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我的「全知敍事者觀點」沒有交待清楚,
我指的是我們去理解一個敘事文本時,
我們假定有一個敘事者, 他可以知道所有的事情,
而且不受時空限制,
例如: 「張三離開了台北, 同時李四在紐約打了電話, ...」
我們不去懷疑這裡的「同時」是如何達成的,
如何證明這裡的同時是真的同時,
如何有人能在瞬間從台北轉換到紐約。
敘事和評價有時是需要分開的, 雖然不能完全分開。
我們對於過於違反我們預設的事情我們也會反過來修正我們的預設,
甚至去質疑我們本來所設定為真的敘事內容,
我們去質疑是不是我們聽到的故事有部份, 或全部, 是假的,
我們也可能質疑我們平常所倚賴的知覺是否真的可靠。
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 你問的題比較像是在問,
有沒有什麼一般的法則可以決定,
當衝突出現時, 一定是敘事為假, 或一定要接受不一致的評價。
我認為是, 沒有一定的法則。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我覺得說「評價」的確是一個很難的問題,
: : 因為要看我們是按什麼基礎來做出評價。
: : 以聖經嚴格的標準, 有些時候甚至是會把某些評價行為看作是「論斷」,
: : 不過這也不是完全試用於每個情境。
: : 這裡的「現實」情境的評價也可以看作是某種「詮釋」,
: : 若是如此我們應該毫無疑問地可以提出某些評價。
: 所以,為什麼我們在閱讀聖經的時候,可以「較為」簡單地給予評價,
: 包括肯定摩西、約書亞或者是大衛在與異族爭戰時的殺戮行為,
: 卻難以對現在社會當中給出相同宣稱的人同樣的肯定?
: 我想... 下面應該是你的看法吧。
: : 但相較於對經文文本的詮釋, 我們有比較相近的時代文化背景,
: : 但卻大符缺少了全知敘事者觀點, 這使得我們的詮釋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 : 這是我們必須注意的, 其中包括: 我們多半假設文本的描述是真的,
: : 或很大一部份是真的, 然後才去詮釋, 因此我們不會去質疑
: : 摩西聽到的是不是「神」的聲音, 我們接受全知敘事者的語詞中的預設指涉。
: : 但在現實情境的詮釋當中, 我們必須也要整理出一幅事情發生的圖像,
: : 而這本身就是詮釋工作的一部份。
: 所以你認為,對於「聖經文本」和「社會事件」,我們的確存在著某種雙重標準。
: 因為我們認為聖經文本的描述全然是正確的,它出自於全知敘事者。
: 但對當下發生的社會事件,我們雖然擁有文化背景,卻缺乏描述為真的假設。
這不是我的意思。
我們不需要持雙重標準, 但我強調我們有著不是很一樣的詮釋背景。
對於文本的詮釋, 我們所倚賴的預設, 不同於對社會事件的詮釋。
對社會事件我們會去質疑消息來源, 不認為報導一定是可靠的來源,
對文本我們的信賴比較強。當然到某程度以上的衝突出現時,
我們會認為本文的敘事不可能為真, 我們會需要在某程度上去修正,
或是去reconstruct, 去還原本來的事件。
聖經作為歷史文本我們對它的信賴比較低,
作為信仰文本我們則傾向忽略其歷史真實性以便能catch到作者所要傳達的
觀點和訊息, 這些有著很不一樣的目標和原則。
: 如果這是對於當代事件作詮釋時,必然會面臨的困難,我想要進一步提問,
: 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要怎麼樣去詮釋當代的事件。相信或者不相信當事人的說詞?
: 如果我們選擇相信當事人的說詞,認為他的確有從神領受的啟示,
: 那麼我們能否對他所帶出的行為給予正面的肯定?
這裡當然是可以的, 如果是一個我很信任的朋友,
發生了你所說的事, 我可能會做出的是給予肯定的評價,
然後修正我的神學預設, 改變我對上帝的認識和觀點。
在這意義上我一直認為信仰是有經驗內容的, 也是可以檢證,
只是它的確離能夠直接檢證的範圍有一點距離。
我們必須把我們整個信念系統, 包括信仰的, 科學的, 哲學的,
放在一起被經驗來檢驗, 當衝突出現時我們勢必有所修正,
只是我們可能會先修正的是某些經驗性比較強的信念,
例如:「外面在下雨」這種,
而當十分強而有力的經驗出現時我們也會去修正那些比較遠離經驗的信念,
包括「神是愛」這類的神學信念甚至是排中律這類的邏輯法則。
: 相反地,若是我們選擇不相信當事人的說詞,認為他並沒有真實領受上帝的旨意,
: 那麼我們又怎麼能苛責以色列人或一世紀的人們,不聽從先知或耶穌的教導?
: 要記得,這些教導很多時候,和當時的人對舊約的詮釋是矛盾的。
: 正如我們今天認為這位「領受神意而殺人者」的行為和聖經的規範矛盾一樣。
: 如果我們在詮釋的相同困難和相同處境當中,一個給予肯定,一個給予否定,
: 那麼我們肯定或否定某件事的標準究竟為何?
: 如果基督徒在世上的日子,在道德上必須要對這些事件作出判斷,
: 那麼在缺乏標準的情況底下,基督徒應該如何作出判斷呢?
如果你問的是有沒有一套「方法」可以教我們在什麼時候應該做出什麼評價和詮釋,
那我恐怕覺得詮釋學的發展是告訴我們這套方法就算有, 也是很複雜的。
的確新約的詮釋觀點異於舊約, 而今天的基督教詮釋觀點, 又受到整個
教會歷史信仰正統化的整個過程的影響, 也異於新約作者的觀點,
我們今天如何看待舊約事件, 多少是取決於我們決定採用我們所在傳統
所給予我們的詮釋角度和觀點。
沒有一種詮釋是不帶偏見的, 認為摩西殺人是合理是帶著偏見,
認為不是也是帶著偏見, 只是我們要用什麼觀點才能儘可能地了解聖經。
今天如果一個人他的目的不是要了解文本, 他不想要了解到底聖經想講什麼,
他當然可以說, 這裡為什麼上帝要叫摩西殺人呢? 然後就用我看不懂就可以打發了,
我們之所以會接受, 是因為我們認為有某種觀點是在接受之後我們可以帶出來的,
在這觀點之下我們可以更了解聖經所要傳達的訊息。
回到道德問題, 曾經有一個哲學家講過一句話, 我覺得講的很好,
他說, 為何那套神學或聖經式的道德不再被認同了呢?
與其說是因為人們發現了當中有很大的問題,
不如說其實也沒什麼問題, 只是人們不再相信它了。
: : 因此它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一方面我們有著我們的詮釋預設
: : (包括邏輯可能性, 物理可能性, 神學可能性等等): 例如, 當看到
: : 或聽到的情形是一個人從一樓往下跳結果摔到二樓,
: : 我們因著我們預設的物理可能性我們會猜測是其它可能。
: : 但另一方面我們又接受該事件的某些真實性,
: : 在這互動的過程當中我們可能會回頭去修正原本的預設。
: : 所以其實沒有一定的定律可以決定是否我們會評價出肯定會否定的評價。
: : 這種互動性似乎是對現實情境詮釋最困難的地方,
: : 我猜(雖然我的了解不多)所謂的哲學詮釋學如胡賽爾到海德格,
: : 有一部份在做這個, 包括知覺現象, 互動, 視域等等,
: : 我想這個部份的複雜性絕不亞於經文詮釋。
: 所以,回到現實的問題。今天沒有一個全知的敘事者告訴我,
: 這位「自稱領受神意」的人,是否真的領受神的旨意。
: 我如果肯定他的行為,在基督教倫理學上,我道德嗎?
: 我如果否定他的行為,在基督教倫理學上,我道德嗎?
: 如果我是身處一世紀的法利賽人,沒有全知的敘事者告訴我,
: 這位「自稱彌賽亞」的人,是否真的領受神的旨意。
: 我如果肯定祂的行為,在基督教倫理學上,我道德嗎?
: 我如果否定祂的行為,在基督教倫理學上,我道德嗎?
: 詮釋的確是相當複雜,而且過程常常緩不濟急,
: 當這樣的社會事件發生時,基督徒就必須要對此有所反應。
: 無論是「肯定」、「否定」或者是「我不知道」。
: 但究竟哪一種反應才是「合神心意」,哪一種反應才是「善」,
: 若是要等待解開詮釋的困難,那個反應早就已經叫基督徒違背了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與你所能帶出的影響力有相對的關係,
你如果是一個主教或是領袖的身份,
多多少少必須發出認同或遣責, 這我同意。
不過假設性的問題可以有效到什麼程度, 是我們很難設想的。
我們多半會說, 如果我們是第一世紀的法利賽人,
我們應該不會做出和他們做出一樣的事情。
只是這種「如果我是第一世紀的法利賽人」要到什麼程度?
是要保留我現在的想法, 只是把我挪到當時,
那可能我連希伯來文都聽不懂。
如果是要完全是進入他的想法, 那基本上會做出他的行為也不奇怪了。
我只能說 我有的預設和法利賽人有的預設差異太大,
如果採用他的預設, 我只能否定那位「自稱彌賽亞」的人。
但從我今天的角度看, 我再否定我當時的否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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