為頭手啟示,藉 此影射倪氏不單不誠實,更是自鳴清高,以示高人一等。倪氏的確在書中有稱所寫的都是 他自己經歷過的,這不能算是自高。每一個作家,都需要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是能引證參 考別人的著作,其二是對該主題能有自己獨立的判斷和頁獻。若沒有這兩樣東西,一篇文 章就缺少分量。倪氏在這兩方面都做到,而批評者卻將前者定為抄襲,後者定為吹擂。假 若以同樣尺度衡量批評者自己的作品,則其參考別人處亦可被視為「抄襲」。其宣稱自己 所發表之見解處亦可視為「吹擂」,並且其「抄襲」性與「吹擂」性絕對不會下於他筆下 所描寫之倪氏《屬靈人》。這種將別人文章故意渲染和醜化,並加諸各種注釋以求達到先 設目的,並加之以所謂「研究」態度的外衣,是不齒的行徑,也是低劣的。在這方面,批 評文章者的動機是值得質疑的,其手法也是值得打問號的。根據其個人主觀看法,批評文 章者為倪氏寫《屬靈人》之動機下了許多詮釋。例如說此書目的為支持其「教會論」 (《屬靈人》根本沒有提教會問題),其邏輯為倪氏既求「與眾不同」,這是為他日後自 立門戶佈下伏筆。這完全是瞎猜的,沒有科學研究根據的。若是這樣的話能站立得住,則 全世界所有有任何獨立見解的作家都可以被「證明」是有野心的,是想「自立門戶」的了。 根據同樣邏輯,批評者又云倪氏故意與賓路易師母求異,目的也是叫人感覺他獨樹一幟。 這些都是無研究價值的抹黑手法。最離譜的是他認為倪氏之所以不大力推動《屬靈人》, 而日後出版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反而流傳廣遠,原因是他 對自己的抄襲作品並不滿意。這種猜臆是既惡意又無事實根據的。因為《正常的基督徒生 活》根本不是倪氏編寫的,並且是他入獄之後由Angus Kinear 1956年在印度出版的。 《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是他在鼓嶺的訓練信息,也是在50年至51年出版的,離他入獄時 只有一年多,出版後他根本沒有時間鼓吹此書。說他對此三本書有偏此重彼之動機實屬無 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