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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calground (愛情販賣機)》之銘言: : ※ 引述《TARNKAEWEN (文子布丁)》之銘言: : : 你的感覺應該是異端耶,因為新約的地位和舊約一樣。 : 你受割禮了嗎?你不吃豬肉嗎? : 舊約的規條你有本事都遵守,再來跟我談這個事情.... : : 哪一個重要?討人的喜悅或是討神的喜悅? 講員:王維瑩老師 : 舊約是屬死的職事,新約是屬活的職事 : 舊約本來就沒有資格和新約平起平坐,那只是一個過程 : 舊約是給猶太教徒的,十一奉獻是給利未人的 : 至於在新約的我們,要怎麼運用錢財去建造教會,並不是十一所能規範的 割禮跟食物的禁忌,保羅跟彼得已經跟我們說明清楚了 所以你不用在那邊反問這些,這些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寫在新約中的東西 但十一奉獻呢?有哪位使徒有講過這條誡命,神也准它廢去了? 有哪位使徒說過這條誡命外邦人承受不住,所以我們外邦人可以不用守了? 若果沒有,你憑什麼說遵守的教會會招致神的咒詛? 舉一反三也不是這樣用的,割禮廢去 + 食物禁忌廢去 = 十一奉獻也廢去? 保羅在羅馬書已經講了,律法是被成全,而不是被廢去 過去律法的不完全的地方在哪裡?在於有人意圖拿它來稱義,有人意圖拿它來定罪 但在因信稱義的時代,這兩個功用都被廢去了,但這不代表律法本身被廢去! 我們還是應遵守律法,只是我們需要有認知 那就是我們遵守不是為了得人或得神的稱讚 而不遵守的人,我們也無權去責備他、定他的罪 如今律法成了純粹對我們有益的教訓,所以我們才去遵守 我們遵守律法是因為其中有神的智慧在, 而不是死板板的為遵守而遵守,當然更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5.61
meteor24443:推這篇,甚至我們要喜愛神的律法 10/01 14:57
※ 編輯: eno4022 來自: 219.81.225.61 (10/01 15:05)
nakadachi:他是主張遵守律法是罪 會受詛咒 10/01 15:07
nakadachi:不單單是主張不用遵守律法 10/01 15:07