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感謝...這樣清楚很多。
: ※ 引述《Ensanguine (革命的激情~)》之銘言:
: : 或許可以有更簡單的推論~
: : (1)所有人都應該聽從上帝指示行事。
: : (2)李偉光是人。
: : (3)所以李偉光應該依照神的指示行事。
: : 我很好奇依照聖經能夠否定這個大前提嗎?
: 現在問題就是這個前提1。
: 前提(1)是怎麼得來的?
我只問你,是否所有人都應該聽從上帝指示行事?
這個道德議題在你的信仰中答案到底是對還是錯?
你如果認為不是所有人都應該聽從上帝指示行事,那我們可以再討論這種可能性。
: 如果是你的假設的話, 那麼跟本就不需要聖經,
: 你是直接從(1)和(2)推出(3)來, 是有效的。
: 但你想講的應該是, 前提(1)有很強列的聖經根據,
: 那現在我們討論的就是, 這些經文是如何「支持」這個前提的?
這邊不是歸納的問題,而是雙重標準的問題。
而雙重標準只要有一個反例即可證明你的雙重標準。
所以歸納云云是無關的煙霧彈,刪除不論。
: 如果你的前提(1)的內容包括了當一個人聽到上帝叫他殺人時他要去殺人,
: 也包括了當一個人聽到上帝叫他自殺時他要去自殺,
: 也包括了當一個人聽到上帝叫他做壞事時他要去做壞事,
: 甚至包括了「當一個聽到上帝叫他做一件他不應該做事時他應該要去做」
: 這種的自我指涉的矛盾命題,
你這邊在玩文字遊戲。
更清楚的說法是:「當一個人聽到上帝叫他做一件他原本不應該做事時他現在應該要去做」
既然前提(1)說明了人應該絕對服從上帝的指示,就不再存在不應該做的事。
就算有舊的指示,接到新的指示違反舊的指示時,會因為前提(1)而自動更新。
: 只會覺得你讀聖經的方式(如果是你得到「所以我要去殺人」的方式)
: 和他們讀的方式很不一樣吧。
: 簡單來講就是, 以下的解經是錯的:
: a. 摩西殺人
: b. 大衛殺人
: c. 所以所有人都應該要殺人 (從a.b.)
: d. 我是人
: e. 所以我要殺人
: 這種形式的推論的確是我們實際上在使用的歸納推論,
: 但它有它的局限, 這就是我和sitos在討論的重點。
簡單的講就是,你用歸納來當檔箭牌是錯的。
因為這邊要證明的只是信徒的雙重標準,而這只要一個反例即可。
我只是想知道你要拿什麼來坐實你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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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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