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和合本
: 羅馬書 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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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主教 思高聖經
: 羅馬書 5:13 沒有法律之前,罪惡已經在世界上;但因沒有法律,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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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看出語氣 意思 完全不同 一個是肯定句 一個是有前提的
: 上面這二段再接下一句的 然而 你覺那一段比較順 比較合理
: 和合本 5:14節
: 羅馬書 5: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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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 我覺得是和合本 翻譯把意思簡化了 不應該算為罪的意思 直接就翻成 罪不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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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高版的意思
: 在當時 沒有律法 照理說 罪應該不算為罪才對 然而亞當到摩西死卻作了王
: 和合本 意思變成 沒有律法 罪己經在世上 但沒有律法 罪就不算罪
: (肯定的語氣 去否定)
: 讀的人會 意會成 "沒有律法 就沒有罪"
: 若是引 沒有律法 "罪就不算罪"這段意思 就沒辦法說的通
: 罪跟死為什麼 會在律法前就存在
: 若是思高版的
: "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
: 那就還有解釋空間
嗯。
: 我只想說 人不是一出生就有罪 不懂事的嬰兒是沒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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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這樣說,就表示這類的人,不需要主耶穌基督的救恩。
但實情卻不是如此。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即便是嬰兒或尚未成形的胎兒,
不需要主耶穌基督的救恩。
: 人有罪也不是 因為人有個一出生就帶著罪的身體
: 而是因為我們的行為 跟所思所想 後果 才帶來罪
: "經上說 因為凡屬血氣的人 無法守全 全部律法" 這是指著我們後天的行為說的
: 連我們所想的
: 羅馬書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
: 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 我們心中 懷了那些而帶來罪的
不是身體有罪。
受造的身體本是中性的。
只是人有傳自亞當的原罪,導致犯罪成了人的天性。
受造的身體被人的墮落拿來行惡。
主來贖的,就是原罪,就是這傳自亞當的犯罪的天性。
不是後天的種種犯行。(後天的種種犯行,乃是先天的原罪的果,不是人有罪之因。)
因為論到犯行,剛出生的嬰兒和未成形的胎兒是沒有的。
但他們為何仍需要主耶穌基督的救恩?
因為他們雖然沒有犯行,卻有傳自亞當的原罪。
主贖的,就是這原罪。
羅馬書5:17-19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
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 在這經上 更沒有什麼 無罪的肉體 來救有罪肉體
: 這斷不是出於經上的教導
聖經的教導: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想法請不要一直在「肉體」上打轉...
肉體是中性的...
: 而是四世紀 大公會 下的決議
: 因為他們無法解釋 為何 一人犯罪 眾人都有罪
: 所以他們的得出一個結論 就變成 人一出生就帶著亞當的原罪 所以眾人都犯了罪
這不是人討論之後定出來的結論,
而是聖經明明的教導:
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 而瑪利亞 生的是無罪的肉體
: 這結論是不正確的 聖經教導不是這樣
主的肉體是「道」成的肉身,
是「道」透過童女聖靈感孕而成的肉身生下來。
肉體本來是中性物,本身是無罪的。
使肉體行義或行惡的,是人的心。
受傳自亞當原罪而墮落的人,若沒有主的聖靈重生,斷行不了義,
而只能受原罪的影響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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