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Tscheme的白話翻譯:
: 當我們嘗試去處理或組織事物,我們都必需假設出一種真理基礎,作為其根據。
: =所以當你說雪是白的,是因為你相信有個顏色真理是白的,而雪的顏色符合此真理=
: 基本上你說的錯誤..好像大衛李栽得比較深吧。路邊的洞這麼大誰都看得到。
: 回到你的本文。
: 你會說不需要,那是因為Tarski根本不想去give truth condition,這樣他的真理
: 論才能站得住腳,簡單地講他就是敘述了人們彼此在傳達意見時的那個資訊轉移的
: 現象。他越是要逼近why there is a truth condition,恐怕他也要拿出聖經了。
這要看你採用多豐富的真理觀念。
truth-condition 是可以在 T-scheme 當中給出來的, 我想這點沒有問題,
('snow is white' is true iff snow is white,
so the sentence 'snow is white has the truth-condition given
by the right-hand side of the bi-conditional)
只是這個truth-condition能帶有多少形上學意涵, 就看你怎麼詮解T-scheme,
這點經過半個世紀的討論已經很清楚了。
但你的翻譯多半不會是哲學家採用的, 用符合事實或符合真理,
會讀入太多形上學預設, 哲學家對「事實」很感冒, 雖然有時我不太知道為何這麼感冒,
但的確我們也有不需用「事實」這概念所能採取的實在論立場,
這種實在論場也恰好是用 T-scheme來表達。
: 濫用這個原理就會像大衛李一樣,倒果為因。認為真理似乎是絕對奠基在人類的認
: 識之前,而他卻忽略了人類所認識的僅僅只是這個看似客觀的世界,窮極人的生命
: 也難以跳脫自己雙眼所視,五官四肢所觸及的環境,即便是聖經也一樣。人的認知
: 隨時空而改變,tscheme 原理雖然堪用,snow可不永遠是white, 就像是地球不會
: 永遠是平的或正圓球體一樣。
: 在這個原理下人們是無法去質疑在之外是不是有更真的道理,因為所見就是這麼地
: 真,每一個物體都有著被賦予的意義。雪既然是白,因為白就是白,真理中有個白
: 字所代表的涵義。tscheme 只是試圖作某種對人類客觀認知的一個註腳。
: 但若你在一個沒有光的世界裡,什麼是白根本沒意義了。而你身在一個有聖經的世
: 界裡,也無法去質疑聖經以外是否有更高的真理存在。所以為什麼在基督教國家裡
: 常說確定若外星人存在後的第一件事,絕對是問對方信不信上帝。因為這些人無法
: 想像沒有上帝的存在。
: 這在 a板討論已經夠了,我只能說,tscheme看起來很高明,但稍微墮落一點就是
: 落入套套邏輯的遊戲「白馬非馬」。
這段我不是很懂你想講的論旨,
不過我猜你企圖指出一種絕對客觀的真理觀是困難的,
這點需要更多論証, 單單宣稱「人所認識的僅僅是他所認識的世界」是不夠的,
因為實在論的宣稱也可以從同一句話導出: there are some unknowable truths。
(若有unknowable truths, 表示truth does not depend on human knowledge)。
當然康德式的世界觀有它的說服力, 但就如同T-scheme可以兩邊讀一樣,
康德式的宣稱「人所認識的僅僅是他所認識的世界」,
可以是宣稱「世界就如人所認識的那樣, 此外無它, 也無絕對客觀的真理」,
也可以是宣稱「人的主觀架構絕定了客觀世界, 因此有絕對客觀的真理,
即由主體架構所提供的東西」。
前者是relativism的走法, 後者是transcendental idealism的走法。
回到余牧師的文章, 我覺得他很正確地指出基督教的真理觀不能是邏輯實証論的,
也不能是後現代或相對主義的, 但要往哪走他卻沒有交待。
提到Limbeck的教義的本質是很好的, 但我覺得著墨不夠多是有點可惜,
因為Limbeck至少提供了某種可以在系統內談論絕對真理的方式,
而離開系統則是多元互重, 不失為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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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1.111.224.132
本來這討論串我不太想回應的,
不過你到這裡提了一些不錯的看法, 我還是回一下。
首先回到整個脈絡, 老實講我也覺得余牧師的批評, 其論述略為不足,
對整個邏輯實証論以降的哲學運動過份簡化, 也多有誤解,
不過很可能原文是經他人整理其一般性演講的筆記, 錯誤是在所難免。
整個誤解在該文一開始便可看出, 把邏輯實証論描繪為「他們藉著邏輯的思考
方法對宗教思想進行批判」, 這大概是不精準的, 與其所是「邏輯」的部份,
不如說是「實証」的部份, 是其對宗教、倫理、美學批判的主要核心。
而後人對邏輯實証論的批評也多著重在其「經驗論」的一些「教條」或預設上,
包括了檢證原理, 或是「經驗/先驗」的二分。
邏輯實証的影響力的確很大, 對它的批判成為英美哲學界發展的主要方向,
包括 Quine-Davidson的語言哲學, later Wittgenstein-Dummett 的語用路線,
以及 Popper-Kuhn/Feyeuabend 的科學哲學, 甚至還有整個心靈哲學及認知心理學的
發展, 都和它有關。
余牧師對Neurath和Kuhn的描述也不太準確, Neurath大致上仍是邏輯實証論的精神,
conventionalism的味道沒有那麼強, 就算Neurath-Quine走上相對主義的路線,
也絕不是後現代式的相對主義, 而是某種「修正主義」, 也就是說, 我們的科學
需要不斷地修正, 沒有絕對不需修正的科學。而 Kuhn晚年主要工作是在澄清外界
對他那本科學革命一書中的誤解, 不太算是真的改變想法。
後面討論串的焦點變成「邏輯」, 我覺得有點失焦,
不過w大又把焦點拉回真理, 我覺得這倒是一符合這理的重點。
Tarski提真理理論某程度上的確是要擺脫邏輯實証論對形上學的質疑,
而純粹從邏輯和語意的角度去給出真理定義,
因此這工作在30-40年代顯得革外重要, 特別這是比Quine和Popper在50年代的批判
還要來得早, 某方面而言, Tarski挽救了邏輯學家對於談 truth的信心,
truth可以不需要有如此豐富和built-in的形上學意涵, 我們只需給予某個
minimalist conception就行了。
我大致上認同這整條進路, 我們不需要因為檢證的暴力要求而放棄真理概念,
我們可以使用真理, 我們可以談論真理, 我們可以理解真理,
這是Tarski的工作給我們寶貴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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