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ston (死娘砲越來越多)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心得] 十一奉獻??
時間Mon Oct 2 19:50:30 2006
※ 引述《localground (愛情販賣機)》之銘言:
: 推 Triston:十戒也在舊約中 守十戒不是錯誤 10/02 08:54
: 根本不要去談十誡,碰都不要碰,誰去守誰就受害....
: 因為舊約是屬死的職事,以色列人守舊約,卻形成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
: 外表敬虔,卻侵吞寡婦的家產....
: 十誡對基督徒是無效的,起碼安息日沒有人在守....
沒人守不表示無效 要知道 人是軟弱的
而且神的戒命不需要人去遵守去肯定才算有效
除非你心中認定的神格 是低於眾人的
: 提十誡,只是暴露自己解經的法則混亂而已
: 第一條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 這個猶太人的規矩非常嚴格,就算寫到,都要換一隻筆
: 第四條 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神示感謝之意。
: 主日崇拜非安息日,這條現在沒有基督徒在守吧....
所以我說過 量力而為
這不叫選擇性遵守
因為每個人能承受的程度都不一樣
十戒與其他舊約律法依然存在 都不能廢去
: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 第六條 不可殺人。
: 第七條 不可姦淫。
: 第八條 不可偷盜。
: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 第十條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 一、二、五到十這幾條,新約也都有說到,並非十誡的專利
: 反倒是十誡沒有說不可吸毒,難道就可以吸毒了嗎?
: 可見十誡無用
拿國家律法與聖經中的十戒做比較 個人覺得很不妥
就拿你說的吸毒來說 在美國某些州吸大麻是合法的 又怎會不可以
如果神的戒命需要眾人認同才決定是否生效
那你真正信仰的不會是神 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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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49.22
→ Kinght:對阿 那藥物成癮 就合法嗎 10/03 14:40
推 outra:你誤解他意思了 10/03 18:45
→ outra:請問在那些週的基督徒,就可以吸大麻了是嗎? 10/03 18:45
推 Triston:我想不到不可以的理由 10/03 18:47
推 outra:那暴飲暴食呢? 10/03 18:53
→ outra:都可以,但是合乎神的心意嗎? 10/03 18:53
→ outra:合況你要了解人家舉吸毒是在說什麼? 10/03 18:54
推 Triston:對某些基督教派來說Gluttony是七原罪之一 10/03 18:54
→ Triston:既然你比較懂神的心意 那交給你審判吧 我沒意見 10/03 19:16
推 outra:我可沒這麼說過,幹麻這樣說 10/03 23:51
推 Triston:所以 不需要問我"神的心意" 你我都不是神 10/04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