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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權柄、揀選、預定與人的自由,基本上是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的事情 為什麼呢? 因為上帝的權柄、揀選、預定是絕對的人的自由是受限的,只有在基督裡,才享有真正的自由 在思考「得救」這個關乎生命的重大課題之時 把「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置於同等地位是不正確的 先確定幾個基本前提 1. 上帝的權柄至高無上 2. 上帝的智慧至高無上 3. 上帝的能力至高無上 (權柄不同於能力,一個國家的總統有一個國家內最大的權柄,但未必有最大的能力) 4. 上帝的愛至為廣大,沒有人的愛比神的愛更廣大 5. 上帝是超越時間的存在 6. 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 按照上帝的公義標準,沒有一個人應該存活,人之得以存活是因為上帝的恩典 建議先由 http://alf-li.pcdiscuss.com/ 下載ALiBaBar(把簡體中文網頁直接轉成繁體中文網頁的好用工具) 參考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 「阿米念派自由意志神學的荒謬和危害」一文 延伸討論 Ⅰ. 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 . 它是拼湊出來的經文。前半句「他願意萬人得救」出自提摩太前書2:4 後半句「不願有一人沉淪」,出自彼得後書3:9 . 它描述出一個意願受限於人的上帝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55:9) 上帝憑著自己的主權預定一些人得救,對於沒被預定的人,就任憑他們死在自己的罪中 如此看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馬書9:18) Ⅱ. 悔改後才得救 悔改是重生得救所結出的果子而不是條件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還不是進,是見)上帝的國(約翰福音3:3) 人若不是被聖靈重生、感動,如何因著聽道得以信道乃至得救呢? --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251.53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61.231.59.93 (04/15 06:46)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59.112.33.5 (07/17 04:46)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59.112.42.4 (11/12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