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nsanguine (革命的激情~)》之銘言: : (1)所有人都應該聽從上帝指示行事。 : (2)李偉光是人。 : (3)所以李偉光應該依照神的指示行事。 : 你舉出上帝會叫人做「壞事」、不該做的事~ : 或者會給出上帝要人不要聽從上帝的指示, : 來反駁這個推論。 : 可是你忘了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啊~ : 怎麼會提出這種要求呢? : OK~你認為不管上帝全知全能全善,以及所有人都應該聽從上帝指示行事。 : 都只是依照聖經作出歸納的想法。 : 那我不曉得,若是要否定這兩條規則~基督教還能玩出什麼把戲? : 依聖經觀點來看:殺人是罪、不聽上帝指示也是罪, : 而面對一個有可能來自上帝的聲音,你聽不聽都是犯罪。 : 另外,你一直舉大衛殺人、摩西殺人、所以自己也該去殺人的推論要幹嘛? : 這明明是舉反例~去反駁有人說:上帝不會要人去殺人的反例啊~ : 不曉得你一直打稻草人是打什麼意思的。 感謝你的回應, 這篇的論証清楚很多, 我也比較知道你想講的點在哪。 比起那種無賴式的懷疑論, 只會說自己是反方就不給論証, 還想透過否認自己作過推論來斷絕自己被否定的可能, 你的懷疑威脅性大多了, 因為你的論証是合理的, 我不得不回應, 那種無賴式的是打不死的, 不過也只是喊著大聲沒什麼威脅性, 也無從回應。 (我還真的不知道說自己是反方就可以不給論証的, anyway) 我大概了解你意思, 這裡我們撇開聖經, 單就基督教倫理學是否會commit (1), 而commit了(1)之後會有什麼困難來討論。不過撇開聖經之後, 有許多困難的層面 就不是單單是基督教倫理學才會遇到的(see below)。 你似乎有點想回到先知全能全善的概念裡去尋找困難, 特別是全善, 但首先我覺得和全善大概關聯不大, 因為這裡的推論需要的是一種規範性概念, 而全善的描述性能否導的出規範性上的衝突, 我覺得是不容易的。 (sorry 這段有點省略, 有問題我們再詳談) 不過你確實點到了一個重點, 就是你的這兩句話: 「依聖經觀點來看:殺人是罪、不聽上帝指示也是罪, 而面對一個有可能來自上帝的聲音,你聽不聽都是犯罪。」 這裡是真的有一個論証可以指出問題, 而且是不好回答的那種, 我幫你把整個論証寫出來: (1) 我應該聽從任何上帝的指示 (前提, 來自基督教道德直覺) (2) 我不應該殺人 (前提, 來自一般導德直覺) (3) 如果我聽到上帝的指示叫我殺人, 則我應該殺人 (by 1, universal instantiation) (4) 聽到上帝的指示叫我殺人是可能的 (由聖經事件 + existantial generalisation) (5) Let S 為「上帝的指示叫我殺人」的情境, 則S是一可能情境 (paraphrase 4) (6) 在任何的可能情境中, 對於所有的行為A, 我或者應該做A 或者不應該做A (moral intuition) (7) 在S中, 我或者應該殺人, 或者不應該殺人 (by 6, universal instantiation) (8) 在S中, 我應該殺人 (paraphrase 3) (9) 在S中, 我不應該殺人 (by 2 directly) (10) 道德困境 (by 7, 8, 9) 上面這個論証是有效的, 其結論依賴在四個使用到的前提上(1, 2, 4, 6), 讓我們依次考慮一下。 之前一直圍繞在前提4上打轉, 不過你這篇文章所用的論証清楚指出, 我們在這論証中所使用的前提4, 並不需要歸納論証, 我們只需要作existential generalisation, 也就是說, 由聖經給的例子說明這種情境是「可能的」, 而不是像我之前質疑的是這種情境不會是「必然的」。 這我承認, 感謝你的指出。 許多人想要從(10)的absurdity推論出(1)是錯的, 或至少(1)與(2)是衝突的, 換言之, 他們的結論是, 「基督教道德直覺與一般道德直覺有內在衝突」。 這推論依賴在上述(1)-(10)的有效性, 加上其餘前提的正確性上, 不過前提(6)以及這 reductio ad absurdum 的論証所宣稱的 absurdity 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 前提(6)說, 在任何可能情境中, 或者我應該做A, 或我不應該做A, 我們很難認定這適用於任何行為, 如果我們允許道德中性的行為, 如吃飯這種。 但在這論証裡可能不需要, 我們只要讓A與不做A都是道德義務的情形出現, (10)的結果就必然會導出。 不過這裡就是我要回應的地方, 因為這其實是義務論的問題, 而不單只是基督教倫理學問題, 僅管基督教倫理學裡面有很重的義務論色彩。 也就是說, 只要有衝突的義務的可能出現時, 在這可能情境裡必定有道德困境。 而這裡僅僅是基督教把「服從上帝指示」與「不可殺人」二者都看作是義務, 所以會產生出義務論都會遇到的困難而已。 我們可以把這論証的一般形式描繪如下: (a) I have duty to do x (b) I have duty to do y (c) In some possible situation, x and y cannot be both done. (d) In this possible situation, I should do x (e) In this possible situation, I should do y (f) moral predicament. 例如, 「遵守承諾」與「幫助別人」二者皆是我的義務, 但我們可以想像一個可能情境, 我在附約的路上遇到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如果我幫助了它我就不能尊守承諾而附約, 這時我應該做什麼? 我應該遵守承諾而不幫助它, 那我違反了幫助別人義務, 還是我應該幫助它而不尊守承諾, 那我違反了遵守承諾義務。 這個問題是很一般地出現在義務論討論當中, 沒有理有只叫基督教買單。 出現問題的點並不是在基督教道德直覺會與一般道德直覺衝突或矛盾, 而在於我們對於衝突的義務出現時沒有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 最後我們回到道德困境的接受度來談, 對道德困境的無力解決通常會導向一種德性論的觀點, 也就是主張道德教導的重點在於培養德性, 而一個有德性的人在面對道德困境時, 自然會做出合宜的判斷和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 基督教倫理學當中同時有義務論的層面和德性論的層面, 因此基督教會強調德性教育, 因此多少可以補充一下義務論面對道德困境時的無力感, 也就是說, 「上帝指示我去殺人」和「不可殺人」這兩條義務之間要如何決定, 從德性倫理的觀點來看, 會是我們可以從有德者身上學到, 德性倫理有它自身的困難, 我自己本身也比較偏義務論而非德性論, 但它未嘗不是一種看這問題的角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4.87
naphtali:讚啦,清楚的推論,總算看比較懂了 140.136.194.25 04/25 17:30
nidor:摩西/亞伯拉罕是有德者嗎?照樣殺人啊! 220.132.89.136 04/25 17:45
nidor:像你這種不敢宣稱應該遵守上帝指示的信徒, 220.132.89.136 04/25 17:51
nidor:怎麼不大方承認上帝的指示可以不要理他? 220.132.89.136 04/25 17:53
Ensanguine:你認為這困境不只基督教有~但是,不可 163.19.218.217 04/26 09:34
Ensanguine:否認的 這種宣稱方式 危害最大 163.19.218.217 04/26 09:34
Ensanguine:不過謝謝你提到 這困境可以探討的地方 163.19.218.217 04/27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