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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聽一位朋友說 基督徒不可以上帝-耶和華的名起誓 因為聖經有寫 那是真的嗎 又 基督徒想請上帝作證自己所說的話的時候 應該怎麼說比較適當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27.50 > -------------------------------------------------------------------------- < 作者: outra (澳特쏿惽￾ N)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基督徒可以用上帝的名起誓嗎 時間: Thu Feb 3 08:08:54 2005 ※ 引述《muka (安那列爾)》之銘言: : 今天聽一位朋友說 : 基督徒不可以上帝-耶和華的名起誓 : 因為聖經有寫 : 那是真的嗎 : 又 : 基督徒想請上帝作證自己所說的話的時候 : 應該怎麼說比較適當呢 基督徒說話應該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所以不可起誓 至於上帝作證?為何需要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64.50 > -------------------------------------------------------------------------- < 作者: muka (安那列爾)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基督徒可以用上帝的名起誓嗎 時間: Thu Feb 3 09:55:52 2005 ※ 引述《outra (澳特쏿惽￾ N)》之銘言: : ※ 引述《muka (安那列爾)》之銘言: : : 今天聽一位朋友說 : : 基督徒不可以上帝-耶和華的名起誓 : : 因為聖經有寫 : : 那是真的嗎 : : 又 : : 基督徒想請上帝作證自己所說的話的時候 : : 應該怎麼說比較適當呢 : 基督徒說話應該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 所以不可起誓 : 至於上帝作證?為何需要呢?? 奉上帝的聖名。我 與你 結婚,以你為我的妻子,從今以後, 我要與你同甘共苦,愛你,敬重你,永遠對你忠心。願主幫助我謹守這承諾。 以上是一段婚禮誓詞 這段文章是否乃是發誓呢 如果我說 奉上帝的聖名 我說的話是真實誠實的言論 如此說法 是否有違背聖經的教義呢 請各位先進告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27.50 > -------------------------------------------------------------------------- < 作者: wanderjay (我感到既渺小又無知)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基督徒可以用上帝的名起誓嗎 時間: Thu Feb 3 17:10:41 2005 ※ 引述《outra (澳特쏿惽￾ N)》之銘言: : ※ 引述《muka (安那列爾)》之銘言: : : 今天聽一位朋友說 : : 基督徒不可以上帝-耶和華的名起誓 : : 因為聖經有寫 : : 那是真的嗎 : : 又 : : 基督徒想請上帝作證自己所說的話的時候 : : 應該怎麼說比較適當呢 : 基督徒說話應該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 所以不可起誓 : 至於上帝作證?為何需要呢?? 馬太福音 5:33 你 們 又 聽 見 有 吩 咐 古 人 的 話 、 說 、 『 不 可 背 誓 、 所 起 的 誓 、 總 要 向 主 謹 守 。 』 5:34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 甚 麼 誓 都 不 可 起 、 不 可 指 著 天 起 誓 、 因 為 天 是   神 的 座 位 . 5:35 不 可 指 著 地 起 誓 、 因 為 地 是 他 的 腳 凳 . 也 不 可 指 著 耶 路 撒 冷 起 誓 、 因 為 耶 路 撒 冷 是 大 君 的 京 城 。 5:36 又 不 可 指 著 你 的 頭 起 誓 、 因 為 你 不 能 使 一 根 頭 髮 變 黑 變 白 了 。 5:37 你 們 的 話 、 是 、 就 說 是 . 不 是 、 就 說 不 是 . 若 再 多 說 、 就 是 出 於 那 惡 者 。 〔 或 作 是 從 惡 裡 出 來 的 〕 -- 信仰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4.29 > -------------------------------------------------------------------------- < 作者: chaosa (顯真) 站內: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基督徒可以用上帝的名起誓嗎 時間: Thu Feb 3 23:21:16 2005 ※ 引述《muka (安那列爾)》之銘言: : ※ 引述《outra (澳特쏿惽￾ N)》之銘言: : : 基督徒說話應該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 : 所以不可起誓 : : 至於上帝作證?為何需要呢?? : 奉上帝的聖名。我 與你 結婚,以你為我的妻子,從今以後, : 我要與你同甘共苦,愛你,敬重你,永遠對你忠心。願主幫助我謹守這承諾。 : 以上是一段婚禮誓詞 : 這段文章是否乃是發誓呢 : 如果我說 : 奉上帝的聖名 我說的話是真實誠實的言論 : 如此說法 : 是否有違背聖經的教義呢 : 請各位先進告知 : 謝謝 什麼是起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166 > -------------------------------------------------------------------------- < 作者: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基督徒可以用上帝的名起誓嗎 時間: Fri Feb 4 23:24:40 2005 基督徒能不能起誓? 尖嘴雁 2005-02-04 「起誓」在中文聖經中出現了 252次,其中耶穌提到的有幾處: 馬太五章33-37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 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 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 、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 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 惡者。〔或作是從惡裏出來的〕」這裡似乎要我們不要起誓。 馬太二十三章15-22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 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 哪、甚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 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 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 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裏的起誓 。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 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這裡似乎又可以 起誓。 到底基督徒能不能起誓、宣誓、誓約呢?我想重點在於馬太福音五章 33-37節該 如何解釋? 其實啟示在舊約是律法的條例,(出埃及記22:11,利未記5:1,民數記5:19等等) 起誓與許願是被允許的,而且在某些狀況下是必須的(民數記5:19) 耶穌真的反對起誓嗎?其實主耶穌他自己也有類似起誓的發言(馬太26:63-64) 新約聖經其地方還有幾處有「起誓」的情形:(林後1:23,加1:20,帖前5:27) ,希伯來書6:13-17甚至提到連神也起誓。故此,耶穌不會破壞法律,不會禁止人 起誓。他是認為當時的猶太人太濫用起誓了,太離譜,太不像樣,只能說不能做 的人。馬太福音23:3,耶穌要我們謹守遵行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教導,但是不要效 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行」。 馬太福音五章 33-37節中,耶穌否定的是低劣的、不用神的名的起誓(因為這樣 的起誓是沒有約束力的,可以鑽法律漏洞)。首先,他們的誓言事實上不能將神 排除在外(他們原以為可以),因為他們所指來起誓的天、地、耶路撒冷都與神 不能分割(以賽亞66:1 以及 詩48:2),而他們用來指著起誓的另外一樣東西: 「起誓者的頭」,也是上帝所造,由上帝來掌管。而且正如37節所言,這類的起 誓是毫無必要的。耶穌在此禁止他們起誓(這邊的「誓」是「假誓」),並要他 們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要顛倒黑白,混淆真理(37節)。 人什麼時候需要起誓?是在一個人的言語不足為信時,這等於說這個起誓的人的 可信度出了問題。因此耶穌是把有關起誓的整套法規拋開不提,而提出另一個理 想來取代它。這段經文表面上是在論「起誓」,其實是在論「真實」。因此焦點 不在於34節,而在於37節。就如同經文的上一段,耶穌論到休妻的問題時(註) ,對於適應形勢的那一套法規,乾脆繞過不談,反而耶穌談的是一個理想,這個 理想的結果會讓那套人們扭曲出來的法規成為無效。 耶穌提出來的這一理想,並不能被看成是一條一成不變的刻板法規,法庭、公堂 就不一定不可以宣誓。婚約的誓詞、牧師就職典禮的宣誓、運動員的宣誓等等, 我想都是許可的。 ======================================================================= (註) 關於馬太五章31-32,耶穌論到休妻的問題 若要休妻就給他休書,這是當時文士歪曲引用申命記24:1-4所得的結果。 申命記24:1-4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 、打發他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後夫若恨惡他、寫休書 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打發他去的前夫、不 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 神 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其實這段經文重點在於24:4,無論這裡或是舊約的任何地方對於休妻沒有明文規 定。而文士們把重點放在24:1,把它當成允許男人休妻,不允許女方離婚。馬太 19:7法利賽人甚至認為「休妻是摩西吩咐的」。耶穌在19:8-9有解釋了,其實摩 西當初把休妻當作事實存在而接受下來,而後人們硬把它固定成律法條文,這就 是律法主義了,這並不合理。後來對於申命記24:1「不合理的事」耶穌當時猶太 人各派有各派的認知:甚至於任何讓丈夫不滿的行為,包括把飯給煮糊了等等都 可以當成休妻的理由,這不需要法院裁定,只要丈夫單方面認定即可。 線上閱讀聖經 http://bible.fhl.net 參考書目 丁道爾聖經註釋 馬太福音 法蘭士著 校園出版 分解真理的道--新約困語詮釋 馬有藻著 華訊出版 -- -- 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06.219 > -------------------------------------------------------------------------- < 作者: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基督徒可以用上帝的名起誓嗎 時間: Sat Feb 5 00:09:52 2005 十誡之中「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猶太人就以此,所以不敢把上帝的名字念出來 而現今很多人很大膽的講──上帝對我說,某某事將要如何(ex:閏八月) 上帝對我說,妳(你)與某某人是上帝所配合的 上述與「妄稱耶和華的名」有什麼不同呢? 耶穌經常講「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 這與起誓也是相近的 ※ 引述《rewrew (尖嘴雁)》之銘言: : 基督徒能不能起誓? 尖嘴雁 2005-02-04 --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6.96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59.112.36.96 (02/05 02:20) > -------------------------------------------------------------------------- < 作者: jimmyduh (安的哩安的哩一把一把~~~)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聽說基督宗教的教義規定不准發誓 時間: Mon Aug 11 22:39:58 2003 ※ 引述《abcdeffg (你快樂我也快樂)》之銘言: : 最近聽聞某位號稱信仰虔誠的朋友說 : 上帝不准發誓 : 並引用經文 : 太 5: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 。 : 太 5: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 : 座位; : 太 5: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 : 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 太 5: 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 太 5: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 : 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來的)。 關於起誓的禁忌,應是出自於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出20:7) 並非完全禁止基督徒發誓,而是不可任意以上主之名起誓, 當然更不可以上主之名發假誓。 《天主教教理》裡有這樣的解釋: 所謂宣誓或發誓,就是人籲請天主為自己所說的事情作證。 這是人呼號天主的信實作為個人信實的保證。...... 發虛誓是一個人宣誓作出一個無意履行的承諾,或在宣誓作出承諾後,不予以履行。 以宣誓來保證做一件壞事,也是一種虛誓。 「發虛誓是對常忠於自己許諾的上主,嚴重地過失。」 發誓使上主的名號介入其內。 發誓就是以天主的名起誓,說某個人說過的話或做過的事是真的或不是真的。 若人的話是信實而合法的,這誓言就能中悅天主,因為它使人的話與天主的真理相吻合。 虛誓則是人呼號天主為他的謊言作証。 : 那麼 歐美國家法庭裡要求證人起誓 : 不就是褻瀆神明的行為嗎?? : 而且 任何誓都不能發 我們怎麼確定此人有沒有信用?? 《天主教教理》: 教會的傳統,認為為了重大而正當的理由發誓(例如在法庭前), 並不與耶穌的教導相反。 宣誓,即呼天主之名而為真理作證,但「除依照真理、明辨及正義外,不得宣誓。」 天主之名的神聖性,要求不得為微不足道的瑣事宣誓, 不可在可疑的情況下宣誓,就是可能被誤解為認同那無理要求的權力。 若宣誓為不合法的政府所要求,可以加以拒絕。 若宣誓的目的違反人的尊嚴,或損害教會的共融,必須加以拒絕。 *** 至於我個人的意見, 一個虔誠的基督徒無須以上主之名來為自己作證, 也就是耶穌說的:「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若到了非起誓不可的地步,起誓也無可厚非, 至少發真實的誓言,無損天主之名的神聖性。 若是發假誓,或是為了某些不好的目的而發誓, 就是污損了上主之名,這對一個基督徒而言,是不可原諒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