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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以為這個問題前面已經討論的差不多了, 目前也沒看到什麼新論點, 就是把之前的點一直不斷重覆地講, 這樣有點煩, 我把我的看法講簡單一點好了。 ※ 引述《Ensanguine (革命的激情~)》之銘言: : 新約耶穌有叫人殺他啊~而且是最狠的陽謀 : 大祭司依照舊約判耶穌該死~而耶穌還擺出一副受迫害的樣子, : 豈不是陷大祭司於不義。還害得猶太人們因為這件事而被基督徒們迫害, : 二戰時候的大屠殺....真慘啊。 : 以我的立場的話,壓根兒不相信~不管是李先生、亞伯拉罕、摩西或者是大衛。 : 我不斷強調這件事的目的(不知為何談論事情還需要講動機,來這邊才遇到) : :基督教信仰的基礎,是建立在一堆可能是有精神問題的人身上。 : 信徒既然能相信摩西的行為,那麼, : 為何不相信李先生的行為是受到神的天啟? 你的問題, 也是許多人來這問提的問題, 大概是這種形式: 「摩西殺人, 大衛殺人, 因此聖經教導人殺人」 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的推論, 錯誤明顯到不需要人提出。 但為什麼還是會一直不斷重覆這論點呢, 我想一想, 主要可能是忽略了「聖經是需要詮釋的」這樣的基本常識吧。 (這點是基督徒和反基督的人士都常會忽略的) 關於摩西殺人、大衛殺人的「事件」, 我們之所以認為摩西是有信心的, 是因為聖經如此描述, 我們也如此詮釋, 但聖經並沒有把「聽見神的話要去殺人」作為一個道德教導, 你可以這麼詮釋, 許多來這「詢問」的朋友們也如此詮釋, 但這詮釋不但武斷, 可接受度也不高。 回到現實生活, 如果有人聽到神的話叫他去殺人, 我們是不是要「按著聖經」就去殺人呢? 問題是什麼叫「按著聖經」呢? 難道是按著「摩西聽到神的話去殺人, 大衛聽到神的話去殺人, 所以我聽到神的話叫我殺人, 我要去殺人」嗎? 這個推論是錯的, 因為聖經沒有這樣教導, 是不加詮釋就自行引申文本的謬誤。 (如果有人還看不懂錯在哪, 我舉例好了: 「摩西講希伯來話, 大衛講希伯來話, 所以聖經叫我講希伯來話」 「摩西跟中東人結婚, 大衛跟中東人結婚, 所以聖經叫我跟中東人結婚」) 所以學過釋經學的人都知道, 從「解釋經文」到「應用經文」之間有個鴻溝, 是必須注意的, 如果沒有足夠的詮釋功夫, 就直接從經文跳到應用, 我想所犯的釋經謬誤大概是在入門的前幾課就會教的, 只是我們現在在這版上復習一下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4.87
Ensanguine:你這樣詮釋我的話對嗎?忘了隱藏前提? 163.19.218.217 04/22 17:46
Naturalist:接受度不高? 噗~照你的說法那整本聖經 204.52.215.130 04/22 21:36
Naturalist:早該全部砍調重練了 聖經裡面多少違背 204.52.215.130 04/22 21:40
Naturalist:科學的反智例子還輪的到你談接受度? 204.52.215.130 04/22 21:43
Naturalist:想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別把自己的頭先砍了 204.52.215.130 04/22 21:46
raphsody:推原po!!講的超清楚!謝謝你的解釋 =) 114.42.211.85 04/23 23:30
opoj:推!有條理又不失風範!118.167.195.233 04/24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