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解釋這裡的介系詞「of」(希臘文的pases ktiseos)
為一個區分所有格(partitive genitive)(即說基督是一切受造之
物的一部分)。解經家中,說這是個partitive genitive的不多,
但否定這個的也不多。大部分都說這應該是個次位所有格(genitive
of subordination)(即萬有是次位或隸屬於基督),也有些人說這
是受詞所有格(objective genitive)(即萬物是藉著基督造的),又
有人說是比較所有格(genitive of comparison)(即基督在萬物之
先已存在),甚至是指示所有格(genitive of reference)(即關於
受造之物基督是首生者)。
大部分的解經家(即採用genitive of subordination的)都引
用舊約的經節和例子來證明長子(首生者)的尊高地位。例如:Kittel
雖說這是個partitive genitive卻以genitive of subordination
來解釋。Wallace在說這是個genitive of reference時,卻說:
"the other possibilities are partitive and subordination"
,又說:"however, a genitive of subordination is, in all
possibility, the best option. "即他以genitive of subordination
為最好的選擇,但partitive genitive也有可能。
此介係詞若以genitive of comparison來解釋,那十七節上的
「祂在萬有之先」就足夠表達了,使徒保羅何必重複?若以objective
genitive來解釋,這裡的文法卻不像樣。又若光以genitive of subordination
,即以基督有長子的地位來解釋,那為何保羅不乾脆在十五節下說
「一切受造之物的元首」?又為何保羅到十八節下才說「使祂可以
在萬有(即舊造及新造)中居首位」(直譯)?
十八節下的基督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是因為:在新造一面,祂
是第一個從死人中出來又是創造新造(教會身體)的;在舊造的一面
,祂是被造之物的首生的,又是在祂裡面和藉著祂創造了舊造,而
且這創造是要歸給祂的。
如此看來,在沒有說完十六節以前,「首生者」這詞還沒有明
顯的說出基督的超越及元首的地位,只是隱含這意而已。所以,十
五節下的genitive不單是個genitive of compa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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