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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myduh (安得哩安得哩一把一把~~)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轉錄]聖經允許墮胎嗎?
時間: Sun Nov 2 20:36:46 2003
在支持墮胎行為之前,
我想還不如先督促政府和社會各界做到下列幾點:
1.落實年輕人的性教育與正確的性觀念。
以避免無謂的未婚懷孕及墮胎。
2.加強治安,降低性犯罪案件。
以減少女性因受性侵害而導致的墮胎行為。
3.提供完善的社會福利措施。
以保證畸形兒或其他先天發育不良的兒童可以受到平等的待遇,
並減輕父母的負擔。
4.提倡正確的道德價值。
台灣的兩大宗教,佛教有輪迴觀、道教有嬰靈說,
可惜都只是用來講講鬼故事、拍些嚇人的鬼節目之用的娛樂效果,
無法發揮社會道德的力量。
社會應將良好的道德價值導向正途、善加運用。
沒有人喜歡墮胎的,
但是如果我們不先努力將導致墮胎的前因減少,而先大力支持墮胎行為,
我想那不但是父母的不負責任,
也是政府的不負責任,更是整個社會的不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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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2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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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ldragon (邪龍之鳳)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轉錄]聖經允許墮胎嗎?
時間: Sun Nov 2 22:07:06 2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2.25.177
: → henrychan:推!!! 推 140.112.214.1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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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nmce:觀念陳舊 怎麼說呢 推218.166.152.196 11/02
從義務論的觀點來看 不可殺人的確可以被延伸成不可墮胎
但是這樣的延伸卻不甚合理
墮胎在中世紀以前是不受到天主教的禁止的
之所以開始禁止乃是因為顯微鏡的發明加上當時的誤解
以為在胚胎當中看見小形的人形物
因此將胚胎的地位提高到和人等同
但事實上這一開始就是一個錯誤
不能當作一個通份的理由 認為胚胎和人等同
從不可殺人的戒命出發就必需要嚴定什麼是人
但胚胎是否是人一直都有很大的爭議
更甚者 我們無法斷定從二元論角度出發
那靈魂與身體是在何時結合
如果結束沒有靈魂的身體的生命跡象
並不比殺害其它動物有更大的罪
因為不是人的 就不是人 但這一點認定仍有困難
再者 如果要用成為人的潛力而言
那麼顯然每一個精子和卵子都有這樣的潛力
用這個角度來說明墮胎的不合法性
也沒有充份的理由
因此一般基督教團體反墮胎
都是站在認為胚胎和受精卵 就是人的理由上
但這理由顯得相當薄弱
接著在第四點當中 講到反對墮胎的觀點
前兩點完全是文不對題的論述
因為墮胎本來應作為一個獨立議題
處理不負責人的性行為是另一個倫理問題
不能因為前者執行不力 就要後者負責
至於生命始於受孕這一個觀點
仍主於未證實的狀態 也無人能精確指出生命開始的時間
而胎兒具有意識也是一點根據都沒有
具有意識不代表具有永生的靈魂
多數哺乳動物在這階段都會有相類似的發展
潛在的人說 也不足以成為充份的理由
至於所謂的弱勢中的弱勢 已經先預設為人
才認可胎兒可以進入社會之中
但在無法認定胎而是一個有靈魂的活人以前
根本就無充份理由讓他進入人權的範圍當中
若是如此 那弱勢有怎樣
我就不信被殺的其它動物不算弱勢
接下來我們得看看從效益主義出發的論點
是否真能證成不可墮胎
至於從孕婦的立場出發的反對
交給孕婦自己決定
在所有的優劣當中做判斷
如果我們無法斷定胎兒不屬於孕婦的一個組織
還不能確定胎兒是人
那麼一個人要切哪裡 似乎就不是那麼尖銳的道德問題
至於手術造成的風險也不能夠拿來作為理由
如果真要拿來作為理ꔊ就必需一併考慮不墮胎會造成的後果
事實上或需要墮胎的婦女
多數得到孩子的方式都不是在健康的家庭之下
如此一來就算孩子可以順利出生 也不見得可以得到好的教養
既然如此 或許對他而言一生都是痛苦和絕望的
沒有愛和接納 也不在父母的期待中誕生的小孩
事實上是很可憐的
連帶造成的社會問題 也會使社會成本不斷加大
因此從效益主義出發 除非有良好的社福制度
否則根本無法證成小孩被生下來會更好
接著聖經的教導部份
第一點 光用字面強解毫無說服力
我們中文也用胎"兒" 也是當作人
但事實上到底是否能算上人
存疑 使用的語言依據文化 而並非依據事實
第二點 萬事萬物都是上帝造的
這理由顯得可笑 後面更有趣
神是全知的 之為人 神當然知道他的過去現在以及未來
但是如果一個被墮掉的胎兒不是人
神一樣也知道它 只是它不是人罷了
在這邊所說的 是一個已是人而回顧過去的例子
不能引伸到不曾為人的胚胎之上
第三點的理由似乎較有利去保護胎兒
但引經上有問題 請自行參照
第四點有資格引用跟去引用是兩件事
不需要混淆 就像約瑟有資格休馬利亞 跟休了馬利亞 也是兩件事
但不能說這休妻的條例就有問題
第五點 會動就是各人特質?
作者的邏輯很讓人疑惑
現在的機器人可能動得比胎兒更好了
六七八點也都用在之後是人的人身上
而非胎死腹中或未出生的胎兒
延身之為人的範疇已經破壞胎兒不見得是人的預設
結語
本文章中多半的論點都維繫在胎兒是人的爭議上
但現在這尚無定論 也無法確定何時才是靈肉結合的瞬間
若是單就破壞成為人的潛能而言
避孕的道德問題是一樣的
避孕方式同樣也使人有不負責任的性行為等等等
雖然我自己反對墮胎
但理由是神愛每一個人
若他能成為人 神也必愛他
至於上面這些理由 也不是不對
只是觀點很陳舊 了無新意
能被批的也被批的差不多了
還是無法了解這個爭議
對於靈肉結合的問題
一直無法處理
如果真要我說一個理由出來
我會引康德的義務論觀點
認為人 的義務就是守法 就是不墮胎
至於墮胎會造成一切不良的後果
若是人可以控制 應盡量避免
若是不行 那便是上帝的責任
我一直期待有更強的觀點可以支持不可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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