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alstaff (no day but today)》之銘言: : 我們又要怎麼看 這是不是人或是神的正義? : 有時候會覺得 怎麼基督徒花很多時間 所關心的正義 都是這些問題? : 如果有一個更正義的社會是基督徒應該要做的事情 不應該推給神 : 可是 我們看到基督教 : 花不成比例的時間跟精力 拉人信教 : 這是不是台灣多數基督教裡認為 拉人信教是最正義的事情? 我認為所謂「神的正義」,到最後都還是脫離不了人自己的解釋 和意見。這就如同我之前說過的,所謂信仰的標準,最後其實是 「對聖經的解釋」,而不是「聖經」本身。 因此在我看來,只有人才有正義與否的問題。 而人的正義,越是能夠說服不同意見的人的判決,就越容易被更多的 人認同為正義。把判決的標準限定在某種宗教教義下面,對其他意見 的人而言,往往就是不公平。因而當你的判決標準越狹隘,你的意見 也就是越不正義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採取「方法論上的無神論」所得到的判決,往往是 能夠跨越大多數的宗教,受到大多數人歡迎的原因。 至於拉人來信教,那只是基督教對聖經中「宣教」概念的一種解釋和 實踐方式。「宣教」本身也可以是把幸福(福音)帶給其他非信徒的行 為,不一定是一種教義上的辯論,或是把人拉到某個群體下面才叫做 宣教。 今天我到恆河邊,背著一個需要恆河水救贖的印度教徒到河裡,我沒 有告訴他耶穌是誰,也沒有告訴他我信的是什麼,我只是讓他在自己 的信仰裡面安詳的死去,我仍然會認為我是在「宣教」,而且是在宣 揚基督的真理。 以上一點意見僅供參考...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241.193
thinkmema:說到底 一切都是神阿 203.73.50.97 11/06 14:07
falstaff:謝謝 155.53.1.254 11/06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