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從神義論到人義論
時間Thu Nov 6 14:00:14 2008
※ 引述《falstaff (no day but today)》之銘言:
: 我們又要怎麼看 這是不是人或是神的正義?
: 有時候會覺得 怎麼基督徒花很多時間 所關心的正義 都是這些問題?
: 如果有一個更正義的社會是基督徒應該要做的事情 不應該推給神
: 可是 我們看到基督教
: 花不成比例的時間跟精力 拉人信教
: 這是不是台灣多數基督教裡認為 拉人信教是最正義的事情?
我認為所謂「神的正義」,到最後都還是脫離不了人自己的解釋
和意見。這就如同我之前說過的,所謂信仰的標準,最後其實是
「對聖經的解釋」,而不是「聖經」本身。
因此在我看來,只有人才有正義與否的問題。
而人的正義,越是能夠說服不同意見的人的判決,就越容易被更多的
人認同為正義。把判決的標準限定在某種宗教教義下面,對其他意見
的人而言,往往就是不公平。因而當你的判決標準越狹隘,你的意見
也就是越不正義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採取「方法論上的無神論」所得到的判決,往往是
能夠跨越大多數的宗教,受到大多數人歡迎的原因。
至於拉人來信教,那只是基督教對聖經中「宣教」概念的一種解釋和
實踐方式。「宣教」本身也可以是把幸福(福音)帶給其他非信徒的行
為,不一定是一種教義上的辯論,或是把人拉到某個群體下面才叫做
宣教。
今天我到恆河邊,背著一個需要恆河水救贖的印度教徒到河裡,我沒
有告訴他耶穌是誰,也沒有告訴他我信的是什麼,我只是讓他在自己
的信仰裡面安詳的死去,我仍然會認為我是在「宣教」,而且是在宣
揚基督的真理。
以上一點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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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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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inkmema:說到底 一切都是神阿 203.73.50.97 11/06 14:07
推 falstaff:謝謝 155.53.1.254 11/06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