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羅馬書 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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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 思高聖經
羅馬書 5:13 沒有法律之前,罪惡已經在世界上;但因沒有法律,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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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出語氣 意思 完全不同 一個是肯定句 一個是有前提的
上面這二段再接下一句的 然而 你覺那一段比較順 比較合理
和合本 5:14節
羅馬書 5: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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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我覺得是和合本 翻譯把意思簡化了 不應該算為罪的意思 直接就翻成 罪不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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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高版的意思
在當時 沒有律法 照理說 罪應該不算為罪才對 然而亞當到摩西死卻作了王
和合本 意思變成 沒有律法 罪己經在世上 但沒有律法 罪就不算罪
(肯定的語氣 去否定)
讀的人會 意會成 "沒有律法 就沒有罪"
若是引 沒有律法 "罪就不算罪"這段意思 就沒辦法說的通
罪跟死為什麼 會在律法前就存在
若是思高版的
"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
那就還有解釋空間
我只想說 人不是一出生就有罪 不懂事的嬰兒是沒有罪的
人有罪也不是 因為人有個一出生就帶著罪的身體
而是因為我們的行為 跟所思所想 後果 才帶來罪
"經上說 因為凡屬血氣的人 無法守全 全部律法" 這是指著我們後天的行為說的
連我們所想的
羅馬書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
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我們心中 懷了那些而帶來罪的
在這經上 更沒有什麼 無罪的肉體 來救有罪肉體
這斷不是出於經上的教導
而是四世紀 大公會 下的決議
因為他們無法解釋 為何 一人犯罪 眾人都有罪
所以他們的得出一個結論 就變成 人一出生就帶著亞當的原罪 所以眾人都犯了罪
而瑪利亞 生的是無罪的肉體
這結論是不正確的 聖經教導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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